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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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门诊报销政策1、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是指提取部分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对医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及定点村卫生室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照一 定比例予以报销的制度。2、报销程序 持医保证、身份证、户口薄在所属乡镇卫生院和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就诊,凭开具的门诊处方、收费收据可 以报销。3、报销标准 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为可报销费用的50%,封顶线为 40 元/天,120 元/人/年。村卫生室补 偿比例为可报销费用的 50%,基本药物上浮 10%;封顶线为 20 元/天,120 元/人/年。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门诊慢性病病种及补偿标准,共 21种分别是: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肾

2、功能衰竭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4、白血病;5、血 友病;6、帕金森综合征;7、扩张型心肌病;8、风湿性心脏病;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重症肝炎、 肝硬化;11、脑瘫;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 发症之一);14、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1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16、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17、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18、 结核病(在治疗疗程内);19、重症肌无力;20冠心病;21、重性精神疾病。缩短审批时限,对于一般的门诊慢性病,一般每半年由市县两级组织医疗专

3、家集中鉴定一次,对恶 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心 脏支架手术、 心脏搭桥手术等可随时申报、 按月鉴定。二、门诊慢性病就医购药管理1、定点就医购药。 门诊慢性病患者必须到指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取药。 未经经办 机构批准,在非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取药的费用不予报销。2、严格用药范围。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仅限于通过鉴定的病种,不得扩大用药范围。门诊慢性病 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一种病三种药、两种病四种药、三种及以上病五种药的要求( 中草药按一种药品对 待),为 患者提供医药服务;对尚未核定用药范围的,要告知患者凭临床医师开

4、具的处方到所在地经办 机构或人社所核定。 未核定用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3、规范用药及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医嘱提供医药服务,并在患者的专用病历本上予以记录 需要调整药品用量时,须有临床医师开具的处方,并报经办机构核准,不得擅自调整。一次购药不超过 30 天用量;药品用量不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最大剂量。因病情需要进一步检查、诊疗的,应提前到医 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所在地人社所( 居民)签字核准。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能同时发生该病种的 门诊费用。4、定期年度审核。 每年对鉴定通过一年以上、 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进行年度审核。 患 者应提供近一年来的门诊慢性病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的复

5、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对经过治疗、身体康复 不再符合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终止其享受下一年度门诊慢性病待遇三、门诊慢性病申请所需材料:1、出具县级以上国有医疗机构住院病历、 化验单、 检查报告单等医护文书2、医保证复印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一寸免冠照片两张;3、交送当地卫生院医保报销办公室后,报送县医保处进行审批。四、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慢性病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审核、 垫付补偿费用; 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县医保处负责审核,报销时需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收费发票原 件、 处方、 费用清单、医保证、 慢性病门诊医疗证、 身份证( 户口薄)

6、等有效证件,交送当地卫生院后 报送县医保处进行审批后再进行报销。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一、药品 1、 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 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 蛋白质制品( 特殊适应症与急救、 抢救除外) ;6、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二、诊疗项目( 一 ) 服 务 项 目 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定点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 ) 非 疾 病 治 疗 项 目 类1、各种美容

7、、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3、各种健康体检;4、各种预防、保健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进行的检 查 、 治 疗 项 目 ;2、眼镜、 义齿、 义眼、 义肢、 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 按摩、 检查和治疗器械;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四) 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客或组织移植的器客或组织源;2、除肾脏、 心脏瓣膜、 角膜、 皮肤、 血管、 骨、 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管或组织移植;3、近视眼矫

8、形术;4、气功疗法、 音乐疗法、 保健性的营养疗法、 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 ) 其 他1、各种不育(孕) 症、 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2、各种科研性、 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三、医疗服务设施1、 就(转) 诊交通费、 急救车费;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以及损坏公物赔偿费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4、膳食费;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城镇居民医保有关规定1、人工耳蜗。将人工耳蜗纳入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范围,仅限 9周岁以下(含 9周岁)儿童使用。2、 住院前 3 天门诊检查费用。在同一家医院住院前 3 天内的门诊检查费用

9、可并入住院费,并纳入 报销范围,仅限检查费用,不包含药品费、治疗费。3、出院带药量。参保居民出院带药量统一按职工医保标准执行,即:普通疾病 7 天量,慢性疾病 最 长 不 超 过 28 天 量 。4、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退回已发生 的费用,终止其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1) 将 本 人 医 疗 保 险 证 转 借 他 人 就 医 或 冒 用 他 人 姓 名 就 医 的 ;(2)伪 造 、 涂 改 处 方 及 医 疗 费 用 单 据 等 凭 证 的(3)提 供 虚 假 医 疗 票 据 、 病 历 等 资 料

10、骗 取 医 保 基 金 的 。5、新生儿参保须知:(1)乡镇政府人社所的介绍信(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3)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一寸照片一张我县医保意外伤害病人报销有关事项、自 2016 年 1 月 10 日起,在我县辖区内各类参保人员(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新发生的意外伤害病人, 医保意外伤害调查审批表、医保外伤证明书、医保意外 伤害住院告知单位书一式两份。二、定点医疗机构对意外伤害住院管理1. 医疗机构应如实填写120出车急救现场,尤其是意外伤害原因和性质。医疗机构 接诊医生应认真询问参保人意外伤害经过,在门诊病历、住院病历上如实、详细填写意 外伤害原因。2. 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住院

11、,就诊医疗机构首先按自费病人住院操作规范为其办理 住院登记手续。3、接诊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要将患者或家属所陈述 的意外伤害原因及经过作为第一手资料,如实地记载在病历内。凡符合意外伤害报销规 定的,由首诊医生在8小时内通知参保患者或代办人签订意外伤害诊治补偿协议书, 并为其开具新版的医保意外伤害调查审批表、医保外伤证明书、医保意外伤害住 院告知单位书、入院记录等有关文书一式两份,并通知其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盖章登 记。4、医保办公室盖章后,由病人家属(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入院24小时内,向医院 医保服务窗口办理住院信息登记手续5、医院医保服务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时,应将意外伤害

12、患者姓名、联系电话、受伤原 因、地点、时间及经过等详细情况如实填写录入到医保支付系统,以便及时开展稽查、 取证、确认程序。6、医保窗口录入信息后,通知病人家属(或其代理人)将医保意外伤害调查审批 表、医保外伤证明书、医保意外伤害住院告知单位书、入院记录、医保证复印件 等有关文书一式两份,内容填写齐全、相关印章加盖完毕后必须在入院3天内,分别交 至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和县医保处。三、意外伤害申请报销程序为精简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县医保处在收到病人家属(或其代理人)送达的医保 意外伤害调查审批表、医保外伤证明书、医保意外伤害住院告知单位书、医保证复 印件、入院记录等有关文书资料后进行初审,实行网上及

13、时审批。医院医保窗口应及 时关注网上审批状态,以便通知病人办理报销结算业务。四、相关责任追究1、凡为参保人出具(提供)的意外伤害相关证明(资料)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把 关,实事求是,防止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人员获取报销基金,减少医保基金运行的风险; 如因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2、参合人或家属及代理人必须遵守医保管理规定,凡不按规定时间内办理意外伤害 住院报备手续、或需要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受理。3、参保人或家属及代理人弄虚作假,伪造、隐瞒、虚构意外伤害事实经过的,一经 查实,其医疗费用不予结报,已经结报的报销款必须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取消

14、其本 年度享受医保待遇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相应责任。4、对于医疗机构有串通、诱导参保人,或医患合谋篡改医学资料,按照患者意愿弄 虚作假,伪造、隐瞒、虚构出具(提供)意外伤害相关证明(资料)和住院相关费用、 医疗证明(资料)等,如经群众举报调查属实或医保处随即抽查发现的,已支付的医保 住院报销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县医保处将对伤情较重、复杂的病人进行重点稽查,同时对初审已审批外伤病人 的进行随机抽查。五、有关说明1、原城镇居民目前无法明确所在居委会的,可以盖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公章。2、所有表格均一式两份,一份交医院备查,一份交县医保处存档备案3、参照外县市(区)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对城乡居民医保患者设计了意外 伤害诊治补偿协议书,对城镇职工患者未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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