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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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法 一、建筑法 建筑法共包括八十五条,分别从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一)建筑许可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工程投资额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例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某市老城区拟开发住宅项目涉及拆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以下有关房地产公司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应具备的条件中,正确的是()。 A拆迁工作必须全部完成 B.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全部到位 C.拆迁工程量已完成 .拆迁进度已符合施工的要求 提示:参见教材1 正确答案D 解题要点:按照建筑法的规定,需要拆迁的工程,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才具备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故选择. (2)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建设

3、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例题:某建设单位005年2月日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由于某种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故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根据建筑法的规定,申请延期应在( )前进行. A。2年3月1日 B205年4月1日 C。205年5月1日 D.05年6月日 提示:参见教材P1 正确答案C 解题要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工程,应该在施工许可证到期之前申请延期,此题中建设单位在005年2月日获得了施工许可证,205年4月30日到期,故应该在此时间之前申

4、请延期。 例题:某公司拟新建总部办公大楼,该公司于206年0月5日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期开工,遂向发证机关申请第一次延期,但此次延期届满时仍不能开工,不得不申请第二次延期。根据建筑法的规定,该工程施工许可证经过两次延期后,其有效期最迟将于( )截止。 A。20年2月日 B.2007年4月4日 C。2007年月14日 D.00年7月15日 提示:参见教材1 正确答案C 解题要点:按照建筑法的规定,施工许可证可以申请两次延期,有效期最长应该为9个月,对照此题,应该是在007年7月1日截止。 (3)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原发证机

5、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1年以上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个月内开工可以延期两次停工满1年,重新核验开工报告6个月内开工不予延期停工的,要报告2。从业资格 (1)单位资质 (2)从业人员资质 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建筑工程发包 (1)发包方式 (2)禁止行为 禁止发包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的采购 . 建筑工程承包 ()承包资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禁止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

6、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联合承包资质确定就低不就高 法律责任-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具有如下特点: 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 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即行解除; 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例题:同专业的甲、乙、丙三家施工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实行联合承包.该三个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依次为施工总承包二级、一

7、级和特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联合体应当按照()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A.甲施工单位 。乙施工单位C.丙施工单位 D.三家内部约定 提示:参见教材P2正确答案A (3)工程分包对分包单位的认可:总包合同中有约定;经建设单位认可。 法律责任: 总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签订了“幕墙工程分包协议”,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现幕墙工程质量不合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分包单位就全部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B。分包单位可以不承担法律责

8、任 C.总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D。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提示:参见教材2正确答案D ()禁止行为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5)建筑工程造价 合同约定工程造价,发承包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三)建筑工程监理1. 监理依据 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 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 监理的权限 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

9、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例题:王某取得监程工程师执业资格后,受总监理工程师委派,进驻某建设工程项目履行监理职责,其实施监理的依据包括( ).A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C。劳动用工合同D.工程设计文件E.招标公告 提示:参见教材3 正确答案ABD解题要点:主要考核监理依据:法律法规;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涉及

10、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要有设计方案。 (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拒绝建设单位的此类要求。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施工企业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注意教材中提到的禁止行为. 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施工单位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二、合同法 将合同视为民事合同,即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债权合同。 (一)合同的订立 必须依法订立合同。 。 合同的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合同的内容合同

11、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 合同订立的程序 (1)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2)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约的构成要件要约内容具体确定; 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例题:某施工单位分别对两个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投标,但是,在提交标书时,不慎将两个项目的投标文件互相错投.则此施工单位的两个投标文件均不构成要约,其原因是(

12、)。A。要约内容不明确 B。要约人不特定 C。受要约人错误 D。无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提示:参见教材P5 正确答案C 要约的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概念合同法的规定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可以

13、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以下情况要约不得撤销: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要约的失效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例题:某开发商通过信函的方式向另一城市某承包商提出双方订立某项合同的意思表示及合同的具体条件,但当

14、承包商还未接到信函时,开发商就打电话通知对方取消该合同事宜,则开发商的行为属于( )。 A。要约的撤回 B。 要约的失效 C. 要约的撤销 D。要约的消灭 提示:参见教材P5 正确答案A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期限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 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

15、应当即时做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诺的生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概念合同法的规定承诺超期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限而发出承诺导致承诺延迟到达要约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承诺延误指受要约人发出的承诺由于外界原因而延迟到达要约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承诺的撤回 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发出之后,生效之前,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承

16、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要约内容的变更 若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则不为承诺,而视为新要约。 实质性变更指包括合同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办法等的变更 若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例题:甲施工企业向乙企业发出采购80t钢材的要约,若乙企业的承诺对要约做出如下变更,则承诺有效的情形为()。 A。乙企业对要约内容增加了三条说明性条款,甲企业并未反对 B乙企业对钢材型号的变更 C。乙企业对

17、钢材发货日期的变更,但是甲企业及时表示反对 D。乙企业对钢材质检标准的变更 提示:参见教材P6 正确答案A解题要点:A增加说明性条款属于非实质性变更;B变更钢材型号改变了合同的标的,属于实质性变更;C变更发货日期,改变了履行期限,属于实质性变更;D变更钢材质检标准,改变了合同约定的质量,属于实质性变更。因此,只有是正确的. 4. 合同的成立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1)合同的成立时间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

18、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合同成立的其他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5。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提供者的义务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向对方解释条款。 (2)格式条款无效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

19、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3)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时应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 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遭受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存在的主要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例题:甲、乙两个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则下列缔约过程中的情形中,当事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有( )。A.甲

20、施工单位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B.甲施工单位恶意进行磋商,给乙造成损失 C.乙施工单位隐瞒其资质的真实情况 D甲施工单位提供虚假项目报批手续,给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乙施工单位未尽保密义务,给甲施工单位造成损失 提示:参见教材 正确答案BE(二)合同的效力 1.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生效条件而产生法律效力。 (1)合同生效的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 ()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知识点主 要 内 容附条件合同(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

21、成就时失效。(2)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附期限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区别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实,是可知的;条件则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是不确定的事实.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具有效力还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者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周岁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有效的特殊情形: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纯获利的合

22、同,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只需获得利益而不需承担任何义务,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无权代理代订的合同 1)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注意表见代理的情形. 例题:张某是某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员,一直代理本单位与甲建材公司的材料采购业务后张某被单位开除,但甲公司并不知情。张某用盖有原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甲公司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则该合同为( )合同。.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撤销 D.有效 提示:参见教

23、材P 正确答案D3)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3.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 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例题: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其承建某工程。甲公司又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体部分。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 A。转包合同,合同有效 B。转包合同,合同无效 C

24、.分包合同,合同有效 D.分包合同,合同无效 提示:参见教材P9 正确答案D 解题要点:甲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为总承包合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分包合同,按照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主体工程是不能分包,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违法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因此,选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裁判,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1)种类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但未损害国家利益 乘人之危而订立的未损害国

25、家利益合同 (2)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对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依法享有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合同的权利。 撤销权的内容 一旦合同是可撤销的,则撤销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也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当然,还可以不行使撤销权继续认可该合同的权利。如果撤销权人请求变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撤销权的消灭 合同法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可撤销合同被撤销的后果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

26、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履行中的合同应当终止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合同而取得财产应当依法进行如下处理: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赔偿损失;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例题:甲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又借贷无门,乙表示愿意借给甲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房子代偿,甲表示同意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因()。A显失公平而无效 。欺诈而可撤销 .乘人之危而无效 D。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提示:参见教材P0

27、 正确答案D 例题:99年11月6日深夜,甲某因家人患急病在路上拦出租车去医院救治,某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乙某乘机抬高车价10倍,甲某无奈只能接受。000年12月日,甲某家人出院.次日,甲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撤消上述运输合同,判令乙某的所在出租汽车公司返还多收的车费.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院应驳回甲某的诉讼请求 B。法院应做出撤消判决,判令出租公司返还多收的车费C法院应做出撤消判决,判令乙某返还多收的车费 D法院应做出认定此合同为无效合同的判决,并判令出租公司返还多收的车费 提示:参见教材P0正确答案 解题要点:乙某提出撤销权时,已经超过了撤销权行使的有效期,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28、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选A. (三)合同的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2)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2.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1)合同有关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问题的处理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

29、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例题:建设单位与供货商签订的钢材供货合同未约定交货地点,后双方对此没有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依其他方法确定。则供货商备齐钢材后,()。 。应将钢材送到施工现场B应将钢材送到建设单位

30、的办公所在地C应将钢材送到建设单位的仓库 D可通知建设单位自提 提示:参见教材P1 正确答案D 解题要点:按照法定条款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和不动产以外的其他标的时,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所以,应该在供货商所在地履行,亦即供货商可通知建设单位自提。 例题:某合同执行政府指导价。签订合同时约定价格为每千克100元,每天逾期交货和逾期付款违约金均为每千克1元。供货方按时交货,但买方逾期付款30天。付款时市场价格为每千克1200元.则买方应付货款为每千克( )元。 A。10 B。030 C。0 D。23提示:参见教材1 正确答案解题要点:按照法定条款的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时逾期提取标的

31、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所以买方应按每千克12元付款,加上30元每千克的违约金,总共付款123元/千克. (2)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甲公司运送一批建筑材料给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运送。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建

32、筑材料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建筑材料而受到损失,则乙公司应向()要求赔偿损失.A。甲公司 B。李某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提示:参见教材P12 正确答案A(3)特殊情况处理因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致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情况.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况。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的情况。 主体变更后的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不发生变化。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合同的主体不变,部分内容变化。 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 ()合同债权的转让 不得转让的情形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

33、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符合法定的程序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合同权利转让的效力 受让人成为合同新债权人其他权利随之转移从权利随之转移合同法第l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抗辩权随之转移 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权的转移如果原合同当事人存在可以依法抵消的债务,则在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抵销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2)合同债务转移 合同债务转移是指在不

34、改变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基础上,承担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将其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由第三人承担。 符合法定的程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义务转移的效力 债务的承担人成为合同新债务人 抗辩权随之转移 合同法第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从债务随之转移 合同法第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由该第三方继受这些权利义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

35、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五)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1.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因履行而终止()因解除而终止()因抵消而终止 (4)合同因提存而终止 (5)合同因免除债务而终止 ()合同因混同而终止(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2.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尚

36、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一种民事行为。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标的物的提存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经公证机关证明或人民法院的裁决,债务人可以将履行的标的物提交有关部门保存的行为。 提存部门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应采取适当措施保管提存标的物,有权收取提存费用

37、。 根据合同法第104条,债权人有权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违约责任的特点(1)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 ()可由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必须建立在能够并应该实际履行的基础上。合同

38、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 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减少非违约方所受的损失。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或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9、4)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或合同订立后约定因一方违约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5)定金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给对方的款项,其目的在于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定金是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定金之债是从债务。因此,合同当事人对定金的约定是一种从属于被担保债权所依附的合同的从合同。 合同法第l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

40、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存在于主合同之中,定金存在于从合同之中。它们可能单独存在,也可能同时存在。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违约责任的承担主体()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形合同法第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双方违约,是指当事人双方分别违反了自身的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双方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是由违约方分别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由违约方向非违约方各自独立地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 (2)因第

41、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 合同法第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3)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选择 合同法第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4。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

42、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1和解2调解仲裁仲裁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根据其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仲裁机构)进行裁判的争议解决制度. 3诉讼三、招标投标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一)招标 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招标的条件 (2)招

43、标的方式 2。招标文件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其他规定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二)投标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44、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联合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

45、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3。其他规定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例题:下列关于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应该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进行 .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应该在投标有效期之前进行 C.在投标有效期内进行的补充、

46、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D.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应该电话通知招标人撤回投标文件 提示:参见教材P9 正确答案A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程序()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例题: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不符合开标程序的是

47、( )。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B。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C.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部分投标人参加 .开标时都应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提示:参见教材19 正确答案.评标 (1)投标应满足的条件 (2)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48、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四、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一)价格法1。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

49、市场供求状况。(1)义务(2)权利 (3)禁止行为 。政府的定价行为 (1)定价目录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 (2)定价权限 (3)定价范围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4)定价依据 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实行合理的购销差价、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价格总水平调控 (二)

50、土地管理法 1。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1)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土地分类 (2)土地利用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少占农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3建设用地(1)建设用地的标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

51、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2)征收土地的补偿 ()建设用地的使用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

52、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4)土地的临时使用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5)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其中、的规定收

53、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三)保险法 1。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的内容 (2)保险合同的订立 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

54、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例题:保险合同的主体双方是()。A.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D。保险人和保险受益人 提示:参见教材P2正确答案A解题要点: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保险受益人四者是保险过程中的四种关系人,而投保人和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主体,被保险人和保险受益人只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2。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55、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3。财产保险合同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属于财产保险 (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费的增加或降低 (3)赔偿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

56、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4)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处置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4.人身保险合同建筑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

57、(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保险费的支付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保险受益人 受益人的确定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

58、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受益人的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特殊情况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合同的解除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四)税收相关法律 1。税务管理 (1)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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