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雅街团结村安置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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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雅街团结村安置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二一六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一、说 明适用围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服务和货物投标费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其他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的语言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报价投标货币联合体投标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截止期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开标评标委员会和评

2、标方法投标文件的初审投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文件详细评价定标原则与授标询问、质疑及投诉中标通知书六、授予合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履约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评分体系与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穗监工程造价咨询受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新雅街团结村安置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 采购项目编号: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雅街团结村安置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项目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四、 采购数量:一项五、 采购项目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

3、. 采购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日历天;1.2.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其他服务1.3. 服务详细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1.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5. 监管部门:市花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六、 供应商资格:1.1. 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1.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

4、件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材料1.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1.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1.4.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

5、造师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号,二级建造师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有效,不得跨省执业。;1.5. 投标人须有专职安全人员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1.6.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1.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6、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原件核查(2)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原件核查(4)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原件核查(5) 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复印件;原件核查(6)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查(7)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复印

7、件;b)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复印件。备注:(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2)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穗监工程造价咨询详细地址:市海珠

8、区江南西路号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八、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市东风中路号之一金安大厦楼穗监工程造价咨询会议室十、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一、 开标地点:市东风中路号之一金安大厦楼穗监工程造价咨询会议室十二、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十三、 联系事项(一) 采购单位: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地址:市花都区新雅街雅源中路号_林先生_:(二) 采购代理机构:穗监工程造价咨询地址:市东风中路号之一金安大厦楼_龙小姐_:(三) 采购项目_龙小姐_、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9. 法定媒

9、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省政府采购网和市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上公布。附件、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发布人:穗监工程造价咨询发布时间:年月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须知前附表该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容一、说明采购人名称:市花都区人民政府新雅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代理机构:穗监工程造价咨询地址:市东风中路号之一金安大厦楼:;:二、招标文件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0、十五日时,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允许有备选方案。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人民币壹万元整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3.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收款单位名称:穗监工程造价咨询账户:穗监工程造价咨询账号:银行:交通银行科学院支行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以便查询。4.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有效。投标有效期:天。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文件一份。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址:按招标文件第

11、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五、开标与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数组成,由名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原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履约保证金:无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 本项目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2. 投标人

12、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 说 明1 适用围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 监管部门及招标采购单位2.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2.2.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2.3.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

13、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4.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见须知前附表。3 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2. 合格的投标人3.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3.3.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货商才能参加投标。3.3.1. 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供应商资格的特殊条款。3.4.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4 合格的服务和货物4.1. 服务 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的全部服务容,其中包括完成服务所需的货物,及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其它伴随服务。4.2.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4.3.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

15、合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标准和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用户需求。4.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5.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

16、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6.1.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发生的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6.2.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标人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

17、金。6.3. 融资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投标人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履约进行融资。6.4. 专业担保机构的选择。除非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必须选定中国投资担保、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任一家作为专业担保机构。6.5. 投标人可以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以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6.6. 投标人可以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7 其他7.1. 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小时制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二、 招标文件8 招标文件

18、的编制依据与构成8.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8.2. 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五章评分体系和标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

19、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8.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所有。9 招标文件的答疑或现场考察9.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9.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未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或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

20、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9.3. 除非依本须知第规定的有必要时或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如举行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的,则按以下规定:9.3.1. 在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3.2. 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需在答疑会或现场考察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代表于上述的时间和地点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9.4.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出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容无任何异议。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

21、采购单位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如在小时之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10.2. 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10.3. 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的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1 投标的语言11.1

2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12 投标文件的构成1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12.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3 投标文件的编写13.1.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所有容。13.2. 投标人对招标文

23、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3.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3.4.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4 投标报价14.1. 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规定的容、责任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

24、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4.2. 投标分项报价表容应包含:14.2.1. 招标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14.2.2. 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14.2.3. 投标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14.2.4. 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14.3. 投标报价为本次招标容的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不得在中标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14.4. 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

25、限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4.5. 对于报价免费的容须标明免费。14.6.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条的规定将投标报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4.7. 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4.8. 除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9. 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4.10

2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可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5 投标货币1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6 联合体投标16.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16.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合格的投标人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满足合格的投标人的特殊条款

27、要求; 16.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16.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6.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7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

28、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17.2. 投标人提交的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本须知定义的合格投标人。18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8.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8.2.1. 服务主要容、方案、质量、标准指标等的详细说明;18.2.2. 对照招标文件服务容与要求,逐条

29、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服务容与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服务容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投标人在阐述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服务容、要求和标准。投标人在投标中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19 投标保证金19.1. 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

30、工作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9.4.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9.4.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撤回其投标;19.4.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9.4.3.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9.4.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0 投标有效期20.1. 投标应自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并在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期限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20.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

31、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继续有效。21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1.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1.2. 投标文件

32、的签署:21.2.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每一页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21.2.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字样,容包括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文件和退投标

33、保证金说明函单独,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开标信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文件封装:22.2.1. 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22.2.2. 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2.3.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3 投标截止期23.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3.2.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

34、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3.3.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五、 开标与评标25 开标25.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

35、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5.2. 开标时,由按签到顺序递交投标文件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作为全体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就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容。25.3. 在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5.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

36、确认。26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6.1. 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政府采购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构成将按照须知前附表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果确定前严格。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26.2.1.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26.2.2.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26.2.3.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6.2.4.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

37、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6.2.5.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6.2.6.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6.2.7.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6.3.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6.4.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6.5.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

38、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7 投标文件的初审27.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投标人是否缴纳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7.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

39、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7.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7.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或优于,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容时除外。27.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

40、7.5.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27.5.2.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7.5.3. 未能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或投标无效的,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程序。28 投标文件的澄清28.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

41、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作出。28.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9 投标文件详细评价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30 定标原则与授标3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30.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42、。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30.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30.4. 评标委员会提

43、交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30.5. 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放弃中标、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6.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0.6.1. 符合专业条件的

44、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0.6.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行为的;30.6.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0.6.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 询问、质疑及投诉31.1. 询问31.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31.1.2. 招标采购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2. 质疑31.2.1. 提出质疑的期限31.2.1.1.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

45、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1.2.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1.2.1.3.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1.2.2. 提出质疑的要求31.2.2.1. 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以、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31.2.2.2. 质疑书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及其联系、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1.2.2.3. 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46、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复印件。31.2.2.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31.2.2.5.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3. 质疑的回复31.2.3.1.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1.3. 投诉31.3.1.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

47、位未在规定期限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32 中标通知书32.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六、 授予合同33 合同的订立33.1. 除非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3.2.

48、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容的协议。 33.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容除外。33.4.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七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34 合同的履行34.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容,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

49、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4.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35 履约保证金35.1. 中标人应按照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6 招标代理服务费36.1. 按照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甲 方采购人:电 话: 传 真: 地 址:

50、乙 方中标人: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二、 服务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三、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年月至年月止。五、 付款方式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另有规定从其规定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天,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付给乙方。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

51、费的,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日付给乙方。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六、 知识产权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投标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

52、,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七、项目实施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承担责任。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围。除了合同本身之外,上款所列举的任何物件均是乙方的财产。如果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物件及全部

53、复制件还给乙方。八、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含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处理。九、 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

54、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 税费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 其它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一方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55、,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三、 合同生效: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 户 行: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说明: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容服务期最高限价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人民币万元一、 项目简况1、

56、 承揽方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和道路的开挖及恢复等的承包方式。二、 工作条件1、 采购人不提供临设及材料存放、加工场地,临时设施及材料存放、加工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费用由中标人自理。2、 中标人负责支付用水、用电费用。三、 现场管理要求1、 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标人须提交工作人员及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无条件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2、 在工作进行中,中标人要注意保护工作现场场的各种管线和设施。若有任何损坏,须立即通知有

57、关部门,并由损坏责任单位承担损失和修复费用。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协调的问题时,应自行解决,采购人只负责协助。3、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工作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4、 中标人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防爆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治安与城管等规定,应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防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工作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5、 投标人自行解决工人宿舍用地、食堂与生活设施等场地问题。6、

58、 所用的机械工具由中标人自备及自费运到工作现场,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工作完成后自费搬出运走,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中标人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7、 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8、 中标人在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政府职能部门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 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干净,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减少对工作现场区域进出人员的生活、工作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各方人员的安全,工作现场区域由于中标人

59、的责任造成的一切人员的伤亡,均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等后果。四、 材料及设备供应要求(一) 防撞消火栓技术参数要求1、 公称压力。2、 密封实验压力:。3、 消壳体强度实验压力: 。4、 适用介质:消防管网中的水或泡沫混合液,介质温度。5、 设计制造应符合的规定。6、 压力实验应符合的规定。7、 如消火栓采用法兰含法兰弯头连接,则连接法兰应符合的规定。8、 流通面积:消火栓的结构设计应保证消火栓在使用时的部最小流通面积不小于公称通径面积。9、 防撞消火栓的具体结构应有栓身、栓盖、栓帽、铜接口、推力架、栓体、撞裂环、驱动杆、阀瓣、铜阀座等零部件组成,栓身与栓帽应为分体式,栓身与栓体应采用

60、撞裂环联接。10、 防撞消火栓应采用从上向下压紧形式的密封结构,密封性能应可靠。11、 防撞消火栓的阀瓣密封面采用包覆橡胶的结构,橡胶经硫化与阀瓣成为一体,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与阀瓣无松脱分离的可能性。12、 阀瓣的启闭螺杆应采用不锈钢含马氏体制造,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生锈及卡死现象。13、 消火栓的驱动螺母与阀座应采用铜合金制造,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生锈,腐蚀现象。14、 消火栓的栓盖与驱动轴的密封采用两道型圈形式,密封可靠,摩擦磨损小。15、 消火栓与外部连接接口采用铜合金材质。16、 消火栓的接口闷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火栓取水口闷盖材质:灰铸铁;.消防车取水口闷盖材质:灰铸铁;

61、必须保证当消火栓进行壳体强度测试时,各接口闷盖不得出现开裂、破损现象。17、 各消防接口、消火栓帽罩均进行防盗处理,采用一般的扳手、钳子、杠杆等工具无法进行拆卸。18、 消火栓的栓身、栓体采用球墨铸铁件。19、 所有与水接触的非不锈钢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20、 所有与水接触螺栓、螺母均应采用不锈钢材质。21、 栓身、栓体及其它铸件等外表面进行喷砂处理,表面精度达到 。22、 消火栓外表面应用红色环氧树脂粉末烤制,防止生锈和流体的腐蚀。23、 涂层应光滑均匀无缺陷,不溶于水且不因空气温度变化而分解。24、 外表面涂层厚度应达以上。25、 消火栓应在明显的位置清晰铸出型号、规格、商标或厂名。26、 栓身表面应有夜间荧光标识。(二) 其他要求1、 本项目围所需的管材、防撞消火栓等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质量等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投标人要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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