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12日修订终版

上传人:无*** 文档编号:89435990 上传时间:2022-05-13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61.51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12日修订终版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12日修订终版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12日修订终版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资源描述: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12日修订终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12日修订终版(6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 北外网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签发编号:北外网院【2011】号文件名称北外网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版本号版本发放文号执行日期2011年3月12日主要执行部门资源部、学历教育部、学历教学与教务部涉及部门资源部、学历教育部、学历教学与教务部制定(修订)部门资源部完成时间2011年3月12日部门负责人审核日期:2011年3月12日主管副院长审核日期:2011年3月2日签发人日期:签发意见 关键词课程考核管理发送全体抄送全体发文时间2011年3月12日发文形式电子版、纸介版2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经管类课程考核管理条例(2011年3月修订) 为使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

2、化,保证考核的公平和公正,严肃考风考纪,特制定本管理条例。本条例明确了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经管类课程考核方式及评价过程,为学生了解各课程的考核管理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第一部分:总原则1. 学院实行学分制,学分计算方法按照教学计划规定执行。 2. 课程总评成绩为课程是否通过的唯一依据。课程总评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者,即可获得该课程学分。 3. 各类课程成绩通过网络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平台”)管理和发布, 各类课程的总评成绩以学院签发的纸介成绩单为准。 4. 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课程不设课程终结考试,形成性考核的成绩即为对应课程的总评成绩。总评成绩按比例组成,具体为

3、作业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自测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形成性考核的总评成绩低于60分则该课程不通过。5. 大学英语系列课程、微积分和线性代数设有课程终结考试,学生必须参加学期期末的笔试以取得最终成绩。不同的是,大学英语系列课程的总评成绩是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课程终结考试的卷面成绩按比例共同组成,其中形成性考核成绩由单元自测成绩组成,具体为课程终结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80%, 形成性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而微积分和线性代数两门课程的终结考试的卷面成绩直接为该课程的总评成绩。无故不参加课程终结考试的学生该课程不通过。第二部分:课程终结考试1. 选择大学英语系列、微积分和线性代数中的任一科目进

4、行学习,学期期末必须参加课程终结考试。2. 学院实行考试预约制度。考试预约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春季学期)、11月份(秋季学期)进行(具体预约时间请参见平台相关公告)。学生需在考试预约期内通过学习平台预约参加考试的课程。没有进行考试预约的学生无法参加课程终结考试。预约期截止后不再更改预约信息。 3. 考生考试遵照哪预约哪考试的原则进行,即:考生预约时属于哪个学习中心,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即为哪个学习中心。4. 如学生首次课程学习出现下列情况,学生需参加课程补考:(1)进行了考试预约,但未参加考试;(2)进行了考试预约,参加了考试,但总评成绩未达到60分。 5. 如学生补考后出现下列情况,需要

5、重新学习课程:(1)学生进行了考试预约,未参加补考;(2)学生进行了考试预约,但补考后总评成绩未达到60分。6. 考试均采取闭卷的方式,关于各课程考核的具体形式,学生需要仔细阅读学习平台里的课程考核说明。 7. 学院每年安排二次考试,即每年的 1月(秋季学期末)和7月(春季学期末)。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考试时间进行调整。8. 补考不单独举行,与正常的课程考试在学期末同期进行。 9. 课程考试实行百分制记分。第三部分:形成性考核 (不适用于微积分和线性代数)1. 形成性考核一般是由作业和单元自测组成。学生正式开始某一课程的学习后,必须在当学期完成该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学生所取得的作业考核成绩和单元

6、自测成绩将计为该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2. 作业成绩采取百分制。学生某课程的作业最终成绩为该课程所有作业成绩的平均分值。3.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总评成绩不及格时,允许学生进行相应课程的第三次作业写作,作业提交规定和前两次作业相同。上交第三次作业写作的学生,以第三次作业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最终作业成绩并按规定比例计入课程总评成绩。 第三次作业必须在当学期提交,否则其对应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总评成绩仍为不及格。4. 进行专业课第三次作业写作的学生,已取得的自测题成绩将保留并计入课程总评成绩,学生无须重新做自测题。放弃第三次作业写作的学生或者参加了第三次作业写作但是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重新学习对

7、应课程并交纳费用。2. 每门课程有二次作业。作业内容全国统一。作业通过学习平台发布。学生须在学习平台规定的作业发布日期到提交截止日期期间通过学习平台提交作业;在每项作业提交截止日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该作业的提交渠道,学生将不能提交该项作业。3. 学生如果没有在学习平台规定的提交截止日期前提交作业,或提交错误作业、空白作业、抄袭作业,该项作业计为零分。4. 学生是否按时提交作业的判定以学习平台上的作业提交记录为准。5. 单元自测须在线完成并在线提交。6. 单元自测分为“练习”和“测试”两部分。学生可以进入“练习”部分进行多次练习,并查看“答案”和“答题分析”来帮助理解,“练习”部分不记录成绩;“测

8、试”部分只能做一次,平台自动评判并记录成绩,“测试”部分满分为100分。学生某门课程的单元自测最终成绩为所有单元测试成绩的平均分值。第四部分:选修课课程考核 1. 选修课均为考查课。不设课程终结考试,不进行考试预约。2. 选修课的在线自测成绩即为该课程的总评成绩。3. 学生当学期进行在线自测,成绩未达到60分,则该课程需重新学习。重新学习课程需重新交纳费用。4. 如学生当学期未进行在线自测,则视为该课程没有进行学习,课程状态不变,学生可以在以后学期继续学习。第五部分:公共课课程考核(不适用于大学英语系列课程)1. 网院公共课均为考查课。不设课程终结考试,不进行考试预约。2. 各门公共课的在线自

9、测成绩即为该课程的总评成绩。3. 如学生当学期进行在线自测,成绩未达60分,则该课程需重新学习,重新学习课程需重新交纳费用。4. 如学生当学期未进行在线自测,则视为该课程没有进行学习,课程状态不变,学生可以在以后学期继续学习。第六部分:指南类课程考核1. 指南类课程是指网络学习指南1和网络学习指南2两门课程。2. 指南类课程不设课程终结考试,不用进行考试预约。3. 指南类课程以提交的作业成绩为最终成绩。每学期有二次平台提交作业的机会。第一次作业未提交或成绩没有达到60分,可进行第二次作业提交。第二次作业成绩仍没有达到60分,该课程必须重新学习,重新学习课程需重新交纳费用。4. 如学生当学期两次

10、作业均未提交,则视为该课程没有进行学习,课程状态不变,学生可以在以后学期继续学习。第七部分:论文及答辩1.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学术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本科毕业论文的撰写,通过后方可毕业。学生未进行写作,或写作未通过,该课程需重新学习,重新学习课程需重新交纳费用。确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无法进行论文写作的,需要在论文课程开始前提交延迟写作的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可在学制范围内进行二次写作。2. 学生在学习毕业论文写作课程中无故未提交任何作业,视为放弃此次毕业论文写作。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的书面申请方可进行二次论文写作。3.

11、毕业论文统一由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并评分。4. 学院将对符合学位申请条件且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以上的学生进行抽取式答辩,答辩成绩与毕业论文成绩一起按规定比例计入学士论文总评成绩。未被抽取答辩的学生,其毕业论文的成绩即为学士论文总评成绩。5. 答辩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否则学士论文总评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确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无法按时参加答辩的,需要在答辩前提交推迟答辩的书面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推迟答辩,答辩日期由学院通知。6. 学院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公布答辩成绩。对于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不单独安排时间,仅随正在进行的毕业论文写作批次一同进行。在学制范围内,每个符

12、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有且仅有一次重新答辩的机会。无故不参加第一次答辩的学生不允许申请第二次答辩。7. 在学制范围内,每位学生有两次毕业论文写作机会。8. 在第一次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未完成论文者,已经取得的成绩均无效。学生必须在下一次毕业论文写作期限规定时间内申请撰写毕业论文,未按时申请者视为放弃第二次申请机会。学生以后将无资格提出毕业论文写作申请,学生必须重新学习论文课并重新交纳费用。第八部分:统考课程考核1. 在教委上报注册为04秋学期(含)以后入学的学生,需按要求参加全国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有关统考课程的免考条件请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学分互认管理条例”。2.

13、高中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语文(B)”3. 专科起点本科学生的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4. 统考试点工作由网考委统筹安排,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标准。统考考试的时间由网考委确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可以多次参加考试,每次参考科次由学生自定。5. 考试方法根据课程特点采用笔试、机(网)考等方式。统考的报名方式、时间、考试地点、费用、证件要求等均由网考委确定、管理和运作。6. 统考课程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合格标准由网考委确定,考试结果由网考办公布。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

14、册资格的条件之一。第九部分:考核奖惩处理办法1. 对在形成性考核中违纪、舞弊者的处理:(1) 作业抽查中,发现一次作业雷同或有抄袭现象的,该作业成绩做零分处理;(2) 作业抄袭现象严重者,取消参加课程终结考试的资格,该课程必须重新学习;(3) 不按规定时间在平台提交作业,且事后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处分;(4) 不按要求格式、内容提交作业,且事后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处分。2. 对在课程终结考试中违纪、舞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分:(1) 口头警告;(2) 课程终结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相关课程必须重新学习,本科学生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3) 勒令退学。3. 课程终结考试中考生有下列情

15、形之一,属违反考场纪律,予以口头警告:(1) 未按规定将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本等资料放到指定的位置;(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3) 考试结束仍继续答卷;(4) 考试结束后不立即离场,在走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或有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5) 手机、呼机等通讯工具未关闭;(6) 擅自分拆考卷;(7) 左顾右盼、交头接耳。4. 课程终结考试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课程终结考试成绩以零分处理,相关课程必须重新学习,本科学生取消其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1) 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卷;(2) 以任何形式偷看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包括:偷看书本、纸张、字条以及事先涂写在桌椅、墙壁上的文字等;(3) 考试期

16、间撕毁试卷或答卷;(4) 利用各类电子储存器或各种通讯工具,在考试时查看或接收与考试有关内容者;(5) 请人代考和代人考试者;(6) 偷换试卷或本人试卷写他人姓名或学籍号;(7) 将试卷或答卷带出考场;(8) 偷看别人试卷者;(9) 提供他人偷看机会的;(10) 其他严重影响考试纪律的行为。5. 课程终结考试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勒令退学:(1) 屡次违反考场纪律,且劝说无效者;(2) 两次以上出现舞弊行为者;(3) 严重扰乱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4) 严重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5) 伪造证件、证明、档案或者其它不按学院规定以取得考试资格;(6) 蓄意以非法手段提前获取试卷;(7) 公然侮辱、诽谤、诬陷、恐吓考试工作人员,威胁其人身安全;(8) 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 以上除口头警告以外的纪律处分,由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做出处理决定后即记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7. 本规定自2010年11月起执行,解释权归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1年3月第6页 共6页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