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安全监理规划(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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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门市象山大道(月亮湖北路-白云大道)综合整治工程 武汉飞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荆门市象山(月亮湖北路白云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审批: 武汉飞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6年1月 荆门市象山大道(月亮湖北路-白云大道)综合整治工程 武汉飞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目 录第一章 总则11.1适用范围11.2 安全生产术语11.3 安全生产纪律21.4 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框图3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概况32.1 工程概况32.2主要技术标准42.3工程特点52.4监理工程范围62.5参建及相关单位6第三章 安全监理的方针目标63.1 安全生产的方针63.2安全监理目标73.3安全监理原则73.

2、4安全监理工作理念7第四章 安全监理依据74.1设计文件及合同74.2国家法律法规74.3省地方法规84.4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及规范8第五章 安全监理组织体系105.1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组织机构框图10第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岗位职责106.1 总监安全监理职责106.2 总代岗位职责106.3 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16.4 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126.5其他监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12第七章 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27.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127.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147.2.1起重吊装167.2.2深基坑177.2.3施工支架197.2.4施工用电207.2.5高处作业227.2.6特种设备25

3、7.2.7特种人员267.2.8防火防爆267.2.9防汛防暑防冻277.2.10有限空间作业28第八章 危险源辨识298.1 风险源辨识298.2 风险分析298.3 危险源监理428.3.1 安全防护428.3.2 教育培训44第九章 安全监理控制措施479.1技术措施479.1.1安全专项方案审查479.1.2特种设备仪表检验499.1.3监测监控499.2组织措施509.2.1督促专项方案实施509.2.2组织安全技术交底509.2.3组织现场安全检查519.2.4组织召开专题会529.2.5督促安全学习培训529.3合同措施539.3.1审批进场特种人员539.3.2签发安全监理指令

4、539.3.3审查分包申请539.3.4审查安全生产费用549.4经济措施549.4.1安全生产奖罚规定549.4.2安全生产奖罚基本原则549.4.3安全生产奖励条件559.4.4安全生产处罚规定559.4.5安全生产奖罚的执行57第十章 与业主和政府安全站工作对接5710.1 现场检查5710.2整改回复5710.3信息响应58第十一章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5811.1安全事故报告5811.2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9第十二章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6112.1 成立应急求援小组6112.2应急工作职责分工6112.3求援监理措施62第十三章 文明施工监理6213.6文明施工阶段性检查、专项检查、重点

5、监督和随机抽检机制6213.7对重大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文明施工行为的报告、见证及整改协调机制63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71页 共75页第一章 总则为了履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由总监组织编写本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划,用于指导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各项工作的开展。1.1适用范围本规划适用于象山大道综合整治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将随着对信息资料的深入了解,对本规划进行动态优化完善,使之更具有指导功能;1.2 安全生产术语1.2.1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

6、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1.2.2 安全监理人员项目监理机构配备的、经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负责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 1.2.3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为了实现安全生产,在防护、技术和管理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它是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1.2.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的7个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

7、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标准见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根据市城建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358号)的有关规定,将电梯井施工操作架(平台)搭设工程列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2.5 安全监理日志项目监理机构对每日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情况的记录。1.2.6 专项施工方案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对该项工程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查批准的,包括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8、监控措施和安全验算结果的施工方案。1.2.7 安全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于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1.2.8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1.2.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1.2.10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用于购置和更新施工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

9、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专项费用。1.2.11 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陷和环境上的缺陷等。1.3 安全生产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种安全标志,严格遵守工地各种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与指挥,佩戴好工作卡,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接受安全教育,并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用具。 (2)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赤背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睡眠不足或带病上岗作业。(3)工作中思想要集中,坚守岗位,不得违章作业。(4)二米以上的高处、临边、悬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高处作业

10、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必须使用可靠的登高用具,不得直接攀登,大雾天严防滑落。不准往上或向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严防落物,严禁交叉作业。(5)高处安装与拆除外架、吊装施工区域,要设警戒区、挂警示牌、安排专人看护。吊装施工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使用的机械设施与吊笼等物件验收完好,吊物下方不准站人,并试吊合格。(6)大风大雨天,严禁露天的外架上、临边与设备上拆装、吊装施工,并做好防台风、防落物措施。 (7)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安全接地,方能开动使用;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做到持证上岗,定人定机,人走机停,严禁私拆乱接电源。(8)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

11、意来往车辆,按指定道路行走,不得为走近路而穿越危险作业区域,严禁翻越防护拦,行走要走安全通道,严防高处落物与洞井坠落。 (9)严禁攀登脚手架、井架或随吊盘上落,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设施、警告牌和标志等不准随意拆除和挪动。1.4 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框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和地方政府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及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法律行政和地方性法规法规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标准规范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概况2.1 工程概况象山大道作为荆门市主城区“三环八射六隧”骨架路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心城区南北向交通轴线,连接老城新区的荆襄大道、白云大道、长宁大道、深圳大道等交通

12、枢纽和城市主干道,现有道路周边主要为生活小区及商业建筑,交通繁忙,且地下管线复杂,周边建筑物密集且沿线在建项目多达10处。拟建工程北起月亮湖北路,南至白云大道,全长约12.98公里,道路红线宽度50-60米。综合整治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含道路绿化、桥梁装饰、节点景观改造)、照明工程、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管线工程(含雨污分流改造、引汉剂荆给水管、综合管廊、管线迁改)。2.2主要技术标准2.2.1道路工程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2)设计车速: 50km/h。3)车道数:双向6-8车道。4)车道宽:路段车道宽3.253.75米。5)净空:机动车不小于5米,非机动车及行人不小于2

13、.5米。6)标准轴载:双轮组单轴载BZZ-100kN。7)设计年限: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20年,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8)抗震标准: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9)视距:停车视距60m。10)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使用年限:15年。1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20年。12)路槽底面土基设计回弹模量:不小于30MPa。13)路面抗滑标准构:横向力系数SFC6054,构造深度TD(mm)0.55mm。14)主要线形技术标准序号指标名称单位规 范 值设计采用值1设计速度km/h50502平面线形(1)设超高的最小半径一般值m200255极限

14、值m100(2)不设超高的最小圆曲线半径m400400(3)不设缓和曲线的最小圆曲线半径m700700(4)缓和曲线最小长度m4545(5)平曲线最小长度一般值m13085.446(6)极限值m85(7)圆曲线最小长度m4045.6563纵断面线形(1)最大纵坡一般值%5.55.95极限值%6(2)最小坡长m130130(3)最小纵坡%0.30(4)凸竖曲线一般值m1350900最小半径极限值m900(5)凹竖曲线一般值m10501157.43最小半径极限值m700(6)竖曲线长度一般值m10040.5极限值m402.3工程特点2.3.1本工程特点有: 1.拟建工程周边环境复杂; 2.施工期间

15、交通组织复杂; 3.本工程地段特殊,文明施工要求高; 4.拟建工程工期短,工期计划性强。2.3.2拟建工程周边环境复杂象山大道作为荆门市主城区“三环八射六隧”骨架路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心城区南北向交通轴线,连接老城新区的荆襄大道、白云大道、长宁大道、深圳大道等交通枢纽和城市主干道,现有道路周边主要为生活小区及商业建筑,交通繁忙,且地下管线复杂,周边建筑物密集且沿线在建项目多达10处,拟建工程周边环境较紧张。2.3.3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复杂。拟建工程连接荆门市老城新区的荆襄大道、白云大道、长宁大道、深圳大道等交通枢纽和城市主干道,是此区域公共交通、物流和市民出行的重要通道,不能中断交通来进行

16、施工。在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承包人必须确保交通畅通。同时,要将本工程各子项(综合管廊、给排水、照明、景观等单位工程)的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综合考虑,统一规划。做好整个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顺利推进工程建设,确保不断交通是本工程特点之一。2.3.4本工程地段特殊,文明施工要求高。本工程涉及的施工内容多、专业性强,所处地段特殊,文明施工要求高。工程范围内的给排水工程、人行地下通道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涉及基槽开挖,施工场地占用大,施工过程中的便道修整,围挡封闭,交通导流、管制等施工措施与社会、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文明施工要求很高,一定要本着维护荆门市形象、树立为荆门市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抓好文明施工。工

17、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要按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中有关规定向承包人进行文明施工的交底,督促项目经理部相关责任人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定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交底,做到人人知道文明施工的重要性,人人做到文明施工的必要性。施工现场达到人行道畅通、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施工中无管线事故、无交通事故、无重大伤亡事故,且施工现场周围平整无积水;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铭牌,管理人员配卡上岗;语言文字规范;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文明;严格按规定控制噪声、扬尘和泥浆;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工作,切实把文明施工落实到实处,使工程成为充分体

18、现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风貌,便民、利民、爱民而不扰民的工程,成为我市文明施工的典范。2.4监理工程范围本工程红线宽为50-55m,起点为月亮湖北路,与长宁大道、竹园北路、泉口路、青山路、象山四路、象山三路、象山二路、东光路、象山一路、海惠路、中天街、工商街、团结街、塔影路、天鹅路、雨霖路、天鹅北路、尉迟恭路、关帝路、漳河大道、望兵石路、景明路、丹桂路、军马路、深圳大道、关公大道、滨湖路城市道路相交,止点为白云大道,全长12.98km。综合整治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含道路绿化、桥梁装饰、节点景观改造)、照明工程、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管线工程(含雨污分流改造、引汉剂荆给水管、综合管廊

19、、管线迁改)。上述工程皆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工作范围包括:1、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监理);2、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信息、安全、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3、监理服务期限:本工程监理的工作时间自监理合同签署之日起直至本项目缺陷责任终止证书颁发之日止。2.5参建及相关单位业主单位: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勘察单位:荆门市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武汉飞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质监单位:荆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第三章、安全监理的方针目标3.1 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

20、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3.2安全监理目标(1)无人员死亡事故;(2)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3)年负伤事故频率小于1。3.3安全监理原则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3.4安全监理工作理念(1)以人为本,安全发展;(2)关注安全,关爱生命;(3)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来自瞬间麻痹;(4)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5)落实一项措施,胜过十句口号;(6)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第四章、安全监理依据4.1设计文件及合同(1)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2)本工程

21、项目委托监理合同;(3)本工程项目监理大纲;(4)本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4.2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13号),2014年12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第9号),2015年1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第4号),2014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46号),2011年7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2007年11月1日;(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638号),2013年7月18日;(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2009年5月1

22、日;(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1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111号),2014年7月31日;(1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2009年5月13日;(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17号),2009年5月1日;(15)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54号),2009年10月26日;(16)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

23、7号),2014年9月1日;(1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91号),2008年5月13日;(18)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89号),2005年9月1日;(19)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48号),2006年10月16日;(20)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6月1日;(2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75号),2008年6月1日;(2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2012年3月1日;(23)其它有关现行国家和部门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4.3

24、省地方法规(1)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2012年11月1日;(2)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2010年12月1日;(3)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鄂建设规1号),2014年1月1日;4.4安全生产相关标准及规范(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3)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6)建筑施

25、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1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1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1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13)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14050-2008;(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1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16)建筑施工场

26、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17)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18)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1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2009;(20)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2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2006;(22)安全网GB5725-2009;(2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2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5)其它有关现行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第五章、安全监理组织体

27、系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公司业务部总 监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总代各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监 理 员 第六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岗位职责6.1 总监安全监理职责(1)组织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组织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3)签发安全监理重要指令和文件;(4)督促落实安全监理重要工作;(5)安排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分工;(6)检查关键工况施工安全情况;(7)布置安全学习培训工作;(8)陪同上级领导安全检查;(9)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6.2 总代岗位职责(1)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目标;(2)布置检查和评价安全监理人员工作情况,提高监理工作成效;(3

28、)针对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监理细则,分阶段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计划,指导工作开展;(4)巡视检查作业现场,验收安全支架和设施,全面把控施工安全;(5)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检查活动(内外业),对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要求整改;(6)以地面、桥面、江面为文明施工和环保水保控制重点,落实精细化管理措施;(7)按规定填写监理日志等书面记录,体现安全监理工作痕迹;(8)参与月度大检查,更新危险源辨识,杜绝安全监理盲点;(9)参加政府部门和业主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和培训活动;(10)陪同政府部门和业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落实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11)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写出书面意见;(12)按规定负责组织周

29、例会和有关专题会,并整理印发会议纪要;(13)收集保存政府和业主安全文明施工文件,组织监理安全培训和交底,构建人人管安全的工作机制;(14)及时编写和上交需要回复的文件和报表;(15)完成总监交办的有关工作。6.3 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每天巡视工地,全过程把控(含夜间)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状况,填写巡视记录表;(2)以特种人员和设备作为检查为重点,对起重吊装和设备安拆进行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3)编制安全监理细则,针对特定施工情况编写安全监理工作计划,指导工作开展;(4)每月末对危险源进行辨识更新,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5)陪同业主和安全站监督人员检查现场,对检查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30、并回复;(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对照方案督促落实;(7)针对桥面施工阶段工程特点,督促落实文明施工各项措施;(8)每月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台帐,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计价,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投入到位;(9)填写监理日记,每月向办公室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总结材料;(10)全面了解和学习政府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政策文件,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业务水平;6.4 安全监理员岗位职责 (1)学习安全文件,提高认识水平; (2)服从专监安排,及时汇报工作; (3)参加安全交底,检查安全资料; (4)每天两次巡视,全程跟踪施工; (5)危险工况作业,旁站监理把控; (6)记录存在问题,监督整改验收;

31、(7)整理资料归档,提供检查备用; (8)填写监理日记,保证记录真实。6.5其他监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按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的要求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与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一道共同构建安全监理防线,形成人人管安全的组织形式。具体负责纠正现场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对照总监、安全总监代表和书面通知指令中指出安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现场出现的较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总监或安全副总监,承担由于监督整改不力造成的安全责任。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检查,建立起对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机制,是安全生产的有效保障机制。第七章、安全监理工作内容7.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

32、。督促及协助建设、施工单位查清、确定地下管线位置,监督地下管线保护协议的签署,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主要有:1)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2) 开工前,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

33、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 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2) 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4)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消防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3)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危险

34、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5) 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 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4)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5)督促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

35、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6)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督促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7)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8)检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9)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10)

3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三类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取得安全员培训岗位证。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做到证件有效,人证相符。(11)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建筑电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7、其他工种取证按国家及省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做到证件有效,人证相符。(12)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1) 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 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费用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3)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的准备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等要求。(13)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在安全技术交底前提交安全技术交底文件,进行程序性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

38、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项目监理机构宜备存交底记录复印件。(14)审核施工单位开工准备情况。当施工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时,安全监理工程师从安全监理角度审查施工单位开工准备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开工报告。7.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

39、工程作业情况。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3)对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实施旁站安全监理,认真做好旁站记录。(4)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必须取得武汉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证,附着式

40、整体提升脚手架必须取得武汉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备案证。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督促使用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1) 多台塔式起重机交叉作业的;2) 邻近的构筑物在工作半径内的;3) 外输电线路达不到安全距离的;4) 城市主要通道在工作半径范围内通过的。内爬式塔式起重机拆除应编制安全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方案的论证。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使用应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武汉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论证。建筑起重机械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

41、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成后,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进行自检,总承包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次提升或下降前,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提升或下降完成后,还应组织联合验收。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和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装拆、加节、升降过程中,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管理、警戒线设置、专人监护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巡视检查。(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具的质量和投入使用的情况,对承包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

42、行检查。(6)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梯道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安全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

43、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督促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由总监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2.1起重吊装(1)施工方案1)起重吊装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2)超规模的起重吊装作业,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2)起重机械1)起重机械应按规定安装荷载限制器及行程限位装置。2)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3)起重拔杆组装应

44、符合设计要求。4)起重拔杆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应由责任人签字确认。(3)钢丝绳与地锚1)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2)钢丝绳规格应符合起重机产品说明书要求。3)吊钩、卷筒、滑轮磨损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4)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5)起重拔杆的缆风绳、地锚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4)索具1)当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15倍的绳径,且不应小于300mm。2)当采用绳夹连接时,绳夹规格应与钢丝绳相匹配,绳夹数量、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3)索具安全系数应符合规范要求。4)吊索规格应互相匹配,机械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5)作业环境1)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

45、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2)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6)作业人员1)起重机司机应持证上岗,操作证应与操作机型相符。2)起重机作业应设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一人不得同时兼顾信号指挥和司索作业。3)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7)起重吊装1)当多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个构件时,单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2)吊索系挂点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3)起重机作业时,任何人不应停留在起重臂下方,被吊物不应从人的正上方通过。4)起重机不应采用吊具载运人员。5)当吊运易散落物件时,应使用专用吊笼。(8)高处作业1)应按规定设置高处作业平台。2)平台强度、护栏高

46、度应符合规范要求。3)爬梯的强度、构造应符合规范要求。4)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带悬挂点,并应高挂低用。(9)构件码放1)构件码放荷载应在作业面承载能力允许范围内。2)构件码放高度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3)大型构件码放应有保证稳定的措施。(10)警戒监护1)应按规定设置作业警戒区。2)警戒区应设专人监护。7.2.2深基坑(1)施工方案1)基坑工程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3)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

47、围环境复杂的基坑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4)当基坑周边环境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专项施工方案应重新进行审核、审批。(2)基坑支护1)人工开挖的狭窄基槽,开挖深度较大并存在边坡塌方危险时,应采取支护措施。2)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无地下水的自然放坡的坡率应符合规范要求。3)基坑支护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4)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3)降排水1)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2)基坑边沿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3)基坑底四周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设排水沟和集水井,并应及时排除积水。(

48、4)基坑开挖1)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2)基坑开挖应按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分层、分段、均衡开挖。3)基坑开挖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土层。4)当采用机械在软土场地作业时,应采取铺设渣土或砂石等硬化措施。(5)坑边荷载1)基坑边堆置土、料具等荷载应在基坑支护设计允许范围内。2)施工机械与基坑边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6)安全防护1)开挖深度超过2m及以上的基坑周边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的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2)基坑内应设置供施工人员上下的专用梯道。梯道应设置扶手栏杆,梯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m,梯道搭设应符

49、合规范要求。3)降水井口应设置防护盖板或围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7)基坑监测1)基坑开挖前应编制监测方案,并应明确监测项目、监测报警值、监测方法和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等内容。2)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当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3)基坑开挖监测工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报告。(8)支撑拆除1)基坑支撑结构的拆除方式、拆除顺序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2)当采用机械拆除时,施工荷载应小于支撑结构承载能力。3)人工拆除时,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4)当采用爆破拆除、静力破碎等拆除方式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9)作业环境1)基坑内土方机械、施

50、工人员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2)上下垂直作业应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3)在电力、通信、燃气、上下水等管线2m范围内挖土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并应设专人监护。4)施工作业区域应采光良好,当光线较弱时应设置有足够照度的光源。(10)应急预案1)基坑工程应按规范要求结合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支护变形、漏水等影响基坑工程安全的不利因素制定应急预案。2)应急组织机构应健全,应急的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品种、规格、数量应满足应急的需要,并应符合应急预案的要求。7.2.3施工支架(1)施工方案1)模板支架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应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2)模板支架搭设高度

51、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2)支架基础1)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能承受支架上部全部荷载。2)底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底座、垫板,垫板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3)支架底部纵、横向扫地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4)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并应排水畅通。5)当支架设在结构上时,应对结构强度进行验算,必要时应对结构采取加固措施。(3)支架构造1)立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2)水平杆步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平杆应按规范要求连续设置。3)竖向、水平剪刀撑或专用斜杆、水平斜杆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2、(4)支架稳定1)当支架高宽比大于规定值时,应按规定设置连墙杆或采用增加架体宽度的加强措施。2)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3)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5)施工荷载1)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2)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6)交底与验收1)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2)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7)杆件连接1)立杆应采用对接、套接或承插式连接方式,并应符合规范要求。2)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3)当剪刀

53、撑斜杆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4)杆件各连接点的紧固应符合规范要求。(8)底座与托撑1)可调底座、托撑螺杆直径应与立杆内径匹配,配合间隙应符合规范要求。2)螺杆旋入螺母内长度不应少于5倍的螺距。(9)构配件材质1)钢管壁厚应符合规范要求。2)构配件规格、型号、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3)杆件弯曲、变形、锈蚀量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10)支架拆除1)支架拆除前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2)支架拆除前应设置警戒区,并应设专人监护。7.2.4施工用电(1)外电防护1)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2)当安全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绝缘隔

54、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3)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坚固、稳定。4)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不得进行施工、建造临时设施或堆放材料物品。(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1)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2)施工现场配电系统不得同时采用两种保护系统。3)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零线处引出,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线路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5)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导线,规格和颜色标记应符合规范要求。6)TN系统的保护零线应在总配电箱处、配电系统

55、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7)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8)工作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重复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9)施工现场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10)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保护零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3)配电线路1)线路及接头应保证机械强度和绝缘强度。2)线路应设短路、过载保护,导线截面应满足线路负荷电流。3)线路的设施、材料及相序排列、档距、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4)电缆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并应符合规范要求,严禁

56、沿地面明设或沿脚手架、树木等敷设。5)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的芯线,并应按规定接用。6)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4)配电箱与开关箱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系统,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2)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箱必须分设工作零线端子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必须通过各自的端子板连接。4)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5)箱体应设置系统接线图和分路标记,并应有门、锁及防雨措施。6)箱体安装位置、高度及周边通道应符合规范要求。7)分配箱与开关箱间

57、的距离不应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m。(5)配电室与配电装置1)配电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配电室应配置适用于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2)配电室、配电装置的布设应符合规范要求。3)配电装置中的仪表、电器元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4)备用发电机组应与外电线路进行联锁。5)配电室应采取防止风雨和小动物侵入的措施。6)配电室应设置警示标志、工地供电平面图和系统图。(6)现场照明1)照明用电应与动力用电分设。2)特殊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3)照明变压器应采用双绕组安全隔离变压器。4)灯具金属外壳应接保护零线。5)灯具与地面、易燃物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6)照明线路

58、和安全电压线路的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7)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应急照明。(7)用电档案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2)施工现场应制定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3)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外电防护专项方案应履行审批程序,实施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4)用电各项记录应按规定填写,记录应真实有效。5)用电档案资料应齐全,并应设专人管理。7.2.5高处作业(1)安全帽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2)安全帽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2)安全网1)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2)安全网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3)安全带1)

59、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挂安全带。2)安全带的系挂应符合规范要求。3)安全带的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4)临边防护1)作业面边沿应设置连续的临边防护设施。2)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应符合规范要求。3)临边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5)洞口防护1)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梯道口、电梯井口等孔洞应采取防护措施。2)防护措施、设施应符合规范要求。3)防护设施宜定型化、工具式。4)电梯井内每隔二层且不大于10m应设置安全平网防护。(6)通道口防护1)通道口防护应严密、牢固。2)防护棚两侧应采取封闭措施。3)防护棚宽度应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应符合规范要求。4)当建筑物

60、高度超过24m时,通道口防护顶棚应采用双层防护。5)防护棚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7)攀登作业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2)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宜为3545,并应设有可靠的拉撑装置。3)梯子的材质和制作质量应符合规范要求。(8)悬空作业1)悬空作业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2)悬空作业所使用的索具、吊具等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悬空作业人员应系挂安全带、佩戴工具袋。(9)移动式操作平台1)操作平台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2)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连接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大于80mm。3)操作平台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组装,铺板应严密。4)操作平台四周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5)操作平台的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10)悬挑式物料钢平台1)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进行设计计算。2)悬挑式物料钢平台的下部支撑系统或上部拉结点,应设置在建筑结构上。3)斜拉杆或钢丝绳应按规范要求在平台两侧各设置前后两道。4)钢平台两侧必须安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应在平台明显处设置荷载限定标牌。5)钢平台台面、钢平台与建筑结构间铺板应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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