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资料2022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处罚权职能划转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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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处罚权职能划转一览表一、 从市城建委划转的执法权责(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总序号分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性质处罚方式11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行政法规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22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一元至十元的罚款。33在城市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

2、品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44站牌、岗亭、交通标志邮政信箱(筒)、照明设备等市政、公用设施残损、不整洁,在限期内未改正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三)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五元至五十元的罚款。55画廊、招贴广告栏、读报栏、宣传牌、招牌等破损、不整洁,在限期内未改正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五元至五十元的罚款。66广告

3、、宣传横幅等不符规范、残缺不全、污损不整,在限期内未改正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77路名牌、街巷牌、楼(门)号牌,不整、残损、不洁,在限期内未改正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588雕塑、街头艺术品破损、不洁,在限期内未改正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七)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4、99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污水,乱扔动物尸体,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八)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五百元以下的罚款。1010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作为生活垃圾倾倒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九)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1111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十)项

5、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五十元至一千元的罚款。1212运输液体、泥沙、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或车辆带泥运行污染路面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十一)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每辆(次)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1313施工场地的泥浆、污水外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十二)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1414临街工地不设护栏或护栏不符要求,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或者竣工后不及

6、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十三)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和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1515未经批准擅自在建城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鸽等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政府规章责令饲养者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处以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61616未经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五百元至五千元的罚款。1717大型户外广告残缺不

7、全,污损不整,影响市容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二百元至二千元的罚款。1818霓虹灯、灯箱断亮、不亮,影响市容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1919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摆设摊点,影响市容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扣没有关物品,并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

8、款 。2020未经批准或经批准后不按有关规定堆放物料、渣土、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2121未经批准占用、封闭、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2222未按规定配置或改建环境卫生设施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政府规章责令行为人

9、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以一千元至一万元的罚款。2323市区内运行的客货车辆车容破损、不洁,影响市容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政府规章责令其就近进行修理或清洗,并可处以二十元至二百元的罚款。2424在市区内车辆装卸货物后,未及时清理场地,影响市容环卫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政府规章责令责任人即时清理现场,并可处以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2525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法规、政府规章责令责任人限期

10、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72626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政府规章责令责任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以一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2727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服务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2828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2929随意拆除、损坏

11、垃圾收集容器、处理设施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五)项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3030垃圾运输车辆不加封闭,沿途扬、撒、遗漏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六)项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3131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罚款。3232建设单位经批准征用的土地含有城市公厕规划用地的,未按照城市公厕规划和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修建公厕,并向社会开放使用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

12、正或者罚款。3333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未按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罚款。3434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罚款。 83535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没有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的;将验收不合格的公厕交付使用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者罚款。3636在公

13、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部门规章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3737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部门规章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3838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部门规章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3939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部门规章对单位处300O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O元以下罚款。4040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部门规章对单位处300O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O

14、元以下罚款。4141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部门规章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O元以下罚款。4242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4343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4444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

15、二条第二款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4545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94646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4747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

16、上3万元以下罚款。4848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4949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二)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总序号分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性质处罚方式501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法律批准文件无效

17、,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512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城市规划,尚未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至20%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违法建设工程造价50%以下的罚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责令按规定补办。 10523违反城市规划的单位或个人,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责令停止建设的通知后,应当

18、立即停止建设,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继续违法建设或施工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八条地方性法规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并拆除继续违法建设部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534在城市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影响城市规划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九条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改正;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545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使用期满后不拆除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条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2%至15%的罚款。556在村庄、集镇未

19、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或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其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567影响村镇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578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区内进行违法建设的。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589对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擅自进行改建和装修的

20、。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其停止施工。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补办有关手续,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破坏严重,采取补救措施后难以恢复原状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15910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从事改变地形地貌,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构成危害的。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地方性法规责令其停止有关活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6011无资质证书单位承担城市规划编制业务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部门规章责令其停止编制,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6

21、112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证书范围承接规划编制任务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6213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6314涂改、伪造、转让、出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二)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6415转包城市规划编制任务的。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整改、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6516城市规划编制单位所提交的规划编制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城市规划编

22、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6617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设置平面交叉口、通道、出入口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6718擅自停用停车场(库)或者改变其用途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6819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取得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风景名胜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地方性法规严重影响风景名胜区景观的,由县级以上风

23、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风景名胜区景观,但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经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后,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12(三)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总序号分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性质处罚方式691未持有相应资质证书进行绿地工程设计、施工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其停止设计或施工,并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702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但未按规定期限完成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绿地工程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完成,逾期仍不完成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政府规

24、章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绿化施工单位代行完成,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可对建设单位处以绿化工程投资额1倍以下的罚款;工程项目完成后绿化用地面积未达到审定比例的,责令限期补足,并按不足的绿化用地面积,处以绿化补偿费3至5倍的罚款。713违法占用或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以及临时占用绿化用地超过批准时间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政府规章责令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处以所占绿化用地面积的绿化补偿费的1至3倍。724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园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或设立广告牌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政府规章责令其限期迁出、拆除,并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5、。735在公园绿地范围内从事商业服务摊点或广告经营等业务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公园绿地有关规定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政府规章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设点申请批准文件,并可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746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规章责令停止,并可处以树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757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因疏忽大意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损伤或者死亡的。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政府规章责令停止,并可处以树木价值1至5倍的罚款。

26、 13768依树盖房、搭棚、架设天线。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779在绿地内放牧、堆物、倾倒废弃物。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7810进入设有明示禁止标志的绿地。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7911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政府规章责令

27、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8012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部门规章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8113擅自在动物园内摆摊设点的。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三十条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8214擅自侵占游乐园绿地的。游乐园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8315未对游客进行安全保护说明或者警示的。游乐园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

28、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8416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紧急救护措施的。游乐园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部门规章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14(四)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总序号分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性质处罚方式851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862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行政法规责令停止设计、施工

29、,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873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行政法规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取得设计、施工资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提请原发证机关吊销设计、施工资格证书。884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工程造价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895承担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并拒绝接受市

30、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906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17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28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31、承担赔偿责任。 15939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410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51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612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

32、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713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行政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814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产权单位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道路各类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发现管线及窨井盖等附属设施缺损时,应当立即补缺、修复或者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无法立即补缺、修复的,应

33、当在发现或者接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补缺、修复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9915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016在道路上打砸硬物,碾压、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

34、担赔偿责任。10117车辆载物拖刮路面,履带车、铁轮车以及超重超长超高车辆擅自在道路上行驶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218在道路上排放污、废水,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堆放、焚烧、洒漏各类腐蚀性物质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319在道路上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以及从事生产、加工、冲洗等有损道路的各种作业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

35、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420机动车在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停放以及在人行道上行驶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521在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挖掘取土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622偷盗、收购、挪动、损毁管线、窨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

36、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723占用桥面,在桥面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试刹车、设摊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0824擅自在桥梁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悬挂物,以及占用桥孔、明火作业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10925履带车、铁轮车、超重车擅自上桥行驶,利

37、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026搭建妨碍桥梁使用和养护、维修以及景观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127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每平方厘米4公斤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政府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

38、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228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329未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挖掘城市道路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430未在挖掘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531未按指定的地点堆放物料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

39、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632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水口等设施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733涉及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等设施时,不采取保护措施,导致移位、损坏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834需要限制车辆行驶或者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不事先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

40、,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935挖掘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不恢复道路功能,未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的。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政府规章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812036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2137在城市道路设施附近堆放杂物、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及有碍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和安全运

41、行活动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2238擅自在城市道路照明灯杆上架设通讯线(缆)或者安置其他设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2339私自接用路灯电源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2440偷盗城市道路照明设

42、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五)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2541故意打、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六)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2642不听劝阻和制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项部门规章责令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可处以1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2743燃气工程建设单位未将竣工验收

43、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12844未取得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及用于违法经营的设施、设备,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12945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及用于违法经营的设施、设备,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1913046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

44、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147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向燃气用户提供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248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为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349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未经核准的场地存放已充装气瓶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45、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450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充装的燃气充装量不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551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充装的瓶装燃气残液量超过规定,而没有先抽出残液后再充装燃气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652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充装的气瓶充装后,不标明充装单位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013753从事瓶装燃气

46、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运输的瓶装燃气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85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安装燃气燃烧器具,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3955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充装瓶装燃气未在储配站内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在储罐和槽车罐体的取样阀上充装燃气、用槽车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气瓶间相互充装燃气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

47、以下罚款。14056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向燃气用户提供安全用气手册或者建立值班制度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4157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建立燃气质量检测制度,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14258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擅自停止供气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14359

48、损坏、涂改或者擅自移动、拆除、覆盖安全警示标志、安全保护标志牌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地方性法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可处500元以下罚款。 2114460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可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责令限期拆除。14561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开挖沟渠、挖坑取土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可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14662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打桩或者顶进

49、作业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可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14763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动用明火作业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可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14864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可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14965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置放、碾压易燃易爆物或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品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恢复原

50、状,可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15066在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其他损坏燃气设施或者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地方性法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恢复原状,可处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15167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依法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进行施工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15268燃气用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者与当地燃气气源不相适配的燃气燃烧器具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

51、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5369燃气用户违反技术规范要求拆卸、安装、改装燃气燃烧器具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215470燃气用户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5571燃气用户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

52、标志、漆色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5672燃气用户倾倒燃气残液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5773燃气用户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5874燃气用户擅自拆卸、安装、改造管

53、道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5975燃气用户擅自将生活用气改为生产经营用气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6076燃气用户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地方性法规责令改正,对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非居民燃气用户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1

54、6177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擅自转让、出租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地方性法规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16278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地方性法规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 2316379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地方性法规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16480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地方性法规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16581燃气经营单位和个人违

55、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地方性法规吊销其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16682未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设计、施工的。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部门规章责令停止设计、施工,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6783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不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的。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部门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6884燃气工程竣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部门规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16985未经批准擅自改动燃气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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