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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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平时作业2-001答案参考1. 希伯来法系是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1世纪古代希伯来国家法律的总称。因犹太人使用的语文称希伯来文而得名。(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2. 佛教法的渊源主要有( )A.三藏B.国王救令C.乔达摩法经D.摩奴法典参考答案:ABD3. 下列税种中,哪一种税的征收管理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 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B关税 C下列税种中,哪一种税的征收管理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B关税C土地增值税D印花税B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条:(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海关

2、法第2条:海关依照本法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因此,关税由海关法规范,不受税收征收管理法规范。4. 资本主义进入垄断后第一部代表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是:( )A.魏玛宪法B.美国1787年宪法C.法国1946年宪法D.法国1958年宪法参考答案:A5. 以下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A联合国大会B安理会C中国D欧洲联盟以下褓可以请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A联合国大会B安理会C中国D欧洲联盟正确答案:AB6. 通常下列哪类国家会在宪法中公开明确地规定国家性质?( ) A伊斯兰国家 B社会主义国家 C资本主义国家通常下列哪类国家会在宪法中公开明确地规定国家性质?()A伊斯兰国家B社会主义国

3、家C资本主义国家D君主立宪制国家B资产阶级宪法通常不对其国家性质作公开明确的规定,而只作隐蔽性规定,如“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宪法对国家性质作公开明确的规定,如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从国家性质角度看,人类历史上共有四类国家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A是从宗教信仰角度对国家进行划分的,D是指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故都不是正确答案。7.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签章为( )。 A签名 B盖章 C签名加盖章 D不能同时出现签名加盖章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签章为()。A签

4、名B盖章C签名加盖章D不能同时出现签名加盖章ABC本题考核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签章的三种形式,主要有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三种方式。8. 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李某收取了建房增容费8万元,乡政府向李某收取土地补偿费1.2万元。2000年6月,区土地局设在该乡的土地所给李某发了“高港区农户建房用地2000年增标卡”,并为他划土地200平方米。乡土地所也向李某收取了临时用地管理费、建房押金5500元。同年6月,

5、区建设局设在该乡的建设站对李某建房用地进行了规划选址,并给他发了“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私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乡建设站又向李某收取了建房押金、增容费等2940元。此后不久,李某开始动工建楼房。同年7月8日,区建设局以李某施工现场无正式手续为由书面通知他停止施工。李某认为他的建房手续全办齐了,不存在违法的问题,继续施工。同年8月1日,市规划局发现李某未经其批准建房,认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的规定,于同年8月14日作出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认定乡建设站给李某发“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应确认无效,并限令李某在15日内将其在非法占有的200平方

6、米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全部自行拆除。2000年7月,市土地管理局下文明确李某建房所占用的土地已被国家征用,乡土地所将已被征用的土地当作集体所有土地审批给李某建房,属于越权审批,该批准文件无效。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向省建设厅申请复议。请回答下列问题:(1) 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与城市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应当如何处理?(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依法可以向哪些赔偿义务机关要求国家赔偿?(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

7、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省建设厅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 人民法院对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应当不予参考。 (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中任一机关申请赔偿。 (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乙 (1)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

8、的法律适用。从性质上看,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当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参考。但如果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矛盾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参考。 (3)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李某进行违章建筑所占有、使用的200平方米土地,是通过行政机关批划并支付了各项费用取得的,并非通过他自己非法侵占行为取得的。因此,李某在该土地上进行违章建筑,其责任应归之于对该土地的使用行使申请、批准权的行政机关,李某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受到了损失,是由于县土地局、县建设局、乡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区土地局、

9、区建设局、乡政府将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批划给李某建房,对给李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应退还各自收取的费用。区建设局作为批准和办理建房手续的主要行政机关,在规划选址时,违法执法,未经市人民政府授权,越权审批,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乡政府、区土地局在不查明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批准建房、给予办理用地手续,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4)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

10、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不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其损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9. 在法国建立了“半总统制、半议会制”的政治体制的是以下哪部宪法:( )A.1946年宪法B.1958年宪法C.1875年宪法D.1848年宪法参考答案:B10. 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

11、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B$ABC$AC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中,作出批准行为的行政主体是乡政府,其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县政府;其行使的职权属于土地管理权,但乡、镇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依法不设立工作部门,只设一些工作人员,其

12、具体行政行为视做是乡政府的行为,故应适用上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由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C选项干扰性很强,需要注意的是它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设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本案不属于这种情况。 11.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A.起因条件B.时间条件C.对象条件D.主观条件E.限定条件正确答案: A B C D E12. 甲为乙对丙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起,对该约定,依法( )。 A视为没有约定,甲为乙对丙银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间约定为主债务本息还清之日起,对该约定,依法()。A视

13、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B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C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D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C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13. 美国法典是关于下列的整理汇编:( )。A.联邦现行单行法规,即联邦立法B.联邦行政机构颁布的行政条例C.联邦最高法院判例D.美国各州立法参考答案:A14. 对美国联邦政府而言,分权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压缩政府规模,缩减预算开支。

14、(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5. 罗马法上的物权主要有:( )A.所有权B.役权C.地上权D.永佃权参考答案:ABCD16. 彭德尔顿法力图建立常任文官制,使文官脱离政党的控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7. 以下日本改革前的各行政省中,主管财政、金融和税收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是( )。A.通产省B.大藏省C.厚生省D.建设省参考答案:B18. 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主体构成表述正确的是( )。 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 B海关 C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下列关于我国税法主体构成表述正确的是()。A国家各级税务机关B海关C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D财政机关ABCD税法主体的构成 税

15、法主体是指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注意在论及税法主体的时候,不能忽视征税主体。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法的一方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管理权的各级征税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另一方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代扣代缴的扣缴义务人。因此ABCD项均正确。 19. 1972年,英国政府对北爱尔兰实行直接统治,以恢复法律和秩序,北爱地方政府被取缔。(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0. 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 A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 B12岁的少年下列选项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A11岁的小男孩接受了姥爷赠

16、给的一支高档的英雄钢笔B12岁的少年瞒着父亲,将笔记本电脑卖给老刘C甲将刀架在乙的脖子上,强迫乙在合同上签字,将一车西瓜卖给了乙D出租车司机甲借乙抢救病人急需用车之机,将车价提高3倍,乙被迫接受BA项合同为有效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纯获利益的合同。B项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签订这类买卖合同。C项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属于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项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21. 试述人身保险中的特殊条款。试述人身保险中的特殊条款。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特殊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可抗辩条款。人寿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都列有这种条款

17、。它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如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根据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在投保时如果投保人故意隐匿或因过失遗漏而作不实申报,足以影响保险人对于风险的估计和对于合同是否订立的判断,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保险人的正当权利。但由于人身保险合同多为长期性合同,如果对此不加以规定、加以限制。保险人有可能滥用这一权利,从而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保险法规定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主张该权利的话,即丧失这一权利。 第二,迟交宽限条款。它是指在合同约定分期支付

18、保费的情况下,投保人支付首期保费后,未按时交付续期保费的,依法律规定或合同中约定给予投保人一定的宽限时间,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效力不变。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特征,法律为了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给予投保人以适当的宽限期。对于超过宽限期,投保人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情况,保险法规定了两种后果:其一,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其二,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第三,中止、复效条款。在上述的宽限期到期后,投保人仍然未能缴纳保费的,人身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两年内,投保人如果能够重新交纳保费并希望恢复合同效力,经保险人同意,合同的效力可以恢复。对投保人来说,复效条款比重新

19、订立一份保险合同要更为有利。 第四,自杀条款。基于维护人身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利益的考虑,在订立人身保险合同时,一般都会将自杀条款作为除外责任的一种列入保险合同。但是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届满两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 第五,年龄误告条款。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不仅关系到保险合同规定的保费,而且还可能影响到保险合同的成立、生效。当真实年龄超过保险人规定的最高承保年龄限制时,保险人不能予以承保。当发生此种情况时,合同自始无效,保险人可将已经缴付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当真实年龄小于保险人最低承保年龄时,保险人可将合同更改为自被保险人到

20、达最低承保年龄当日起开始生效;因年龄不实导致溢交或短交保险费时,可分别采取予以无息退还、补交保费等方法加以处理。 第六,不丧失价值条款。人身保险中的某些类型具有储蓄的性质,如生死两全险等。投保人在缴纳保费到一定年限后,保险单便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在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并不因此而丧失。该现金价值仍然属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所有。 22. 下列选项中的内容哪些符合人身保险的特征?( ) A必须由被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 B必须由人寿保险公司专门下列选项中的内容哪些符合人身保险的特征?()A必须由被保险人同意才能投保B必须由人寿保险公司专门经营C是一种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

21、D是自愿保险,不存在强制保险BC本题考查的是人身保险的特征。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当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必须给付约定的金额。我国的人身保险是由专门的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其主要险种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健康保险。据此,本题B、C项正确。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只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才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故本题A项不正确。人身保险存在强制保险,故本题D项不正确。23. 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逾期提取货物或逾期付款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甲、乙两公司依法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该合同

22、执行国家定价,甲公司逾期提取货物或逾期付款的情况下,该产品的价格()。A遇有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B遇有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C遇有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D遇有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E无论价格上涨还是下降,都要经双方协商确定BD24. 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 )。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A保管合同B委托合同C借款合同D互易合同ABC25. 以下不属于冲突的背景根源的是( )A.广泛的社会不平等B.客观的利益差异C.劳动力市场状况D.工作本身的属性参考答案:B26. 韩国宪法按照两

23、院制的议会原则起草,旨在建立以总统制为基本形式的政体。(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7. 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可以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以下为三河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些可以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三河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三河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B乙主张抵销45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三河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三河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24、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18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三河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三河公司工程款255万元;在三河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三河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正确答案:ABD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

25、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因此,破产抵销权的要件有:(1)须破产债权人主动行使;(2)须为破产债权人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对破产人负有债务。因此,A、B、D选项符合破产抵销权的要件。C选项中,丙公司通过受让M建材厂的债权而成为破产债权人,属于第40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因此不得抵销。28. 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 ) A农用地 B建设用地 C旅游用地 D未利用地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A农

26、用地B建设用地C旅游用地D未利用地ABD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29. 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所列价款12000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1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所列价款12000元,从供货方取得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5850元;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8500元。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元。A9350B7310C8098D

27、8948正确答案:B商业企业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进项税金。该企业11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58500(1+17)17一1200017一5850(1+17)17=7310(元)30. 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简述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的主要模式。当代各国国际私法立法模式主要包括:(1)分散立法式。是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和其他单行法规的有关章节中。1804年法国民法典就是这一立法模式的典型代表。(2) 专章专篇式。19世纪中叶,国际私法立法出现在了在民法典或其他法典中以专篇或专章形式较为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的立法模式。(3) 单

28、行立法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1896年德国民法施行法的颁布为标志,国际私法立法进入了法典化阶段,许多国家开始以专门法典或单行法规的形式系统地规定冲突规范。31. 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东财2004年研)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东财2004年研)正确答案: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rn (1)受委托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这一条件意味着:rn 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事业组织而不能是企业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rn 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以管理公共事务为基本职能的事业组织而不能

29、是以从事经营性或其他经济、社会活动为基本职能的事业组织;rn 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依法成立的事业组织而不能是行政机关临时决定成立的组织。rn (2)受委托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这一条件意味着:rn 受委托组织必须有了解和掌握与受托行使的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工作人员。rn “有关”是指与相应行政职能有关而不是指与委托机关所在的整个管理领域职能有关更不是与整个行政职能有关。因为受委托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毕竟有所区别法律不可能要求前者完全达到后者的标准。rn 受委托组织内应具有熟悉相应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人员这是法定条件。至于这些人员在整

30、个受委托组织工作人员中应占多大比例则应以满足履行相应职能的需要为原则。rn (3)受委托组织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它应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这一条件与前一条件(关于“人”的要求)相比较是关于“物”的要求包括技术、设备和其他有关物质条件。受委托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受委托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这一条件意味着: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事业组织而不能是企业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以管理公共事务为基本职能的事业组织,而不能是以从事经营性或其他经济、社会活动为基本职能的事业组织

31、;受委托组织只能是依法成立的事业组织,而不能是行政机关临时决定成立的组织。(2)受委托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这一条件意味着:受委托组织必须有了解和掌握与受托行使的行政职能有关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工作人员。“有关”是指与相应行政职能有关,而不是指与委托机关所在的整个管理领域职能有关,更不是与整个行政职能有关。因为受委托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国家公务员毕竟有所区别,法律不可能要求前者完全达到后者的标准。受委托组织内应具有熟悉相应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人员,这是法定条件。至于这些人员在整个受委托组织工作人员中应占多大比例,则应以满足履行相应职能的需要为原则。(

32、3)受委托组织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它应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这一条件与前一条件(关于“人”的要求)相比较,是关于“物”的要求,包括技术、设备和其他有关物质条件。32.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不可以( ) A申请仲裁 B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C请求劳动行政部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不可以()A申请仲裁B向法院申请支付令C请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D直接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D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

33、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注意:D项错误,因为在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下,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33.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相关证据,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等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相关证据,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等措施。()错误34. 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 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C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34、多数通过。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AC根据我国的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选AC。35. 英国按照宪法和惯例,实行文官控制军事的原则,并且军队不介入政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6. 美国法律重述是下列( )组织机构编纂出版的。A.美国法学会B.统一州法律委员会C.美国律师协会D.联邦最高法院参考答案:A37. 对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国含量要求,相当于下述哪一项措施?( ) A贸易平衡要求 B外汇平衡要求 C当对外商投资企业产品的外国含量要求,相

35、当于下述哪一项措施?()A贸易平衡要求B外汇平衡要求C当地股权要求D当地含量要求D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本题选项中提供的四项都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其中当地含量要求与外国含量要求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因而正确选项是D。 38. 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 )。 A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 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C盗伐林木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A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C盗伐林木罪D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BB项是刑法413条第2款的规定,为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9. 英国光荣革命后的权利法案确定了议会的主宰地位,如( )。A.

36、国王不能搁置议会通过的法律B.重新确立了议会的财权和军权C.强调自由和经常地选举的权利D.国王仍可征集军队参考答案:ABC40. 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及其立法理由。侵权法上的惩罚性赔偿及其立法理由。惩罚性赔偿,又称为示范性的赔偿或报复性的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特点在于:其一,其功能并非仅在于弥补受侵害人的损失,还具有惩罚和制裁严重过错行为的性质;其二,确定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时,除了考虑受侵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以外,还要特别考虑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主观动机、赔偿能力等等;其三,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数额往往高于受侵害人的实际损失;其四,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37、范围须由法律规定。 惩罚性赔偿主要是英美法国家采用的制度,我国也可加以借鉴和引进。其立法理由主要在于,传统补偿性赔偿制度的威慑力是有限的,不能阻止某些存在巨大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而对此类违法行为适用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有助于遏制其发生。此外,有些侵权行为虽然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太大的经济损失,但是可能性质非常恶劣,给当事人的精神造成难以弥合的痛苦,此种情况下适用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制度亦有助于对受侵害人加以慰抚,而且让侵权人意识到此类行为的后果非常严重,从而减少或杜绝此类侵权行为的发生,保障社会良好秩序。 41. 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对其他国家影响较大的有:( )A.产品责任法B.私生活秘密法C.国家赔

38、偿法D.反托拉斯法参考答案:ABC42. 中世纪英国以滥施刑罚、严刑逼供、秘密审讯闻名的法庭是:( )A.星宫法院B.王座法院C.衡平法院D.财政法庭参考答案:A43. 日耳曼法对于犯罪行为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如已开始区别故意和过失,开始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意图。(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44. 下列各项中属于现代法国家庭、婚姻和继承法的变化的是:( )A.夫权削弱,妻的地位有所提高B.逐渐取消结婚经父母同意的规定C.离婚制度的变迁,规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为:双方同意共同生活破裂错误D.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也逐步演变参考答案:ABCD45. 下列是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有( )。 A倾销进口商品

39、的经营商 B倾销进口商品的销售商 C倾销进口商品的生下列是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有()。A倾销进口商品的经营商B倾销进口商品的销售商C倾销进口商品的生产商D倾销出口商品的经营商A反倾销税纳税人的概念 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倾销进口商品的经营商。 46. 1996年克林顿政府提出1996年美国个人责任与工作机会协调法案的主要内容有( )。A.提高接收福利者的资格要求B.促成福利项目市场化C.逐步采取联邦、州与地方政府三级管理体制D.适当加重个人的负担份额参考答案:ABCD47. 以下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论述,错误的是:( )。 A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以下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

40、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的论述,错误的是:()。A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B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0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C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委员会会议议程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ABC立法法第24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

41、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委员会会议议程”,所以A错误。立法法第26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所以B错误。立法法第25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委员会会议议程”,所以C错误。立法法第27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所以D正确。48. 战后,日本国会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A.立法权B.对政府的监督权C.对外交的监督权

42、D.对财政的监督权E.对司法的监督权参考答案:ABCDE49. 德国民法典中关于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有关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 A财产让与人必德国民法典中关于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有关规定。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A财产让与人必须是商人,至少必须是小商人B所有权之取得必须涉及动产物的转让,并且这种转让必须在商事经营企业发生C财产受让人善意地相信,财产让与人拥有财产所有人处分该财产的权限,但这种善意是不可以被推定的D财产受让人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规定适用,与其他形式的动产所有权转移一样,必须具备“合意和交付”ABD只有当财产让与人具备商人身份,并从

43、事商事经营的时候,财产受让人之善意取得才可以适用德国商法典的规定。只有存在事实上的转让或被推定为事实上的商行为才可以适用。商法中财产受让人对让与人处分权限的善意,是可以被推定的。50. 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下列( )情形将构成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再次发行公某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再次发行公司债券,该公司下列()情形将构成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原因。A公司的总资产2亿元,净资产额4000万元B公司前两年连续亏损,可是近3年连续盈利,其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利息C由于公司突发事件,尽管公司的资金充足,但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暂缓支付D前一次已发行完毕的公司债券1000万元,此次申请发行500万C根据证券法第18条规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二)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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