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班餐费报销规定12248
关于员工加班餐费报销规定 鉴于目前公司工作量较大,导致多个部门经常加班,财务部每天都会有多个人多个部门来报销餐费,为避免发生重复报销的现象,同时也为了规范完善员工餐费报销制度,提高报销效率,现对员工费用报销做出以下规定:1、加班餐费标准:加班餐费标准为每人每次1520 元,最多不得超过20 元,超过标准不予报销。2、填写要求:填写报销单时,应注明以下几项:加班时间几点到几点,人数,加班事由,对应发票。如人员较多,部门较多,需要另附加班明细单据,格式见附表一,如果只有一个部门,人员较少,可以从简处理,统一填写在费用报销单据上。3、报销时间:若有加班,须在第二天将加班所产生的费用明细报至财务.如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进行延后,但不得超过三天的时间,否则视为放弃报销且不得补报 4、禁止员工在报销过程中弄虚作假 本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的请及时与财务部联系,以便于修改和补充完善。财务部 2014/6/18 报销加班餐费明细表 姓 名 报销餐费所属日期 月 日 时至 时 加班事由:(如报销人报销多个部门费用,需单独写各个部门加班事由)加班人明细(所有 加班人名)餐费报销金额 是否提供了发票 备 注 报销加班餐费明细表 姓 名 报销餐费所属日期 月 日 时至 时 加班事由:(如报销人报销多个部门费用,需单独写各个部门加班事由)加班人明细(所有加班人名)餐费报销金额 是否提供了发票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