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测设计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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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江西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二标段招标文件招 标 人:崇义县县乡公路管理站招标代理: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一五年八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发布公告的媒体7.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投标 5开标 6评标7合同授予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10其他规定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总则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和解释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

2、成果5违约与赔偿6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7费用与支付8其他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1定义和解释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5违约与赔偿7费用与支付8其他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附件二 廉政合同附件三 履约保函格式第五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一、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二、发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另行补充的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第一卷 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表六、其他材料投标文件 第二卷 技术文件七、技术建议书投标文件 第三卷 报价清单一、报价

3、函二、报价清单说明三、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报价清单表四、报价清单汇总表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义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勘察设计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本项目为崇义县过埠至上堡街旅游公路勘察设计,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设计起点为G220公路过埠中心小学门口,终点为铁木坳;设计里程为17km;招标控制价为127.0173万元(约7.47万/公里)。二标段设计起点为铁木坳,终点为上堡街;设计里

4、程为15km;招标控制价为124.9173万元(约8.33万/公里)。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2.2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为50日历天(1)勘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2)征地拆迁图及施工图纸设计:自勘察后35天内完成;(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交叉、桥涵、其它工程等)、沿线设施(含安全设计、绿化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工作。2.4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合同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

5、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9日(工作日)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700元,根据崇价字【2008】52号规定交易中心1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

6、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9月 21日10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分至10: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崇义县政府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崇义县县乡公路管理站 地 址:崇义县政务大楼8楼联 系 人: 万先生电 话:13766336085招标代理: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广场A3写字楼22楼联 系

7、人:徐女士/邱女士电 话:15907074545/18270749217监督单位:崇义县交通运输局电 话:0797-381203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崇义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地 址:崇义县政务大楼8楼联系人:万先生电 话:13766336085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女士/邱女士电 话:15907074545/18270749217传 真:/项目名称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二标段建设地点崇义县铁木坳至上堡街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设计起点为铁木坳,

8、终点为上堡街;设计里程为15km。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交叉、桥涵、其它工程等)、沿线设施(含安全设计、绿化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工作。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周期:总工期为 50 日历天开工:2015年10月5日竣工:2015年11月24日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4.1款的规定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业绩要求:见附录2人员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1.4.2联合体不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

9、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8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21日10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投标文件形式双信封单信封3.2.2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否是,最高投标限价为124.9173万元。3.2.3固定勘察设计费不适用3.3.1投

10、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含网上电子汇款)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9月18日17 时之前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 号:137039284000009441账户名称: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义支行账 号:2851000103100000135有关要求说明:1、汇出时请注明“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要求汇出影响到帐情况

11、查验结果的,为无效投标。2、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各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所以投标人缴纳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后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3.7.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第一信封投标文件(资格及商务文件)正本 1份,副本3份。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报价清单)正本1份,副本 3份,同时还须提交相应(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清单)的电子文件1份(U盘形式)。副本可以是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制件,电子文件内容不需要签字盖章,电子文件应能保证正常读取,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1.2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

12、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投标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二标段投标文件(资格及商务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及开标地

13、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1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情况检查: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人检查标书密封情况。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5 %签约合同价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必须由投标人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业或股份制银行的支行或其以上级别的银行出具,且须经公证机关公证。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崇义县

14、交通运输局地 址:崇义县政务大楼电 话:0797-3812030传 真:/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人须知1、 本次招标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现场验证需提供的原件:1.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本人身份证;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3.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4.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交易中心支

15、付综合服务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综合服务费全部由中标人负担,并在中标公示后3个工作日交清。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考虑分摊的单价中,不单独列项。、根据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崇府办发201033号)规定:项目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发交易确认书前,并从基本账户提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退付时间为竣工验收后七天内退付。5、如中标人出现不按规定支付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或出现不按时领取中标通知书、不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不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等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并将确定后续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自购买

16、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3竣工文件的材料立卷归档竣工文件的材料立卷归档:执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赣交办字20118号)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合同段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勘察设计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工商管理部门规定的年审。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

17、上资质,且在证书有效期内。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合同段业 绩 要 求勘察设计近二年(201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1、完成1条10公里以上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工程)或1座100米以上的大桥的勘察设计业绩;附录3-1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工程勘察分项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测量分项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桥梁分项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后续服务分项负责人1名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

18、要求)合同段信誉要求勘察设计1、投标人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勘察设计市场且处罚期限未满的。3、投标人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建设部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4、投标人无对本项目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5、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0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工程勘察设计中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总则 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

19、段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和勘察设计周期本次招标范围及勘察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质条件、业绩、人员、信誉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一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

20、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4.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

21、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

22、10.2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分包内容要求:允许分包的范围仅限于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2)分包人的资格要求:拟定的分包人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其资格能力应与其

23、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3)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将拟定的分包计划,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有分包),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3.6款的相关要求。1.12 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1投标文件不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标准以及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1.12.2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

24、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2)技术建议书不够完善。 1.1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2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8款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2)对于本章第1.12.2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审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审因素权重分值的40%。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5)勘察设计技

25、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

26、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

27、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采用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投标文件构成如下: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第一卷 资格及商务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拟分包项目情况表;(5)资格审查表;(6)其他材料。第二卷 技术文件(1)技术建议书。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第三卷 报价清单(1)报价函;(2)报价清单说明;(3)土建工程勘察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4)报价清单汇总表。(5) 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载体为U 盘(须确保能完全读取)。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

28、规定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勘察设计费用。3.2.2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

29、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电汇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人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 3.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

30、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和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4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 资格审查表3.5.1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

31、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3.6 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后审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

32、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周期、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正本中的所有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3.7.4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33、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另加一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载体为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6 投标文

34、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正本与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然后将第一、第二信封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 1.2 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或“投标

35、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

36、,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款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

37、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分别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

38、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函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5.2.3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不予开封,并交监标人密封保存。5.2.4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当众拆开

39、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评审结果的密封袋,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当众开标,公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会议结束。5.2

40、.5 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未在报价清单汇总表上填写投标总价,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经监标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5.2.6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 评标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 评标结果公示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名单将公示3天。公示媒体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

42、易网,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7. 合同授予7.1 定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

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44、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得以压低勘察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勘察设计周期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第二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第二信封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报价函文字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

45、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 如果根据本章第3.6款、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

46、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

47、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规定10.1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

48、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竣工文件的材料立卷归档:执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试行)(赣交办字20118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一、 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为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二标段:为铁木坳,终点为上堡街;设计里程为15km。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本项目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交叉、桥涵及其它工程等)

49、、沿线设施(含安全设计、绿化等)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后续服务工作。三、招标项目位置示意图区位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件2勘察设计原始资料一、招标人向各投标人提供下列原始文件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二、下述资料由投标人依据设计需要自行收集公路工程(不含交通工程)勘察设计:投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收集或购买全部地形图、地质图、规划图及所涉及的其他图纸或资料,自费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勘察、研究试验及有关协调(包括签订协议)、调查和资料搜集等工作。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1. 沿线供电资料。 2. 沿线气象、环境、人文景观的有关资料。 附表一:崇义县过埠

50、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二标段第一信封(资格及商务文件)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送达情况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签名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崇义县过埠至上堡旅游公路勘察设计二标段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是否超过投标控制上限价签名评标基准价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

51、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a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招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标价: 元。勘察设计周期: 。项目负责人: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52、勘察设计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 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 标 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年 月 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 标 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年 月 日附表六: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关于 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第三章 评标办

53、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第六条资格审查本条增加以下内容:招标人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评标程序。第七条初步评审本条增加以下内容:(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和各种证件(复印件)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3)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授权书,并附有合格的公证机构公证书;(4)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合格的投标担保;(5)投标人没有针对本项目的分包计划。第八条澄清本条增加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招标文件的偏差

54、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过澄清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未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第九条第十四条详细评审评审因素 评分权重(一)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0分(1)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 0分(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0分(二)投标文件一信封(技术文件): 0分(3)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技术建议 0分(4)勘察设计工作

55、量及质量管理措施 0分(5)技术设备投入 0分(6)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0分(三)投标文件二信封(报价清单): 100分需要补充的其他内 容:无第十五条 本项目为公路勘察设计,招标人控制上限价为124.9173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标,不再参加评标。第十六条 投标报价得分以投标人复核报价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进行评分。复核报价是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后不超过招标人控制上限价的所有投标人的实际报价,投标人复核报价平均值及投标报价得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投标人复核报价平均值=所有投标人复核报价/投标人数

56、量(2)、当复核报价/评标基准价=1时,投标报价得分=100分;(3)、当复核报价/评标基准价1时,投标报价得分=100-复核报价-评标基准价1002 评标基准价(4)、当复核报价/评标基准价1时,投标报价得分=100-复核报价-评标基准价1001 评标基准价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本评标办法。第二条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三条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提出中标、废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第四条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6.1.1 项确定的评标专家库中抽选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第五条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1、资格审查;2、初步评审;3、澄清(如果需要);4、详细评审。(2)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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