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木制品应用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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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工程建立标准DGJJ10*-201* DGJ32/J*-201*装饰装修木制品应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立厅 审定发布目 录1 总则42 术语53 材料83.1 一般规定83.2 木制品有害物质污染控制83.3 人造板93.4 指接材103.5 单板103.6 胶粘剂103.7木器涂料113.8 其他材料114 木制品构造124.1 一般规定124.2 木制品的深化设计124.3 木饰面构造134.4 木复合门构造174.5 固定家具构造225 木制品加工和组装265.1 一般规定265.2 构件加工265.3 构件连接305.4 构件组装3

2、05.5 木制品涂饰315.6 木饰面制作质量要求325.7 木质平开门制作质量要求335.8 固定家具制作质量要求365.9 木制品包装和运输376 安装施工386.1 一般规定386.2 木饰面安装396.3 木质平开门安装416.4 固定家具安装426.5 成品保护436.6 施工平安437 工程验收457.1 一般规定457.2 木饰面安装工程457.3 木质平开门安装工程467.4 固定家具安装工程48附录A: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50附录B:木门合页安装位置51本标准用词说明52条文说明53. z.-1 总则1.0.1为推进装饰装修工业化开展,推行装饰装修木制品的工厂化生产

3、方式,提高装饰装修工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工艺先进、技术接口兼容、平安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中木制品木饰面、木门套、固定家具的材料采购、木制品构造、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1.0.3装饰装修木制品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施工,应遵循适用、平安、美观、经济、方便、快捷的原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展全过程质量控制。装饰装修木制品的设计、制作应逐步增大标准件所占比例,推进装饰装修部件的标准化、通用化。1.0.5木制品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和施工、工程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z.-2 术语装饰装修木制品 decoratio

4、n woodwork指装饰装修工程中的木质装修局部,主要包括:1、各类木质独立部件:门、门套、窗、窗套、窗帘盒等;2、固定家具:玄关家具、衣柜、书柜、厨卫柜、博古架、木楼梯等;3、各类木质线型、线条:天花角线、护角线、踢脚线等。4、天棚、墙面个性化木装修,如木墙裙、木饰面等。本标准以木饰面、木门套和固定家具为主。2.0.2人造板 wood-based panel以木材或其他非木材植物为原料,经一定机械加工别离成各种单元材料后,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模压制品。常用种类有:胶合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2.0.3胶合板 plywood由三层或三层以上的单板按对称

5、原则、相邻层单板纤维方向互为直角组配胶合而成的板材。2.0.4细木工板 blockboard具有实木板芯的胶合板。2.0.5板芯 boar core 由木条组成的拼板或木格构造板。刨花板 particleboard;chipboard将木材或非木材植物加工成刨花碎料,并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成型热压而成的板材。2.0.7中密度纤维板medium density fiberboard;MDF以木质纤维或其他植物纤维为原料,经纤维制备,施加合成树脂,在加热加压条件下,压制成厚度不小于1.5 mm,名义密度围在0.65 g/cm30.80 g/cm3之间的板材。2.0.8指接材 finger-joi

6、nted lumber以锯材为原料经指榫加工、胶合接长制成的板方材。2.0.9单板俗称木皮 veneer用旋切、刨切或锯制方法加工成的用于外表装饰的木质薄片状材料。本标准对单板厚度确定为:厚单板0.5mm1mm;薄单板0.2mm0.5mm;超薄单板0.10mm0.2mm。2.0.10单板层积材laminated veneer lumber单板层积材是用旋切的厚单板,经施胶、顺纹组坯、施压胶合而得到的一种构造材料。2.0.11表板 surface veneer优质单板用作胶合板的外表层,简称表板,分为面板和背板。2.0.12面板 face veneer 胶合板正面的单板。2.0.13背板 bac

7、k veneer 胶合板反面的单板。2.0.14平衡层balance layer在人造板的反面装饰时,在其反面覆上一层起平衡作用的单板。2.0.15木饰面wood veneer以人造木板为基层,按设计要求选择单板,经工厂化加工制作而成的各种装饰面板俗称成品木饰面, 本标准简称木饰面。2.0.16木质门 wood door由木质材料锯材、胶合材等为主要材料制作门框套、门扇的门。按构造形式分:主要有实木复合门、压板模压空芯门等。按饰面分:装饰单板木皮贴面门、色漆浑水漆涂饰门。2.0.17全实木榫拼门 solid wood door以锯材加工制成的门,简称全木门。2.0.18实木复合门 wood p

8、osite door以锯材、胶合材等材料为主要材料复合制成的实型或接近实型体,面层为木质单板贴面或其他覆面材料的门。2.0.19固定家具 fi*ed furniture以木质材料制作,与装修工程同时施工,安装完工后不可移动、收纳的衣柜、书柜、厨卫柜的总称。本标准所指固定家具是指衣柜、书柜。2.0.20柜体 cabinet一般由侧板中侧板、顶底板层板、背板组成。2.0.21门板 door plank一般由平板门和框架门,平板门一般由人造板经单板贴面和封边完成;框架门一般为单板贴面的木质边框带各种玻璃或其他装饰性材料组成。2.0.22收口条 end cap 一般用人造板经单板贴面制成。2.0.23

9、配料 modification procedure for unit ponents按照设计图纸,根据零部件的尺寸、规格和质量要求,将成材或人造板锯割成各种规格毛料或净料的加工过程。2.0.24加工余量modification finishing allowance将毛料加工成形状、尺寸和外表质量等方面符合设计要求的零部件时,所切去的一局部材料。2.0.25单板弯曲胶合veneer bending lamination将一叠涂过胶的单板按要求配成一定厚度的板坯,然后放在特定的模具中加压弯曲、胶合和定型,制得曲面型零部件。2.0.26耐黄变yellowing resistance能有效抵御自然太

10、、紫外线的长期照射等外界影响,长时间不产生颜色发黄的现象。2.0.27深化设计shop drawing design施工单位或生产制造单位对设计师的设计图纸进展进一步细化设计,使图纸符合生产制造和安装的需要。2.0.28构件unit ponent组成木制品成品或半成品的每一个零部件。. z.-3 材料3.1 一般规定装饰装修木制品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明令淘汰的材料。3.1.2 木制品所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展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3.2 木制品有害物质污染控制3.2.1装饰装修木制品及所用材料应符合有关装饰装修材

11、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1 人造板中甲醛释放量应符合室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中有害物质限量值的规定。2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的规定。3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装饰装修材料 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10的规定。4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中有害物质限量值的规定。5 装饰装修木制品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室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中有害物质限量值的规定。木制品所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

12、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3.2.3木制品加工厂应对成批采购的大于500 m2每一种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进展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的复验,复验应当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展。合同另有约定时按合同执行。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装修,装饰装修木制品基层板必须采用甲醛释放限量为E1或E0级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板。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装修,装饰装修木制品基层板宜采用甲醛释放限量为E1或E0级的人造板,也可采用E2级的人造板。木制品生产所采用的水性木器涂料、水性胶粘剂必须有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含量和游离甲醛含量检测报告;溶剂型木器涂料、溶剂型胶粘剂必须有总

1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聚氨酯类含量检测报告,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溶剂型木器涂料必须有3C认证标志。3.2.7 木制品加工厂应当留存3.2.2所述检测报告原件、3.2.3所述复验报告原件、3.2.6中所述胶粘剂和木器涂料生产厂有效检测报告原件,并将以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人造板、胶粘剂和木器涂料的产品合格证、包装标志粘贴在A4纸上装订成册,随木制品送到工程现场。3.2.8推荐选用环境标志产品:人造板及其制品HJ 571-2021、胶粘剂HJ/T 220-2005、室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 HJ/T 414-2007。3.3人造板3.3.1

14、应根据木制品的质量等级和室室外不同使用部位选用不同等级的人造板。室外和室易受潮部位应使用防潮型人造板。人造板的含水率应符合当地使用环境条件。3.3.2胶合板应符合普通胶合板GB/T9846的规定:1胶合板厚度自6mm以上的胶合板翘曲度不得超过1%。2贴面类胶合板应进展贴面检测,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才能确认为合格;非贴面类确保虫孔等级符合木制品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3.3.3中密度纤维板应符合中密度纤维板GB/T11718的规定:1中密度纤维板密度应不小于0.65g/cm3。2木制品的基层常用的中密度纤维板的吸水厚度膨胀率如表所示。表中密度纤维板吸水厚度膨胀率要求家具类各种适用围符号MDF-单位公称厚

15、度围/mm3.56699131322223434枯燥状态下FN REG35.020.015.012.010.08.0潮湿状态下MFN MR18.014.012.09.09.07.0高湿度状态下FN HMR14.012.010.07.06.05.0室外状态下FN E*T12.010.07.05.04.04.03.3.4刨花板应符合刨花板GB/T4897的规定:1刨花板的密度应不小于0.65g/cm3。2刨花板2h吸水厚度膨胀率不大于8.0%。3.3.6细木工板应符合细木工板GB/T5849的规定:1细木工板翘曲度不得超过0.2%。 2 细木工板的板芯质量应符合: 1沿板长度方向,相邻两排芯条的两

16、个端接缝的距离不小于50 mm; 2芯条板的长度不小于100mm,宽度与厚度之比不大于3.5; 3芯条侧面缝隙不超过1mm,芯条端面缝隙不超过3mm。3.3.7单板层积材应符合单板层积材GB/T20241的规定:1室枯燥环境一般选用非构造用单板层积材。2单板层积材垂直度应小于1.0 mm/m。3.3.8基层板的含水率,应根据实际使用环境,控制在工程所在地木材年平均含水率1.5%的围,可参考附录A我国各地区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表中最小值。3.3.9实木挂件应选用阔叶树锯材GB4817.2中特等材或优质多层板,不得使用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3.4指接材3.4.1木制品制作选用的指接材应符合指接材

17、非构造用GB/T21140的规定。3.4.2木制品制作选用的指接材应根据木制品的不同部位选用不同类别的指接材,做到量材适用。3.5 单板3.5.1木制品制作使用的单板木皮应符合刨切单板GB13010、行业标准旋切单板LY/T 1599的规定。3.5.2单板(木皮)厚度选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 一般情况单板的厚度应大于0.5m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0.2mm。2 木饰面的平衡层一般选用旋切单板且厚度为0.10mm0.30mm。3.5.3整套木制品单板的纹理、颜色应根本一致,拼接处过渡自然。3.5.4单板应按刨切顺序分摞堆放和枯燥,标明树种、尺寸和厚度。3.5.5单板储存的室空间应保持阴凉,相对湿度为

18、65%,使单板含水率不低于12%,室应防止直射引起单板变色。3.5.6厚度为0.2mm0.3mm以下的单板一般不需要枯燥,含水率应保持在20%左右,以防止单板破碎和翘曲。3.5.7单板应在5以下的室保存,冬季宜用聚氯乙烯薄膜包封,夏季放入冷库保管,以免发霉和腐朽。3.6胶粘剂3.6.1木制品制作选用的胶粘剂应符合木材工业胶粘剂用脲醛、酚醛、三氰胺甲醛树脂GB/T 14732、万能胶(木工用氯丁橡胶胶粘剂)LY/T 1206、水基聚合物-异氰酸脂木材胶粘剂LY/T 1601、脲醛预缩液LY/T 1180、白胶水(聚乙酸乙烯脂乳液木材胶粘剂)HG/T 2727的规定。3.6.2应根据不同的被粘结材

19、料及其材料强度选用适宜的胶粘剂,所选胶粘剂不应对被粘物有腐蚀性。不同胶粘剂应根据产品说明在适宜的环境储存,并在其有效储存期使用。3.6.4胶粘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AB组份的胶粘剂,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展配比。2AB组份、单组份溶剂型或水剂型的胶粘剂,使用前应充分搅拌均匀。3粘物面层宜采取打磨措施,去除影响粘接效果的油污等杂质,提高粘结强度。4接接头应进展合理设计,提高接头粘接强度。5粘剂使用时,宜现配现用,留置时间不宜太长;溶剂型胶粘剂涂胶后,应留置到不粘手后再进展粘合。6胶不宜太厚,在保证两个胶合面都有胶水情况下,胶层应做到均匀,且越薄越好;7粘接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夹具施压,单位压力宜在

20、0.5MPa1.0MPa。8物件施压粘接后,化时间宜为8h12h。3.7木器涂料3.7.1木制品制作选用的涂料应符合溶剂型聚氨酯涂料HG/T 2454、各色调合漆HG/T 2455、硝基清漆HG/T 2592、各色聚氨脂磁漆HG/T 2660的规定。和灯光长期照射下的木制品,应选用耐黄变的油漆涂料。3.7.3潮湿环境下的木制品,应选用具有耐水性能的油漆涂料和耐水腻子。3.8其他材料3.8.1五金件、紧固件应符合以下要求:1 五金配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和行业标准的规定。2 五金配件颜色、品种、类型及材质应由设计确认,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3.8.2玻璃质量应符合相关品种玻璃的及行业标准的规定。玻璃应

21、根据功能要求选取适当品种、颜色,宜采用平安玻璃。3.8.3辅助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 辅助材料颜色、规格品种、类型及材质应由设计确认,样板符合设计要求。2 辅助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现行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z.-4 木制品构造4.1 一般规定 本章适用于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过程中木制品的设计,以及为了能生产制作而进展的深化设计。4.1.2木制品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用材的几何尺寸,最大幅面能符合人造板标准模数和市场可提供的产品规格的要求。4.1.3为抑制由于木制品的基层人造板具有吸水湿胀和干缩的特性,容易产生变形翘曲的缺陷,设计制作中应遵循两个重要原则:即提高板材部构造的刚性和板件材料组合的对称性。木制品

22、设计时应根绝室使用功能充分考虑防火、环保、节能等要求。对有防火要求的场合,木制品所选用基层板和涂饰材料应满足相应的防火等级要求。4.2 木制品的深化设计4.2.1深化设计前应根据装饰设计图纸进展现场踏勘和测绘。4.2.2深化设计人员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设计原图进展深化设计,包括制作构造和安装节点的深化。4.2.3深化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同一工程用料标准应统一。2 批量木制品制作尺寸和构造宜统一。3 木制品外表木纹排版应符合材料特性。4 五金安装位置、安装节点及构件详图设计应符合来样五金尺寸。5 安装节点设计应根据现场条件,设计固定构造和安装工艺,满足平安性要求。6 同筑一样产品安装在不同位

23、置,应采用对称、互换或调节板等形式解决建筑误差。7 木制品构件尺寸大小应满足工厂和现场的水平与垂直运输设备条件。深化设计人员宜为深化设计提供能反映颜色、纹理及材质的制品色板及五金配件。经过深化设计的产品应以所处空间位置进展安装编号,编号应合理、科学、便于识别。深化设计图应经加工委托方或设计师确认后,再进展制作。在建筑变形缝部位或木制品连续长度超过6米时,木制品和其他材质之间宜设计插条或预留工艺收口槽。4.3 木饰面构造木饰面应由基层材、装饰单板木皮、平衡单板木皮、正面装饰涂层、反面封闭平衡涂层组成。如图所示。1 装饰涂层PU、NC2 单板0.3mm-0.6mm3 基层材以MDF为主图 木饰面部

24、构造示意图木饰面根本造型可以分为平板、L型、弧型,如图所示。平板 L型 弧型图 木饰面根本造型示意图木饰面外表装饰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 按木纹排列可分为:横纹、竖纹、拼花回字、米字、席字,如图-1所示。横纹 竖纹 回字 米字 席纹图-1 木饰面木纹排列形式2 按工艺槽沟缝形式可分为:水平、纵向、穿插,如图-2所示。水平 纵向 穿插图-2 木饰面工艺槽沟缝形式木饰面连接构造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木饰面中间连接方式可分为:密缝、接缝,如图-1所示。密缝 接缝图-1 木饰面中间连接方式2木饰面与墙体的连接收口方式可按图-2所示。图-2 木饰面与墙体的连接收口方式3木饰面与顶棚的连接收口方式可按图

25、-3所示。图-3 木饰面与顶蓬的连接收口方式4木饰面与地面的连接收口方式可按图-4所示。图-4 木饰面与地面的连接收口方式木饰面阴、阳角构造形式应采用以下几种:1阳角木饰面构造形式可以按图-1。图-1 阳角木饰面构造2阴角木饰面构造形式可以按图-2。图-2 阴角木饰面构造3阴、阳角木饰面其中一面宽度不大于600mm时,应在工厂将其与另一面按照设计的角度组装固定。4阴、阳角木饰面的两面宽度均大于600mm时,可采用:1)根据设计要求或经业主认可,按图-3所示的组装固定方法;2)按照普通平面木饰面工艺生产。图-3 双侧板面宽度大于600mm时工艺方法5阴阳角设计有其他形状的企口时,可采用更简单的工

26、艺处理方法,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矩形柱木饰面构造形式和做法应按照以下方式:1矩形柱木饰面构造形式可按图。图 矩形柱木饰面2矩形柱断面木饰面宽不大于600mm时,应在工厂将其中三面按照设计的角度组装固定,另一块木饰面在现场安装时完成封口。3矩形柱断面木饰面的其中一面或多面宽度大于600mm时,可以采取以下工艺:1)选择对角的两个阳角,分别按照阳角木饰面工艺生产,在工厂完成两对阳角的组装固定;2)选择四面分别按照普通平面木饰面工艺生产;3)按照图-3所示的组装固定方法生产。圆柱木饰面主要构造形式和做法可按以下方式:1 圆柱木饰面主要构造形式可按图-1;2圆柱或椭圆短轴直径:400mm时,可以采用2

27、等分弧型木饰面包柱;3圆柱或椭圆短轴直径:400mm600mm时,可采用2或3等分弧形木饰面包柱;4圆柱或椭圆短轴直径:600mm时,可采用弧长600-800mm的弧形木饰面包柱。2等分圆柱木饰面包柱 3等分圆柱木饰面包柱多等分圆柱形木饰面包柱图 圆柱木饰面弧形异形木饰面构造方式可按照以下:1弧形木饰面的幅面分隔根据设计要求,设计未明确的,参照图-1圆柱木饰面的幅面分割;2与弧形木饰面有阴阳角组合的,参见-1和4.3.5-2阴阳角木饰面执行。3异型木饰面应按设计要求,灵活组织生产工艺,阴阳角的组合按-1和4.3.5-2执行,弧形组合按弧形木饰面工艺执行。4.4 木复合门构造门框套的构造应由主要

28、基材层、正面装饰加厚层、反面平衡加厚层组成。一般门套构造可按图所示。图 门框套的构造构造图4.4.2门扇一般应由门扇芯层、正反外表装饰层组成,其中芯层组框周边应考虑在门锁和合页安装位置加放足够宽度和以及复合受力要求的优质木料。木扇常见构造示意图可按图4.4.2。在门扇厚度达50mm时,在制作中应考虑到侧边倒斜面。图4.4.2 木扇构造构造图4.4.3门压条收口条一般用人造板,可以由正面盖口局部和安装连接条呈90粘贴组合,再经过贴面而成。门压条收口条常见构造示意图可按图4.4.3。图4.4.3 门压线收口条构造构造图4.4.4木复合门构造及其安装可按图4.4.4所示。图4.4.4 木质门构造及其

29、安装构造图4.4.5门扇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应符合建筑门窗扇开、关方向和开关面的标志符号GB/T5825的规定:1顺时针方向关闭,用顺表示见图-1;逆时针方向关闭,用逆表示见图4.4.5-2。2门扇的开面用开面表示,门扇的关面用关面表示。图-1 顺时针方向关闭用顺表示图-2 逆时针方向关闭用逆表示4.4.6门洞、门框套、门扇的尺寸及相互协调关系应符合以下要求:1门洞口的尺寸应符合GB/T5824-1986的规定:1)常见的门洞口尺寸为:700mm2000mm、800mm2000mm、900mm2000mm、800mm2100mm、900mm2100mm、1200mm2100mm共六种;

30、2)特殊的门洞口尺寸根据设计或现场实际测量决定。2门扇的构造尺寸:构造尺寸应根据门扇的饰面装饰单板材料、门框套尺寸和安装缝隙确定;厚度尺寸可分为40mm、45mm、50mm,门厚有特殊要求时可另行提出。3门框套厚度尺寸应根据墙的厚度确定。445mm门扇厚度适用于700/800/900mm2100mm门洞尺寸;50mm门扇厚度适用于1200/1500mm2100mm和 700/800/900/1200/1500mm2400mm门洞尺寸。5 门洞、门套、门扇间宽度、高度相互关系如图4.4.6所示。图 门洞、门套、门扇间宽度、高度关系示意图注:一般情况下,门扇与地面应留缝6mm10mm;假设地面铺地

31、毯,则根据实际情况而定。4.4.7常见类型复合门构造构造可按以以下列图例所示:1平开门横、竖向断面关系如图4.4.7所示。图4.4.7-1 平开门横、竖向断面关系构造图2移门横、竖向断面关系如图4.4.7-2所示。图4.4.7-2 移门横、竖向断面关系构造图3折叠门横、竖向断面关系如图4.4.7-3所示图4.4.7-3 折叠门横、竖向断面关系构造图4暗门横、竖向断面关系如图4.4.7-4所示图4.4.7-4 暗门横、竖向断面关系构造图5伸缩式门套及固定止口门套做法如图4.4.7-5所示图4.4.7-5 伸缩式门套及固定止口门套做法构造图4.5 固定家具构造 固定家具(柜类)一般由柜体、收口条、

32、门板、抽屉等主要部件组成,五金配件还有衣通、挂衣架、裤架、领带抽屉等。固定家具根本构造示意图见图4.5.1。图4.5.1 固定家具根本构造示意图柜类主要尺寸应符合GB/T3327规定:1 衣柜类固定家具主要尺寸如下:1衣柜高度、宽度和深度,一般根据设计和预留位置尺寸确定,部空间尺寸见表4.5.2-1。表-1 衣柜部空间尺寸表 单位:mm柜体空间衣通上沿至柜顶板板外表间距离衣通上沿至柜底板外表间距离挂衣空间深或宽折叠衣服放置空间深适于挂长外衣适于挂短外衣5304504014009002抽屉深度不小于400mm,底层抽屉面下沿离地面不低于50mm,顶层抽屉面上沿离地面不高于1250mm。3镜子上沿

33、离地面高不低于1700mm。2 书柜规格尺寸见表-2。表-2 书柜尺寸表 单位:mm尺寸宽深高层间净高600900总体据预留尺寸300400或据预留尺寸11002200或据预留尺寸12302310尺寸级差5020第一级差200第二级差503 文件柜规格尺寸见表-3。表-3 文件柜尺寸表 单位:mm尺寸宽深高层间净高4501050总体据预留尺寸400450或据预留尺寸137040027001100318002200或据预留尺寸330尺寸级差50104.5.3固定家具收口构造可按照图 橱柜收口构造示意图. z.-5 木制品加工和组装5.1 一般规定木制品的加工和组装应当符合深化设计要求。 特定场合

34、需要时,应对加工完成木饰面的部件进展燃烧性能等级试验。 木门(套)的隔音、密封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标准的规定。 装饰装修木制品出厂前应当依据GB18584送有资格检测单位检验,并取得有害物质释放量及含量检测报告,检验合格前方可使用。检验批次可参照本标准7.1.4的规定。 装饰装修木制品应当配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1 产品说明书应当包含产品名称、零部件数量代号、颜色、材料、出产日期、生产厂名、厂址、等容。2 产品合格证应依据本标准以及相关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出具。5.2构件加工5.2.1 配料应符合以下规定:1 配料时应根据制作工艺设计要求进展,不得随意更改相关材料的材质。2 应对材料进展筛

35、选,剔除有瑕疵的材料。3 开料宜采用计算机优化裁料排版,人造板及片材的配料在裁板之前应先设计裁板图。5.2.2锯材构件配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 应根据木制品质量要求,按构件所处部位,合理确定各构件所用成材的纹理、规格和含水率等。2 应合理留出加工余量,选用的锯材规格尺寸或订制材的规格尺寸应尽量和加工时的零部件规格尺寸相衔接。5.2.3人造板材配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 人造板配料时应优先考虑套裁余料的合理利用。2 对于连续性对木纹构件,应整板贴单板后再精裁。3 对于珍贵单板,应先裁板后再贴单板。5.2.4锯材构件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加工精度和外表光洁度要求较高的零部件,应放大加工余量。2 加工余

36、量应视生产设备、刃具、夹具和模具的精度而定。3 生产中加工余量宜参考表5.2.4。表5.2.4加工余量参考表宽、厚度上加工余量(mm)长度上加工余量(mm)单面刨床端头有单榫头时510长度1m时长度1m时端头有双榫头时816123端头无榫头时58双面刨床指接的毛料1016不包括榫长度2m时长度2m时23/单面46 /单面四面刨床长度2m时长度2m时12/每单边23/每单边4 对于不同的零配件,应根据其质量要求,确定基准面数量和位置,基准面的选择应便于零部件的安装和加工。5 平面和侧面的基准面应在平刨床或铣床上加工,端面可用锯机横截。6 对于曲线形方材毛料宜选择平直面(一般选侧面)作为基准面,其

37、次选择凹面(加模具)作为基准面。5.2.5弯曲造型锯材构件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用于承重部位的弯曲构件用锯材制作时,宜采用蒸汽弯曲,并注意其木材纹理与受力方向的关系。2 非承重部位的弯曲构件可采用锯制加工法。3 曲率大的弯曲构件应根据构件在木制品中的部位和受力情况逐段对纹弯曲胶合。5.2.6榫头和榫孔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 当采用贯穿榫连接时,榫头的长度应大于榫眼的深度,榫头的长度宜大于榫眼的深度58mm。2 当采用非贯穿榫连接时,榫头的长度应小于榫眼的深度,榫头的长度宜小于榫眼的深度(23)mm。3 榫头的长度宜取(2530)mm,单榫榫头的厚度应为方材厚度或宽度的1/2。4 当方材断面尺

38、寸大于4040mm时,应采用双榫结合,榫头总厚度应大于方材断面尺寸的1/3。榫头厚度应小于榫眼宽度0.10.2mm。5 为了方便榫头和榫眼的装配,榫端的两边或四边宜加工成一定的倒角,其倒角角度一般取2030。6 对于榫头的宽度,当采用开口榫结合时,榫头宽度应与连接榫槽同宽;当采用闭口榫结合时,榫头宽度应比榫眼长度大0.51mm,普通规格的硬材取0.5mm,而软材取1mm。当采用截肩榫时,其截肩局部应为方材宽度的1/3,或一般取1015mm。7 圆榫材料宜选用硬阔叶材,要求材料比重较大,无疤节、腐朽、纹理通直。8 圆榫含水率应低于被连接零部件的含水率23%。9 圆榫的尺寸要求可按以下公式计算:1

39、)圆榫的直径计算公式如下:D=0.40.5S其中:D圆榫直径mm;S接合处材料的厚度mm2)圆榫的长度计算公式:L=34D 其中:L圆榫长表5.2.6圆榫的规格尺寸被接合的零部件厚度mm圆榫直径mm圆榫长度mm101241612156241520832202410304024301236483036144256364016566410 生产中常采用圆榫的直径为6mm、8mm和10mm,而圆榫的长度均采用32mm。11 为方便安装,圆榫两端应加工成一定的倒角,倒角量一般为3045。圆榫除定位外,一般必须使用两个圆榫以上,以防止转动。12 两端开榫头时,应使用同一外表作基准。13 加工榫槽和榫簧时

40、应正确选择基准面。14 加工榫头时应严格控制两榫间距和榫颊与榫肩之间的角度。5.2.7板材构件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板式零部件应进展封边处理,使用实木条封边时,应控制实木条的厚度公差。2 板式零部件封边处理后封边材料高度应比基材厚度高出0.150.2mm。3 板式零部件孔位加工要求孔径大小、深度应一致,孔间尺寸应准确。5.2.8弯曲造型板材构件加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薄板胶合弯曲后应放置一段时间,使部件在自由状态下释放应力,宜放8 h 24h。2 薄板胶合弯曲时应选择合理的胶压方式和模具。3 薄板胶合弯曲时应控制薄板的厚度公差以确保整个弯曲件尺寸。5.2.9单板(木皮)拼贴应符合以下要求:

41、1 贴面前,应根据零配件或构件尺寸和纹理要求将薄木进展划线、剪切,除去端裂和变色等缺陷局部,截成要求的规格尺寸, 剪裁时,应先横纹剪裁,后顺纹剪裁。2幅面长度小于2400mm的木制品,纵向排版不宜拼接,横向排版要保证相邻单板贴面的纹理、图案、颜色对称相似,不允许出现明显的花纹差异。3 幅面长度大于2400mm的木制品,木质纹理要求根据设计要求排列,设计未明确时,应保证纵向的木质纹理连贯顺畅,横向排版要求同5.2.9第2款。4 装饰面宽度小于150200mm的单板(如用大山纹),宜用整单板,且要求木纹在宽度方向位于中心;配对部件贴面的花纹应对称,正面多抽屉的柜子各抽屉间单板木纹应连续。5 幅面比

42、较狭窄的单板,使用时应预先胶拼。6 胶贴前的单板拼花,应先用纸带条块状临时固定,再用连续纸带胶拼,单板端头应用胶带拼好,以免在搬运中破损。7单板拼花宜在光线明亮的专用工作台上进展。5.2.10 单板(木皮)拼贴的工艺要求:1 拼缝机胶拼单板,各种拼缝机的适用围如表5.1.10-1所示。表5.1.10-1各种拼缝机的适用围拼缝机类型单板类型厚度mm无纸带拼缝机厚单板拼缝处涂胶厚单板0.51薄单板0.20.5超薄单板0.150.2有纸带拼缝机各种单板热熔胶线拼缝机薄单板、超薄单板热熔胶滴拼缝机2 聚醋酸乙烯酯乳白胶与脲醛树脂胶混合使用时,宜参加10%30%的填充剂和固化剂。3 人造板用浅色单板贴面

43、时,应在胶粘剂中参加适量颜料或隐蔽剂。4单板贴面时对基材进展单面涂胶,胶粘剂涂胶量应根据基材种类和单板厚度确定,涂胶量不宜太大,胶层应均匀。5 大而薄的部件胶贴时应遵守对称原则,正面贴设计要求装饰薄木,反面贴平衡单板。6 在刨花板、中高密度纤维板等基材外表上直接粘贴单板,根据基材外表平整度差异,宜选用0.30.6mm的单板。7 冷压贴面时,应采用冷固性脲醛树脂胶或聚醋酸乙烯酯乳白胶。8 冷压贴面时的单位压力应为0.51.0MPa,在室温1520条件下加压时间为812h,夏季短一些,冬季长一些。9 热压贴面时,各层板坯应在压机中对齐,施压不宜过快,使薄木有舒展时机,但从升压到闭合不宜超过2分钟,

44、以防止胶层在热压板温度下提前固化。10 热压后应立即检查单板胶贴质量,用23%的草酸溶液擦除外表因单宁与铁离子作用产生的变色,并用酒精、乙醚等除去外表油污。11 热压条件与基材的种类和厚度、单板的树种和厚度、胶粘剂的种类有关。一般热压工艺条件如表5.1.10-2所示。表5.1.10-2薄木贴面热压工艺条件胶粘剂种类多层压机中用脲醛树脂胶UF单层压机中用改性胶粘剂两液合胶(UF+PVAc)醋酸乙烯-N-羟甲基丙烯酰胺乳液胶(VAC/NMA)单板厚度mm0.60.81.01.50.20.3胶合板基材单板厚0.5纤维板基材单板厚0.41.0刨花板基材单板厚0.61.0热压温度110120130140

45、145150115608010095100单位压力MPa0.81.00.81.00.50.80.70.80.50.70.81.0热压时间34min2min2530s4060s1min2min57 min68 min12单板贴面热压卸压后,应化12小时以上,使其应力均衡,胶粘剂充分固化。13单板贴面会有脱胶、透胶、裂纹等常见缺陷,宜根据不同缺陷采用不同解决方法。5.2.11构件需装五金配件的孔、槽应在加工厂完成。5.3 构件连接5.3.1构件胶结应符合以下要求:1 中密度纤维板和刨花板采用热熔胶封边处理时,涂胶量应在250300g/m2以上,其它材料的涂胶量应为200250g/m2。2 方材胶合

46、时,被胶合的小料方材宜为同一树种或材性相似,且纹理相近,含水率根本一致。其相邻胶合材料的含水率偏差应小于1%。3 方材宽度方向宜采用企口胶合,长度方向宜采用指接胶合。4 企口胶合时涂胶量应控制在150g/m2,指接胶合时涂胶量应控制在200250g/m2。5方材胶合时,胶合面施加压力宜为0.70.8MPa,垂直胶合面宜为0.10.2MPa。6 当小料方材在厚度上进展胶合时,为保证胶合强度,各层拼板长度上的接头应错开。7 胶压或胶合后的零部件,应化812h,以消除应力。5.3.2构件榫接应符合以下要求:1 采用圆榫定位时,径向宜采用间隙配合,其间隙为0.10.2mm。轴向应留有一定的间隙,其间隙

47、量宜为3mm。2 采用多个圆榫连接时,榫间距宜为100150mm,且为32mm的倍数。5.3.3构件金属连接时宜根据其受力情况、构造要求、连接方式、外观要求合理选择材质、品种、类型等。5.4构件组装5.4.1组装前应首先检查各加工零配件是否砂光处理合格,整套零配件加工是否正确。5.4.2构件组装时应根据工艺构造确定组装顺序。5.4.3构件组装应在水平操作平台上进展。5.4.4构件组装时,如遇胶水溢出,应在胶水未干时清理干净。5.4.5构件组装后应认真检查是否有零配件遗漏及其他不良情况,确认无误前方可进入下道工序。5.4.6由多个部件组成的木制品,应把固化后的构件组装成部件,最后把部件组装成木制

48、品。5.4.7构件组装应根据操作条件、被粘木材种类、所要求的粘接性能、制品使用条件等合理选择胶粘剂。操作过程中,应掌握涂胶量、晾置和放、压紧、操作温度、粘接层的厚度五大要素。5.4.8构件组装成部件后,如没有到达准确形状和准确要求时,应对部件进展再加工。5.5木制品涂饰5.5.1木制品涂饰前外表处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实木零部件砂光时,砂带的号数应在80200之间,涂饰外表底漆或面漆砂光时,应取砂带的号数为2001500。2 对于较宽大的零部件,应首先进展木材纹理横向砂光,再进展木材纹理纵向砂光。3 所有零部件应先清理修补残缺、非正常孔隙、破材、节孔后再砂光。1木制品在涂层被覆前应采用砂纸打磨

49、去除毛刺以及胶痕、油迹等污物。2木制品外表有缝隙、节疤等应用腻子修补平整并打磨光滑。3应选用与油漆配套的腻子,对需修补的孔隙应分层屡次批嵌。4腻子枯燥后,应用砂纸进展砂光打磨,操作时应用力均匀,不得磨透露底。5.5.2木制品着色应符合以下要求:1 着色时应由上至下、由左至右进展,搓色要均匀、细腻,不允许露原底。2 应采用专用色精金属络合染料进展调色,色精调配应在清洁的玻璃杯、瓷罐或塑料桶进展,不应使用金属容器,以免出现变色现象。3 对木制品多维面喷涂时,应遮挡留出一个作业面,反复交替进展喷涂,到达漆膜厚度要求。5.5.3木制品涂饰操作符合以下要求:1 聚氨酯清漆涂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木家具涂饰

50、工艺聚氨酯清漆涂饰工艺规QB/T3657.1的规定。2 醇酸清漆及酚醛清漆涂饰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木家具涂饰工艺醇酸清漆、酚醛清漆涂饰工艺规QB/T3657.2的规定。3 木制品涂漆宜在恒温无尘环境进展,环境温度不宜低于10,相对湿度不宜大于60%。4 调油漆前应对油漆及稀释剂型号、规格、颜色、粘度进展确认。5 喷枪移动速度应控制在(0.30.6)m/s,喷嘴与喷涂面应始终保持垂直状态,并保持平行匀速运动。6 喷涂的压力应控制在(0.30.5)MPa,喷枪与喷涂面距离应控制在0.20.3m。7 喷涂作业时,每一喷涂幅度的边缘,应与前面已经喷好的幅度边缘重复1/31/2,搭接宽度应保持一致。8 喷

51、面漆时不应一次性喷涂太厚,手工喷漆不应少于两遍底漆两遍面漆,自动喷漆宜为四遍底漆两遍面漆。9 木制品涂饰应根据其常见的不同缺陷采取不同的消除方法。5.5.4木制品外表涂饰应符合以下规定:1同一空间木饰面涂饰的色泽不应有明显色差。木制品外表涂饰应覆盖木制品所有可见光面,所有木制品不见光面要做封闭底漆。2同一套或相邻的木质门(含门扇、门套和压收口条) 和固定家具所施涂的色泽应相似,分色处色线应整齐。3木制品外表涂饰前应完成五金件安装孔、槽的加工,木制品外表涂饰不应影响到五金件的安装。4 每一道涂饰工序,都应经过充分枯燥,才能进展下道工序。5 木制品可见面的涂层应手感光滑,无明显粒子、涨边和不平整,

52、不得有皱皮、鼓泡、流挂、缩孔等外观缺陷。6涂层不得有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无明显加工痕迹、划痕、雾光、白楞、白点、鼓泡、油白、流挂、缩孔、刷毛、积粉和杂渣。5.6 木饰面制作质量要求5.6.1木饰面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 木饰面端面的封边不得超出木饰面的形状和位置的允许偏差。2 组装固定的木饰面零部件的结合处应结实无松动、无开裂。3 木饰面反面应施涂与正面颜色相近的色漆封闭。5.6.2木饰面形状和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2的规定。表5.6.2木饰面形状和位置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工程名称公称围允许偏差检验方法翘曲度对角线长度7001.0应采用误差不大于0.1mm的翘曲度测定器具。测定时,将

53、器具放置在试件的对角线上,测量试件中点与基准直线的距离,以其中一个最大值为翘曲度平定值。700对角线长度14002.0对角线长度14003.0平整度外表任意点0.21m靠尺和塞尺位差度相邻面板间前后、左右、上下错位量1.01m靠尺和塞尺邻边垂直度对角线长度10002.01m靠尺和塞尺对角线长度10003.02m靠尺和塞尺高度、宽度加工完成后零部件边长1.03m卷尺厚 度加工完成零后部件厚度0.5游标卡尺角 度零件加工角度、面板组合角度1角规5.6.3挂件制作应符合以下要求:1 挂件的连接方式为:木质挂件与木质挂件相组合;钢制角码与木质挂件相结合;全用钢制角码挂合;其他新型安装材料。2木挂件的厚

54、度一般为9mm12mm,长度视板面幅度而定。材料应为实木或优质多层板,按照正反方向吻合加工成45度或L型挂口,见图5.5.3。3 木饰面挂件应按设计规定的固定方式,配发适当的余量,防止短缺和材料浪费。图5.5.3木饰面挂件示意图5.6.4 木饰面挂件形状和位置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6.4的规定。 表5.6.4 挂件生产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mm检验工程允许偏差检验方法挂件厚度 0.5游标卡尺挂件宽度1.00游标卡尺挂件长度饰面幅面规格的整数倍3米钢卷尺挂件直线度1.001米靠尺和塞尺挂件角度1角规5.7 木质平开门制作质量要求5.7.1木门在设计、生产时的留缝限值应符合表5.7.1的规定。表5.7.

55、1 木质门的留缝限值和检验方法mm项次项 目留缝限值(mm)检验方法高级普通1门扇与上框间留缝11.512用塞尺检查2门扇与侧框间留缝11.512.53门扇与下框间留缝34354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外 门5647 门6758卫生间门810812人造板门的边框和横楞应在同一平面上,面层、边框及横楞加压胶结。横楞和上下冒头应各钻两个以上的透气孔(用涂料封闭外表),透气孔应通畅。5.7.3木门(套)制作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1 单板粘贴:主要基材层、正面装饰加厚层、反面平衡加厚层应分别进展单板(木皮)贴面,即可见面装饰单板,反面平衡单板用热压工艺完成。2 胶压:将锯裁好的小规格板件按照设计要求组坯

56、后胶压成型(冷压工艺完成)。胶压成型后的总厚度和外形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3 精裁:按设计要求进展尺寸准确裁切,并加工好门压线(收口条)安装擦槽以及门缝条安装槽。门套框拼角处假设无特殊要求,应按照45角加工。4木门套(框)侧板和顶板可以分别制作,现场组装。5木门套(框)在油漆涂饰前应加工好合页和锁具等五金件的安装孔位。5.7.4木门扇制作工艺应符合以下要求:1 面板工艺:各种到达设计要求的人造板材均可以用作门扇的面板材料,面板采用单面贴装饰单板,一般采用热压工艺完成。2 涂胶工艺符合以下要求:1涂胶机涂胶:工作效率高,正反面施胶量比较均匀。2手工涂胶:组框胶压一次完成时一般采用手工涂胶,要求涂胶

57、均匀一致。3胶压工艺:门扇胶压一般采用冷压工艺完成,两面板与芯层胶压成型。胶压时要标记好门扇上下方向以及锁体安装位置。3门压线(收口条)工艺符合以下要求:1口条与连接插条粘接结实可靠,不脱胶、不开裂,外表无拼缝。2可见面木皮材质及油漆色泽与门套框一致。3连接插条宽度及厚度与门套框安装槽匹配。4门压线收口条双侧和顶部组成整体门字型生产;角部连接应结实可靠。5.7.4空芯式芯层木门(扇)制作工艺符合以下要求:1框架式芯层材料:一般用各种木质材料组成框架,可以用马钉根据要求预组框或在胶压时在面板上直接组框一次完成。2蜂窝板:蜂窝状填充材料,根据设计要求选用,厚度必须与设计总体尺寸匹配; 3专用门芯板:管状空芯刨花板填充材料,稳定性好、重量轻。4空芯式芯层框架工艺符合以下要求:1四周必须加实木条,安装锁体、合页位置必须加宽保证锁体和合页的安装可靠性;2合页位置材料必须保证足够的握钉力;3框架芯层四周木条宽度应大于40mm,其余局部木条宽度应在30mm左右;4芯层框架木条档距一般为200mm300mm。5.7.5实芯材料芯层木门(扇)制作工艺符合以下要求:1实木芯层:以各种实木条粘拼而成的实体包括指接材。2人造板芯层:以各种人造板粘拼而成的实体。5.7.6木门扇五金件安装加工工艺符合以下要求:1 门扇油漆涂饰前应加工好合页、门锁体等五金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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