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区土地整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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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常州市武进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文本常州市武进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文本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二一八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规划背景与形势4第一节 区域概况4第二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5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7第四节 “十三五”土地整治形势与要求10第三章 规划原则与目标12第一节 规划原则12第二节 规划依据13第二节 土地整治目标17第四章 土地整治任务安排21第一节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21第二节 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22第三节 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23第四节 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26第五节 加快实施土地复垦27第六节 适度开发宜

2、耕后备土地资源28第七节 探索土地生态整治29第五章 土地整治项目安排32第一节 农用地整理项目32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33第三节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34第四节 土地复垦项目35第五节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36第六节 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项目37第六章 投资分析和效益评价39第一节 资金平衡39第二节 资金筹措39第三节 规划效益评价40第七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2第一节 行政保障措施42第二节 经济保障措施43第三节 技术保障措施45第八章 附则47附 表48附 图4896常州市武进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

3、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9号)、常州市武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常州市武进区土地整治规划(

4、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指导全区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明武进区土地整治战略,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各类土地整治活动,重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开展。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变化,明确新时代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国土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

5、于技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三块地”试点改革工作要求,立足常州市武进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

6、落脚点,进一步明晰宅基地权属,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激活闲置宅基地资源,逐步健全完善“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通过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具有江苏特点、武进特色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第三条 规划任务科学评价上一轮规划,总结成效和问题,突出规划编制实施的对策意见;在市级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调查评价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基本农田整理条件;提出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进行土地整治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第四条 规划范围本轮规划范围为

7、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湖塘镇、牛塘镇、洛阳镇、遥观镇、横林镇、横山桥镇、雪堰镇、前黄镇、礼嘉镇、嘉泽镇、湟里镇、经发区、高新区、戚墅堰街道、丁堰街道、潞城街道等16个镇(街道)和太湖、滆湖,总面积1065.26平方公里。第五条 规划期限本轮土地整治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以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与形势第一节 区域概况第六条 地理位置常州市武进区濒太湖,衔滆湖,东邻江阴、无锡,南接宜兴,西毗金坛、丹阳,北接常州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地处江苏省南部,太湖平原西北部,位于长三角经济圈和“苏锡常”都市圈的中心区域。是常州城区“一

8、体两翼”布局的南翼,将成为常州市南部主城区,在承接“苏锡常”都市圈乃至长三角经济圈产业转移、现代物流等方面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第七条 自然条件武进区位于亚热带北缘,光温适宜,雨水充沛,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称。植物资源丰富,东部雪堰、潘家低山丘陵地区盛产茶叶和桃、梨、葡萄等水果。有滆湖、阳湖、宋剑湖等自然湖泊,河港汊荡纵横交错,淡水鱼业资源丰富,适宜于鱼、蟹、虾、蚌等水产养殖。矿产资源主要在潘家、芙蓉等地的优质矿泉水,新安等地的白泥、紫砂、陶土等。第八条 社会经济概况2015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30亿元,年均增长8.0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75万元,年均增长7.5

9、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38亿,年均增长8.00%,其中税收收入115.42亿元,比上年增长8.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2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固定资产投资971.53亿元,年均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672亿元。连续四年荣获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区第三名,蝉联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区第一名;先后获得中国民营经济最具活力县(区)第一名、中国民营经济首选投资县(区)第一名等桂冠。武进区是全国首批28个双创示范基地之一,承担着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等重大改革任务。第二节 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第九条 土地利用现状

10、根据武进区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武进区土地总面积为106526.4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31913.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96%;园地面积为4241.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8%;林地面积为1050.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9%;草地面积为132.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30487.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2%;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563.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1629.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9%;其他土地面积为508.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8%。第十条 土地利

11、用特点(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武进区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悠久的土地开发利用历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土地利用类型。地类结构类型多样,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占用了大量的土地,特别是耕地。武进区农用地面积接近土地总面积的一半,其中耕地的比重超过2/3,园地、林地的比重较小,没有牧草地。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减少速度加快,生态环境压力增大。建设用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3,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比重超过1/3,用地效率普遍较低,也表明城镇化潜力较大。本轮规划期间,建设用地面积不断上升,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迅速。其他土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5,但绝大部分是水域,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

12、开发成本不断攀升。(二)交通区位优越,交通用地增长迅速武进区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区域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快速化路网构建,基本形成 “畅通、安全、高效、和谐”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道路建设。(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受传统农村格局的影响,目前武进区存在部分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程度偏低,而这些居民点通常是在耕地周围散布,使得武进区的耕地布局比较“破碎”。2015年末武进区农村居民点规模为12536.2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35.9%,人均农村建设用地188m2,远低于国家标准145 m2/人。整理潜力较大。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宜

13、耕后备土地资源有限武进区开发历史悠久,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有限。武进区可开发的土地类型主要为河流水面等水域,但大部分水域是生态保护区,宜耕资源有限。(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村庄用地数量较大,布局分散,人均用地超标;独立工矿用地中部分企业规模偏小,分布过散,容积率低,土地产出效益有待提高。(三)农用地的环境质量有恶化趋势随着工业进程加快和城市不断扩张,农用地逐年减少,土地的生产功能不断削弱,农用地生态环境的压力不断加大,土地的立体开发、综合生产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第十二条 上轮

14、规划取得的成效(一) 促进耕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自2011年以来,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全区补充耕地988.09公顷,确保武进区耕地占补平衡;通过平整土地,归并零散地块,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田间路网和生态防护林体系,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土地整治,以生物措施改良土壤结构,提高耕作层质量,改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农村道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搬迁村庄,新修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增加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至2015年底,全区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

15、15126.67公顷。(二)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城乡融合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整治,进一步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拓展了城乡发展空间。武进区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为引擎,积极开展建设用地整治活动。截至2015年,武进区整治农村建设用地632.21公顷,新增耕地595.17公顷。(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务农收入。通过村庄整治,改变了农村散、乱、差的面貌。土地整治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控制土地沙化

16、、盐碱化,减少了水土流失,提高土地生态涵养能力;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突显了耕地在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中的作用,保障了粮食生产。第十三条 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与农用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耕地保护形势非常严峻。规划期内,一方面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土地整治的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任务的落实。(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难度不断加大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起步较早,挂钩复垦区主要为废弃工矿、废弃宅基地以及部分拆迁成本较低的村庄用地。随着建设用地整理的推进,易整理复垦的建设用地日益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复垦

17、将面临严峻挑战。(三)与相关规划协调难度较大土地整治涵盖范围广,涉及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土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多种类型,但其中涉及部门协调和资金整合的难度相对较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土地整治规划与农田整治、水利建设、村庄建设等相关项目布局衔接和资金整合仍有待加强。(四)土地综合整治机制有待完善土地综合整治受以往单一类型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的惯性制约以及当前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约束,对土地综合整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土地综合整治如何实施不清晰,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机制,如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资金来源、实施要求、竣工验收、与相关部门的衔接等机制不健全,导致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

18、动力不足。第四节 “十三五”土地整治形势与要求第十四条 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力度“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将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为抓手,继续抓好基本农田示范区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粮食后备产区倾斜,通过“十二五”、“十三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生产能力稳定、质量优良、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为粮食稳产增产奠定基础。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努力补充优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能,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第十五条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

19、田,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以补充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任务,注重改造水田,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将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纳入土地整治范围,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第十六条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用地效率和优化用地布局“十三五”时期武进区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合理布局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新常态下,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通过土地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倒逼土地供应由增强扩张为主转为存量、增量并重。为适应与引导经济调整转型升级,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需要通过土地整治,优化用地

20、结构和布局,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十七条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优化镇村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加快零星分散宅基地腾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按照“依法自愿、合理补偿”的原则,鼓励农户退出多余宅基地,加快宅基地流转,有条件的优先复垦为耕地。第十八条 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土地整治投入在地方政府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土地整治,确保土地整治工作的财政资金投入;合理制定差别化的耕地开垦费标准,提高占用优质耕地的成本;统筹各部门资金,充分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创新实施方

21、式,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参与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投工投劳,加大土地整治资金和人力投入,获取合理的土地收益。第三章 规划原则与目标第一节 规划原则第十九条 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的各类土地整治活动,重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第二十条 因地制宜,注重实施土地整治规划以武进区全域土地为规划对象,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

22、条件的新期待,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结合武进区实际,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第二十一条 立足生态,合理布局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强对生态脆弱区土地生态环境整治,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生态整治促进乡村振兴。第二十二条 加强协调,相互衔接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统筹安

23、排全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上下协调;加强与常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常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第二十三条 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与专家意见,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特别要考虑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第二节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

24、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10、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9号);11、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1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1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1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15

2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1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18、统计年鉴(2015年)。(二)政策性文件1、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31日);3、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4、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权属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9号);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

26、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7、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8、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00号);9、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10、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11、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45号);1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51号);1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

27、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1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15、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规20168号);16、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17、国土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18、关于印发江苏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152号);19、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

28、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68号);20、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9号);2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苏国土资发2017412号);22、关于深化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50号)。(三)技术规范1、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 1035-2013);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3、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4、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5、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四)相

29、关规划1、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常州市武进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3、常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4、常州市武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5、常州市武进区2017年度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更新工作报告;6、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2017年度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利用实施规划;7、常州市武进区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8、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6-2018年)项目中标公告;9、常州市武进区镇村布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第二节 土地整治目标第二十四条 总体目标以建设“强富美高

30、”新武进为核心,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打造创新转型先行区、特色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生态宜居幸福区的建设目标,坚持以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快全区土地整治步伐,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导向,落实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及指引;坚持以保护耕地资源为基本出发点,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合理安排土地整治实施进度,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产出效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土地复垦整治工程,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推进全区城乡融合战略目标的实现;坚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科学分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挖掘土地整治潜力,

31、积极实施碧水工程,引导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相互协调,促进“人、产、城”相互融合,为建设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和“强、富、美、高”的新武进提供规划支撑。第二十五条 调控指标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常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和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提效工程的意见(常国土资发2017151号),确定整治目标。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909.91公顷,其中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151.91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758.00公顷公顷。(1)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十二五”建成高标准农田的

32、基础上,“十三五”时期武进区确保建成总面积22260.00公顷(33.39万亩),确保建设规模7133.33公顷(10.70万亩);力争建成总面积23186.67公顷(34.78万亩),力争建设规模8060.00公顷(12.09万亩)。经整治后的耕地质量提高1个等别,粮食产能不断增加,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2)农用地整理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包括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通过提高农田耕地质量,使整治的农田质量有提高,环境有改善;耕地质量有提升,耕地产能提高10%左右,农用地利用效率提高一个等级。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开展农用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规划期内补充耕

33、地1105.00公顷。(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期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耕地688.00公顷。(4)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规划期内,整治城镇低效建设用地686.67公顷,加大旧城镇、旧工矿、“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5)土地复垦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土地修复和土地生态建设。生产建设活动新毁损土地全面复垦,自然灾害毁损土地及时复垦,大力推进历史遗留毁损土地复垦。规划期内,有序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期内补充耕地70.

34、00公顷。(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内陆滩涂等后备土地资源,补充有效耕地面积46.91公顷。(7)生态安全目标积极开展生态型土地整治,加强农田生态建设,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第四章 土地整治任务安排第一节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十六条 加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以“治水、改土、整田”为基本内容,以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为重点,以实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及灌区项目等为抓手,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完善田间配套工程,加强灌排设施保障,全面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35、。规划期内,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有针对性的采取田块平整、渠网配套、路网建设、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高耕地质量,至2020年武进区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总面积22260.00公顷,十三五期间确保建设7133.33公顷的优质、抗旱防涝、保护生态、效率高、高产稳产、集中连片、成规模的高标准农田。第二十七条 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布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调整优化农田结构布局,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的农田格局。按照“控制规模、明确条件、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要求,选择土地管理基础较好、具备一定复垦潜力的地区作为试点,开展零散基本农田归并整合,优化农田布局,提高农田的集中连片程度。生态条件

36、较好的传统农区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强化耕地的生产功能,使之成为高产稳产高效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城市近郊区要加强基本菜地的建设和保护,强化农田景观与生态功能,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休闲农业。生态脆弱区要以提高耕地生态功能为主,建成集水土保持、生态涵养、特色农产品生产于一体的生态型永久基本农田。第二十八条 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城乡融合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提高耕地质量为重点,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大力开展生态型土地整治,提高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增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有序推进水浇地、旱地改造工程,实

37、施土地资源可持续资源利用。规划期间,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浇地、旱地改造,增加水田规模616.10公顷,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第二节 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第二十九条 全面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台,以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整理为主,加大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培肥地力,完善田间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大力提升耕地质量。规划期间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1105.00公顷。第三十条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要求,积极开展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全面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依据耕地质量等级等别调查与评定技术规

38、范、标准和成果,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实施旱改水工程,完善排灌沟渠网络,建设旱涝保收农田;推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稳步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经整治的耕地应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定期更新和动态监管制度,加强耕地质量等别变化评价与监测。强化新增耕地监管,确保有效利用,防止撂荒抛荒。第三十一条 推进其他农用地整理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合理安排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整理。积极开展中低产园地整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园地集约利用、规模生产,发展特色品种、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提高园地综合效

39、益。充分利用滩地发展经济作物,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发展绿色产业,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养殖水面综合整治,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业多种经营。第三节 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第三十二条 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施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依据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结合常州市武进区“三块地”改革试点,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宅基地腾退,鼓励农户退出多余宅基地,加快农村宅基地流转,将零星分散宅基地、低效产业用地、环保未达标企业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并复垦整治为农用地,有条件优先复垦为耕地。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农村建设

40、用地布局,逐步推进分散村庄的适度集中归并,重点发展中心村,逐步撤并自然村,适时拆除空心村。规划期内,全区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耕地688.00公顷,形成等级职能结构协调有序、空间布局合理的村庄体系。第三十三条 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等,按照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统筹安排增减挂钩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推动城乡土地要素合理配置和平等交换,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在增减挂钩选点布局、住房建设、补偿安置、收益分配等方面,充分保障

41、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严格挂钩监督管理,确保及时拆旧复垦还耕,保证增减挂钩实施后建设用地面积不扩大,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第三十四条 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以新农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按照“多规合一”的理念,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做好与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和村庄居民点建设工程,按照“重点村”、“特色村”、“一般村”分类引导,加快规划保留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村庄撤并,有序引导农民向新型农村社区集中居住,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

42、、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集聚。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第三十五条 加强乡村景观特色保护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坚持乡村风貌保护,加强村庄风貌设计,加强人文历史景观、地质遗存等保护,实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和谐。按照省委省政府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方案的要求,按照“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目标,结合不同产业类型和发展模式等不同类型村庄特点,保护山水基底、历史肌理、空间形态,

43、做好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美丽乡村”规划,充分发挥区、镇、村三级作用,既挖掘潜力、节约集约,又尊重民意、顺应民愿。积极推进雪堰镇城西回民村陡门塘特色田园乡村、美丽乡村规划,加快推动雪堰镇、前黄镇、礼嘉镇的宅基地改革示范村创建工作,注重保护历史街区,重视文化内涵的挖掘,保护特色建筑,延续历史文脉。鼓励发展具有传统特色的文化事业、“一古一今一生态”的生态环境空间和休闲生态旅游业,提升城市品质。第四节 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第三十六条 有序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坚持节约优先战略,有序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对老城区

44、、城中村、棚户区、旧工厂、老工业区进行改造开发,加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属于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产出效益低的,未达到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存量建设用地的整治利用。规划期内,组织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摸清城镇低效用地的现状和开发潜力,开发城镇低效建设用地686.67公顷。第三十七条 努力促进各类低效用地增产提效积极盘活低效用地,增加产业用地有效供给,依据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武进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规划等要求,结合低效用地现状、开发成本和难易程度来确定年度再开发总体用地规模、布局及规划控制引

45、导等,在满足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配套设施用地前提下,通过实施本规划,实现武进区产城融合、产业转型升级、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单位面积建设用地产出增加,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管理,遏制“城中村”现象的扩大。将“城中村”各项管理纳入城市的统一管理体系,推进规划区内土地市场和土地管理的一体化,促进现有东头村、焦家村片区、劳动巷片区等“城中村”片区的改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城中村”土地整治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示范镇、新农村建设样板区、城市休闲后花园。第三十九条

46、 重点针对低效产业用地、旧城镇、城中村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发挥土地级差收益,在优化土地结构布局同时,有效改善城镇生活居住环境。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完善规划立法,细化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和多元监督,充分保障村民权益;突出政府和市场互动、民生与发展相融、近期与长远统一,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第五节 加快实施土地复垦第四十条 有序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有序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促进耕地保护和环境治理恢复,拓展建设用地空间。规划至2020年,全区复垦工矿废弃地补充耕地70.00公顷。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数量、质量有提高;明晰产权,保障土地

47、权利人合法权益。第四十一条 积极推进生产建设新增损毁土地复垦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划定责任主体,坚持土地复垦和生产建设相结合,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在生产工艺、建设方案中落实土地复垦各项要求。对于生产或建设周期长的项目,需制定分期复垦方案,明确每个阶段的复垦范围、利用方向等,实现“边生产,边复垦”,尽量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定的复垦任务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除尘降噪和综合防治,推进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加强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新损毁土地的复垦,加强生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损毁面积,降低损毁程度。第四十二条 及时复垦自然灾

48、害损毁土地根据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情况,开展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评价,对损毁土地进行分类,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复垦灾毁土地,减少因自然灾害损毁而流失的耕地数量。对灾毁程度较轻的土地,鼓励受灾农户和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结合生态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对灾毁土地因地制宜的实施复垦。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在加强退化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功能保护的基础上,针对土地盐碱化、土壤污染、土地生态服务功能衰退和生物多样性损失严重的区域,推进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退化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第六节 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第四十三条 科学合理开发宜耕后备土地

49、资源加强土地开发调查评价,在保护生态与环境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土地开发的用途和规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对适宜开发利用的地块,采取先进工程技术和生物措施,通过土地平整与改造、配套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田间道路、营造防护林等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逐步改善土壤环境,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补充耕地46.91公顷。第四十四条 合理进行滩涂围垦坚持人与自然和谐、陆地与海洋统筹、产业布局与生态保护协调,实现开发与保护双赢。坚持围堤防洪排涝设计标准,确保围堤和围区安全;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管理,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加强生态建设,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注重河口开发

50、利用与保护协调;加强环境保护,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第四十五条 促进开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规范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协调相关部门规划,遵守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加强土地开发调查评价,深化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生态可行性研究。切实做好开发土地的后续管理,确保被开发土地得到持续有效利用,达到保护环境目的,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第七节 探索土地生态整治第四十六条 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体系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实施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大力建设生态国土。切实保护山体、成片林地、饮用水源地、河流等重要生态用地,形

51、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鼓励建设用地穿插式布局,构建城乡绿色空间,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形成滆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滆湖重要湿地、太湖重要保护区、横山生态公益林、淹城森林公园、宋剑湖湿地公园、滆湖重要渔业水域和新孟河清水通道维护区。第四十七条 加强生态用地保护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武进区划分出4类生态功能区。生态控制区主要分布在环滆湖、环太湖、大部分河流沿岸、横山-舜山山系、竺山-鹁鸪山山系、主要道路两侧和城市大型绿地等区域。该区域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活动;生态协调区主要分布在滆湖以东和东北部各镇周边区域。该区域原则上限制城镇建设活动

52、,允许有条件的建设开发;引导建设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周边区域和各镇区外围区域。该区域原则上允许城镇建设活动,但必须在环境容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防止透支环境容量的行为出现;生态改进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和各镇已建成的区域。该区域以改善现有的生态环境为主,加强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推进历史文化、水乡城镇的保护与整治。第四十八条 加强农田生态防护和建设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加强农田生态设施建设,增强农田生态服务功能。鼓励城市组团式发展,促进组团间农田和绿色隔离带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景观;加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建设,优化农田生态系统,发挥农田的基础生态作用。第四十九条 开展土地生态环境整治

53、示范建设贯彻保护环境国策,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针对土地盐碱化、土壤污染和土地生态衰退严重的区域,结合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实施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退化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遏制土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第五章 土地整治项目安排第一节 农用地整理项目第五十条 农用地整理项目(含高标准农田项目)安排依托于农用地整理项目,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规划期内有条件的农用地整理项目均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整理。全区规划实施农用地整理项目(含高标准农田项目)2

54、62个,预计可补充耕地1218.82公顷。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个,建设规模7146.08公顷,可补充耕地107.19公顷。主要集中在横山桥镇、洛阳镇、前黄镇、雪堰镇;占补平衡类项目244个,项目规模为1307.80公顷,主要集中在前黄镇、横山桥镇、礼嘉镇、横林镇等;涉及园地整理项目29.85公顷。第五十一条 建设内容和要求通过农用地整理,科学合理开展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措施,建设满足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的高标准田块,完善田间路、生产路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强田间灌溉和排水工程建设,增强

55、农田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通过农业生物科技措施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效能;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改善管理条件及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第二节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第五十二条 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安排根据武进区各乡镇社会经济状况,合理安排各乡镇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主要集中在前黄镇、礼嘉镇、横林镇、横山桥镇等。采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形式,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214个,建设规模1213.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规模679.44公顷。第五十三条 建设内容和要求 通过对农村宅基地、村落空闲地、低效用地以及村落中的

56、废弃土地等进行有效整理,对零散住户向中心村、重点村迁移,对不集中的产业进行集聚布局,对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第五十四条 加快实施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依据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结合常州市武进区“三块地”改革试点,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宅基地腾退,鼓励农户退出多余宅基地,加快农村宅基地流转,将零星分散宅基地、低效产业用地、环保未达标企业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并复垦整治为农用地,有条件优先复垦为耕地。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逐步推进分散村庄的适度集中归并,重点发展中心村,逐步撤并自然村,适

57、时拆除空心村。第三节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第五十五条 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安排武进区以建设成经济繁荣、科技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百姓富裕、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新城区为目标,加快发展形成“两城、二区、三片”的城镇工矿用地空间格局。“两城”加快退二进三,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科教文化区、新型工业区、商贸服务区、生态居住区、观光休闲区。“二区”中经发区走生态化开发之路,重点发展清洁工业、创意产业、生态休闲产业,定位为苏南知名的创新创业高地以及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示范区;高新区以“集聚、集约、创新、开放、生态”为标准,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定位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智能装备制造业基地、长三角重要的产业科技创新中

58、心。“三片”重点发展横山工业园和遥观洛阳新材料产业园,并以横山生态公益林带动旅游发展;环太湖湾旅游度假发展片包括雪堰镇,重点发展太湖湾旅游城,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相应发展无污染的旅游配套产业;西部城镇发展片包括嘉泽镇和湟里镇,并借助即将启动的苏澳合作产业园,进一步接受经发区辐射,规划期间,重点发展传统农业经济,以及花木、机械产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和特色旅游业。规划期内武进区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整理项目345个,项目规模1160.16公顷。第五十六条 建设内容和要求规划期内,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统筹,在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衔接的前提下,

59、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合理确定实施时序,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用地,统筹城市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等,引导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稳步增加生态用地,提升旧城镇的集约用地水平和人口承载能力。第五十七条 再开发方式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升城镇建设用地效益为目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采取规范存量储备土地再开发、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市场主体再开发和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再开发三种开发方式;开发过程中鼓励企业自主升级改造、实行工业用地置换、利用旧厂房发展服务业、推行新增工业用地分阶段

60、出让,引导和规范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调动其参与改造开发的积极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参与改造开发的,履行公共性、公益性义务的,给予适当政策奖励。第四节 土地复垦项目第五十八条 土地复垦项目安排针对废弃工矿用地和废弃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进行整治,该整治工程是武进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国土整治、提高国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有效途径。规划期内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31个,总建设规模145.9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规模78.83公顷。第五十九条 建设内容和要求以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为主,全面复垦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分期复垦历史遗留生产

61、建设损毁土地,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创新工矿废弃地整治利用新机制。开展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综合利用、农业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景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复垦后景观与当地自然环境相协调。支持土地复垦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制定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加强土地复垦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土地复垦的水平。第五节 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第六十条 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安排武进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主要是内陆滩涂和废弃的河流水面开发,重点集中在横林镇、湟里镇和嘉泽镇,规划期内安排开发项目44个,项目开发规模57.70公顷

62、,可补充耕地46.91公顷。第六十一条 建设内容和要求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避开生态脆弱区、生态退耕区和水土流失区等,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剥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切实做好开发土地的后续管理,确保被开发土地的持续有效利用。第六节 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项目第六十二条 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项目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50号)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武进区做为江苏省唯一

63、一个“三块地”改革试点县区,全面实施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项目。规划期间,因武进区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项目图斑较小,不满足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入库标准,为保障后期精细化整治项目顺利实施,故预留一部分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以备将来项目使用。第六十三条 建设内容依据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利用实施规划,鼓励进城落户、退出多余面积宅基地,将零散分散宅基地、低效产业用地、环保未达标企业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并复垦为农用地,有条件的优先复垦为耕地。通过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等项目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最终达到优化村镇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第六十四条 建设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资源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目标,建设改革底线,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工作,加快零星分散宅基地腾退,结合开展农村人均环境整治、263专项行的等工作,在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的前提下,通过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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