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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某安置小区开发建设总承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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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某安置小区开发建设总承包招标文件

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B1216招 标 人:长沙市岳麓区西湖渔场管理委员会日 期:二一二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一、总则131.1 项目概况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保修承诺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5 费用承担141.6 保密141.7 语言文字141.8 计量单位141.9 踏勘现场141.10 招标答疑会151.11 偏离15二、招标文件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6三、投标文件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 投标报价17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保证金173.5 资格审查资料183.6 备选投标方案1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9四、投标1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五、开标2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5.2 开标程序20六、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16.3 评标21七、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通知227.3 履约担保227.4 签订合同22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8.1 重新招标238.2 不再招标23九、纪律和监督2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49.5 投诉24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附件1:投标人质疑文件25附件2: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清单(格式)26第三章 评标办法27第四章 合同格式38第五章 图纸(另册)51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2一、工程技术规范53二、工程技术要求54三、交房标准5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57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59一、投标函59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61三、授权委托书62四、开标一览表63五、投标保证金64六、联合体协议书64七、项目管理机构65八、投标人基本情况67九、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68十、投标人法人承诺书69十一、企业信誉资料70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71第一章 招标公告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建设工程已由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2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西湖渔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工程的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和相应资金实力、管理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 招标编号:ZB12162、 工程综合说明: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建设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咸嘉路以北,中南药机厂以南;项目用地18.785亩(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面积为准),由4栋3至26层住宅组成。投资规模约1.2亿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质量要求:按国家工程质量标准验收,达到合格。建设周期:12个月,具体以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为准。3、 招标范围:包括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地下、地面、地上所有工程的开发与施工;从项目报建、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至交付使用全过程,按经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工程施工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开发与施工、管理与服务。具体工程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作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定向安置销售、定设计建设标准、定价包干开发建设、包工程质量合格、包工程安全无事故、包按期交房产权过户、包遗留问题的处理等,主要包括:1 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项目立项、环评、报建等工作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2 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环卫、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审批手续;3 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监理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接受招标人直接管理,监理费用由招标人转付)、小区道路、绿化、亮化、供水、供电、供气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进行招标及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委托选定检测试验单位,对所有开发、施工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测;4 负责编报项目投资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及月计划;5 负责按项目施工进度申报用款计划,并按月向招标人(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情况;向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支付工程款、材料款、设备费及其他用途款项;6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桩基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申报办理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7 负责与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交房标准交房;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分户和产权过户手续;8 负责组织本项目所有建筑及配套设施在保修期内(按国家法定的保修期限)及时保修,并负责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所有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9 负责组织售后服务工作及衔接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含维护保养;设备、房屋移交);10 负责将项目竣工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整理汇编移交;11 负责建设项目移交后的遗留问题处理;1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房地产项目开发、施工的其他工作。4、 承包方式:采用项目开发、施工建设成本及合理利润,实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单价和总价包干承包方式,中标方(乙方)自负盈亏。5、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联合体从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西韵佳苑安置小区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6、 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经年检合格(省外的企业均要求在湘已设立分支机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单位信誉好,经济实力雄厚;2、 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3、 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大中型房地产楼盘开发经验,近5年内(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具有房地产开发业绩(一次性开发楼盘面积4万平方米);施工企业近5年内(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具有一次性施工面积4万的工程施工业绩;4、 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无安全事故记录和较大质量问题;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5、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承包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如下: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房地产或工程技术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工作年限不得少于10年,近5年内至少有1个一次性开发楼盘面积4万平方米开发管理业绩;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5年内有1个一次性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工程施工管理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5年内有1个一次性开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工程技术管理业绩;凡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负责人均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近半年(2011年9月-2012年2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房地产开发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7、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 月 19 日至2012年 4 月 10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9、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2年 3 月 2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10、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 4 月 10 日上午9:00时整。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1、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12、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13、 其他:建设单位:长沙市岳麓区西湖渔场管理委员会监管单位:长沙市岳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11.1.2招标人长沙市岳麓区西湖渔场管理委员会21.1.3项目名称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31.1.3建设地点咸嘉路以北,中南药机厂以南41.1.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建设内容包括咸嘉路以北,中南药机厂以南建设“西韵佳苑”村民安置小区。项目用地18.785亩,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51.2资金来源资金自筹,已落实;61.3.1招标范围包括西韵佳苑安置小区(熊家湾第三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地下、地面、地上所有工程的开发与施工;从项目报建、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至交付使用全过程,按经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与工程施工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开发与施工、管理与服务。具体工程内容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工作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定向安置销售、定设计建设标准、定价包干开发建设、包工程质量合格、包工程安全无事故、包按期交房产权过户、包遗留问题的处理等,主要包括:1、 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办理项目立项、环评、报建等工作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2、 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环卫、消防、人防、园林绿化、市政等审批手续;3、 负责对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监理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接受招标人直接管理,监理费用由招标人转付)、小区道路、绿化、亮化、供水、供电、供气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进行招标及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委托选定检测试验单位,对所有开发、施工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测;4、 负责编报项目投资总计划、年计划、季计划及月计划;5、 负责按项目施工进度申报用款计划,并按月向招标人(签订项目总承包合同的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资金使用情况;向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支付工程款、材料款、设备费及其他用途款项;6、 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桩基验收、基础验收、主体验收、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申报办理联合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并办理竣工结算;7、 负责与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交房标准交房;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分户和产权过户手续;8、 负责组织本项目所有建筑及配套设施在保修期内(按国家法定的保修期限)及时保修,并负责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本项目所有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9、 负责组织售后服务工作及衔接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含维护保养;设备、房屋移交);10、 负责将项目竣工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整理汇编移交;11、 负责建设项目移交后的遗留问题处理;12、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完成房地产项目开发、施工的其他工作。71.3.2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的为准。81.3.3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91.3.4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101.4.1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经年检合格(省外的企业均要求在湘已设立分支机构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单位信誉好,经济实力雄厚;2. 具有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含)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3. 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大中型房地产楼盘开发经验,近5年内(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具有房地产开发业绩(一次性开发楼盘面积4万平方米);施工企业近5年内(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具有一次性施工面积4万的工程施工业绩;4. 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无安全事故记录和较大质量问题;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5.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总承包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要求如下: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房地产或工程技术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工作年限不得少于10年,近5年内至少有1个一次性开发楼盘面积4万平方米开发管理业绩;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且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5年内有1个一次性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工程施工管理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5年内有1个一次性开发施工面积4万平方米工程技术管理业绩;凡拟派往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负责人均无在建项目,并提供近半年(2011年9月-2012年2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由房地产开发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111.9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查勘,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121.10招标答疑会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2年 3 月 22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131.11偏离不允许14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及招标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152.4招标文件的发售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3 月 19 日至2012年 4 月 10 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16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17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183.4.1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人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联合体从牵头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账 号:430017920610597788993.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4.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5.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西韵佳苑安置小区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19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03.7.3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封面、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已注明部分等处必须同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使用复印件。213.7.4投标文件份数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 4 份;技术部分一式5份不分正副本;资格审查资料原件1份。22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不得使用活页装订,否则将按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234.1.1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应分开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44.1.2标记要求投标文件的密封套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及“在2012年 月 日 时(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254.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12年 4 月 10 日上午9:00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26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27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和监管人员检查确认(2)开标顺序:随机28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296.3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执行30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人 317.3.1履约担保中标总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32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向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2、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及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的要求计算,招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0.2其他(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2) 评标以前,投标人及其拟任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他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3)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候选人资格(4)本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5)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售的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请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6)评标结束后,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项目法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有挂靠资质投标围标串标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将对其予以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10.3开标会议到场人员要求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如法定代表人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委派委托代理人到现场,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保修承诺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标段的保修承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为履行本工程的施工,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基本资质要求;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冷冻的(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10 招标答疑会1.10.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招标答疑。1.10.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1.10.3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该回复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4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1.11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1) 招标公告(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办法(4) 合同格式(5) 图纸(6) 技术标准和要求(7) 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3款和第2.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向招标人提出疑问,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2.3.2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和阅读招标文件修改文件,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2.3.3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商务部分为商务标,其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标以外的其它部分;(2)技术部分为技术标,其内容为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开发方案。3.1.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授权委托书(4) 开标一览表(5) 投标保证金(6) 联合体协议书(7) 项目管理机构(8) 投标人基本情况(9) 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10) 投标承诺书(11) 其他材料3.1.3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明标,包括下列内容(按此顺序):(1) 开发项目总体方案(2) 开发项目总体成本控制方案与措施(3) 开发项目总体质量控制方案与措施(4) 开发项目总体进度控制方案与措施(5) 开发项目总体安全文明施工方案与措施3.2 投标报价本项目按每平方米综合单价包干进行报价,综合单价包含:开发项目建安工程费、项目开发费用、开发公司管理费等费用。投标总价根据4万平方米(暂定面积)进行计算。本次招标不设标底,但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以在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综合单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3 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如对此要求有异议,须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视为同意接受。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投标人未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企业及保证金托管账户的账号、户名、金额等信息并在进账单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和标段(限20个字以内),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以及缴纳账户不是基本账户或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4.4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恕不退现金。3.4.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4.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了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3.4.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进行串标,违规违纪行为导致招标无法顺利进行。3.5 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包括开发资质和施工资质);(3) 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资质证明(包括职称、建造师及工作年限证明);(4) 企业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员类似业绩有效证明资料(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5) 投标申请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提供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社保证明;(6) 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进帐单;(7) 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8)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9)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5.2投标单位未按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或未按规定提供原件证明或原件提供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为不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商务和技术文件的评审。3.5.3如果证照因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者,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县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年检、年审等办理部门的正式证明(原件),正式证明必须有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3.5.4本招标文件内凡要求出示身份证的,均要求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能用第一代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代替。3.5.5资格审查资料应提供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相关表格之后。注1:评标办法“信誉评审计分表”中序号为“1”、“2”、“3”的信誉评审项目须提供文件原件或证件原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件原件的不予加分;序号为“4”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信誉评审计分的证明文件原件与资格后审资料包装在一起。注2: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设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注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省外企业的应同时提供在湘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3.6 备选投标方案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投标备选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技术标不分正副本。3.7.5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四、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应分开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投标文件商务标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4.1.5投标人应仔细核对提交的资格审查原件的数量与名称,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可不密封,但要注明所提供原件的清单。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待评标结束后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各投标人需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承诺书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承诺书参加开标会议。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名单;(4)核验各投标人代表的合法身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法人承诺书);(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六、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由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资格后审评审内容: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进行审查并核对原件,填写资格性检查一览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不合格投标人评标委员会需作出原因说明。七、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7.1.1由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同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7.1.2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十天。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中标人。7.1.3中标候选人经公示期满且投标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九、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 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投标人质疑文件质疑文件(格式)致: :我单位就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有以下问题需贵方澄清:(1)(2) 年 月 日附件2: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清单(格式)序号证件或资料名称份数备注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书需填写人员姓名社保证明工作年限证明4项目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填写人员姓名职称证书社保证明5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需填写人员姓名社保证明6投标保证金进帐单7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8类似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备案表)9投标人为省外企业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10可加分项目的证明原件11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注:1、投标单位未按以上格式列清单,由此造成的原件遗失,招标人概不负责。;2、 行数不够时,投标人可自行扩展。3、 表中内容投标单位可根据提交的资料进行补充和调整。4、 联合体投标人应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同时提供在湘注册分支机构的营业资质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评标办法及有关说明1、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综合评估法I【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方法按附表5(1)】。权数取值表序号项 目权数取值1技术标(k1)0.12信誉(K2)0.23投标报价(K3)0.72、关于信誉评审计分的相关说明:(根据信誉计分表相关说明)1 不良行为的记录覆盖期按湘建建(2006)401号文执行。(注:所有责任单位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覆盖期为半年,所有责任个人不良行为记录有效覆盖期为二年)。省外企业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期限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或网上下载资料的复印件。2 类似项目经历加分以房地产开发业绩为准。加分有效期为2007年3月至2012年3月,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类似项目经历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3 企业通过安全认证以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3、本次招标不设标底,但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10天以在长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总价、综合单价等均不得高于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4、资格后审评审内容: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进行审查并核对原件,填写资格性检查一览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人资格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不合格投标人评标委员会需作出原因说明。二、评标程序(一)、招标准备评标准备工作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分工、熟悉文件资料等。在评标准备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1)招标的目标;(2)招标项目的范围;(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在评标中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二)、初步评审2.1初步评审的程序(1)根据招标文件逐项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等,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或不合格投标人);(2)检查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书面要求其投标人书面确认修正结果;(3)检查投标人最终投标价的组成情况;(4)书面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书面要求投标文件中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5)确定不合格投标人和进入详细评审比较阶段的投标人名单。2.2形式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形式进行检查和评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1)投标文件无企业法人公章的,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投标报价,且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4)联合体投标未附有效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相关形式规定的。2.3资格评审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等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投标担保等进行检查和评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的;串通投标的;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及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投标人不能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材料证明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或证明其为合格投标人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的;(5)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资格规定的。对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依据:(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两处及以上错漏之处一致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两处及以上出现异常一致的或呈规律性变化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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