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学原理税收学原理思考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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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学原理习题参考答案第一章 税收概念和中国税收概况1税收有那些主要特征?答案提示: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确定性、均一性4个基本特征2税收包括那些基本要素?答案提示:按照税收概念,税收涉及征收主体、纳税主体、征收客体、征收程度等内容,相应地其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管辖权、纳税人、税基和税率等。3税收有那些主要类别?答案提示: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税收可分为3大类,一是流转税类(turnover taxes),二是所得税类(income taxes),三是财产税类(property taxes)。4 为什么说“在法制社会中,强调税收的法律强制性不会导致征纳关系的紧张,反而有利于征纳关系的协调和民众纳税

2、意识的培养”?答案提示:因为征税方按税法规定的行为准则行事,纳税方就有安全感,产生被迫感、重负感的只是不按税法办事的偷漏抗税者。在当前的生产力水平和社会状况下,否定税收的强制性、过分宣传自愿纳税只会使偷漏抗税更加严重。为了使征税成本降低,我们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自愿报税、纳税,但西方国家的税务管理实践证明,自愿报税的前提是对偷漏抗税的严厉惩处,是法律威慑和强制的结果,基于法治文化;也基于将偷漏税视为偷盗公共利益,将诚信纳税视为美德的信任文化。要做到纳税人自愿上门报税,还必须建立公平明确的税法体系,形成严格执行税法的执法、司法及中介代理组织,构造疏而不漏的税收信息系统,推行普遍的源泉控制办法,使

3、纳税人的一切经营、收入情况都处于征收机关控制之下,同时征收机关的一切行为、政府对税款使用行为也在人民代表机构及法律、行政监督机关监督之下。这就是说自愿报税的税收文化环境的形成仍然有赖于强制性。强制性是税收的固有特征。5 税收是公共产品的价格这个说法正确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正确。由于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公共产品无法定价,政府以税款建立行政机关、举办公共工程、提供公共需要到底给每一个纳税人提供多少利益无从计量,等价交换因而无从谈起。如果每个人从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中获得的利益可以计量,那么就完全可按商品市场通行的做法那样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没有必要建立这么复杂的财政税收制度。正是因

4、为在公共产品领域无法进行等价交换才需要税收这一财政收入形式。否定无偿性、强调利益等价交换,对征税实践也会带来危害。如果贯彻等价交换原则,那么征税的前提条件是政府要给纳税人与税款等价的利益,否则纳税人可以拒绝纳税。而实际上政府不可能给纳税人与其所付税款等价的利益,税收因而无法征收。6“税的总体数量上应该不能超过人民所得到的利益”这个说法与税收无偿性特征有矛盾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矛盾。“整体有偿性”观点从整个财政体系的应有性质即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角度,是可取的,也是有意义的。税收从财政收入这一角度谈不上有偿,纳税人纳税时并未得到任何报酬或代价,纳税的最直接表现是对政府的无偿贡献,将来从政府使用税

5、款即提供公共产品中能获得多少利益,纳税时是不确定的。整体有偿性作为治税思想有积极意义,因为其希望人民缴纳的税收不被政府随意使用,税款要用在使人民得益的场合,征税的总体数量上应该不能超过人民所得到的利益。无偿性或不直接返还性使得税收与公债、规费等财政收入形式区别开来,才是税收的基本特征,与整体有偿性不矛盾。7为什么说均一性是税收的一个基本特征?答案提示:税收是公共利益和个体(集团)利益矛盾的产物,交纳主体向政府纳税是无偿交纳,那么税收存在并被人们认可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均一,均一性因而构成税收的一个基本特征。征税不均一,不能做到一视同仁,税负畸轻畸重,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的矛盾就不可调和,税收的存在就

6、成问题。税收的均一要求同种产品、同种行为、同种或同类征税对象、同等纳税能力的纳税人纳一样或同量的税。8中国目前的税收状况如何?答案提示:首先,正税与杂税并存。正税呈现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结构特征,其中增值税为第一大税种,依次为社会保险费、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和关税,这些主要税种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超过90%。正税占政府收入的66%,而占一般预算收入的90%;杂税主要是中央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甚至更低层次的政府以基金、费、资金的名义征收的收入,分别列入一般预算、预算外和基金预算管理,杂税虽然项目繁多,涉及面很广,负面影响比较大,但征收数额有限,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不到10%。其次,全部

7、税收总额占GDP约22%。再次,正税和杂税的管理各有其显著特点。9中国目前的税收征收管理现状如何?答案提示:正税的管理征收特点是:立法和授权立法并存,税法渊源呈多层次性,税法解释、政策厘定和征收管理分离,征收管理中两套税务局和海关既分工又重叠。杂税的管理征收特点:税种的开征没有经过人民代表机构立法或授权立法,征收所依据的法律不具备系统性,征收的税款不列入一般预算,征收机构和税款使用机构相同。10为什么说目前中国中央或地方政府为特定目的而向企业、个人征收的各种“基金”、“费”,名称不为税,但本质上是杂税?答案提示:因为上述这些项目本质上不属于“费”、不属于资本投资、不属于产品或服务购买,其绝大多

8、数完全符合税收的基本特征。纳税人(名义上缴纳基金的人)不能免费使用由其投资形成的设施,因此纳税人的贡纳是无偿的;纳税人在纳多少、什么时候纳受制于征收文件,不能自主选择,只要纳税的行为发生就必须缴纳,否则面临处罚,强制性明显;纳税人缴纳的比例或数额是预想在文件中规定好的了,确定性清楚;只要纳税人发生了同样的行为,其缴纳的项目同样、数量不二,也完全具有均一性特征。11. 你认为杂税应该存在还是应当取消?为什么?答案提示:应当取消。因为杂税项目繁多,涉及面很广,负面影响比较大,但征收数额有限,占全部税收的比重不到10%,所以应当逐步取消。第二章 税收大历史:中西治税实践的经验和教训1 从必要性和可能

9、性角度阐述税收产生的各项前提。答案提示:当国家(政府)具有制定比较稳定的法律并且具有进行按比例或按定额征税的管理能力时,税收才有可能产生。我们主张税收的产生和存在与生产资料私人所有制、纳税主体利益的独立性和国家(政府)的存在有关,税收的具体方式还与特定社会的文化状态有关。2中国春秋时期的“贡助彻”是否属于税收形式或者说是否属于典型意义上的税收形式?答案提示:“贡助彻”本质上均属于地租性质。相传禹别九州,任土作贡,在大禹治水以后,四方部落已经开始贡献各地特产。助法,以井田制为基础,农户耕私田以维持生计,共耕公田以提供剩余劳动产品,贡献给奴隶主国家,实为劳役地租。关于彻法的解释分歧最多,不少专家认

10、为彻指实物地租而言。因此,“贡助彻”不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之上,属于地租性质,还不是典型意义上的税收,但已经包含税收的萌芽3讨论中国古代社会土地制度和税收制度的紧密联系。答案提示:殷商时期土地占有方式为氏族公有,主要通过使用奴隶的无偿劳役、直接占有奴隶劳动满足财政需要,不存在税收征纳关系;各个部落向帝王的贡纳只是帝王与部落间分割由奴隶创造的社会财富的关系,也不是税收关系。 随着人们的生活从游牧走向定居,形成井田制度。井田制度实际上是封建领主经济制度下农奴的份地制度。井田分私田和公田,公田共耕,其农产品归奴隶主国家(政府)所有,这就是所谓的“助法”。这种财政收入以征取劳役地租形式实现,仍然不是

11、典型意义上的税收。春秋时期井田制度开始从全盛走向瓦解,封建土地私有制相应发展,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制度,即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亩征税,这是从传统的“助法”过渡到封建实物征税的开始,标志着典型意义上的税收的诞生。不过这时的租税既含有凭借土地所有权征取的“租”,又含有凭借公共权力征取的“税”,“租”“税”不分。鲁哀公十二年(公元前483年),鲁国实施“用田赋”将军赋和田税合并。战国时期井田制全面崩溃,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取代,地租和赋税随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而分离,土地所有者向农民收取地租并向国家(政府)缴纳赋税。4. 从中国历史上的盛世和乱世交替中我们应当汲取怎样的理财治税方

12、面的经验教训?答案提示:从中国古代的理财治税中我们很容易发现税收负担轻重与王朝的兴亡存在密切关系。轻徭薄赋迎来治世、苛捐重负导致乱世。5为什么会出现对农民的非对称财政机制?答案提示:非对称财政机制是指,农村居民购买包含有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品,因此农民仍然承担了税负,而这部分税收收入却归城市政府所有并用于城市的公共开支,在收和支上面是非对称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我国的税制以流转税为主,另一方面在于我国长期实行城市偏向的公共政策,对农村的投入长期不足,农村居民实际负担了税收,却不能或不能全部享有用其交纳的税收所提供的公共产品。6如何避免税收负担过重?答案提示:其一,建

13、立税负过重控制机制,借鉴“非经代表同意不得课税”原则的形成和实施;其二,实行使纳税人和负税人较为一致的税制。7. 为什么说“非经代表同意不得课税”原则的产生和贯彻意义深远?答案提示:因为在此之前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总是不时地出现征税过度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靠统治者的自觉(靠明君圣主),税负合理适度的情况也会发生,但很偶然,因为明君圣主的出现很偶然。因此解决税负过重问题不能靠征税人或用税人的自觉,而应当靠纳税人或负税人的参与和有效制约,只有在征税权真实地而不是名义地归纳税人或负税人(通过其代表)行使的情况下才能形成对征税的有效制约机制,从而税负过重问题才能得到根本解决。“非经代表同意不得课税”

14、的原则成为英国人民的基本共识和观念并随着宪政民主在全世界传播,特别是通过美国独立战争对这一原则的捍卫,使人类在很多地方避免了税负总是过重的灾难。8英国推行所得税为什么会成功?其对世界各国理财治税提供了怎样的经验?答案提示:英国推行所得税取得成功主要原因有经济发展;存在特别的文化基础,或许是基督教教化的结果人民信任和诚信程度的提高使收入隐瞒的动机减少了;社会公正情感的普及;宪政民主基础上的预算决定过程的公开、透明所形成的对财政支出必须“用之于民”有效制约机制,导致公民纳税自觉性的提高;形成一套与国情充分融合的有效实用的收入评估和征收方法。在不存在这样经济基础、文化基础和管理措施的国度中,就难以有

15、效实施这样的所得税制度和征收方法。英国所得税的成功为世界范围的理财治税提供了两条重要经验。其一,要想使个人所得税成功推行需要一套与国情充分融合的有效实用的收入评估和征收方法。英国在分类的基础上,采用了在收入源头扣税的征收方法(即代扣代缴或源泉扣缴方法),一直沿用至今并推广到全世界,这一方法避免了收入汇总的困难和收入评估。此外,英国通过在税制中设置宽免额,将许多低收入者排除在所得税之外,这对提高税制的公平性和减少征收成本也起了重要作用,从而成为所得税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其二,要尽量采用具有较高收入弹性的税种,有效推行并普遍课征的个人所得税正符合这样的特点,它容易随着国民收入和根据财政需要的变化而

16、变化。个人所得税运行成功以后,英国获得长期稳定的、丰富的财政收入,一方面经济增长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福利损失较小的优良税制的推行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9. 用中外税收历史事实证明“找到符合当时社会经济文化状态的治税办法并尽可能降低征税的福利损失是促进国家兴旺的必要条件”。答案提示:从中国古代社会王朝兴衰与税收的关系,西方实现现代化与治税民主化和税制透明化关系等角度进行分析。第三章 税收存在的依据及其质的规定性1国家(政府)的公共权力与国有资产所有权有何差别?答案提示:公共权力与资产所有权的区别首先在于是否产生剩余产品价值。此外,二者性质、目标、运行方式也不同。2政府公共权力介入

17、经济过程的原因是什么?答案提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权力介入经济过程是为了克服或减少因为不存在市场、存在不完全的市场、非自由竞争、经济波动、收入分配不公所造成的福利损失。因此,政府要履行的社会管理职能主要包括克服市场缺陷、提供公共产品、防范经济危机、调节收入分配。3为什么政府公共权力主体获取收入的正常方式是税收?答案提示:历史上曾有过索贡、摊派、掠夺、收费、力役等等,但往往具有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因而不能成为财政收入的正常形式。因此,以消费额、销售额、所得额、财产额等稳定、循环、持续的财富流量和存量为征收对象,具有强制性、确定性、无偿性、均一性等特征的税收就成为政府履行公共权力而提供公共产品

18、的经常性成本补偿方式。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还存在税收范畴?答案提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公有制占主体,公有制采用国有制形式,但政府公共权力主体与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仍有利益差别,其性质、目标和运行方式不同,政府为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从国有企业获得收入仍然需要采用税收方式。此外非国有经济在经济中仍然占相当大的比重,政府当然要用税收方式获得财政收入。5为什么一般情况下一定时期税收的征集规模不能超过同期剩余产品价值总量?答案提示:在社会总产品C+V+M中,C为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是简单再生产的物质起点,属于简单再生产的补偿范畴,对其课税,就必然影响简单再生产。而必要劳动

19、价值V也同样属于简单再生产的补偿范畴,属于维持人自身简单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如果税收课及必要劳动,必然使劳动者的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社会再生产就失去目的和动力。既然物化劳动价值和必要劳动价值都不能成为税收的价值源泉,那么税收只能来源于剩余产品价值,一般情况下,一定时期税收征集规模不能超过同期剩余产品价值总量。6为什么说税收本质上是以国家(政府)公共权力为一方、以各类财产所有者为另一方分割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形成的经济关系?答案提示:税收这个范畴的主体包括国家(政府)和财产(包括人力资源)所有者;税收的源泉是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而物质财富的价值形态中,物化劳动价值和必要产品价值都不能成为税收的

20、价值来源,那么税收只能来源于剩余产品价值。因此,虽然,从现象上看,税收是对各行各业的销售收入、利润、财产或行为课征,而本质上以国家(政府)公共权力为一方、以各类财产所有者为另一方分割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形成的经济关系。7. 如何构建征收主体(政府)和交纳主体(纳税人或负税人)之间和谐关系?答案提示:关键是协调好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首先,由纳税人或负税人选举代表,以人民的全体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获得必要的公共产品为依据,决定税收规模,防止税负过重,保证其不超过剩余产品价值总量;制定税法,将税收合理地分配到社会各阶层承担;安排预算,保证税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次,所有交纳主体在平等地享有

21、国家(政府)保护、秩序及各种一般公共生产条件的利益和权利的同时,履行向国家(政府)贡献一部分社会财富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义务即履行纳税义务。第四章 税收制度设计的五项原则1.你认为应当如何设计税制才能实现税收公平,同时保证税收效率?答案提示:首先是遵循税制无差别待遇原则,具体内容是同样纳税条件的人纳同样的税、尽可能普遍课税、对企业组织方式无差异、税种相互配合、避免累进课征;其次是建立税款缴纳与财政利益整体一致机制,具体内容是较穷的阶层和不发达的区域所缴纳的税收与获得的财政利益至少应当对称,更多地实施税款专用;再次是着眼有效的收入和财产再分配,具体内容包括机会平等下税收应该保持中性,机会不平等下

22、要注意税收干预的有效性。应注意税收制度对过程不公平的调节很难奏效,对结果平等的调节作用也不大。2.在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和税制条件下,利用税收手段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效果很明显还是作用不大?为什么?答案提示:作用不大。因为如下原因:税制以流转税为主体,税负归宿不确定,所得税还难以普遍征收;还不存在公正、透明、科学的个人财产和收入评估体系,社会成员的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不完整;最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税法和政策的制定的治理机制还很不健全;正式税收外还存在大量名称不为税的杂税、暗税;税收征收管理过程斟酌使用权力,不能一视同仁的特权现象仍然存在;司法规范也不完善,税法面前人人平等观念、普遍守法观念还很淡薄,偷

23、逃税现象很严重等。这一切使得很难建立公平又兼顾效率的税制,即使规定了这样的税制,执行偏离法定条例和收入分配目标的情况也很难完全避免。3如何设计好的税制使额外负担尽可能小? 答案提示:降低额外负担的基本办法是在认真调查研究基础上完善税制,保持税收制度和政策尽可能简明、单一和确定。完善过程要透明、公开,让民众参与,但不炒作。在完善之后保持稳定;尽可能实行低税率。4.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降低直接征税成本? 答案提示:简化税制;逐步建立使公民诚实、普遍纳税的社会政治文化机制;创造条件合并两套正税征收机构,合理配置税务人员,防止办公场所豪华化,以实用为着眼点配置信息化、交通设备,实行成本核算、控制运行费用等

24、。5.税收管理越精细对纳税人越有利吗?为什么? 答案提示:不一定。原因:税收管理越精细,越需要专业人员理税或专用设备控税(如税控机的普及),就要增加专业人员的人工费(自己雇请的话)或者增加咨询费用或者增加专用设备的支出等奉行费用。只有在不增加纳税人的奉行成本和税务机关征收成本的前提下,实行精细化管理才对纳税人有利。6.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是什么?在当代中国贯彻税收法定原则要解决哪些核心问题? 答案提示: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是制度、政策、负担水平等税收事宜必须通过立法程序,由人民或其选出的代表决定,非经代表同意,政府不得对人民课税。要解决以下核心问题:提高人民或其代表参与决定税法的程度;制订良好的税

25、法等。7.在实践中实现税收收入的足额稳定和适度合理应注意些什么问题?答案提示:保持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相互协调,税率适度,依法征管,税利分流。8.为什么在税制设计时不仅要贯彻公平、效率、适度和法定原则,还要遵循合情原则?答案提示:公平、效率、适度和法定原则构成税制设计的普遍原则,但每一个国家(政府)国情不同,文化存在差异,政府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所面临的任务各异,因此一国的税制设计还要考虑本国国情,即遵循合情原则。9.中国税收制度一定要“与国际接轨”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一定。原因:国内税收制度不存在国际统一的问题,各国的政府职能各异,公共产品提供的范围和程度不同,文化有差别,完善税制的方向不是所

26、谓国际接轨,而是着眼本国国情,使税法规定与实际执行相一致,在最小征收成本条件下完整实行。第五章 最优税收理论1在最优商品税理论体系中,为什么税率要与需求弹性成反比?答案提示:直观意义上,商品需求弹性越低,意味着被税收干扰的可能性小,税收所造成的扭曲性影响就小,从而效率就高。商品需求弹性越高,意味着被税收干扰的可能性大,税收所造成的扭曲性影响就大,从而效率就高。2“所谓的等比例规则就是采取全面的、相等税率的从价税,使应税商品价格上升的百分率相等”,这个说法与拉姆塞的思想一致吗?答案提示:不一致。等比例规则说明整个税制应当使应税商品的生产按照相同的比例减少。3拉姆塞最优商品税理论具有实践价值吗?为

27、什么?答案提示:拉姆塞最优商品税理论是建立在非常严格的假定前提下的。考虑到现实中许多偏离假定前提的实际,其指导意义值得斟酌。4科利特和黑格规则与拉姆塞规则有何不同?答案提示:它放宽了假设条件:科利特和黑格规则研究了包括闲暇在内的三种商品的情况,并得出了与逆弹性规则相悖的结论。5最优所得税理论是如何说明所得税并不是一项缩小不公平程度的有效工具?答案提示:在还不能仅对天赋课税的情况下,出于调节收入分配目的,而对高收入者课较高的税,会导致高收入者放弃更多的努力,从而减少可供分配的总量,可能使低收入也遭受损失。6在米尔利斯最优所得税理论体系中,为什么对最高收入的个人的边际税率应设置为零?答案提示:具有

28、较高技能的人的劳动供给具有较大的弹性,对最高收入的边际税率为零不会减少财政收入,也不影响他人福利,而会鼓励高技能的人多劳动,从而增加社会总福利。7米尔利斯最优税收理论在学术上的重要贡献是什么?答案提示:沿着拉姆塞的思路,试图只对个人天赋(类似于无弹性的商品)课税,而不对个人的努力程度课税,从而使税收的额外负担降到最低。8能够用最优税收理论指导中国的税制改革吗?答案提示:最优税收理论是建立在严格的假定前提下的,其所得出的结论具有特殊性而非普遍性。即使结论有意义,还要看实行的可能性,实行的可能性,取决于一国政府的税收政策的政治目标、社会的福利函数取向、税收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特征所决定的制度运

29、行效率等。第六章 税收负担的转嫁与归宿1单一自由竞争市场上商品的价格供求弹性如何决定流转税的税负转嫁与归宿?答案提示:商品需求对价格的弹性高,可通过少消费或不消费的办法少负担或不负担增加的税收。商品需求弹性低,税负容易向前转嫁给消费者。商品需求完全无弹性,厂商把流转税全部转嫁给消费者。商品需求完全有弹性,税负一点都不能转嫁给消费者。2局部均衡分析的主要缺陷有那些?答案提示:(1)局部均衡分析忽略了有可能在其他市场发生的一系列相对价格变化;(2)只能分析特定市场的个别商品特定商品税或单一要素税,而不能分析一般所得税或一般流转税;(3)局部均衡分析还忽略了政府对税收的使用即政府支出以及税制结构调整

30、的影响,只考虑征税的影响,而不考虑支出和税制结构调整的影响,显然不全面,也不能真正说明税负归宿问题。3一般均衡分析的主要思路怎样?答案提示:由于一般均衡要将所有的市场联系起来考察税收的效应,每时每刻均有无数多的商品和要素在交易,纳税人在不断地交纳着各种税收,要弄清问题,需要进行简化,先假定经济中只有两种商品(x、y)和两种生产要素(劳动L和资本K),并且不存在储蓄。在此框架下,首先要明确各种名称的税收之间的同质性,让要分析的税种减少,这就是税种的等价性;其次要严格假定前提,从而把问题放在可观察的层面上;然后对主要税种的转嫁与归宿作出说明。4一般均衡分析给我们那些启示?答案提示:一般均衡分析不仅

31、指出商品的供需弹性对税收归宿的影响,而且表明在分析税负归宿时还要考虑要素的可流动性、要素供给的弹性等最终税负归宿的因素。揭示了税收效应的复杂性 ,使人们的认识大大拓展和深化。一般均衡分析的结果还告诉我们要谨慎对待某些空见惯的政策主张5“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消费型增值税的税负总是落到最终消费者身上”这个观点正确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正确。原因:消费型增值税虽然在制度安排上由最终消费者支付增值税,但消费型增值税同样存在税负转嫁与归宿机制,税负最终是否归宿到消费者身上,取决于商品供求的价格弹性。6所得税是不转嫁税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是。原因:如果要素的供给可以改变,那么要素的所有者则可以通过改

32、变要素的价格来转嫁税负,而最终的税负归宿问题则要根据要素供求的价格弹性来具体考察。第七章 宏观税收负担的衡量1你认为用国内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中的那一个指标作为分母计算宏观税负水平更好?答案提示:国内生产总值优于国民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能更确切地反映一国实际生产规模,计算较为简便;税制结构以流转税为主体,流转税是按属地主义原则征收的。中国对外投资增长快速但总量还不是很大,来源于国外的投资所得较少,减掉税收抵免或扣除,对外投资方面的所得税税收收入量小可忽略;劳务所得在外国已纳个人所得税一般要予以抵免,本国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不大。因此国内生产总值计算范围与税收计算范围比较一致,以国内生产总

33、值作为宏观税负率的分母更为准确。当然在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数额差别不大,用国民生产总值作为分母来计算宏观税负率也能说明问题。2如何衡量和判断一定时期宏观税负水平?答案提示:衡量宏观税收负担状况的指标主要有两个:税收负担率简称GNP(或GDP)税负率;国民收入税收负担率简称NI税负率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税负率=国民收入税负率=3为什么在宏观税收负担比较轻的情况下会出现一些微观经济主体感到税负比较重?答案提示:在于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的差异:第一,宏观税负率反映的是平均税负率;第二,微观税负水平受税收转嫁影响,宏观税负水平则不存在这一问题。第三,再生产补

34、偿不足,造成实际税负重。第四,公共产品提供不足也会加重企业负担。4税收弹性总是要小于1吗?为什么?答案提示:“税收弹性小于1才是正常的”这个观点不正确。税收弹性大于1还是小于1与经济发展周期有关。当经济形势好即GDP增长快且经济效益比较好(所谓又好又快),并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税制结构属于符合税制,即属于叠加结构而不是单一税,税收弹性大于1为正常现象,税收弹性越大说明经济运行效益越好。经济萧条、经济效益降低、出口减少进口增加、退税率提高、税收征收管理水平降低、偷漏税面扩大、减少税种、降低税率、增加税收支出(即税收优惠)、缓税面扩大等因素都会降低税收弹性。5试用本章所学的理论分析中国当前

35、税收负担水平是轻还是重。答案提示:首先要全面准确计算税收负担水平,在计算税收总额时既要包括以税收名称出现的税收,还要计算以基金、费等名义出现的税收;其次要通过计算一般公共必要量、剩余产品价值率判断宏观税负水平是否过重;再次看税款使用、征税公平、经济发展和个人发展情况,如果发展顺利、后劲大,说明宏观税负水平不高,否则就说明宏观税负水平高了;再其次通过国际比较。6试用本章所学的原理分析中国当前税收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是正常现象还是不正常现象。答案提示:当前中国经济仍然快速增长,按照“当经济形势好即GDP增长快且经济效益比较好(所谓又好又快),并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税制结构属于符合税制

36、,即属于叠加结构而不是单一税,税收弹性大于1为正常现象”的原理,中国当前税收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属于正常现象。 第八章 税制结构分析与比较1请分析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税收可能的开征点及可以作为主体税种的税收形式。答案提示:税收一般分成4大类:第一大类是所得税,第二大类是流转税,全值课征的全值流转税和就增值额课征的增值税,第三大类是财产税,第四大类是行为税。税制发展的历史表明,只有一般财产税和所得税、全值课征的多阶段周转税和关税以及增值税才能充当主体税种。2所得税和流转税在公平和效率方面各有何优缺点?答案提示:所得税作为对人税不易转嫁,纳税人与负税人比较一致,易于做到按能负担、实现公平;所得税

37、对纯收入课税不会影响纳税人的生产、生活,不会触及营业资本。但所得税的公平只是相对的,所得计算和费用扣除方面难以做到绝对合理,管理相对困难,征税成本居各税之首。流转税对毛收入课税,征收容易,征收成本较低,但流转税的纳税人与负税人常不一致,很难通过流转税对税负进行公平分配,传统全值流转税还会产生较大的扭曲效应。 3请通过增值税与全值流转税的对比,阐述标准增值税制度的优缺点。答案提示:在标准的增值税制度前提下,增值税的征收对经济运行呈中性影响,也就是对生产者的决策和消费者的选择不产生干扰、扭曲作用。但增值税的直接征税成本高于传统的全值流转税。4从影响税制结构因素的角度说明中国现行主体税种的选择依据。

38、答案提示:首先我国没有普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条件,其次是更依赖于通过流转税实现其税制结构的财政功能和效率目标。5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是何种模式,今后应向什么方向发展?答案提示:中国目前的税制结构是流转税为第一主体、所得税为第二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由于今后中国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的基本格局不会发生根本性变换,受制于国情,中国税制结构也不会发生根本性变化,即流转税和所得税双主体税制结构的总体格局还将长期存在。6目前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潮流是什么?发达国家是否有采用新的主体税种或实行新的税制模式的可能性?答案提示:“简化税制,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效率”是当前世界税制改革的总趋势。由于在西方发达国家中,

39、税法的根本性变化需要经过复杂的修改程序,对设想中的税制新模式(如单一所得税、支出消费税)实行效果也没有确定的说法,因此,目前还没有迹象表明发达国家要普遍推行除所得税和流转税以外的新主体税种。第九章 流转税设计原理1 为什么要用增值税代替周转税?答案提示:周转税具有以流转额全值为依据、多阶段课征、每经一次交易就要纳一次税的特点,使之产生对中间产品特别是生产资料重叠或重复征税的弊端。克服周转税缺陷可从计税依据入手,改以全值流转额为计税依据为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这可彻底消除重复征税的弊端,因此坚持多阶段流转税征收方式的国家,大多用增值税代替周转税。2 在全面型增值税下,确定应税货物销售有那些规则?答

40、案提示:确定一般货物销售发生的规则有货物所有权或收益权转让、有偿性、有转让协议或合同、货物或权利置于承让人支配之下。而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上述特征的委托加工、私人使用、自我供应、连锁交易等特殊类型的交易应视同一般货物销售。3 在全面型增值税下,确定应税的服务提供应遵循那些规则?答案提示:增值税税法意义上的劳务提供,一般指除了货物交易外的其他交易活动。一般应税服务的提供必须是为了得到报酬,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特殊类型的服务提供有自我供应和私人使用、不动产租赁和混合交易。从征收管理的可行性考虑,对服务的自我供应一般不征税;对私人使用各国规则不同,有的按货物私人使用的规则征税,有的不征税,有的有条件征

41、税。4 要实现增值税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中性化,需要怎样的制度条件?答案提示:要实现增值税对经济活动的影响中性化,增值税在制度上必须是全面型增值税、增值税体系内纳税人身份同一、实行单一比例税率,出口实行零税率,购进投入品税额抵扣采用发票法。5 增值税税率和传统全值流转税的税率有什么不同?答案提示:全值流转税的税率反映的是应纳税额与税基的比例关系。例如零售税税率=应纳零售税额销售收入。在不考虑转嫁因素条件下,它们表明纳税人对某种税的负担水平。但在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的前提下,增值税税率不反映单个纳税人对增值税的负担水平,仅反映至本阶段至所有相关纳税人对增值税的整体交付水平。本阶段应纳增值税额=增值税

42、税基税率以前阶段已纳增值税额。因此,增值税税率=(本阶段应纳税额+以前阶段已纳税额)税基。对最终进入消费时的经营阶段而言,增值税税率=商品或劳务已纳全部增值税额最终销售额。在单一税率下,最终销售额相等,税额也相等。因此,增值税税率反映的是消费者对其所购买的商品或劳务的整体增值税支付水平。6 为什么在增值税实行复式税率的条件下,只有最终消费阶段适用的税率才是该商品真正的适用税率,其余中间阶段的税率并无实质性意义?答案提示:因为在不考虑税负转嫁的情况下,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使进入最终消费前的各个交易阶段的纳税人都只是代国家收付税款,中间阶段不论设置税率高还是低都不会实质影响本阶段应缴纳税款,如

43、果定了高税率,其可向下一阶段纳税人多收税款交到国库,但下一阶段纳税人却可将其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在中间阶段实行低税率的情况与此相反,国库一增(减)一减(增)没有意义。 7 在中国目前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生产地课税存在什么缺陷?答案提示:增值税的生产地课税造成税收收入归生产地政府所有,但税负实际上由消费者支付,在生产者和消费者居住地点不一致时,消费者所在地政府就无法获得此项税款。在不考虑中央转移支付的情况下,工业发达的地区和城市,税源就丰富,可获得超过其辖区消费者支付的增值税;相反工业落后地区获得的增值税就少于其辖区消费者支付的增值税总额,这就造成纳税人缴纳的税收与其获得的公共产品利

44、益的不对称性。这种体制会造成财政不公平,并促使地方为了财政利益而片面发展工业,导致国土资源配置的低效率。8为什么增值税零税率适用于货物出口和最终进入消费环节的生活必需品销售?答案提示:因为在中间环节安排优惠税率包括零税率没有实质意义。对出口不实行零税率,不仅免除最后出口阶段的增值税,而且实际上就是通过退税使出口商品或劳务不含有任何税收,实现使出口商品或劳务以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政策目的。对最终进入消费环节的生活必需品实行零税率,实际上就是使这些生活必需品不含增值税,真正起到对生活必需品免税的目的。如果在非最终环节实行零税率,则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会将免除的税款追补,达不到免税目的。9.

45、为什么增值税免税不一定会给纳税人带来利益,反而可能会给纳税人造成税收负担?答案提示:对本阶段免税,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也不能向下一阶段纳税人收取增值税,在销售价格不变情况下,本阶段实际应纳税额增加,纳税人不仅不能获得免税好处,而要增加税收负担。因此,在现行税法中,增值税的优惠采用了先征后退的办法,实质上是给予财政补贴。10. 根据增值税原理,对农民免征增值税能够减轻农民负担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能,若不能转嫁还要增加农民的负担。因为对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意味着农民作为生产经营者,不能抵扣化肥、农药、农用机械等投入品的进项税额,也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向农产品购买者收取增值税。因此,在欧盟

46、,如果农民选择不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即免征增值税),可按其农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率向政府或农产品采购商获得一笔相当于其进项税额的补偿。11. 凭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制度在任何国家都能低成本运行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是。只有在那些社会诚信度高、法治健全,违法被处罚的预期成本很高的社会文化环境中才能低成本运行。而在社会诚信度低、法治不健全的国家中,为对付利用伪发票(伪造、真票假用、虚开等)骗取进项税额抵扣,需要花费巨资建立包括计算机网络在内的监控体系,征税成本高昂。12. 中国目前营业税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如何通过改革克服这些问题?答案提示:(1)现行营业税总体上仍实行按交易全值道道课税,在性质

47、上仍然属于劳务提供和权力转让各行业的周转税。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重复课税问题。(2)由于实际上各业交叉、税目不能合理划分,导致差别税率适用困难。(3)营业税与增值税平行征收,互不交叉,除了造成行业间不公平外,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税基、税率不同并且营业税主要为地方税,还造成增值税和营业税两种税收之间管辖权的交叉和矛盾。可通过与增值税一体化来克服上述问题。13“充分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这个命题是正确的还是不正确的?为什么?答案提示:理论界多数人所主张的要“充分发挥消费税的调节作用”的命题需要谨慎对待,要考虑调节作用的福利代价是否过大。因为为了调节而设计过多税目和差别税率,会促使纳税人为了节税而改变

48、经营方向,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造成福利损失。14. 设计消费税制度要考虑那些主要问题?答案提示:选择性消费税在制度设计时应当考虑的因素主要有:征税范围的选择,即选择什么样的消费品课征消费税;征税环节的确定,即采用生产税还是零售税模式;三是税率模式和征收方式。15. 任何时候通过实施保护关税均能促进本国幼稚产业发展壮大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不是的。从局部均衡分析角度看,将关税作为保护幼稚产业的手段,一方面能够增加国内企业的收益以及政府的税收收入,但另一方面会造成消费者的福利损失。还会造成国内幼稚产业的依赖心理,不立足于进行技术升级和管理变革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利用关税手段时要分析利弊

49、得失。16. BDV和TV关税估价制度的主要异同有那些? 答案提示:BDV估价制度采用的是抽象价格概念。它规定,为课征从价关税,进口供国内需要的任何货物,应采用正常价格,也就是以进口货物行将缴税时,彼此独立的买卖双方,在公开市场上可能成交的价格为估价依据。TV关税估价制度以进出口商双方实际成交的价格即交易价格为估价依据。第十章 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税设计原理1为什么中国不能照搬西方模式的个人所得税?答案提示:西方的税制模式基于西方特有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在那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下,可用较小的成本和福利损失,推行个人所得税;而中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下,推行西方模式的个人所得税要付出更大的成本和福利损

50、失。只有符合本国国情,与本国现实文化相容的税制才能行之有效。2如何合理设置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答案提示:首先,从税负水平角度,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改革的方向应当是低税率、少差别。在违法被处罚的预期成本不高的社会环境中,低税率、低负担、少差别,会尽量减少对偷漏税的利益诱惑,而高税率必然诱惑偷税;越细致的差别政策必然产生越多的偏离效率最优化的人为安排和寻租行为,反而使政策越偏离初衷。再结合当今中国的实际情况,低税率使纳税人纳税时不感到牺牲过大,这有利于自觉申报纳税,减少对收入的隐瞒,为建立个人所得税的档案和统计信息基础铺平道路。其次,从具体的税率设计角度,可实行较低的单一税率(如10%),非要保持累

51、进税率的情况下,可实行较长的基本税率线,使多数人适用单一比例税率。这样征收便利、成本低,自觉纳税程度提高,税基广,收入反而会增加。3个人所得税综合费用扣除应当遵循那些原则?答案提示:其中的间接费用扣除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促进公益的原则,与企业所得税协调原则。而生计扣除要遵循最低生活费用不纳税原则,也就是应当以维持纳税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最低生活费用为基础依据,而不是以平均收入、某一阶层的最高收入、平均消费支出为依据。再结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来确定具体数额。4. 在中国当前推行综合所得税模式可行吗?为什么?答案提示:由于受中国基本国情的制约,使得综合所得税模式难以建立:(1)综合所得税制

52、要求个人收入完全货币化、个人所得要全部纳入税基。但中国个人所得还有大量的非货币化成份的收入 (2)综合所得税制是建立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基础上的,但自行申报、抽样稽查管理的方式在中国现阶段很难有效推行。(3)综合所得税制必须建立在对纳税人各种类型和来源的所得能比较好地掌握和监控的基础上。但目前中国个人信息体系极不完善无法获得个人收入的整体情况。 (4)综合所得税以纳税人有较高的纳税意识为前提。而要形成这样的社会环境还要经过长期的艰苦努力。5试用个人所得税效应理论分析中国个人所得税对劳动供给的影响。答案提示:在中国,激励大多数工薪阶层保持现有工作甚至更加努力工作的因素往往来自于劳动力供给的总体过剩,

53、也就是说人们对于工作的选择权利相对较少。因此,面对个人所得税往往只有两种选择,一是更加努力地工作,这时收入效应就会抵消或者大于替代效应;二是承担税收损失,这时个人显然不是仅仅在工作和闲暇之间进行最优的选择,而是综合考虑了其他因素后做出的最优选择。6. 在存在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就不需要企业所得税吗?为什么?答案提示:法人虚拟说或单一个人税派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应该同个人所得税并存。法人实在说或独立公司税派学者则认为,在普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同时,还要征收法人所得税,因为同等纳税义务原则、特权报偿原则、财政和税收效率原则。7对企业的资本利得要给予优惠吗?为什么?答案提示:有观点认为如果按通常的所得税税

54、率(即不优惠)对资本利得课税会产生对资产流动的锁住效应或冻结效应,还有观点认为如果对资本利得不征税(即优惠),会鼓励人们人为地将生产经营所得变换为资本利得,从而逃避所得税。比较通行的做法是对资本利得要按已变现原则课税,但要与生产经营所得差别对待,对资本利得给予降低税率、部分课税、在一定周期平均计算、适用比例税率、通货膨胀调整等优惠。8. 加速折旧、投资抵免会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吗?为什么?答案提示:加速折旧实际上起到了延迟企业纳税的效果,从而能够起到促进和引导企业投资的目的。由于投资抵免能够较快较大程度地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因此往往成为一国投资紧缩情况下刺激投资的重要手段。9.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55、、医疗保险为什么必须由政府主办?答案提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产生了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现象,使私人保险市场无法解决风险不确定性与盈利性及契约稳定性的矛盾,也无法解决保险行为的长期性与私人保险企业要尽快收回资本的短期性矛盾。从而像养老、医疗、失业、伤残等领域无法形成有效率的私人保险市场,只能通过政府采用强制式的社会保险10.中国社会保险及其社会保险税(费)情况如何?答案提示:中国的社会保险费从1999年开始征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项目。第十一章 财产税设计原理1财产税主要特征是什么?答案提示:在征收方式和直接征税对象上。所得税和

56、流转税都是对收入流量征收的税。财产税则以财产的存在为前提,与财产交易无关,只要财产存在,无论财产是否发生转移(指非交易性转移)都要征税,是对纯收入存量征收的税。2房地产税为什么只能充当省级以下地方主体税?答案提示:房地产税不宜作为州(省)一级的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一,征收难度大,管理成本高。其二,州(省)范围大,将房地产税作为州(省)税,获得的收入全省范围安排,无法与纳税人受益挂钩,起不到受益税的作用。其三,无法形成对税负的有效控制机制。3房地产税要成为良性税种需要什么样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条件?答案提示:其一是财产税必须是社区税或适用的区域范围足够小;其二是存在“用脚投票”自由迁移的条件

57、。其三是政府会采用诸如“分区制”(zoning)的办法保证房地产资本的不可流动性4房地产税能够抑制房价吗?为什么?答案提示:在需求过旺和市场的寡头或准寡头垄断状态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能够以市场价格获得所需要的任何数量资本,房屋供给曲线就是完全水平的。降低土地出让金也不会降低房价,而只会增加开发商利润。征收统一的房地产税不一定就会抑制房价,存在多种可能效应5遗产税属于良性税种还是劣性税种?为什么? 答案提示: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遗产税属于劣性税种。虽然遗产税的征收对缓和分配不公、补充所得税的不足,促进创造、上进、自立自强的社会风气有一定作用。但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遗产税是一种偷漏严重、征

58、税成本高的税种,由于遗产税的应税财产项目涉及面广,某些财产查实困难,估价不易准确,易于逃漏。各国还没有找到防止偷漏、堵塞漏洞的有效办法。遗产税所取得的财产利益很小,相对征税成本却比较大,比如日本,所征遗产税仅占税收收入总额的3.5,投入的征税力量却占全国税务人员总数的6.5。在新加坡遗产税一直备受争议,终于在2008年2月16日被取消。6课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能够缓解收入分配不公吗?为什么?答案提示:作用有限。虽然一个人终身积累的财产有限,但若是世代相承,那么积聚起来的财产数额就会很大。遗产税与赠与税可对财产无休止地积聚于少数人手中形成一种制约,这对促进分配公平和社会稳定有利。但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

59、,遗产税是一种偷漏严重、征税成本高的税种,由于遗产税的应税财产项目涉及面广,某些财产查实困难,估价不易准确,易于逃漏。特别是在现代社会,对某些特别富有的人而言,艺术收藏品、无形资产等财产形态比重较大,而它们往往难以准确估价,在此种情况下,遗产税和赠与税就属于征收成本很大,却对收入分配不公没有调节作用。第十二章 所得税和财产税的国际问题1.试从主权约束的角度分析国内税法与国际税收协定之间的关系。答案提示:税收管辖权简单地讲就是一个国家自主地管理税收的权力。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方面的体现,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国际税收协定的产生就是为了协调各国在税收管辖权上的主张,因而国际税收协定优先于国内税法。2

60、,简述自然人或法人被缔约国双方同时认定为本国居民时的判定规则。如果其被非缔约国认定为居民时又该如何判断?答案提示:如果一个人被缔约国双方同时认定为本国居民,其居民身份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应认为是其有永久性住所所在国的居民;如果在两个国家同时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与其个人和经济关系更密切(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的居民;如果其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国无法确定,或者在其中任何一国都没有永久性住所,应认为是其有习惯性居处所在国的居民;如果其在两个国家都有,或者都没有习惯性居处,应认为是其国民所在国的居民; 如果其同时是两个国家的国民,或者不是其中任何一国的国民,应由缔约国双方主管当局通过协商解决。当各国对因

61、法人居民身份确定规则存在不同,导致公司出现双重居民身份时,应当认定该公司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就是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解决冲突的“决胜法”(tie breaker)。对于非缔约国而言,当出现冲突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3 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居民企业的认定规则与国际通行的认定规则有何联系与区别?答案提示: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居民企业的认定规则是: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而所谓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实际上就是将企业注册登记地或法定所在地作为第一级标准,而将实

62、际管理机构作为第二级标准,即使企业不在本国注册登记,但其实际管理机构位于中国境内,也可认定其为中国企业居民。不过中国税法意义上的实际管理机构在外延上比其他国家更宽泛。4. 为什么说联合国范本所确定的征税权分配规则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答案提示:联合国范本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了协调和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因而强调收入来源国的征税权,现今发达国家的跨国收入主要来源于发展中国家,实行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5为什么联合国范本中常设机构利润归属的引力原则在大多数国家未被采用?答案提示:联合国范本规定:如果缔约国一方企业“通过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其利润可以在另一国征税,但其利润应以仅

63、属于(一)该常设机构,(二)在另一国销售与通过常设机构销售的货物或商品相同或类似的货物或商品,或(三)在另一国进行的其它与通过常设机构进行的经营活动相同或类似经营活动”。就实践来看,大多数国际税收协定从便利税收管理和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都放弃引力原则,而采用实际联系原则。6 联合国范本和OECD范本对跨国个人劳务所得的一般征税规则有何区别。答案提示:对于个人独立劳务所得,2000年以前的OECD范本采用一个类似常设机构的概念。联合国范本提出具备以下3个条件之一的,即可以在收入来源国征税:经常设有固定基地,并且其所得是归属于该国固定基地的;在一个年度中停留期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并且其所

64、得是在该期间内取得的;其所得是由收入来源国居民支付或者是由设在该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负担,并且在一个年度内超过一定金额限度的。7试述中国现行抵免制度的规则及其改进措施。答案提示: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凡采用抵免法的,都规定外国居民公司支付给中国居民公司的股息,同时该中国居民公司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不少于10的,才能享受间接抵免。总之,中国关于已纳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定不够具体,应当借鉴发达国家和国际通行规则,在以下几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抵免对象,抵免限额和超限额结转,间接抵免条件,亏损处理,饶让抵免,归集抵免。8.为什么中国对外谈判签订国际税收协定要坚持设立饶让抵免条款?答案提示:税收饶让也称饶让抵免,是居住国对所得来源国采用税收优惠而减少的应纳税额视同已纳税也给予抵免的措施。但是如果资本输出国,不给与税收饶让,那么按照抵免限额(一般规定不超过按本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规定,受惠企业往往需要在居住过补交优惠的税款,这样收入来源国所给予的税收优惠并不能让纳税人获得实际利益,而是奉送给了居住过财政部。因此,以税收优惠作为吸引外商投资的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希望投资国给予税收饶让,以使其税收优惠政策起到作用。中国与外国特别是与发达国家谈判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过程中,都将税收饶让作为一项重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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