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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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负责人主审总工项目主管项目名称: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规划设计单位:XX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同编号:52008407委托编制单位:浠水县人民政府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35)资质等级: 甲级法定代表人:吴长福 教授、博导院 长 :周 俭 教授、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负责人:陈秉钊 教授、博导、注册城市规划师主审总工 :高中岗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主管 :罗志刚 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陈秉钊 教授、博导、注册城市规划师罗志刚 高级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陈保禄 规划师、城市规划博士丁家骏 规划师、城市规划硕士任琛

2、琛 规划师、城市规划硕士程聪 规划师董先 规划师浠水县主要参加人员:吴 烨 浠水县人民政府县长程 罡 浠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保权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秋藤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熊昌华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周端勇 浠水县城乡规划局局长缪宇杰 浠水县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詹志友 浠水县城乡规划局总工程师编制完成时间:2010年12月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文本目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1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第四章 规划区城乡统筹与空间管制10第五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12第六章 用地布局规划12第七章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14第八章 绿地

3、系统及河流水系规划16第九章 景观风貌规划与城市特色塑造17第十章 中心城区旅游发展规划18第十一章 旧城改造规划19第十二章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19第十三章 环境保护规划21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规划22第十五章 建设控制23第十六章 近期建设与远景展望24第十七章 规划的修改与应变24第十八章 规划实施措施25第十九章 附则25附表1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6附表2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26附表3 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统计表27附表4 浠水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X围规划一览表27附表5 浠水县主要森林公园27附件1: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0)评审意见28附件2:对浠水县城市总体

4、规划(修编)(2009-2020)评审意见的落实情况说明29附件3:对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0)公告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的答复31附件4: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的决定35附件5:对浠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的决定的修改建议的落实情况说明35附件6:村庄及村民抽样调查表汇总36附件7:总体规划对农村调查问卷的分析与应对措施4344 / 47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促进浠水县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编制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第二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XX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

5、日实施);(2)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3) 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4) 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规2002112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规2003119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4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规2005145号);(5) XX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空间规划纲要(编号:056),XX省人民政府空间规划编制组,2008年7月;(6) XX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7) 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8) 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9)

6、 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调整(1997-2010)、(2003-2010);(10) 浠水县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11)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定浠水县城区规模的批复,鄂建函2009355号;(12) 国家、省、市相关的技术标准、规X。第三条 空间层次界定本规划所称县域是指浠水县行政区X围,面积1949.3平方公里;规划区X围包括清泉镇(城关镇)、丁司当镇、兰溪镇、散花镇,总面积约637.2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中心城区X围东至胡家坪、河东街,南至姑嫂山,西至京九线(含货场),北至月山村11组,面积约42平方公里。第四条 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以科学发展观

7、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的基本原则,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浠水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第五条 规划重点(1)确立城市发展定位和总体发展战略;(2)统筹区域与城乡发展;(3)调整中心城市总体布局结构;(4)健全城市综合服务功能;(5)规划各类产业用地发展空间;(6)规划合理、高效的道路交通体系;(7)突出城市特色。第六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的期限为2009-2020年,远景展望2020年以后,其中:近期:2009-2015年;远期:2016-2020年。第七条 强制性内容文本中黑体字加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第八条 城乡总体发展战略(1)沿江集聚战略:

8、北部与XX对接形成“黄团巴一体化地区”,南部与XX、蕲春共同构建“散花(黄浠蕲)集聚发展区”,引导县域人口和产业重点向散花、巴河地带集聚,并积极接纳外来产业和人口集聚。(2)双核带动战略:规划形成散花-清泉双核带动结构,既能够辐射广大县域,又能够对接区域发展前沿。(3)农村转型战略:推进土地整理,发展现代农业,减少农村数量和农村人口,传统农村归并复垦或转型为农业作业点,环境条件较好或有旅游发展潜力的农村向休闲养老型、旅游渡假型村庄转型。(4)休闲旅游战略:以县域山水旅游资源为依托,修建旅游公路及服务设施,整合旅游渡假型村庄,构建休闲旅游体系,迎接休闲旅游时代的到来。第九条 城市发展目标空间结构

9、目标:对接城市圈、打造核心区。到2015年,清-巴-兰-散发展框架基本建成,县域基层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沿江城镇带形成,县域基层服务体系发展完善,农村完成转型。经济发展目标:近期促进产业结构由低水平的1-3-2排序(38:28:34)向2-3-1结构转型,到2020年调整三次产业比重为20:45:35。第十条 经济发展战略(1)努力培育支柱产业簇群,积极接受外来产业转移,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产业结构。(2)依托县域自然及人文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3)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统筹城乡经济与产业。第十一条 社会发展战略(1)积极应对老龄化、新一轮婚育高峰等人口结构性变化,规划相应的

10、城市服务设施和居住生活社区,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改善人居环境质量。(2)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农村村庄总量减少、人口减少、布点体系优化。(3)大力建设文化、旅游设施,促进文化、旅游事业的全面繁荣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第十二条 环境发展战略(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对重要生态环境资源的空间管制。(2)坚持环境优先,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产业发展注重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推进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十三条 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多层次区域协调发展。在XX城市圈层面,努力培育核心职能,加强与黄冈、XX、蕲

11、春及周边城市的联系与协作,打造XX城市圈东部“核心集聚区”以及黄冈市域的“核心发展区”,建设XX省沿江经济带。在黄冈市域层面,实施大尺度集聚战略。以XX-团风-浠水一体化结构为基础,培育“黄冈市域核心发展区”。在浠水县域层面,统筹城乡发展,引导农村转型。依托县域各类自然与人文资源,大力发展各类旅游区,并带动周边及沿线村庄向休闲旅游渡假型村庄转型;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的自然村逐步过渡为农业作业点或复垦为耕地。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移动并定居,引导农村总量及人口总量减少,大力促进城市化发展。第三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第一节 城乡统筹基本原则第十四条 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以核心发展区、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为依托,发

12、展城乡人口和产业的集聚体系;以现代农业的技术进步为依托,合理布局新的农村居民点。减少农村数量,扩大城镇规模,城乡联动、统筹发展。第十五条 统筹城乡人口及土地顺应城市化发展趋势,城市人口的增加与农村人口的减少相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减少相挂钩。降低农村居民点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建设用地的集约化利用水平,为城市建设提供充足的土地保障。第十六条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发展现代农业与发展非农产业相统筹。发展现代农业,减少农业劳动力,同时大力发展非农产业,为人口城市化提供产业支撑。通过人口在城市的集聚激活内需、培育市场、带动非农产业的发展,最终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第十七条

13、引导农村迁并、转型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各乡域、镇域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应符合乡、镇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引导人口向镇区、城区集中居住。具有转型条件的农村可保留一定的兼业人口。减少村庄的数量,散户、散村逐步迁并,按照村镇布点规划建立成规模的村镇与居民点。在引导人口集聚、村庄达到合理规模的基础上,整治村容镇貌,完善文、教、体、卫、商等基本生活服务设施布点和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农业生产、休闲旅游和初级非农生产为依托,具备田园化生活特征的新型人居社区。转型地区的村庄按规划配套建设休闲、旅游服务设施和农业生产辅助设施。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第十八条 县域总人口和城镇化水平规划2

14、020年县域总人口为132万人,城镇化水平55%,城镇人口73万人。积极落实XX省关于促进沿江经济带发展及省委关于XX浠水跨江联合发展决定,大力推进城市化。第十九条 城镇化“系统推进”策略(1)改变传统的低水平的城镇体系结构,集中发展中心城市和重点区域,以非农产业的集聚为基础,促进优势区位发展。(2)现代农业与非农产业联动发展,引导产业系统形成良性循环。(3)改革土地、户籍、社会保障等政策,为城市化提供政策支撑。第三节 产业发展规划第二十条 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招商引资,接纳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城市圈协作,接纳XX、XX等产业转移;积极开展国际产业分工协作。第一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劳动生

15、产率,减少农业劳动力。第二产业:稳定现有主导产业,农副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医化、汽配、建材。开辟新的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建筑业,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旅游休闲、养老休闲等产品制造业。第三产业:建设物流及市场体系,配套发展金融保险、信息咨询、商贸会展等商务功能,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结合生态环境优势积极发展旅游休闲产业;结合城市圈建设及旅游业发展,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商业、文教体卫、养老、社会福利等生活性服务业,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第二十一条 产业发展空间布局1、都市农业发展区在散花城区东南部规划都市农业集中发展区。2、非农产业集聚区核心发展区是全县二、三

16、产业发展的重要集聚区,积极发展农林产品加工、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建材、汽配、造船、商贸、物流、会展、信息、咨询等。3、旅游业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与拓展,以各类旅游景点为龙头,整合周边村庄、水系、农田、及各类自然要素等,打造各类综合旅游区。第四节 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第二十二条 县域城镇空间布局规划引导县域城镇体系形成“集聚发展区+分散发展区”的分类发展结构。集聚发展区:整合巴河、兰溪、散花、清泉等镇,打造“浠水核心发展区”,促进“XX-团风-巴河”地带和“散花-蕲春”沿江地带的一体化发展。分散发展区:以大致均匀布点为原则,利用现有镇区和规模较大的聚居点,规划20个县域基层服务中心,依托基层服务中

17、心,引导新农村集中建设,形成集中建设区。现有中心村及村庄不再发展,有条件的应拆除复垦,具备转型条件的可以引导村庄转型。县域基层服务中心的功能主要是:为农业地区提供生活服务和现代农业生产服务,对农产品及地方资源型产品进行初加工,以及为休闲旅游业提供服务。表1县域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城镇功能分区组成城镇或集中建设区核心发展区清泉、散花、巴河、兰溪休闲旅游及现代农业发展区散花:马垅;巴河:西河、巴驿;兰溪:六神港洗马:洗马、堰桥;蔡河:蔡河;团陂:团陂、华桂、松山关口:关口、三店、胡河;丁司当:丁司当;白莲:白莲竹瓦:竹瓦、朱店;汪岗:汪岗;绿杨:绿杨;清泉:余堰第二十三条 县域城镇规模引导县域城镇规模

18、引导见下表。表2县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表等级2020年规模(万人)城镇或新农村集中建设区数量一中心及副中心城市24清泉(24)(县域中心城市)12030散花(25)(县域副中心城市)1二重点镇28巴河(6-8)、兰溪(3-6)、团陂(2-4)、洗马(2-5)、白莲(2-3)5三一般镇或新农村集中建设区集聚人口或服务人口12清泉:余堰 散花:马垅巴河:西河、巴驿兰溪:六神港洗马:堰桥团陂:华桂、松山丁司当:丁司当 关口:关口、三店、胡河 竹瓦:竹瓦、朱店汪岗:汪岗蔡河:蔡河绿杨:绿杨(粗体字所示为镇)17第二十四条 县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清-巴-兰-散”核心发展区主要发展带动性、协作型、中高端

19、产业,并形成集群;其他城镇及基层服务中心主要发展综合服务业;各城镇均积极引导旅游业及现代农业发展。表3县域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表城镇(发展区)职能类型主导产业、主要职能核心发展区清泉政治中心、综合职能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旅游服务散花经济中心、县域副中心积极与XX对接,发展加工制造业、旅游业、港口物流业、商贸服务业巴河综合型积极与黄冈对接,发展造船、物流、建材(水泥、矿石、黄沙)、水运、旅游服务兰溪综合型港口物流、加工制造、旅游服务镇区或新农村集中建设区散花马垅服务型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巴河西河、巴驿服务型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兰溪六神港服务型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

20、务洗马洗马(镇区)综合型商贸、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堰桥服务型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蔡河蔡河(镇区)服务型铁沙、铁矿、至石矿、旅游服务团陂团陂(镇区)综合型商贸、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华桂服务型建材生产、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松山服务型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关口关口(镇区)、三店、胡河服务型建材生产、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丁司当丁司当(镇区)服务型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白莲白莲(镇区)综合型水电、石材、山林资源、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竹瓦竹瓦(镇区)、朱店服务型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汪岗汪岗(镇区)服务型

21、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绿杨绿杨(镇区)服务型生活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旅游服务第五节 县域旅游发展规划第二十五条 规划目标建设XX休闲旅游强县、华中地区重要的休闲旅游目的地。第二十六条 旅游发展策略(1)休闲导向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开展自助游、自驾游,减少对旅游行程的限制,让游客充分享受休闲,最大限度激活旅游潜力。(2)系统整合充分利用浠水现有各种自然资源,如村庄、山林、河流、田野、温泉等,通过相邻资源的有效组合,将各类资源作为一个整体打包经营,增强龙头旅游景点的特色吸引力。(3)服务跟进在龙头旅游景点辐射X围内,考虑其服务半径殖入次一级服务的关键设施点,制造旅游需求。结合各龙头景点的服

22、务分区及现有村庄转型进行布点,建立如郊野商务中心,探险集结点、驴友集结点、旅游司令部、科考教育大本营等等。第二十七条 旅游区划以自然地理区划和交通联系为基础,整合各种旅游资源、旅游形式和各类旅游产品,划分形成综合旅游区。全县可划分为四大综合旅游分区:(1) 南部综合旅游分区:包括清泉、丁司当、兰溪、散花四镇,整合策湖、天然寺、千年古县城。(2) 西部综合旅游分区:包括巴河镇,整合望天湖-芝麻湖综合旅游区。(3) 东部综合旅游分区:包括绿杨、洗马、白莲、蔡河四乡镇,整合三角山、白莲河、斗方山等旅游景区。(4) 北部综合旅游分区:包括团陂、关口、汪岗、竹瓦四镇,整合华桂山、团陂温泉等旅游资源。各综

23、合旅游区带动发展各类特色休闲旅游村落:(1) 三角山景区:度假村、养老村;(2) 斗方山白莲河水库景区:渔人村;(3) 华桂山景区:桂花村、温泉村;(4) 望天湖芝麻湖景区:莲藕村、渔人村、民俗村;(5) 策湖景区:渔人村、民俗村、度假村、养老村。第二十八条 旅游交通与高速公路各出入口、黄冈市域大交通网及长江旅游码头对接,打造旅游主线网和支线网,配套建设旅游公共交通,提升进入浠水旅游的便捷性。近期可先行建设主线网。第二十九条 旅游服务设施依托城区及各乡镇基层服务网点,配置旅游服务设施。适度建设高档次酒店宾馆,合理布局,规X服务质量,严格控制进入景区景观地段。各旅游区配置游客服务中心,健全和完善

24、游客服务中心的旅游资讯设备和导游职能,并成为特色旅游商品的销售窗口。第六节 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第三十条 县域交通发展策略(1)大区域对接:利用XX城市圈及外围大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化县域交通体系,做好县域与XX城市圈交通体系的对接。(2)县域交通体系网络化:沿江、沿山构建南北干线,连通山区与沿江带构建东西干线,形成东西南北便捷通达的网络化交通体系。(3)县域核心区:强化县域核心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第三十一条 县域交通基础设施规划1、 公路规划县域高速公路包括大广北高速、沪蓉高速、武英高速。完善一级公路网络:建设江北一级公路、大别山腹地公路(麻阳一级路),201、202、308省道提

25、升为一级路。连接团陂、蔡河、洗马,规划大别山旅游公路。县域有旅游发展潜力的河道沿线或水系区域规划建设旅游公路。2、 铁路规划京九铁路配合区域铁路网调整建设。完成线路电气化改造。3、 县域城际轨道或城际快速路与XX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相配套,规划预留城际轨道交通线或城际快速路,形成黄冈-巴河-兰溪-散花-XX的城际快速连接线,形成城市圈层次的快速公共交通网。规划散花城区与清泉城区快速连接线。4、 水路规划 规划长江通航标准为一级航道,巴水巴河口-上巴河32.5公里为级航道,浠水河口兰溪-浠水城关21公里为级航道。5、 港口规划规划形成巴河、兰溪、散花三大港口形成的组合港口群。随着腹地经济的发展,沿

26、江各港将发展成为具有装卸储存、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现代物流、临港工业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港口群。6、 县域交通运输中心依托高速公路、港口、城际快速连接线等,在散花镇区形成综合交通运输中心,依托铁路、公路在清泉城区形成交通运输次中心。第三十二条 县域给水工程规划1、城市水源保护地表水源:规划水源以地表水为主,规划沿白莲河设置两处取水口,沿长江设置三处取水口;沿巴河设置两处取水口;沿浠水河设置三处取水口;沿蕲水河设置一处取水口;结合策湖的生态修复,远期在策湖设置一处取水口作为散花城区备用水源;分别设立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河流一级保护区的X围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X围,水域至江流

27、中泓线,陆域至江堤。二级保护区的X围自一级保护X围向上游2000米、下游200米,水域至江流中泓线,陆域至江堤。以湖泊、水库为源的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和二级。取水点半径3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500米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严禁在保护区内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X围标志和严禁事项的告示牌,保护区水质达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要求。2、规划用水量预测规划用水量预测采用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法。规划县域X围2020年城市最高日总用水量为43.8万m3/d。3、供水设施规划规划建设白莲河城乡一体化水厂,近期水厂规模为11.09万m/

28、d,远期扩大其规模至25万m/d。该水厂可为县城和各乡镇水厂提供水源。只要原有水源水质能满足要求,亦应保留,形成双水源或多水源。清泉城区内现有南城、二中两座水厂保留,扩建南城水厂提升其供水能力至7万m/d,扩建二中水厂提升其供水能力至8万m/d。散花镇内现有一座水厂供水能力1.3万m/d,对其扩建提升供水能力至5万m/d。另外新建水厂1座从长江取水,供水能力10万m/d。远期策湖实现生态修复后,可在策湖设置取水口,将其作为散花备用水源。巴河镇内现有水厂一座保留,对其扩建提升供水能力至4万m/d。兰溪镇内原有水厂保留,提升其供水能力至3万m/d。洗马镇内原有水厂保留,保证供水能力1.5万m/d。

29、、白莲镇镇区内现有水厂保留,保证供水能力1万m/d。规划团陂镇新建水厂一座,供水能力为1.5万m/d,从巴河取水。现状关口镇水厂保留,同时向查畈供水,规划供水能力为0.5万m3/d,从浠水河取水。规划绿杨乡继续从水库取水,基本满足供应。其他一般镇水源以就近便捷为前提,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地下水。山区水源地附近禁止开山采石,以涵养水源,防止人为污染。规划末期浠水县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规划各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各镇区、集镇供水主干管采用环状加枝状形式铺设,沿主次街道布置,以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条件的村庄尽可能纳入城乡一体化的供水系统,以保证供水安全和可靠性。过于偏远的村

30、庄可自建小型取水设施。推进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保证乡镇居民生活用水质量。乡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第三十三条 县域排水工程规划1、污水量预测城市污水量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规划城市污水量按照需水量的80%计算,总体日不均匀系数取1.3,规划预测浠水县域2020年城市污水量27万m3/日。2、设施规划清泉城区与散花城区以雨污分流制为主,在清泉城区浠水XX北两岸分别新建污水处理厂1处,北岸处理规模5万m3/d,南岸处理规模4万m3/d。在散花城区长江边新建污水处理厂2处,日处理规模各为5万m3/d。规划远期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包括巴河镇、兰溪镇、团陂镇、洗马镇和白

31、莲镇都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在每个镇区的水体下游建设污水处理厂。县域其它城镇污水排放量相对很小时,建议自行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后统一排放,近期可以使用合流制排水,远期规划使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规划要求各级城镇工业废水应进行企业内部处理,严禁有毒有害物超标排放,生活污水在排入下水道之前,应利用地埋式无动力污水装置处理,排水做到有组织排放。第三十四条 县域电力工程规划1、 电量与负荷预测采用人均综合用电量法预测,2020年浠水县域的用电量290400万kWh,县域最大用电负荷为645MW。2、 输变电工程规划新建一座散花220KV变电站,变电容量为2150MVA;规划对X家湾

32、变电站进行扩容,扩容后的变电容量为2150MVA;新建下列110KV变电站:城南110KV变电站(331.5MVA),麻桥110KV变电站(331.5MVA),丁司当110KV变电站(131.5MVA),巴驿110KV变电站(240MVA),三台110KV变电站(231.5MVA),大桥110kV变电站(250MVA),策XX110kV变电站(250MVA),三店110kV变电站(350MVA),余堰110kV变电站(350MVA)。将现有浠水110kV变电站增容至40+40+31.5MVA,散花110kV变电站增容至240MVA;将团陂、白莲2座35KV变电站改造成110KV变电站,改造后变

33、电容量均为231.5MVA。新建城北、胡河、华桂、三角山、堰桥、大灵、六神港、茅江、大马7座35KV变电站。第三十五条 县域通信工程规划1、电信网络近期以建设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为方向,进一步建设全县长途传输网,加快农村通信网络建设,实现村村通的目标。远期在全县建成宽带、双向、高速的光纤传输网,覆盖全县各乡镇,形成可传输数据、语音、图像信号的信息通道,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预测县域2020年的局、站设备容量应为59.2万部。现有清泉城区电信局之外,在散花城区规划电信局一处。远期将全县端局个数减少到7个,其它各点将以远端模块、远端用户单元、光纤接入等多种方式接入7个端局,对市、农话进行优

34、化整合,实现市、农话交换机的集中控制,集中管理,集中操作。2、移动通信近期开通散花、兰溪、巴河、洗马、竹瓦、团陂等移动通信发射基站,初步形成全县移动通信网络骨架。远期开通各乡镇移动通信发射基站,形成较完整可靠、通信质量高的移动通信网络。3、邮政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邮政服务业务,增加邮政运输设备和邮运干线长度,提高邮政服务水平。除现有清泉城区邮政局外,在散花城区规划邮政局一处,其余镇区各规划邮政所一处。第三十六条 县域燃气工程规划1、气源规划规划远期浠水县域X围内使用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两种气源。2、燃气设施规划清泉城区、散花城区、巴河镇、兰溪镇、马踏石镇、马垅镇、六神港镇、丁司当镇使用管道输送天然

35、气,气源为从XX经过浠水县的西气东输分支管道;其他镇区和各乡镇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近期以瓶装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建设管道供气。规划天然气主干管道从巴河镇沿江至散花城区向南出浠水县域X围,分支管道从兰溪镇向东北连接清泉城区以及沿线各镇区。规划建设天然气门站三座,一座在散花城区,一座在巴河镇区,另一座位于清泉城区同丁司当镇之间,用于对接与XX的干管,其余镇区各自建设燃气调压站。清泉城区建设一处全县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除使用天然气的八镇以外,原有在各镇的液化气站保留并提供各自的液化石油气瓶装输配服务。其他人口1万人以上的镇区各建造一处瓶装供应站,供气规模为5000-7000户。远期农村地区鼓励开发使用

36、沼气、太阳能等清洁环保能源,减少木材等燃料的使用。县城及主要建制镇条件成熟时应建设管道燃气。第三十七条 县域环卫工程规划1、城市废弃物产生量预测根据垃圾产生源及收集来源,将垃圾分为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三大类。预测规划期末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1.40公斤/日,考虑不均匀系数,县城及各镇区规划垃圾产生量为1320吨/日。2、垃圾填埋处理厂规划清泉城区废弃现有扒炉山垃圾填埋场,新建一座垃圾填埋场;在散花新建一座垃圾填埋场。3、垃圾转运站规划清泉城区和散花城区按0.71.0km2设垃圾转运站一座,各镇(社区)按1.52.0km2设垃圾转运站一座,各镇(社区)至少设置一座垃圾转运站。垃圾中

37、转站每座占地面积200 m2以上,服务半径达到不超过800米的要求。县域城区及各乡镇都要选择合适位置,健全垃圾中转站,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运输。第三十八条 县域防洪规划1、防洪标准(1)城市及村镇防洪标准长江干堤及沿江支堤防洪标准按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执行。其余非沿江城镇按国家防洪标准(GB 50201-94)执行。(2)河道防洪标准对县域骨干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使治理后的骨干河道达到20年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中小河道达到10年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长江干堤按二级堤防设计,设计水位按长江流域综合规划确定,沿江支堤按二级堤防的标准断面加高培厚。(3)水利工程防洪规划水库防洪标准按国家防洪标

38、准(GB50201-94)执行。2、防洪工程县域各类防洪工程按水利部门相关规划进行建设。第七节 社会服务设施规划第三十九条 社会服务设施体系分级规划县级服务中心:中心城区和散花镇区规划县级文教科研、体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商业服务等设施。乡镇级服务中心:除县城及散花镇外,其他乡镇按镇规划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新农村集中建设区参照镇规划标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农村居民点调整,配置必要的村级公共服务设施。表4: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项目表类别项目中心村基层村行政村委会教育小学n幼儿园n文体科技文化站n文娱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室外健身点n医疗保健卫生所n卫生室敬老院n注:应设置的项目,n根据条件可设置

39、的项目。第四十条 县域商业服务设施规划县域内规划清泉、散花、兰溪3个物流中心。大力发展产品交易市场,实现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各乡镇及新农村集中建设区按所服务的人口规模配置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设施。第四十一条 基础教育设施布点规划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在县城及散花镇分别建设浠水县职业教育中心。在各重点镇及县城、散花集中布点高中,保留竹瓦镇高中。各镇及新农村集中建设区按所服务的人口规模配置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设施。第四十二条 医疗卫生设施建立完善的适应人民健康需求的卫生服务体系。县城、散花及各重点镇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达100。健全村级卫生网络,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村级卫生室的装备和整建工作,采取

40、乡村联办、村医自办等形式建设村卫生室。第四十三条 社区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建设,建立组织健全、设施齐备、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社区管理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及服务水平。第八节 县域空间管制第四十四条 城乡空间布局基本原则城乡空间布局应与区域城市化进程统筹考虑,引导人口向有利于非农产业发展的优势区位集聚,以利于县域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统一安排。第四十五条 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按人均建设用地110平方米控制,2020年,县域总人口为132万人,各类城乡建设用地控制为145.2平方公里。第四十六条 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将生态旅游业、生态农业及清洁型工业作为发展重点,不断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

41、。工业应主要向核心发展区及重点镇集中,通过集中发展工业区,统一治理污染。一般镇可设置小型工业点适度发展,中心村及基层村严格控制工业发展。城镇工业用地应以发展一、二类工业用地为主,三类工业用地应严格控制规模,并做好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第四十七条 县域空间管制规划规划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等控制开发区及城乡建设区。1、城乡建设用地区管制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依据规划审批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不得擅自扩大到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X围以外,所有建设项目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使用用地,严格按照规定申请、报批,依法严格执行各项建设用地的审批制

42、度。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对经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连续两年未用的闲置地,原则上收回土地使用权;乡村建设严格按乡村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农村居民点不得突破人均用地指标,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实行建新房拆旧房政策;独立工矿事业用地应依照矿产资源法规定进行开采、利用和保护,不得破坏风景和生态环境;独立工矿企业用地应按规划用地,一般应安排在非农用地或农用价值较低的台地、丘陵或荒地上,并尽可能集中于工业区内,以利管理和进行环境整治;工业应避免污染水源和农田。2、风景名胜区管制风景名胜区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编制风景名胜区专

43、项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风景名胜区开发应根据环境容量确定合理规模,结合景区设施和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控制开发率,一般土地开发率应小于0.5%。区内除直接与开发保护相关的建筑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项目开发。禁止开山炸石、取土、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生态景观、环境资源的行为。3、历史文化保护区管制指县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发管制措施主要有:对于文物古迹的保护应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除直接与保护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它各类建设。对于历史文化街区可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控制,规定不同标准的开发建设要求,使之整体统一协调,对严重影响其景观的建筑或其它用地予以调整;未经批准,区内土地不

44、得擅自改变用途及性质。4、基本农田及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转用许可证制度。国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的,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报批。严格控制将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禁止乱占滥用耕地,对建设占用规划预留的一般耕地,必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批准改变用途后才能征用。占用耕地的严格执行“占多少,垦多少”的政策。5、生态保护区管制湖泊水库生态敏感区:策湖、望天湖、白莲河水库等大型水库及其周边地区。本区域实行强制性保护,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严重生态破坏或生态服务功能退化的开发建设活动。改变生产经营方式,

45、走生态经济性发展道路;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建立自然保护区,如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区等;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生态功能保护区:按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暂行管理办法和生态功能区规划进行管治。森林公园:依据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森林公园规划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湖工程。第四章 规划区城乡统筹与空间管制第四十八条 村镇建设用地标准严格控制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等工作,为城市建设提供用地保障。规划镇区建设用地标准为90120m2/人,新建村庄建设用地标准控制在90m2/人以内(含旅游服务用地),通过减少农村建设

46、用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方法,实现规划区土地使用占补平衡。第四十九条 村镇发展要点(1)镇规划规划丁司当镇、兰溪镇为郊区镇。其中兰溪镇位于散花、巴河、XX连接地带,并属于沿江经济带,应作为规划区内重点发展的城镇进行引导。丁司当镇位于清泉城区洪山工业园以南,处于清泉与散花两大城区连接带、背靠黄龙山与天然寺林场,作为规划区内的一般镇进行引导。在散花规划散花、马垅两个基层服务中心,在兰溪镇规划兰溪、六神港两个基层服务中心。表5规划区内的基层服务中心规划城镇基层服务中心集聚或服务人口(万人)清泉余堰0.5-2散花马垅0.5-2兰溪镇兰溪3-6六神港0.5-2丁司当丁司当1-2(2)镇产业发展规划兰溪镇

47、重点发展港口物流、加工制造业,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丁司当镇重点发展物流运输、旅游业,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其他基层服务中心以集聚农村人口、发展旅游服务为主。(3)镇建设用地发展方向引导丁司当镇与中心城区对接向北发展,结合山林资源发展旅游业;散花镇与兰溪、XX、蕲春沿江地区整合发展。(4)农村居民点规划城中村及规划建设用地X围内的村庄按城市社区标准规划建设。其他的农村居民点原则上迁并复垦,可保留的要走转型发展的道路,发展旅游渡假村及农业作业点。归并散户散村,向镇区及基层服务中心区集中。具体规划由各镇在编制镇规划时确定。以策湖、天然寺、滨水地带等为依托,规划建设若干旅游渡假村。第五十条 旅游发展协调1

48、、 旅游小区规划策湖滨水型旅游小区、天然寺-岳林寺山地型旅游小区、老县城千年古镇旅游小区。2、 旅游设施策湖以东规划旅游服务接待中心,配套建设旅游交通。第五十一条 重大设施布局规划(1)垃圾处理厂规划取消扒炉山生活垃圾处理场,在浠水河下游三台一带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场,按服务县域的要求,处理能力规划期末达到700吨/日。在散花新建一座垃圾填埋场。(2)污水处理厂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一座位于浠水XX岸京九铁路以西,处理规模5万t/d,占地5公顷。另一座位于浠水XX岸京九铁路以西,处理规模4万t/d,占地4公顷。污水处理厂处理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排放标准。近

49、期可先建设XX污水处理厂,用污水泵站将XX污水运送到XX处理。在散花城区长江边新建污水处理厂2处,日处理规模各为5万m3/d。(3)变电站规划新建一座散花220KV变电站,变电容量为2150MVA;规划对X家湾变电站进行扩容,扩容后的变电容量为2150MVA;新建下列110KV变电站:城南110KV变电站(331.5MVA),麻桥110KV变电站(331.5MVA),丁司当110KV变电站(131.5MVA),三台110KV变电站(231.5MVA),大桥110kV变电站(250MVA),策XX110kV变电站(250MVA),余堰110kV变电站(350MVA)。将现有浠水110kV变电站增

50、容至40+40+31.5MVA,散花110kV变电站增容至240MVA。新建城北、六神港、茅江3座35KV变电站。(4)危险品储存用地在兰溪下元墩下游规划石化仓库,在城区东南阎河村规划炸药仓库。X坳口鞭炮仓库向西南跨铁路搬迁至壕子地村。化学品及危险品生产必须在划定的用地内选址建设,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规X要求。(5)殡葬用地保留姑嫂山以东现有公墓,不再新增经营性公墓用地。严格控制现状公墓发展,倡导骨灰的多样化安葬,推进农村生态公墓建设。第五十二条 生态控制区规划(1)森林公园划定天然寺森林公园,依据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森林公园规划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在森林公园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

51、开发建设活动,对管制X围内村庄进行迁村并点或保持现有规模不再扩大,周边地区严禁新的工业开发;严禁矿产开采、林木砍伐活动;严格保护现有植被资源,加强植被的培育和建设,保证生物资源的多样化。(2)生态湿地划定长江江滩、策湖及其滨湖地区为生态湿地保护区。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严重生态破坏或生态服务功能退化的开发建设活动。改变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生态湿地X围内对零散的农村居民点逐渐搬迁。严格控制开发建设项目,可适度开发生态旅游。(3)其他生态控制区包括沿路生态绿带,沿江、XX风景生态林地,以及自然水网。第五十三条 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建成区进行空间

52、管制。1、禁止建设区为保护生态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环境,满足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需要,禁止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江河水域、具有生态及环保意义的水系、湿地以及其他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的划定应与中心城市及乡、镇规划的发展相协调。规划的长江、浠水河各取水口分别设立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除港区、码头之外的江河水域为禁止建设区。策湖、浠水河水域、近岸湿地X围为禁止建设区。2、适宜建设区可以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适宜建设区为城市建设用地即将覆盖的地区,包括城市新增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生活用地、城市产业用地等用地X围。对适宜建设区未来重点发展地区

53、进行预先控制,包括对土地出让、产业引进、功能布局等进行整体控制,逐步实现预定的发展目标。3、已建成区已建成区指实际已开发建设并集中连片、基本具备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地区。对已建成区应采用用地调整和旧区改造方针,根据城市用地结构调整和发展要求,逐步搬迁有污染的工业企业,提高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比例,改善城市环境。4、限制建设区不宜安排城镇开发项目的地区。确有建设必要时,安排的城镇开发项目应符合城镇整体和全局发展的要求,并应严格控制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强度。除禁建、适建、已建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均为限制建设区,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地区等。第五章 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第五十四条 城市性质XX城市圈核心集聚区

54、的组成城市,浠水县域中心城市,新兴的工贸、休闲旅游城市。第五十五条 城市规模规划浠水中心城区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为27.6平方公里,人均115平方米。第六章 用地布局规划第一节 发展方向与城市结构第五十六条 城市发展方向向西、向北发展月湖片区、十月片区、麻桥片区,向西、向南发展火车站片区、洪山片区。第五十七条 城市结构两心:行政中心和商业中心构成两个市级中心。四片:南北两个生活居住片区及两个工业片区。第五十八条 市级中心规划在月湖以北、月山以南规划市级行政文化中心;沿浠水河规划滨水市级商业中心。第二节 居住用地规划第五十九条 居住用地组织模式老城区按居住片区、新城区按

55、居住区模式组织。第六十条 居住用地规划布局规划居住用地与城市其他功能用地相结合,形成2个居住片区、4个居住区,分别为:(1) 老城北居住片区,居住用地2.6平方公里,7万人;(2) 老城南居住片区,居住用地2.2平方公里,6万人;(3) 窑湖居住区,居住用地1.5平方公里,4万人;(4) 十月居住区,居住用地0.8平方公里,2.5万人;(5) 胡家坪居住区,居住用地0.7平方公里,1.5万人;(6) 翟港居住区,居住用地1平方公里,3万人。第六十一条 应对老龄化需求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的需求,提倡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新区鼓励建设高层、小高层电梯住宅,适度、合理发展老年公寓。结合小区级公共设

56、施建设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第六十二条 中小学、幼托规划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X(GB 5018093,2002 年版),同时考虑均匀布点要求,合理配置中小学和幼托。十月居住区新规划中学1所,小学3所;窑湖居住区新规划小学3所;胡家坪片区新规划小学1所;翟港片区新规划中小学各1所;老城北片区新增中小学各1所,南片区新增小学各1所。第三节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第六十三条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集中整合原有城区内的办公用地,市级行政机构集中迁往月山政务中心区。老城区内不能迁出的行政办公机构,可保留或在原地改建。第六十四条 商业金融用地规划(1)等级规模分布规划形成“市级居住区级”两级商业金融服务体系。(2)

57、市级中心规划结合浠水河滨水地区改造,建设市级商业金融中心。(3)片区级中心规划窑湖、十月、月湖滨水地区规划形成4个居住区级商业中心,翟港居住区及老城南片区规划4个居住区级中心。工业、科教、对外交通等功能区相应配套商业服务设施。(4)大型市场规划规划结合对外交通主要道路和用地布局,设置5处大型市场。各市场配套建设停车场。城区内整合现有市场,形成以小百货、轻纺、鞋帽、服装、电子等为主的小商品市场。市区农贸市场的布点结合居住区的划分统一设置,并逐步向超市化过渡。表6 大型市场规划一览表序号位置用地面积(ha)1月湖西13.72十月东13.73河东104翟港65洪山12.3合计55.7第六十五条 文化

58、娱乐用地规划(1) 体系规划形成“市级居住区级”两级城市文化娱乐设施体系。(2) 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布局在政务中心南布局市级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大型文化设施,在月湖滨水地带规划文化游乐设施。改造闻一多纪念馆周边环境,建设闻一多纪念公园,通过XX绿带与文庙、商业中心连通,形成北岸三点一线景观带。(3) 居住区级文化活动中心:十月居住区规划1处、窑湖居住区规划2处、翟港居住区规划1处、老城南片区规划2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老城北片区在望城路新规划1处文化活动中心、改造提升现有新华正街文化娱乐设施。表7居住区级文化活动设施用地配置要求(单位:/万人)内容服务内容设置规定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文

59、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传与教育、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学习活动场地、用房等宜结合或靠近同级中心绿地安排13002500第六十六条 体育用地规划在火车站东南部规划市级体育中心。围绕体育场馆配套以体育为主题的商业设施,带动体育消费。在十月居住区西部、窑湖居住区、浠水XX岸民政路北、老城北片区城北路各规划一处居住区级体育用地。在现有体育设施基础上扩大服务层面,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并将学校的体育场馆向市民开放。结合城市公园和街头绿地配套体育设施和健身设施,提高日常体育健身活动水平。表8居住区级体育设施用

60、地配置要求项 目服务内容设置规定用地面积()居民运动场、馆健身场地宜设置游泳馆、60100m直跑道、200m环形跑道及简单的运动设施等1000015000第六十七条 医疗卫生用地规划按“市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三级配套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在十月居住区北部、南城东部各规划一所300-400床市级医院,在窑湖居住区、翟港居住区各新建一所居住区级医院。保留老城区现有的医疗机构。每1-1.5万人口设立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一步发展和新建卫生防疫站、药品检验所以及医疗卫生研究所等机构,可结合各级医院就地扩建或改建。第六十八条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规划在南城规划30公顷教育科研用地。第六十九条 文物古迹用地规划保

61、护文庙,划定文庙庙墙围合X围为保护区X围。结合一河两岸整治,划定建设控制地带:西至新华正街延长线,北至规划道路,南至浠水河边。保护宪司坳街东段的百年浠水老民宅,一并纳入文庙保护区。保护区X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共计1.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内可搬迁其余非保护建筑,形成文庙广场。建设控制地带之外第一层建筑界面为风貌协调区,可按传统建筑形式改造现有民房。对浠水现有的其他文物古迹用地根据各自保护X围进行控制和保留。第七十条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在十月居住区、南城片区规划两所社会福利院。规划形成以社会福利院、养老院、托老所等为主体的社会保障设施体系,结合居住区或居住社区级中心布置。结合村庄转型,健全乡村养老设施,大力促进乡村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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