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公司专线上网业务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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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日 期:_联通公司专线上网业务合同书篇一:中国联通专线合同模版 宽带专线接入合同 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公章:公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及电话: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为甲方提供条M带宽的标准版宽带专线接入业务,其中,每条增强版宽带专线提供1个固定IP地址,标准版宽带专线不提供固定IP地址,安装地址为。增强版宽带专线的IP地址为。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必须具备合法资质,承诺以下维护网络安全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2.1.1遵守国家

2、及中国联通集团内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以及通信行业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内部保障制度、严格审查所发布的全部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完全责任。 2.1.2不得利用重庆联通的通信网、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低俗等的信息。不得利用重庆联通的通信网、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进行传播木马病毒、恶意程序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不得进行垃圾邮件服务及其办理涉及的垃圾邮件收益性网站的代理。不得利用宽带专线业务传播非法内容或泄露国家机密,不得经营国家

3、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允许的业务,不得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2.2甲方向乙方租用的宽带专线接入服务,用于 。甲方如果有自建网站,其网站必须经过当地通信主管部门的备案。 2.3 甲方线路接入的内容不得含有不良信息。 2.4甲方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2.5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放臵在甲方的设备安全,如发生损坏、灭失,甲方应全额赔偿。光电收发器以下网络设备由甲方自备。2.6甲方应为乙方在安装和施工中提供方便条件。 2.7在乙方人员对其设备按照有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时,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为确保乙方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向乙方提 供甲方联系

4、人的联系方式及电话。 2.8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3.1本合同生效后,在甲方已提供必要条件的前提下,乙方根据本合同在7天内为甲方开通所租用的服务。 3.2乙方为甲方提供用户端光电收发器,所有权归乙方。 3.3 如果甲方自建网站未经当地通信主管部门的备案,或甲方线路接入的内容含有不良信息,或甲方利用接入线路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有权拒绝接入或直接中断服务。 3.4乙方默认关闭互联网接入资源的80和8080网络服务端口。甲方如有开办网站计划,应根据国家“先备案、后接入”要求,履行备案手续,取得网站备案号后,通知乙方开通相应端口;甲方如需利用相应端口进行其他合法合规应用,需向乙方说 明端口使用用途,

5、并承诺在未取得网站备案号前,不得利用服务端口开通网站,乙方收到正式函件后,配合甲方开通相应端口。 3.5如甲方在未取得网站备案号前,利用甲方 的互联网资源开通网站,乙方有权关闭相应的网络服务端口,直至关闭互联网接入资源,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6 如甲方从事网吧经营活动必须取得相应法 定许可,否则乙方将停止为甲方提供接入服务。 第四条资费标准和付费方式 4.1甲方所租用宽带专线接入服务的资费如下: 本合同价款为包含增值税税款的含税价,其中凡涉及基础电信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凡涉及增值电信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4.2如在合同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本合同中所述资费发

6、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的租用费用。 4.3电路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电路全程测通,并以最晚一端开通为准。乙方不负责甲方用户端网络设备的调测。 4.4 乙方需在开通全程电路后,向甲方提供客户确认书,通知甲方进行线路调试。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之内进行调试、验收、电路确已符合甲方租用要求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的,甲方代表应签字确认。电路实际开通日,以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日期为准。 4.5 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客户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之内未签字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客户确认书载明的开

7、通时间为租用电路的起租日。 4.6租用电路开通后乙方开始计费,租金由甲方向乙方按以下方式缴纳: 甲方按月缴纳。(例如1月份的租金在2月5-25日缴纳,以此类推) 在电路开通后7日内,甲方按季度预付缴纳租金。(例如1月份缴纳1、2、3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在电路开通后7日内,甲方按年预付缴纳租金,以后每年该月预付下一年的租金。(例如1月份缴纳1至12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4.7甲方应按约定的缴费日内向乙方缴纳月租费及其他费用。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开通后,如服务起始日早于首个缴费日,则在首个缴费日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本月及次月的租用费。如服务起始日晚于每月约定的缴费日,则当月租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

8、转入次月一并缴纳。每月计费期为当月1日零 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即为一个自然月。 4.8甲方应按期支付通信费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费金额3的滞纳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交纳电信费用的,乙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电信服务。在乙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交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乙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并可以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第五条优惠方案 详见4.1条 第六条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 6.1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6.2 乙方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 10019 ,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

9、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条款解决。 7.2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由于本合同项下的资费标准较为优惠,故在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履行合同,甲方应按正常资费标准(无优惠)向乙方缴纳本合同剩余时间的所有月租费作为对乙方造成损害的赔偿。 7.3甲方应做好IP地址的管理,不得在重庆区域内从事互联网经营、转租、带宽分拆等经营活动,不得对重庆联通宽带、专线业务造成冲击。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拒绝接入或直

10、接终止服务,期间的租用费用不退还、不补偿。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7.4乙方在本服务中承担的违约金赔偿上限不超过因服务未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条 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

11、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服务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十一条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双方约定的通信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除正在仲裁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3.1 本合同有效期为叁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3.2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届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

12、签本合同,本合同将依次顺延一年,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2双方维护界面划分依据设备所有权归属。 14.3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4.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14.5本合同所有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互联网信息安全责任书 附件2:信息源入网安全责任书 互联网接入用户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通)互联网接入用户的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13、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公众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其他用户的合法权益,重庆联通特制定本责任书,互联网接入用户必须严格执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 第一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第291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产业部第3号令)、互联网站管理工作细则(信部电2005501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等国家及中国联通集团内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

14、以及通信行业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内部保障制度、严格审查所发布的全部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负完全责任。 第二条 遵守并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网站不得涉及低俗内容。所谓“低俗内容”指宣扬血腥暴力、凶杀、恶意谩骂、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容易诱发青少年不良思想行为和干扰青少年正常学习生活的内容,包括直接或隐晦表现人体性部位、性行为,具有挑逗性或污辱性的图片、音视频、动漫、文章等,非法的性用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散布色情交易、不正当交友等信息;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

15、,包括走光、偷拍、露点,以及利用网络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的信息等。 第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用户不得利用重庆联通的通信网、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

16、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一经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或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立即停止传播,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报告;对所传播的信息内容难以辨别的,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同时单位或个人用户应承担上述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经济等责任。 第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用户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发布人、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备份应当保存60日以上,并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同时对电子公

17、告类服务必须实行版主实名制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用户利用重庆联通宽带专线和IDC机房的IP地址进行网站接入的,接入前必须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备案真实性核验所需证件原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到业务受理单位备案现场办理核验手续。ISP、ICP和IDC业务提供商在向其用户提供相关业务前,必须按照规定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资质许可。同时,ISP接入服务商应设立当面核验人员、履行当面核验备案信息义务,及时向我公司报送其下接入的全部客户,并按规定将用户上网信息保留60日以上。 第六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工信部的相关规定,在接入重庆联通相关互联网业务前完成网站域名备案手续。单位或个人必须建

18、立、健全互联网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建立法人代表作为第一负责人的信息安全责任制,设臵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安全事件处理工作,严格对信息发布的审查和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做到信息安全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或个人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用户未经重庆联通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宽带专线和IDC接入业务使用用途,不得对互联网带宽和IDC资源进行层层转包。 第八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用户不得进行垃圾邮件服务及其办理涉及的垃圾邮件收益性网站的代理,若发现用户端因发送垃圾邮件、感染木马或成为僵尸网络控制端(受控端)等网络安全事件对重庆联通网络安全运行造成严重影响时

19、,重庆联通保留中断其接入网络服务的权利。 篇二:中国联通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协议 中国联通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协议 甲方: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成都市分公司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盖章:盖章: 第一条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 甲方租用乙方的互联网专线接入服务(“服务”)是指甲方以专线形式接入乙方的CNCNet端口。接入的地点详见服务定单。甲方机房至乙方机房的市内引接工程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核配的IP地址资源详见附件。 第二条租用种类、数量 2.1甲方向乙方租用条速率为Mbps的服务。 第三条租用期限 3.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开通日为甲方所租用

20、服务的起始日,甲方租用期限为从起始日计算年。 3.1因甲方原因未达到承诺的租期,其剩余月份,甲方需按月租金的%累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支付费用及支付时间 4.1自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接入服务预付款共计万元人民币,含一次性接入费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端口调试费万元人民币。甲方按期交纳接入服务预付款,为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4.2甲方租用Mbps服务的月租费为 元人民币,一次性接入费为元人民币,一次性调测费为元人民币。租用期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每天按月租费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二十四小时的按一日计算。 4.3 乙方应在每月15日前将甲方租用乙方服务下月租费的付款通知

21、寄送甲方。甲方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租用费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交纳租用费逾期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回欠费。 4.4 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开通后,如服务起始日早于首个缴费日,则在首个缴费日按实际使用天数交纳本月及次月的租用费。如服务起始日晚于每月约定的缴费日,则当月租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转入次月一并交纳。 4.5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开通后,甲方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租用的服务进行退租,但需在退租日期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付清欠费,并按第3.2规定支付违约金。乙方在30日内完成相关的业务操作并于退租之日起关闭甲方租用的服务,甲方交纳的服务租费至退租日。已享受服务优惠的用户在提前退租

22、时,用户需根据已租用的时间及约定租用年限向联通返还已优惠部分的费用。 4.6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费用按本协议有关条款执行,如我国现行电信资费的规定标准发生变更或调整,则需经双方另行商定价格,并进行书面确认后按商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可选描述)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要求乙方在个工作日内提供速率为的服务作为测试,免费测试期为天。 5.2甲方在租用的服务上,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未获得行业管理部门入网许可证的终端设备,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5.3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和妨碍社

23、会治安的信息。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二选一描述)A:乙方负责在甲方租用的服务使用期限内保证服务的畅通和日常维护。并承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信息产业部颁国家通信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 B:乙方承诺在甲方租用期限内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达到信息产业部颁国家通信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对于合同中明确由甲方负责本服务日常维护的情况,乙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对甲方的日常维护及故障抢修予以配合。 6.2 甲方在租用乙方的服务上所从事的业务应遵守国家互联网的有关规定和法规,否则,乙方有权停止提供该项服务。 第七条开通与中断补偿 7.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有关测试数据报告,甲方在测试报告上签字盖章之

24、日作为该服务的开通日,同时乙方自开通日起开始计费。 7.2 甲方在收到乙方送达的测试报告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在测试报告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甲方如在五日之内未对测试报告签字确认,且无确凿证据表明乙方的服务不符合双方约定,则以乙方送达测试报告的当日视为此服务开通日,同时乙方开始计费。 7.3(二选一描述)A:甲方租用的服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中断,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每月按三十天计算,每天的补偿额为月租费的三十分之一,每小时的补偿额为日租费的二十四分之一。因甲方责任造成的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 B:甲方租用的服务,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中断,乙方对甲方应予以补偿。补偿的方式为延长服

25、务时间,即在甲方服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中断时间的两倍作为补偿服务时间。补偿服务时间的最小单位为1小时。因甲方责任造成的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 7.4如果乙方因测试电路等人为原因中断服务,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中断补偿的办法按7.3条款执行。因甲方提出测试电路要求,以及网络扩容割接引起的线路中断不包含在中断补偿范围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0日内未能按本协议第4.1条的规定交纳接入服务预付款,本协议即刻终止。 8.2 (可选描述)在本协议规定的开通时间内,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开通服务,则乙方需在延迟开通的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该服务月

26、租费的千分之三(每月按三十天计)。违约金在该服务开通后自甲方向乙方交纳的首月月租费内扣除。 8.3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租用服务的租费付清,如逾期不交,则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项为止。交纳租费逾期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追回欠费。 8.4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各项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5因甲方原因未达到本协议中甲方所承诺的租用期限,其剩余月份,甲方需按本协议第3.2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以邮件或图文传真的

27、方式发送。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减小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第三方电路故障等不可抗拒的事件。 第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篇三:联通宽带业务专线入网协议- 宽带业务专线服务使用协议 甲方:地址: 乙方:泰安壹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8、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 条例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接入协议: 第一部分:合作内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据FTTH技术宽带接入共享带宽100M业 务,下载速度为12.5M。 2.使用用途为:办公。 第二部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电信、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行政 规章制度。 2、自愿选择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服务,通信自由和 通信秘密受国家法律保护。 3、有对乙方执行的资费标准进行保密,有权对乙方的 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4、甲方要明确租用线路的用途,如果不做网站要明确 坚

29、决不做网站,如因甲方非法使用导致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5、甲方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 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 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应及时向主 管部门报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电信和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保护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调查的除外)。 2、按照承诺的服务时限和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3、乙方在协议签订和甲方交纳一次性连接费用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路开通及数据调测工作。 4、乙方为甲方提供宽带接入的终端设备(如光电转换器、光端机等),产权归乙方所

30、有。 5、 乙方按照国家颁布的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为用户提供受理开通、调测及售后服务。 第三部分: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一)缴费标准、方式 年网络使用费:20000元/年。甲方采取按年方式缴纳网络使用费。 第四部分:其它 1、 协议约定:甲方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甲方在申请业务时需出具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的复印件。 2、 本协议有效期为_年,从宽带接入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 3、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协议内容,损害对方利益。 4、 协议有效期间,如遇国家资费政策调整,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 5、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不能

31、履行时,双方应本着客观、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违约方完全承担。 8、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第 11 页 共 11 页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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