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发言交流材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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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发言材料汇编济宁邹城2015年4月目录1、在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发言邹城市人民政府()2、在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发言金乡县人民政府()3、在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发言市财政局()4、在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发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在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发言市教育局()6、在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发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7、在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发言.市卫生计生委()8、在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发言.

2、市安监局()积极落实三项行动计划推动农民工工作创新开展邹城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29日)三项行动计划开展以来, 邹城市农民工工作充分发挥市就业和农民工联席会议作用,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统筹城乡发展,积极推进农民工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一、高度重视,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邹城市总人口116万,农业人口83.9万,农村劳动力资源49.7万,在外务工人员14.9万。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农民工工作摆在全市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2014年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邹城市农民工三年三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成立邹城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15年,邹城

3、市把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列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政府重点工作,并写入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同时为促进工作落实,市政府把农民工工作作为全市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考核分值,强化督促检查,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有效地调动了政府资源的投入。二、强化培训,农民工职业技能逐步提升一是突出培训重点。突出抓好以拟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农村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岗农民工的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具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的创业培训,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转移劳动力都能接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使企业在岗的农民工普遍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得到一

4、次创业培训。二是整合培训资源。统一培训规划,整合教育、农业、商务、残联等部门培训机构、资金等资源,在资金、信息等方面实现统筹。重点实施 “万人培训计划”和“电商创业培训村淘万人培训计划”,建立统一的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培训全过程动态管理。三是规范培训管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指导,建立统一的培训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邹城市技工学校等8家培训学校为邹城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进一步探索就业培训监管方式,引进并应用了就业培训实时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培训全过程监督;针对邹城县域经济发展和主导产业特点,推行“企业订单、培训机构列单、劳动者选单、政府买单”四单式培训,实现了职业技

5、能培训与就业的有效匹配对接。四是创新培训方式。采取“订单式培训、菜单式教学、递进式就业”模式,坚持“送技能下乡、送服务上门”,把培训与农民就业需求相结合,强化农民工的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三、落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维护一是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积极开展“春暖行动”,定期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把劳动合同签订率列入企业诚信评级体系,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全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达574家,涉及职工4.01万人,实现了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全过程的动态监管。二是推进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确保足额支付。开展了劳动工资三项管理制度备案工作

6、,落实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对45家国有、股份制和个体私营等企业进行了薪酬调查,涉及职工13576人;在7个镇街建立了劳动监察中队,将执法监察工作向镇街延伸;建立“一书两金一卡”制度;设立了应急周转金350万元,工资保证金缴存8500余万元,缴存工资保证金单位37家,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银行卡涉及农民工人数1420人,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款5100万元。针对“两节”期间,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政府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住建、人社、司法等部门积极联合,通过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形成企业不敢不愿不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良好氛围。三是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落实农民工同工同酬。严格劳务派遣行政

7、许可,把好准入关口,目前全市共有11家单位获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且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协议规范,均包含同工同酬条款,被派遣劳动者五项保险均已缴纳。四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民工参保率。人社、住建、安监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农民工参保协查机制,摸清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结合煤矿、建筑、化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农民工流动就业的特点,采用切合实际的缴费方式、可选择的待遇支付方式,方便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待遇。五是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开展以“抓预防、保平安”为主题的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预防行动,从源头上遏制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有效降低农民工的工伤风险;检查督

8、促煤矿、建筑、化工等高风险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技能等上岗前培训;组织开展职业病高发行业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做好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农民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病检查。六是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覆盖面,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咨询活动,设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2014年以来,共向农民工发放法律援助“绿卡”1000余份,持卡者如遇涉法问题,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进入“绿色通道”,实现快接、快办、快结。四、完善服务,农民工后顾之忧较好解决一是搞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在市就业局服务大厅设立农民工综合服务窗口,为农民工提供培训、技能

9、鉴定、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子女教育、住房保障、法律援助、劳动维权等十项咨询服务;在全市895个村居和社区建立了就业服务站,安装了1500个就业便民服务牌,开展“返乡农民工座谈会”,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务工集中地,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资金”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活动,畅通农民工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每年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50多场次,免费提供就业服务2万人次,实现境外就业500多人;与天津、威海等发达地区人社部门结成就业联盟,为外出务工人员推荐优质岗位。二是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按照省市要求,邹城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外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

10、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农民工子女能够享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三是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实行部门联动,督促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宿舍;出台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对在邹城市城区内有稳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四是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鼓励农民工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展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实现了农民工医保关系有序接转,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参保农民工可在全省17地市联网医院持证住院,出院即时报销,大大方便了农民工看病就医;转变转诊转院服务模式,将医保转诊转院审核办理下放到

11、二级以上综合定点医院,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外出就医。农民工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的系统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实施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全力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顺利来到城市、扎根城市、融入城市,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实施三项行动计划 助力构建和谐金乡金乡县人民政府(2015年4月29日)市委、市政府实施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是一项关系农民工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我们金乡县一直把这项工作作为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规定,重点在农

12、民工技能培训、稳定就业、合法权益保障等方面强化措施,抓好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民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金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面将我县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一、努力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上下功夫针对全县不同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岗位提升、就业创业等各类培训,全面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去年以来,统筹安排财政资金330万元,用于扩大就业、创业和岗位技能提升及转岗培训。为确保培训效果,我们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的传统培训方式,将就业创业培训班办到镇街、村居,引导定点培训机构面向基层农村上门开展培训。先后举办了司马镇大冯庄核桃

13、种植、兴隆镇杨堂葡萄种植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在马庙、鸡黍、胡集、高河等镇街举办SYB创业培训班,加强了对基层农民工的培训。按照市场需求,先后举办电焊工、电工、保育员、家政等专业技能培训班30多期。组织企业、相关技工院校及具备条件的农民工三方对接,实行订单培训就业,今年我县化工园区5家企业通过山东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培训农民工240余人。对用人单位农民工岗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进行的培训加强督导,确保农民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为杜绝培训过程“缩水”和“走样”等现象的发生,2015年起在全县9家定点培训场所安装实时监控系统,从学员签到、课堂教学、结业考试等多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做到培训、监管

14、过程无缝链接,确保了培训效果。去年以来,共举办农民工创业培训班18个班次,培训农民工1275人,举办技能培训班105个班次,培训农民工7397人。通过培训,1000余名农民工实现了创业,6300多人实现了再就业,258人完成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二、努力在严格劳动执法手段、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农民工作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农民工又是一个弱势群体,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中,我们一方面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强化制度监管。县政府出台了金乡县农民工工资

15、支付保障管理办法,认真抓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的落实。要求全县建筑企业签定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书,所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均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严格落实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开设财政专门账户,注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去年以来,与用人单位共签订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书40份,收缴6家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18万元,为31家用人单位的1619名农民工办理了实名制银行卡。另一方面,以强化监察执法为重点,定期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深入148家企业及建筑工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

16、响的建筑企业,不予受理企业资质升级、项目评优及开工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申请,并记入信用档案,给予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等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去年以来,我县共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140余起,涉及农民工3600余名,清理、补发、移交农民工工资1.48亿元,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三、努力在完善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近年来,我县始终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作为推进农民工工作的一个重要推手来抓,加强农民工服务体系建设,创造更多机会和条件为农民工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全力打造农民工一刻钟服务圈,在13个镇街建成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配备了触摸屏、微机等办公用品,将60

17、多项人社业务下沉至各镇街、社区,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依托县创业指导中心和创业孵化基地,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小额贷款发放、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加强农民工创业扶持。去年以来,共向农民工发放小额贷款4557万元,帮助带动500余名农民工实现创业。为使农民工享受到更好的教育卫生服务,我县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累计拨付300多万元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帮助吸纳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较多的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布局城区学校,指定城市规划区内中心小学、实验小学、东城小学等11所学校为外来务工子女义务教育定点学校,为3800名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了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医

18、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将我县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全部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范围,建立健康档案,认真做好11大类43小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健康权。各位领导,我县在农民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方面虽然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但距市里要求及与其他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保障三项行动计划的推进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建设美丽金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市财政局(2015年4月29日)近年来,为认真

19、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济宁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119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完善扶持政策,强化监督管理,大力支持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大力支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市财政在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公共财政预算投入、充分利用扩大失业保险基金试点资金和创业带动就业资金重点支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一是积极支持农民工就业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2014年,市财政筹措就业创业资金5300万元,培训人员8.3万人次。将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的培训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800元、900元,

20、创业培训补助由原来的每人1000元提高到1600元。让农民工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居民培训同等待遇,提高了农民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增强了其就业创业的能力。二是积极支持返乡农民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市财政筹措资金876万元,支持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等农民培训10150人次,大力培育农村科技实用人才、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型人才,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积极支持残疾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市财政安排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328万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为市残疾人职业培训学校购置了基本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拨出专款开展第1期盲人按摩培训班,为30

21、名盲人提供免费培训,让农民工残疾人学到了就业创业技能。二、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居民社会保障力度。今年,市级财政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府补助资金5亿元,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将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二是完善社会救助政策。2015市财政安排社会救助资金1.2亿元,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实施生活救助,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向80岁以上低保老人和9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补贴等,消除了农民工在外务工的后顾之忧。三是保障农民工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目前将我市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所有在校生(含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纳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范围,

22、同时,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所有在校生(含农民工随迁子女),按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免除学杂费并给予补助。2013年以来,在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的基础上,争取上级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助资金3324万元,用于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学校补充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支出。四是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征收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征收工作,督促单位及时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存财政专户。三、积极支持农民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就业方面,2015年,市政府继续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1亿元资金,作为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扶持包括农民工

23、在内从业人员发展小微企业,并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支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并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确保为农民工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帮助更多农民工实现就业创业。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补助7892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继续支持妇幼健康提升工程,并列入为民所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农民工及其家属均可在居住地获得政府免费的服务。同时,继续万名保健医生进农户活动;安排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资金6709万元,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农村卫生进行奖补,提升基层卫生室的服务能力,推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公共卫生服务。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

24、情况汇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5年4月29日)实施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是市委、市政府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牵头部门作用,依托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会同各部门一体推进计划整体实施。同时立足部门职能,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做好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一、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助推农民工技能提升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为着力点,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推进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一是开展就业技能培训。采取理论学习、实际操作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对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各类城乡

25、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工自身特点,以及职业(工种)标准和岗位规范确定培训内容分类施教。目前,已完成就业技能培训1.6万人。二是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对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开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识、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从业素质、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使其能尽快适应生产一线工作,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目前,已完成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0.6万人。三是开展创业培训。组织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能力的农民,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形势,结合培训对象特点,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创业实训、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等,目前,已

26、完成创业培训0.55万人。四是实施家庭服务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积极发挥家庭服务业促进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作用,针对农村妇女、失地农民、初高中毕业生及有务工经验的农民开展面点制作、物业管理、电脑技能、家政服务等针对性较强的职业技能培训,满足不同农村劳动力群体的培训需求,提升我市家庭服务业人员服务水平。目前,已开展各类培训83场,培训家庭服务人员2700人。二、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意识,坚持制度保障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规范劳动用工备案。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用工时间短的行业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督促企

27、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目前,各县市区全部实施了劳动用工信息备案制度,基本实现了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全覆盖,全市劳动用工备案企业8800多家,职工50.5万人。二是筑牢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坚持从源头防范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落实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推进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目前全市各级政府签订责任书288份,政府与用人单位签订责任书972份,共有323家单位缴存工资保证金3.5亿元,1419家用人单位推行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银行卡,涉及农民工4.4万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每年开展2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将农民工劳动合

28、同签订、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纳入专项检查和企业诚信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同工同酬原则,清理各类针对农民工的就业歧视政策,确保实现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同工同酬。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施办法,对恶意欠薪等涉嫌犯罪案件及时查处。2014年,全市共移送公安机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4件,涉及犯罪嫌疑人28人,涉及工资金额5852.6万元,批捕27人、判刑1人。三是稳步扩大农民工社保覆盖面。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先后召开会议部署农民工参保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鼓励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会同

29、市安监、住建等部门建立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联动机制,对全市高危行业农民工实行强制参保登记,对不按规定办理参保的企业暂缓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因工受伤可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期分批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目前共举办以工伤政策、工伤事故案例分析、职业病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47期、培训一线职工、车间主任等5610人;印制、发放“工伤预防知识”、“职业病防治”等各种工伤知识普及丛书、宣传折页、挂图宣传材料9000余份。三、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夯实农民工就业基础着眼于促进农民工及时享受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提升就业创业质量,不断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建设数字化

30、就业社区。出台了指导意见,对数字化社区建设标准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坚持示范带动,任城区仙营街道仙营社区和邹城市中心店镇富东花园社区被评为“数字化就业社区”示范社区。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不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人社业务职能下沉,“一刻钟公共就业服务圈”基本形成。二是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职能作用,通过争取财政支持和上级资金扶持,不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推进力度,降低担保门槛,扩大贷款额度,扶持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工、城乡妇女等群体实现自主创业。第一季度,共为292名农民工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86万元。三是开展就业“春风行动”专项

31、活动。今年2月至4月深入开展了“春风行动2015”专项活动,以“创新服务理念,起航就业梦想”为主题,进一步改善农村劳动者就业创业环境,加强对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的就业创业服务。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153场,发放走进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维权手册等宣传资料60余万份,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2.7万人,劳务输出5.2万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完善沟通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各项政策落实力度,确保三项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市教育局(2015年4月29日)去年以来,市教育局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济宁市农民工职业技能

32、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强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积极推动农民工在职业培训、公共服务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一是积极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各学校设立专门处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做好此项工作。与部分高等学校联合设立函授站(点),与行业、企业联合设立培训中心,加大对职工、农民政策性培训力度,主动对接济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搞好农民工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济宁市高级职业学校面向村级干部和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农民”招收“农村干部班”和“送教下乡班”,受到了农民的欢迎。县市区职业学校根据需求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以提高农民的

33、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前,各级学校共举办各类培训班近30班次,培训人数近万人。二是不断优化中小学规划布局。将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根据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及农民工随迁子女输入的数量和分布情况,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推动实施济宁市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济宁市优化城区中小学校布局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县市区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4年城区教育重点项目建设投入2.3亿元,改造校舍7.9万平方米;2015年计划完成新建学校4所,启动建设6所,新增办学规模110个班,大力缓解城区教育资源紧张的

34、局面,为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更多的入学机会。三是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为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委、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基础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教字20048号)要求,认真落实“两为主”的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切实保证农民工子女正常入学。各中小学校在义务段学校招生时,在完成服务区学生招生后,有空余学位的,优先满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部分县市区还设立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定点联系学校,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中,允许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

35、中升学考试,享受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接收学校对农民工子女一视同仁,统一学籍管理,在接受教育、入队入团、评优奖励、课外活动等方面同等对待、不搞歧视。四是大力改善农村及农民工子女就读条件。坚持保基本、补短板、兜网底的原则,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完善一校一案,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配备足够的仪器、图书、微机、多媒体、音体美卫生设施,建设功能完善、安全达标的教育基础设施体系。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计划”,完成了13所农村留守儿童集中乡镇寄宿制中学建设任务,完善了食堂设施和学生用床配备。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输入地财政保障范围,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基本在

36、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对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在校学生数量对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财政补贴,就读学生参照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免除学杂费并享受补助。 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15年4月29日)近年来,按照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3年行动计划的决策部署,市住建委立足行业特点,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住建领域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的实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积极开展建筑行业农民工再温暖活动。自2007起,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了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定期举办安全、质量、法律、健康等讲

37、座,深化安全、质量等文化教育,切实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和维权意识。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民工业余学校500所,投入专项经费1200万余元,累计培训农民工8万人次。同时,按照市政府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要求,围绕建筑行业农民工技能提升,自去年底积极开展了全市建筑业企业技师培训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着力提升建筑业农民工高技能人才和多岗位技能。一是加强指导,做好各类服务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引导,通过典型引导、工作研讨、政策宣讲等方式,经常性与企业进行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建议,支持、帮助企业主动开展农民工岗位操作技能培训与考核工作。二是落实责任,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施工企业借助农民工业校平台,认真组

38、织岗位操作技能培训考核,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资质等级要求。三是积极组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组织开展建设行业岗位技能大赛、操作技能比武、技术能手评选等活动,加大农民工优秀技能人才的宣传力度,营造重视技能、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激发农民工学习和钻研技术的自觉性、积极性,提高建筑业农民工整体素质。目前已完成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3022人,其中初级工580人、中级工1933人、高级工509人,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二、着力确保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全面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济宁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按照“清防结合”

39、原则,落实“一书两金一卡”制度,不断加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去年,全市住建部门共接到投诉案件1052件,涉及农民工2.3万人、工资3.96亿元,已处理案件986例,兑付工资3.55亿元,另有7例双方纠纷严重无法调停,已进入司法程序。全市清欠工作形势基本保持稳定,市直建设工程未发生来市到省赴京上访案件。一是增强法制意识。通过在建筑工地树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组织开发、建筑企业进行法制讲座,对农民工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对用人单位发放用工须知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自我防范、自我维权的劳动法规意识,增强用人单位守法经营、依法用工的法制理念。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大力

40、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报建环节实行保障金与施工许可证、房屋销售捆绑制度,在工程施工环节实行农民工实名管理和劳动保障权益公示制度。对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从企业信用评定、资质核定、招投标等方面进行限制,拖欠情节严重的,实行市场准入限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三是开展专项检查。结合麦收、秋收、中秋、入冬等时令特点,多次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近年来受理的拖欠投诉案件进行“回头看”,对每一个工程、每一家施工单位可能存在拖欠的不稳定因素和工资保障金缴纳情况进行排查,提前做好监控和预防,尽早化解隐患与矛盾。四是健全诚信体系。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建立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

41、,对企业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民工维权等方面的行为进行采集,分别计入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有效维护广大建筑农民工的合法利益。三、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保护。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方面,严抓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针对入场新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教育档案,未经教育的不准上岗。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多形式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另一方面,严抓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

42、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要求,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查处,对威胁农民工生命健康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保障农民工安全工作权益与职业健康权益。四、切实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一方面,着力改善农民工施工现场居住环境。对工程施工企业提供的农民工宿舍,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采用规范标准的A级防火彩钢活动板房,确保农民工居住设施的安全性。对宿舍的房间布局,要求每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8人,人均占有宿舍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通道宽不小于1.2米,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设置通铺。严格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现场办公区的区域划分,鼓励有条件的工地建设“夫妻房”、“探亲房”,不断提高

43、建筑施工工地农民工生产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加大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力度。制定完善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法规政策,利用网络新闻、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外来务工人员公开相关政策和信息,严把房源质量,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质量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公共租赁住房质量安全。目前,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保障住房定向安置点“运河怡居城”主体已建成,已向社会发出通告,正开始受理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申请业务。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4月29日)去年以来,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有关部署要求,以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按照“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的原则

44、,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推进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职业病防治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平等待遇,促进农民工加速融入城市。一、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服务农民工保障体系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进城务工农民服务保障工作,将其纳入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全局进行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和长效化推进,建成了以市级医院为龙头、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计生机构为枢纽、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了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乡居民公共卫生计生服务需求。通过政策调整,凡在城镇居住满半年的农民工及其家属,均被纳入城市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并与城市居民平等享有建立健康档案、

45、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妇幼保健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二、狠抓政策落实,稳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前,11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以免费或补助的方式向包括农民工及其家属在内的全体居民提供。市政府连年将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适龄妇女专项健康查体、孕妇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列入为民所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农民工及其家属均可在居住地获得政府免费的服务。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农民工为重点,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人以及孕产妇、老年人、儿童加强健康管理,群众满意

46、率在95%以上。加强农民工群体健康教育工作,全市每个社区村、学校和较大的厂矿企业都至少配备了1名基层健康指导员,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等健康教育活动。利用“3.24结核病防治日”、“4.25预防接种日”、“10.8世界高血压日”、“12.1防治艾滋病日”等宣传活动日,组织开展艾滋病、结核病、麻疹等疾病防治知识“五进”活动,累计为农民工群体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接受咨询5000多人次。制定了济宁市城乡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实施方案,将“户籍不在居住地(包括无户口儿童),而在寄居地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7周岁以下儿童,包括济宁市辖区以外来济宁的儿童、济宁市辖区内各县市区之间流动的儿童、本县市区内城乡之间流动

47、的儿童”纳入全市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9万名农民工随迁子女的预防接种查漏补种工作。三、创新服务方式,缓解异地“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11年9月,我市在全国首创“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对包括农民工群体在内的所有群众,实行先住院、先检查、先诊疗、后付费,使许多原来因短期筹不起钱、看不上病的农民工患者得到了及时治疗。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工作简报专题刊发了我市经验做法,并在全国21个省市推广实施。2012年8月,我市在全国率先打破惯例,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施“病历公开、费用公开”。所有患者住院期间,医院每天主动向患者提供治疗措施及用药、费用清单;患者出院时,即

48、可免费拿到自己的住院病历,真正让群众“看明白病、花明白钱”,全市累计免费为患者提供病历75.4万份。全市所有县级以上医院均实行10个检验项目结果互认、“一单通”,减轻了农民工就医负担。基本医疗方面,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推行门诊首诊制,农民工只要与居住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了服务协议,在该机构门诊就诊时就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医保补助报销,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看病就医的及时便利。四、强化计生服务,保障农民工及家属的计生权益进一步加强避孕方法科普知识宣传,指导生育后农民工夫妇落实安全、有效、适宜、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提高避孕有效率。在市、县城区增设计生药具发放网点,在农民工集中区域增设避孕套

49、发套机,同时通过12356计生阳光热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获取药具渠道、药具使用方法。将以使用药具为避孕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农民工及其配偶纳入管理服务范围内,与城市居民同管理、同服务。在分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时,增加农民工计生免费服务项目,对农民工育龄夫妻环孕情监测、放取节育环等手术在城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实行免费服务;人工流引产、输精卵管结扎术由县市区计生服务站(妇幼保健院)承担,费用由农民工所在户籍地计生部门据实报销。将农民工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纳入各县市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范围,财政部门拨付专项经费,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检测服务,对发现的高风险因素及时告知或指导。虽然我们在推进农民工

50、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相关服务缺乏连续性,等等。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策调整,延伸服务链条,确保服务的及时性、高效性,切实保障农民工平等获得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权利,为农民工加速融入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市安监局(2015年4月29日)济宁市安监局是市政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和职业病预防的部门,在实施全市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中承担着保护农民工兄弟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任。根据市政府的工作安排,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制定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实施意见(济

51、政字2013100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3年行动计划等3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济政办字201411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制定了济宁市农民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济安监字20155号)文件,将农民工安全生产权益保障工作作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全市明确了工作目标,市县两级确定了工作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推进程序等,为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打下了基础。二、切实落实关爱政策。济宁市安监局已出台了关于针对农民工的关爱政策如下:一是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从政府购买服务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额度,专门用于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利用现有

52、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开设免费的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课堂,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的意识,市级安监部门每年不少于两个免费班次,县级不少于1个免费班次。二是市级安监部门每年由政府出资免费培训200名农民工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每个县市区每年应免费提供100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名额,有效实现农民工技能提升的目标。三是结合农民工特点,组织专家分行业开发编写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读本,免费向农民工发放。四是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实行安监干部联系企业(农民工聚集的)制度,每年由安监干部开展一次针对农民工的义务安全培训活动。五是开展农民工防治尘肺病专项行动。向石材加工、石材开采行业的每个农民工发放尘肺病防治明白纸,并全面推广先进工艺设备。目前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三、精心研究推进。1月29日,全市召开了安监系统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重点布置了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全面强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加大涉及农民工事故查处力度、建立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积极构建农民工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目前全市工作进展顺利。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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