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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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师范大学21秋外国法制史在线作业二答案参考1. 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某保险公司开设一种人寿险:投保人逐年缴纳一定保费至60岁时可获得20万元保险金,保费随起保年龄的增长而增加。41岁的某甲精心计算后发现,若从46岁起投保,可最大限度降低保费,遂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谎称自己46岁。3年后保险公司发现某甲申报年龄不实。对此,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A因某甲谎报年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B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同,所收保费不予退还C对某甲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保费D解除与某甲的保险合

2、同,所收保费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某甲C本题考查对人身保险合同申报年龄不实的处理。保险法第54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投保人中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由于甲谎报年龄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生效,并且已经超过了2年,故应对甲

3、按41岁起保计算,对多收部分保费退还某甲或冲抵其以后应缴纳的侏费。故本题选C。2.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联系。后丙公司从乙公司分立,并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再后来,乙公司向县人民法院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联系。后丙公司从乙公司分立,并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再后来,乙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提交了债权债务人清单;法院裁定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中有甲公司拖欠的货款95万元。后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并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但乙公司已破产的事实因故没有告知甲公司。此后甲公司与丙公司继续发生业务往来,随后,丙公司向甲公司发了一份征询函,说明甲公司欠其货款128万元让其盖章确认128

4、万元欠款,包括前述债权95万元。甲公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即盖章确认。丙公司以此为据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偿付欠款及利息、罚息。在诉讼中,丁公司提出证据证”目乙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个月内将该95万元债权无偿转移给了丁公司,于是要求甲公司向其偿还该债务。请问:(1) 丙公司是否对甲公司享有该95万元的债权?(2) 乙公司破产时未通知甲公司履行债务,在破产终结后,该债权如何处理?(3) 乙公司是否有权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1) 丙公司享有对甲公司的该95万元债权,因为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的债权没有明确归属的,享有连带债权。 (2) 可由乙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人追回后,交法

5、院分配,也可由破产债权人直接请求受理原破产案件的法院予以追回后进行分配。 (3) 不能,因为该行为是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1) 本题考查的是公司分立后的债权归属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反向推论可以得知,对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归属没有明确约定的,分离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债务人只需向分离后的任何一个公司履行即可。 (2)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如题所示,乙公司破产时因故未能通知债务人甲公司清偿债务,因而在破产终结前未能收回该笔债权。但是,该笔债权并不

6、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破产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 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笫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而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属于该条第2项规定的其他财产,故可以进行追加分配。 (3)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欺诈行为及其处理。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

7、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乙公司将债权无偿转让给丁公司的行为是无偿转让财产,因此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3. 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 ) A农用地 B建设用地 C旅游用地 D未利用地我国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A农用地B建设用地C旅游用地D未利用地ABD土地管理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4. 罗马法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划分为( )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习惯法C.人法和物法和诉讼法D.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参考

8、答案:ABCD5.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种类。(首都经贸2008年研)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种类。(首都经贸2008年研)正确答案:(1)根据法律的具体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rn (2)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具有以下特点:rn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必须以授权规定为依据只能在法律的具体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超越授权范围。rn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的内容为具体法律所授其范围通常是具体的、有限的。rn 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组织它们只在行使法律所授权的执法时才享有国家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并以自己名义进行执法

9、由其本身就行使执法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rn (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rn 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如律师协会、体育协会、红十字组织等的执法。rn企事业组织的执法。如物资公司、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企业的执法;事业组织的执法如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rn 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执法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执法。(1)根据法律的具体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2)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具有以下特点: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必须以授权规定为依据,只能在法律的具体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超越授权范围。

10、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的内容为具体法律所授,其范围通常是具体的、有限的。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组织,它们只在行使法律所授权的执法时,才享有国家权力和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并以自己名义进行执法,由其本身就行使执法权的行为对外承担法律责任。(3)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的执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般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执法,如律师协会、体育协会、红十字组织等的执法。企事业组织的执法。如物资公司、烟草公司、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等企业的执法;事业组织的执法,如食品卫生监督站对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基层民众自治组织的执法,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执法。6. 论

11、物权请求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论物权请求权独立存在的必要性。物权请求权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民法所确立的一项制度,其基于物权而产生,旨在排除对物权现实或潜在的妨害,恢复物权的圆满支配状态的请求权,具体包括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排除妨害的请求权与消除危险的请求权、恢复原状的请求权。 物权的民法保护范式有3种可能,即侵权请求权方式、物上请求权方式和物上请求权一侵权请求权方式。侵权请求权保护方式,是指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物权保护与其他绝对民事权利一样,适用侵权请求权救济。物权请求权方式认为,每一项物上请求权均可能包含丰富的附随请求权,如原物返还请求权除了返还请求权外,一般涉及物所产生的附属物(含

12、孳息)如何返还问题、相对人占有期间因物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得向请求权人求偿、因占有使用原物而获得收益返还、原物有损害时的损害赔偿、物上请求权的行使费用等问题。物上请求权方式即指对物上请求权及其附随性请求权所涉及的问题,物上请求权本身即可加以全面调整,无须侵权请求权介入其中。德国民法即属于这种方式。物上请求权一侵权请求权方式认为,物权保护的两种方式在责任基础、损害形态、责任方式、归责原则与价值功能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物权应采纳物上请求权与侵权行为法共同保护。 讨论物权请求权制度设计的价值,首先需要考虑如果不规定物权请求权,而是通过侵权请求权能够达到同样的救济目的。民法通则对物权的保护主要采用了债权

13、的保护方法,但是在承担责任的具体形式中,又包含了物权请求权的内容。民法通则的上述体例建立了我国特有的请求权体系,即在请求权体系中不存在一种独立的物权请求权,传统的物权请求权内容已为侵权的请求权所部分包容。我国物权法单独设立了物权请求权的方式,对物权的保护既采用了物权请求权的方式,又采用了侵权请求权的方式,这实际上已经突破了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说是对物权保护的一个完善。 之所以要独立设立物权请求权制度,是因为侵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分别具有不可相互代替的独立存在的价值,对物权的保护需要物权请求权,也需要侵权请求权,只存在一方面的保护是不全面的。由于单纯的侵权请求权不能满足物权保护的需要,往往还要在

14、侵权请求权中或者以其他方式同时规定物权请求权的具体内容,这样一来不仅造成理论体系上的混乱,也会导致适用上的困难,不利于全面、规范地保护物权。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具有不同的功能和目的。 由于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目的和功能不同,所以两者对物权保护的侧重点也不同。传统的行使物权请求权的方式主要是请求返还原物、请求侵害排除侵害和请求侵害防止,其目的在于排除物权受侵害的事实或者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在物权保护中,行使侵权请求权就是要求加害人履行能够损害赔偿之债,其目的是填补物权人无法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而得以弥补的损失。 一般而言,当物权受

15、到侵害或者有遭受到侵害的可能时,首先应当适用物权请求权,以尽可能地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只有在遭受到的损害无法通过行使物权请求权予以恢复原状,而使物遭受到价值贬损时,才可以行使侵权请求权,要求加害人给予损害赔偿。两者是两种不同的对物权的保护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物权损害予以不同的救济,两者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结合适用,但是只有两者同时并存的立法模式才是对物权最完善的保护机制,缺少任何一个都是不完备的。 (2)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要求相对人承担责任的要件不同。 首先,两者的归责基础不同。对于侵权请求权来说,受害人要主张权利就必须举证证明加害人具有过错,否则加害人不负侵权责任。但是如果适用物权请求权

16、,并不需要证明相对人具有过错。如果用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加重了物权人的举证责任,这对保护物权极为不利。 其次,从危害后果来看,在物权的保护中,行使侵权请求权的前提是损害赔偿之债,而损害赔偿之债要求加害人造成了受害人财产的损失才负赔偿责任。但是物权人行使物权请求权时,只要行为人阻碍或者妨害物权人行使其物权,不管是造成现实损害,还是对将来行使物权造成妨害,也不管此种损害是否可以用货币确定,物权人都有行使物权请求权之可能。另一方面,不法行为人所致妨害或危险,本身并非一种损害,常常难以以货币形式具体确定或定量,但并不妨碍物权请求权的行使,若以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也加重了受害人的

17、举证负担,不利于全面保护物权。 (3)法律对两种请求权保护的期限不同。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侵权请求权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2年,对于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等侵权案件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但是对于物权请求权则不能适用上述时效的规定。一方面,对于诸如返还原物请求权而言,适用两年或一年的诉讼时效将不利用保护所有人的利益,或者不利用保护所有权的权利。另一方面,对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物权请求权来说,也很难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 (4)物权请求权与侵权请求权对物权保护的效力不同。 物权请求权来源于物权,是物权效力的内容;侵权请求权其性质为侵权,是债权的内容。由于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因此物权请求

18、权应当优先于债权请求权。如果以侵权请求权代替物权请求权,实际上损害了物权应有的优先效力,在理论上与物权的性质不符,在实践中也不利于对物权的保护。 物权请求权的行使还应当受到一些特殊的限制,而侵权请求权的行使则不存在上述限制。 总之,在物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后,物权人应当首先行使物权请求权,只有当物权请求权不足以保护物权人的权利时,才考虑行使侵权请求权。 7. 1946年11月3日,经日本议会两院审议通过的( )正式公布。A.日本国宪法B.文官法C.地方自治法D.中间报告参考答案:A8. 英国下院现行的选举制度是单选区简单多数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9. 某著名画家李某将其一幅画遗赠

19、给其好友刘某。试问刘某拥有何种权利:( )。 A该作品的原件所有权 B该作品某著名画家李某将其一幅画遗赠给其好友刘某。试问刘某拥有何种权利:()。A该作品的原件所有权B该作品的原件展览权C该作品的著作人身权D该作品的著作财产权AB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10. 雅典全盛时期政治生活的主要机构( )A.民众大会B.五百人会议C.陪审法院D.元老院参考答案:ABC11. 下列事项,不属于法律调整的是:( ) A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B张某在和李某签订合同过下列事项,不属于法律调整的是:(

20、)A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B张某在和李某签订合同过程中,查阅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使合同规定的相对完善。C王某根据法院的判决履行自己的义务。D刘某认为自己的女儿年仅9周岁,属无行为能力人,其赠送给邻居李某的玩具超人应该由刘某收回。C如果把法律调整看作是一种规范性调整,那么C项中王某的行为依据判决,是个别性文件,不符合法律调整的规范性特征。12. 英国传统的婚姻法中所谓的“夫妻一体制”有以下主要表现:( )A.夫对妻之侵权行为和婚前债务负责B.夫妻之间不能进行诉讼C.妻子可以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D.妻以夫之住所为住所参考答案:ABD13. 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1、( )。 A是中国法人 B是按出资比例分成的企业 C不一定是法以下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是中国法人B是按出资比例分成的企业C不一定是法人D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E经营管理方式多样CDE14. 下列关于市场调节价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市场调节价是我国现行价格的主要形式 B市场调节价是经营者经下列关于市场调节价的表述,正确的是()A市场调节价是我国现行价格的主要形式B市场调节价是经营者经营自主权的一项主要内容C市场调节价的确定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D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ABCD15. 哪一个因素无法有效防止法官的主观任意性?A、程序

22、公正B、法律推理C、司法独立D、听从舆论哪一个因素无法有效防止法官的主观任意性?A、程序公正B、法律推理C、司法独立D、听从舆论参考答案:D16. 1977年宪法规定,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17. 吴某与蓝某同属一个村的村民。1985年,两人分别在村里承包了各自的责任田。同年,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吴某将自己吴某与蓝某同属一个村的村民。1985年,两人分别在村里承包了各自的责任田。同年,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吴某将自己的责任田A与蓝某的责任田B调换耕种,协议上没有约定期限,也没有经村委会批准。至2001年春,吴某要求换回责任田,遭到蓝某拒绝。2

23、002年,吴某强行耕种A田,双方多次发生冲突,经村委会调解,2002年大秋后双方换回责任田,吴某给蓝某补偿费500元,蓝某不同意,故未在协议上签字。2003年,吴某在A田种植桑苗,被蓝妻毁掉。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于是吴某以1985年与蓝某互换承包责任田时未经村委会同意,互换行为是无效的,其有权换回自己的责任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0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物权法第12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

24、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由此可见,在互换承包经营权时,发包人同意并不是互换协议生效的要件,本案中吴某与蓝某自愿互换了家庭责任田,订立了书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行为。双方虽未约定期限,但未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下,双方应当遵守诚信,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要求换回。因此,吴某无权要求从蓝某处换回自己原来的责任田。1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内不得重新起诉。 A6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内不得重新起诉。A6个月B1年C2年D3年A我国民事诉讼

25、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19. 英国的内阁来源于诺曼王朝威廉一世设立的咨议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0. 彭德尔顿法力图建立常任文官制,使文官脱离政党的控制。(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1. 被称为“美国内阁第一部”的是( )。A.财务部B.司法部C.国防部D.国务院参考答案:D22. 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简述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特征。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构成要件的行政从属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通常以未获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安全标准、

26、安全要求为前提,这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成立对行政法规及行政命令的依附称之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行政从属性。 第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是类罪而非个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是包含数种犯罪的统称,即类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不仅包括污染环境方面的犯罪,也包括破坏自然资源方面的犯罪。 第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后果严重、危险性更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犯罪后果都是极为严重的,污染和破坏环境所造成的生态影响是难以估计甚至是不可逆转的,更不是以经济价值可以计量的。 第四,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针对环境。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般是先污染或破坏环境,进而再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环境是破

27、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直接侵害的对象,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仅仅是某些个罪中的间接结果。另一方面,各种环境危害往往比具体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严重。因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侵犯的主要是环境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 第五,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犯罪构成的差异性。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大致可分为污染环境的犯罪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其中污染环境罪的主体大多为单位。破坏自然资源的犯罪从实践来看大多是个人的犯罪,且犯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是故意。 23. 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一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4中国公民张某为某大学教授,2009年1一6月除了从所在大学取得工资薪金收入

28、外,还取得以下几项收入:4月份,将自己某著作的外文翻译出版权转让给境外某出版社,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62000元,已向该境外出版社所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折合人民币5600元。要求计算张某4月份转让著作外文翻译出版权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正确答案:转让个人文字作品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该收入按照我国税法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62000(120)20=9920(元)。在国外已经缴纳了5600元,所以在我国应补税额=99205600=4320(元)。24. 作为一种成效卓著的现代化投资工具,基金所具备的明显特点是:( )。 A集合投资 B较高收益 C分散风险 D作为一种成效卓著的现代化投

29、资工具,基金所具备的明显特点是:()。A集合投资B较高收益C分散风险D专家操作管理ABCD基金的基本功能是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由证券分析家和投资家具体操作运用,将资金分散投资于特定的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归原所有者所有。其显著的特点就是:集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操作管理。同时,该三个特点又保证基金较其他投资证券具有更高、更稳定的收益。25. 下列税种中,哪一种税的征收管理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 ) 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B关税 C下列税种中,哪一种税的征收管理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A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B关税C土地增值税D印花税B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

30、条:(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海关法第2条:海关依照本法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因此,关税由海关法规范,不受税收征收管理法规范。26. 刑事抗诉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参考答案:27. 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 )。 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 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从性质上讲,国际避税是一种()。A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B采取隐蔽的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C非法的行为D具有欺诈性质的行为A国际避税是以合法的手段来减轻税负的行为,不具有欺诈性。28. 证券交易所和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认为自己并不对投资者承担义

31、务。( )证券交易所和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认为自己并不对投资者承担义务。( )正确答案:29. 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项不正确?( ) A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根据宪法和法律,哪一项不正确?()A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B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的职务C在地方两次人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D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D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35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

32、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在地方两次人民代表大会之间,如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人民法院院长需要撤换,须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报经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第36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可以设助理审判员,由本级人民法院任免。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进行工作。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

33、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30. S省某县汽车改装厂与J省某县金属机电化工公司自2001年9月以来一直存在汽车代销合同关系,到2004年6月时,金属S省某县汽车改装厂与J省某县金属机电化工公司自2001年9月以来一直存在汽车代销合同关系,到2004年6月时,金属机电化工公司尚欠汽车改装厂款项24万元。2003年2月,该金属机电化工公司分立成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原公司注销。新成立的3个公司对原公司债务达成协议,机电公司被原公司主管局指定偿付汽车改装厂的货款,该公司对此有意见,长期拖欠该款。汽车改装厂诉至法院,要求3个公司清偿欠款并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机电公司

34、以原债务分配不合理又无款为由,声称无力付款。金属公司、化工公司认为原公司分立时,已分割了债务,原告的款项应由机电公司负责,便以原告的诉讼与其无关为由,电告法院拒绝出庭。本案如何处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例中,该金属机电化工公司分立成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新成立的3个公司对原公司债务达成协议,但并未与债权人汽车改装厂达成协议,所以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工轻工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31. 占有保护请求权包括哪些内容?占有

35、保护请求权包括哪些内容?占有保护请求权,又称为占有人的物上请求权、占有人的请求权、占有物上请求权、基于占有而发生的请求权。包括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三种,其中后两者被合称为占有保全权。 (1)占有物返还请求权。是指占有人在占有物被他人侵夺后,可依法请求侵占人返还占有物的权利。其构成要件是: 第一,必须存在侵夺占有物的事实。所谓侵夺,是指占有人对占有物的控制被他人非法夺取,占有人丧失对物的控制和支配。 第二,请求权人必须为占有人,包括直接占有人和间接占有人,但占有辅助人一般不得行使该请求权。 第三,必须针对侵占占有物的行为人提出该项请求。 (2)排除妨害的请求权。是指占

36、有人在其占有受到他人妨害时,有权请求他人除去妨害。其构成要件是: 第一,必须存在着妨害行为。妨害是指采用侵占以外的方法而妨碍占有人对占有物的控制和支配,通常妨害行为都发生于不动产之上。 第二,请求权人必须是占有人。 第三,必须向妨害人提出请求。不管是对直接实施妨害的人,还是对间接造成他人占有妨害的人,占有人均可以对其提出请求。占有人请求妨害人排除妨害时,也有权请求侵害人负担排除妨害的费用。 (3)消除危险请求权,是指占有人的占有有可能遭受他人的妨害时,占有人有权请求他人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防止发生妨害占有的后果。占有人可否行使该项请求权,必须根据一般社会观念和当时周围环境加以判断,而不能根据占有人

37、的主观臆断决定。 32. 下列关于审理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B审理选民下列关于审理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B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十日内审结C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最长期限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D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最长期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A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在选举日前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的期限是6个月,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的期限是3个月,但都可延长。33. 经济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经济

38、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正确34.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案件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受理审查申诉案件程序,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受理、审查申诉一般由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进行B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如果没有经作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受理,但可以将材料转交下级人民法院C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请求将较复杂的申诉案件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D申诉必须是每一级人民法院处理之后,逐级上移AC本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98条的规定选

39、出答案。35. 各国公司法所采用的公司设立原则因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别,从历史上看,公司设立原则有:( )。 A自由设立主义各国公司法所采用的公司设立原则因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别,从历史上看,公司设立原则有:()。A自由设立主义B特许主义C核准主义D准则主义ABCD从历史上看,公司设立原则有自由设立主义、特许主义、核准主义、准则主义。36. 由于西欧中世纪一般人都是教徒,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教会法院的管辖权是无限的。(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37. 民间法等同于习惯法。 ( )民间法等同于习惯法。 ( )正确答案: 38. 离婚期间,女方因车祸受伤致使生活发生困难的,男方依法应当( )。 A不予

40、帮助 B要求女方的父母给予其帮助离婚期间,女方因车祸受伤致使生活发生困难的,男方依法应当()。A不予帮助B要求女方的父母给予其帮助C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帮助D维持其生活A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一)中规定:婚姻法第42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根据上述法律精神,女方摔伤导致

41、生活发生困难并不意味着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因此男方可不予帮助,选项A为正确选项。39. 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 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列关于宪法的修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B由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C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D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AC根据我国的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选AC。40

42、. 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 )。 A对安理会正在按照宪章所赋予的职权进行处理的争端或情势,联合国大会可以提出以下说法中,错误的有()。A对安理会正在按照宪章所赋予的职权进行处理的争端或情势,联合国大会可以提出建议B联合国大会可以直接向争端当事国发出呼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联合国最重要的任务之一D联合国大会对于国家向大会提出的争端或可能导致国际摩擦或惹起争端的情势,与安理会有同样的权力,包括进行调查和为此目的设立常设和临时委员会或机构A41. 中世纪英国以滥施刑罚、严刑逼供、秘密审讯闻名的法庭是:( )A.星宫法院B.王座法院C.衡平法院D.财政法庭参考答案:A42. 下列项目中

43、,哪些属于营业税的免征项目?( ) A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B博物馆所收取的门票收入 C残下列项目中,哪些属于营业税的免征项目?()A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B博物馆所收取的门票收入C残疾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D转让无形资产ABC营业税的免税项目 我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了28项免税项目。这些免税项目包括本题ABC选项所指项目,但是选项D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43. 作为当时国民政府组成和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有( )。 A执作为当时国民政府组成和开展活动的法律依据,1925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立的主要原则有()。A执政党指导和

44、监督政府B行政长官个人集权制C集体领导D议行合一E五权分立ACD44. 李某,男,25岁,想成立一家独资企业通过传销方式进行销售。投资人只有他一人,但由于其个人财产不多,只有1万元,李某,男,25岁,想成立一家独资企业通过传销方式进行销售。投资人只有他一人,但由于其个人财产不多,只有1万元,他的家人便给他5万元作为出资(不是借贷)。李某自己并不熟悉企业的事务,于是他欲请王某(男,15岁,头脑活络,朋友很多)管理该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张某要求李某在其企业中为张的女友安排一个职位,月薪不低于800元。李某心中不悦,但又怕如不同意,张某会刁难,只好应允。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

45、题:设立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格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不合法。因为国家已禁止传销。$李某的家人不承担该独资企业的债务,因为李某在登记时只表明自己是投资人,财产是他自己的,他的家人不负责任。如果登记时,李某明确是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则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合法。因为王某才15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不具有管理企业事务的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行为,有权拒绝

46、。张某要求李某承担人力、财力的行为是违法的,李某有权拒绝,也可向有关监察部门举报。45. 在20世纪60年代英国工党政府的文官制度改革之前,英国的文官分为行政人员和专业人员两大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46. 下列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 )属于妨碍商品流通。 A对外地商品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 B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下列滥用行政权力的行为,()属于妨碍商品流通。A对外地商品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B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本地商品运出C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检验标准D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E歧视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ABC

47、D妨碍商品流通包括: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因此正确选项为A B C D。47. 资本主义进入垄断后第一部代表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宪法是:( )A.魏玛宪法B.美国1787年宪法C.法国1946年宪法D.法国1958年宪法参考答案:A48. 时效根据( )原则确定领

48、土的归属。 A有效占领 B有效控制 C实际控制 D实际占领时效根据()原则确定领土的归属。A有效占领B有效控制C实际控制D实际占领B49. 在英国,伦敦各区属于第二级政府,但是功能却和一级政府一样。(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50.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某一贸易术语卖方应承担下列责任、风险和费用: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某一贸易术语卖方应承担下列责任、风险和费用: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自负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依约定的时间、地点,依港口惯例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

49、给予买方以充分的通知;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该术语应为下列哪项国际贸易术语?()AFOBBCIFCCFRDDDUA本题考查贸易术语的卖方责任。在F组的贸易术语中,卖方的责任是:卖方在出口国承运人所在地(包括港口)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履行自己的交货义务;自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自费向买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据此,FOB术语的卖方无运输、投保责任。在C组的贸易术语中,卖方的责任是:自费办理货物的运输手续并交纳运输费用,CIF卖方还要自费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用;在CFR和CIF术语中,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自费办理货物出口及结关手续;向买

50、方提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或相等的电子单证。在D组贸易术语中,卖方的责任是:将货物运至约定的地点或目的地交货;承担货物运至目的地前的全部风险和费用。BCD三项中的CIF、CFR、DDU的卖方均需负责运输和投保,不应选。51. _、_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利益返还关系的偿还义务人。_、_属于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利益返还关系的偿还义务人。正确答案:出票人、承兑人出票人、承兑人52. 下列关于浮动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社会团体可以设定浮动抵押 B设定浮动抵押必须以书面形式 C下列关于浮动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有:()A社会团体可以设定浮动抵押B设定浮动抵押必须以书面形式C不动产也可以设定浮动抵押D浮

51、动抵押应向公证机关办理登记B此题涉及的是浮动抵押。根据物权法第18l条,设定浮动抵押的主体只能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设立的财产仅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除此以外的动产或不动产不得设定浮动抵押。设立浮动抵押要以书面形式。根据物权法第189条,浮动抵押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此A、C、D均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的。53. 美国文官录用考试注重( )。A.通才B.专业知识C.工作经验D.专家参考答案:BCD54. 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

52、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据此,请回答下列问题。B$ABC$AC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中,作出批准行为的行政主体是乡政府,其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县政府;其行使的职权属于土地管理权,但

53、乡、镇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依法不设立工作部门,只设一些工作人员,其具体行政行为视做是乡政府的行为,故应适用上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由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C选项干扰性很强,需要注意的是它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设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本案不属于这种情况。 55. 病理性醉酒犯罪属于醉酒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犯罪属于醉酒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56. 缓刑犯在判决宣告前有其他罪没有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的( ) A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B不应缓刑犯在判决宣告前有其他罪没有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的()A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54、B不应当撤销缓刑,应单独处理C可以撤销缓刑D只要末超过追诉时效,就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B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缓刑考验期满发现漏罪的处理 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由此可知,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前的漏罪,应当撤销缓刑实行数罪并罚。对于缓刑考验期满的犯罪分子,其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应当对该行为再次评价,而应当对新发现的漏罪单独处理,也即对于漏罪,原则上应仅限于在考验期限内被发现的,才可撤销缓

55、刑。B项正确,A、C、D项不正确。 57.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又称A、法的本质B、法的目的C、法的价值D、法的功能法的作用,泛指法对个人以及社会发生影响的体现,又称A、法的本质B、法的目的C、法的价值D、法的功能正确答案:D58. 5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条件是( ) A被害人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B被害5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条件是()A被害人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B被害人所在单位要求人民检察院参与的C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D被害人亲属请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C本题考查的是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提

56、起公诉的条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又称亲告乃论案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只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才予受理并审判的案件。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而无法提出告诉,国家就应积极地介入,予以帮助。故有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如是人民检察院代为告诉,该案就成为公诉案件。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59. 国际直接投资企业形成的途径有( )。 A在国外设立分公司 B兼并原有企业 C在国外设立合营企业 D收国际直接投资企业形成的途径有()。A在国外设立分公司B兼并原有企业C在国外设立合营企业D收购ABCD60. 战后,日本国会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A.立法权B.对政府的监督权C.对外交的监督权D.对财政的监督权E.对司法的监督权参考答案: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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