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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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例文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制度了质量管理制度。下面WTT给大家带来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文,!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文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严格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根据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山东省水利工程建立管理方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某某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第三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建立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参建

2、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形式和管理手段,不断进步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第四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第五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工程科工程负责人、驻工地代表三级质量管理体系。第六条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工程科工程负责人对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驻工地代表对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第七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承受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视检查。第八条

3、通过招标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第九条 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视站办理工程质量监视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承受质量监视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视检查。第十条 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展工程工程划分,明确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要分部和主要单位工程,并报质量监视机构确认。第十一条 监视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审核批准设代机构、监理部、施工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员变更。第十二条 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展设计交底;施

4、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展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展工程质量验收、签证。第十三条 单元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才能申请验收评定,否那么监理单位不予受理。第十四条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评定,应由建立单位主持(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组成结合小组,共同验收评定,并在验收前通知工程质量监视机构。第十五条 单元工程验收评定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及时签署结论,不能事后补签。第十六条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未到达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进展处理,处理后应按规定进展重新验收评定。第十七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当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

5、定进展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第十八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第十九条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消费厂名和厂址;(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5)施行消费答应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答应证或认证证书。第二十条 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展催促检查、整改落实,对报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展认定。第二十一条 认真抓好验收工作,把好

6、工程质量验收关。制订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做好相关验收工作。第二十二条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及时、完好。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_年-20_年)和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立活动的单位(包括工程法人(建立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

7、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平安、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第五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第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工程法人(建立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视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水利工程质量由工程法人(建立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当的工作负责。质量监视机构履

8、行政府部门监视职能,不代替工程法人(建立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立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视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第七条 水利工程工程法人(建立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工程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详细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第八条 水利工程建立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形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立优质工程,不断进步工程质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进步工

9、程质量做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第九条 水利工程建立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进步劳动者的素质作为进步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鼓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第二章 工程质量监视管理第十条 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视的制度。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那么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受权的质量监视机构施行质量监视。第十一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必须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设立,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方可承当水利工程的质量监视工作。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监视工作机制,完

10、善监视手段,增强质量监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各级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法规、标准情况的检查,坚决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第十二条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负责对流域机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展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和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统一规划管理和资质审查。第十三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负责监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立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催促建立、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建立健

11、全质量体系。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按照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施行工程质量监视,对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进展监视检查。第十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施行以抽查为主的监视方式,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做好监视抽查后的处理工作。工程开工验收时,质量监视机构应对工程质量等级进展核定。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质量监视机构可委托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单位,对水利工程有关部位以及所采用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展抽样检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是全国水利系统的最终检

12、测。各省级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认定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数据是本行政区域内水利系统的最高检测。第三章 工程法人(建立单位)质量管理第十六条 工程法人(建立单位)应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依法设立,主动承受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视检查。第十七条 工程法人(建立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特点,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通过资质审查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第十八条 工程法人(建立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

13、和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九条 工程法人(建立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视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承受质量监视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视检查。第二十条 工程法人(建立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展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展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展工程质量验收、签证。第四章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第二十一条 监理单位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单位资格等级证书,按照核定的监理范围承当相应水利工程的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必须承受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视检查。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水利行业法规、技术标

14、准,严格履行监理合同。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根据所承当的监理任务向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派出相应的监理机构,人员装备必须满足工程要求。监理工程师上岗必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一般监理人员上岗要经过岗前培训。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合同参与招标工作,从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履行工程承建合同出发,签发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指导监视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施行;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和工程验收工作。第五章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第二十五条 设计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当勘测设计任务,并应主动承受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对其资质等级及质量体系的监视检查。

15、第二十六条 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过程质量控制,健全设计文件的审核、会签批准制度,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第二十七条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以下根本要求:(一)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立法规、工程勘测设计技术规程、标准和合同的要求。(二)设计根据的根本资料应完好、准确、可靠,设计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三)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有关规定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工程质量、平安需要并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第二十八条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优化设计,解决有关设计问题。对大中型工程,设计单位应按

16、合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第二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在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开工验收中,对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提出评价意见。第六章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任务,承受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对其资质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监视检查。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水利行业有关工程建立法规、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展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接的水利建立工程的主体工程进展转包。对工程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并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向总包单

17、位负责,总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工程法人(建立单位)负责。工程分包必须经过工程法人(建立单位)的认可。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标准、质量责任及考核方法,落本质量责任制。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理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实在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第三十四条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工程法人(建立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承受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认真进展事故处理。第三十五条 开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工程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并应向工程法人(建立单位)提交完好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

18、料。第七章 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质量管理和工程保修第三十六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当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展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第三十七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第三十八条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消费厂名和厂址;(三)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四)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五)施行消费答应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答应证或认证

19、证书。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当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第四十条 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当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当。第八章 罚 那么第四十一条 水利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或收缴资质证书;对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展处理。第四十二条 因水利工程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受损方经济赔偿。第四十三条 工程法人(建立单位)有以

20、下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其它纪律处理。(一)未按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二)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视手续的;(三)未按规定及时进展已完工程验收就进展下一阶段施工和未经开工或阶段验收,而将工程交付使用的;(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第四十四条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规定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理:(一)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接任务的;(二)不承受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监视的;(三)设计文件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的;(四

21、)开工交付使用的工程不符合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要求的;(五)未按规定实行质量保修的;(六)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的;(七)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八)经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加固或撤除的。第四十五条 检测单位伪造检验数据或伪造检验结论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因伪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六条 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视职责的质量监视机构,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换负责

22、人或撤销受权并进展机构改组。从事工程质量监视的工作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或者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 那么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质量管理制度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浙江省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公布的水利工程质量监视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为加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的监视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更好地发挥投资效益,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实际,特制定本施行细那么。第二条 本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水利工程质量监视工作。

23、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质量进展监视管理的专职机构,对水利工程质量进展强迫性的监视管理。第三条 凡在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乡镇供水、城市防洪、滩涂围垦、堤塘建立(以下统称水利工程)等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不受其投资来的限制,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负责质量监视。工程建立、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立阶段,必须承受质量监视机构的监视。第四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视的根据是:国家和地方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标准,质量标准和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第五条 水利水电工程在阶段(中间)验收和开工验收前,必须以质量监视机构对

24、工程质量进展等级核验,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未经质量核定或核定不合格的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交验,工程主管部门不能验收,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水利工程在申报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工程时,必须有相应质量监视机构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意见。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第六条 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视工作,省、市(地)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按两级设置:(一)省级设置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视中心站(简称中心站)。(二)市(地)级、省钱塘江管理局设置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视站。省、市(地)质量监视机构隶属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承受上一级质量监视机构的指导。第七条 省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视工程站(组)和市(地

25、)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视工程组,由省、市(地)质量监视机构组建,其人员由省、市(地)站选派、委聘。第八条 质量监视机构的站长宜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工程建立的领导兼任,并装备相应级别的专职副站长。质量监视机构的正副站长由其主管部门任命,并报上一级质量监视机构备案。第九条 质量监视机构应装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质量监视员。其数量由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配套的原那么确定。第十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视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获得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五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或建立管理工作的经历。(二)坚持原那么,秉公办事,认真执法,责任心强。(三)经过培训并通

26、过考核获得“水利工程质量监视员证”。第十一条 质量监视机构可聘任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工程工程的专、兼职质量监视员。为保证质量监视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不得委聘从事该工程监理、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作为该工程的质量监视站(组)人员。第十二条 中心站负责全省各市(地)质量监视机构的质量监视员的考核、认证工作;质量监视机构的质量监视员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质量监视工作。质量监视机构资质每四年复核一次,质量监视员证有效期为四年。第十三条 中心站负责向各市(地)站颁发由水利部统一印制的“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合格证书”和“水利工程质量监视员证”。第三章 机构职责第十四条 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视中

27、心站的职责:(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立质量监视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标准、技术标准等。(二)归口管理并指导各市(地)质量监视机构和省、市(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视检测机构的工作。(三)对本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组织施行质量监视;协助配合由部总站和流域分站组织监视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视工作。(四)参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投标工作;参与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五)参与水利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p 处理,仲裁有关水利工程质量争端。(六)参加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开工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七)

28、掌握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动态和质量监视工作情况,定期向总站报告,并抄送流域分站;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总结交流质量监视工作经历,不断进步质量监视和检测工作程度。第十五条 市(地)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视站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和省、厅有关水利水电工程建立质量监视管理的方针、政策,执行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标准、技术标准,以及总站、中心站制定的有关质量监视的规定和施行细那么。(二)负责管理市(地)范围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监视及所属质量监视检测机构工作。(三)负责本市(地)除流域分站、中心站受监以外及中心站委托的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监视。(四)参与重要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审查

29、、招投标工作;参与市(地)、县级水利水电工程优秀设计、优质工程评审。(五)参与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和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p 处理,仲裁受监工程的有关质量争端。(六)参与受监工程的阶段(中间)验收和开工验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七)掌握市(地)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动态和质量监视工作情况,定期向中心站汇报;组织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学习交流水利工程质量监视及管理工作经历,不断进步质量监视管理工作程度。第十六条 水利工程质量监视的权限:(一)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作质量进展监视,发现越级承包工程任务、才能明显缺乏、质量管理混乱的单位,应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必要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二)对

30、伪造现场施工记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记录、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真相的施工单位,应视其情节轻重,建议有关部门给予批评、警告、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撤消营业执照的处分。(三)对违背技术规程、标准、质量标准或设计文件的施工单位,通知建立、监理单位采取纠正措施。问题严重时,可责令其停顿施工。(四)对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等,责成建立(监理)单位采取措施纠正。(五)质量监视人员需持“水利质量监视员证”进展施工现场质量都督,检查施工质量,有权调阅建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检测试验成果、质量评定记录和施工记录等。(六)提请有关部门奖励先进质量管理单位及个人。(七)提请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追究造

31、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的行政、经济、刑事责任。第四章 质量监视第十七条 水利工程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方式以抽查为主。大型水利工程应建立质量监视工程站,中、小型水利工程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视工程组,或进展巡回监视检查。质量监视工程站(组)每年的质监活动不少于四次。巡回监视检查次数应视工程建立总进度确定。第十八条 工程法人(或建立单位)应在工程招标或开工前到相应的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办理监视手续,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视申请书,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向质量监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1、工程工程建立审批文件;2、工程法人(或建立单位)与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副本;3、建立、监理、设计、施工单

32、位的根本情况和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情况等资料。从工程招标前办理质量监视手续,到工程开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为水利工程建立工程的质量监视期。第十九条 质量监视工程站(组)根据受监视工程的规模、重要性等,制定质量监视方案,确定质量监视的组织形式和人员。第二十条 质量监视的主要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1)对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产品作单位的资质进展复核;(2)对主体工程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展监视检查;(3)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的资质、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等进展监视检查。2、施工阶段(1)对建立、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效劳情况等施行监视检查。(2)监视检查技术规

33、程、标准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3)对工程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划分进展核定,对单元工作的质量评定进展抽查,并检查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准确、完好情况。(4)监视检查重点施工工序、隐蔽工程,参加阶段(中间)验收并提出质量评定报告。(5)参与质量事故的分析p 处理。(6)对中间产品及成品质量进展监视抽查。3、工程开工阶段(1)参与审查开工报告及开工验收资料;(2)工程开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等级进展评定,向工程开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报告。第五章 质量检测第二十一条 工程质量检测是工程质量监视和质量检查的重要手段。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获得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以水利工程质量

34、监视机构受权,方可从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第二十二条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主要承当以下任务:(一)核查受监视工程参建单位试验室的资质、人员素质、装备、试验方法及成果等。(二)根据需要对工程质量进展抽样检测,提出检测报告。(三)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分析p 提出处理方案。(四)质量监视机构委托的其他任务。第二十三条 质量检测单位所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可靠,并对出具的数据和报告负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工程质量检测有偿效劳,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确定。在处理工程质量争端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支付。第六章 工程质量监视费第二十五条 工程法

35、人(或建立单位)应向质量监视机构缴纳工程质量监视费。工程质量监视费属事业性收费。工程质量监视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92)浙价费联51号、(1992)财农134号、浙水政(92)第60号文件及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视管理规定,收费标准按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0.150.25收取,并按水利工程所在地域确定。原那么上,大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15,中等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20,小城市按受监工程建筑安装工作量的0.25收取。城区以外的水利工程可比照小城市的收费标准适当进步。第二十六条 工程质量监视费由工程建立单位负责缴纳。大中型工程在办理质量监视手续时,应根据总

36、工期确定按年缴纳方案,年初一次结清年度工程质量监视费。小型水利工程在输质量监视手续时交纳工程质量监视费的50,余额由质量监视部门根据工程进度收取。水利工程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缴清全部工程质量监视费,假设概算调整,质量监视费应作相应调整。第二十七条 质量监视费应用于质量监视工作的正常开支,支款专用,财务收支必须进展统一管理和统一核算,其详细使用和开支范围如下:(一)自收自支质量监视机构的事业性费用;(二)聘任质量监视员及差旅费的费用;(三)检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使用费用;(四)委托抽样检测、试验费用;(五)工程质量监视会议及资料费用;(六)业务培训和技术咨询费用;(七)用于奖励优秀质量监视机

37、构、优秀质量监视员的费用;(八)其他用于质量监视方面的费用。第七章 奖 惩第二十八条 工程法人(或建立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可予以通报批评或建议其主管部门按其他有关规定进展处理。(一)未按规定办理质量监视手续的;(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不合格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三)未按规定及时进展阶段(中间)验收就进展下一阶段施工和未经开工验收,而将工程投入使用的;(四)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第二十九条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建议有关主管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经济处理按合同办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处

38、理:(一) 无证或超越次质等级承接任务的;(二)不承受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监视的;(三)施工图设计满足不了的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的;设计单位现场效劳不到位的;(四)未向工程法人(或建立单位)提交开工工程完好的技术档案、试验成果及有关资料的;(五)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擅自修改施工图,或在施工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记录和质量评定成果的;(六)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工程未按规定进展质量保修的;(七)经水利工程质量监视机构核定工程质量等级为不合格或工程需要加固或撤除的。第三十条 质量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数据、检测结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建

39、立有关部门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收缴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 对不认真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视职责的质量监视机构,建议其水行政主管部门撤换负责人并进展机构改组,或由上一级水利工程质量都督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撤销受权。质量监视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质量监视机构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 那么第三十三条 本细那么由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浙江省水利水电根本建立工程质量监视施行细那么同时废止。质量管理制度总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早发

40、现异常、迅速处理改善,借以确保及(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质量检查与改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设订 (一) (二) (三) (一)总经理室消费管理组会同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根据“操作标准”,并参考国家标准同业水准国外水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才能原物料供给商水准,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填制“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设(修)订表”一式二份,(二)总经理室消费管理组召集质量管理部、制造部、营业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物料、在制品、成品将检查工程料号(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取样规定)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允收规定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设(修)

41、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一)各项质量标准、检验标准假设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良制程改善市场需要(二)总经理室消费管理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单位检查各料号(规格) (三)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修订时,总经理室消费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设(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仪器管理 第 (一)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方案的拟订及执行的根据。 (二)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根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

42、方案施行表”、(一)仪器校正人员应根据“年度校正方案”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二)仪器外协校正:有关精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申1、仪器使用人进展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标准”内的操作步骤操作,使用后应妥善 2、特殊精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不当的使用4、各消费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 5.(1)仪器保养人员应根据“年度维护方案”执行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卡” (2)仪器

43、外协修造:仪器邦联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才能缺乏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表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送采购办理外协修造。原物料质量管理(1)原物料进入厂区时,库管单位应根据“资材管理方法”的规定办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物料,开立材料验收单(基板)”、“材料验收单(钻头)”及“材料验收单(一般)”,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且质量管理工程人员于接获单据三日内,依原物料质量标准及(2)“材料验收单”(一般)、(基板)、(钻头)各一式五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核对无误后送会计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存,第三联料库,第四联质量管理存,第五联送保税。且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给厂商质量记录卡”,并每月根

44、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结果统计于“供给商质量统计表”及每月评核供给商的行分于“供给商的评价表”,提供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第十一条:制造通知单的审核(新客户、新流程、特殊产品) (一) 1、订制料号PC 2、种类 3、底板4、质量要求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标准,如有特殊质量要求5、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标准,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承受,外销订单的Shipping Mark及Side Mark 6 (二)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假设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制造才能时应述明原因后,2、新开发产品

45、假设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订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标准”上,作为制造部门消费及质量管理的根据。(一)制造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标准”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以下事 1 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标准”及“加工方 (二) 制程质量管理(一)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规定施行质量(二)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 1、钻孔IPQC2、修一针对线路印刷检修后分十五条以下及十五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修一日 3、修二针对镀铜(Cu)易(Sn/Pb)后15条以上分别检验记录于IPQC 4、镀金IPQ

46、C56、其他如“喷锡板制程抽验管理日报表”、“QAI进料抽验报告”、“S/M抽验日报表” (三)1 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铜、二次铜及喷锡蚀铜分别依检验标准检验并记录于(QAE 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 (四)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断定后(五)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响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六)各消费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

47、异(七)(一)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消费的制品施行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p 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断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假如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第一联总经理室存,第二联质量管理部门(消费管理),第三联(二)现场各级主管均有催促所属确实施行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忽略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三) 成品质量管理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

48、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规定施行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每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展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见(附表)质量异常反响及处理(一)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工程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断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根据“资材(二)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工程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消费管理人员,安排消费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本钱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一)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

49、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消费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响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 (二)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收料部门组长在制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给在制品质量不合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经报告科长后送经理室绩效组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品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工程、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部门(或个人)并呈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经理室催办及催促料品处理

50、及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消费管理组(质量管理部)做消费安排及调度,第三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制造科召集机班人员检查改善并依成品出厂前的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制造流程卡”、“QAI进料抽验报(二)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对于缴库前的成品应抽检,假设有质量不合格的批号,超过管理范围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情况及附样并拟定料品处理方式,呈经理批示后,(三)质量管理人员对复检不合格的批号,如经理无法裁决时,把“异常处理单”呈总(一)客户要求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者,营业人员应填报“检验报告申请单”一式一联说(二)总经理室产销组人员接获“检

51、验报告申请单”时,应转经理室消费管理人员(质量要求超出公司成品质量标准者,须交研发部)研判是否出具“检验报告”,呈经理核签后把“检验报告 (三)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于制造后取样做成品物性实验,并依要求检验工程检验后将检验结果填入“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后,第一联连同(四)特殊物、化性的检验,质量管理部接获“检验报告申请单”后,会同研发部于制造后取样检验,质量管理部人员将检验结果转填于“检验报告表”一式二联,经主管核签,(五)产销组人员在接获质量管理部人员送来的“检验报告表”第一联及“检验报告申请单”后,应依“检验报告表”资料及参酌“检验报告申请单”的客户要求,复印一份

52、呈产品质量确认经理室消费管理人员于安排“消费进度表”或“制作标准”消费中遇有以下情况时,应将“制作标准”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一)1 2、假设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送效果者,经理室消费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 (二)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一)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消费管理人员,且在“消费(二)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

53、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消费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一)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10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二)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未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响营业部(三)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消费管理人员于“消费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消费,如客户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质量异常分析p 改善“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

54、依“异常(一)质量管理部每日依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工程及数量汇总编制“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p 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 (二)质量管理部每周根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号不良分析p 日报表”将异常工程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三)各科消费中发生异常时拟报废的PC板,应填报“成品报废单”会质量管理部MPB确认后始可报废,且每月5日前由质量管理部汇部填报“制程料号别报废原因统计表”见(附表)为培养基层干部的领导统御及领导才能以促进自我启发进步人员的工作士气及质量意识,以团队精神共谋产品质量的改善,公司内各部门得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完全被作者的文章打败。借鉴了许多名家。第 28 页 共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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