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复习考核试题库答案参考套卷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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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复习考核试题库答案参考1. 明朝的司法机关在中央主管审判的为_,专掌复核的为_,监察机关为_。明朝的司法机关在中央主管审判的为_,专掌复核的为_,监察机关为_。刑部 大理寺 都察院2. 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将罪状分为( )A.简单罪状B.叙明罪状C.空白罪状D.引证罪状参考答案:ABCD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该代表行为( )。 A有效 B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该代表行为()。A有效B视为有效C无效D经追认有效A根据合同法第50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4. 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某县公安局民警甲在一次治安检查中被乙打伤,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据此对乙处以200元罚款。甲认为该处罚决定过轻。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既不能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B甲可以对乙提起民事诉讼C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可以申请复议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D对乙受到的处罚决定,甲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A本题考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范围。甲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

3、被乙打伤,甲是以行政执法人员,而不是以其私人身份与乙发生了冲突关系,甲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属于非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这种冲突关系不是民事意义上的关系。甲的受伤,其医药费营养费和其他伤残的费用是由国家补偿的,不由乙来赔偿,也就不能转化为甲和乙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应当选B。其次,公安局认定乙的行为构成防碍公务,乙的行为侵害的是行政机关的执法秩序,从这个角度来讲,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对人,也不是利害关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答案选A。5. 甲、乙共谋杀害在博物馆工作的丙,两人潜入博物馆同时向丙各开一枪,甲击中丙身边的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文物,造成文物毁损的严重后果乙

4、未击中任何对象。关于甲、乙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成立故意毁损文物罪B.甲、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C.对甲应以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毁损文物罪实行数罪并罚D.甲的行为属于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成立牵连犯参考答案:B6. 甲与乙均在某景点游玩,甲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景点长凳上,被乙拾得。甲发现皮包丢失后急忙返回,但皮包已经不见甲与乙均在某景点游玩,甲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景点长凳上,被乙拾得。甲发现皮包丢失后急忙返回,但皮包已经不见了。甲于是连续一个星期在报上登载寻物启事,称包内有重要资料,如有人返还,酬谢2000元。乙得知后与甲联系,要求甲支付酬金。甲拒绝,称乙拾到东西不还的行为是可耻的,还敢要钱

5、?何况酬金之说并非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不得已而为之,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因此拒绝付钱。乙因此恼羞成怒,称甲不给钱,他就不还包。有关甲、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A甲应当遵守承诺支付酬金B甲的说法有理,乙无权要求甲付酬金C乙的行为是乘人之危,无权要求酬金D以上说法均不对A7. 下列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 A工业酒精 B痱子粉 C医用酒精 D爽身粉下列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A工业酒精B痱子粉C医用酒精D爽身粉BD8. 甲是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一次因为疏忽大意,导致大量外汇被骗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甲的行为构成( )A.滥用职权罪B.玩忽职守罪C.非法经营罪D.不

6、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9. 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予以规范化的是( ) A1789&39;年法国人权宣言 B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 C1最早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予以规范化的是()A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B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C1787年美国宪法D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B独立宣言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10. 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 )税目征收营业税。 A文化体育业 B服务业代理业 C娱乐业 D提供文艺演出场所单位的场租收入,应按()税目征收营业税。A文化体育业B服务业代理业C娱乐业D服务业租赁业D11. 紧急避险的条件A.起因条件B.限度条件C.对象条件D.时

7、间条件E.限制条件F.主观条件紧急避险的条件A.起因条件B.限度条件C.对象条件D.时间条件E.限制条件F.主观条件正确答案: A B C D E F12.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的子公司虽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正确答案:13. 代执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阶段?( ) A确定义务 B告诫 C代为执行 D征收费用代执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阶段?()A确定义务B告诫C代为执行D征收费用BCD代执行的程序,一般为告诫、代为执行和征收费用三个阶段。在告诫设定的履行期限内,义务人未履行,并且确有不履行义务的故意而不是实际上不能履行时,才可以实

8、施代执行。代执行以向义务主体征收费用为终结。14. 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国际双边条约B、国际多边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E、联国际环境保护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A、国际双边条约B、国际多边条约C、国际习惯D、一般法律原则E、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或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正确答案:ABCDE15. 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C宗教规范D政治规范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是下列哪个?( )A法律规范B道德规范C宗教规范D政治规范正确答案:A因为法律规范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所以是最具外在强制性的社会规范。16. 阳关有限公司、奇才广告公司

9、和天骄商城三个发起人商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如果采用阳关有限公司、奇才广告公司和天骄商城三个发起人商定,共同组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规定,如果采用发起设立方式组建该公司,这些发起人一共至少要具备多少资产才能够组建新公司?()A3万元B100万元C500万元D250万元B本题考查的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时出资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本题中考查的是发起设立方式时对出资额的规定。公司法第81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1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可见,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最低有500万元注册资本,本题中是发起人发起设立,需要全部认购公司的股本,而公司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即可。因此,本题中的三个发起人要想成立股份公司,最少需要有100万元资产,故B项正确,A、C、D项不正确。 17. 中国内地在公民隐私权的保

11、护方面已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无专门法律来保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中国内地在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方面已有明确法律规定,但无专门法律来保护网络中个人信息的安全。( )参考答案18. 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代扣代缴义务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有义务借助与纳税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单位。()错误19. 依据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是否援用公共秩序保留主要取决于该外国法的内容依据我国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是否援用公共秩序保留主要取决于该外国法的内容B是否援用

12、公共秩序保留主要取决于该外国法的适用结果C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和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的内涵是一致的D公共秩序保留排除的对象为外国公法的适用B依外国法的规定还是依外国法适用的效果决定是否采用公共秩序保留,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做法。根据我国理论界的通说以及司法实践的情况,我国适用公共秩序是基于外国法的适用将导致有违于我国公共秩序的效果,而不是基于外国法内容上的差异。国内民法上的公共秩序与国际私法上的公共秩序是有区别的。公共秩序保留排除的对象是外国私法的适用,而不是外国公法。20. 法规清理 (名词解释)法规清理 (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法规清理,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

13、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21.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冲突规范中的静态连结点?( ) A不动产所在地 B婚姻举行地 C合同缔结地 D动产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冲突规范中的静态连结点?()A不动产所在地B婚姻举行地C合同缔结地D动产所在地ABC22. 设甲、乙、丙3人向我国某工商局申请设立两合公司,工商局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拒绝办理该设立登记设甲、乙、丙3人向我国某工商局申请设立两合公司,工商局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规定拒绝办理该设立登记。(南京大学2006年研)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这一事例反映了商主体法中的何种原则?该原则的含义和具体构成如何? (2)该原则有何弊端?正确答案

14、:(1)该事例反映了商主体法中的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rn现代各国一般都制定有大量的强行性法规对商主体的资格予以严格控制形成了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主要包括商主体类型法定、商主体内容法定和商主体公示法定三个方面。商主体类型法定即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在组织形式上由法律予以明确设定非经法律设定者不得享有商主体资格当事人不得创设法定类型之外的商事组织形式。商主体内容法定即可以进行经营活动的商主体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当事人不得创设非规范性的财产关系和组织关系。商主体公示法定即商主体的成立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公示以便交易第三人及时知晓;未经法定公示者不得用以对抗善意第

15、三人。rn本例中的甲、乙、丙三人违反了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中的商主体类型法定我国公司法中没有两合公司这一组织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的规定拒绝办理设立登记是适当的。rn(2)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对于现代经济发展具有促进和保护作用但是其背后也有不少缺点主要包括:rn中国国情与外国国情之间的差别导致了商主体类型上的差异。在今天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这样的差异对我国同外界的交往产生一定的妨碍不利于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rn随着时代的变迁商事交易也在发展这也必然导致了商主体的类型要不停地进行拓展。但是商主体类型严格法定原则又为此套牢了紧箍咒。rn商主体内容的法定原则对商事主体创立的内容和程序加以限制的同时也

16、就否认其他形式的商主体的建立。譬如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的设立条件如果严格遵循商主体法定原则只存在设立条件都符合或都不符合两种可能但是对一种新形式的商主体的创立就必须被否认吗?这对社会的创新和对商主体的内容发展是不利的。所以对于商主体严格法定原则我们也同样需要辩证地去对待。23. 甲系省射击队的教练,依法配置有枪支。一日,乙向甲借枪打猎,甲碍于情面,就将枪借给乙用了半天。甲的行为属于( )A.非法出借枪支罪B.玩忽职守罪C.非法出租枪支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D24. 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 )。 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 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

17、C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A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B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C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任意性规范D是既遂的,即适用了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ABD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有: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手段是通过改变冲突规范的连结点的有关事实,被规避的是内国或外国的强制性规范,结果是既遂的。25. 某人将其财产分别向A、B两公司投保4万元、6万元,如损失5万元,依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分摊,两公司应分别赔付( )某人将其财产分别向A、B两公司投保4万元、6万元,如损失5万元,依保险金额比例责任制分摊,两公司应分别赔付()。A2万元、3万元B20/9万元、25/9万元C4万元、1万元

18、D3万元、2万元A26. 清廷为“新政”需要,在立宪的同时对旧律进行修订,为此设立修订法律专门机关_。清廷为“新政”需要,在立宪的同时对旧律进行修订,为此设立修订法律专门机关_。修订法律馆27. 下列关于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原则上不准许,但原告或者下列关于对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是否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原则上不准许,但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B不准许,因为这是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纵容C原则上不准许,但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证据,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提供时

19、,人民法院可以准许D不准许,因违背监督行政机关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AC行诉解释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行诉证据规定第2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综上所述,在行政诉讼中,对被告补充相关证据,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准许,但有以下两个例外情形:(1)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

20、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被告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2)被告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的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提供时,人民法院可以准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28. 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 )。 A克格尔 B弗朗西斯卡基斯 C德诺瓦 D努斯鲍姆首次提出“直接适用的法律”的理论的学者是()。A克格尔B弗朗西斯卡基斯C德诺瓦D努斯鲍姆B29. 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 )。 A父母属人法 B子女属人法 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关于子女是否为婚生的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主张()。A父母属人法B子女属人法C支配婚姻效力的法律D适用

21、对子女婚生更为有利的法律ABCD30. 不属于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的税种是( )。 A营业税 B地方企业所得税 C个人所得税 D海洋石油企业缴纳不属于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的税种是()。A营业税B地方企业所得税C个人所得税D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D31. 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子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子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环保局在处罚决定中没有告知造纸厂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及相应的期限。在接到环保局送达的处罚决定后,造纸厂不缴纳罚款,也没

22、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1998年11月20日,县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决定。3天后,京海造纸厂就罚款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根据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分析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以及造纸厂的起诉。(环保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1)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申请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在本案中,环保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未告知被处罚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相应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期限从其知道或者

23、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之日起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因此,行政机关若无法证明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并且其法定起诉期限已经届满,则不符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关于申请期限的规定,法院对该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从本案情况看,造纸厂的起诉期限尚未届满,法院不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 (2) 造纸厂的起诉期限尚未届满,并且符合起诉条件的要求,兼之环境行政处罚并非复议前置,法院应当受理造纸厂的起诉。 本案例主要是考查考生对行政相对人起诉期限的掌握以及与之相关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受理条件。具体请参见本章“重点知识讲解”的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

24、部分。32.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D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

25、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通意见第70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做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严重损害对方利益的,可以认定为乘人之危。”本题案情非甲乘乙之危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乙的利益,故不属于乘人之危,B项错误。本题中,乙殴打甲致重伤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甲乙之间约定甲不得告发乙的犯罪行为,属于对犯罪的包庇,此约定无效,但关于赔偿约定有效,此协议为部分有效合同,因此A、C项错误。甲因乙的侵权行为而产生5万元医药费的损害,即使没有合同关系也有权要求乙进行赔偿,乙支付赔偿具有法律上的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无权要求返还,因此D是正确答案。3

26、3. 外观设计要求的实质性条件有( ) A新颖性 B实用性 C独创性 D美感性外观设计要求的实质性条件有()A新颖性B实用性C独创性D美感性ABCD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外观设计授予专利的条件 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该条的规定是对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新颖性的要求,由于外观设计仅是对产品外表所作的富有美感的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故无法要求其在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因此,该条的规定既是对新颖性的要求,也是对独创性的要求,只是外观设计的独创性要求实际上已包含在新颖性

27、之中,因此,外观设计专利首先必须具备新颖性和独创性条件,A、C项是正确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从该定义可以看出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即实用性,因此,B、D项也正确。 34. 甲是黄唐市市政府办公厅秘书长,一日在夜总会嫖娼被区公安分局抓获。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甲是黄唐市市政府办公厅秘书长,一日在夜总会嫖娼被区公安分局抓获。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甲10日拘留。市政府得知后,对甲处以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对区公安分局和市政

28、府的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均是具体行政行为,均具可诉性B市政府的行政处分是内部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区公安分局的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D两个行为均是行政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涉及其权利、义务的决定行为,皆为不可诉的内部行为BCB对,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是行政机关管理其内部事务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这类行为的监督权,分别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人事机关行使。法院对此不能通过审判程序进行干涉。 对内部行政行为判断标准为:内部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必须是公务员,而不是其他人员;两者必

29、须具有行政隶属关系;决定行为所影响的公务员的权利应限于公务员,基于公务员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如果行政机关的行为对象不是公务员或者决定行为规范到了外部事务,影响到了公务员的其他权利,该决定行为就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是内部行为。 综上所述,本题中市政府的行政处分是内部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对,区公安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甲10日拘留的行为是行政处罚行为,由此引发的争议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5. 根据有关规定,以下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 )A.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B.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次要责任的C.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重

30、大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损失已经全部赔偿的D.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参考答案:AD36. 如何理解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关系?如何理解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关系?正确答案:(1)法律调整指的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生活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或社会生活的影响。(2)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区别:法律作用比法律调整的外延更为广泛有些社会关系虽然法律不调整但有可能对其起作用例如党内关系、友谊关系。另外法律调整需要一整套的法律手段来实现而法律作用则不一定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例如法的思想影响作用。法的思想影响

31、作用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衡量价值两个渠道来实现。(3)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联系:很多情况下法的作用是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的例如法的预测作用、强制作用等就和法律调整有很直接的关系;另外法律调整的效果就是一种以对比关系反映法的作用的结果性指标。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调整研究的其实就是“法如何起作用”。(1)法律调整指的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生活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或社会生活的影响。(2)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区别:法律作用比法律调整的外延更为广泛,有些社会关系,虽然法律不调整但有可能对其起作用,例如党内关系、友谊关系。另外,法律调整需要

32、一整套的法律手段来实现,而法律作用则不一定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例如法的思想影响作用。法的思想影响作用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衡量价值两个渠道来实现。(3)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联系:很多情况下,法的作用是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的,例如,法的预测作用、强制作用等就和法律调整有很直接的关系;另外,法律调整的效果就是一种以对比关系反映法的作用的结果性指标。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调整研究的其实就是“法如何起作用”。37. 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试述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关系。合伙人共同出资和合伙积累的财产共同构成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但是两者性质不尽

33、相同。 (1)关于合伙人出资财产的法律性质。因为现金是一种特殊的种类物,因此合伙人以现金出资的,应该归合伙人共有;以实物出资的,如果合伙人约定以实物的所有权出资,则实物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约定以实物的他物权出资,则出资实物本身并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如果以技术专有权出资,则该项技术为合伙人共有(准共有);如果是以技术的使用权出资,则此技术不构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该项使用权也成为合伙人准共有的对象;以信用、不作为出资的,出资人和合伙人之间只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2)关于合伙期间经营积累的财产。因为该类财产是合伙人共同经营行为的结果,在分割以前,全体合伙人对该财产享

34、有平等的权利;而且每个合伙人在按照合伙协议分配合伙财产以前,无权单方面要求分割或者转让其财产,因此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具有合伙人共同共有财产的性质。 38. 在现实中,子公司是不能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的。( )在现实中,子公司是不能持有母公司的股票的。( )正确答案:39.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侵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发展的行为。40. 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甲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乙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35、,后经法院调解和好。调解书生效的五个月后,乙又以甲有外遇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如何处理?()A裁定不予受理B审查有外遇的理由,如果属于新事实和新理由,则予以受理C应当受理D法院裁量决定是否受理C本题是对几个容易混淆的知识点的综合运用。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0条,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本题是作为原审被告的乙又向原审的原告甲起诉,符合此条规定,因此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不需要审查是否存在新事实和新理由,也不受六个月期限的约束。本题初看起来似乎是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婚

36、姻案件不予受理的规定,题干的设计也有迷惑性,因此需要考生细心,仔细阅读题干,防止主观上先人为主。41. 从罗马公约的产生宗旨与规定看,罗马公约所体现的基本原则有( )。 A自动保护原则 B不妨害著作权保护原则从罗马公约的产生宗旨与规定看,罗马公约所体现的基本原则有()。A自动保护原则B不妨害著作权保护原则C国民待遇原则D最低保护标准原则BCD自动保护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主要原则之一,而非罗马公约,应注意区分,其他三项为罗马公约的基本原则,本题选BCD。42. 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陈女士说:我与丈夫汤某

37、2000年8月协议离婚,当时两岁的孩子由他抚养。2001年12月,汤某骑车不慎被撞死,他临死前立下遗嘱:儿子由其父母抚养,遗产也归其父母所有。虽然汤某的父母尽心尽责地抚养孩子,但因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有时力不从心,因此我想把孩子领回由我抚养。我能将孩子领回吗?请用学过的知识回答,并阐明理由。陈女士可以将孩子领回。 汤某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不能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孩子的抚养权不能遗嘱给他人。汤某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但孩子不是财产,不能通过遗嘱把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孩子的祖父母。 汤某与陈女士虽然离婚,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能因离婚而割断,孩子仍然是父母的子女,协议离婚中汤某抚养孩子是合法的,汤

38、某死后陈女士领回孩子抚养也是合法的。 43. 下列银行属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有( )。 A国家开发银行 B中国进出口银行 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D中信下列银行属于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有()。A国家开发银行B中国进出口银行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D中信实业银行E广东发展银行AE44. 有下列哪种行为之一,构成企业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A.以非法销售为目的,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枪支的B.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枪支的C.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D.超过限额制造枪支的参考答案:ABCD45. 下列关于环境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 A环境权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 B环境权仅指基本环境权利而不下列关

39、于环境权的理解正确的是()A环境权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B环境权仅指基本环境权利而不包括基本环境义务C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等特征D环境权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与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律权利ACD由于所有的人都生活在自然环境中,都离不开大地、阳光和空气,因而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法和道德权利,作为法律上的环境权必然是自然权利和道德权利的法定化;环境权并不仅仅指权利,而是基本环境权利和基本环境义务的统一体,即环境权中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这是环境权的重要特征;环境权还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等特征,这是由环境问题的特点和权利的性质所决定的;由于

40、环境权主体广泛、客体多样、内容丰富,环境权与生存权、自然资源权、生命健康权、发展权、财产权、休息权、劳动权等许多基本人权或经济社会权利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种价值取向具有多重性的新型权利,属于第三代人权。46. 只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才是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 )只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的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才是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错误垄断协议的表现形式除书面或口头协议外,还包括协同行为。“协同行为”是指企业之间虽然没有达成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决议,但相互进行了沟通,默契地实施了协调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47. ( )是我国独创的一

41、种刑罚方法A.有期徒刑B.管制C.拘役D.死缓( )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方法A.有期徒刑B.管制C.拘役D.死缓正确答案: B48. 当事人以下列( )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A生产设备、原材当事人以下列()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A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B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C正在建造的建筑物D交通运输工具E企业机器设备ABD49. 脱逃罪的主体不能包括(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B.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C.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D.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参考答案:ABCD50. 按

42、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 )。 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属于缔约国行使克减权条件的是()。A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B必须经正式宣布C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D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负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ABCD按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4条第1款,缔约国行使克减权受如下限制:(1) 社会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2) 必须经正式宣布;(3) 克减的程度以危急情势所绝对必要为限;(4) 克减措施不得与它根据国际法所承担的其他义务相抵触,并不得包含纯粹基于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或社会出身的理由的歧视;(5) 该公约规定的下列权利不得克减:生命权,免于酷刑、残忍和不人道待遇的自由,免于奴役和强迫劳动的自由,免于因债务而被监禁的自由,禁止刑法的溯及效力,法律前的人格权,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6) 克减的条款及其理由应立即经由联合国秘书长转告该公约其他缔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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