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装配图网! | 帮助中心 装配图网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装配图网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酒店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 资源ID:1563130       资源大小:31.50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0积分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支付宝登录   QQ登录   微博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积分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酒店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1月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3号公布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登记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设立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称“公司”。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非公司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管理。第三条 公司的登记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含自治州,下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区 盟及大中城市所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各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保税区、各类开发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没有公司登记权,不得登记注册公司。住所设在直辖市所属区内的公司,除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以外,由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司登记管辖范围,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结合本省情况,参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权的划分原则,作出具体规定。第四条 保税区、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467号文件改建为的分局,可以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委托,核准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发盖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五条 设立公司,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由股东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按照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行政法规的名称为条例、规定和办法。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的专项审批,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经审批或者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除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外,应当依法取得公司所在地审批机关的批准。由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批准文件应当加盖省人民政府印章。第七条 申请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的批准文件。省级以下人民政府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授权的部门应当按国务院规定执行。第八条 设立公司,申请人应当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中反映的行业未被有关部门批准时,公司名称由原名称核准机关重新核定,或者由申请人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简称“有限公司”。公司不得称“总公司”、“集团公司”。对于符合企业集团条件的,其核心企业可以登记为“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条 有权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入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不作为公司登记必须提交的文件。第十一条 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超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的,应当由国家或者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经依法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评估价格。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应当取得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章程内容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修改。申请人拒绝修改的,应当驳回公司登记申请。第十三条 公司的企业类型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第十四条 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除国家授权投资的公司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即国有独资的子公司)外,公司不得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得设立非公司的企业法人,也不得向非公司企业投资入股,但非公司企业改建为公司或者公司兼并非公司企业并按公司法将其规范为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除外。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其名称可以不含“分公司”字样,但应当按分公司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仍须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十六条 公司核发1994年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非公司企业核发1989年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的印章应当是登记机关的公章,不得使用登记专用章替代。第十七条 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作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先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再以企业法人名义投资入股。“职工持股会”或者其他类似的组织已经办理社团法人登记的,可以作为公司股东。第十八条 农村中由集体经济组织履行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投资主体;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由村民委员会代行集体经济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作为投资主体投资设立公司。村民委员会投资设立公司,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作出决议。第十九条 具有投资能力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可以投资设立公司。第二十条 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时,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关具体规定,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登记管理的若干规定执行。外商投资企业因股权变更而使中方投资者获得企业全部股权的,在申请变更登记时,企业应当按照拟变更的企业类型的设立登记要求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红登记机关核准后,缴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二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他行业投资设立公司。第二十二条 法人之间可以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不受是否存在产权关系的限制。第二十三条 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以各自拥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登记时需提交财产分割的书面证明或者协议。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第二十五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比例原则上不受限制,但明显规避法律,变相设立独资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在与所任职公司没有投资关系的同行业的其他公司兼任董事、经理职务。第二十七条 股东以外的人可以被选举或者聘任为董事、经理。第二十八条 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二十九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是由发起人提交并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设立费用的审计报告。第三十条 发布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公告,就当表明公司登记的依据是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公司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期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超出经营期限又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分别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处罚。第三十二条 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一万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三条 分公司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法规,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分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未将分公司营业执照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分别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第三十四条 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被撤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的,该公司自始即无法人资格。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1998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工商企字1994第185号)、关于公司登记管理中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企字1995第303号)同时废止。

注意事项

本文(酒店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为本站会员(青山)主动上传,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