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第五章船舶轮机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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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第五章 船舶轮机人员管理船舶轮机人员管理第一节第一节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一、概一、概 述述 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1978;STCW78),是国际海事组是国际海事组织约织约50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用于控制船员职业技术素质和个公约中最重要的公约之一,用于控制船员职业技术素质和值班行为。值班行为。该公约于

2、该公约于1978年年7月月7日日在在IMO海员培训、发证外交大会中获得海员培训、发证外交大会中获得通过。通过。1980年年6月月8日,我国政府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日,我国政府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1984年年4月月28日,日,STCW78公约生效公约生效。STCW78公约经多次修正,其中:公约经多次修正,其中:1991年修正案是关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年修正案是关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即即GMDSS)和驾驶台单人和驾驶台单人 值班试验,于值班试验,于1992年年12月月1日生效;日生效;1994年修正案是关于液货船船员的特殊培训,于年修正案是关于液货船船员的特殊培训,于1996年年1月月1

3、日生效;日生效;1993年,年,IMO开始对开始对STCW78公约进行全面的修订。在公约进行全面的修订。在1995年年7月月7日,日,通过了通过了“经经1995年修正的年修正的STCW78公约公约”(简称简称STCW7895公约、公约、STCW95公约或公约或STCW公约公约)。STCW95公约于公约于1997年年2月月1日生效日生效,1998年年8月月1日日起强制实施。起强制实施。STCW95公约生效后,又经多次修正。公约生效后,又经多次修正。STCW 95公约除正文条款外,对公约除正文条款外,对STCW78公约作了全面的修改,公约作了全面的修改,并并新增新增了了 与 公 约 和 附 则 相

4、 对 应 的 更 为 具 体 的 海 员 培 训、发 证 和 值 班 规 则与 公 约 和 附 则 相 对 应 的 更 为 具 体 的 海 员 培 训、发 证 和 值 班 规 则(Seafarers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Code,即即STCW Code或或STCW规则规则).1STCW95公约的内容构成与编排公约的内容构成与编排 STCW95公约主要包含公约正文、附则和公约主要包含公约正文、附则和STCW规则。规则。STCW规则分为规则分为A、B两部分。两部分。A部分部分是关于附则有关规定的是关于附则有关规定的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与

5、附则的章节一一对应,与附则的章节一一对应。B部分部分是关于附则的是关于附则的建议和指导建议和指导,它与公约附则、规则,它与公约附则、规则A部分的章节一部分的章节一一对应。一对应。STCW95公约的附则把公约技术条款在附则中以规则的形式体现,其内公约的附则把公约技术条款在附则中以规则的形式体现,其内容共分容共分8章。章。第第1章章 总则;总则;第第2章章 船长和甲板部;船长和甲板部;第第3章章 轮机部;轮机部;第第4章章 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第第5章章 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要求;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要求;第第6章章 应急、职业安全、医护和救生职能;应急、职

6、业安全、医护和救生职能;第第7章章 可供选择的发证;可供选择的发证;第第8章章 值班。值班。2 STCW95公约新增的内容公约新增的内容 STCW95公约除了结构方面的变化外,主要增加了下列内容:公约除了结构方面的变化外,主要增加了下列内容:(1)全面、严格、多方位的遵章核实机制,包括对缔约国主管机关的监全面、严格、多方位的遵章核实机制,包括对缔约国主管机关的监 督、对船舶和船员的港口国监督、对督、对船舶和船员的港口国监督、对方便旗船舶海员发证的监督方便旗船舶海员发证的监督等。等。(2)加强对海员的加强对海员的实际技能培养和评估实际技能培养和评估,并规定海员必须接受系统的专业,并规定海员必须接

7、受系统的专业 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3)对海员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定必须建立对海员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定必须建立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并受到并受到 连续的质量控制。连续的质量控制。(4)允许重组传统的船上岗位分工体系,引入适应先进自动化船舶的允许重组传统的船上岗位分工体系,引入适应先进自动化船舶的“职职 能发证能发证”体系。体系。(5)增加了包括模拟器训练、特殊类型船舶、基本安全和人员管理在内的增加了包括模拟器训练、特殊类型船舶、基本安全和人员管理在内的 多种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培训项目。多种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培训项目。(6)严格并扩大对证书再有效的规定和适用范围。严格并扩大对

8、证书再有效的规定和适用范围。(7)集中和系统地规定了海员在各种条件下保证正常和安全值班的原则和集中和系统地规定了海员在各种条件下保证正常和安全值班的原则和 要求。要求。3STCW95公约的适用范围公约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有权悬挂缔约国国旗的海船上服务的海员,但在适用于在有权悬挂缔约国国旗的海船上服务的海员,但在下列船舶上服务的海员除外:下列船舶上服务的海员除外:(1)军舰、海军辅助舰艇或者为国家拥有或营运而只从事军舰、海军辅助舰艇或者为国家拥有或营运而只从事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其他船舶;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其他船舶;(2)渔船;渔船;(3)非营业的游艇;非营业的游艇;(4)构造简单的木船。构造简单

9、的木船。二、二、STCWSTCW规则规则 1 1STCWSTCW规则的规则的A A部分部分 在本部分中,将在适任标准中规定的应具有的能力归纳为以下在本部分中,将在适任标准中规定的应具有的能力归纳为以下7 7项职能项职能和和3 3个责任级别。个责任级别。(1)7(1)7项职能为:项职能为:航行;航行;货物装卸和积载;货物装卸和积载;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船舶作业管理和人员管理(又译作又译作“船上操作和人员管理船上操作和人员管理”,Controll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ship and care for persons on Controlling the operat

10、ion of the ship and care for persons on board)board);轮机工程(轮机工程(marine engineering)marine engineering);维护和修理维护和修理(Maintenance and repair)Maintenance and repair);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ElectricalElectrical,electronic and control electronic and control engineering)engineering);无线电通信。无线电通信。(2)3(2)3个责任级别为:

11、个责任级别为:管理级管理级(Management level)Management level);操作级操作级(Operational level)Operational level);支持级支持级(Support level)Support level)。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属于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属于“管理级管理级”;二三副、二三管轮及二三副、二三管轮及500500总吨总吨(或或750750kW)kW)以下船舶的高级船员属于以下船舶的高级船员属于“操作级操作级”;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属于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属于“支持级支持级”。船长、轮机长、驾驶员和轮机员都必须适任船长、轮机长、驾

12、驶员和轮机员都必须适任“船上操作和人员管理船上操作和人员管理”职能;职能;支持级仅涉及支持级仅涉及“航行航行”或或“轮机工程轮机工程”职能。职能。2 2STCWSTCW规则的规则的B B部分部分 B B部分是关于公约及其附则的建议和指导。部分是关于公约及其附则的建议和指导。“关于关于STCWSTCW公约附则条款的指导公约附则条款的指导”的条文编排与公约附则及的条文编排与公约附则及A A部分的章节一一对应,亦分为部分的章节一一对应,亦分为8 8章:章:第第1 1章章 关于总则的指导关于总则的指导 第第2 2章章 关于船长和甲板部的指导关于船长和甲板部的指导 第第3 3章章 关于轮机部的指导关于轮

13、机部的指导 第第4 4章章 关于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的指导关于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人员的指导 第第5 5章章 关于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要求的指导关于特定类型船舶的船员特殊培训要求的指导 第第6 6章章 关于应急、职业安全、医护和救生职能的指导关于应急、职业安全、医护和救生职能的指导 第第7 7章章 关于可供选择的发证的指导关于可供选择的发证的指导 第第8 8章章 关于值班的指导关于值班的指导 B B部分所建议的措施虽为非强制性的,但在我国履约文件中多部分所建议的措施虽为非强制性的,但在我国履约文件中多已体现。已体现。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法与劳动法与ILOILO的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保护规定一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1995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劳动法共劳动法共107107条,分为条,分为1313章: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章: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劳动者享有

15、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的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劳动者应当完成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应当完成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16、和履行劳动义务。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1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

17、院确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1)(1)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2)(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3)(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4)劳动报酬;劳动报酬;(5)(5)劳动纪律;劳动纪律;(6)(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8、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劳动合同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如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机密等。容,如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机密等。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

19、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合同即行终止。即行终止。35期三管考期三管考85 由于船舶工作的特殊性,船员劳动合同的实际终止期一般以由于船舶工作的特殊性,船员劳动合同的实际终止期一般以 _ 为界。为界。A.年年 B.月月 C.航次航次 D.上述三种方式均可上述三种方式均可 1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1

20、)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提前3030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且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1)(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

21、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作的;(3)(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

22、除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提前3030日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3、除劳动合同:(1)(1)在试用期内;在试用期内;(2)(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强迫劳动的;(3)(3)用人单位未按照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条件的。2 2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1)退休;退休;(2)(2)患病、负伤;患病、负伤;(3)(3)因工伤残或

24、患职业病;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4)(4)失业;失业;(5)(5)生育。生育。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3 3劳动争议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协商解决。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

25、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60日内向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

26、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60日内做出日内做出。对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15日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二、ILOILO的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保护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

27、tionInternational Labor Organization,ILO)ILO),几十年来,几十年来,在海员的就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工资、工作时间和配员,社会保障,在在海员的就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工资、工作时间和配员,社会保障,在船上和在港口的福利等方面制定了大量的公约。船上和在港口的福利等方面制定了大量的公约。1984 1984年年6 6月月1111日,我国政府承认对日,我国政府承认对1414个劳工公约的批准,包括数个海员个劳工公约的批准,包括数个海员公约。公约。1987 1987年年4 4月月1 1日实施的新的日实施的新的Paris MOUParis MOU规定,对到港船舶执

28、行规定,对到港船舶执行ILO ILO NONO147147号公约的情况实施检查。并明确规定下述船舶可被滞留:号公约的情况实施检查。并明确规定下述船舶可被滞留:1 1)没有充足的食品和饮用水航行到下一港口;没有充足的食品和饮用水航行到下一港口;2)船上太脏;船上太脏;3)船舶在气温过低的海域营运时居住处所无供暖;船舶在气温过低的海域营运时居住处所无供暖;4)在通道居住处所存在过量的垃圾、设备或货物的阻碍或其他不安在通道居住处所存在过量的垃圾、设备或货物的阻碍或其他不安全的状况。全的状况。1 119761976年商船最低标准公约年商船最低标准公约(ILO Convention NOILO Conv

29、ention NO147)147)缔约国应对所属船舶的下列情况立法并行使有效管辖:缔约国应对所属船舶的下列情况立法并行使有效管辖:安全标准,包括任职资格、工作时间和配员标准,以确保安全标准,包括任职资格、工作时间和配员标准,以确保海上人命安全;海上人命安全;适当的社会保障措施;适当的社会保障措施;船上工作条件和船上居住安排等。船上工作条件和船上居住安排等。执行该公约需涉及执行该公约需涉及1515个个ILOILO公约,内容包括:最低年龄,海公约,内容包括:最低年龄,海员伤病的船东责任,医疗保险和津贴,体格检查,防止海员事员伤病的船东责任,医疗保险和津贴,体格检查,防止海员事故,起居舱室,食品与膳

30、食,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协议条故,起居舱室,食品与膳食,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协议条款,海员遗返,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保护,集体谈判等。款,海员遗返,结社自由和组织权利保护,集体谈判等。2 219261926年海员协议条款公约年海员协议条款公约(ILO Convention NOILO Convention NO22)22)海员协议条款,由船东海员协议条款,由船东(或其代理或其代理)与海员双方签订。协议内容不得违反与海员双方签订。协议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或本公约。国家法律或本公约。协议可为协议可为定期或订明一个航次定期或订明一个航次。协议应明确载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应明确载明双方的权利和义

31、务。协议必须载明如下各项:协议必须载明如下各项:(1)(1)海员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海员姓名、出生日期及出生地;(2)(2)订立协议的地点及日期;订立协议的地点及日期;(3)(3)服务船舶全称;服务船舶全称;(4)(4)全体船员人数全体船员人数(如果法律规定如果法律规定);(5)(5)从事航线从事航线(如可能如可能);(6)(6)担任职务;担任职务;(7)(7)上船服务地点及日期上船服务地点及日期(如可能如可能);(8)(8)工资数额;工资数额;(9)(9)协议终止条件;协议终止条件;(10)(10)海员在同一公司服务一年后每年的固定假期工资;海员在同一公司服务一年后每年的固定假期工资;(

32、11)(11)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项目。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项目。遇下述情况,协议自然终止:双方同意;海员死亡;船舶灭失或完全不遇下述情况,协议自然终止:双方同意;海员死亡;船舶灭失或完全不适航;国家法律或本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适航;国家法律或本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3 319761976年海员带薪年假公约年海员带薪年假公约(ILO Convention NOILO Convention NO146)146)适用本公约的每个船员,每工作一年,有权享受适用本公约的每个船员,每工作一年,有权享受不少于不少于3030天天的最短带薪年假。下列情况不属于带薪年假:的最短带薪年假。下列情况不属于带薪年假:(1)

33、(1)船旗国承认的公共和习惯假日,不论其是否适逢带薪年船旗国承认的公共和习惯假日,不论其是否适逢带薪年假期间;假期间;(2)(2)因疾病、受伤等造成的无能力工作的时间;因疾病、受伤等造成的无能力工作的时间;(3)(3)海员受雇期间准许的临时上岸度假;海员受雇期间准许的临时上岸度假;(4)(4)受政府保护的任何种类的补偿假日。受政府保护的任何种类的补偿假日。4 419361936年年船东责任船东责任(船员患病和受伤时船员患病和受伤时)公约公约(ILO Convention ILO Convention NONO55)55)船东应对海员按协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疾病、受伤、死亡负责。但下列情况船东应对

34、海员按协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疾病、受伤、死亡负责。但下列情况除外:除外:(1)(1)并非在船上工作时发生的受伤;并非在船上工作时发生的受伤;(2)(2)自身的故意、违章或不正当行为造成的患病或伤亡;自身的故意、违章或不正当行为造成的患病或伤亡;(3)(3)签约时故意隐瞒的疾病或虚弱;签约时故意隐瞒的疾病或虚弱;(4)(4)受雇时拒绝体检等。受雇时拒绝体检等。在病人或伤者治愈前,在病人或伤者治愈前,船东应负责支付不少于船东应负责支付不少于1616周周的医疗和保养费用的医疗和保养费用,若船,若船旗国具有适于海员的强制保险或工伤补偿体制,则在海员享受该补偿时起解除船旗国具有适于海员的强制保险或工伤补偿

35、体制,则在海员享受该补偿时起解除船东责任。东责任。海员在服务期间死亡,船东应支付埋葬费。海员在服务期间死亡,船东应支付埋葬费。船东有义务对伤病者支付船东有义务对伤病者支付遣返费遣返费,该费用包括运输费、食宿费和保养费。伤,该费用包括运输费、食宿费和保养费。伤病者应被送到下述港口:病者应被送到下述港口:(1)(1)受雇地港口;受雇地港口;(2)(2)航次始离港口;航次始离港口;(3)(3)船员国港口;船员国港口;(4)(4)伤病者与船长或船东商定并经主管当局认可的另一港口。伤病者与船长或船东商定并经主管当局认可的另一港口。35期三管考期三管考84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第56号公约号

36、公约海员疾病保险公约海员疾病保险公约规定,由于疾病原因丧规定,由于疾病原因丧失工作能力并被剥夺工资的受保人应有权从付津贴的第一天(包括第一天)失工作能力并被剥夺工资的受保人应有权从付津贴的第一天(包括第一天)起至少在丧失工作能力的第一个起至少在丧失工作能力的第一个_周或周或_天内享受现金津贴。天内享受现金津贴。A.16/90 B.26/180 C.54/360 D.6/6 5 5在船舶灭失或沉没时的失业赔偿公约在船舶灭失或沉没时的失业赔偿公约(ILO Convention NILO Convention N。8)8)任何船舶灭失或沉没,导致海员失业,船东或与海员的签任何船舶灭失或沉没,导致海员

37、失业,船东或与海员的签约方应向失业船员支付总额为约方应向失业船员支付总额为2 2个月工资个月工资的失业赔偿。的失业赔偿。6 6海员遣返公约海员遣返公约(ILO Convention NOILO Convention NO。166)166)海员在下列情况下享有遣返权利:海员在下列情况下享有遣返权利:(1)(1)在国外雇用期满;在国外雇用期满;(2)(2)因伤病或其他身体原因需遣返且适于旅行;因伤病或其他身体原因需遣返且适于旅行;(3)(3)船舶失事;船舶失事;(4)(4)因破产、变卖船舶、改变船舶登记等原因,船东不能继续履行义务;因破产、变卖船舶、改变船舶登记等原因,船东不能继续履行义务;(5)

38、(5)船舶驶往协议禁止的、船员不愿前往的战乱区;船舶驶往协议禁止的、船员不愿前往的战乱区;(6)(6)船员在船服务满船员在船服务满1212个月等。个月等。海员应被遣返到下述地点:开始受雇地;集体协议规定地点;海员居住国;海员应被遣返到下述地点:开始受雇地;集体协议规定地点;海员居住国;开始受雇时商定的地点开始受雇时商定的地点。海员有权从规定的目的地中选择遣返目的地。海员有权从规定的目的地中选择遣返目的地。船东有责任通过合适而快速的工具安排遣返,船东有责任通过合适而快速的工具安排遣返,通常应为空运通常应为空运。遣返费用由。遣返费用由船东负担。海员因严重失职被遣返,其费用由海员船东负担。海员因严重

39、失职被遣返,其费用由海员全部或部分自理全部或部分自理。船东负担的费用包括:船东负担的费用包括:海员从离船到遣返目的地的旅费和食宿;海员从离船到遣返目的地的旅费和食宿;据有关规定,该期间的薪酬和津贴;据有关规定,该期间的薪酬和津贴;海员个人海员个人3939kgkg行李的运输;行李的运输;遣返途中必要的医疗等。除了海员严重失职外,船东不得向船员收取遣返费。遣返途中必要的医疗等。除了海员严重失职外,船东不得向船员收取遣返费。准备遣返的海员应能获得护照等文件。等候遣返的时间和遣返旅行时间不得准备遣返的海员应能获得护照等文件。等候遣返的时间和遣返旅行时间不得从海员的带薪假期中扣除。从海员的带薪假期中扣除

40、。7 7防止海员工伤事故公约防止海员工伤事故公约(ILO Convention NOILO Convention NO134)134)所有工伤事故都应报告和统计,而不应限于死亡事故和船舶事故。所有工伤事故都应报告和统计,而不应限于死亡事故和船舶事故。应制定防止事故的法律、条例等规定。这些规定应包括:一般和基应制定防止事故的法律、条例等规定。这些规定应包括:一般和基本规定;船舶结构特征;机器;甲板上下的特别安全措施;装卸设备;防火本规定;船舶结构特征;机器;甲板上下的特别安全措施;装卸设备;防火和灭火;锚、锚链和绳索;危险品和压载物;海员护身设备等。和灭火;锚、锚链和绳索;危险品和压载物;海员护

41、身设备等。应明确船东、海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遵守这些规定的义务。应明确船东、海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遵守这些规定的义务。通过充分检查等手段,并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遵守防工伤规定。通过充分检查等手段,并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遵守防工伤规定。第三节第三节 船员管理法规船员管理法规一、概一、概 述述 船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直接影响着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船员的职业素质和技术技能,直接影响着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效果。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来加强对船员的管理,从而有效境保护的效果。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法规来加强对船员的管理,从而有效控制船员的身份、职业素质和行为,以及控制船员的出入境、海关、卫生控制

42、船员的身份、职业素质和行为,以及控制船员的出入境、海关、卫生检疫、边防等国境管理事务。检疫、边防等国境管理事务。国家对船员的管理国家对船员的管理主要由海事局、海关、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与边防检主要由海事局、海关、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与边防检查机关等组织实施。查机关等组织实施。40 期期 88.以下哪些法规是我国颁布的有关船员管理方面的法规:以下哪些法规是我国颁布的有关船员管理方面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国籍船舶管理规则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

43、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簿签发实施办法簿签发实施办法A.+B.+C.+D.+1 1海事局对船员的管理海事局对船员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我国船员管理的主管机关。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我国船员管理的主管机关。主管机关通过海员证,船员服务簿,培训、考试和发证,安全配员机关通过海员证,船员服务簿,培训、考试和发证,安全配员及值班标准等立法来管理船员。及值班标准等立法来管理船员。海员证海员证是船员的身份证明,用以加强海员出入境管理,保是船员的身份证明,用以加强海员出入境管理,保障航行安全和航运秩序。障航行安全和航运秩序。船员服务簿(船员服务簿(3636个月)个月)用以加强对船员的监督管理,

44、核定用以加强对船员的监督管理,核定其在船上的服务资历。其在船上的服务资历。培训、考试和发证培训、考试和发证用以控制船员的技术素质。用以控制船员的技术素质。安全配员规定安全配员规定用以确保船舶在航行和停泊时,配有足够数用以确保船舶在航行和停泊时,配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船员以保证船舶安全。量的合格船员以保证船舶安全。海船船员值班规则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用以加强船员值班管理。用以加强船员值班管理。1)1)海员证海员证 海员证是我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通行使用的有效海员证是我国海员出入中国国境和在境外通行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或其授权的下属海事局身份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或其授权

45、的下属海事局(下称下称颁发机关颁发机关)颁发。海员证在国外的延期和补发,由我国驻外的外交颁发。海员证在国外的延期和补发,由我国驻外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办理。海员证颁发给在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工作的中国海员,海员证颁发给在航行国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工作的中国海员,和由国内有关部门派往外国籍船舶工作的中国海员。和由国内有关部门派往外国籍船舶工作的中国海员。海员证的有效期,海员证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最长不超过5年。海员脱离原工作单位应交年。海员脱离原工作单位应交回海员证,否则颁发机关可处以罚款。回海员证,否则颁发机关可

46、处以罚款。40期期 87.海员证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海员证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_年;有效期满不得不延年;有效期满不得不延期时,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期时,延期最长不得超过_个月;有效期不足个月;有效期不足_年的海员证,年的海员证,不得延期。不得延期。A.4/5/3 B.5/5/3 C.4/3/2 D.5/3/2 2)船员服务簿船员服务簿 船员服务簿是记录船员本人的海上资历,参加有关专业船员服务簿是记录船员本人的海上资历,参加有关专业训练和体格检查情况的证件;是船员申请考试、办理职务升级签训练和体格检查情况的证件;是船员申请考试、办理职务升级签证和换领船员适任证书的证明文件之一。证和换领船员适任证书的证明

47、文件之一。每个船员应在每隔每个船员应在每隔2436个月期限内个月期限内,到签发机关办理一次签证并交纳手续费。,到签发机关办理一次签证并交纳手续费。船员服务簿船员服务簿“任解职记载任解职记载”栏内的各项内容,都必须正确无栏内的各项内容,都必须正确无误,不得谎报或涂改。误,不得谎报或涂改。3)船员培训、考试、发证船员培训、考试、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全国船员考试、发证的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全国船员考试、发证的主管机关,负责监督实施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指导船员专业训练。负责监督实施船员考试发证工作,监督指导船员专业训练。船员适任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正式授权船员适任

48、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印制,正式授权官员署名签发,有效期最长不超过官员署名签发,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年。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于19981998年年5 5月月1 1日日起施行。根据规则,每条船都应持有海事局审核办理的船舶起施行。根据规则,每条船都应持有海事局审核办理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考虑船舶种类、技术设备、主机功率、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考虑船舶种类、技术设备、主机功率、航区、航程等因素,每条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有所不同航区、航程等因素,每条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有所不同(见表见表5-1)5-1)。

49、2 2海关对船员的出入境管理海关对船员的出入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海关法)和其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船舶、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船舶、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查缉走私。上下进出境船舶的人员携带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向海关上下进出境船舶的人员携带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监管。我国海关从我国海关从19921992年年8 8月月1 1日日起,实施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进

50、境自用物品起,实施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进境自用物品限量表,海关按限量表,海关按“限量表限量表”规定的时间、数量给予免税优待。以船员实际在外规定的时间、数量给予免税优待。以船员实际在外天数为验放依据,实际在外天数满天数为验放依据,实际在外天数满120120天,准予免税验放天,准予免税验放“限量表限量表”中规定的物中规定的物品。海关向船员发放运辖工具服务人员进出境携带物品登记证并进行管理。品。海关向船员发放运辖工具服务人员进出境携带物品登记证并进行管理。船员带进船员带进“限量表限量表”内规定的物品和外币、金银制品,应如实填写内规定的物品和外币、金银制品,应如实填写“登记证登记证”,向入境海关申报,

51、经海关审核、验收后,方可进口向入境海关申报,经海关审核、验收后,方可进口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船员进出境不得携带国家禁止进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船员进出境不得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船员因休假离船时,应向海关申报并结清海关手续。出口的物品。船员因休假离船时,应向海关申报并结清海关手续。3 3边防检查机关对船员的管理边防检查机关对船员的管理 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及其护照,或者其他进出国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及其护照,或者其他进出国境证件、行李物品、载运工具和物资实施边防检查,以保护我国主权和国家安证件、行李物品、载运工具和物资实施边防检查,

52、以保护我国主权和国家安全。进出境的船舶,必须向边防检查站申报船员,旅客清单,并接受其检查。全。进出境的船舶,必须向边防检查站申报船员,旅客清单,并接受其检查。进出境的船舶在我国领海、内海、港湾或者江河内行驶时,不准中途上下进出境的船舶在我国领海、内海、港湾或者江河内行驶时,不准中途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外国籍船舶上下人员,必须向边防检查机关交验上下船人员或者装卸货物。外国籍船舶上下人员,必须向边防检查机关交验上下船的有效证件,检查行李物品,并经许可。的有效证件,检查行李物品,并经许可。我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口岸,设立边我国在对外开放的港口、航空港、车站和边境通道等口岸,

53、设立边防检查站。边防检查站负责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及其护照防检查站。边防检查站负责对进出国境的人员及其护照(或海员证或海员证)、行李物、行李物品和进出国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物资,实施边防检查。品和进出国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及其载运的物资,实施边防检查。出境、入境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出境、入境登记卡,向边防检出境、入境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出境、入境登记卡,向边防检查站交验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经查验核准后,方可出查站交验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经查验核准后,方可出境、入境。境、入境。上、下外国船舶的人员,必须向边防检查人员交验出境、入境证件上、下外国船舶的人员,必

54、须向边防检查人员交验出境、入境证件或者其他的规定的证件,经许可后,方可上船、下船。或者其他的规定的证件,经许可后,方可上船、下船。4 4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船员的管理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船员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机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传入其实施细则实施国境卫生检疫,保护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传入或传出。我国政府经或传出。我国政府经19981998年机构改革成立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年机构改革成立了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我国口岸的商品出入境检验、国境卫生检疫和动植物卫生

55、检统一管理我国口岸的商品出入境检验、国境卫生检疫和动植物卫生检疫事务:疫事务:中国籍船员出境前,均须到卫生检疫机关接受健康检查,预中国籍船员出境前,均须到卫生检疫机关接受健康检查,预防接种,领取健康证明书和国际预防接种证书等卫生文书,防接种,领取健康证明书和国际预防接种证书等卫生文书,出境时经卫生检疫机关验证,方可出境入境船员需经卫生疫机关验出境时经卫生检疫机关验证,方可出境入境船员需经卫生疫机关验证。证。卫生检疫重点为鼠疫、霍乱、黄热病等检疫传染病卫生检疫重点为鼠疫、霍乱、黄热病等检疫传染病:对中国籍船:对中国籍船员还应检查有员还应检查有无艾滋病、性病或其他传染病。无艾滋病、性病或其他传染病

56、。对违反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境卫生检疫法对违反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和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者,予以处罚违反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构成犯罪的,实施细则者,予以处罚违反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二、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为了不断提高海员的技术素质,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为了不断提高海员的技术素质,保障海上人命财产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运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运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我国政府加入的上交通安全法和我国政府加入的19

57、78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1995年修正年修正)()(简称简称STCW78/95STCW78/95公约公约)及其它及其它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交通部于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交通部于19971997年年1111月月5 5日颁布了中华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简称简称“97“97发证规则发证规则”),并于,并于19981998年年8 8月月1 1日起实施日起实施。1 1适用范围与主管机关适用范围与主管机关 该规则适用于下列人员或单位申请和办理海员适任考试、评该规则适

58、用于下列人员或单位申请和办理海员适任考试、评估、发证及有关业务:估、发证及有关业务:(1)(1)在中国籍海船上服务的海员;在中国籍海船上服务的海员;(2)(2)在外国籍海船上服务的中国籍海员;在外国籍海船上服务的中国籍海员;(3)(3)正在接受认可的教育和培训的学员;正在接受认可的教育和培训的学员;(4)(4)有关的公司、航海院校和海员培训机构。有关的公司、航海院校和海员培训机构。该规则不适用于该规则不适用于在军用船舶、渔船、非机动船、非营业性的在军用船舶、渔船、非机动船、非营业性的游艇、体育运动船或构造简单的木船上服务的船员。游艇、体育运动船或构造简单的木船上服务的船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是全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的主管机关。发证的主管机关。2 2对申请适任证书者的基本要求对申请适任证书者的基本要求 申请适任证书者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申请适任证书者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1)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2)(2)满足以下最低年龄要求:满足以下最低年龄要求:申请海船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申请海船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2020周岁;周岁;申请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申请值班水手和值班机工适任证书者,年龄不小于1818周岁。周岁。(3)(3)符合

60、海员体检标准,特别是关于视觉、听觉和会话能力等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特别是关于视觉、听觉和会话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面的要求。(4)(4)具有规定的最近五年内的海上服务资历,完成规定的船上培具有规定的最近五年内的海上服务资历,完成规定的船上培训或见习,以及具有良好的海上安全记录。训或见习,以及具有良好的海上安全记录。(5)(5)完成主管机关认可的海员教育和培训。完成主管机关认可的海员教育和培训。(6)(6)参加并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参加并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3 3适任证书适任证书 适任证书系指持证人业经相应的培训、考试和评估,达到适任证书系指持证人业经相应的培训、考试和评估,达到9797

61、发证规则和发证规则和STCW78/95STCW78/95公约的相应规定,具备在证书标明的航区、船舶种类、吨位、推进功公约的相应规定,具备在证书标明的航区、船舶种类、吨位、推进功率的船舶上,担任证书标明的级别的职务或职能的能力的证书。适任证书由国家率的船舶上,担任证书标明的级别的职务或职能的能力的证书。适任证书由国家海事局统一印制。适任证书由主管机式授权的官员署名签发。海事局统一印制。适任证书由主管机式授权的官员署名签发。适任证书的有效期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不超过5 5年。年。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适用范围:我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类,其适用范围:(1)

62、(1)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无限航区无限航区3000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三管轮;GMDSSGMDSS一级、二级无线电电子员;一级、二级无线电电子员;GMDSSGMDSS通用操作员。通用操作员。(2)(2)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洋航区近洋航区3000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洋航区近

63、洋航区500500至至30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三管轮;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750至至300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管轮;无限航区无限航区500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千瓦及以上船舶的

64、值班机工。(3)(3)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沿海航区沿海航区3000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沿海航区沿海航区500500至至3000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管轮和三管轮;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750至至3000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轮和三

65、管轮;GMDSSGMDSS限用操作员;限用操作员;沿海航区沿海航区500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沿海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4)(4)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丁类适任证书适用于:近岸航区未满近岸航区未满5005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75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和三管轮;近岸航区未满近岸航区未满500500总吨船舶的值班水手;总

66、吨船舶的值班水手;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近岸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750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千瓦船舶的值班机工。(5)(5)有关航区的划分有关航区的划分 “无限航区无限航区”系指海上任何通航水域,其中包括世界各国的开放系指海上任何通航水域,其中包括世界各国的开放港口和国际通航运河及河流。港口和国际通航运河及河流。“近洋航区近洋航区”系指北纬系指北纬5555度至北回归线之间与东经度至北回归线之间与东经142142度以西的太度以西的太平洋水域以及北回归线至赤道之间与东经平洋水域以及北回归线至赤道之间与东经9999度以东、东经度以东、东经130130度以西所度以西所包括的太平洋水域。包括的太平洋水域。“沿海航区沿海航区”系指包括中国的近岸航区、黄海、东诲、南海和中系指包括中国的近岸航区、黄海、东诲、南海和中国各沿海港口的水域。国各沿海港口的水域。“近岸航区近岸航区”系指距中国海岸不超过系指距中国海岸不超过5050海里的通航水域,其中包海里的通航水域,其中包括渤海和中国沿海各港口。括渤海和中国沿海各港口。4 4轮机部船员的有关规定轮机部船员的有关规定 (1)(1)申请轮机部船员适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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