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doc 52页)

上传人:陈** 文档编号:97792653 上传时间:2022-05-28 格式:DOCX 页数:53 大小:110.62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doc 52页)_第1页
第1页 / 共53页
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doc 52页)_第2页
第2页 / 共53页
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doc 52页)_第3页
第3页 / 共53页
资源描述:

《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doc 52页)》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doc 52页)(53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合同编号: 填写甲方与填写乙方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_年_月_日填写签约时间_填写签约地点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工程 甲方(委托人):(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法定代表人: 职务:乙方(受托人):(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注册地址:(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通讯地址:(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法定代表人: 职务:合同文件索引序号文件名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第三部分工程规范及技术要求第四部分附录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第六部分图纸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2、发 包 人(全称): 指定分包人(全称):_ 鉴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已接受了指定分包人提交的关于施工和完成本分包工程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的投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及指定分包人两方就本分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分包合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2.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 钢结构夹层供货、安装。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节点的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安装辅件、其它必需配备的设备设施、产品检测、工程验收、成品保护、工程移交、保修服务、培训、以及为完成本项工程所必须的工作。 3. 分

3、包合同工期3.1施工工期: 天。3.2具体进场时间以发包人工程部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按发包人工程部安排,如发包人要求竣工时间延后,指定分包人不得因此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费用。如发包人视现场情况要求调整工期,指定分包人必须调整并不得因此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费用。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5. 合同价款5.1本合同为 ,图纸范围包干。5.2合同价: 元整(大写: 元)。6.组成合同的文件6.1 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分包合同协议书和协议书附录;2. 本合同条件;3. 工程量清单;4. 合同图纸;5. 分包工程规范及技术要求;6.2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

4、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分包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8.指定分包人向发包人承诺遵照本分包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指定分包人承诺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 非弃权条款一方延迟或未能行使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和/或救济不应被视为是对该权利和/或救济的弃权,对此权利或救济的任何单一或部分行使,也不应阻碍对任何其它部分的行使。一方对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的弃权,不应构成对本合同其它条款的弃权,该弃权也不应构成对该条款关于任何其它事件或情况的弃权,无论这种事件或情况发生在过去、现在或将来

5、。11.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2. 不可抗力的后果(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

6、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12. 通知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以下地址。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使用传真、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通知日期。如送达甲方,则送至: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7、: 传真: 电子邮件: 如送达乙方,则送至: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13. 不得转让条款 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14.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1. 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向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4.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5. 向 人民法院起诉。15.其他条款 1. 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为有效。2.书面补充合同及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

8、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公司章): 乙方(公司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一、通用条款81、词语定义及解释81.1 词语定义81.2 标题和旁注92、总包合同相关内容92.1 在总包合同条款下指定分包人应负的责任93、指定分包合同文件93.1 书面形式93.2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93.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93.4 图纸93.5 适用标准、规范103.6 工程指令104、承包人104.1 承包

9、人代表104.2 承包人责任105、指定分包人115.1 指定分包人代表及现场人员115.2 指定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116、发包人126.1 发包人代表及现场人员126.2 发包人工作127、监理方137.1 监理工程师137.2 监理工程师工作138、转让和再分包139、材料、设备供应139.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139.2 指定供应材料设备139.3 指定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39.4 材料设备的检验与管理1410、施工准备1410.1 施工组织:1410.2 施工计划:1510.3 现场准备:1511、工期管理1511.1 工期1511.2 开工及开工延期1511.3 工期的延长1511.

10、4 拖期违约赔偿1512、工程质量1612.1 工程质量、技术要求1612.2 质量检验1613、现场管理1613.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614、竣工验收和移交1714.1 竣工验收1714.2 移交1714.3 培训发包人雇员1715、工程质量保修1715.1 工程质量保修1716、分包合同计价、计量1816.1 分包合同价款1816.2 分包合同计价1916.3 分包合同价款的调整1916.4 工程量计量2017、工程变更2017.1 设计变更及签证2017.2 变更价款的确定2018、支付和结算2118.1 工程款支付2118.2 结算2119、违约、索赔和争议2219.3 违约221

11、9.2 索赔2219.3 争议2320、不可抗力2320.1 不可抗力2321、工程保险2321.1 建筑工程一切险2321.2 第三方责任保险2421.3 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设备保险2422、工程担保2422.1、履约担保2423、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2423.1 合同生效、终止2423.2 合同的解除2423.3 合同份数2523.4 合同备案25二、专用条款261、词语定义及解释261.1 语定义261.2 标题和旁注262、总包合同相关内容263、合同文件263.1 书面形式263.2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263.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263.4 图纸263.5 适用标准、规

12、范263.6 工程指令264、承包人264.1 承包人代表264.2 承包人责任265、指定分包人275.1 指定分包人代表及现场人员275.2 指定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工作276、发包人276.1 发包人代表及现场人员277、监理方277.1 监理工程师人员277.2 监理工程师工作278、转让、分包和独立工程279、材料、设备供应279.3 指定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389.2 指定材料设备供应389.3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10、施工准备2710.1 施工组织2710.2 施工计划2710.3 现场准备2711、工期管理2711.1 工期2711.2 开工及延期2711.3 工期的延长281

13、1.4 拖期违约赔偿2812、工程质量2812.1 工程质量、技术要求2812.2 质量检验2813、现场管理2813.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2814、竣工验收和移交2814.1 竣工验收2814.2 移交2815、工程质量保修2815.1 工程质量保修2816、合同计价、计量2916.1 分包合同价款2916.2 合同计价2916.3 分包合同价款的调整2916.4 工程量确认2917、工程变更2917.1 设计变更及签证2917.2 变更价款计量原则2918、支付和结算2918.1 工程款支付(预付及中期)2918.2 结算3019、违约、索赔和争议3019.3 违约3019.2 索赔30

14、19.3 争议3020、不可抗力3020.1 不可抗力4221、工程保险3022、工程担保3023、合同的生效、终止和解除3023.1 合同生效、终止3023.2 合同的解除3023.3 合同份数3023.4 合同备案30一、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及解释1.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1 总包合同:指业主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内所指的所有合同文件。1.1.2 分包合同:指本分包合同协议书内所指的所有合同文件。1.1.3 业主:指本分包合同指名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

15、4 承包人(总包方):总包方是承包人的简称,指总包合同中指定已获业主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总包合同协议书承建总包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业主同意外)。1.1.5 指定分包人:是指由业主指定并经承包人认可的,执行本分包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业主同意外)。1.1.6 设计方:是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分包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7 业主直接供应(甲购):由业主直接进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供施工方使用,该部分材料款不计入分包合同价款。1.1.8 指定分包人

16、自行采购(乙购):由指定分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业主仅在材料设备使用前就质量、技术性能进行验收,材料款包干于分包合同价款内。1.1.9 总包工程:指总包合同内所述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1.1.10 分包工程:指本分包合同内所述的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1.1.11 材料设备:指预定构成或已构成分包工程一部分的材料、机械、仪器、装置。1.1.12 指定分包人装备:指定分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分包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1.1.13 工程变更:本分包合同内“工程变更”一词是设计变更与现场

17、签证(工程洽商)的统称。设计变更指:在工程合同建立之后,业主对合同附件中设计和技术文件内容进行的修改、完善、优化。包括: a)由于设计文件中的错误和遗漏,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由业主设计部门协调设计单位认可的设计修改; b)应业主市场和销售业主提出的修改要求,由业主设计部门提出并协调设计单位认可的设计修改;c)由于业主设计部提出的要求,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作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由业主设计部门提出并协调设计单位认可的设计修改。现场签证(即工程洽商)指:在工程合同建立之后,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如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等由指

18、定分包人提出对合同附件中设计和技术文件及商务条款的修改要求。包括:a)在施工过程中,为适应现场施工条件和进度,指定分包人在施工过程提出改变施工做法、替换材料,经协调由业主设计部门认可的设计修改; b)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提出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零星工程;c)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1.1.14工程量清单: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列出的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1.1.15 小时或天:本分包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

19、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2 标题和旁注2、总包合同相关内容2.1 在总包合同条款下指定分包人应负的责任指定分包人必须:(1) 在只要是与指定分包工程(或其部分)有关或适用,而且与本分包合同明文规定并无抵触或矛盾的情况下,遵守、执行和服从总包合同内要求承包人必须遵守、执行和服从的所有条款,一如所有此等条款是在本分包合同内阐述一样;及(2) 承担以下责任来保障承包人的权益不受损害:(a) 任何因指定分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违反、不履行或不服从相关的总包合同或其中任何条款,及任何因指定分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承包人按总包合同须对

20、业主负的责任;(b) 任何因指定分包人及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失职包括不当使用本分包合同之分包施工措施项目中所述的脚手架、升降机等现场其它临时设施,从而造成的任何损失、赔偿或开支; (c) 指定分包人的雇员根据当时有效法令(如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对因雇佣或所受的人身损害提出索赔而引致承包人的任何损失或赔偿。3、指定分包合同文件3.1 书面形式3.1.1本分包合同文件任何地方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的任何通知、指令、批准、证书等,应一律是书面形式,且不得无故扣押或拖延。3.2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3.2.1 构成本分包合同的合同文件之间应是相互解释和相互补充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或不一致

21、,或合同文件中出现明显错误时,指定分包人应立即书面通知业主,而业主须就此给予书面澄清和指示。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详见专用条款。3.2.2 指定分包人必须清楚了解本分包合同条款以及分包合同文件的全部内容,任何指定分包人对此等文件的不了解或疏忽均不能免除其遵守本分包合同文件或任何部分规定的责任。3.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3.3.1 除非本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本分包合同的拟定和解释使用_。3.3.2 本分包合同适用_地方法规。3.4 图纸3.4.1 业主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向指定分包人提供施工图纸。若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由指定分包人承担。3.4.2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发出

22、为满足本分包工程的正确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补充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分包人应予执行。3.4.3指定分包人在其设计资质和业务允许范围内完成业主委托设计的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经业主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进行施工。由指定分包人负责设计或深化设计的工程,指定分包人须负责提交设计图纸至有关政府部门审阅并获得批文,并承担所需的时间和费用。3.5 适用标准、规范3.5.1本分包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还须符合本分包合同文件内的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若以上标准、规范、规程、说明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时,指定分包人应书面通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23、除非业主有特别的指示,否则指定分包人应执行其中标准最高、要求最严的标准。3.5.2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3.6 工程指令3.6.1指定分包人应遵照执行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就任何事项发出的一切指示或工程指令。3.6.2正常情况下,向指定分包人发出的任何指示都应是书面的。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发包人发出的口头指示,指定分包人也应同样遵照执行,同时指定分包人应在发包人发出此类口头指示后_天内以书面形式记录此类口头指示并书面报发包人确认,并且书面确认和当时的口头指示在内容上应当一致。3.6.3所有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或批准的文件、指令须经_后方有效;承

24、包人和指定分包人的所有文件须经其_后方有效。4、承包人4.1 承包人代表4.1.1 承包人驻工地总代表见专用条款的约定。4.2 承包人责任4.2.1承包人负责现场统一管理,须向指定分包人免费提供现场一般性临时设施及配合照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优先提供承包人已建于现场的任何脚手架、工作台、梯子、起重设备(如塔吊)、升降机等临时设施。合费提供承包人 款申请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总包的申请一起提交。这样好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

2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15(2)优先提供最近的施工用水、电接驳点,除非专用条款另有规定,指定分包人的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提供现场保卫,负责现场保安;提供现场有关规章制度,要求指定分包人遵照执行。(4)配合业主,为指定分包人进场施工提供方便,负责提供指定分包人进场施工生产必须的场地和通道。(5)土建施工配合和施工总协调,对指定分包人提出施工进度要求,并监督其执行;负责绘制机电综合管线布置图;负责完成有关配合指定分

26、包人的土建项目施工,不影响指定分包人施工;参加分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6)在各层指定区域设置垃圾堆放点,并负责垃圾清理、外运及消纳工作;同时提供现场临时卫生设备的使用。(7)竣工资料的汇总整理。4.2.2 承包人负责为指定分包人提供完全的土建施工配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为指定分包工程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留孔洞、做槽口、凹槽、预埋等,以及预留套管、预留孔洞及洞口的附加钢筋工作,指定分包人负责复核。合费提供承包人 款申请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总包的申请一起提交。这样好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

27、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16(2)负责根据总包施工图提供套筒、法兰、配件、预埋件等并将其固置于混凝土结构工程中及用防火物料收口。(3)负责所有预留孔洞的混凝土填塞,恢复各指定分包人施工后的结构孔洞、凹槽等,以及门窗收口的填塞工作,同时负责在各指定分包人施工后检查并实施所有的防水、防火物料收口工作。(4)负责指定分包人于结构(含二次结构)剔凿、埋管后的修补工作等,

28、负责给指定分包人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混凝土基座。(5)负责现场放线,提供一切工程所需的有关尺寸和数据。为指定分包人提供标高及控制轴线,并对指定分包人由标高及控制轴线导出的控制线、控制点进行校核,并在使用期间定期复核。承包人应在混凝土拆模后随即弹出1.0米控制线,并做出规范标示。(6) 除工程规范或工程量清单另有明确的规定外,非混凝土结构工程的切割和剔凿将由指定分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预埋后的修复工作并提供一切所需的配合。(7) 承包人负责为指定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的,线管须穿通铁丝。5、指定分包人5.1 指定分包人代表及现场人员5.1.1 指定分包人应按通用条款第10.1.3款要求提交本分包工程人

29、员组织架构报业主审批备案。5.1.2 履约期间没有业主的事先同意,指定分包人不得更换和撤销指定分包人代表的任命,否则视为指定分包人违约。5.1.3 指定分包人代表在整个合同期内的工作应是全职而不应是兼职的。5.2 指定分包人的责任和义务5.2.1 指定分包人须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遵守所有总包合同中适用于分包工程的规定。(1) 指定分包人应按照本分包合同实施和按时完成本分包工程,包括在本分包合同中写明的或隐含的任何工作以及本分包合同中虽未提及但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全部工作,且完全符合本分包合同要求,并取得国家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认可证书;(2) 指定

30、分包人应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的约定履行工程保修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本分包工程的缺陷修复,并令业主满意;(3) 按分包施工措施项目要求,完成临时设施工程,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排降水、工程保护、环境保护、销售配合等一切措施工作; (4) 按业主要求完成工程样板施工;(5) 指定分包人须自费负责一切物料的所有损耗、遗失、由于指定分包人的错误而引起的损坏、以及在规定的保修及保养期内需要的替换物料和劳务。(6)指定分包人、其雇员、工人及其他一切有相同权利的人员,在进行指定分包工程(非指定分包工程除外)时,有权使用任何承包人已安装在现场尚未拆除的施工机械、脚手架、梯子、起重设备(如塔吊)、升降机等临时设

31、施,若承包人现有的以上设施已拆除或不能满足指定分包人施工要求时,指定分包人需自行搭设提供,及在工作完成后将其迁走。5.2.2 指定分包人须接受及执行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发出的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一切合理指令,积极配合施工,遵守现场管理规章制度。(1) 接受承包人现场统一管理。(2) 向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材料设备、劳务进场计划,供审批;(3) 保证现场内有足够的、技能满足要求的劳务人员。(4) 保证材料设备在合适时间进场,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所有材料设备不得过早或过迟进场,否则业主有权就此提出处罚或索赔;(5) 合理使用水电,杜绝浪费;(6) 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施工垃圾运至承包人指定堆放点

32、;(7) 在使用承包人的临时设施或施工机械时提前向承包人提供使用计划。 (8) 提前向承包人提出设备安装就位所需的通道、吊装、设备基础等配合要求,并校核承包人负责的设备基础尺寸;(9) 在承包人浇注混凝土前进行指定分包合同内的预留预埋工作,并在混凝土浇注后及时校验;(10) 对根据承包人提供的标高及控制轴线导出的控制线、控制点的准确性负责,并在使用期间定期复核;(11) 在工作面的接收及移交时与承包人及上下工序分包人办理交接手续。工作面接收后,移交前的分部分项工程已完工部分由指定分包人负责保护及保管,并在移交下一工序时一并交接;(12) 负责在施或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协助承包人保护承包人及其

33、他分包人已实施的成品、半成品;(13) 绘制竣工图及整理竣工资料,报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经批准后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整理好移交给承包人汇总,因指定分包人竣工资料不合格影响竣工备案的责任由指定分包人承担。(14)负责总包范围之外的预留、预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二次结构及非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留孔洞、预留套管、做槽口、凹槽、预埋等工作。(待定)5.2.3 指定分包人须努力不懈地(或协助业主)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如市建设局、消防局、劳动局、环保局等,或任何对本分包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办理和提交图纸审批、洽商,获取批准及证书。5.2.4 指定分包人须承担任何为执行本分包工程施工而须缴纳的一切税金、费用、押金等。

34、5.2.5指定分包人负责安排一切申请进口物料,办理进口批文事项所需的文件及一切结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5.2.6 指定分包人须保存好所有材料设备的购货发票、货单或收据,以及售货合同、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等,业主可随时要求指定分包人出示上述资料的原件供查阅,指定分包人有义务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副本给业主。5.2.7 指定分包人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否则视为指定分包人违约。5.2.8 专用条款约定指定分包人须完成的其他工作。6、业主6.1 业主代表及现场人员6.1.1业主指定的业主代表见专用条款,在整个合同期内,代表业主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受理与其有

35、关的所有通知、指示、同意、批准、证书、决定及其他通讯联络。6.2 业主工作6.2.1 业主应履行本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业主应按本分包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指定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向指定分包人提供图纸、材料设备(若有)。6.2.2施工期间,对于指定分包人与其他分包人、材料供应商或承包人就质量、进度、现场管理、付款等问题的意见分歧,业主有权做出最终裁定,分歧各方均应无条件接受裁决,责任方应立即执行。7、监理方7.1 监理工程师7.1.1业主委托的工程监理公司见专用条款的约定,作为代表业主负责本分包工程所有材料设备、施工质量及执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监理工作与职责。7

36、.1.2监理方可将其职责和权力授予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亦可将其授予监理工程师的任何职权撤回。7.2 监理工程师工作7.2.1 监理工程师将行使本分包合同赋予的全部职责。但监理工程师无权修改本分包合同,亦无权免除指定分包人在本分包合同内的任何职责和义务。监理工程师在履行和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或遗漏,并不免除指定分包人履行本分包合同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7.2.2监理工程师向指定分包人或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指示、批准、决定等,只要与本分包工程合同、价格、支付、计量、计价、工期、工期延长、供应商的选择、材料和设备的审批有关,则无即时效力,只有经业主批准后,从业主确认日期起被视为

37、业主的指示,方可成为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8、转让和再分包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指定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转让或将部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再分包。9、材料、设备供应9.1 业主供应材料设备9.1.1 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业主应按约定向指定分包人提供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9.1.2 指定分包人负责根据工程进度制定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货时间计划,按分包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前提交业主批准后执行。9.1.3 由于指定分包人的计划制订不及时或有误造成业主直接供应材料设备供货数量、质量、规格及供货时间等出现问题而造成的损失,由指定分包人负责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的 1919191

38、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199.1.4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规定,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指定分包人负责接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场内所需一切工作。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指定分

39、包人接收后,由指定分包人负责保管,因指定分包人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丢失或损坏由指定分包人负责赔偿。9.2 指定供应材料设备(不适用)9.3 指定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9.3.1 除说明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外,本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材料设备(包括指定供应材料设备、业主限定品牌指定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指定分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设备)均由指定分包人按照本分包合同约定的要求和采购方式负责采购,指定分包人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9.3.2 全部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分包合同规范技术要求。指定分包人应保证用于本分包工程的材料、设备和构件等已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使用。任何因申请有关批准而

40、发生的费用由指定分包人承担。9.3.3 业主限制品牌由指定分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订购前指定分包人须按业主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的报批报审,应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交能清楚说明材料设备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数据的资料或样本,经业主批准后方可使用。9.3.4 指定分包人应按业主要求自制提供一套材料设备(除特别大的样品外)样品板,送到业主现场办公室供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审批,经业主批准后方可订购,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指定分包人承担。而且业主的任何审批,均不应减少指定分包人于本分包合同内的任何责任。所有经批准的样品应保留在现场,倘若实际使用的材料与样品有差异,视为指定分包人违约。9.3.5业主可发

41、出指示要求指定分包人退回任何不符合分包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或构件,并从工程现场运走,由指定分包人负责重新采购。已经施工安装的材料设备必须拆除、更换、重新安装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指定分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3.6 在本分包合同履行期间,业主限定品牌的或经批准的材料设备不得随意替换。若指定分包人能提供合理有效证明并令业主满意的情况下,指定分包人可另选材料设备进行替换,但要求所有另选材料设备的品质不得低于业主限定品牌的或经批准的材料设备,且须报业主批准,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此等材料设备的替换不视为工程变更。9.4 材料设备的检验与管理9.4.1本分包工程的一切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在用

42、于本分包工程之前,均应根据标准和规范要求,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见证下,由指定分包人负责取样并送当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不合格或无法取得使用批准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分包工程。指定分包人应在材料设备到货前_小时正式通知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填写材料设备进场检验验收申请表,向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出厂检测报告,申请材料设备进场检验验收。发包人代表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检验,而全权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工作,但发包人保留现场随时抽检的权利。9.4.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费用由业主承担;指定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检验费用由指定分包人承担。

43、指定分包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分包工程材料设备的一切检测试验的费用。分包合同价款中应视为已包括业主及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一切试验检测费用以及与试验有关的一切其它费用及开支。 9.4.3 如业主认为需要可要求对材料设备进行再次检验。指定分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如再次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设备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或本分包合同的约定,检验费用由指定分包人承担;如再次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设备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或本分包合同的约定,则检验费用由业主承担。9.4.4 送抵或置于工程现场的尚未安装的材料设备和指定分包人装备,除用于本分包工程外不得运走,除非业主已书面批准运走。10、施工准备10

44、.1 施工组织:10.1.1指定分包人应在进场前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适合于整个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工序的施工方案供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10.1.2 指定分包人应按照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但在任何情况下,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上述任何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批准不应解除指定分包人对其应负的责任。指定分包人也不得因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不同意或修订而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和延长工期。10.1.3 指定分包人还需提供现场施工组织管理构架图。10.1.4 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主持召开的会议,在接到通知的情况下,指定分包人必须指派其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出席,该

45、等人员应已获得指定分包人授权且可以代表指定分包人做出决定。10.2 施工计划:10.2.1 指定分包人须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天内根据总包施工整体进度计划编制一份详细的进度计划以及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交给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审批,该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须完全配合总包工程整体进度计划。10.2.2 所有施工进度计划须报承包人、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批准均不应解除指定分包人对其应负的责任。10.2.3 如果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对该分包工程进度计划进行修改或次序做调整时,指定分包人应相应调整该进度计划及对相关工作安排做相应调整,指定分包人不得就改进措施

46、提出任何索赔。10.2.4 指定分包人应遵守政府规定的施工时间限制,因夜间施工、超时工作及施工时间限制等导致的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分包合同价款内,指定分包人不得借任何理由,提出任何相关费用及工期的索赔。10.3 现场准备:10.3.1承包人提供现场用于指定分包人自建临设或仓储的用地不能满足指定分包人的要求,指定分包人须自费提供或租赁其它额外用地及设施,该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分包合同价款内。11、工期管理11.1 工期11.1.1 总包工程合同工期见专用条款的约定。11.1.2本分包工程开工、竣工日期见专用条款的约定。11.2 开工及开工延期11.2.1 指定分包人的实际开工日期应是业主和承包人共同发出

47、的开工令中说明的开工日期,指定分包人在接到开工令后,迟于开工令中的最晚进场时间进场或尚未进场,视为指定分包人违约。11.2.2 因业主的原因造成指定分包人不能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业主应正式通知指定分包人,延期开工并相应顺延工期,但不予任何费用的补偿。11.3 工期的延长11.3.1 因以下任一原因致使该分包工程延误,经业主确认同意后,本分包工程工期可以顺延。11.4 拖期违约赔偿11.4.1 指定分包人未能在本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竣工日期或根据本分包合同条款第11.3.1款所定出的任何延长期限内完成本分包工程,指定分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或预留按拖期时间及专用条款规定的拖期违约赔偿金的比率计算

48、的拖期违约罚金。业主可从任何应付或届期应付给指定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该金额。11.4.2 拖期时间以“竣工交接证书”写明的实际竣工日期超过合同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12、工程质量12.1 工程质量、技术要求12.1.1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和规范。若本分包合同中约定的任何工程质量标准与国家及地方标准有异,则按要求较高者执行。因指定分包人的原因造成该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指定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本分包工程质量等级约定为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的相关结论为准。12.1.2 指定分包

49、人就本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向业主负责,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质量控制和检验人员;因指定分包人质量控制不力造成的工程损坏,由指定分包人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业主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2.1.3 对现场不符合工程规范、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的施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指定分包人返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引致的费用由指定分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2.1.4指定分包人负责自身埋件处外墙保温的剔除工作,且此项工作应达到总包关于进度、质量方面的要求。(如需要)12.2 质量检验12.2.1指定分包人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

50、验提供一切便利条件。12.2.2没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任何工程均不得隐蔽。当分包工程某部份具备隐蔽条件时,指定分包人须自检,自检合格后提前 小时通知发包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申请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发包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应按时参加隐蔽工程的检验,不得无故拖延,除非认为没有必要检验,并就此通知指定分包人。如果在约定的验收时间后 小时内,发包人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均未能参加验收,指定分包人可自行验收,如实填写隐蔽验收报告报监理工程师确认。12.2.3无论业主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指定分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如检验合格,则业

51、主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不合格,则指定分包人应拆除重新施工,直到检验合格,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现场管理13.1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3.1.1指定分包人除应遵守有关国家及地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外,还应遵守承包人制定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本分包合同分包施工措拖项目中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13.1.2根据总包合同约定,业主对本分包工程所属的整体工程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要求见专用条款的约定。 13.1.3 所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已包括在分包合同价款内。13.1.4施工期间指定分包人须对其雇用在工程现场的所有

52、人员的安全负责。由于指定分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指定分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13.1.5指定分包人应负责办理与其施工有关的文明施工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保证符合有关政府部门管理规定。13.1.6指定分包人负责保护本分包工程或其任何部分,以及材料设备、装备、临时工程等免受损坏或损毁。14、竣工验收和移交14.1 竣工验收14.1.1指定分包人必须在包括本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前,按本分包合同要求、工程规范和图纸完成本分包工程全部工作,使本分包工程具备交付使用条件。14.1.2当包括本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体工程获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及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并获得有关政府主管部

53、门颁发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和质量合格证书时,业主签发“分项工程竣工证书”,该证书指明的竣工日期即为本分包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14.1.3如果包括本分包工程在内的整体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则指定分包人对本分包工程进行整改或修复。重新申请竣工验收,直至最终验收通过。14.2 移交14.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业主签发“分项工程竣工证书”后,应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分期竣工的分包工程,每一期分包工程须个别验收及移交。指定分包人不得无理拒绝移交,指定分包人应同时撤离已验收及移交的工程范围。14.2.2指定分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故不移交,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的,指定分包人须负责赔偿。14.3 培训业主雇

54、员14.3.1本分包工程竣工并移交给业主后,指定分包人须负责给业主的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4.3.2指定分包人还须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手册等资料。15、工程质量保修15.1 工程质量保修15.1.1指定分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对交付业主使用的本分包工程在缺陷保修期内承担本分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业主可在认为有需要的任何时间发出指示,要求指定分包人修复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缺陷,指定分包人应在收到该指示后的合理时间内修复该等缺陷。15.1.2本分包工程实际竣工时,指定分包人应与业主签订由业主招标时随招标文件附件发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15.1.3本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见专

55、用条款的约定。“缺陷保修期”是上述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中指定的保修期。除非本分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保修期限应是自工程“分项工程竣工证书”中指明的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5.1.4 缺陷保修期届满且指定分包人根据指示已修复所有缺陷并令业主验收满意时,业主应签发“缺陷保修完成证书”,指定分包人获此证书后方视为保修工作完成。但该证书发出后,指定分包人仍须承担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和义务。15.1.5由以下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其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1) 业主或其雇员、客户或相关人员使用不当;(2) 合理的物理磨损;(3) 由业主负责的设计不当造成的;(4) 不可抗力。如果保修工作不是上述原因造成的,则

56、在缺陷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缺陷,由指定分包人自费修复。15.1.6若指定分包人收到发包人指示后未能在_天内履行其保修义务,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按照本分包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所发生的费用由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或从分包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同时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将这种情况通知指定分包人。15.1.7若分包合同文件说明某部分分包工程包含保修之外的保养,则指定分包人须提交保养说明书及保养计划给业主审批并负责按批准的文件进行保养。16、分包合同计价、计量本分包工程的所有工程量计量、计价应遵守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量及计价规则。16.1 分包合同价款16.1.1招标时供指定分包人作为计价基础的工程量清

57、单、图纸及工程规范应为本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则有关的工程量清单称为“合同清单”,图纸称为“合同图纸”,工程规范称为“合同规范”。16.1.2本分包合同文件内的合同清单,做如下约定:(a) 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款内分包工程的品质和数量以合同清单所说明的为准。合同图纸及合同规范作为解释或补充合同清单之用。(b) 本分包合同清单内的数量,除说明是“暂定数量”的外,便全都是确定数量,在结算时不再重新计量或调整。并认为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图纸工程量的差额指定分包人已在投标时综合平衡,不再因为量差给予费用和工期签证补偿,仅对图纸变更部分考虑签证。(c) 对于本分包合同清单内的“暂定数量”,只作为估计,其准确性不获

58、保证,不能成为指定分包人按分包合同履行其义务进行分包工程施工的实际及准确工程量。最后的工程实际数量与原暂定数量差别无论多大,用于计价的合同单价不会调整,措施项目清单的费用也不进行调整,工期亦不会调整。合同清单内的单价将用作计算设计变更费及中期进度付款额。(d) 指定分包人不能只根据合同清单所述数量及尺寸而不参考图纸、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或不进行实地量度而订购物料或进行施工。指定分包人因不采取这些步骤而导致错误或虚耗材料或工作,指定分包人自负后果,业主不负责任何费用和工期的补偿。(e) 合同清单内以“项”为单位的项目的报价金额应视为包干价,一次包死不应作任何调整。若变更致使整个项目删除,该项目金额

59、应全部扣除。(f) 若合同清单中出现单列项目,没有数量或单价,应视为该部分工程金额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而质量和数量视为与合同图纸上所示的或合同规范内所述的相同。(g) 若合同清单、合同图纸和合同规范互相之间出现矛盾,则在解释分包合同价款所含的内容时,以合同清单为主,合同图纸和合同规范为相互补充。合同图纸的部分工作内容或做法或工序未能在合同清单中找到相对应项,或合同规范中要求的部分内容或工作或费用未能在合同清单中找到相对应项,则此时相对应的理解为:(i) 合同清单已包括施工图纸显示所有工作内容及工序的所有费用在内,而不管合同清单中是否出现该项费用的名称或做法或工作内容;(ii) 合同清单已包括合同规范中所有要求工作的费用在内,而不管合同清单中是否出现该项费用的名称。(h) 若合同图纸与合同规范之间有矛盾时,指定分包人须遵循较严格的规定。合同规范技术要求之间有矛盾时,须遵循较严格的规定。若仍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指定分包人须以书面通知业主,而业主须给予指示,而任何按此发出的指示将不被视为第17款所述的工程变更, 指定分包人亦不会因此而获得工期延长及/或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