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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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湘天财字2015183号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九楼 邮编:410011电话:0731-82244306至82244309转117 传真:82244310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HUNAN TIANPINGZHENGD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FIRM LTD.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湘天财字2015183号湖南省文化厅: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

2、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文件要求,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受省文化厅的委托,根据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于2014年4月15日至5月25日对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概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湖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湘发20104号),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围绕富民强省的目标,积极推动文化大

3、省向文化强省迈进, 努力打造湖南文化高地。2014年省财政厅共拨付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2,639.00万元,其中:1) 演艺惠民专项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直7个艺术表演团体全年完成“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演出;2) 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500万元:用于扶持引导省直艺术单位的剧节目创作生产,主要用于剧本创作扶持和重点节目的立项启动,奖励优秀剧目;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600万元:针对我省省保项目进行保护、传承和发展以及宣传展览展示,对省级传承人进行补助,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国家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4) 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809万元:主要加强对省、市、县(区)、乡各级文化设

4、施(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站等)的维修维护。5) 湖南省交响乐团专项30万: 对该艺术表演团体进行补助。(二)预算绩效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的新趋势,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重点抓好文艺创作、文化民生、文化产业和文化保护四大“攻坚战”,着力抓好“一改、二保、三优、四基”,即着力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抓好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着力抓好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优秀人才队伍建设、优良的文化市场环境建设,着力抓好基本政策、基本设施、基本文化活动、基

5、本文化产业项目。2、项目年度目标1)演艺惠民专项:省直7个艺术表演单位(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演出任务各安排50场,全年共计350场。2)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省直院团投排大小型剧目4个以上;地方院团投排大小型剧目7个以上;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针对具有湖南民族特色的、濒危的、有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保护、抢救约38项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补助125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训、实物征集活动,开展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申报、非物质文化

6、遗产活动展演活动,启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工作、拍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片、组织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摸底调查并绘制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文化空间分布图集。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对省、市、县(区)、乡各级51项文化设施(包括图书馆、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站等)进行维护维修,提升文化设施服务质量,为各项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5)湖南省交响乐团专项:主要用于湖南省交响乐团演出的补助。(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1、 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14年12月31日,湖南省财政厅批复拨付2014年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2,639.00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截至2015年4月30

7、日绩效评价时为止,除长沙市浏阳市文化馆、岳阳市岳阳楼区文化馆、怀化市辰溪县文化馆和通道侗族自治县非遗保护中心、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非遗保护中心和龙山县非遗保护中心专项资金共计62万元于2015年才收到款项,其余单位资金下拨时间均为2014年,资金到位率100%。1)演艺惠民专项: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演艺惠民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3298号)下达490万元、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演艺惠民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4107号)下达210万元,共计700万元;2)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文化专项经费的通知(湘财教指2014147号)

8、下达500万元;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湖南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45号) 下达167.5万元;湖南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4116号)下达432.5万元,共计600万元;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湖南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省级文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477号)下达809万元;5)湖南省交响乐团专项30万,由财政厅直接拨付给交响乐团:(湘财教指201494号)。2、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5年4月30日绩效评价时为止,2014年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共支出2,072.48万元,结余5

9、66.52万元,各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1)演艺惠民专项资金使用699.5万元,结余0.5万元:根据年初文化厅制订的2014年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方案,2014年,计划安排省直7个艺术表演单位“演艺惠民”演出任务各安排50场,全年共计350场。2)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资金使用351.68万元,结余148.32万元(全部为省直项目单位的资金结余):主要用于扶持引导厅直属单位的剧(节)目创作生产,剧本扶持资金、剧(节)目创排启动扶持资金、优秀剧(节)目奖励扶持资金三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对厅直属单位购买的新创剧本给予扶持;重点新剧(节)目生产排练和重点剧(节)目加工、

10、提高给予扶持;对演出场次较多的剧目和获奖的优秀剧(节)目给予奖励。2014年共扶持11个剧目的创排,以及组织了编剧、导演研修班各一期。由于部分单位剧目正处于前期创作阶段,项目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已结转至今年继续投入剧目的使用。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428.76万元,结余171.24万元(全部为市州项目单位的资金结余):主要用于省级发文组织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培训等工作。由于部分单位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尚未开展,项目资金尚未使用或有部分结余。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资金使用562.5

11、4万元,结余246.46万元(其中省直项目单位结余159.30万元;市州项目单位结余87.16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单位文化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以及设备购置。由于部分单位项目资金到位时间晚,工程项目进行完招投标不久,资金尚未使用或有部分结余。5)湖南省交响乐团专项30万:全部用于演出补助,全年经费无结余。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情况一览表项 目资金拨付(万元)资金到位(万元)资金到位率(%)资金使用(万元)资金使用率(%)演艺惠民专项 700.00 700.00 100.00699.5099.93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 500.00 500.00 100.00351.6870.34非物质文

12、化遗产保护专项 600.00 600.00 100.00428.7671.46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 809.00 809.00 100.00562.5469.54湖南省交响乐团专项 30.00 30.00 100.0030.00100.00合 计2,639.002,639.00100.002,072.4878.533、资金管理情况省文化厅为加强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厅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湖南省文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湖南省文化厅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湖南省文化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

13、度,针对各专项资金的特点,制订了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直艺术单位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做到专款专用。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1)演艺惠民:省文化厅制定了湖南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结合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创作生产及演出情况,于每年11月下达下一年度演出任务分配方案。各单位根据年度演出任务分配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年度演出工作,报省文化厅,经审查后组织实施。各演出单位要加强演出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做好各类演出数据、资料

14、、图片、视频的存档立卷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资料报省文化厅。省文化厅艺术处会同规划财务处、监察室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演出质量、演出场次、观众人数以及群众评价等绩效进行跟踪考评。其中,演出现场检查不少于全年总场次的20%。省文化厅负责补贴分配方案的审核、报批、拨付工作,演出补贴按预拨和考核结果拨付相结合,当年考核未完成任务的,按照比例,在预拨次年补贴时给予核减,核减经费拨付给任务完成好的单位。2)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湖南省文化厅直属单位剧(节)目创作生产扶持引导暂行办法、湖南省文化厅直属单位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文化厅成立剧目创作生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15、创作专家委员会,组建湖南舞台艺术创作服务中心;制定和发布20132015年省厅直属单位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规划指南,统一项目申报、评审标准,最终确定项目11个,在实施过程中,由省文化厅艺术处、规财处和厅监察室对所有扶持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并分阶段进行抽查。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由省文化厅统一管理非遗工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4)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项目由省文化厅每年下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由各级文化单位逐级申报项目,省文化厅规财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逐级审核、制定资金

16、分配方案,经审定后下达资金,各项目单位根据预算计划组织实施,对重点项目资金监理专项跟踪问效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以上所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都经过省文化厅党组研究后,经省财政厅同意后下拨。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过程1、

17、前期准备1)省文化厅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的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布置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2) 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工作方案, 省文化厅报送省财政厅备案。3)省文化厅向各项目单位下发绩效评价通知。4)根据省文化厅绩效评价通知,由省文化厅和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由组长、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1人组成,根据项目分布情况分2个小组开展现场评价。2、组织实施1)项目单位自评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向绩效

18、评价工作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2)绩效评价工作组审核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3) 现场评价通过采取座谈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有关账目,实地察看建设情况,采集绩效评价的相关数据。现场抽查审核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均按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的原则,随机抽查确定。由省文化厅和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22日对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共19个项目展开绩效评价现场检查工作。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的各项目单位报送的基

19、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以及现场抽查的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三、项目主要绩效1、通过“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民生工程,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2014年“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民生工程全年计划演出350场,实际完成427场,其中:社区141场、农村85场、校园161场、企业40场。各单位努力探索 “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演艺人员把贴近百姓的文化送到基层,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提高了群众文化素养,起到了文化惠民,共享快乐的目的;促进了城乡文明建设发展,受到群众的欢迎;提升了“演艺惠民”知名

20、度和影响力,努力打造了我省公益性演出的文化品牌。另一方面,通过在基层“演艺惠民”,使文艺工作者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中进行艺术创造、实现艺术进步。2、大力推动舞台精品艺术创作,造就了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剧目。2014年通过举办了2场编剧研修班,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使全省文化系统舞台艺术中导演队伍、编剧队伍更加壮大,以全面提高湖南舞台艺术创作水平,更好的履行文化的教育属性、娱乐属性和商业属性。2014年共扶持11个剧目的创排,剧目涵盖湘剧、京剧、花鼓戏、怀化阳戏等多种艺术门类,项目单位一手抓创作,一手抓演出,提高艺术创作的精品意识,强化

21、传承意识,增强惠民意识,造就了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剧目,如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月塘村的菁妹子(花鼓戏)、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天使合唱团(儿童剧)、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我叫马翠花(花鼓戏)等。部分剧目在首演后,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媒体们争相报道,市场反应良好,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使文艺成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3、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弘扬与传承我省民族文化精神,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湖南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悠久的历史,多元的民族和文化,独特的自然资源给湖南留下了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湖南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1

22、1大类320多项(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0余人。2014年度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共补助125位省级传承人,新增了95位省级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计划补助16.48万元,实际补助17.29万元;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201场;抢救、复排传统剧目计划完成160个,实际完成16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一些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至今还在民众中流传的“活态”文化得到挖掘与传承。为弘扬和展示我省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年度省文化厅安排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一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452场,特别是我国第九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我省开展了以省会长沙

23、为主会场,14个市州为分会场的全省上下联动的热点宣传态势,各地共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宣传活动150余场,参与人数近千万,各大媒体给予了高度关注,近60家媒体做了报道,近百家媒体在网上进行了转载。二是开展送戏下乡活动1447场,演出活动社会受众面广,融合度大,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养,深受大家喜爱,反响很好,同时扶持文艺院团健康发展,积极引导和培育文化消费市场,推动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4、通过对文化设施的维护,提升了文化单位的馆舍条件和服务能力省文化厅针对我省部分文化单位文化设施陈旧的现状,2014年共安排文化单位维修改造、设备购置项目51项,实际完成项目45项,达成率88.24%。

24、项目主要涉及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学校等基层文化单位,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我省文化单位的馆舍条件,提升了免费开放单位的服务能力,通过对剧场等表演场所的维修改造,改善了舞台条件,保障了我省文化舞台艺术事业的发展,促进了文化惠民工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了保障。四、综合评价结论在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文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工作基本完成,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通过“送戏下乡、演艺惠民”项目,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促进了城乡文明建设发展;通过扶持优秀精品剧目创作生产使文艺成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又一重要阵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让非遗作

25、品得到保护和传承;通过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提升了文化服务能力,有力促进了文化惠民工作。根据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从投入、过程、产出和绩效4大项指标逐一进行评价打分,我们认为,各个项目支出基本合理、规范、有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收益、社会效益,此次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4分,财政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文化综合发展专项作为文化厅的长期专项,已经保留超过三年,该专项的继续保留对于推动我省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努力打造湖南文化高地,形成强大的文化凝聚力、文化创新力、文化传播力、文化保障力和文化竞争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氛围和文化条件。20

26、15年根据文化综合发展专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将继续分为演艺惠民专项、舞台精品艺术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湖南省交响乐团专项等多个子项进行。同时根据2014年各单位专项工作的开展完成情况,合理分配2015年的专项资金。五、存在的问题1、个别市州县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根据项目单位上报的资料,个别单位截至绩效评价资料提交截止日还未收到项目资金,影响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如怀化市辰溪县辰溪县文化馆“辰溪丝弦”项目,根据湖南省财政厅下达2014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4116号),省文化厅下达该笔专项资金通知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但截至绩效评价资料

27、提交截止,辰溪县文化馆正在与县财政办理专项资金到位手续,项目资金暂未拨付到该单位。2、个别项目单位未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根据上报资料以及现场评价中了解到,部分项目单位财务制度不健全,未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出管理比较混乱,未建立专账核算。如湖南省考古研究所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该项目统一在“项目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列支,未按专项名称设置辅助核算科目。六、有关建议1、及时下拨专项资金除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验收结果拨付的专项资金,各市州财政应加快审批程序,及时下拨资金,以利于文化综合发展专项工作的及时开展。2、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项目单

28、位应尽快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明确、细化,由此完善专项资金分配方式,确保专项资金分配的公开、透明。同时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申报的内容使用资金,建立专账核算,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附件:1. 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指标21 2014年度演艺惠民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22 2014年度省级文化设施维修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23 2014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创作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24. 201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本情况调查表3. 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基本情况调查表4. 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5.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

29、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6.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文规财2014136号)7.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下发2014年湖南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艺201419号)8. 湖南省直有关艺术表演单位“送戏下乡、演艺惠民”工作考评办法(试行)9.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文化厅直属单位剧(节)目创作生产扶持引导暂行办法、湖南省文化厅直属单位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文艺201396号)10. 2013年指标文(湘财教指2013298号)、2014年指标文(湘财教指20145、7

30、7、94、107、116、147、号)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长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五年六月一日1724 附件4湖南省文化厅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 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二一五年四月十日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文件精神,为提高湖南省文化厅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湖南省文化厅的绩效评价工作,决定对2014年度湖南省文化厅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进行绩效评价。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 基本情况文化综合发展专项主要包括演艺惠民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创作

3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设施维修维护,2014年度专项经费2,639.00万元。各项目具体内容如下:1. 演艺惠民工程7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省直7个艺术表演团体全年完成“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演出;2. 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500万元:用于扶持引导省直艺术单位的剧节目创作生产,主要用于剧本创作扶持和重点节目的立项启动,奖励优秀剧目;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600万元:针对我省省保项目进行保护、传承和发展以及宣传展览展示,对省级传承人进行补助,开展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定工作,国家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4. 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809万元:主要加强对省、市、县(区)、乡各级文化设施(包括图书

32、馆、文化馆、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文化站等)的维修维护。5. 湖南省交响乐团专项30万: 对该艺术表演团体进行补助。二、评价依据(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财绩20114号);(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333号);(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四)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年);(五)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十二五”期间开展“送戏下乡 演艺惠民”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教201072号);(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

33、部令(第39号);(八)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九)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十)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十一)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实施方案(文艺发200236号); (十二)其他相关资料。三、评价对象本次评价对象为2014年度湖南省文化厅文化综合发展专项项目 5个,预算财政资金投入 2,639.00万元。四、评价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

34、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原则,由项目单位自查、形成项目绩效自查报告、报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项目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五、评价内容评价内容主要是对专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资金管理制度、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项目目标的实现程度及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1目标的设定情况。包括依据充分、目标合理,指标明确、标准准确;2目标完成情况。包括完成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完成的及时性等;3组织管理水平及效率。包括组织领导、管理制度等情况;4财务管理状况。包括财务制度的健

35、全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财务监控的有效性;5效益分析。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服务对象满意度。六、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了解2014年度湖南省文化厅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七、评价方法1、以项目为评价对象,由项目单位撰写项目绩效报告。2、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在项目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核实相关

36、信息并量化评分,形成项目绩效评价表与考评报告。3、采用现场核查评定和专家评议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单位自评与主管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八、评价标准(一)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指标。(二)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及本省公布的相关行业评价标准。(三)历史标准。同类指标采用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四)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九、工作组织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省文化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工作组人员组成如下:组 长:禹新荣 省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成 员:丁 宇 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邹 健 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 陈友材

37、 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李国平 省文化厅监察室主任李湘莲 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副处长办公室:窦雪松 省文化厅非遗处副调研员 林华军 省文化厅副调研员 邹清华 省文化厅艺术处主任科员 周 峥 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主任科员 受托单位: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需要确定工作人员。十、实施步骤和进度(一)准备工作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文件精神,布置湖南省文化厅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2、由湖南省文化厅、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拟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及工作方案并报送省财政厅备案。3、湖南省文化厅

38、下发绩效评价通知。4、根据省文化厅绩效评价通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价。(二)绩效报告上报审核各项目单位对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自查,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自评(附件1),撰写绩效报告(附件2),填报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3-1、3-2、3-3、3-4、3-5),按规定时间上报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化厅组织对上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三)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由省文化厅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抽查,现场抽查采取原始资料查阅、质询、复核等方式进行,记录与评价指标相关信息。现场抽查审核评价的项目数量和金额均不低于项目总量的30%,

39、具体现场抽查的项目在初步审核上报的绩效评价材料后确定。(四)综合评价与报告撰写1、根据各单位评价、评分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省文化厅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查,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省文化厅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3、向省文化厅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十一、相关要求(一)组织要求各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对促进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管理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上报等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绩效评价工作组开展现场评价,确保绩效评价工作优质高效完成。(二)材料要求1、各项目承担单

40、位须按本方案填写绩效评价相关表格,严格按要求编写项目支出绩效报告2、对被抽查需要现场评价审查的单位,必须在评价工作组到达现场前,按要求准备现场评价资料。(三)时间要求1、各项目承担单位在4月30日前完成项目预算支出绩效报告,并正式行文报送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同时将绩效评价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1022074QQ.COM;纸质版资料请送至:长沙市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9楼 湖南天平证大会计师事务所 卓小越(收) 电话:138074828812、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及绩效评价工作组在5月15日前完成项目现场考评。3、湖南天平正大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5月23日前向湖南省文化厅

41、提交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4、5月30日前省文化厅向省财政厅上报文化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十二、评价结果应用1、评价结果等级根据评价打分情况,绩效评价结果评级按优秀、良好、合格以及差四个等级,绩效评价结果标准如下:90100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2、评价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与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相结合,被评价项目单位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反馈主管部门省文化厅。附件:1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2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绩效报告3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基础数

42、据表312014年度送戏下乡、演艺惠民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322014年度省级文化设施维修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332014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创作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34. 2014年度省歌舞剧院交响乐团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35. 201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本情况调查表18附件2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绩效报告(参考格式)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预算情况、实际完成等情况分析。(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三)项目资金

43、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四、项目绩效情况主要从项目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项目的社会效益分析主要是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社会公众满意度分析主要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

44、度等因素进行分析。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后续工作计划。(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附件3: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基础数据表项目单位(盖章):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批复资金额(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万元)专项资金到位时间专项资金市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合计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名称计划完成日期计划完成数实际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数专项经费使用情况预算专项支出内容(分项列)实际支出内容结余或超支合计项目产出成果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

45、意度注:本表由项目单位填列;若单位承担多个专项,请每个专项请单独填列一张表附件3-1: 2014年度送戏下乡、演艺惠民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演出单位演出场次演出类型(场次)演出服务对象(场次)参演人次观众人次资金投入 (万元)计划完成专场联合演出社区农村校园企业专项资金其他资金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附件3-2: 2014年度省级文化设施维修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项目实施单位维修维护项目项目总投入(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完成

46、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万元) 合计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附件3-3: 2014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专项基本情况调查表项目类别申报单位剧目专项资金投入(万元)剧目演出名称艺术种类类型计划实际场次收益合计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附件3-4: 2014年度省歌舞剧院交响乐团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演出单位演出场次演出类型(场次)演出服务对象(场次)参演人次观众人次资金投入(万元)计划完成专场联合演出社区校园企业农村专项资金其他资金合计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附件3-5: 201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本情况调查表指 标上年数计划数实际数抢救、复排传统剧目(个)非遗项目进校园数(所)开展非物

47、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活动(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送戏下乡活动(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建档传承人提供展示场所(个)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单位参加培训活动(次)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书籍(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档案(册)发表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课题、论文(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人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金额:万元) 注:1.有计划数的填计划数,无计划数的填上年数。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附件5湖南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省直相关单位,相关市州、县项目单位:为了解省级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

48、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要求,就2014年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2,639.00万元,分别包括演艺惠民工程、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二、评价依据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11号)和的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相关政策规定、财务会计制度等。三、评价内容(一)资金使用情况。主要是省直、市州、县市区各单位文化综合发展专

49、项资金的预算执行、实际支出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二)资金管理情况。主要是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情况。(三)资金效益情况。主要是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公众满意度、经济效益等情况。四、具体要求项目单位按照要求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填写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项目单位有多个专项资金的,需分项目撰写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填写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对每个项目自评情况审核后,正式行文报送湖南省文化厅规划财务处,同时将绩效评价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91022074。报送截止时间:4月30日报送资料:1、绩效自评报告2、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3、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资料请送至:长沙市芙

50、蓉区韶山北路86号鑫天大厦9楼 湖南天平证大会计师事务所 卓小越(收) 电话:13807482881各项目单位要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对促进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管理和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按时报送材料。我厅将根据上报资料情况,协同中介机构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抽查和评价。附件:1、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2、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基础数据表212014年度送戏下乡、演艺惠民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222014年度省级文化设施维修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232014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创作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24. 2014

51、年度省歌舞剧院交响乐团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25. 2014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基本情况调查表3、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佐证资料清单附件1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参考格式)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预算情况、实际完成等情况分析。(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招投标、调整、竣工验收等情况。(二)项目管

52、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四、项目绩效情况主要从项目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其中:项目的社会效益分析主要是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影响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影响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社会公众满意度分析主要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等因素进行分析。五、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一)后续工作计划。(二)主要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主要包括资

53、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12附件22014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经费基础数据表项目单位(盖章):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批复资金额(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万元)专项资金到位时间专项资金市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合计项目执行情况项目名称计划完成日期计划完成数实际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数专项经费使用情况预算专项支出内容(分项列)实际支出内容结余或超支合计项目产出成果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注:本表由项目单位填列;若单位承担多个专项,请每个专项请单独填列一张表附件2-1: 2014年度送戏下乡、演艺惠民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演出单位演出场次演出类型(场次)演出服务对象(场次)参演人次观众人次资金投入 (万元)计划完成专场联合演出社区农村校园企业专项资金其他资金湖南省湘剧院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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