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火电厂发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目的 本责任制适用黔东电厂发电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职责 3.1.1 负责组织修订和完善责任制,并确保责任制的有效性; 3.2 发电部副主任兼安全主管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与实施者,其职责: 3.2.2 负责责任制的实施,收集对责任制的反馈意见,并提出改进建议; 3.3 各级人员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执行者,其职责: 3.3.2 接受黔东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和发电部的检查、指导、考核; 4.1 发电部主任安全职责 4.1.2 发电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b) 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d) 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月度例会,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f) 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件; 4.2 发电部副主任的安全职责 4.2.2 a) 掌握发电部技术主管、班组技术骨干和人员配备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好内部调配,对安全生产组织和工作体系的正常运作负责; c) 组织编制发电部所辖设备运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应亲自到现场指挥或派人到场监护; e) 正确、安全地组织生产,确保设备完好,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安全工具和防护用品符合规定,并检查督促正确使用; g) 搞好班组建设,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抓好现场技术培训,不断地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和技术素质; i) 领导发电部安全监督网活动,支持安全主管履行职责,确保安全活动的时间和质量,每月参加二次班组安全活动,主持不少于一次的部门安全分析会; 4.3 发电部安全主管安全职责 4.3.2 监督上级有关指示以及发电部有关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3.4 编制运行安全培训教材,监督班组安全培训计划的执行,负责搞好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_、考试和反事故演_、事故预想、应急预案的演练。 4.3.6 调查分析事故、障碍等不安全现象,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4.3.8 组织和指导安全网活动,督促和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检查,充分发挥专业、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 4.3.10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及两措计划的实施、整改措施的实施。 ? 4.3.11 定期和不定期对发电部的“两票、三制”进行现场检查,每月月终集中检查考核统计合格率,报安全监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