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129402339 上传时间:2022-08-03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21.86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是怎样的?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是怎样的?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是怎样的?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资源描述:

《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是怎样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是怎样的?(1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吃穿住行是必要的需求。针对于不同的需求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在行这一方面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这里的规定大家所了解的都主要是针对于行人、行车等,那么维护我们出行安全、指导出行的那些执法人员他们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看一看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吧! 众所周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吃穿住行是必要的需求。针对于不同的需求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在行这一方面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这里的规定大家所了解的都主要是针对于行人、行车等,那么维护我们出行安全、指导出行的那些执法人员他们应该遵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就看一看交

2、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吧!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文明执法水平,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湖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和日常工作中行为举止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第三条 执法人员应当做到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公平公正。第四条 执法人员是指持有有效的交通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凡未取得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运政执法活动。严禁聘用无执法主体资格的临时人员从事或协助执法。第二

3、章 着装规范第五条 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参加集体活动等,应当按规定穿着配发的制式服装。第六条 着装规范(一)着统一发放的服装。(二)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外罩便服;不得着破损服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戴袖套;长袖衬衣下摆应扎于裤内,袖口应系好,不得开袖;内衣领不得高于制式衣领;除工作需要或眼疾外,着执法服装时不得戴有色眼镜。(三)执法人员着制式服装时,只准穿黑色或棕色的皮鞋或凉鞋,不得穿拖鞋或赤脚穿鞋。(四)着制式服装时,男同志不准留长发、长鬓角、大胡须;女同志不得头发披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不得化浓妆,不得佩戴各类饰物。(五)执法装帽不得斜戴、歪戴、反戴。(六

4、)上路执法时,可配带头盔,夜间必须加穿反光背心。(七)执法人员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制式服装,禁止非公务需要着制式服装出入餐饮娱乐场所。(八)女执法人员怀孕后,体形发生明显变化时,不应着制式服装。第七条 执法人员配发的肩章、臂章等专用标志不得变卖、外借。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运政执法工作岗位时,执法标志一律上交。第三章 举止规范第八条 执法人员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饱满,姿态良好。第九条 执法人员乘驾执法车辆执法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乱停乱靠,按规定保持速度和距离,确保安全。不乱用扬声器。第十条 执法人员徒步执法时,二人成行,三人成列,步伐一致。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上岗执法时,不得吸烟、吃

5、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背闲聊、嬉笑打闹。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省厅、省局、市局各项禁令,严禁酒后执法。第十三条 执法人员在办公或值班场所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带有赌博性质的或其它违法违纪、不健康的娱乐活动。第十四条 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第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日常公务中,接待相对人应主动起身相迎、倒茶让座,接洽完毕应起身相送;解答问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于不知晓的问题不能随意发表意见;不属于本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来人引导至相关部门;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第十六条 执法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当自觉做到仪容仪表整洁、佩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

6、不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得上网聊天、打游戏等。第四章 执法用语规范第十七条 执法人员在执法或在业务活动时,应规范用语、文明用语,严禁使用交通行政执法忌语中所列语言。严禁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第十八条 开始检查或调查时:我们是某某单位执法人员,正在执行公务,这是我们的证件,证件号码是,请您配合我们的检查或调查。第十九条 在检查或调查遇到抵触时: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请配合我们的检查或调查。根据法律规定,您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请配合我们的工作。第二十条 在结束检查或调查时:谢谢您的配合,请您慢行。谢谢您的配合,祝您一路顺风。第二十

7、一条 权利告知词:根据法律规定,您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果您对处罚或处理决定不服,有权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努力改进。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第二十二条 执法窗口部门规范用语:您好,您办什么手续?请您提供有关材料。您提供的材料齐全有效,符合办证要求,我马上给您办理,请稍候。请您将材料留下,我们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于日内通知您结果。请核对您的缴费凭证,请收好,谢谢,请慢走,再见。对不起,您办理的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请您到办理。对不起,依照规定,您提供的材料不全,还缺少,请您补齐后再来。第二十三条 接待规范用语:请进;您好;请坐;您贵姓?您有什么事?请慢慢讲。

8、请您看一下记录,如无误请您签字。谢谢您的合作。请您不用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您所反映的问题需要调查核实,我们在日内调查了解清楚后再答复您。您所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我单位职责范围,此问题请向有关某某委、办、局等反映或申诉。请慢走,再见。第五章 执法规范第二十四条 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禁令:(一)严禁无行政执法证件执法、越权执法;(二)严禁违法设置站卡、收费、罚款;(三)严禁违法扣留车辆和证件;(四)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五)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执法;(六)严禁非公务需要穿执法制服出入酒店、娱乐场所;(七)严禁违规使用执法车辆、示警装置。第二十五条 执法人员要严格

9、遵守市政府关于行政执法九条禁令及市交通局关于优化行政服务环境、规范道路交通行政执法十必须、十严禁和关于制止行业不正之风七不准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执法人员要熟知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范围、违法构成要件、法定程序、法定权限、违法处罚(处理)标准、法律文书制作以及管理相对人应享有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第二十八条 执法检查:(一)上路检查必须使用执法标志车辆,不得使用非标志车辆或者社会车辆上路执法。(二)道路检查时,必须使用规范的指挥手势和停车示意牌,夜间必

10、须使用停车示意牌。(三)在检查车辆时,要检查地点的前方200米、100米、50米处连续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或警示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简,在150米处发出停车检查的信号并指挥车辆到达指定的安全依靠位置。(四)执法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人,必须先敬礼后再使用规范用语向管理相对人表明身份、出示证件。(五)道路检查时当事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不得强行扒登车辆责令驾驶人停车、不得驾车追堵被检查者车辆等危险方法执法。(六)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说明事由。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见证并签字。当事人拒绝签字又无法找到除

11、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签字证明的,可以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字并说明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检查物品时,应当轻拿轻放、有序进行。不得乱翻乱扔,不得损坏当事人财物。(七)在路检路查时不得双向拦车,单向拦车不得超过三辆。不准逢车必查、查车必罚、人为造成交通堵塞。(八)对没有违法违规的整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运政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拦车检查,不得滞留车辆。(九)在行政相对人情绪激动或有过激言行时,应当冷静处理,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如遇暴力抗法,应当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态失控。第二十九条 行政处罚:(一)行政处罚应实行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制度,除依法按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查处的案件外,凡进

12、入一般程序的案件,包括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并请求提前处罚的案件,现场执法人员只能收集证据,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除经本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的少数案件外,不得现场作出处罚决定。(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在立案、调查取证、决定和执行等各个办案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骤执行。(三)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处理部门必须认真审核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有效,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对证据不充分或事实不清的案件,应当退回调查人员进行完善或补充调查。(四)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据,不得以类推方式实施行政处罚。(五

13、)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以书面方式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权。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六)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应当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序等情节,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不得畸重畸轻、显失公正。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七)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或者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八)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按照法定权限作出,除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可由执法人员当场决定外,其他行政处罚应当报负责人审

14、核。对拟给予5000元以上罚款、暂扣、吊销经营许可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应当经执法单位集体讨论形成处罚意见,并如实填写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参加集体讨论的人员应在记录中签名。(九)予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的,应当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有关情形,并履行相关批准手续。重大的行政处罚减轻案件必须经单位集体讨论形成意见。无法定事由,不得擅自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十)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实行罚缴分离制度,除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或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外,执法人员不得现场收取罚款,罚款必须向指

15、定的金融机构缴纳。(十一)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处罚决定。(十二)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三十条 强制措施:(一)采取暂扣证件、车辆、船舶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范围内进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不得采取强制措施,严禁违法扣留车辆和证件。(二)对违法行为轻微,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涉案财物数量较少的,可以不对其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四)暂扣证件、车辆、船舶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暂扣凭证,对暂扣的证件和车辆、船舶须由执法人员登记清楚;收回凭证时必须在凭证上注

16、明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五)对暂扣的车船、证件和物品等要妥善保管,不得造成丢失或者损坏;不得使用暂扣车船及物品;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处置,包括销毁、拆解、变卖等暂扣车船。有法定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时解除暂扣措施;没有法定期限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解除暂扣措施。第三十一条 行政许可:(一)执法机构应当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一个窗口对外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审批工作效率。(二)执法人员在办理证件,含证件年审或者行政许可事项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办事程序、途径和相关要求。(三)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人的许可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形式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17、;因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规范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不具备办证、行政许可条件或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后,许可办理人员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明确的审查方式进行实质审查。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超出公示材料目录以外的技术资料、材料。(五)行政许可事项需要进行核查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办理,并与受理送达程序等有关环节衔接好,不得有拖拉推诿现象。(六)许可实施单位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在办公场所公示栏、电子显示屏或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第三十二条 文书填制(一)

18、实施行政执法时应使用省厅统一确定的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制作规范。(二)执法文书中除编号和数额、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外,应当使用汉字;手工填写的文书应当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书面整洁。(三)执法文书按规定需要编写案号的,应当根据文书的编号规则进行编写。(四)执法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修改。确因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印章,或者由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确认;无需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五)询问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

19、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面进行补充和修改,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章或按指印确认。当事人拒不签字的,由两名执法人员签字并注明当事人拒签理由。(六)除简易程序案件,由当事人现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外,一般程序案件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执法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并按法定期限和方式送达。(七)执法文书中注明加盖执法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印章,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骑年盖月。(八)执法文书应及时按照要求归档。执法案卷应做到一案一卷,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卷内目录填写规范,材料排列有序,装订整齐。第六章 执法监督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范的行政执法人员,县局将视情节及造成危害后果的轻重,直接或建议相关单位追

20、究责任人责任。按照安乡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的方式分为:(一)诫勉谈话;(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三)通报批评;(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五)扣发奖金;(六)暂停执法活动;(七)停职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八)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触犯国家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本规范未包括的行为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六条 本规范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大家应该知道我们的交通执法人员也要遵守很多规定了吧!大家可以看到,不管是着装规范、举止规范、执法用语规范还是执法规范和执法监督,规定可以体现出政府深刻的为人服务的服务意识。所以说,以后出行的时候,我们给予交通执法人员多一些体谅,随时随地安全合法出行吧!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