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日常管理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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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设备操作须知目 录0.概述21.主机操作须知22.柴油发电机组操作须知33.船用锅炉操作须知34.舵机操作须知45.锚泊和系泊设备操作须知56.导航仪器操作须知57.舷梯及引水梯操作须知88.水密设备操作须知89.船舶电站操作须知910.油水分离器操作须知911.船舶柴油机冷却水处理规定1012.相关支持文件1013.记录10 船舶设备操作须知0. 概述0.1 目的明确主机、柴油发电机组、锅炉、舵机、锚泊及系泊设备、舷梯及引水梯、导航仪器、船舶电站、油水分离器、水密设备和船舶柴油机冷却水处理的操作规则0.2 适用范围适用于司属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和船舶。0.3 职责(1) 轮机长对主机、柴

2、油发电机组、锅炉的操作进行指导和监督(2) 当班轮机员负责主机、柴油发电机组、锅炉、船舶电站、油水分离器的具体操作(3) 船长对舵机、锚泊和系泊作业、导航仪器操作和舷梯及引水梯操作安全负领导责任(4) 大副对舷梯及引水梯的完好情况及安全操作负管理责任(5) 二副负责船舶导航仪器及其操作手册等资料的管理(6) 当班驾驶员负责指挥舵工操作,并对其操作的正确性负责;熟悉并正确操作导航仪器(7) 水手长对舷梯及引水梯、水密设备的完好情况及安全操作负责1. 主机操作须知1.1 备机须知(1) 在主机起动前12小时应对主机开始进行暖机(2) 检查各油水位是否正常,包括:滑油、燃油、淡水、空气瓶压力等(3)

3、 检查各系统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的开闭位置,包括:滑油、燃油、淡水、海水、起动空气等等(4) 起动各辅助泵,如:滑油泵、燃油泵、淡水泵、海水泵、空压机等,检查各对应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5) 检查报警系统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各仪表读数是否正常,确认起动空气压力是否处于正常范围(6) 盘车(7) 给各气缸进行手动注油(8) 冲车完毕后,关闭各示功考克(9) 试起动,正倒车各一次(10) 当班轮机员经检查确认主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回令给驾驶台1.2 运转须知(1)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2) 经常检查集控室仪表板各仪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状态(3) 每小时按规定的巡逻路线,对运转中的设备进行

4、巡视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处理并报告当班轮机员,同时记入轮机日志。若处理有困难,应报告轮机长(4) 每两小时按轮机日志要求,对各运转设备的参数进行记录(5) 严格按驾驶台车钟指令准确、及时操作主机,并把车钟指令记入车钟日志(6) 主机运转正常后,应起动主机滑油分油机进行分油(7) 每班应把燃油消耗量记入轮机日志,交班前给日用油柜补油(8) 给各气缸油日用柜补油(9) 保持机舱环境的清洁、整齐1.3 完车须知(1) 接到驾驶台完车的车钟指令,停止主机后打开各缸示功考克进行冲车(2) 主机滑油泵、淡水泵和海水泵还应运转一段时间,待温度降下来后才能停泵(3) 各系统的阀门和考克按规定给予开启或关

5、闭2. 柴油发电机组操作须知2.1 起动:(1) 盘车确认灵活、并置于起动位置,检查四周有无杂物(2) 检查气缸头,高压油泵处有无杂物,关闭示功旋塞,检查进口或增压器空气滤网是否清洁(3) 测量循环油柜或油底壳存油量,不足时予以补充;用手摇泵泵滑油,同时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达到0.050.1Mpa,确保滑油充分地进入到各个需要润滑表面,必要时清洗滤器(4) 检查冷却水阀是否开足,各缸冷却水温度及冷却情况如何,平时最好保持暖机(5) 开启轻柴油进口总阀,检查油门调节拉杆是否灵活,必要时对油头进行泵油驱气(6) 合上油、水等警报器电源,检查警报、自动停车装置是否正常 (7) 开启空气瓶进口阀和截止阀

6、,按动操纵阀使压缩空气进入起动系统(电起动时,应合上起动电瓶开关),辅机油门放在进油位置使辅机起动,这时可用调速手轮或液压调速器的负荷钮,或者用油门操纵杆掌握车速,使柴油机慢慢加速直到额定转速,关闭空气截止阀(8) 待各处油水温度和压力及排气温度正常后方可配电2.2 运转中(1) 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2) 经常检查各仪表读数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报告当班轮机员,并给予处理,若处理有困难,应报告轮机长(3) 每两小时按轮机日志要求,对各运转设备的参数进行记录(4) 检查循环油柜或油底壳润滑油油位及油质,不足时予以补充(5) 检查冷却水箱水位,不足时予以补充2.3 停机(

7、1) 卸去负荷,使其空载运行十分钟左右,便可用柴油操纵杆,或液压调速器负荷钮旋到34格处,使车速降低运行(2) 关闭柴油阀门的同时,打开各缸示功旋塞,柴油机逐渐停下(3) 对机器各处检查,盘车到起动位置3. 船用锅炉操作须知3.1 船舶蒸汽锅炉3.1.1 点火前的检查冷炉点火前,检查锅炉内外各部分,如受热面、炉墙、燃烧设备、通风设备是否正常,烟气挡板和空气挡板是否灵活,燃油油压是否达到规定值,锅炉的附件特别是安全伐、水位计、汽压计的状态是否良好,吹灰器和观烟镜是否正常,对熄火保护装置特别是火焰感受器的效能进行检查。当上述一切正常后,才能进行上水3.1.2 上水上水前检查水舱中水的质量,包括PH

8、值,并加入药剂。上水的温度与锅炉冷态时的金属温度之差不超过20。上水时轮流使用主副给水系统,以确定两个系统均为正常。对低水位保护装置效能检验,上水的数量为上到规定水位3.1.3 点火升汽点火前先通风,以便将炉内的油气彻底吹净,对于自动程序控制的锅炉,点火前应检查时间继电器、燃油电磁阀是否可靠,必须用点火器进行手动点火,反复多次逐步升压,并打开放气阀排空气,检查各部件均正常后转为自动燃烧。若多次点不着火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点火。升汽时应注意水位的变化,防止因底部排污阀或给水阀引起失水或干烧事故,当锅炉的汽压达到工作压力后即可投入工作,投入工作前应对管路进行暖管工作3.1.4 运行中的管理锅炉

9、运行中,值班员应随时观察锅炉水位、汽压、汽温、油压、油温、炉内的燃烧情况、各风道中的风压、尾部受热面中工质的进出口温度,此外还要对锅炉的辅助设备,如油泵、风机以及超压保护装置给予注意,以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3.1.5 停炉 当锅炉负荷降低时,先停用靠近炉膛出口或炉底的喷油器,尽可能使用位于炉膛中央的喷油器。当某个喷油器停用后应立即抽出,并关闭风门,或留有缝隙,以便让漏风来冷却配风机构。如果全部喷油器停用,应关闭全部风门和一切风道,以防止冷空气流入炉膛引起水管胀接处漏泄3.2 船舶废气锅炉3.2.1 主机备车时稍微打开辅助锅炉联接废气锅炉的循环水进出阀,打开炉水循环泵的进出水阀和冷却水阀,检查循环

10、泵的轴承箱油位3.2.2 主机运转中当主机开始运转时即可全开炉水循环阀,启动炉水循环泵。注意保持泵的吸排压力处于正常范围3.2.3 主机完车后关闭锅炉循环泵和阀门,打开废气锅炉底箱的排污阀4. 舵机操作须知4.1 用舵前检查(1) 船舶开航前12小时内应按照SOLAS74第章第192条对操舵装置进行核查和试验,并将核查和试验情况记入航海日志(2) 船舶开航前备机时及每天04000800班,当值舵工应到舵机房检查舵机的油位及转动部件的润滑情况,确认舵机系统处于良好状态(3) 驾驶员每月最少应会同轮机员试验一次舵机,查看转舵装置是否正常。舵机和舵的位置应一致,否则应进行校正(4) 每次备机时都必须

11、进行对舵。即分别进行5、15、25和满舵试验,舵角指示器在最大角度时的指示误差应小于2.54.2 一般操舵(1) 舵工必须熟悉舵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能正确、迅速使用随动系统、手柄系统和自动操舵系统及其转换开关(2) 在船舶进出港、通过狭水道和船舶密集航区以及港区作业操作时,应同时启动两台舵机,禁止使用手柄系统和自动舵(3) 操舵人员应严格遵照舵令操作,如有疑问应及时提醒,防止发错、听错和操错舵(4) 操舵人员听到舵令后应大声复述舵令,并报告执行情况。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班驾驶员(5) 航行结束,应将舵置于正舵状态,并关闭舵机及操舵系统电源4.3 自动操舵(1) 操舵人员应熟悉、正确掌握自

12、动舵与手操舵之间的相互转换,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将自动舵改为手操舵(2) 当班驾驶员应经常检查、确认各开关或按钮处理正确位置,航向是否正确和稳定,并做记录(3) 操舵人员要由自动操舵转成人工操舵或由人工操舵转成自动操舵时必须得到当班驾驶员同意,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操纵方式的转换必须在舵角位于零度时进行,否则会出现舵角误差(4) 在使用自动操舵时,驾驶员必须根据天气、海况和装载情况对有关按钮进行调整。一般调整的原则如下:u 比例(舵角)调整:满载或一般天气调小些,空载或风浪大时调大些u 微分(反舵角)调整:重载或风浪大时调大些,轻载或风浪小时调小些u 积分(天气)调整:一般天气灵敏度调高些,风浪大时

13、灵敏度调低些(注:刻度板上读数越大,表示灵敏度越低)u 压舵调节:通过专用的旋钮来设定舵角,以克服船舶受到某舷风流袭击而向另一舷偏航,压舵读数可在舵角指示器上读出(5) 操作人员应随时监视自动舵的运转情况,密切注意电罗经、磁罗经和舵角的变化,发现不稳定或异常情况时应转换成手操舵并报告当班驾驶员5. 锚泊和系泊设备操作须知5.1 操作前检查锚泊及系泊设备在使用前应检查刹车带、制链设备、导链设备、离合器等是否正常。电动机正反空转试验,确认工作正常才能进行作业5.2 抛锚作业规则(1) 抛锚前要了解锚位附近及底质情况,不得在禁锚区内抛锚(2) 抛锚前应根据锚地及周围情况,风、流压及本船状况确定抛锚方

14、法(3) 抛锚作业时,锚机正前方严禁站人,锚链舱内不准有人,严防锚链伤人(4) 抛锚前要注意查看船头下方水面有无舢舨,确认无妨碍物才能抛锚(5) 抛锚前应先备好锚,等船对地无速度时才能抛锚,松链时应等锚链拉紧受力后再慢慢松出,避免锚链在海底堆积(6) 深水抛锚时应尽早将锚松至海底后再松开离合器,按上述方法慢慢松出锚链(7) 抛锚后应按规定悬挂锚球或开锚灯。抛妥锚后应挚上制链设备、刹好刹车带,切断锚机电源(8) 大风浪中,船舶一般不宜在无遮蔽区抛锚,以避免断链、丢锚和损坏锚机5.3 起锚作业规则(1) 起锚时要通知机舱开锚链水,合上离合器,打开制链及刹车设备(2) 起锚前应先试锚机,确认正常后再

15、使用(3) 起锚时应密切与驾驶室联系,随时报告锚链方向和松紧情况,锚链过紧时,不得强绞(4) 起锚过程中应冲净锚及锚链上附着的泥沙,清除垃圾等障碍物(5) 锚离底后应降下锚球或关闭锚灯(6) 收妥锚后应刹车、挚上制链设备切断锚机电源,通知机舱关锚链水5.4 系泊作业规则(1) 靠离码头(浮筒)时船长应亲自指挥,作好安全部署(2) 系泊前应派人将系缆、碰垫、引缆、制索、卡环及信号等准备好,并对锚机、绞缆机进行试运转(3) 绞缆机和锚机操作人员应正确执行命令,注意缆绳、锚链的松紧程度和机械的转动情况,随时调正车速,如有意外,应立即停车或刹车(4) 作业时要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不准穿拖鞋或赤脚。在

16、低舷墙、无栏杆等小型船舶上作业应穿救生衣(5) 操作人员不要站在导缆器和缆圈内,绞缆时人与绞缆机滚筒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6) 松缆或收缆时动作应迅速,与驾驶室保持联系,防止绳端绞入推进器内(7) 向岸上或他船掷抛缆绳时,应招呼对方做好准备,以免伤人(8) 系妥缆后要视情况加防磨垫物及防鼠板等。作业完毕及时通知机舱完机6. 导航仪器操作须知本须知简述了船舶所安装的导航仪器的一般操作方法和要求,具体操作应根据各船的具体设备和机型,参照相应的说明书进行操作6.1 船用GPS操作6.1.1 一般操作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首次操作时,必须有熟悉该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的

17、人员在场指导(2) 开启GPS电源开关不应频繁启闭,每次开启电源开关间隔时间应大于5秒钟(3) 船舶在航行中,GPS应保持连续工作(4) 用于导航时所输入的航路点应做好记录,以方便调出使用(5) 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记录当前位置数据时(如人落水、丢锚等),可按下MOB( Man Over Board)键(6) GPS的数据输出格式一经设置正确后,就不得随意修改,否则会由于因数据格式不对而引起被输入设备得不到正确的数据6.1.2 开机(以JRC JLR4110/MK GPS为例)(1) 按“PWR”键,按下持续大约1秒钟(2) 按“OFF/CONT”键进入对比度菜单(3) 按“6/INC”或“9/D

18、EC”键,改变对比度以得到最佳清晰度(4) 再次按“OFF/CONT”键退出(5) 按“MODE”键,进行模式选择显示,此时液晶屏显示“PLESE SELECT MODE”(6) 选择所需要的任何一种模式操作,只要把在显示屏面右方的相对操作的按键按一下即可6.1.3 输入初始化步骤(1) 按“INI”键,从卫星状态显示画面进入初始化(INITIAL SETTING)显示画面(2) 尽可能精确地输入本船所在位置经纬度,误差小于1度(3) 输入本船GPS天线高度(4) 输入UTC(世界时)日期和时间(5) 输入UTC(世界时)时间的时差,紧接着按“INT”键,便退回到卫星状态显示画面6.1.4 关

19、机同时按下“PWR/DIM”+“OFF/CONT”键,即可关闭GPS 6.2 雷达(1) 船舶进坞或进厂修理后,首次开机前必须仔细检查电源及天线部分是否正常,未发现异常的情况后,才允许开机,并重新确认其各项测量误差,然后作出记录(2) 驾驶员必须熟悉相关雷达的操作规程,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3) 启动雷达前应确认雷达天线附近没有障碍物(4) 非紧急情况下雷达启动后应经3分钟的预热等待,才能发射工作(5) 驾驶员应了解本雷达实际存在的各种测量误差、方位阴影区、最近作用距离和可能产生的假回波等情况,并尽可能在实际操作中予以确认(6) 驾驶员对可能被遮蔽的小物标以及产生的假回波等应有正确的判别能力,特

20、别是当雨、雪和海浪杂波干扰较大时应仔细观察雷达图像作出正确判断(7) 在操作中发现遇险船舶SART(雷达应答器)发出的信号后,应立即报告船长(8) 雷达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向船机物资部电控处报告,联系修理人员修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拆卸修理(9) 主管雷达设备的船员因工作调动离船时,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应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本雷达的性能、操作规程及各种误差情况6.3 电罗经(1) 在开航前4小时启动电罗经。启动时应严格执行本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2) 接通主罗经电源后,应注意有无异常声音和气味。装有电压表或电流表的电罗经,应观察其指针是否在规定值范围内(3) 在主罗经稳定过程中,应观察主罗经、分

21、罗经的刻度盘转向是否一致(4)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电罗经快速稳定指北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有关规定谨慎操作(5) 电罗经稳定指北后,应检查所有分罗经和主罗经的指向是否存在误差,其误差不应大于0.5。必要时应重调分罗经的读数,使主罗经和分罗经的指向读数相一致(6) 检查分罗经的照明灯及灯光调节器是否正常(7) 船舶在航行或锚泊时,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关闭电罗经(8) 船舶航行中,应尽可能的观测天体或叠标方位来确定电罗经的误差,并将误差记录在航海日志(9) 航行中如发现电罗经有23的不固定误差,允许继续应急使用,但要加强观察,交班时应交待清楚并电告公司船机物资部电控处联系修理(10) 每天至少检查

22、一次电罗经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本船无法消除时应关机并电告公司船机物资部电控处联系修理(11) 电罗经应备有使用记录本。记录安装、启用日期、故障、修理及更换陀螺(仪)球及支承液等情况(12) 主管导航仪器的驾驶员应妥善保管电罗经的使用说明书、记录本、工具和备件等,在工作调动时应办好移交手续,并将电罗经的性能和使用经验向接班人交待清楚6.4 磁罗经(1) 磁罗经每年必须校正一次,由持证的专业罗经校正师负责校正,并出具有罗经师签名的自差表方为有效(2) 船舶在调遣航行中应利用一切机会测定罗经自差,并记入自差记录簿(3) 备用磁罗经校正磁棒和软铁不能靠近磁罗经放置,与磁

23、罗经的距离不应小于4米(4) 雷达备用磁控管不能放置在磁罗经附近,与磁罗经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5) 反射、投影型罗经光学透镜装置的焦距应调整适中,使图象清晰,便于读取航向(6) 不观测方位时,应将标准罗经盖罩好,有大风浪时要用防护罩罩好绑固(7) 船舶停泊或靠码头不用磁罗经时,应关闭磁罗经照明灯(8) 船舶遇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磁罗经校正:l 新建船舶试航前,出厂后投入航运生产前均应校正l 进厂修理,尤其在驾驶台附近大面积敲锈、烧焊、换钢板的船舶l 航行中遭雷击、碰撞、触礁、搁浅后,自差有大幅度变化的船舶l 磁罗经的安装位置有变动的船舶l 在某个固定航向上停泊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船舶l 标准罗经自

24、差大于3,操舵罗经自差大于5的船舶6.5 计程仪(1) 使用计程仪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2) 正式开始计程时,应记录开始计程时间、并将航程指示器复零。在计程过程中不可将航程指示器再次复零(3) 检查显示器航速、航程与实际航速、航程是否一致,若有误差应进行校正(4) 在使用计程仪进行计程时,每班最少应记录一次时间和航程数据6.6 测深仪(1) 使用测深仪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2) 如测量深度变化、或水域底质改变,回波信号出现强弱不稳现象时,可调节增益使深度指示清晰(3) 在浅水区域测深时,如出现两条以上的深度记录线时,其深度读数以第一条记录线为准(4) 测

25、深仪深度记录的正确读数,应是深度曲线的上边沿(或前沿)读数(5) 测深仪的记录纸上出现“1/10”标志时,表示记录纸的长度仅剩余全长的十分之一。应备妥测深纸,更换测深纸时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步骤进行,换下来的记录纸,应注明更换时间集中保存(6) 在不同航道或特殊水城航行时,可根据需要按动定位标志,并在记录纸上注明时间、船位。如测深仪无分档标记,应注明使用量程范围(7) 测深仪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船机物资部电控处,联系修理人员修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盲目拆卸修理6.7 船舶航行数据记录仪(VDR)(1) 只有船长和经指定的船员才能打开主机柜的门锁进行数据备份、设备检测等一般性操作(2) 操作人员在操作

26、设备前必须认真阅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3) 除了船舶停泊在港口或拆卸修理时等必要的维护目的,记录仪应连续通电工作不能停止(4) 在正常情况下,VDR的运行是全自动的,不需要人手干预,但在船舶遇到突发事件需保留事发时的数据以供调查时,要立即对覆盖事件时段的已存储数据进行备份副本,以免在恢复供电或满24小时后擦掉已存储的内容(5) 要经常注意观察安装在驾驶台上的VDR远程监视器上的显示情况,当监视器无显示或出现红色报警时要及时通知船机物资部电控处(6) 为达到充分安全可靠和最佳的工作环境,除操作人员使用、维护和修理外,机箱门必须总是关闭并上锁(7) 在发生紧急情况期间,如要弃船,只要时间及

27、其他职责允许,船长应回收存储器并将其移至安全地方保存,直至移交给事故调查员6.8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1) 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前必须认真阅读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2)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设备的保护密码和安装时设置的数据(固定或静态信息)(3) 当船舶在航或锚泊时,AIS应始终处于工作状态。若船长认为AIS的持续工作可能危及船舶安全或保安,可关闭AIS,并将该行动和采取该行动的原因一并 载入航海日志。一旦危险消失,船长应立即重新启动AIS(4) 操作人员应确保显示并重视收到的有关安全信息,还应根据要求发送有关安全信息(5) 当船舶开航或出现变化时,值班驾驶员应通过输入设备人工输入

28、诸如船舶吃水、目的港和ETA、航线计划(转向点)、正确的航行状态及与安全有关的短信息(6) 值班驾驶员应时刻意识到,其它船舶特别是游船、渔船和军舰及一些岸基台站,包括交管中心(VTS),可能未配有AIS;即使装配有AIS的其它船舶,其AIS也可能依据船长的专业判断而被关闭。换言之,AIS所给出信息未必能完全反映周围船舶的情况(7) 值班驾驶员还应时刻意识到,错误信息的发送对他船和本船都将意味着危险,使用者始终对所输入AIS的信息和由传感器添加的信息负责(8) AIS是一个附加航行信息来源,不能替代但可支持诸如雷达目标跟踪和VTS等航行系统,任何时候,AIS的使用并不免除值班驾驶员遵守避碰规则的

29、义务(9) 使用者不应依赖AIS作为唯一的信息系统,而应使用一切可利用的与安全有关的信息;AIS在船上的使用并无意对航行值班安排产生任何特别的影响(10) 在AIS启动及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注意AIS的工作状态:如本船的船位数据和UTC时间是否正常、有无故障报警等。发现异常须将异常现象或报警代码记录下来,并报船机物资部电控处7. 舷梯及引水梯操作须知7.1 舷梯的使用(1) 放舷梯前应详细检查舷梯钢丝及各部件是否正常(2) 脱开舷梯固定装置,把舷梯松放至水平位置,装妥栏杆、扶手绳,然后把舷梯松至所需位置 (3) 舷梯必须按规定张挂安全网后人员方可上下(4) 调整舷梯高低时,梯上不准站人(5) 使

30、用舷梯不准超负荷,不准将舷梯当货梯使用(6) 舷梯口及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7) 交通船或供应船来靠时,应先将舷梯绞起,待其靠妥后再放低,不得将系缆带在舷梯上(8) 靠码头使用舷梯时,值班人员应注意潮水涨落情况,及时调整舷梯高低,防止舷梯受损(9) 夜间无人上下船时应将舷梯绞起至水平位置7.2 引水梯的使用(1) 引水梯的规格应符合SOLAS第V章第17条有关规定(2) 水手长应经常检查引水梯是否有缺陷,保持其清洁并处于良好状态(3) 引水梯的系固位置应避开船舷的流水孔,每级踏板要稳固地紧靠船旁,固定后应检查是否牢靠(4) 人员从引水梯登离船时,旁边应有专人照顾(5) 夜间使用

31、引水梯时应配备适当灯光,以照亮舷外的梯子及登船和离船位置8. 水密设备操作须知(1) 水密设备包括水密门、舷窗、水密舱盖、天窗、人孔盖等(2) 用以保证内部开口的水密完整性且通常在航行时关闭的水密门、水密舱盖,必须附贴一个通告牌,警示不能让它开着;使用这类门或舱盖的应经值班驾驶员批准(3) 为保证内部开口的水密完整性,在海上保持永久关闭的其他关闭装置,应有一个通告牌贴于其上,警示必须保持关闭;用螺栓紧固盖子的人孔不必设此通告牌(4) 为保证外部开口的水密完整性,在海上保持永久关闭的其他关闭装置,应有一个通告牌贴于其上,警示必须保持关闭。用螺栓紧固盖子的人孔不必设此通告牌(5) 所有通向最终水线

32、以下的舱室的外部开口,应处于水密关闭状态(6) 船上所有的水密门在航行中均应保持关闭,因船上工作而在航行中必须开启时,应处于随时能关闭状态(7) 除非在紧急情况、演习或为测试目的,否则驾驶台的水密门控制装置必须设定于 “local control”位(适用于有此装置船舶)(8) 在驾驶台控制装置(适用于有此装置船舶)上所显示的所有水密门,均须由值班驾驶员利用该装置作出监督(9) 船舶在航程中可以到达的所有水密门、其控制装置及警报器,均须保持在有效的运作状况(10) 船舶在航时应定期检查水密设备的状况,保持其处于有效可用状态(11) 船舶航经如下特殊环境时必须关闭水密门、窗l 受限水域/狭水道l

33、 船舶密集水域l 能见度不良l 大风浪/台风中l 冰区l 进出港(12) 开关水密舱盖时,应确认铁锲处于正常位置,正确脱开舱口围与舱盖锁紧螺栓、保险钩等。开关操作时严禁舱口站人(13) 当舱盖打开到位后,应注意将止动钩挂上或将止动销子插入止动孔内,以防止舱盖板翻动伤人9. 船舶电站操作须知9.1 主配电板(1) 供电前应确认发电机组(含原动机、发电机及励磁装置)的技术状态处于正常可供电状态;确认主配电板各仪表及转换开关、指示灯等状态正常;确认主配电板的各种保护装置以及主配电板与应急配电板间的连锁正常(2) 开始供电时应确认主配电板上发电机的频率和电压符合要求并稳定运行,切断其他供电开关,合上发

34、电机组主开关,并依次向负载供电(3) 供电正常后应检查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和主配电板的工作状态,并测量记录发电机组及主配电板上的各种运行数据(4) 并电操作应事先征得驾驶室同意,并电时应将待并发电机的频率、电压调至额定值,调节伺服机时应缓慢进行,使各机组负载分配均衡(5) 解列操作时应确认需继续运行的发电机组运行正常,逐步减少解列机组的供电负荷,减到一定负荷时脱开解列机组主开关9.2 应急配电板(1) 船舶在航时,应急电站控制开关应设于自动位置,一旦主配电板失电,应急电源向应急配电板供电(2) 应确认主配电板与应急配电板之间的连锁正常可靠(3) 应确认应急配电板主开关、分路开关及各仪表、指示灯处

35、于正常状态(4) 应确认应急配电板各保护功能正常(5) 应确认应急电瓶电力充足,供电开关处于自动位置,充电设备工作正常10. 油水分离器操作须知10.1 机器启动前(1) 应确认船舶航行于可排放海域(2) 应确认油水分离器电源电源开启、排油电磁阀手动效用试验正常(3) 若为气动装置,应确认气源已接通,压力正常(4) 应确认舷外排出阀及清水吸入阀已开启,污水吸入阀已关闭(5) 应确认顶部空气阀和高位检验旋塞已打开(6) 应确认污水泵传动皮带正常(7) 应确认污油水浓度报警装置正常10.2 机器启动后(1) 顶部空气阀和高位检验旋塞有清水流出即可关闭(2) 确认污油水处理温度,必要时进行加温(3)

36、 确认压力正常,缓慢开启污水吸入阀,同时关闭清水吸入阀(4) 注意观察出水口水样,若出现连续可见油迹,应停止舷外排出阀工作10.3 机器停用(1) 机器停用前应用清水工作5-10分钟,并手动排油(2) 关闭出口阀和舷外排出阀,使油水分离器充满清水(3) 停污水泵和油水分离器的进口阀,并切断电源或气源11. 船舶柴油机冷却水处理规定(1) 投放冷却水处理剂前必须清洗冷却水系统(2) 清洗排空后注入新水,充满冷却系统并使膨胀水柜的水位处于最低水位(3) 按比例加入冷却水处理剂,开动循环水泵,并补充淡水至膨胀水柜正常水位(4) 投药4小时后进行化验,为确保冷却水处理剂有足够的浓度,冷却水的ph值控制在8-9之间(5) 正常情况下每星期化验一次,将化验结果记入“柴油机冷却水处理记录簿”(6) 如条件允许,在膨胀水柜前装流量表,以便测量新鲜淡水补给量,并按比例添加冷却水处理剂(7) 严格按照柴油机说明书的规定控制冷却水的温度(8) 每季度排渣一次(9) 注意防止冷却水系统泄漏,避免处理剂浪费和混入润滑油系统12. 相关支持文件(1) SOLAS74第章第17条、第19条(2) 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3) 交通部船用通信、导航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技术要求13. 记录(1) 航海日志(2) 轮机日志(3) 电机日志(4) 车钟记录本(5) 设备技术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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