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况 (技术处徐永基)7月12日

上传人:卷*** 文档编号:125714078 上传时间:2022-07-27 格式:DOC 页数:117 大小:229.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况 (技术处徐永基)7月12日_第1页
第1页 / 共117页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况 (技术处徐永基)7月12日_第2页
第2页 / 共117页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况 (技术处徐永基)7月12日_第3页
第3页 / 共117页
资源描述: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况 (技术处徐永基)7月12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况 (技术处徐永基)7月12日(117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况徐 永 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二一年七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1.0.2、1.0.4、3.1.1、3.3.1、3.3.2、3.4.1、3.5.2、3.7.1、3.7.4、3.9.1、3.9.2、3.9.4、3.9.6、4.1.6、4.1.8、4.1.9、4.2.2、4.3.2、4.4.5、5.1.1、5.1.3、5.1.4、5.1.6、5.2.5、5.4.1、5.4.2、5.4.3、6.1.2、6.3.3、6.3.7、6.4.3、7.1.2、7.1.5、7.1.8、7.2.4、7.2.6、7.3.1、7.3.3、7.3.5、7.3.6、7.3.8、7.4.1、7

2、.4.4、7.5.7、7.5.8、8.1.3、8.3.1、8.3.6、8.4.1、8.4.2、8.5.1、10.1.3、10.1.12、10.1.15、12.1.5、12.2.1、12.2.9条。共57条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简况 本规范系根据原建设部建标77号文献告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进行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发生了汶川地震,其震害经验表白,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使用的建筑,在遭遇比本地设防烈度高一度的地震作用下,没有浮现倒塌破坏,达到了在预估的罕遇地震下生命安全的抗震设防目的。因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贯彻国务院

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规定,对规范进行了局部修订,重要涉及灾区设防烈度的调节,增长了有关山区场地、框架构造填充墙设立、砌体构造楼梯间、抗震构造施工规定的强制性条文,提高了装配式楼板构造和钢筋伸长率的规定。此后,继续开展了专项研究和部分实验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大地震(涉及汶川地震)的经验教训,采纳了地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国内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畴内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充实和试设计,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次修订后共有14章12个附录。除了保持局部修订的规定外,重要修订内容是:补充了有关7度(0.15g)和8度(

4、0.30g)设防的抗震措施规定,按中国地震动参数区规划图调节了设计地震分组;改善了土壤液化鉴别公式,调节了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阻尼调节参数、钢构造的阻尼比和承载力抗震调节系数、隔震构造的水平减震系数的计算,并补充了大跨屋盖建筑水平和竖向地震作用的计算措施;提高了对混凝土框架构造房屋、底部框架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规定;提出了钢构造房屋抗震级别并相应调节了抗震措施的规定;改善了多层砌体房屋、混凝土抗震墙房屋、配筋砌体房屋的抗震措施;扩大了隔震和消能减震房屋的合用范畴,新增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原则以及有关大跨屋盖建筑、地下建筑、框排架厂房、钢支撑-混凝土框架和钢框架-钢筋混凝土核心筒构造的抗震设计规定。取

5、消了内框架砖房的内容。 建筑抗设计规范的章节为: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3、基本规定 4、场地、地基和基本 5、地震作用和构造抗震验算 6、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7、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内框架房屋 8、多层和高层钢构造房屋 9、单层工业厂房 10、大跨空旷房屋 11、土、木、石构造房屋 12、隔震和消能减震设计 13、非构造构件14、地下建筑构造1 总 则 一、增长了性能目的设计的原则 1.0.3条 本次修订继续采用二阶段设计实现三个水准的设防目的;第一阶段设计是承载力验算,取第一水准的地震动参数计算构造的弹性地震作用原则值和相应的地震作用效应,继续采用建筑构造可靠设计统一原则GB

6、50068规定的分项系数设计体现方式进行构造构件的截面承载力抗震验算,这样,其可靠度水平同78规范相称,并由于非抗震构件设计可靠性水准的提高而有所提高,既满足了在每一水准下具有必要的承载力可靠度,又满足第二水准的损坏可修的目的。对大多数的构造,可只进行第一阶段设计,通过概念设计和抗震措施来满足三水准的设计规定。 第二阶段设计是弹塑性变形验算,对地震时易倒塌的构造、有明显单薄层的不规则构造以及有专门规定的建筑,除进行第一阶段设计外,还要进行构造单薄部位的弹塑性层间变形验算并采用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实现第三水准的设防规定。 在89规范和规范所提出的以构造安全性为主的“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7、三水准目的,就是一种抗震性能目的小震、中震、大震有明确的概率指标;房屋建筑不坏、可修、不倒的破坏限度,在建筑地震破坏级别划分原则(建设部90建抗字377号)中提出了定性的划分。本次修订,对某些有专门规定的建筑构造,在3.10节和附录M增长了有关中震、大震的进一步定量抗震性能化设计原则和设计指标。 二、本章两条强制性条文 1、 1.0.2条 规定处在抗震设防地区的所有新建建筑工程均必需进行抗震设计。 2、 1.0.4条 作为抗震设防根据的文献和图件,如地震烈度区划图和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其审批权限,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规定。 三、删去有关抗震设防区划的内容。 1.0.5条 在89规范和规范中,均

8、规定了抗震设防根据的“双轨制”,即一般状况采用抗震设防烈度(作为一种地区抗震设防根据的地震烈度),在一定条件下,可采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批准发布的供设计采用的抗震设防区划的地震动参数(如地面运动加速度峰值、反映谱值、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和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 本次修订,按发布的防震减灾法对“地震社区划”的规定,删去规范对都市设防区划的有关规定,保存“一般状况”这几种字,意味着仍然尚有按“地震社区划”执行的状况存在。新一代的地震区划图正在编制中,本次修订的有关条文和附录将根据新的区划图进行相应的协调性修改。2 术语和符号 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 规范明确了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的区别。抗

9、震构造措施中是抗震措施的一种构成部分。在本规范的目录中,可以看到一般规定、计算要点、抗震构造措施、设计规定等。其中在一般规定及计算要点中的地震作用效应(内力和变形)调节的规定均属于抗震措施,而“设计规定”中的规定,也许包具有抗震措施和抗震构造措施,需按术语的定义加以辨别。3 基本规定 一、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原则 1、 3.1.1条、3.1.2条 (1)建筑物应按现行国标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原则GB50223-拟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2)按GB50223-分类原则,各个设防分类建筑的名称有所变更,但明确甲类、乙类、丙类、丁类仍分别是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原则设防类、适度设防类的简称。因此,

10、在本规范以及建筑构造设计文献中,继续采用简称。 (3)鉴于6度设防的房屋建筑,其地震作用往往不属于构造设计的控制作用,为减少设计计算的工作量,本规范明确,6度设防时,除有明确规定的状况,对乙、丙、丁类建筑其抗震设计可仅进行抗震措施的设计而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 二、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规划性 1、 3.4.1条3.4.2条3.4.3条 (1)有关建筑形体的规则性问题 3.4.1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规定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用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用特别的加强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 三种不规则限度的重要划分

11、措施如下: 不规则,指的是超过规范表3.4.3-1和3.4.3-2中一项及以上的不规则指标;特别不规则,指具有较明显的抗震单薄部位,也许引起不良后果者,其参照界线可参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一般有三类:其一,同步具有规范表3.4.3所列六个重要不规则类型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其二,具有表3.2.1所列的一项不规则;其三,具有本规范表3.4.3所列二个方面的基本不规则且其中有一项接近表3.2.1的不规则指标。表3.2.1 特别不规则的项目举例序不规则类型简要涵义1扭转偏大裙房以上有较多楼层考虑偶尔偏心的扭转位移比不小于1.42抗扭刚度弱扭转周期比不小于0.9,混合构造扭转周期比不

12、小于0.853层刚度偏小本层侧向刚度不不小于相邻上层的50%4高位转换框支墙体的转换构件位置;7度超过5层,8度超过3层5厚板转换 79度设防的厚板转换构造6塔楼偏置单塔或多塔质心与大底盘的质心偏心距不小于底盘相应边长20%7复杂连接各部分层数、刚度、布置不同的错层或连体两端塔楼明显不规则的构造8多反复杂同步具有转换层、加强层、错层、连体和多塔类型的2种以上对于特别不规则的建筑方案,只要不属于严重不规则,构造设计应采用比规范第3.4.4条等的规定更加有效的措施。 严重不规则,指的是形体复杂,多项不规则指标超过3.4.4条上限值或某一项大大超过规定值,具有既有技术和经济条件不能克服的严重的抗震单

13、薄环节,也许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者。 (2)本次修订有关规则性问题有如下变化 a、规范表3.4.3-1及表3.4.3-2所列的平面与竖向不规则是重要的,而不是所有的不规则项目,所列的指标是概念设计的参照性数值,而不是严格的数值,使用时需要综合判断。 b、对于扭转不规则计算,需注意如下几点 (a)刚性楼盖按国外规定,指楼板周边两端位移不超过平均位移2倍的状况,并不是刚度无限大; (b)扭转位移比计算时,可采用“给定水平力”计算,给定的水平力一般采用振型组合后的楼层地震剪力换算的水平作用力,并考虑偶尔偏心; (c)偶尔偏心大小的取值,应考虑具体的平面形状和抗侧力构件的布置,可不笼统采用该方向最大

14、尺寸的5%。 c、对于侧向刚度的不规则,建议根据构造特点采用合适的措施,涉及楼层高处产生单位位移所需要的水平力、构造层间位移角的变化等进行综合分析。 d、为避免水平转换构件在大震下失效,不持续的竖向构件传递到转换构件的小震地震内力应加大,借鉴美国IBC规定取2.5倍(分项系数为1.0),对增大系数作了调节。 2、 3.4.5条 设立防震缝 体型复杂的建筑并不一概倡导设立防震缝。由于与否设立防震缝各有利弊,历来有不同的观点,总体倾向是: (1)可设缝、可不设缝时不设缝。设立防震缝可使构造抗震分析模型较为简朴,容易估计其地震作用和采用抗震措施,但需考虑扭转地震效应,并按本规范各章的规定拟定缝宽,使

15、防震缝两侧在预期的地震(如中震)下不发生碰撞或减轻碰撞引起的局部损坏。 (2)当不设立防震缝时,构造分析模型复杂,连接处局部应力集中需要加强,并且需仔细估计地震扭转效应等也许导致的不利影响。 三、构造体系 对构造体系的规定,规范分为强制性规定(3.5.2条)及非强制性规定(3.5.3条)两类。 1、 3.5.2条(强制性条文) (1)抗震构造体系规定受力明确、传力途径合理且传力路线不间断,使构造的抗震分析更符合构造在地震时的实际体现,对提高构造的抗震性能十分有利,是构造选型与布置构造抗侧力体系时一方面考虑的因素之一。 (2)应避免因部分构造或构件破坏而导致整个构造丧失抗震能力或对重力荷载的承载

16、能力。 (3)应具有必要的抗震承载力,良好的变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在抗震设计中故意识、有目的的控制单薄层(部位),使之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又不使单薄层发生转移,这是提高构造总体抗震性能的有效手段。 2、 3.5.3非强制性条文 (1)宜有多道抗震防线 多道防线对于构造在强震下的安全是很重要的。所谓多道防线的概念,一般指的是: a、整个抗震构造体系由若干个延性较好的分体系构成,并由延性较好的构造构件连接起来协同工作。如框架-抗震墙体系是由延性框架和抗震墙二个系统构成;双肢或多肢抗震墙体系由若干个单肢墙分系统构成;框架-支撑框架体系由延性框架和支撑框架二个系统构成;框架-筒体体系由延性

17、框架和筒体二个系统构成。 b、抗震构造体系具有最大也许数量的内部、外部赘余度,故意识地建立起一系列分布的塑性屈服区,以使构造能吸取和耗散大量的地震能量,一旦破坏也易于修复。设计计算时,需考虑部分构件浮现塑性变形后的内力重分布,使各个分体系所承当的地震作用的总和不小于不考虑塑性内力重分布时的数值。 本次修订,按征求意见的成果,多道防线仍作为非强制性规定保存在3.5.3条,但可以设立多道防线的构造类型,在有关章节中予以明确规定。 (2)宜具有合理的刚度和承载力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变形成单薄部位,产生过大的应力集中或塑性变形集中。 (3)构造在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宜相近。 考虑到有些建筑构造,

18、横向抗侧力构件(如墙体)诸多而纵向很少,在强烈震中往往由于纵向的破坏导致整体倒塌,规范增长了构造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周期和振型)相近的抗震概念。 四、构造分析 局部修订,注意到地震中楼梯具有斜撑的受力状态,增长了楼梯构件的计算规定;针对具体构造的不同,经分析研究觉得楼梯构件的影响存在很大或不大两种状况,因此对楼梯构件与否要参与整体计算应视构造特点区别看待。 复杂构造指计算的力学模型十分复杂、难以找到完全符合实际工作状态的抱负模型,只能根据各个软件自身特点在力学模型上分别作某些限度不同的简化后才干运用该软件进行计算。例如,多塔类构造,其计算模型可以是底部一种塔通过水平刚臂提成上部若干个不落地

19、分塔的分叉构造,也可以用多种落地塔通过底部的低塔连成整个构造,还可以将底部按高塔分辨别别归入相应的高塔中再按多种高塔进行联合计算,等等。因此本规范对此类复杂构造规定用多种相对恰当、合适的力学模型而不是截然不同不合理的模型进行比较计算。复杂构造应是计算模型复杂的构造,不同的力学模型还应属于不同的计算机程序。 五、非构造构件 1、局部修订规定附着于楼屋面构造上的非构造构件,以及楼梯间的非承重墙体,应与主体构造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以提高对生命及设备的保护。 2、局部修订,将对框架构造的围护墙和隔墙设立的规定提高为强制性条文,以加强非构造构件的抗震安全,提高对生命的保护。 六、隔震与消能减震设计 1、

20、取消了规范“重要用于高烈度的设防”的规定。强调该技术在提高构造抗震性能上的优势,可合用于对使用功能有较高或专门规定的建筑。 2、推荐用于具有较高设防目的规定的按性能目的设计的构造。 七、构造材料与施工 1、局部修订,将烧结粘土砖改为烧结砖,可使使用范畴更宽。 钢构造钢材的性能指标,根据钢材产品原则建筑构造用钢GB/19879-规定,将强屈比的分子、分母对换改为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不小于0.85。 2、局部修订,考虑到产品原则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助钢筋GB1499.2-增长了抗震钢筋的性能指标(强度级别编号加字母E)。 3、为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控制,将钢筋代换

21、及构造柱、芯柱和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中砌体抗震墙的施工,订为强制性条文。 八、建筑抗震性能化设计抗震性能化设计是规范新增长的内容,结合目前技术和经济条件,谨慎发展性能化目的设计措施,明确规定需要进行可行性论证。一般需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设防烈度、构造的不规则限度和类型、构造发挥延性变形的能力、造价,震后的多种损失及修复难度等因素,不同的抗震设防类别,其性能设计选不同的抗震性能目的规定。4 场地、地基和基本 一、4.1.1条 考虑到高含水量的可塑黄土在地震作用下会产生震陷,历次地震的震害也比较严重,此外本地表存在构造性裂缝时,对建筑物抗震也是不利的,因此将其列入不利地段。 二、4.1.3条 1

22、、将原场地土类别中I类场地(竖硬土或岩石场地)修订为Io类场地(岩石场地)及I1类场地(坚硬土或软质岩石)。 2、考虑到fak200的粘性土和粉土的实测波速也许不小于250m/s,将中硬土与中软土地基承载力的分界线改为fak150。 3、软弱土的剪切波速由140m/s改为150m/s。 4、波速测试的多层与高层建筑分界,按24m为界。 5、新黄土指Q3以来的黄土。 三、4.1.4条 有关覆盖层厚度有如下修改: 1、覆盖层厚度应按地面至剪切波速不小于500m/s,且其下卧各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小500m/s的土层顶的距离拟定,这是由于以往执行中常浮现一见到不小于500m/s的土层就拟定为覆盖层,而

23、忽视了对下部各土层的规定,易发生错误。 2、本次规范规定“本地面5m如下存在剪切波速不小于其上部各土层剪切波速2.5倍的土层,且该层及其下卧各层岩土的剪切波速均不不不小于400m/s时,可按地面至该土层顶面的距离拟定”。原规范规定“不小于相邻上层土剪切波速2.5倍的土层”不确切,易产生400m/s土层对于上部相邻波速低的薄土层满足2.5倍的规定,但对该薄层土上部的土层(不涉及弧石和硬透镜体)并不满足2.5倍的规定,仍按照该土层拟定为覆盖层厚度的错误。 四、4.1.8条 为加强山区建筑的抗震能力,局部修订,将对山区建设规定的4.1.8条增为强制性条文。根据近年来的强震观测资料,地形对竖向地面运动

24、加速度影响不大,可不考虑地形对竖向地震影响系数的影响。 五、4.3.4条 1、液化鉴别深度。一般规定将液化鉴别深度加深到20m,对可不进行天然地基及基本抗震承载力验算的各类建筑,可只鉴别地面下15m范畴内土的液化。 2、液化鉴别式改用国内学者研究的成果,见规范(4.3.4) 六、4.3.8条 部分消除地基液化沉陷的措施中,增长了对大面积筏基、箱基的中心区域解决后的液化指数可放宽规定的规定。这条修改是在研究了近年国内外地震震害的调查及理论分析的基本上提出的,通过海城、营口、唐山及日本坂神地震震害调查发现,液化往往最先发生在房屋基本外侧,基本中部是不容易液化的。 七、4.3.11条新增条文。提出了

25、鉴别地基中软弱粘性土层的震陷鉴别措施。历次地震震害表白,饱和粉质粘土震陷会加重上部构造的震害。但由于对饱和粉质粘土液化震陷地基危害限度的评价措施尚不够成熟。因此目前只能通过度析震陷量等措施拟定其危害。5 地震作用和构造抗震验算 一、一般规定 1、 5.1.2条 各类建筑构造的抗震计算中增长了对平面尺度很大的空间构造,应根据构造形式和支承条件,分别按单点一致、多点、多向或多向多点输入进行抗震计算。 (1)平面投影尺度很大的空间构造指跨度不小于等于120米,或长度不小于等于300米或悬臂不小于等于40米的构造。 (2)有关构造形式和支承条件 a、周边支承空间构造,如:网架、单、双层网壳、索穹顶、弦

26、支穹顶屋盖和下部圈梁-框架构造,当下部支承构造为一种整体、且与上部空间构造侧向刚度比不小于等于2时,应容许采用三向(水平两向加竖向)单点一致输入计算地震作用;当下部支承构造由构造缝分开、且每个独立的支承构造单元与上部空间构造侧向刚度比不不小于2时,应采用三向多点输入计算地震作用。 b、两线边支承空间构造,如:拱、拱桁架;门式刚架、门式桁架;圆柱面网壳等构造,当支承于独立基本时,应采用三向多点输入计算地震作用。 c、长悬臂空间构造,应视其支承构造特点,采用多向单点一致输入、或多向多点输入计算地震作用。 (3)有关单点一致输入 仅对基本底部输入一致的加速度反映谱或加速度时程进行构造计算。 (4)有

27、关多点输入 即考虑地震行波效应和局部场地效应,对各独立基本或支承构造输入不同的设计反映谱或加速度时程进行计算,估计也许导致的扭转效应。对6度和7度I、II类场地上的大跨空间构造,多点输入下的地震效应不太明显,可以采用简化计算措施,乘以附加地震作用效应系数,跨度越大,场地条件越差,附加震作用系数越大。对于7度III、IV类场地和8、9度区,多点输入下的地震效应比较明显,应考虑行波和局部场地效应对输入加速度时程进行修正,采用构造时程分析措施进行多点输入下的抗震验算。 (5)有关多向输入 沿空间构造基本底部,三向同步输入,其地震动参数(加速度峰值或反映谱峰值)比例取:水平主向水平次向竖向=1.00:

28、0.85:0.65;对于长悬臂、平板式构造屋盖、矢跨比1/5的曲面型构造屋盖等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明显的空间构造,其地震动参数比例应取:水平主向水平次向竖向=0.85:0.65:1.00。 (6)多向多点输入,即同步考虑多向多点输入进行计算。 2、 5.1.5条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中的曲线下降段衰减指数,直线下降段的下降斜 率调节系数及阻尼调节系数进行了调节。 曲线下降段的衰减指数改为 直线下降的下降斜率调节系数改为 阻尼调节系数改为 保持规范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计算体现式不变,只对其参数进行调节,达到如下效果: (1)阻尼比为5%地震影响系数维持不变,对于钢筋混凝土构造的抗震设计,基本维持规范的水平

29、。 (2)基本解决了在长周期段,不同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曲线交叉、大阻尼曲线值高于小阻尼曲线值的不合理现象。I、II、III类场地的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在同期接近6秒时,基本交汇在一点上,符合理论和记录规律。 (3)减少了小阻尼(23.5%)的地震影响系数值,最大减少幅度达18%,使钢构造设计地震作用有所减少。 (4)略微提高了阻尼比610%的地震影响系数值,长周期部分最大增幅约5%。 (5)合适减少了大阻尼(2030%)的地震影响系数值,在5Tg周期以内,基本不变,长周期部分最大降幅约10%,扩大了消能减震技术的应用范畴。 二、截面抗震验算 1、 5.4.1条 地震作用分项系数表中增长了同步计算水

30、平与竖向地震作用(竖向地震为主)的组合,Eh=0.5,EV=1.3。对于大跨度大悬臂构造,竖向地震作用效应比较明显,需增长这种组合。 2、 5.4.3条 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构造构件承载力抗震调节系数RE均采用1.0。并订为强制性条文。 三、抗震变形验算 1、 5.5.1条 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多、高层钢构造修订为1/250;钢框架-钢筋混凝土内筒及型钢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内筒修订为1/800。 2、 5.5.2条 为配合第14章地下构造,提出不规则的地下建筑构造和地下空间综合体,如地铁枢纽站,采用多层框架构造的地下换乘站需进行罕遇地震下的变形验算。 3、 5.5.5条 弹塑性层间位移角

31、限值:增长了钢框架-钢筋混凝土内筒及型钢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内筒为1/100。6 多层和高层钢筋混凝土房屋 一、一般规定 1、 6.1.1条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合用的最大高度(m)作了如下修改。 (1)补充了8度(0.3g)时的最大合用高度,按8度和9度之间内插且偏于8度。 (2)框架构造的合用最大高度,除6度外有所减少。 (3)板柱 抗震墙构造的合用最大高度比原规范提高较多。 (4)删除了在类场地合用的最大高度应合适减少的规定。 (5)仅有少数墙不落地,如不落地墙的截面面积不不小于总截面面积的10%,只要框支部分设计合理,其合用最大高度可按全落地剪力墙构造拟定。 2、 6.1.2条 现浇钢

32、筋混凝土房屋的抗震级别(表6.1.2)作了如下修改。 表6.1.2 现浇钢筋混凝土房屋的抗震级别构造类型烈 度6789框架构造了高度(m)3030121230301212303025框架四三四三二三二一一大跨度公共建筑三二一框架剪力墙构造高度(m)606028286060282860602121框架四三四三二三二一二一剪力墙三三二二一一剪力墙构造高度(m)808028288080282880802121剪力墙四三四三二三二一二一部分框支剪力墙构造高度(m)808028288080282880剪力墙三二三二二二一框支层框架二二一一框架-核心筒构造框架三二一一核心筒三二一一筒中筒构造外筒三二一一内

33、筒三二一一板柱-抗震墙构造高度(m)353535353535一框架-板柱的柱三二二二一抗震墙二二二一二一 注:1、建筑场地为类时,除6度外容许按表内减少一度所相应的抗震级别采用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规定不应减少; 2、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容许结合房屋不规则限度及场地地基条件拟定抗震级别; 3、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的有关框架梁柱; 4、高度不超过60m的框架 核心筒构造按框架 抗震墙的规定设计时,应按表中框架 抗震墙构造的规定拟定其抗震级别。 (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住宅10层及以上,多层公共建筑高度24m以上为高层建筑,本次修订将框架构造30m的高度为界改为24m;对7、8、

34、9度的框架 抗震墙构造及部分框支抗震墙构造墙,增长24m作为一种高度分界,其抗震级别比规范减少一级,但四级不再减少,框支层框架不减少,总体上与89规范对“低层较规则构造”的规定相近。 (2)明确了框架 核心筒的高度不超过60m时,当按框架 抗震墙构造的规定设计时,其抗震级别按框架 抗震墙构造的规定采用。 (3)将“大跨度公共建筑”改为“大跨度框架”,并明确其跨度按18m划分。 3、 6.1.3条 有关钢筋混凝土房屋抗震级别的拟定,还作了如下补充修订。 (1)有关框架和抗震墙构成的构造的抗震级别。设计中有三种状况:其一,个别或少量框架,此时构造属于抗震墙体系的范畴,其抗震墙的抗震级别,仍按抗震墙

35、构造拟定。其二,当框架 抗震墙构造有足够的抗震墙时,其框架部分是次要抗侧力构件,按表6.1.2框架 抗震墙构造中的框架拟定抗震级别;89规范规定其抗震墙底部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不不不小于构造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其三,墙体很少,即规范规定“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不小于构造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级别应按框架构造拟定。对于此类构造,本次修订进一步明确如下几点:一是将“在基本振型地震作用下”改为“在规定的水平力作用下”,“规定的水平力”的含义为采用振型组合后的楼层地震剪力换算的水平作用力;二是明确底层框架部分所承当的地震倾覆力矩不小于构造总地震倾覆力

36、矩的50%时仍属于框架构造范畴;三是删除了“最大合用高度可比框架构造合适增长”的规定;四是补充规定了其抗震墙的抗震级别。 在框架构造中设立少量抗震墙,往往是为了增大框架构造的刚度、满足层间位移角限值的规定,仍然属于框架构造范畴,但层间位移角限值需按底层框架部分承当倾覆力矩的大小,在框架构造和框架 抗震墙构造两者的层间位移角限值之间合适内插。 (2)有关裙房的抗震级别。裙房与主楼相连,主楼构造在裙房顶板相应的上下各一层受刚度与承载力突变影响较大,抗震构造措施需要合适加强,裙房与主楼之间设防震缝,在大震作用下也许发生碰撞,该部位也需要采用加强措施。 裙房与主楼相连的有关范畴,一般可从主楼周边外延3

37、跨且不不小于20m,有关范畴以外的区域可按裙房自身的构造类型拟定其抗震级别。裙房偏置时,其端部有较大扭转效应,也需要加强。 (3)有关地下室的抗震级别。带地下室的多层和高层建筑,本地下室构造的刚度和受剪承载力比上部楼层相对较大时(参见6.1.14条),地下室顶板可视作嵌固部位,在地震作用下的屈服部位将发生在地上楼层,同步将影响到地下一层。地面如下地震响应逐渐减小,规定地下一层的抗震级别不能减少;而地下一层如下不规定计算地震作用,规定其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级别可逐级减少。 (4)有关乙类建筑的抗震级别。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原则GB 50223的规定,乙类建筑应按提高一度查表6.1.2拟定抗震级

38、别(内力调节和构造措施)。本章6.1.1条规定,乙类建筑的钢筋混凝土房屋可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拟定其合用的最大高度,于是也许浮现7度乙类的框支构造房屋和8度乙类的框架构造、框架 抗震墙构造、部分框支抗震墙构造、板柱 抗震墙构造的房屋提高一度后,其高度超过表6.1.2中抗震级别为一级的高度上界。此时,内力调节不提高,只规定抗震构造措施“高于一级”,大体与高层建筑混凝土构造技术规程特一级的构造规定相称。 4、 6.1.4条有关防震缝的设立阐明3点。 (1)框架构造防震缝的最小宽度增至100mm。 (2)震害表白,本条规定的防震缝宽度是最小值,在强烈地震下相邻构造仍也许局部碰撞而损坏,但宽度过大会给

39、立面解决导致困难。因此,与否设立防震缝应按本规范3.4.5条的规定判断。 (3)8、9度框架构造房屋防震缝两侧层高相差较大时,可在防震缝两侧房屋的尽端沿全高设立垂直于防震缝的抗撞墙,通过抗撞墙的损坏减少防震缝两侧碰撞时框架的破坏。本次修订,抗撞墙的长度由规范的可不不小于一种柱距,修改为“可不不小于层高的1/2”。构造单元较长时,抗撞墙也许引起较大温度内力,也也许有较大扭转效应,故设立时应综合分析。 5、 6.1.5条 明确规定甲、乙类建筑以及高度不小于24m的丙类建筑不应采用单跨框架构造;高度不不小于24m的丙类建筑不适宜采用单跨框架构造。 6、 6.1.6条 楼、屋盖平面内的变形,将影响楼层

40、水平地震剪力在各抗侧力构件之间的分派,为使楼、屋盖具有传递水平地震剪力的刚度,从78规范起,就提出了不同烈度下抗震墙之间不同类型楼、屋盖的长宽比限值。超过该限值时,需考虑楼、屋盖平面内变形对楼层水平地震剪力分派的影响。本次修订,8度框架 抗震墙构造装配整体式楼、屋盖的长宽比由2.5调节为2;合适放宽板柱 抗震墙构造现浇楼、屋盖的长宽比。 7、 6.1.7条 预制板的连接局限性时,地震中将导致严重的震害。需要特别加强。在混凝土构造中,本规范仅合用于采用符合规定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楼、屋盖。 当采用配筋现浇面层时,面层的厚度由不适宜不不小于50mm改为不应不不小于50mm。 8、 6.1.8条 在框

41、架 抗震墙构造和板柱 抗震墙构造中,抗震墙是重要抗侧力构件,竖向布置应持续,避免刚度和承载力突变。本次修订,增长结合楼梯间布置抗震墙形成安全通道的规定;将规范“横向与纵向的抗震墙宜相连”改为“抗震墙的两端(不涉及洞口两侧)宜设立端柱,或与另一方向的抗震墙相连”,明确规定两端设立端柱或翼墙;取消抗震墙设立在不需要开洞部位的规定,以及连梁最大跨高比和最小高度的规定。 9、 6.1.9条 本次修订,增长纵横向墙体互为翼墙或设立端柱的规定。 部分框支抗震墙属于抗震不利的构造体系,本规范的抗震措施只限于框支层不超过两层的状况。本次修订,明确部分框支抗震墙构造的底层框架应满足框架 抗震墙构造对框架部分承当

42、地震倾覆力矩的限值框支层不应设计为少墙框架体系。 为提高较长抗震墙的延性,分段后各墙段的总高度与墙宽之比,由不应不不小于2改为不适宜不不小于3。 10、 6.1.10条 延性抗震墙一般控制在其底部即计算嵌固端以上一定高度范畴内屈服、浮现塑性铰。设计时,将墙体底部也许浮现塑性铰的高度范畴作为底部加强部位,提高其受剪承载力,加强其抗震构造措施,使其具有大的弹塑性变形能力,从而提高整个构造的抗地震倒塌能力。 89规范的底部加强部位与墙肢高度和长度有关,不同长度墙肢的加强部位高度不同。为了简化设计,规范改为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仅与墙肢总高度有关。本次修订,将“墙体总高度的1/8”改为“墙体总高度的1/1

43、0”;明确加强部位的高度一律从地下室顶板算起;当计算嵌固端位于地面如下时,还需向下延伸,但加强部位的高度仍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此外,还补充了高度不超过24m的多层建筑的底部加强部位高度的规定。 有裙房时,按本章6.1.3条的规定,主楼与裙房顶相应的相邻上下层需要加强。此时,加强部位的高度也可以延伸至裙房以上一层。 11、 6.1.15条 本条是根据汶川地震震害调查新增内容。楼梯间是重要的逃生通道,因此修订时增长了对楼梯间的抗震设计规定。对框架构造楼梯构件与主体构造整体浇捣时,楼梯板起斜撑作用,对构造刚度、承载力、规则性影响较大,应参与抗震计算;当采用措施减小楼梯构件对构造刚度影响时,也可不参与

44、整体计算。 二、计算要点 1、 6.2.2条、6.2.3条 汶川地震调查阐明需提高框架构造强柱弱梁的设计规定,本次修订,提高框架构造柱端弯矩增大系数,一级1.7、二级1.5、三级1.2、四级1.1。而框剪构造、板柱 抗震墙构造和核心筒外框构造的框架柱端弯矩增大系数不变,仅增长四级框架柱取1.1。 尚需注意,要真正实现“强柱弱梁”、还应计入梁两侧有效翼缘范畴楼板钢筋的影响。“有关楼板钢筋”参照Eurocode 8至少应计入柱宽以外楼板厚度2倍范畴的板中分布钢筋。 框架构造的底层,柱下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所乘的增大系数,相应的提高至一级1.7、二级1.5、三级1.3、四级1.1。 2、 6.2.

45、5条 本次修订与框架柱的“强柱弱梁”的规定配套,对一、二、三、四级框架构造柱的“强剪弱弯”也相应提高。柱的剪力增大系数:对框架构造,一级1.5、二级1.3、三级1.2、四级1.1;其她构造类型的框架,一级1.4、二级1.2、三级、四级1.1。 3、 6.2.13条 钢筋混凝土构造计算尚应符合的规定有如下修改。 设立少量抗震墙的框架构造,其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值,宜采用框架构造模型和框架 抗震墙构造模型两者计算成果的较大值。 4、 6.2.14条 框架节点核心区的抗震验算,规定一、二、三级应验算。 三、框架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1、 6.3.3条 本次修订,将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不不小于2.5%的

46、规定,由强制性改为非强制性。移至6.3.4条。 2、 6.3.5条 根据汶川地震经验,本次修订除2层房屋外,增大了对柱截面尺寸的规定,以有助于实现“强柱弱梁”。 3、 6.3.6条 柱的轴压比限值,本次修订提高了框架构造柱的轴压比控制。对剪跨比不小于2的框架柱,在一定条件下,可考虑纵筋承当轴压力的作用,从而提高轴压比限值。 4、 6.3.7条 柱纵向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89规范比78规范有所提高,但仍偏低,诸多状况不不小于非抗震配筋率,规范合适调节。本次修订,提高了框架构造纵向钢筋的最小总配筋率的规定。随着高强钢筋和高强混凝土的使用,最小纵向钢筋的配筋率规定,将随混凝土强度和钢筋的强度而有所变

47、化,但表中的数据是最低的规定,必须满足。 当框架柱在地震作用组合下处在小偏心受拉状态时,柱的纵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长25%,是为了避免柱的受拉纵筋屈服后再受压时,由于包兴格效应导致纵筋压屈。 四、抗震墙构造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1、 6.4.1条 本次修订,将墙厚与层高之比的规定,由“应”改为“宜”,并增长无支长度的相应规定。无端柱或翼墙是指墙的两端(不涉及洞口两侧)为一字形的矩形截面。 实验表白,有边沿构件约束的矩形截面抗震墙与无边沿构件约束的矩形截面抗震墙相比,极限承载力约提高40%,极限层间位移角约增长一倍,对地震能量的消耗能力增大20%左右,且有助于墙板的稳定。对一、二级抗震墙底部加

48、强部位,当无端柱或翼墙时,墙厚需合适增长。 2、 6.4.2条 本次修订,将抗震墙的轴压比控制范畴,由一、二级扩大到三级,由底部加强部位扩大到全高。计算墙肢轴压力设计值时,不计入地震作用组合,但应取分项系数1.2。 3、 6.4.5条 有关抗震墙的边沿构件,本次修订重要有如下几点。 (1)将设立约束边沿构件的规定扩大至三级抗震墙。 (2)约束边沿构件的尺寸及其配箍特性值,根据轴压比的大小拟定。当墙体的水平分布钢筋满足锚固规定且水平分布钢筋之间设立足够的拉筋形成复合箍时,约束边沿构件的体积配箍率可计入分布筋,考虑水平筋同步为抗剪受力钢筋,且竖向间距往往不小于约束边沿构件的箍筋间距,需要另增一道封

49、闭箍筋,故计入的水平分布钢筋的配箍特性值不适宜不小于0.3倍总配箍特性值。 (3)对于底部加强区以上的一般部位,带翼墙时构造边沿构件的总长度改为和矩形端相似,即不不不小于墙厚和400mm,在加强部位与一般部位的过渡区、边沿构件的长度需逐渐过渡。 4、 6.4.6条 当墙肢长度不不小于墙厚的三倍时,规定按柱设计。本次修订,减少了小墙肢的箍筋全高加密的规定。由“应”改为“宜”。 5、 6.4.7条 根据汶川地震经验,规定跨高比不不小于2的高连梁宜设水平缝,使一根连梁成为跨高比较大的两根或多根连梁,其破坏形态从剪切破坏变为弯曲破坏。 五、框架 抗震墙构造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1、 6.5.1条 本次修

50、订,对墙厚与层高之比的规定,由“应”改为“宜”;对于有端柱的状况,不规定一定设立边框梁, 2、 6.5.2条 本次修订,增长了抗震墙分布钢筋的最小值径和最大间距的规定,拉筋具体配备方式的规定可参照6.4.4条。 3、 6.5.3条 楼面梁与抗震墙平面外连接不适宜支承在洞口连梁上,重要出目前抗震墙与框架分开布置的状况。实验表白,在往复荷载作用下,锚固在墙内的梁的纵筋有也许产生滑移,与梁连接的墙面混凝土有也许拉脱。因此应按计算拟定其截面尺寸和配筋。 4、 6.5.4条 少墙框架构造中抗震墙的地位不同于框架 抗震墙,不需要按本节的规定设计其抗震墙,可仍按抗震墙的规定执行。 六、板柱 抗震墙构造抗震设

51、计规定 1、 6.6.2条 规定了板柱 抗震墙构造中抗震墙的最小厚度;放松了楼、电梯洞口周边设立边框梁的规定。按柱纵筋直径16倍控制托板或柱帽根部的厚度是为了保证板柱节点的抗弯刚度。 2、 6.6.3条 本次修订,对高度不超过12m的板柱 抗震墙构造,放松抗震墙所承当的地震剪力的规定;新增对板柱节点冲切承载力的抗震验算规定。 无柱帽平板在柱上板带中按本规范规定设立构造暗梁时,不可把平板作为有边梁的双向板进行设计。 3、 6.6.4条 为了避免强震作用下楼板脱落,穿过柱截面的板底两个方向钢筋的受拉承载力应满足该层楼板重力荷载代表作用下的柱轴压力设计值。本次修订,增长了板柱节点应根据抗冲切承载力规

52、定、配备抗剪栓钉或抗冲切钢筋。实验研究表白,抗剪栓钉的抗冲切效果优于抗冲切钢筋。 七、筒体构造抗震设计规定1、 6.7.1条 (1)本条新增长了对框架 核心筒构造中框架部分地震剪力的规定。即各层地震剪力的最大值不适宜不不小于构造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0%;当其中一层的地震剪力不不小于10%时,应加强内筒墙体,且任一层的框架部分的地震剪力不应不不小于构造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5%。 当框架部分地震剪力的最大值满足构造底部总地震剪力的10%时,尚需按6.2.13条对框架的地震剪力进行调节。 (2)有关加强层的设立 a、核心筒与周边框架之间采用梁板构造时,各层梁对核心筒有一定的约束,可不设加强层,但梁与核心

53、筒连接应避开核心筒连梁。 当楼层采用平板构造且核心筒较柔,在地震作用下不能满足变形规定或筒体由于受弯产生拉力时,宜设加强层。 9度时不应采用加强层。 b、加强层的位置应结合建筑功能规定设立,为避免加强层周边框架柱在地震作用下,由于强梁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强层的大梁或桁架与周边框架不适宜刚拉。 c、为减小核心筒轴向压缩及外框架竖向温度变形对加强层产生附加应力的影响,在施工程序及连接构造上应采用措施。 筒中筒构造的外筒可采用下列措施提高延性: (1)采用非构造幕墙。当采用钢筋混凝土裙墙时,可在裙墙与柱连接处设立受剪控制缝。 (2)外筒为壁式筒体时,在裙墙与窗间墙连接处设立受剪控制缝,外筒按联肢抗震墙

54、设计;三级的壁式筒体可按壁式框架设计,但壁式框架柱除满足计算规定外,尚需满足本章6.4.5条的构造规定;支承大梁的壁式筒体在大梁支座宜设立壁柱,一级时,由壁柱承当大梁传来的所有轴力,但验算轴压比时仍取所有截面。 2、 6.7.2条 框架 核心筒构造的核心筒、筒中筒构造的内筒,都是由抗震墙构成的,也都是构造的重要抗侧力竖向构件,其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本章6.4节和6.5节的规定,涉及墙的最小厚度、分布钢筋的配备、轴压比限值、边沿构件的规定等,以使筒体具有足够大的抗震能力。 框架 核心筒构造的框架较弱,宜加强核心筒的抗震能力;核心筒连梁的跨高比一般较小,墙的整体作用较强。因此,核心筒角部的抗震构造措

55、施予以加强。 3、 6.7.4条 实验表白,跨高比小的连梁配备斜向交叉暗柱,可以改善其的抗剪性能,但施工比较困难,本次修订,将规范设立交叉暗柱、交叉构造钢筋的规定,由“宜”改为“可”。7 多层砌体房屋和底部框架砌体房屋 一、一般规定 1、 7.1.1条 考虑到粘土砖被限用,本章的合用范畴由粘土砖砌体改为各类砖砌体,涉及非粘土烧结砖、蒸压砖砌体,并增长混凝土类砖,该类砖已有产品国标。对非粘土烧结砖和蒸压砖,仍按规范的规定根据其抗剪强度区别看待。 对于配筋混凝土小砌块承重房屋的抗震设计,仍然在本规范的附录F中予以规定。 本次修订,明确本章的规定,原则上也可用于单层非空旷砌体房屋的抗震设计。 砌体构

56、造房屋抗震设计的合用范畴,本次修订,考虑到“内框架砖房”已很少使用且抗震性能较低,取消了有关内容。 2、 7.1.2条 多层房屋的层数和高度作了如下修订。 (1)偏于安全,6度的一般砖砌体房屋的高度和层数合适减少。 (2)明确补充规定了7度(0.15g)和8度(0.30g)的高度和层数限值。 (3)底部框架 抗震墙砌体房屋,不容许用于乙类建筑和8度(0.30g)的丙类建筑。表7.1.2中底部框架 抗震墙砌体房屋的最小砌体墙厚系指上部砌体房屋部分。 (4)横墙较少的房屋,按规定的措施加强后,总层数和总高度不变的合用范畴,比规范有所调节:控制到丙类建筑;根据横墙较少砖砌体房屋的试设计成果,当砖墙厚

57、度为240mm时,7度(0.1g和0.15g)纵横墙计算承载力基本满足;8度(0.2g)六层时纵墙承载力大多不能满足,五层时部分纵墙承载力不满足;8度(0.3g)五层时纵横墙承载力均不能满足规定。故本次修订,规定仅6、7度时的丙类建筑容许总层数和总高度不减少。 (5)补充了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的定义。对各层横墙很少的多层砌体房屋,其总层数应比横墙较少时再减少一层,由于层高的限值,总高度也有所减少。 需要注意: 表7.1.2的注2表白,房屋高度按有效数字控制。当室内外高差不不小于0.6m时,房屋总高度限值按表中数据的有效数字控制,则意味着可比表中数据增长0.4m;当室内外高差不小于0.6m时,

58、虽然房屋总高度容许比表中的数据增长不多于1.0m,事实上其增长量只能少于0.4m。 坡屋面阁楼层一般仍需计入房屋总高度和层数;但属于本规范5.2.4条规定的出屋面小建筑范畴时,不计入层数和高度的控制范畴。斜屋面下的“小建筑”一般按实际有效使用面积或重力荷载代表值不不小于原则层的30%控制。 对于半地下室和全地下室的嵌固条件,仍与规范相似。 3、 7.1.3条 在注中增长了当采用约束砌体等加强措施的一般砖房屋层高不应超过3.9m。重要为适应教学楼等需要层高3.9m的使用规定。约束砌体,大体上指间距接近层高的构造柱与圈梁构成的砌体,同步拉结网片符合相应构造规定,可参见7.3.14、7.5.4、7.5.5条等。 对于采用约束砌体抗震墙的底框房屋,根据试设计成果,底层的层高由4.5m减为4.2m,比规范有所减少。 4、 7.1.5条 房屋抗震横墙的间距作了如下修订: (1)地震中,横墙间距大小对房屋倒塌影响很大,本次修订,考虑到原规定的抗震横墙最大间距在实际工程中一般也不需要这样大,故减小23m。 (2)鉴于基本不采用木楼盖,将“木楼、屋盖”改为“木屋盖”。 (3)多层砌体房屋顶层的横墙最大间距,在采用钢筋混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