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装配图网! | 帮助中心 装配图网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装配图网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23

  • 资源ID:29908421       资源大小:124.51KB        全文页数:3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5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支付宝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积分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23

密级:分类号:学校代码:10075 学号:20070034 哲学硕士学位论文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学位类别:学科专业:授予单位:答辩日期:胡桂哲耿昭教授哲学硕士逻辑学河北大学二O 一O 年五月C aSSified IndeX : CODE : 10075 U . O . C : NO : 20070034 A Dissertation for the degree of M . Philosophy Comparative Research of Formal Legal Reasonillg and Substantive Legal Reasoning Calldidate : Hll GlliZhe Supervisor : Professor Geng Zhao Academic Degree Applied : Master of Philosophy Specialty : Logic University : Hebei University Date of oral Examination : May , 2010 河北大学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河北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所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致谢。作者签名:血幽1 日期:竺竺年三月三一日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本人完全了解河北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本学位论文属于. . . . . . . . . . . . . . . . 二. . . . . . . . . . . . . . . , 、保密口,在_ 年月日解密后适用本授权声明。2 、不保密回。(请在以上相应方格内打“了”) r ! ! 保护知识产权声明本人、。请河J 匕大学学位所提交。、目、(, ;杯恤狮柳峭掀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取邝)指导并与导师合作下取得的研究成果,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在河北大学所提供的研究经费及导师的研究经费资助下完成的。本人完全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护知识产权所制定的各项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河北大学的相关规定。本人声明如下:本论文的成果归河北大学所有,未经征得指导教师和河北大学的书面同意和授权,本人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公开和传播科研成果和科研工作内容。如果违反本声明,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声明人:右目日期:丛- 年二月. 二日作者签名:导师签名:胡漪呱喊日期:二。),年三月一生日日期:加年一项月日摘要摘百石3 ( 法律推理是近代法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在法律实践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致力于逻辑与法律的结合,对法律推理及其基本理论进行分析,按传统形式将法律推理进行划分,分为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最后,又将两种推理形式进行辩证统一,充分体现了两种推理形式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逻辑是一门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学问,法律逻辑可以说是法律和逻辑相交叉的一种学科,它是法律工作者将一般法律规则或规范用于具体案件中,证明其判决是否正当的一种工具或一种智力手段。逻辑是法律逻辑的基础,但法律逻辑又不是逻辑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简单应用。法律逻辑研究的核心内容是法律推理,法律推理是指法律适用者以可适用于案件事实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按照一定的推理形式得出判决结论的思维活动。根据推理的必然有效性是否与推理形式直接相关,法律推理分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两大类。形式法律推理是指推理主体依据案件事实,直接援引相关的法律规范,按照形式逻辑推理规则得出判决结论的一种推理。它与推理的必然有效性和推理形式结构直接相关,体现的是一种“合法性”的价值观念。实质法律推理是指推理主体通过对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进行实质内容的分析,并以一定的价值判断为依据而进行的一种推理,体现的是一种“合理性”的价值观念。在法律适用过程当中,两种推理形式是相互渗透、彼此交融的。换句话说,所有司法实践中使用的推理都是两种推理形式的辩证结合。首先,推理者在推理过程中必须遵循基本的逻辑形式,让其结论具有说服力,使其推理过程具有逻辑性,结论具有“合法性”;其次,推理者在推理过程中必须考虑有关价值判断,让其结论符合基本的社会价值观,使其结论具有“合理性”。两种推理形式的辩证统一,无论从理论角度讲还是从现实角度讲,都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法律推理形式法律推理实质法律推理比较研究AbstraCt Abstr8Ct Legal reasoning 15 one of the core problems that modern jurisprudence researches , It has decisive position in legal practice . The article concentrates efforts on the union between logic and law , analyses the legal reasoning and the elementary theory , divides legal reasoning into formal legal reasoning and substantive legal reasoning as traditional form does . The article carries on the unification of two kinds of reasoning forms finally , has manifested two kinds of reasoning forms are mutually connected , inseparable in concrete judicial practice . Logic was knowledge that researches form of thought and rule of thought , legal logic can be considered as one discipline law and logical overlaP , it 15 one kind of tool or one intellectual method that the officer in court uses general legal rules or standard in concrete case and proves his decided conclusion if right or not . Logic 15 foundation of legal logic , but legal logic 15 not slmple aPplication of logic in a judicial practice . The central content that legal logic researches 15 legal reasoning , Legal reasoning refers to thinking activity that legal being considers legal norm suitable for case fact as the major premise , considers the case fact as the minor premise , draws decided conclusion according to certain form of reasoning finally . According to inevitable validity of legal reasoning 15 whether directly correlated with form of reasoning , legal reasoning can be divided into two broad headings : formal legal reasoning and substantive legal reasoning . Formal legal reasoning refers to one kind of reasoning legal being cites the related legal norm directly on basis of case fact , draws his decided conclusion according to rule of formal logic reasoning . Validity of formal legal reasoning 15 directly related to form and strUcture of legal reasoning , What manifests 15 one kind of valuable idea of " legitimacy , . Substantive legal reasoning refers to one kind of reasoning that main body of reasoning draws his decided conclusion through analysis of substantive content of the case fact and the legal norm , and according to certain value judgment . Therefore , the conclusion has subjectivity and instability , but has manifested one kind of valuable idea of " rationality , . In the process of legal practice , two kinds reasoning forms penetrate mutually , mingle II AbstraCt each other . In other words , Any reasoning which 15 used in judicial practice 15 dialectical union of two kinds of reasoning forms . First , elementary logical form must be followed in the process of reasoning , 50 that its conclusion has the persuasive power , and process of reasoning have character of logic ; Next , related value judgment must be considered in the reasoning , 50 that its conclusion conform to the basic social values , and its conclusion has " rationality , . both from a view of theoretical point or from the view of practical point , Dialectical unity of two forms of legal reasoning 15 of great significance . Key words Legal Reasoning Formal Legal Reasoning Substantive Legal Reasoning Comparative Research 111 目录目录引言 1 第1 章法律推理的涵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1 . 1 逻辑与法律逻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1 . 2 法律推理的定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第2 章形式法律推理基本理论分析 6 2 . 1 形式法律推理的定义及特点 6 2 . 1 . 1 形式法律推理的定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 2 . 1 . 2 形式法律推理的特点 7 2 . 2 形式法律推理的方式及应用 7 2 . 2 . 1 形式法律推理的方式 7 2 . 2 . 2 形式法律推理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 9 2 . 3 形式法律推理的有效性及其局限性 10 2 . 3 . 1 形式法律推理的有效性 10 2 . 3 . 2 形式法律推理的局限性 11 第3 章实质法律推理基本理论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 3 . 1 实质法律推理的定义及其特点 12 3 . 1 . 1 实质法律推理的定义 12 3 . 1 . 2 实质法律推理的特点 12 3 . 2 实质法律推理的方式及其应用 13 3 . 2 . 1 实质法律推理的方式 13 3 . 2 . 2 实质法律推理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 巧3 . 3 实质法律推理的有效性 16 第4 章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 17 4 . 1 两种推理形式的联系与区别 17 4 . 1 . 1 两种推理形式的联系 17 4 . 1 . 2 两种推理形式的区别 19 IV 目录4 . 2 两种推理形式的辩证统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2 4 . 2 . 1 两种推理形式的矛盾 22 4 . 2 . 2 两种推理形式的统一 23 4 . 3 两种推理形式辩证统一的理性构建 25 4 . 3 . 1 明确法律推理大前提 26 4 . 3 . 2 确认可靠的案件事实 26 4 . 3 . 3 遵守形式逻辑推理规则 . . . . . . . . . . . . . . . . . 27 4 . 3 . 4 注重修辞学的运用 28 第5 章两种推理形式辩证统一的意义 . . . . . . . . . . . . 29 5 . 1 两种推理形式辩证统一的理论意义 29 5 . 1 . 1 拓展法律逻辑学研究方法 29 5 . 1 . 2 为判决结论寻求正当性证明 29 5 . 2 两种推理形式辩证统一的现实意义 30 5 . 2 . 1 为实现司法公正提供重要保障 30 5 . 2 . 2 为实现法治社会提供根本保证 31 结语 33 参考文献 34 致谢 36 引言引言法律推理是法律理论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不同学派的法学家对法律推理的见解也有所不同。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律推理仅指形式法律推理,法律规则是大前提,案件事实是小前提,推理主体只需要按照形式逻辑推理规则便可以得出判决结论。现实主义法学派和新实用主义法学派对形式法律推理进行了全盘否定,并将法律推理理论定位成实质法律推理。制度法学派通过对形式法律推理理论进行修正,创建了理性重建推理说,重新倡导形式法律推理的地位和作用。随后,有一些学者意识到了法律推理应该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有机结合,走了一条融合两种推理形式的中间路线。形式法律推理是与的推理的必然有效性和推理形式、结构有关的一种推理形式,在法律适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既保证了法律推理结论的稳定性与合法性,也保证法律推理结论的客观性,因而满足了法律推理对形式正义的要求。实质法律推理是一种涉及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实质内容的法律推理形式,其判决结论具有主观性和不稳定性,体现的是一种“合理性”的价值观念,但在实质法律推理的过程中,判决结论也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要尽力做到“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保持法律体系的一贯性和一致性,因此,在法律适用过程当中,我们应该拓宽有效性的范围,在承认形式法律推理有效性的同时,也应该承认实质法律推理的有效性。因为法律推理和逻辑推理毕竟是有区别的,在逻辑领域追求形式的必然有效是可以的,而法律推理面对的是活生生的案例,一味追求推理形式的必然有效是不太现实的,尤其在面对许多疑难案例的情况下,是必须要运用到实质法律推理的。法律推理追求的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一种结合,判决结论应该是合法与合理的统一。本文在国内外己有研究的基础上,对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的观点进行了一下梳理和比较研究,论证了一个观点:形式法律推理和实质法律推理是彼此交融的,法律推理的过程是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综合运用的过程。河北大学哲学硕士学位论文第1 章法律推理的涵义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与思维规律的一门学问,法律逻辑是法律和逻辑相结合的一种学科,是法律工作者将一般法律规则或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中,证明其判决是否正当的一种工具或一种智力手段。逻辑是法律逻辑的基础,但法律逻辑又不是逻辑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种简单应用,法律逻辑研究的是如何建立一个合法又合理的法律推理,即如何构建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和推理方法,法律逻辑研究的核心内容是法律推理,因此,我们对逻辑和法律逻辑的探讨都是为了研究何谓法律推理。1 . 1 逻辑与法律逻辑在人们日常语言中,经常会用到“逻辑”一词,但人们对“逻辑”确切的含义却很模糊,从人们对它的应用来看,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一指事物的客观规律,如“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合乎逻辑的继续”。二指思维规律,如“法官对案情的分析,必须要合乎逻辑”。三指一门学科,如“对于哲学系学生来说,学点逻辑是必需的”。四指对某种问题的看法或观点,如“西方国家对我国人权的干涉,是霸权主义逻辑”。逻辑一词有这么多的含义,那概括来讲又到底指什么呢?按通常来说,逻辑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上的逻辑是一门研究思维形式与思维规律的学问,同时也为研究其它学科提供一种工具或手段,狭义上的逻辑就是指数理逻辑。本文说的逻辑是广义上的逻辑,也可以说成是普通逻辑或形式逻辑。逻辑学虽然研究思维形式及思维规律,但是,这并不表示逻辑就和思维的具体内容完全决裂开来,因为普通逻辑和人们平时所说的纯形式的、符号化的数理逻辑并不能划等号,普通逻辑在侧重研究思维形式和规律的同时,也涉及其内容,并且还为我们研究其他学科提供了一种工具。比如,逻辑和法律的联系就甚为紧密。法律工作者接到一起案件,首先需要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然后在确认的案件事实基础上,寻找可以援用的法律规范,最后得出判决结论。这一系列的认识与活动,都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来论证这一过程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其中,必须要用到概念、判断和推理,可见逻辑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但逻辑毕竟是一般性知识,侧重研究的是思维形式结构和规律,这可能就会在某第1 章法律推理的涵义种程度上影响逻辑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就像前苏联法学教授库德里亚夫采夫所说的:“实际上,如果逻辑学全部意义归结为建立古典的三段论或基本的蕴涵,那么,从对它的这种运用来看,裨益不大,定罪时,主要的困难不在于从两个现成的前提得出结论,而在于解决为了建立推理恰恰是应当掌握什么样的前提,建立三段论的规则并没有回答这一问题。”,P ,我们要想充分发挥逻辑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就必须得结合法律适用的过程进行具体分析,为此,学者们有的从逻辑角度,有的从法律适用角度,纷纷对此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正因为如此,“法律逻辑”一词便应蕴而生。法律逻辑学是法学和逻辑相交叉的一个学科,关于法律逻辑的性质和研究对象,在18 世纪和19 世纪初,法学界曾经把“法律推理看作是逻辑三段论的运用:法律规范被视为大前提,某一案件的事实被视为小前提,法院的判决或某一问题的解决被视为结论。”2 P21 直到二十世纪初,这种说法遭到许多法学家的反对。“按照法学家的说法,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逻辑是法律适用的逻辑,它是法官、检察官或律师将一般法律规定适合于具体案件过程中,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或不正当的一种技术,因而是供法学家、特别是法官完成其任务的一些工具、方法论工具或智力手段。”,PZo 这种说法把法律逻辑划为了“法理学”或“法哲学”的一个范畴。研究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在法律运用过程当中运用思维方法和思维技巧。虽然普通逻辑和法律逻辑的主要研究对象都是推理,但法律逻辑研究的不仅是法律推理的形式结构问题,而是如何建立一个合法又合理的法律推理,即如何构建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和推理方法。普通逻辑是法律逻辑的基础,但不是在法律领域中的简单运用,将法律规范适用于案件事实的过程,总的来说是一种演绎活动,但案件事实的确认、法律规范出现“漏洞”、法规之间相互抵触、法律规范模糊不清、适用某一法律规范会出现“合法”与“合理”之间的矛盾,这些因素都会导致人们不能把逻辑简单的套用在法律适用中,而是必须要运用价值判断。那么,这是否就说明我们研究法律逻辑时就应该撇开逻辑呢?答案当然不是,据比利时著名法哲学家佩雷尔曼认为,法律逻辑是“不仅仅指形式逻辑,而主要指价值判断,这就是说法律逻辑不仅仅是思维规律的科学,不仅仅是从形式方面去研究概念、判断和推理,而主要是研究其实质内容。川,P401 可见,法律逻辑研究的内容和逻辑一样,也是概念、判断和推理,但是法律逻辑研究这几方面的问题时,更具法律上的特殊性,河北大学哲学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法律逻辑仍要以逻辑为基础,但不能园囿于逻辑的范围之内,而是要必须超越逻辑的限度,因为法律逻辑在研究形式方面内容的同时,还要研究其实质方面的内容。1 . 2 法律推理的定义法律推理是一个反映包括立法推理、司法推理等等在内的所有法律推理“总称”的概念,即从所有法律推理活动中抽象出来的一个概念。目前学术界关于法律推理的定义有很多,总结起来有以下两种:第一种定义是“推理通常是指人们逻辑思维的一种活动,即从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得出另一个未知的判断(结论)。这种思维活动在法律领域中的运用就泛称法律推理。,。4 P33 : 第二种定义是“法律推理就是法律争辩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5 P “法律推理可视为在法律论证中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5 P 10 定义一明确指出法律推理的结论是从己知判断推出未知判断的思维活动,具有知识创新的特性,推理主体是“人们”而不是“法律工作者”,定义一使用了“逻辑”一词,并且对法律推理的“前提”规定也很宽。这就说明法律推理是能够同时包容逻辑与经验的,思维活动与实践活动在法律推理中是能够达到融合的。定义二把法律推理确定为“运用法律理由的过程”。法律理由通常是阶梯式的,人们在进行法律推理时,会选择更为合适的法律理由,从而做出更具正当性的法律结论。但不能说法律推理就是法律理由的简单运用,因为它还可以创制法律理由。也就是说法律推理把大小前提合并起来通过一定的推理规则得到一个结论,这就是创造了一个新的法律理由。综合以上两个代表性定义,可把法律推理定义为:法律推理是指推理主体分别以己知的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作为大、小前提,按照一定的推理形式得出判决结论的思维活动。法律推理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法律推理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活动。经验和实践推理说过分强调经验和直觉在法律推理中的作用,这就动摇了理性才是法律推理应该遵循的一般规律。首先,法律推理是具有论证性的,它为其它法律部门中论证提供了抽象的基础。其次,如果推理性思维被运用到审判活动中的话,那么他就为司法审判提供了一种目的性标准,并且还会对审判过程起主导作用。第二、法律推理具有实践性。实践的观念可以对逻辑与经验,确定性与非确定性等相互矛盾的概念作出合理的解释。第三、法律推理是特定主体的一种实践活动。从静态上讲,法官、律师和普通人都是法律推理的4 第1 章法律推理的涵义主体。而从动态上讲,只有进行法律活推理动的人才称得上是法律推理的主体。只不过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所进行的法律推理更具典型性而己。第四、法律推理具有内在逻辑性。这里包括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法律逻辑不仅研究形式上的东西,而且还研究实质内容方面的东西,因此,我们必须把法律推理逻辑性理解为广义的“法律逻辑系统”, 进而真正掌握法律推理的全过程。其次,法律推理具有内在逻辑性,就是在自身矛盾的推动下自我发展的一种内在规律性。第五、法律推理具有创造性。任何推理都能产生新知识,法律推理当然也不例外。知识创新是法律推理最本质的特征。“就每个问题案件提出一个新的法律问题而言,每次判决都是创造性的。”5 P " 2 河北大学哲学硕士学位论文第2 章形式法律推理基本理论分析为了便于研究,目前学术界一般把法律推理分为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形式法律推理是法律推理中极其重要的一种推理形式,大多适用于典型案例的处理,即案件事实己经确认,相应的法律规范比较明确,法官只需按照形式逻辑推理规则便可得出判决结论,形式法律推理实现了法律推理的形式有效性,确保了法律推理结论的确定性和客观性,实现了法律推理对形式正义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合法性”的价值观念。2 . 1 形式法律推理的定义及特点根据推理形式的正确性是否与推理形式有效性、结论的可靠性直接相关,我们可以认为只有演绎推理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形式法律推理,而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都划为了属于实质法律推理。因为在传统逻辑的推理中,只有演绎推理才和推理形式、结论可靠密切相关,而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并不具有形式上的必然有效性。它们的结论正确与否,主要与推理的内容有关。2 . 1 . 1 形式法律推理的定义所谓形式法律推理,就是指在法律运用过程当中,推理主体依据确定的案件事实,直接援引相关的法律规范,并且严格遵照确定的形式逻辑推理形式进行的推理。形式法律推理主要表现为根据一般性的法律规范判断,得出具体的案件裁决、并且论证其判处结论合法性的思维活动过程。美国著名法学者博登海默曾经说过:“在法院查明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事实以后,就可以按照逻辑演绎过程把这些事实归属于某个规则之下。”6 PS 。“当一条制定法规则或法官制定的规则一一其含义明确或为一个早先的权威性解释所阐明 对审判该案件的法院具有约束力时,形式逻辑就具有了演绎推理工具的作用。”6 PS 7 这也就是说,推理主体在己经得以确认的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可以以其寻找法律规范,进而将两者进行结合,得出判决结论,这一过程遵循的就是形式逻辑演绎过程。在形式法律推理中,如果推理主体拥有同样的前提,那就要得出同样的结论。就如我国著名学者雍琦教授所言:“在运用形式法律推理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不掺入或介入其他非法律因素,不因人而异地实行区别对待”,ljP66 。法官面对同样的案件事实,第2 章形式法律推理基本理论分析就应该选择同样的法律规范,进而得出同样的判决结论。形式法律推理保证了推理形式和判处结论的合法性、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实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依法裁判”的审判原则,确保了法律系统的一贯性和统一性,同时,也构成了实现司法公正和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2 . 1 . 2 形式法律推理的特点形式法律推理是与推理的有效性和形式结构有关的一种推理,这就体现了形式法律推理具有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和结论的客观性两个基本特点:第一,形式法律推理的结论是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遵循严格的演绎推理而得出的逻辑判断的结果,也可以说是“逻辑计算”的结果。其推理的判决结论具有唯一性、确定性或可预见性。形式法律推理仅限于“纯字面的分析性解释”。一般不会依赖于推理主体的直觉或价值判断,不会修改或颠覆法律规则的精义。正如美国法学者博登海默所说:“否认或缩小形式逻辑在法律中的作用,也是不恰当的,形式逻辑是作为平等、公平执法的重要工具而起作用的,它要求法官始终如一的、不具偏见的执行法律命令。,6 P518 第二,由于形式法律推理是严格意义上的形式逻辑推理,因而其结论具有一种稳定性和客观性。形式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即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是客观的,推理的形式逻辑推理规则是客观的,不容置疑整个形式法律推理的结论也是客观的。坚持其客观性具有重要的价值论意义,我们现实生活中人与动物的最大不同就是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形式法律推理体现了人们对法律秩序的确定性、合法性的一种执著追求。坚持其客观性也是承认法律体系科学性的必然要求。科学的内涵就是具有客观性,要想使法律成为科学的东西,就必须要求法律系统和法律推理都具有客观性。2 . 2 形式法律推理的方式及其应用2 . 2 . 1 形式法律推理的方式人们之所以把演绎推理划为形式法律推理,是因为它最具逻辑严密性。演绎推理是一种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结论隐含在前提之中,即结论与前提具有包含关系。因此,它又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只要是前提正确,推理形式有效,那么就可以保证推理结论正确。河北大学哲学硕士学位论文形式法律推理的推理方式,主要体现为演绎三段论推理。就像麦考密克教授所说的:“某种形式的演绎推理是法律推理的核心所在。”钊P ,演绎推理是法律推理中的主要推理形式之一,以法律规则作为大前提,以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通过严格的逻辑推理形式得出判决结论。作为其大前提的法律规范,其实是一个假言命题,它是由某种案件事实的构成要素和法律结果联系起来的。最典型的形式是,如果p ,那么q 如此的假言命题。这样的命题形式充分体现了如果发生的案件和p 相符合,那就会产生q 这样的判决结果。这样的演绎推理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有两种形式:肯定前件式和否定前件式。如:肯定前件式:制定好的法律规范:如果某人杀了人,那他就一定要偿命。如果p ,那么q 确认好的案件事实:张三杀了人。P 法院的判决结论:所以,张三一定要偿命。所以,q 否定前件式:制定好的法律规范:如果某人杀了人,那他就一定要偿命。如果p ,那么q 确认案件事实不存在或者不确定:张三没有杀人。非p 法院的判决结论:所以,那他就不用偿命。所以,非q 对于第一种推理形式,只要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正确,案件事实确认可靠,那么判决结论就必然正确。这种推理形式在法律适用中最为常见。至于第二种推理形式从逻辑角度考虑显然是无效的,即在有的情况下,即使张三没有杀人,但他的罪行过于恶劣或严重,或许他也会被判处死刑。足以引起判处死刑的不止杀了人这唯一的案件事实,所以这个推理是无效的。但有学者认为,具体应用到法律实践中,它并不是毫无用武之地的。比如,在刑事案件审

注意事项

本文(形式法律推理与实质法律推理的比较研究23)为本站会员(仙***)主动上传,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