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税法概述

上传人:陈** 文档编号:95603847 上传时间:2022-05-24 格式:DOCX 页数:39 大小:342.03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注册税务师税法概述_第1页
第1页 / 共39页
注册税务师税法概述_第2页
第2页 / 共39页
注册税务师税法概述_第3页
第3页 / 共39页
资源描述:

《注册税务师税法概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税务师税法概述(39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9页 共39页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这一章中包括九节:概述、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率、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优惠、申报和缴纳、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一节 概述知识点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二、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一)实行分类征收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二)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1、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5%45%)2、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

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的项目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等。(三)费用扣除额较宽个人所得税采用费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工资薪金所得:定额扣除(2008年3月1日起,每月减除费用2000元,之前为1600元)劳务报酬所得等:每月(次)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800元;超过4000的定率减除20%。(四)计算简便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取总额扣除法。三、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了解)第二节 征税对象知识点二:个人所得的形式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知识点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对象一、工资、

3、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需要注意掌握的问题:1、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都属于工资、薪金范畴。2、下列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不予征税:(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3、内部退养的有关问题:(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

4、人所得税。注意:正式退休之后的离退休工资是免税的。(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一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一次性收入/(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月份)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第二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当月工资、薪金+一次性收入-费用扣除标准然后根据第一步确认的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李某于2008年10月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其应在

5、2011年10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假设其每月从原任职单位领取工资2200元。2008年10月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任职单位取得一次性收入36000元,那么他在内部退养期间:每月应按3600036220020001200元为基础确定税率,查表所得税率为10%(注意这样计算只是为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并不是分开若干月纳税);10月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600022002000)10%253595(元)。假设其每月从原任职单位领取工资2200元。而在2009年1月开始又重新就业,每月取得工资1800元,那么从2009年1月开始,李某应以220018004000元为基础来计算其每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4

6、、新增: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5、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6、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7、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并入营销人员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

7、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与非雇员的劳务报酬所得区分)知识点四: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对象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首先要注意它仅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需要注意掌握的问题:1、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农业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应对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3、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006年考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A、个人因从

8、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B、个人因专利权被侵害获得的经济赔偿所得C、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本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D、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的住房E、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所得答案:AD解析:B项,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C项,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E项,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知识点五: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税对象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包括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转包、转租经营所得,还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例如:王某承包

9、某宾馆,如果合同规定王某每年获得10万元,或者说王某每年获得利润的20%,那么他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适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如果他每年只向发包方缴纳20万元,剩余的利润归自己享有,那么他应按“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的是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知识点六: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对象四、劳务报酬所得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应税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

10、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该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知识点七:稿酬所得征税对象五、稿酬所得1、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酬,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3、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酬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知识点八: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对象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主要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1、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

11、,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3、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2008年考题:下列个人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取得的特许权经济赔偿收入B、作家公开拍卖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的收入C、电视剧编剧从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D、教师自行举办培训班取得的收入E、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答案:ABC解

12、析:选项D,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选项E,按稿酬所得征税。2007年考题:(两年考题基本相同)下列收入中,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个人取得特许权经济赔偿收入B、某作家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C、某电视剧编剧从任职的电视剧制作中心获得的剧本使用费收入D、某广告设计者转让广告制作使用权取得的转让费收入E、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答案:ABCD解析:出版社专业作者翻译作品后,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收入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06年考题:2005年6月,某电视剧制作中心编剧张某从该中心取得工资3000元、第二季

13、度的奖金1500元及剧本使用费10000元,要求计算张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工资和季度奖金应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剧本使用费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税。知识点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对象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取得的利息、股息等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注意两个问题:1、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2、职工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知识点十:财产租赁所得征税对象八、财产租赁所得1、个人取得的财产转租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的征税范围。2、新增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店购买者个人签订协议,以优惠价格出售其开发的商店给购

14、买者个人,购买者个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购买的商店无偿提供给房地产企业对外出租使用。购买者个人少支付的购房价款,按“财产租赁所得”征税。知识点十一:财产转让所得征税对象九、财产转让所得(一)股票转让所得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三)个人出售自有住房1、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等,它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例如:李某于2002年10月购买经济适用房90平方米,核定的标准为70平方米,标准价为每平方米2000元,

15、其余2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3200元购买;2008年4月转让该住房,取得转让收入400000元,转让时支付的有关费用30000元,向财政部门缴纳所得收益42000元;则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0(702000203200)300004200020%24800(元)2、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买住房的问题可以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1)个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2)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的,按照购房金额大小相应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原住房销售额 全部退还纳税保

16、证金;购房金额原住房销售额 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即:应退还的纳税保证金原交纳的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原住房销售额注意:这里的原住房销售额,如果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3)个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未重新购房的,所缴纳的纳税保证金全部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例如:上面的例题中,假设在2008年12月李某又以300000元购买住房一套。原住房销售额是40000042000358000(元)购房金额300000小于原住房销售额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800(1300000358000)4017.8

17、8(元)。如果李某是以400000元购买的,则全部退还24800元。3、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4、个人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为1人,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配偶名义或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规定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例如:还看上面的例题,2008年12月,李某以自己的名义买房,或以李某妻子的名义买房,或者以李某与妻子的名义一起买房,则可以退还部分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他是以李某儿子的名义买房,要注意这是

18、不能免税的,要按24800元全额纳税。总结:知识点十二: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十、偶然所得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十一、其他所得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按“其他所得”征税。新增内容: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征税办法:(分为三种)第三节 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1年,以及无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但有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知识点十三: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一、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一)住所标准我国税

19、法将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采用的是习惯性住所标准。例如:李某受我国政府委派到我国驻联合国办事处担任工作人员,任期4年。赴任前,依照我国政府关于户籍管理的规定,在原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办理了注销手续,李某没有中国户籍且在境外居住,但其家庭和主要经济利益关系仍在国内,仍然属于我国居民纳税人。(二)居住时间标准我国规定的时间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注意:这里的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

20、个纳税年度内,即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而不是住满任意12个月。例如:某外籍人员于2007年3月入境,至2008年5月离境,对于2007年来说,他没有住满365日,所以不是居民纳税人;对于2008年来说,他也没有住满365日,所以也不是居民纳税人。再如:某外国人2006年2月14日来华工作,2007年2月15日回国,2007年3月10日返回中国,2007年11月15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因工作需要去了美国,2007年12月1日返回中国,后于2008年11月25日离华回国。解析:该外国人2006年时居住未满一年,属于非居民纳税人;2007年两次临时离境,都

21、不超过30日,而且累计不超过90日,所以属于居民纳税人;2008年居住也不满一年,而且这不是临时离境了,所以也是非居民纳税人。根据这两个标准判定:知识点十四: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二、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纳税义务范围(一)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都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居住1年以上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全部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各项所得,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些个人,在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

22、的部分纳税。2、对于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以后的各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非居民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范围非居民纳税人,只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我国政府履行有限纳税义务,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过90天(或有税收协定的不超过183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设在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就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注意:判断

23、工作天数时,如果工作期间跨两个年度,则应该分年计算。如果该企业采用核定利润方法计征所得税,则90日(或183日)以内的,境内所得境外支付的也要征税。例如:某外籍个人2008年12月1日受其所在国的甲任职单位派遣来华任职于我国的乙外商投资企业,该外籍个人2009年3月20日离境,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甲支付的工资薪金1000美元,乙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的工资薪金4000元。由于该外籍个人2008年和2009年在中国境内居住都不满90天,属于非居民纳税人。则甲支付的1000美元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就40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乙外商投资企业采用核定利润方法计征所得税,则1000美元和4000元都应该缴

24、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该外籍个人在境内工作90(183)天以上1年以内,则境内支付的4000元和境外支付的1000美元也都应予以征税。2、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连续或累计工作超过90天(183天)但不满1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无论是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还是由境外企业支付,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关于高管人员与上面一般雇员比较:高管人员多了一栏需要征税的范围:境外所得境内支付的部分 注重支付地,只要是境内支付的都应纳税基本思路:1、确定纳税人的身份,弄清是高管还是普通雇员;2、确定来华时间;3、确定所得来源地;4、计算应纳税额。知识点十五:境内居住天数和工作天

25、数的计算(三)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若干税收政策执行问题1、对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2、对在我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在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其境内工作期间时,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区别:第1点是为了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以便确定是居民纳税人还是非居民纳税人;第2点是确认为了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计算在华的工作天数。例如:某外籍个人2008年4月1日来华任职于境内

26、某企业,2008年4月25日离境。境内居住天数:4月1日和4月25日都按一天计算,一共是25天;境内工作天数:4月1日和4月25日都按半天计算,一共是24天。知识点十六:所得来源的确定三、所得来源的确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在中国境内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2、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3、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4、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例如:某外籍个人,2008年在华工作8个月,在华期间与中国某公司签订协议,将其在新西兰的旅游船租给中国公司在新西兰

27、的机构使用,并由该公司向其支付租金。该财产不是在中国境内使用,不属于境内所得,因此不必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以及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6、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所得。7、因持有中国的各种债券、股票、股权而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及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注意:所得的来源地并不等于所得的支付地。2008年考题:非居民纳税人的下列收入中,应在中国按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在中国境内任职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B、出租境外房屋而取得的收入C、从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取

28、得的红利收入D、因履行合约而在中国境外提供各种劳务取得的报酬E、将专利权转让中国境内企业使用而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答案:AE解析:选项C,为境内所得,但属于免税收入。选项B和D属于境外所得,非居民纳税人就境外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知识点十七: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四、扣缴义务人(了解)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纳税相结合的征收管理制度。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第四节 税率知识点十八:适用税率及加征和减征规定一、税率设计的原则:税负从轻;区别对待、分类调

29、节;体现国家政策二、适用税率三、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第五节 计税依据的确定知识点十九: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方法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具体来讲有四种:1、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及财产转让所得,涉及生产、经营及有关成本或费用的支出,采取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的必要费用;3、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4、利息

30、、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因不涉及必要费用的支付,税法规定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知识点二十: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注意:(1)要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不能自行捐赠;(2)必须是公益救济性捐赠;(3)计算基数是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比例是30%。例如:某个人取得劳务报酬8000元,通过相关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3000元。应纳税所得额8000(120%

31、)6400(元)捐赠扣除限额640030%1920(元)最后应按640019204480元来计算应纳税额。2、全额扣除:红十字事业 农村义务教育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 汶川大地震(新增)3、个人的所得(不包括偶然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或下次或当年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2007年考题: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各项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准予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A、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B、通过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C、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

32、体对新建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D、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E、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生产企业的捐赠答案:ABC解析:D、E项只能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扣除。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知识点二十一: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的具体规定(一)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方法。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减除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二)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1、附加减除费用对于以下四类人,每月可扣除4800元费用:(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

33、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这些附加扣除规定也适用于华侨和港、澳、台同胞。2、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计算)派遣单位和雇佣单位都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雇佣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纳税额(雇佣单位支付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适应税率速算扣除数派遣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纳税额派

34、遣单位支付的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自行合并申报的应纳税额(从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之和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已代扣代缴的税额例如:2008年12月,李某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3000元,雇佣单位支付工资8000元,则:雇佣单位代扣代缴(80002000)20%375825(元)派遣单位代扣代缴300015%125325(元)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02000)20%3751425(元)李某个人应补缴1425825325275(元)3、雇佣单位将部分工资、薪金上交派遣单位的费用扣除。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发放给中方工作人员的工

35、资、薪金所得,如果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以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2007年考题:吴某为某中方单位派往外资企业的雇员,外资企业每月应向吴某支付工资6000元,按照吴某与中方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将应付吴某工资的10%上交给派遣单位,并提供有效凭证;此外吴某还在另一私营企业兼职,该私营企业每月向吴某支付报酬2000元。吴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835B、745C、685D、530答案:C解析:吴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600010%1600)15%125(2000800)20

36、%685(元)。4、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首先判断其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是否来源于一国的所得。如果纳税人能够提供在境内、境外同时任职或者受雇及其工资、薪金标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可判定其所得分别来自境内和境外的,应分别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例如:王先生是上海某外企的高管员工,同时又在外资在澳大利亚的子公司任职,王先生提供了可判定其所得是来源于境内和境外所得的证明文件。王先生因工作需要经常往返国内外,2008年12月在上海境内的外企支付其工资6000元,境外企业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20000元。王先生该月应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境内工资应缴税额为(60002000)15%125475(

37、元)境外工资应缴税额为(200004800)20%3752665(元)王先生该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7526653140(元)如果王先生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判定只是在上海某外企任职,则境内、境外所得都应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6000200002000)25%13754625(元)5、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了解)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按年计算、分月预缴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例如:某纳税义务人是煤矿采掘工人,假定其某一年度各月工资收入如下:全年工资收入总额为31800元。该纳税义务人全年应纳

38、税额应为:(31800122000)10%2512480(元)另外,对其中的远洋运输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2008年考题:对我国远洋运输船员2007年度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遵循的规定有( )。A、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600元的费用B、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800元的费用C、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D、船员的伙食补贴不计入其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E、按照年薪制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答案:BCD解析: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工资,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方式计征

39、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在统一扣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故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税工资、薪金收入。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例如:李某2008年12

40、月取得当月工资、薪金5000元,通讯补贴收入1200元,当地规定个人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通讯补贴标准为每月760元。李某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0020001200760)15%125391(元)。注意:工资薪金与通讯补贴各扣各的,都可以扣;以两者相加数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而不是分别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月收入额20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知识点二十二: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的计算2、雇主为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1)全额负担例如:教材117页例题。简便算法:假设应

41、纳税额为X,列方程式:(不含税收入额X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X则(4000X2000)15%125X200015%15%X125X, 85%X175X17585%205.88(元)(2)负担部分税款第一种:定额负担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二种:定率负担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教材117页例题简便算法:(1200030%X4800)20%375X720020%0.06X375X0.94X1065X10650.

42、941132.98(元)提示:1、应按“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的金额查表确定税率;分清两个表分别什么时侯适用。2、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时,前面所计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再扣除费用。知识点二十三: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3、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年薪、绩效工资。2008年考题: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年终加薪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C、实行年薪制而兑现的年薪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E、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

43、的一次性收入答案:ACD解析: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际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方法计算:(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注意:除以12仅是用来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并不是分12个月来计算。(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纳税额雇员当年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意:此时一次性奖金不能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44、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如:中国公民郑某2008年112月份每月工资26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元。郑某2008年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月工资应纳税额(26002000)10%2535(元)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12500(元),适用税率为5%。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60005%300(元)郑某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5300335(元)假设郑某2008年每月工资是1600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应纳税所得额1600600020005600元560012466.67(元),以466.6

45、7元来确定税率和扣除数,适用税率为5%。注意这里不是以600012来确定税率的。郑某应纳个人所得税56005%280(元)(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5)雇员取得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包括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4、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了解)例如:教材119页例题简便算法:(12000X)10%25X120025X0.1X0.9X1175X11750.91305.56(元)知识点二十四: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5、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应

46、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境内的天数当月天数例如:某外籍专家来华某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中方支付工资,月薪折合人民币50800元,2008年6月离境,6月份只工作了25天,该专家6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508004800)30%337525/308687.5(元)注意:(1)不能先用5080025/30,再减费用扣除数。(2)当月天数可能是30,也可能是31,如果是5月则除以31天。(3)如果已知的是日工资薪金,要乘以当月天数换成月工资薪金后再进行计算。知识点二十五: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6、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

47、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计算步骤:(1)计算:一次性补偿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免征额);(2)将上面计算的金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数,(超过12年的就只能以12年计算了),以其商数作为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相当于是每月数);(3)将上面计算的每月数乘以上面的工作年限数,如果是12年以上的就乘以12,得到这笔一次性补偿收入总共应缴

48、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税时予以扣除。2008年考题:王先生在甲公司工作了15年,2007年10月与该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84000元。甲公司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资为18000元。王先生的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300B、475C、780D、1150答案:C解析:(84000180003)122500(元),适用10%的税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1600)10%2512780(元)总结:(1)首先计算是否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超过的部分应纳税

49、;(2)注意工作年限数,如果超过12年,只能按12年计算;(3)除以工作年限数以后就是月工资薪金收入,不能再除以12个月了;(4)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单独计算,可扣除费用;当月领取的工资薪金也是单独计算,也可以扣除费用。知识点二十六:非居民纳税人不同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的计算7、对非居民纳税人不同纳税义务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公式注意:与前面征税与免税的列表结合起来理解记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183日)的个人,负有的纳税义务,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

50、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例如:某外籍专家2008年3月3日来华,在华工作期间,境内企业每月支付工资10000元,境外单位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30000元,5月21日离开中国,则2008年5月份该外籍专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该外籍个人境内居住不满90天,仅就其境内工作期间境内支付的部分纳税。该外籍专家5月份合计应纳税额(10000300004800)25%1375100004000020.5311227.52(元)(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超过90日(183日)但不满一年的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适用下述公式: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

51、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例如:上例中如果该外籍专家是1月1日来华,那么超过了90日,应就其境内境外工资全部计算纳税,则2008年5月份合计应纳税额:(10000300004800)25%137520.5314910.08(元)(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满一年而不超过五年的个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所得无论境内支付还是境外支付的工资都要纳税;但是临时离境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仅就境内支付部分纳税,境外支付部分不纳税。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例如:上例中如果

52、该外籍专家是2006年就来华了,2008年5月21日至6月10日临时离境回国参与某项工作的讨论,则2008年5月份应纳税额:(10000300004800)25%1375(130000/4000010.5/31)5538.81(元)8、对非居民个人企业高管人员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无税协定的居住不超过90日,有税收协定的居住不超过183日的: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2)无税收协定的居住超过90日但不满5年(有税收协定的超过183日)(3)居住满五年的识点二十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

53、税的计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个体工商户的工资费用,从2008年3月1日起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全年为24000元。2、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其他项目及列支标准: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个体工商户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

54、实扣除。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个体工商户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直接给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家庭生活混用的费用,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分摊比例。3、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1)资本性

55、支出,包括: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4)各种赞助支出;(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6)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7)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8)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注意:业主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但可以扣除固定的生计费。(9)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例题: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体工商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各项可以直接扣除的是( )。A、固定资产盘亏净损失B、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

56、为10万元的测试仪器C、投资者家庭的生活费支出D、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答案:A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税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准予税前扣除B、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所得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收入5以内的部分可据实扣除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可以扣除D、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E、个体工商户开发新产品的测试仪器购置费,准予税前直接扣除答案:BCDE解析:根据新规定,B项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C项,业主的工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D项,公益性捐赠支

57、出,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可以扣除,而不是利润总额。个体工商户购置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测试设备仪器单位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扣除。(二)资产的税务处理(了解)(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本月应预缴税额本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月累计已预缴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汇算清缴税额全年应纳税额全年累计已预缴税额例题:教材160页案例1。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题目中,最常见的几个主要问题:(1)用于家庭和个人的支出不得扣除;(2)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不得扣除,但生计费可以扣除;(3)取得与生产、经营

58、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分别按其他有关项目计算,比如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收入;(4)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和捐赠支出的扣除。知识点二十八: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1、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的例如:张某2009年1月承包某服装厂,根据承包协议规定,服装厂工商登记更改为个体工商户,全年上交承包费10万元。2009年服装厂取得收入46.96万元,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31万元,其中含张某每月领取的工资2100元。2009年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69600310000210012200012100000)35%67

59、5014530(元)2、承包承租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2000元提示:1、承包费用只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减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并不能减除。2、承包者个人实际发放的工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扣除,但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扣除的。例题:教材126页例题。教材162页案例2。注意两个特殊问题:1、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应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纳税。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每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后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例如:李某为某一企业承包人,2009年按承包合同规定两次取得承包经营利润

60、,6月份为20000元,12月份为22000元,此外李某每月还从企业领取1600元工资。则李某在6月份时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200001600620006)20%1250227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2000160012200012)30%42503720030%42506910(元)李某12月应补缴个人所得税691022704640(元)2、纳税人的承包、承租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不足12个月的,应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2008年考题:2007年度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务处理办法正确的有(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

61、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必要费用为每月1600元(注意这是08年考题,参考时注意,现在为2000元)B、承包人对被承包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承包者上缴的承包费用可作为费用扣除C、纳税人的承包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将收入换算为12个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D、承包人对被承包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其所得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E、个人承租外商投资企业而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应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税答案:ABDE解析:纳税人的承包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将实际经营所得视同年所得,查税率表计算所得税。如是个体工商户,需要将收入换算为12个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知识点二十九: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一)应纳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