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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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交通大学21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线作业二满分答案1. 下列项目中,属于免税销售行为的有( )。 A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玉米 B药厂销售避孕药品 C药厂销售使用下列项目中,属于免税销售行为的有()。A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玉米B药厂销售避孕药品C药厂销售使用过的低于原值的设备D机械厂销售农业机具ABC2. 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肖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 )。 A消费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用 B经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肖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A消费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用B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用C经营者与消费者平均分担运输费用D生产者与经营者分担运输费用

2、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3.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A.60日B.7日C.10日D.30日参考答案:D4. 当我们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我们可以理解为( )。A刑法可以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当我们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我们可以理解为( )。A刑法可以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部门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可以认为是刑事法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C刑法可以作为我国法律渊源的一种D刑法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正确答案:ABCD有时候,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与

3、部门法的名称是一致的,如“刑法”,可以认为是作为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简称,也可以认为是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刑法部门,当然它还意味着一种作为法的渊源的刑法。刑法也属于我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故备选项应全选。5.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主体有休息的权利?( ) A劳动者 B公民 C职工 D工人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下列选项中的哪一主体有休息的权利?()A劳动者B公民C职工D工人ACD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6. 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的产生是由于( )。A

4、.自然原因B.利用环境不当C.人为原因D.社会原因参考答案:A7. 下列属于宏观调控法的部门法的是( )A.政府采购法B.反垄断法C.反不正当竞争法D.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参考答案:A8. 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是( )。 A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有权提起再审程序的是()。A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B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C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D符合再审申请条件的当事人ABCD9. 被犯罪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整体,刑法理论称为( )。 A犯罪的普通客体 B犯被犯罪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整

5、体,刑法理论称为()。A犯罪的普通客体B犯罪的一般客体C犯罪的同类客体D犯罪的直接客体B10. 简述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简述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1) 中华民国宪法的产生及其内容。中国近代宪政史上正式公布的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宪法是1923年10月5日的中华民国宪法又称“贿选宪法”1916年袁世凯死后,北京政权遂落入曹锟、吴佩孚手中。曹锟以“法统重光”为号召,再次恢复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恢复第一届国会,并着手制宪活动。秉承曹锟的意旨,同时也为了掩盖自己的卑劣行径,声名狼藉的“猪仔国会”,仅用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就炮制出了这部中国宪政史上第一部较为完备的宪法中华民国

6、宪法,于10月10日正式公布实施。这部被讥称为“贿选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共13章,141条。其规模较临时约法、“袁记约法”以及“天坛宪租”都大,内容也更“完整”,由国体、主权、国土、国民到政权组织、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法律、会计、宪法的修正解释等无所不包。曹锟制宪的目的在于确定自己的“法统”地位,以抵制南方的护法运动,抑制东南、西南各省地方军阀掀起的“联省自治”和“省宪运动”潮流。 (2) 归纳起来,这部宪法主要有如下两大突出特点: 第一,企图用漂亮的辞藻和虚伪的民主自由形式掩盖实行军阀专制的本质。它表面上肯定内阁制和议会制,规定了人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并宣布“中华民国国民于法律上无种族

7、、阶级、宗教之别,均属平等”。但是,在这一切的背后,却是军阀独裁制度的法律化。从条文上看,它仍然赋予大总统以极大的权力,包括公布并监督法律之执行、发布命令、任命文武官吏、统帅海陆军、宣告戒严,以及“停止众议院或参议院之会议”、“解散众议院”,等等。 第二,为了平衡各派军阀和大小军阀之间的关系,巩固曹锟、吴佩孚控制的中央政权,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即“贿选宪法”对国家结构形式作了专门规定,即采取赋予地方较大自治权的单一国家制。宪法增设国权与地方制度两章,就中央权力与地方权力作了明确的划分:中华民国之国权,属于国家事项,依本宪法之规定行使之;属于地方事项,依本宪法及各省自治法之规定行使之。 11.

8、 人事争议就是劳动争议。(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2. 我国刑法如何规定当行为地和结果地不一致时的犯罪?( )A、采取行为地管辖原则B、采取结果地管辖原我国刑法如何规定当行为地和结果地不一致时的犯罪?( )A、采取行为地管辖原则B、采取结果地管辖原则C、同时采取行为地和结果地管辖原则D、采取属人原则正确答案: C13.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不应开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权利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诉讼时效期间即不应开始。()错误14.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

9、讼的时效为2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计算。(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5.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人寿保险合同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朋什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张某没有继续给其女儿的人寿保险合同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人不得朋什么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险费?( )A协商B调解C诉讼D仲裁正确答案:C保险法第38条规定: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的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16. ( )是我国现存的一部最古老的行政法典它反映了当时行政立法的高度发展以及封建法典编纂的重大变化。 A()是我国现存的一部最古老的行政法典它反映了

10、当时行政立法的高度发展以及封建法典编纂的重大变化。A大明会典B贞观政要C唐六典D永徽律疏C17.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中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行为? ( ) A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中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行为? ()A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B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C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

11、,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D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A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罪的行为方式 刑法修正案(六)第11条规定:“将刑法第182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

12、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证券、期货交易量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该条规定可知,A、B、C、D项均正确。 18. 外贸公司内销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外贸公司内销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C销项税=(490080010000+1800060010000+380+90)17=33014(万元)进项税=3402+811+014=34122(万元)应缴增值税=33014341

13、22=一1108(万元)19. 简述保险经纪人的作用。简述保险经纪人的作用。正确答案:第一保险经纪人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1)保险经纪人可以帮助被保险人以最低的保险费获得最优承保并且在协助被保险人处理索赔事件时有可能使被保险人在保险范围内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2)利用保险经纪人对于保险人来讲是相当经济的。(3)在再保险市场上很多业务是通过保险经纪人来完成的。(4)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可以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第二保险经纪人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为:如果对经纪人缺乏法律、法规的限制可能导致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牟取暴利使交易者在经济上蒙受损失扰乱正常的秩序。第一,保险经纪人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1

14、)保险经纪人可以帮助被保险人以最低的保险费获得最优承保,并且在协助被保险人处理索赔事件时,有可能使被保险人在保险范围内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2)利用保险经纪人对于保险人来讲是相当经济的。(3)在再保险市场上,很多业务是通过保险经纪人来完成的。(4)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可以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第二,保险经纪人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为:如果对经纪人缺乏法律、法规的限制,可能导致经纪人在经纪活动中牟取暴利,使交易者在经济上蒙受损失,扰乱正常的秩序。20. 根据生产清洁促进法的规定,有权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定期公布污染超标或者污染排放总量超过限额的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政府部门是( )。A.省级人民政府经济综

15、合部门B.省级人民政府环保部门C.县级人民政府经济综合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参考答案:B21. 以下情形属于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 )。 A某甲交通肇事后,见被害人躺在路上,怕事情败露,于是以下情形属于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A某甲交通肇事后,见被害人躺在路上,怕事情败露,于是将被害人移到偏僻处,然后驾车逃走,致使被害人因失血过多死亡B某乙交通肇事后,由于害怕受到处罚即驾车离去,致使被害人因汽车撞击无人救治而内出血死亡C某丙交通肇事后,不顾被害人在后面追赶而驾车离去,不料被害人被后面驶来的汽车压死D某丁交通肇事后,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驾车离去,但实际上被

16、害人只是身受重伤,不过因无人救治而死亡BDA项的行为人将被害人移至偏僻处致使其失血过多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C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并非行为人逃逸所致,两者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22.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进行决议时,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采用何种决议才能通过?( ) A以全体股东人数的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进行决议时,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采用何种决议才能通过?()A以全体股东人数的2/3以上通过B以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C以出度股东会的股东2/3以上表决权同意D以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D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应经全体股东所

17、持表决权的2/3多数以上通过。23. 下列行政行为造成损害应予以行政补偿的有( )。 A土地征用 B房屋拆迁 C公安机关错误拘留 D军事征调下列行政行为造成损害应予以行政补偿的有()。A土地征用B房屋拆迁C公安机关错误拘留D军事征调ABD公安机关错误拘留行政相对人的,应予以行政赔偿,而不是行政补偿。24. 设某一跨国纳税人仅从一个来源国获得所得,下述有关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设某一跨国纳税人仅从一个来源国获得所得,下述有关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的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居住国与来源国的税率相同,全额抵免与限制抵免对其没有影响B在居住国税率低于来源国税率的情

18、况下,根据限制抵免法,纳税人在来源国缴纳的税款不能全部被抵免C在居住国税率高于来源国税率的情况下,全额抵免与限制抵免没有区别D抵免法是根据居住国税率在境内外全部所得的税额中对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款进行相应的扣除ABCD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抵免法,其实质是对于纳税人在来源国缴纳的税额,给予相应的抵免。所谓全额抵免,就是在来源国缴纳多少,则抵免多少,即实缴实免。而在限额抵免的情况下,抵免的部分不能超出在居住国就该境外所得应缴纳的税额。例如,境外所得的外国税额为5,居住国的税额为3,则显然只能抵免3;反之,如果境外税额为3,居住国税额为5,则3完全被抵免。所在,在境外所得额不变

19、的情况下,如果居住国税率高,则国外税额可以被完全抵免,税率相同的情况下也是如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5. 我国宪法实施保障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 ) A保障法律的合宪性 B保障国家权力行使的合宪性 C保障执我国宪法实施保障主要包括下列哪些内容?()A保障法律的合宪性B保障国家权力行使的合宪性C保障执政党的行为的合法性D保障宪法性文件的合法性ABC本题主要考我国宪法实施保障的主要内容。26. 我国政券法规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元的,应由承销团承销A.1000万B.5000万C.1亿D.5亿参考答案:B27. 从社会学角度看,商人是通晓信息。趋利避害的。( )从

20、社会学角度看,商人是通晓信息。趋利避害的。( )正确答案:28. 6月9日,甲与乙关于由乙为甲存储一批货物达成了口头协议,6月11日,甲将货物交付给乙存储,6月12日,乙向甲出具6月9日,甲与乙关于由乙为甲存储一批货物达成了口头协议,6月11日,甲将货物交付给乙存储,6月12日,乙向甲出具了仓单。下列关于甲与乙之间的仓储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合同成立于6月9日B合同成立于6月11日C合同成立于6月12日D合同生效于6月11日A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根据合同法第382条的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甲与乙之间的仓储合同于6月9日成立并生效。29. 退休职

21、工田某本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退休工资1000元 B给某公司提供咨退休职工田某本月取得的下列收入中,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A退休工资1000元B给某公司提供咨询费1200元C股票转让所得820元D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稿酬1000元AC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另外,股票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选AC。 30.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 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 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下列哪些情形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A张某担任家乡所在县的县长B刘某是工商局局长,其侄担任工商局人事处科员C王某是税务局工作人员,参

22、加调查一企业涉嫌偷漏税款案,其妻之弟任该企业的总经理助理D李某是公安局局长,其妻在公安局所属派出所担任户籍警察ABC本题考查公务员的任职回避。关于A,根据公务员法第69条的规定:“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张某应当回避而未回避,违反了上述公务员法第69条之规定,符合题干要求,应当选。公务员法第68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

23、、审计和财务工作。”叔侄关系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B项应当适用任职回避,当事人未回避违反了公务员法第68条之规定,符合题干要求,应当选。D项中,当事人为夫妻关系,但所任职务并非直接上下级的领导关系,不需要回避,不符合题干要求,应排除。 关于C,根据公务员法第70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本案当事人属于近姻亲关系,应当回避,因此C当选。 31. 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依其属人法确定是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 )外国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依

24、其属人法确定是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正确32. 结合人权的国际保护论述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结合人权的国际保护论述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1) 在传统国际法中基本没有直接与个人相关的国际法内容。在唯一的与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关的国际法内容中,个人还是以国家的侨民或在国家境内的外国人的身份出现的。具体内容无非是个人的国籍、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引渡与庇护等,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与国家对其在国内或国外的国民行使管辖权有关的。虽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国际法上有一些零星的关于个人权利保护的条约或协定,但是它们的内容仅限于非常特殊的部分人群,例如宗教或语言少数者、奴隶或受奴役者、战争中的伤病员或平民等。国

25、际法上大量的关于个人的内容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确切地讲是在联合国宪章规定了人权问题之后才开始出现的。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又通过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盟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议定书。这些文件构成所谓的“国际人权宪章”,与其他关于人权的国际公约一起成为现代国际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国际法中基本没有直接与个人相关的国际法内容的现象永远成为历史。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也因此有了改变,受到国际法学者的重视。但是个人在国际法上究竟处于什么地位?他们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这些问题并没有解决,在学者中仍存有很大分歧。 (2) 按照学者们

26、一般接受的国际法主体的定义,作为国际法主体必须能够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有进行诉讼的能力。这两个能力似乎是衡量国际人格者资格的标准。在国际人权法形成之前,人们争论的焦点在个人是否具有直接在国际法上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这个标准上。在国际人权法形成之后,个人是否能够在国际法上享有权利似乎成为无可争议的问题。人们争论的焦点自然就转向第二个标准,即个人是否具有国际求偿能力。个人根据国际人权公约而享有的人权在遭到国家特别是自己本国的侵害后,能否以其独立于国家的身份在国际上得到法律救济成为判断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的关键因素。许多支持个人是国际法主体的学者认为个人已经取得了国际求偿能力

27、。主要的理由有:首先,随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盟约议定书的生效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家成为该议定书的当事国,个人的国际求偿能力有了国际公约的保障并得到越来越多的主权国家的接受。根据该议定书的规定,人权事务委员会专门可以审议来自个人的关于违反公约的申诉。此外,国际上还有一些类似于人权事务委员会那样的其他人权机构可以受理由个人以自己的身份对国家提出的申诉。其次,在联合国体系内的人权保护机制中,个人可以通过“1503程序”对侵害自己人权的国家提出申诉。最后,在欧洲人权保护体制中,个人过去可以通过欧洲人权委员会、部长委员会和欧洲人权法院这三个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控告侵害自己人权的国家。现在,个人可以直接到欧

28、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都足以说明个人具有在国际上进行求偿的能力。反对个人作为国际法主体的人对于上述关于个人国际求偿能力的论证不屑一顾。他们强调国家在国际人权保护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强调除欧洲人权保护机制外所有受理个人申诉的制度都是任意性的,即国家的同意仍然是这些制度的基础。没有国家的同意,这些制度的建立都是不可能的。欧洲人权保扩机制是特殊情况,不能或者很难推广适用于世界其他区域。因此,个人作为国际人格者的资格是以国家的同意为前提的,很难说个人已经取得了独立于国家的国际求偿能力。 (3) 根据国际法,作为普通的个人,他们在国际上被自己的国家所代表。被国家所代表意味着国际法不涉及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29、后者只能通过国内法加以规定。国家在其国内法中关于如何对待其本国公民的规定是国际法不关心的。但是,国家如何对待其境内的外国人却是国际法的重要内容。如果外国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外国人的本国可以在用尽当地救济后对受到侵害的本国侨民实行外交保护。外交保护制度是以国家的属地和属人优越权为基础的。由于国家的属地和属人优越权,国际法上出现了协调国家这两种管辖权的原则、规则或制度。国籍制度就是典型的这类国际法制度。此外还有外国人的出入境、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庇护与引渡制度等。这些国际法的内容虽然都与个人有关,但个人无论作为一般的外国人还是与庇护或引渡相关的人,他们都是国家行使属人和属地管辖权的对象。此外国家还有一

30、种“普遍性管辖权”,即国家对于在公海上所犯的“国际罪行”行使管辖权。当时所谓“国际罪行”包括海盗行为、奴隶贩运、毒品走私、在公海上的非法广播等。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国际罪犯”,个人是国际法直接惩治的对象。无论作为国际法保护的对象还是惩治的对象,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都不是独立的。在外交保护的情况下,外交保护权是保护国的权利;惩治“国际罪犯”的情况下,国际法赋予国家以“普遍性管辖权”,权利也是国家的。总之,近代国际法上有关个人的规定或制度都是为了协调国家的管辖权而形成的,其目的主要是调整以国与国对等双边关系为主体的国际关系。与近代国际法相比,现代国际法有了很大发展。在保留了近代国际法原有的具有协调

31、性质的内容的基础上,现代国际法增加了具有合作性质的内容,打破了以国与国对等双边关系为主体的传统。维护人类共同利益或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逐渐成为现代国际法的目柝之一。国际法在这方面的内容最初(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主要是关于惩治战争犯罪,其中包括反人道罪、反和平罪和战争罪,后来又增加了灭绝种族罪(1948年)、种族隔离罪(1973年)和酷刑罪(1984年)等。国际法对这些罪行的惩治不是为协调两个国家之间的对等关系,而是维护整个人类的利益。国际法在这方面的更大发展应该是国际人权法的产生。从联合国宪章到世界人权宣言,再到1966年的两个国际人权盟约,国际人权法到20世纪70年代末(两个国际人权盟约生效)

32、就基本形成了。从此,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国际人权法就是使国家承担国际义务保护个人(所有个人,其中包括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难民等)的基本权利与自由。从表面看,与近代国际法相比,现代国际法只是扩大了保护个人和惩治个人所犯罪行的范围。实际上,同样是对个人的保护和惩治但其目标却有着根本的区别:前者是为了协调两个国家之间的对等关系以便更好地行使它们的主权和管辖权;后者则是为了维护整个国际社会和全人类的利益。因此必须要限制国家的主权,虽然限制仍然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结果,但是国际法对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护是直接的,而不是像外交保护那样,通过协调两个国家的对等关系来实现。 33. 任择

33、性强制管辖任择性强制管辖正确答案: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任择性强制管辖权,是指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2款的规定,针对:“条约之解释;国际法之任何问题;任何事实之

34、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之性质和范围”,当事国根据规约可随时作出单方声明,就与接受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发生的某些性质的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不需另行订立特别协议。规约某一当事国一旦作出该款要求的声明,则其与承担同样义务的其他国家之间发生以上法律性质的争端时,必须接受法院的管辖。如果一方起诉,另一方有义务应诉,否则,法院有权作出缺席判决。34. 在诉讼活动中起证明作用的证件类法律文书包括( )。A. 拘留证B. 逮捕证C. 搜查证D. 通缉在诉讼活动中起证明作用的证件类法律文书包括( )。A. 拘留证B. 逮捕证C. 搜查证D. 通缉令正确答案:A

35、BC35.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 )。A.中国B.美国C.日本D.德国参考答案:B36. 王某对其仓储货物投保火灾险。后来,该仓库旁边的另一仓库存储了大量烟花爆竹,致使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大为增加。王某对其仓储货物投保火灾险。后来,该仓库旁边的另一仓库存储了大量烟花爆竹,致使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大为增加。王某将该情况通知了保险公司。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如何处理?()A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B中止合同效力,待危险降低后再行恢复合同效力C要求王某提供担保,确保危险程度的增加不会影响其责任D要求王某采取防火措施,或者转移货物A本题考查的是保险标的物危险增加的处理 破产法第37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

36、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仓储货物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故A项正确。保险法关于合同效力中止的规定只限于分期支付保险费而未能支付的情形,故B项错误。此外,保险公司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是处理危险增加情况的唯一方式,不存在要求投保人提供担保或转移货物的处理方式,故C、D项错误。 37. 甲公司因买卖关系于2005年10月8日签发面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支票一张与乙公司,但该支票

37、上并未记载收款人甲公司因买卖关系于2005年10月8日签发面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支票一张与乙公司,但该支票上并未记载收款人的名称。第二天,乙公司即将该支票交付与丙公司。丙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持票向该支票所载的付款人A银行请求付款,遭到A银行的拒绝。请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分析以下问题:(1)丙公司是合法持票人吗?为什么?(2)A银行拒绝付款是否合法?为什么?(3)丙公司能否向甲公司请求支付?为什么?(1)丙公司是合法的持票人。根据我国票据法第85条和第87条的规定,支票出票人在出票时可以在票上不记载收款人名称,从而签发无记名支票,并确认:“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

38、以补记”。对于无记名支票可以直接依票据交付行为实现票据的转让,并推定票据的持票人为票据权利人。因此,丙公司是合法的持票人。 (2)合法。因为根据票据法第92条的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丙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才提示支付,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银行可以拒绝支付。 (3)可以。根据票据法第92条、第94条的规定票据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支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在本案中,甲公司是支票的出票人,丙公司可以向

39、其追索,要求甲公司承担支付的责任。 38. “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两千里;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奏画已讫,应行刑者,皆三复奏讫,然始下决不待复奏报下而决者,流两千里;限未满而行刑者,徒一年。”永徽律疏正确答案:(1)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依唐律死刑在执行前必须进行三复奏才能执行。不等复奏结果下达就处决的执行官要被流二千里;执行期限未到而行刑的执行官要被徒一年。rn(2)死刑复奏采用“三复奏”反映了唐代“慎刑省罚”的思想以及死刑制度的完善。这也是中华法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体现之一。(1)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依唐律死刑在执行前必须进行三复

40、奏才能执行。不等复奏结果下达就处决的,执行官要被流二千里;执行期限未到而行刑的,执行官要被徒一年。(2)死刑复奏采用“三复奏”反映了唐代“慎刑省罚”的思想以及死刑制度的完善。这也是中华法系“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体现之一。39. 我国将自然保护区划分为核心区和实验区予以保护。(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0. 对非居民纳税人由中国境内公司支付但支付地点在境外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非居民纳税人由中国境内公司支付但支付地点在境外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正确41.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条件规定在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其附件中。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中国加入世界贸

41、易组织的条件规定在中国加人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及其附件中。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该议定书及其附件构成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一部分B中国只根据该议定书及其附件承担义务C该议定书规定了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D中国与其他成员在加入谈判中作出的具体承诺,不构成该议定书的组成部分正确答案:AC根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规定,加入成员按其与世界贸易组织议定的条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而中国人世议定书明确规定,该议定书及其附件,包括中国人世承诺,构成了整个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组成部分。中国须遵守中国人世议定及其他世界贸易组织的义务。因此,本题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而中国人世议定书规定了针对中国出

42、口产品的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因而C选项正确。42. 下列哪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 ) A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致使下列哪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罪?()A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B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C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D行为人违章驾驶旅客列车造成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43、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废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132条规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上述法条,A和B项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D项依法构

44、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只有C项构成交通肇事罪。 43. 环境法律后果是指环境法主体因其行为违法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4. 以下所列举的协议中,可以称为条约的是( )。 A联邦国家各成员国之间的协议 B国家和外国法人之间订立的协以下所列举的协议中,可以称为条约的是()。A联邦国家各成员国之间的协议B国家和外国法人之间订立的协议C跨国公司与国际组织之间订立的协议D国家和国际组织间订立的协议D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条约是指“国家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的文书之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条约应该是国家之间

45、签订的,因此ABC都不是。45. 我国森林覆盖率的标准,山区为( )A、70%B、40%C、30%D、10%我国森林覆盖率的标准,山区为( )A、70%B、40%C、30%D、10%正确答案:A46. 国家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而采取的最主要的手段是( )。A.建立和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机构B.应用环境经济调节措施C.强化环境刑事制裁D.与企业订立环境协议参考答案:A47.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于1月20日将货交付给乙,乙于1月21日付款。但是甲并未如期交货,1月21日乙也没有甲、乙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于1月20日将货交付给乙,乙于1月21日付款。但是甲并未如期交货,1月21日乙也没有付

46、款。1月22日,乙得知甲已经将该批货物转卖给他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甲则称乙并未按时付款亦为违约,因此不同意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的主张有理,本案属于双方违约B甲的主张无理,乙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不构成违约C甲的主张有理,但甲应承担主要责任D甲的主张无理,乙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行为,不构成违约B本题考查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在存在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因此乙的行为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为,并不构成违约。48. 下列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 A以抽查为主要方式 B国务院产

47、品质量监督部门和下列关于国家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A以抽查为主要方式B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都有权组织监督抽查C国家、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和下级在必要时可以重复抽查D被检查人应当向监督检查机关交纳必要的检验费用CD本题考查的是监督检查制度 产品质量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A项正确。该条第1款还规定“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B项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国家监督抽查的产品,地方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上级监督抽查的产

48、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C项不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D项不正确。 49. 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股份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股份制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月饼礼盒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C机关单位员工取得年终双薪D办理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正确答案:C年终双薪就是多发一个月的工资。就机关而言,相当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全年一次奖金政策计算缴纳个人所得。50. 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

49、特征。简述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有:(1)技术咨询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技术服务活动;(2)技术咨询的范围特定;(3)技术咨询合同履行结果对委托人所起作用具有不确定性;(4)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51. 1973年,我国国务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将环境保护提到了国家管理的议事日程。(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2.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 A公司经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50、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ABC本题考核公司对外担保的限制。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就是说,只有股东会有权决定是否可以由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经理没有这项职权。53. 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A法律不经公布

51、,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的级下列关于表述法的效力的选项,哪些是不正确的?A法律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一切法律的效力的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C“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新原则”D法律生效后,应该使已过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法者得免其罪”正确答案:BCD54. 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 A总公司与分公司 B母公司与子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分类,哪一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A总公司与分公司B母公司与子公司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C本题考

52、查公司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司做不同的分类。以公司信用为标准,可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前者是指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股东个人条件而非公司资产数额为基础的公司(无限公司);后者指公司的信用基础在于公司的资产数额而非股东的个人条件为基础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55. 法律权利的内容是下列哪些权利要素的统一? ( ) A自由权 B生存权 C请求权 D胜诉权法律权利的内容是下列哪些权利要素的统一? ()A自由权B生存权C请求权D胜诉权ACD法律权利是自由权、请求权、诉权(胜诉权)三要素的统一。B项“生存权“为干扰项,因为一般讨论人权时往往自由权、生存权联系在一起。56. 环境民事责任是

53、指( )。A.环境违法行为民事责任B.环境损害民事责任C.环境侵权民事责任D.三者都不对参考答案:C57. 共同共有中,对重大修缮行为,需经过一半以上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才可以。( )共同共有中,对重大修缮行为,需经过一半以上共同共有人的同意才可以。( )参考答案:58.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下列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下列哪些条件的限制?()A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B收养人须无子女C只能收养一名D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BC我国收养法第8条第2款

54、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59. 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A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09年)A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B扣缴义务人每次扣缴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10日内缴入国库C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未依法扣缴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D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可在设立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正确答案:A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但是境外营业机构的盈

55、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选项A正确;扣缴义务人每次扣缴的税款,应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选项B错误;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到所得发生地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错误;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错误。60. 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 )。 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 B16岁以下的人 C10周岁以上的我国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包括有()。A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B16岁以下的人C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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