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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铝合金建筑型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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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铝合金建筑型材部分)

编号:XK10-002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一)(铝合金建筑型材部分)2011年1月19日公布 2011年3月1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 目 录1 总则12 工作机构2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4 许可程序34.1 申请和受理34.2 企业实地核查4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4.4 审定与发证5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5 审查要求55.1 企业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5.2 企业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125.3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出厂检验项目145.4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55.5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166 证书和标志206.1 证书206.2 标志21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228 监督检查229 收费23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2311 附则23附件1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24附件2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27附件3 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38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39附件5 检验报告40附件6 本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内容对比表44I 铝、钛合金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部分)1 总则1.1为了做好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划分为6个产品单元、12个产品规格,具体内容见表1。表1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单元、产品规格及申请适用范围序号产品单元产品规格申请范围适用范围1基材门窗型材幕墙型材有挤压工序,未经表面处理2阳极氧化型材门窗型材幕墙型材有挤压工序,有表面处理委托表面处理有挤压工序,委托表面处理仅限表面处理无挤压工序,仅限表面处理3电泳涂漆型材门窗型材幕墙型材有挤压工序,有表面处理委托表面处理有挤压工序,委托表面处理仅限表面处理无挤压工序,仅限表面处理4粉末喷涂型材门窗型材幕墙型材有挤压工序,有表面处理委托表面处理有挤压工序,委托表面处理仅限表面处理无挤压工序,仅限表面处理5氟碳漆喷涂型材门窗型材幕墙型材有挤压工序,有表面处理委托表面处理有挤压工序,委托表面处理仅限表面处理无挤压工序,仅限表面处理6隔热型材门窗型材幕墙型材穿条式及浇注式生产工序完整穿条式穿条式生产工序完整穿条式委托复合加工委托复合加工仅限穿条式复合加工仅限复合加工浇注式浇注式生产工序完整浇注式委托复合加工委托复合加工仅限浇注式复合加工仅限复合加工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1.5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2.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色金属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有色金属产品审查部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综合业务部)邮政编码:100814电 话:010-63971846 63971844 63971847传 真:010-63965361 63971844电子信箱:yshyxt联 系 人:杨鹏 何青 王惠芬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见5.2、附件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铝、钛合金加工产品”,“产品名称”栏填写“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单元”栏按表1的产品单元栏填写,“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所列适用范围填写产品规格及申请范围。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1.1.4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4.1.1.5 工序不全的企业需提供外委加工方或原料(基材)提供方加盖公章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状态、同一规格和同一表面处理方式的型材组成,批重不限)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10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6)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4.3.2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需要现场检验的,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4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4.4.3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4.4.4 国家质检总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审查要求5.1 企业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凡是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的企业都应执行相应的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见表2)。有委托加工工序和受委托加工工序的企业也要有相应产品的全部标准。表2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序号产品单元标准类别标准编号标准名称1基材产品标准GB 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相关标准GB 21351-2007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1196-2008 重熔用铝锭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9-2007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3499-2003 原生镁锭GB/T 4340.1-1999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7999-2007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T 16865-1997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199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GB/T 20975.3-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 铜含量的测定 新亚铜灵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20975.4-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铁含量的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GB/T 20975.5-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 硅含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重量法GB/T 20975.7-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20975.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8部分:锌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EDTA滴定法GB/T 20975.12-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吡啉甲烷分光光度法、过氧化氢分光光度法GB/T 20975.16-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6部分:镁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CDTA滴定法GB/T 20975.1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YS/T 67-2005 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YS/T 282-2000 铝中间合金锭YS/T 420-200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2阳极氧化型材产品标准GB 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相关标准GB 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 21351-2007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1196-2008 重熔用铝锭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2007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3499-2003 原生镁锭GB/T 4340.1-1999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4957-2003 非磁性基体金属上非导电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法GB/T 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 6462-2005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 厚度测量 显微镜法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7999-2007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T 8005.3-2008 铝及铝合金术语 第3部分:表面处理GB/T 8013.1-2007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1部分:阳极氧化膜GB/T 8014.1-2005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氧化膜厚度的测量方法 第1部分:测量原则GB/T 8753.14-2005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氧化膜封孔质量的评定方法GB/T 9276-1996 涂层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GB/T 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12967.3-2008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检测方法 第3部分 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GB/T 12967.4-1991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着色阳极氧化膜耐紫外光性能的测定GB/T 12967.6-2008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检测方法 第6部分 目视观察法检验着色阳极氧化膜色差和外观质量GB/T 16865-1997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199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GB/T 20975.3-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 铜含量的测定 新亚铜灵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20975.4-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铁含量的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GB/T 20975.5-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 硅含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重量法GB/T 20975.7-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20975.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8部分:锌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EDTA滴定法GB/T 20975.12-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吡啉甲烷分光光度法、过氧化氢分光光度法GB/T 20975.16-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6部分:镁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CDTA滴定法GB/T 20975.1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 萃取分离-二苯基碳酰二肼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 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YS/T 282-2000铝中间合金锭YS/T 420-200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3电泳涂漆型材产品标准GB 5237.3-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相关标准GB 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 5237.2-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GB 21351-2007 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629-1997 化学试剂 氢氧化钠GB/T 1196-2008 重熔用铝锭GB/T 1740-2007 漆膜耐湿热性测定法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1865-1997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2007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3499-2003 原生镁锭GB/T 4340.1-1999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4957-2003 非磁性金属基体上非导电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方法GB/T 6461-2002 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 6462-2005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 厚度测量 显微镜法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739-2006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GB/T 7999-2007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T 8013.1-2007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1部分: 阳极氧化膜GB/T 8013.2-2007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2部分:阳极氧化复合膜GB/T 8014.1-2005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氧化膜厚度的测量方法 第1 部分:测量原则GB/T 9276-1996 涂层自然气候暴露试验方法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754-2007 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 漆膜之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GB/T 9761-2008色漆和清漆 色漆的目视比色GB/T 10125-1997 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11186.2-1989 涂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 颜色测量GB/T 11186.3-1989 涂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三部分 色差计算GB/T 12967.1-2008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检测方法 第1部分 用喷磨试验仪测定阳极氧化膜的平均耐磨性GB/T 12967.6-2008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检测方法 第6部分 目视观察法检验着色阳极氧化膜色差和外观质量GB/T 16585-1996 硫化橡胶人工气候老化(荧光紫外灯)试验方法GB/T 16865-1997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199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GB/T 20975.3-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 铜含量的测定 新亚铜灵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20975.4-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铁含量的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GB/T 20975.5-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 硅含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重量法GB/T 20975.7-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20975.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8部分:锌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EDTA滴定法GB/T 20975.12-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吡啉甲烷分光光度法、过氧化氢分光光度法GB/T 20975.16-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6部分:镁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CDTA滴定法GB/T 20975.1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 萃取分离-二苯基碳酰二肼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 67-2005 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YS/T 282-2000 铝中间合金锭YS/T 420-2000 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JC/T 480-1992 建筑生石灰粉4粉末喷涂型材产品标准GB 5237.4-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相关标准GB 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 21351-2007 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28-2002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629-1997化学试剂 氢氧化钠GB/T 1196-2008重熔用铝锭GB/T 1732-1993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 1740-2007漆膜耐湿热性测定法GB/T 1766-2008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1865-1997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GB/T 3190-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9-2007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3499-2003原生镁锭GB/T 4340.1-1999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4957-2003非磁性基体金属上非导电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法GB/T 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742-2007漆膜弯曲试验(圆柱轴)GB/T 7999-2007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T 8013.1-2007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1部分: 阳极氧化膜GB/T 8013.3-2007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3部分:有机聚合物喷涂膜GB/T 9275-2008色漆和清漆 巴克霍尔兹压痕试验GB/T 9276-1996涂层自然气候暴露试验方法GB/T 9286-1998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753-2007色漆和清漆 杯突试验GB/T 9754-2007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 漆膜之20、60和80镜面光泽的测定GB/T 9761-2008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目视比色GB/T 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11186.2-1989涂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 颜色测量GB/T 11186.3-1989涂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三部分 色差计算GB/T 16585-1996硫化橡胶人工气候老化(荧光紫外灯)试验方法 GB/T 16865-1997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199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GB/T 20975.3-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 铜含量的测定 新亚铜灵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20975.4-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铁含量的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GB/T 20975.5-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 硅含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重量法GB/T 20975.7-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20975.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8部分:锌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EDTA滴定法GB/T 20975.12-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吡啉甲烷分光光度法、过氧化氢分光光度法GB/T 20975.16-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6部分:镁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CDTA滴定法GB/T 20975.1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 萃取分离-二苯基碳酰二肼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 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YS/T 282-2000铝中间合金锭YS/T 420-2000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JC/T 480-1992 建筑生石灰粉5氟碳漆喷涂型材产品标准GB 5237.5-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相关标准GB 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 21351-2007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T 228-2002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629-1997化学试剂 氢氧化钠GB/T 1196-2008重熔用铝锭GB/T 1732-1993漆膜耐冲击测定法GB/T 1740-2007漆膜耐湿热性测定法GB/T 1766-2008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GB/T 1865-1997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GB/T 3190-200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GB/T 3199-2007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GB/T 3499-2003原生镁锭GB/T 4340.1-1999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4957-2003非磁性基体金属上非导电覆盖层 覆盖层厚度测量 涡流法GB/T 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GB/T 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739-2006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6742-2007漆膜弯曲试验(圆柱轴)GB/T 7999-2007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GB/T 8013.1-2007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1部分: 阳极氧化膜GB/T 8013.3-2007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与有机聚合物膜 第3部分:有机聚合物喷涂膜GB/T 8733-2007铸造铝合金锭GB/T 9276-1996涂层自然气候暴露试验方法GB/T 9286-1998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GB/T 9754-2007色漆和清漆 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 漆膜之20、60和80镜面光泽的测定GB/T 9761-2008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目视比色GB/T 10125-1997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11186.2-1989涂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二部分 颜色测量GB/T 11186.3-1989涂膜颜色的测量方法 第三部分 色差计算GB/T 16585-1996硫化橡胶人工气候老化(荧光紫外灯)试验方法GB/T 16865-1997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GB/T 17432-1998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GB/T 20975.3-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3部分 铜含量的测定 新亚铜灵分光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T 20975.4-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铁含量的测定 邻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GB/T 20975.5-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5部分 硅含量的测定 钼蓝分光光度法、重量法GB/T 20975.7-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7部分:锰含量的测定 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T 20975.8-2007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8部分:锌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EDTA滴定法GB/T 20975.12-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2部分: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吡啉甲烷分光光度法、过氧化氢分光光度法GB/T 20975.16-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6部分:镁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CDTA滴定法GB/T 20975.18-2007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18部分:铬含量的测定 萃取分离-二苯基碳酰二肼光度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YS/T 67-2005变形铝及铝合金圆铸锭YS/T 282-2000 铝中间合金锭YS/T 420-2000铝合金韦氏硬度试验方法JC/T 480-1992建筑生石灰粉6隔热型材产品标准GB 5237.6-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相关标准GB 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材GB 21351-2007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本表序号2对应的相关标准GB 5237.3-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本表序号3对应的相关标准GB 5237.4-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本表序号4对应的相关标准GB 5237.5-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本表序号5对应的相关标准GB/T 23615.1-2009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 第1部分:聚酰胺隔热条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5.2 企业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5.2.1 企业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必须配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3)。表3 企业生产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产品单元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基材1)熔炼炉2)铸锭机(直接采购铝合金圆铸锭原料的可不配备以上两种设备)3)圆铸锭加热炉4)挤压机5)模具加热炉6)冷却装置7)拉伸矫直机8)时效炉(仅进行表面处理生产的企业可不配备以上所有设备)1)分析天平2)分光光度计或原子吸收光谱仪或直读光谱仪3)维氏硬度计或韦氏硬度计4)测量平台5)标准物质6)材料试验机1)熔炼测温装置2)模具加热测温装置3)挤压筒加热测温装置4)铸棒时效炉测温装置5)铸锭机配备水压表阳极氧化型材氧化、着色设备1)涡流测厚仪2)恒温水浴或恒温箱3)氧化着色生产线测温装置4)槽液分析仪器5)氧化膜封孔用离子计电泳涂漆型材1)氧化、着色设备2)电泳涂漆设备1)涡流测厚仪2)划格器3)铅笔硬度装置4)固化炉温控装置粉末喷涂型材1)预处理2)粉末喷涂设备3)固化炉1)涡流测厚仪2)压痕仪3)光泽测试仪4)色差计5)杯突试验机或冲击实验机6)划格器7)固化炉温控装置氟碳漆喷涂型材1)预处理2)氟碳漆喷涂设备3)固化炉1)涡流测厚仪2)划格器3)光泽测试仪4)色差计5)冲击试验机6)铅笔硬度装置7)固化炉温控装置隔热型材穿条式1)开齿机2)穿条机3)复合机1)根据使用的铝型材单元配齐相应的检验设备2)抗剪试验装置3)恒温恒湿试验箱浇注式浇注式隔热型材生产设备注: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要求。生产工序不完整的企业(带括号进一步表述的产品),应具有相应工序的必备生产设备,且必须配备申请取证产品单元对应的专用检测设备;申请幕墙型材的企业,需具备1200t以上挤压机;生产隔热型材的企业,其材料试验机需配备高温炉及试验装置。5.2.2 阳极氧化型材、电泳涂漆型材、粉末喷涂型材、氟碳漆喷涂型材、隔热型材的标准要求进行定期检验或型式试验。企业可以委托经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或实验室认证的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或型式试验,也可以自己进行检验和试验,但自行出具产品定期检验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必须配备表4中所列的检测设备。表4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定期检验或型式试验必备的检测设备产品单元检测设备阳极氧化型材1)盐雾试验机2)耐磨试验装置3)荧光紫外灯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机(非着色型材可不配备)电泳涂漆型材1)盐雾试验机2)耐磨试验装置3)氙灯老化试验机粉末喷涂型材1)盐雾试验机2)耐磨试验装置3)湿热箱4)氙灯老化试验机氟碳漆喷涂型材1)耐磨试验装置2)恒温水浴锅3)盐雾试验机4)湿热箱5)氙灯老化试验机隔热型材穿条式1)高温持久负荷试验箱2)高低温试验装置浇注式1)热循环试验箱2)高低温试验装置5.3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见表5。表5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序号产品单元出厂检验项目标准代号标准名称1基材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外观质量GB 5237.1-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2阳极氧化型材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膜厚封孔质量颜色和色差外观质量GB 5237.2-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3电泳涂漆型材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颜色和色差复合膜局部厚度漆膜硬度漆膜附着力外观质量GB 5237.3-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4粉末喷涂型材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光泽颜色和色差涂层厚度压痕硬度附着性耐冲击性外观质量GB 5237.4-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粉末喷涂型材5氟碳漆喷涂型材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偏差颜色和色差涂层厚度光泽外观质量硬度附着性耐冲击性GB 5237.5-2008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氟碳漆喷涂型材6隔热型材铝合金型材产品尺寸偏差产品室温纵向抗剪特征值产品外观质量GB 5237.6-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隔热型材5.4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经实地核查合格,审查组应将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6)、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检查记录表(见表7)和抽取的样品及其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样品图纸一起封存,留存企业(封条需加盖审查部印章)。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到企业后,对封存的样品与抽样单进行核实,并填写抽样单中的“检查抽封样核实情况”栏目。现场检查后填写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检查记录表,并将以上表格和抽取的理化样品及其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样品图纸一并封存,7日内由企业送至检验机构(封条需加盖检验机构印章)。检验机构将以上表格随检验报告寄至审查部。5.5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5.5.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检验机构抽取样品应在受检企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抽取的样品应是企业自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其基数应满足以下抽取数量:抽样的产品单元至少有两种型号(指型材的横截面),每种至少要有100根,隔热型材至少要有50根。样品抽取:审查组根据台帐随机抽取同一牌号、同一状态,两种不同型号共20根检验样品,企业需提供所抽样品的图纸。一旦抽样完毕,样品不得更换。在现场检查的20根检验样品中任取5根作为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表面性能的检验样品,从距离产品端部1000mm处向后取3段样品,每段300 mm长(5根3段300mm)。隔热型材纵向剪切特征值(高温、室温、低温)的检验样品,在4根母样上各截取 100 mm 长24段(每根母样中部和两端各取8段。4根24段100mm ),取样时应注意两端至少去掉300mm。所抽检验样品应进行标识和编号,并按规定包装和签封。申请粉末喷涂型材或氟碳漆喷涂型材的企业,需提供(0.8-1.0)75150mm的H14或H24纯铝板试板6块,试板的涂层厚度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并与抽查产品表面涂层相一致。表6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企业情况申请单位名称(盖章)生产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盖章)生产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产品单元产品规格及申请范围执行标准抽封样情况合金牌号状 态表面处理等级样品颜色截面型号抽样方式抽样基数抽样日期封样数量抽样地点生产日期或批号审查计划编号抽样人员签字姓 名工作单位审查员编号检查抽封样核实情况核实数量合金牌号状 态表面处理等级样品颜色截面型号 生产日期或批号检查与取样检查日期取样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取样数量4根24段100mm5根3段300mm现场检查人员签字姓 名工作单位企业代表签字职 务封样状态查验情况样品包装状况: 完整 破坏; 样品状况:正常 有擦痕;样品封条:完整破坏; 样品数量:与抽样单一致与抽样单不符。验收人(签字): 验收日期: 验收单位(盖章)说明1、此表按产品单元分别填写,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检验机构、审查中心各一份);2、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3、表面处理等级:阳极氧化型材:氧化膜厚度级别;电泳涂漆型材:复合厚度级别;氟碳漆喷涂型材:2涂、3涂、4涂。4、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盖章。 审查组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17表7 铝合金建筑型材生产许可证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受检企业名称(加盖公章)产品单元名称牌号、状态执行标准抽样基数产品等级检查人员受检企业代表(签字)受检产品截面型号序号项目 12345678910序号项目 12345678910壁厚( )壁厚( )宽度( )宽度( )高度( )高度( )长度( )长度( )开口尺寸( )开口尺寸( )角度( )角度( )扭拧度( )扭拧度( )平面间隙( )平面间隙( )弯曲度( )弯曲度( )外观质量外观质量判定判定综合判定说明1.一个产品单元填一张表;2.附受检产品图纸;3.“产品等级”填写产品尺寸允许偏差精度等级(普通级、高精级、超高精级);4.“受检产品截面型号”栏填抽查产品的具体截面型号,如90系列光企、下方等;5.项目栏()中填写名义尺寸和偏差;6.尺寸偏差符合标准的划“”,不符合标准的将尺寸实测值填写在格中;7.外观质量符合标准的划“”,不符合标准的填写不合格缺陷的名称;8.“判定”栏指每根是否合格,合格的划“+”,不合格的划“-”;9.“综合判定”栏,通过对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依据细则规定综合判定该产品合格或不合格。备注295.5.2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判定标准见表8。5.5.2.1 尺寸允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与判定检验机构在受检企业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的检查。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在20根样品中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中有不少于18根的检验样品符合相对应的现行国家标准要求的可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在同1根上出现多个不允许缺陷时,按1根不合格记录。填写尺寸允许偏差、外观质量检验记录表,一式三份,留企业一份,两份随样品送检验机构。5.5.2.2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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