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装配图网! | 帮助中心 装配图网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装配图网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这16类案件应该这样追加被告才对我们最有利

  • 资源ID:73059118       资源大小:20.34KB        全文页数: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2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支付宝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2积分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这16类案件应该这样追加被告才对我们最有利

这16类案件应该这样追加被告 才对我们最有利这16类案件应该这样追加被告才对我们最有利作者:刘远莎如无特殊情况,民商事诉讼中的被告宜以 多列、勿遗漏。归结起来,列明被告有一个原则:在可以负 担的诉讼成本内,尽可能查明案件事实并让有清偿能力的人 履行债务。据此原则,本文从事务角度盘点民商事诉讼中那 些可以多列的被告。不过,列为共同被告并不意味着承担责 任,是否承担责任应由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定。需要 说明:本文例举的是民商事诉讼中的常见情形,这些情形或 本身相对容易举证,或直接将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或只需 原告举由初步证据即可将举证责任转嫁给被告,或虽不能举证但被告参加诉讼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对于法律规定其他主体也应承担责任的情况,应根据具体情列明应当承担责任 的被告。鉴于以下内容相互并无严格内在联系,故在排序上 并无严格标准。一、夫妻一方负债,列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及负担原则 做了规定,但对如何界分某项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仍然存在 争议。司法实践中,债权人要求非直接负债的配偶一方承担 责任,其主要依据是涉案债务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 按共同债务处理。如在实体程序中不列夫妻为共同被告,可 能会存在执行程序中法院不追加非直接负债的配偶一方为 被执行人的风险。由于不动产等重大财产往往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也可能主张系共同财 产而对抗执行,故给执行程序带来诸多麻烦。所以应在实体 审理程序中即明确是否为共同债务。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债务的,列行为人与其全部监护人为被告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义务,且对被监护人财产有监管义务。侵权责任法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重大财产登记在被监护人 名下的情形并不少见,故从便于执行角度,应列监护人与被 监护人为共同被告。三、个人独资企业负债的,列企业及投 资人为共同被告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其参与商业活动的情形并不少见,其法律地位属于“其他组 织”。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 限责任。故在个人独资企业涉诉时,应列企业与投资人为共 同被告。四、合伙企业负债的,列合伙企业与其全部合伙人 为共同被告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在被告为合伙企业时,应 根据合伙企业性质另列合伙人为共同被告。需要注意,合伙 企业有众多普通合伙人时,应充分考虑将承担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均列为被告的必要性。 如果合伙企业财产已明显足以清偿债务,则不必另列合伙人为共同被告,否则反而无端增加 了诉讼成本。五、公司不能成立时发生债务的,列全体发起 人为被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公司设 立过程中对外发生的债务,如果公司最终成立、取得工商登 记的,由公司承受。但如果公司设立不成功,则应由发起人 承担责任。理论认为,设立中的公司发起人的关系类似于合 伙,故对外发生的债务,全体发起人互负连带责任。六、联 营体负债,列联营各方为共同被告按民法通则规定,企 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 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由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这种 方式在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中尤为多见。如合作各方 没有另行成立开发公司的, 可以根据联营相关规定主张联营 各方承担责任。七、一人公司负债的,列公司与其一人股东 为共同被告一人公司仍应遵循公司法有限责任的基本原则。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自己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从证据法 角度,一人公司股东并不都能有效举证。故大可将一人股东 也列为被告。八、分公司负债的,列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 被告分公司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可以自己名义对外开展活动,但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有经营主体资格,也有诉讼主体资格。理论上讲,分 公司负债,可列总公司与全部分公司为共同被告;总公司负 债,可列总公司与全部分公司为共同被告。需要说明,如果 分公司明显具备清偿能力,则不必列总公司。比如银行、保 险公司等。九、股东未由资、由资不足或抽逃由资的公司负 债的,列公司与全部股东为被告按章程规定向公司由资是股 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股东以其应缴纳的注册资本为限 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是否充足由资应由股东承担举证责 任,故如有初步证据表明公司股东存在未由资、由资不足或 抽逃生资的,大可将股东列为被告,要求其在未由资或抽逃 由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十、公司被吊销营业 执照未进行清算的,列公司与其全部股东为被告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人民法院不宜以一方当事人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已丧失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为由,裁定驳回 起诉问题的复函内容,公司被吊销,并未丧失诉讼主体资 格,但鉴于公司股东有清算义务,故可追加股东为被告,要 求其承担清算责任。十一、公司清算注销未按规定通知债权 人的,列全部股东为共同被告公司发生解散事由后应在法定 时间内组成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在非由人民 法院强制清算或未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参与清算情形下,公司自行清算往往具有随意性。 按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二相关规定,公司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对未知债权人应进行公告,以便于债权人申报债权。否则应对债权人未获清偿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此,如发现公司“悄悄”注销,可列全部股东为被告。十二、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列雇员和其雇主为共同被告按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 追偿。十三、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被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列 雇主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 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造 成雇员人身损害的, 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 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十四、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主张分包人责任的,列发包人与全部各分包人为共同被告;发包人主张质量责任,列全部分包人与 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实际施工人可以同时向发包人、分包人主张责任,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 内承担责任。实际施工人向最近一手分包人主张责任,是基 于合同的约定;向发包人和其他分包人主张责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同理,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 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 讼。发包人向总承包人主张责任是基于合同约定,而向其他 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主张责任是基于法律直接规定。十五、 委拖合同中存在多名受托人的,列全部受托人为共同被告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 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故在同一事物有多名受托人共 同处理时,委托人向某位受托人主张责任的,可一并列全部 受托人为共同被告。十六、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列机 动车驾驶人与有过错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为共同被告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或财产损害,一般情况下应由驾驶人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存在过错,也 应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 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对可以主张所有人或管理 人责任的情形进行了详细规定。 有初步证据证明所有人或管 理人存在过错的,应列为共同被告。

注意事项

本文(这16类案件应该这样追加被告才对我们最有利)为本站会员(灯火****19)主动上传,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