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盖山煤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汇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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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盖山煤矿2015年“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汇编云南能投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华盖山煤矿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2014年度一通三防岗位责任制一、矿长(一)对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一通三防工作第一责任者。(二)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组织机构,配齐一通三防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三)定期听取总工程师、生产经营、通风安全等部门一通三防工作计划、资金安排的汇报,保障有足够的一通三防工程安全费用。(四)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有关生产业务科室负责人、区队队长参加的一通三防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一通三防相关工作,解决人力、财力、物力问题。(五)审阅签署通风

2、瓦斯日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六)每年组织一次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演习和反风演习,矿井发生灾害时,负责直接指挥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七)组织矿有关部门管好、用好现有一通三防技术装备。(八)组织并责成矿有关部门抓好一通三防特殊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定期安全复训,提高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二、总工程师(一)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一通三防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二)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规划、一通三防安全技措计划,合理安排一通三防工程。(三)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及有关计划、设计、规程措施时,严格把好一通三防措施关。(四)组织编制采区设

3、计及采、掘接替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一通三防措施。(五)每月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六)重点抓好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封闭、通风瓦斯管理等重要环节,严防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七)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做出明确指示,限期整改,及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八)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一次,参加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三、安全副矿长(一)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二)定期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

4、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情况,并对仪器、仪表、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监督一通三防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期组织复查。(五)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灾害应急预案。协助矿长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四、机电副矿长(一)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转。(二)负责检修维护主要通风机以及供电和防尘供水系统的的正常运转。(三)负责检修维护井下机电设备确保正常运转,负责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四)负责组织分管科室(队)做好一通三防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五)协助矿长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

5、工作。五、生产副矿长(一)负责生产系统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二)协助矿长定期检查落实生产系统一通三防工作情况。(三)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通三防问题和事故隐患。(四)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工程建设。(五)协助矿长做好一通三防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六、安全副总工(一)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一通三防的技术业务工作。(二)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三)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四)分析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处理。(五)负责组织学习一通三防工作的先进经验。(六)每月组织一次一通三防隐患排查。七、安全管理部

6、(一)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通风管理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技术工作,包括井下爆破、瓦斯检查、通风设施建立、粉尘测定、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及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等。绘制全矿一通三防所需图纸。负责全矿通风设施的砌筑,并做好通风系统的建立与调整。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安全检查监督。(二)负责编制、审批、实施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在安全副矿长的领导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矿井一通三防月底质量检查、工程质量验收、移交工作和矿井一通三防达标工作。负责全矿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四)分析一通

7、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止一通三防工作中的各种三违现象,追查处理三违人员。(五)负责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矿井防尘、防灭火等一通三防工作、安全检查监督和一通三防工程的安全质量检查。负责局部通风的管理和质量达标工作。做好全矿一通三防各种基础技术资料的编制与报批,重点是瓦斯日报、通风月报的编制与报批。负责管理、调试、校验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甲烷传感器及各种通风仪表。(六)按照矿井年度、月度生产计划,编制矿井年度、月度供风计划,坚持以风定产。(七)负责推广应用一通三防的先进经验、技术和装备。(八)负责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年度瓦斯等级

8、鉴定及编制总结报告、年度反风演习请示及反风演习总结。(九)负责建立合理的全矿通风系统并及时调整。(二)(十)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特别应加强对爆破工、瓦斯检查工、通风工等特殊工种的培训管理。八、调度室(一)对矿井生产调度业务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二)负责矿井一通三防的调度联络工作,及时掌握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规程措施落实情况,做好巷道贯通时组织协调工作。(三)负责一通三防工作所需材料的下井调度工作,熟悉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设备材料储存情况。(四)熟悉掌握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发生通风、瓦斯等重大事故时,能够全员指挥得当。(五)配合安全管理

9、部门做好全矿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六)负责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日报等。九、生产技术部(一)对机电系统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二)负责编制、审批、实施业务范围内一通三防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三)对矿井主要通风系统、防尘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转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风电、瓦斯电闭锁的连续可靠运转在业务技术上负责;做好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性能测定工作。(四)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防止机械摩擦、碰撞产生引爆火源。(五)负责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的断电功能测试管理工作。(六)对实现矿井掘进装备系列化在业务上负责。十、供销部(一

10、)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器具、材料、仪器仪表及设备设施的供应采购。(二)负责按时供给矿井一通三防计划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仪表等。(三)负责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规定备齐配足,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换。(四)负责井下爆炸材料库的管理和火工品发放,不合格的火工品不得发放。十一、通防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兼代)(一)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十二、采掘区队(一)负责本区队生产范围内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二)对本队生产管理区域内的密闭、风门、调节风窗、栅栏、局部通风机、风筒、转载点喷雾装置、净化水幕装置、瓦斯监测设备、断电仪等一通三防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三)负责工作面开工前,工作期间或结束后一通三防设施的移

11、交验收工作。(四)负责搞好生产区域的一通三防工作,保证巷道畅通,满足风量风速的要求。(五)做好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综合防尘等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拆除、改动通风设施必须事先向安全管理部申请,由安全管理部监督实施。(六)对本部门造成一通三防设施的损坏、丢失负责,并参加其事故的追查工作。(七)对生产区域内电气、机械设备运转要保证不产生引爆火源,对产生的此类事故负责。(八)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本队责任区内的一通三防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九)负责本区队职工一通三防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十三、机电维修队(一)负责矿井一通三防设施的管理和电气、机械设备防爆管理。(二)负责一通三防设备、材料

12、的安全运输工作。(三)对本单位人员造成一通三防设施的损坏、丢失负责,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四)对生产管理区域内巷道的防尘喷雾设施正常使用和维护负责。(五)负责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等一通三防工作过程中安全停送电工作,负责变电所、硐室等防灭火工作。(六)负责本队职工一通三防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七)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云南能投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华盖山煤矿通风管理制度2014年度第一节 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为规范华盖山煤矿矿井通风系统管理,确保井下通风系统安全合理有效,井下各用风地点配风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并做到简单

13、合理、稳定可靠。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2、每一个生产水平和采区都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时,必须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3、所有采区的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4、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避免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角联通风等。串联通风措施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的程序审批。5、通风设施严格按照质量标准构筑,除临时为开拓掘进巷道服务的通风设施外,都要按永久设施施工、管理。凡是永久风门必须装闭锁装置。要制定通风设施区

14、域管理责任制,对损坏设施或敞开风门不关者,要严肃处理。6、坚持以风定产的原则,做到合理按计划生产。提高矿井的生产能力,必须首先提高矿井的通风能力,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7、矿井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严格按照规程103条配风原则进行计算,并保证矿井空气质量符合规程第100条规定,井巷风速符合规程101条规定,温度符合102条规定。8、建立健全测风管理制度,根据测风结果,合理进行风量调节。所有进、回风巷道的有效通风断面,不能小于原设计断面的2/3,并保证风速不超限,尽量减小通风阻力,巷道失修率控制在7%和严重失修率控制在3%以下。9、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反风演习和通风阻力测定工作。上报的通风月报数据要准

15、确、真实。每月补充填绘一次通风系统图,按季上报有关部门(交换图)。10、建立矿井通风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其中回风系统至少每旬由通风部门巡回检查一遍,发现隐患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第二节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矿井主要通风机每月由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工作暂由生产技术部代理)至少检查一次,每5年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至少进行一次风机性能测定工作。2、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每季度由机电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3、主要通风机停风、反风时,必须提前半个月由安全管理部编写好反风安全技术措施,经上报审批后,在规定的时间按计划实施反风演习。4、主要通风机调整风

16、机工况时,必须提前3天编制措施、计划,经审批后按程序办理操作申请单(由生产技术部制定),操作申请单要有调度室、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办理完以上手续方可进行风叶调整,风叶调整时禁止停风作业。5、主要通风机每次切换时生产技术部必须提前5天向机电副矿长报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全管理部、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签操作申请单,办完手续后,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有关人员进行切换风机操作。严禁值班人员或管理人员私自随意切换风机。6、主要通风机因故障停电或因操作不当造成停风时,主要通风机操作值班人员要立即通知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门和值班

17、矿领导,上述各部门领导必须立即赶至主要通风机房,先启动备用主要通风机,然后组织人员对故障调查处理。7、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在跟班矿长或班组长的带领下立即撤至作业规程指定的安全地点待命,同时立即汇报调度室,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恢复通风、送电工作应按有关措施要求执行。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期间,如果停风时间可能过长,必须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8、矿井每年要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两次反风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4个月。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反风时,必须写出申请报总工程师批准。矿井的反风效果应符合煤

18、矿安全规程规定。9、矿井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系统后,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10、矿井主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15%。第三节 井下通风系统管理1、生产技术部要从设计上严格把关,设计联巷及采面车场时,要考虑构筑风门的位置及尺寸大小,即施工风门巷道长度不小于10m ,其巷宽不小于3.6m,能够满足施工风门的要求。2、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管理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各生产基层队科(队)长及主管技术员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总结本月通风管理工作,确定下月通风系统调

19、整方案及通风工程计划,由安全管理部做好会议记录。3、安全管理部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填写测风牌板,每次调整通风系统时也要进行测风,并以旬报的形式报有关矿领导及责任科室。4、安全管理部要完善井下的反向风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正、反向风门检查,确保所有的风门都能正常关闭,严密不漏风。需要施工风门时,由安全管理部根据设计给出月度通风设施建造与维修计划,安全管理部按计划要求,提前编制风门施工技术措施,由安全副矿长审批,报有关领导批准;施工前由安全管理部在现场确定风门位置。风门施工,要及时进行连锁,连锁采用钢丝绳,不能过紧或过松,保证一道风门打开时,另

20、一道风门正常关闭,若两道风门距离超过5m时,中间要加上滑轮,两个滑轮的距离不得超过5m。5、安全管理部施工风门必须保证符合三化要求,即标准化、自动化、联锁化,大小风门要做到自动关闭和连锁,每处的风门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由安全管理部报安全副矿长,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安全管理部接管使用单位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单一式三份,分别由安全管理部、使用部门做好通风设施管理台帐。6、施工风门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风门两侧预留电缆孔,需要过风筒时要预留风筒洞。风门墙体各种孔洞不用时先堵严抹平,并标上标记。7、对井下所有的通风设施、隔爆设施实行就近管理的原则,由安全管理部对通风设施管理责任区域每月

21、进行一次划分,并以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各有关部门。风门管理一直到工作面施工结束,随巷道移交下一个单位。两风门之间、风门前后各5m,不准放置矿车、材料、配件、杂物等,发现撞坏风门、打开风门不关,按严重三违处理。8、施工队若需从通风设施上过电缆或安接管路,至少提前一天与安全管理部联系,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协调有关事宜。9、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要采用独立通风,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方可采用串联通风,但只允许一次串联,且只准掘串采或掘串掘,不准采串掘或采串采。凡发生串联风的巷道,由安全管理部编制串联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实施。10、因受地压影响,风门变形严重,需重新构筑时,由安全管理部

22、编制下月度通风设施建造维修计划,安全管理部按计划要求,重新构筑,巷道断面不符合构筑风门要求时,由安全管理部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扩修巷道。11、由安全管理部做好失修巷道统计,按月做好巷道失修率报表。12、回风巷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若巷道失修率高于规定时,安全管理部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进行维修,每个采区或采面的进回风巷的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的80%,对失修巷道由总工程师安排进行修复。13、风门、挡风墙、密闭等通风设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对损坏通风设施的行为,按严重三违处理。15、因生产需要,安装风机、巷道贯通等进行通风系统调整,安全管理部制定调整方案,报总工

23、程师批准后,由安全管理部进行实施。第四节 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管理1、局部通风机(包括风机启动开关)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大于10m,距风门距离大于5m,由安全管理部按照有关规定指定位置,由施工单位负责具体安装,风机要吊挂或垫高,吸风口微倾斜向下,以便风筒与风机连接平缓过渡,降低风阻,离地高度大于0.3m。2、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实现与采煤工作面分开,由生产技术部拿出设计方案,施工单位按生产技术部的设计方案进行接电,煤巷必须达到三专两闭锁,岩巷实现风电闭锁,由生产技术部每月检查一次风电闭锁的使用情况,每周对瓦斯电闭锁情况和开停传感器进行检查,并有记录可查。3、局部

24、通风机应完好,吸风口应有风罩和整流器,局部通风机要有消音器(低噪音局部通风机除外),高压部位应有衬垫且严密不漏风。4、各掘进头确因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停风停电时,必须做到有计划停风。根据检修需要,停风30min以下的由施工区队制定停风计划,经分管领导签字后另报矿调度室、安全管理部,由调度室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安全员、调度员、瓦检员必须在现场监督,设备检修完毕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并按措施要求恢复通风;恢复通风前及恢复通风后都要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下达复电、恢复通风的命令;停风30min以上的,由施工队编制工作面停送风措施,经审批后报安全管理部,调度室各一份,由调度室按照审批意见协调实施

25、。计划停风的施工队,必须提前2天通知调度室,提前1天审批,不准当天停风当天审批。如果停风确需继续延长时间,必须提前10min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请示值班领导批准后按计划停风,否则,按重大事故隐患追究责任。5、局部通风机不按计划人为停风,不按程序恢复通风,擅自随意停风和恢复通风的,由安全员组织追查、处罚;风机由于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由调度室通知生产技术部和机电维修队进行处理,及时按程序恢复通风,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追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将处理结果在次日调度会上通报。6、供给局部通风机的矿井全风压风量应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风量,保证不发生循环风。7、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负责管理,任何

26、人都不准随意停开风机,并实行挂牌管理。8、每台局部通风机安装好后由施工队向生产技术部申请,由生产技术部于次日组织安全管理部、机电维修队、调度室、施工队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局部通风机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管理部及时悬挂局部通风管理牌,该牌挂在风筒一侧明显的位置,风机前3m内不准放置材料、设备等杂物。9、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由当班跟班班长组织撤出该作业点所有人员至新鲜风流中,并在停风巷道口安设警戒,禁止人员入内,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在恢复通风前,必须由瓦检员和当班班长佩带自救器进入停风的巷道内检查瓦斯,两人一前一后,保持10m的距离,边走边检查有害气体浓度,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呼吸困难,

27、必须立即返回。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最高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总工程师口授安全措施,瓦检员按照措施控制风量排放瓦斯。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由安全管理部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进行排放。10、掘进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写局部通风设计,内容包括:开工地点、全风压通风条件、进回风路线、风筒通风长度及风量计算、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

28、、设备选型要求,并附局部通风系统图。井下安装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和掘进作业规程中选型一致。11、临时停工、停掘的巷道不得停风,长期停工、停掘的巷道必须进行密闭,密闭时巷道口必须进行三断(断电源、断道、断管路)。12、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工作面供风。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供电方案由生产技术部提供,风机自动切换试验每班由瓦检员进行一次,生产技术部负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风电闭锁试验检查。13、风机在使用过程中由施工队进行维护、检查,保证质量,不允许高压部位漏风(手掌距离风筒100mm无感觉)、不允许用

29、黄油或树脂药品涂在高压部位。14、正常情况不允许串联通风,特殊情况下进行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经过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施,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机前35m,必须安设瓦斯断电装置,当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自动切断被串联工作面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供电。二、风筒的管理1、施工队应保证各掘进迎头二节旧风筒(另备二节5m破风筒),以防爆破崩坏风筒或出风口风量过大吹起煤尘;爆破过程中不准掐风筒。2、掘进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不大于5m,半煤岩巷不大于10m,岩巷不大于15m,风筒由瓦检员负责延接,瓦检员每班必须对风筒是否脱节,风机、风筒是否损坏,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

30、离是否符合掘进作业规程的规定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3、风筒的消耗量按如下进行控制:岩巷工作面不超过35%,煤巷炮掘工作面不超过20%,备用风筒不小于2天的使用量,在工作面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和运输,发现备用风筒人为损坏的,每节除按原值赔偿外,对责任单位加罚200元/节。4、掘进工作面的风筒由瓦检员负责安装、拆除;凡发现一处风筒被挖洞、刮破或扒开,风筒破坏严重,对责任队给以严重处罚,掘进巷道施工结束2天内施工单位回收或转移所有风筒。5、施工队要积极配合瓦检员管理好风筒,不准有挤压和损坏风筒等现象。发现风筒破口,施工队要及时通知瓦检员进行处理。6、风筒必须

31、吊挂平直,逢环必吊,随巷道起伏合理。接风筒时要采用双反压边,接头平缓,不花接(异径风筒要有过渡节),不逆接,严密不漏风,风筒无破口;转弯巷道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风筒弯头折深不超过100mm,风筒与风机连接处(大小头)必须加上软衬垫,做到严密不漏风。三、局部通风机的回撤规定施工队在巷道贯通或工程结束的当班必须停掉风机(特殊情况听从通知),在3天内必须回撤升井交机电维修队,由机电维修队安排进行检修(特殊情况下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可以继续使用)。四、局部通风机的检修及检验规定1、凡是施工队交回的风机,机电维修队必须在5天内检修完毕,并有检修记录。2、由生产技术部做好局部通风机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井

32、下使用风机台数、型号,地面待修台数、型号,备用风机型号及台数,每台风机的入井时间、验收日期、验收人员、上井时间都必须在台帐上记录清楚。3、检修好的风机,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机电维修队、安全管理部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内容包括:风机的电流、风量、风压、高压部位漏风、防爆等情况。验收合格的风机由生产技术部贴上标签,作为备用风机。4、风机出入井运输要使用平板车,捆绑牢固,装卸车要轻起轻落,防止损坏风机。第五节 矿井测风制度为了切实搞好矿井通风管理,确保各用风地点满足安全生产需要,保证职工的生命和健康,特制定矿井测风制度。一、安全管理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置测风站,测风站符合通风质量标准

33、要求。二、测风站必须设置测风记录牌板,并注明巷道名称、风速风量、瓦斯浓度、温度、测风时间、测风人姓名等。三、测风员坚持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并将测风结果报送总工程师及矿井有关领导。四、对采掘工作面和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测风,遇到主扇运转状态异常时,必须随时测风。五、当矿井更换主扇风机、改变风叶角度、改变通风、巷道贯通后调整通风系统、反风、调整通风网路或通风网路发生异常都必须随时测风。六、每次测量局部通风,必须同时测出局扇吸风量和工作前方的风量,计算出百米漏风率。七、每次的测风结果都必须填写在测风地点的测风记录牌上。八、每个测风地点至少实测三次,取其平均值,如果三次读数误差超过5%时

34、,必须重新实测。九、每次测风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风表和秒表要同时开关。十、每次测风完毕,必须整理测风资料,计算矿井有效风量和外部漏风率,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并按规定日期报送有关部门和人员。十一、每次测风时,测风员要注意自身安全,运输巷测风注意来往车辆、机械设备,严禁到支架严重损坏有冒顶的巷道去测风,必须测风时,要向调度室汇报,待返修维护好后,方准进入测风。十二、测风时,若发现风量和瓦斯有特殊变化时,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十三、测风仪表使用要爱护,不得碰撞或振动,并经常保养,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十四、矿井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反风演习试验,测定矿井反风

35、量,保证主扇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小于正常风量40%。第六节 盲巷管理制度一、矿总工程师把好设计、计划安排和施工关,从巷道设计、计划安排和施工程序上做到合理、准确,杜绝出现盲巷。二、因设计不合理造成盲巷,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因掘进计划管理不当或施工造成的盲巷,要追究主管业务科室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三、出现盲巷,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立即通知安全管理部按规定设置栅栏。对需永久密闭的盲巷,必须做好清理工作,撤出所有设备。对需临时性密闭的盲巷,必须做到一切导电体不得入盲巷(如水管、电缆等)。因未及时汇报或未及时进行密闭、处理而发生事故,要追究施工队或安全管理部的责任。四、临时停风的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并在

36、回风口处断开风筒,打好栅栏,揭示警标,当停工区内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五、只打栅栏的盲巷,其栅栏位置必须设在距巷道口小于5m的范围内,并必须全断面设置,栅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mm见方,栅栏要钉的牢固可靠,警标要醒目。六、盲巷都要编号建立台帐,填入采掘平面图或通风系统图。七、密闭的盲巷每周应检查一次封闭情况,并且检查瓦斯浓度,每周不应少于1次,对井下停风地点只打栅栏的盲巷每班至少对盲巷进行一次检查(包括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记入台帐。八、当掘进巷道接近或需要贯通盲巷时,安全管理部要通

37、知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排放瓦斯工作由安全管理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检查措施完全落实后方可贯通。第七节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贯通在相距20m前,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分别送达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调度室、施工单位,并指明贯通的中心线和腰线,以保证接通方向。(二)安全管理部接到通知后,负责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专门的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防治煤尘和机电防爆等,并附贯通地点的示意图,图中标明现有通风状况、贯通后的风流方向、系统调整的设施位置、停工头的瓦斯检查地点、岗哨位置等。

38、(三)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通风、机电、调度、安检等有关部门审查巷道贯通安全技术措施,并签署审查意见,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四)巷道贯通措施由负责生产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贯彻,参加学习人员签字,贯通过程必须由安全管理部现场统一指挥,施工队也必须到现场。现场指挥人员要严格落实措施,必须做到责任清楚,岗位明确,落实到人。(五)巷道贯通前20m,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被停的工作面必须有防止冒顶、保护通风、瓦斯检查、防治煤尘的安全措施,装设瓦斯监测探头,矿调度室要随时掌握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六)贯通老巷和采空区时,应坚持逢掘必探,并根据探测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七)采用放

39、炮方法贯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每次装药放炮前,施工队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检员共同到被贯通工作面和回风流中检查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必须一同去两人,一人站岗,一人负责联络,只有接到联络人员汇报,确认警戒区域内人员已全部撤离并警戒人员到岗后方准放炮,直到贯通为止。(八)贯通过程中要打超前钻孔,调度室和施工现场要悬挂进度图,做到班班验收,及时填写进度和剩余长度,以准确掌握贯通时间,确保贯通准确无误。(九)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以上各规定,并且一个巷道进行放炮,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十)贯通过程中必

40、须严格执行综合防尘措施,被贯通工作面也必须有洒水冲尘等措施,两工作面的电气设备都必须严格检查,严防失爆产生火花。(十一)贯通后,安全管理部必须立即按系统调整通风系统,保证足够的风量。同时停止采区的其它一切工作。待风流稳定后,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恢复工作。安全管理部要认真记录贯通时间、井上下指挥、现场参加人员姓名、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浓度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贯通通知单、贯通措施和记录一并保存备查。第八节 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矿井通风设施的位置、类型的确定,要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安全、可靠,便于通风管理,满足生产要求。通风设施的规格及构筑要求等由通风技术人员按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41、考核评分办法的要求设计,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服务时间大于六个月的通风设施应设置永久设施,不得用临时设施代替永久设施及用风帘代替风门。3、通风设施要选择在前后5m范围内支护良好的巷道中构筑。在支护不好的巷道中构筑通风设施时,必须对巷道加固后方可施工。4、凡新建或拆除通风设施,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否则按破坏通风设施严肃处理。5、安全管理部要指定专人对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安全管理部必须建立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并及时在通风系统图上填绘。7、安全管理部根据矿井生产衔接,在月底生产作业计划中安排永久通风设施建造计划,并确定建筑位置、规格、型号等;临时通风设施由安全管理部根据生产

42、变化和通风系统调节需要临时安排施工。8、通风设施的建造要按月计划及时完成,计划外的通风设施建造由安全管理部提出并请示总工程师同意后安排施工。9、通风设施的建造质量由班组长现场负责,安全管理部质量检查人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完工后由安全副矿长组织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通风设施要重新建造。10、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损坏通风设施的事故进行追查处理。11、井下生产(施工)区队管好用好本工作面所设置的通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定期清理杂物。12、各生产(施工)区队在通过风门时,必须爱护风门,在运料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撞坏风门的措施。第九节 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1、安全管理部负责矿井通风质量

43、检查和验收工作,对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并及时向有关矿领导汇报检查验收情况。对有关部门进行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检查时,被验收部门须派一名领导参加。2、采煤工作面在采煤前,必须经过通风质量标准化验收,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要按标准及时处理。3、对于一通三防设备、设施需要进行移交管理的,由移交部门通知安全管理部派检查人员进行竣工质量验收。4、凡涉及到一通三防方面的施工项目完工后,施工部门必须通知安全管理部组织验收。5、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一通三防问题,由安全管理部下发整改通知单,及时落实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6、通风质量检查验收中,安全管理部检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按通风质

44、量标准化标准执行。7、验收或移交必须有记录,经参加验收或移交人员签字后生效。第十节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1、安全管理部要以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组织施工。2、每个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做到前后5m支架完好,现场剩余材料存放整齐、整洁。3、每个通风设施竣工后,要由安全管理部根据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检查验收,不合格要返工处理。4、每个挡风墙除班长、瓦检员外,安全管理部应经常进行抽查,发现有塌落、漏风、泻瓦斯等现象,应立即处理。5、所有风门、风墙、临时板闭要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有损坏、漏风现象,及时修理。6、安全管理部每月进行一次通风工程质量检查。第十一节 矿井风量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建立稳定可靠

45、的通风系统。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分析,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井下实际情况,按月制定风量分配计划。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新井投产前应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以后每三年进行一次,在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通风后,都必须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的测定,并报总公司、上级主管部门。3、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以及火区的范围,安全管理部按季绘制通风系统图并按月修改。4、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要输入计算机,并标明各地点风流方向、风量,每月修改一次。5、必须配足测风员,测风员要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矿井通风系统。6、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必须建立测风站,采掘工作面必须设测风点,测风站(点

46、)的设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7、矿井各测风站(点)应悬挂测风牌板。第十二节 矿井反风制度1、矿井反风严格执行规程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2、矿井反风时由矿长负责组织指挥,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协助工作。3、矿井反风前,由安全管理部按照矿井的要求,对反风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达到设施完好。4、矿井反风前。由安全管理部把反风时所需的仪器、仪表全面检查,并按要求到计量站进行校验,取得合格鉴定书。5、矿井每年编制五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时,对矿井的实际情况,对采用的反风方式、方法和人员避灾路线作出明确规定。6、矿井反风后,由安全管理部认真及时的编制反风演习报告书。第十三节 安

47、全管理部管理制度为加强矿井通风管理,进一步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我矿一通三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一、每天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执行矿制定的考勤制度。二、瓦检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不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坚持交接班制度。做到手册、瓦检牌板、瓦斯日报表三对口。三、测风工要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条例,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基本知识,认真填写井下测风牌板及测风记录,结合我矿实际用风地点合理配风,按操作规范要求认真测风。四、安全员要认真学习本岗位操作规程,熟练本工种技术,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八小时工作制,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和检测记录等。五、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各种报表及记录,字

48、迹清晰,上班时间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第十四节 通风例会制度1、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一次通防专题会议,总结全矿通防工作,研究部署下月通防工作计划。2、例会内容:本月通防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对本月工作做全面总结,落实通防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和完成措施,计划中必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矿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重点对通防重大问题做具体部署,对通防隐患提整改意见,隐患整改落实到人,限期完成。3、建立通防会议管理档案,每次例会要有记录,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与会人员发表意见等。4、生产情况变化时,

49、要对会议计划提出调整,满足各部门的需要。第十五节 通风机房交接班制度1、通风机房接班人员必须现场交接班。2、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处理事故隐患、整理好材料、工具、搞好机房内外卫生等。3、要把本班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情况、事故隐患等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严禁离开。4、交接班双方共同巡回检查一次,对设备运转情况、材料工具、防火设施、工作场所卫生等交代清楚。5、接班人员应做到三不接,即部件损坏和丢失说不清情况不接班;发生事故说不清情况不接班。设备、工具损坏或丢失找不到责任人不接班。6、对交接班时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时要汇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做好详

50、细记录。7、交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明发生事故,必须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8、双方交接完毕后,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方可离开。第十六节 通风机房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主通风机房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烟火,谢绝参观。2、外来人员须有公司领导陪同方可入内,外来视察、检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3、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24小时值班,任何时候不得空岗。4、任何人不得涂抹、损坏各种规章制度、记录等。5、有一定的防范措施,保证室内用具齐全,保证室内材料、图纸、警示标等齐全清楚。6、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认真填写事故记录。第十七节 通风瓦斯日报表审批制度一、每日填报通风瓦斯日报,包括当日

51、各采掘工作面及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的浓度、温度、风量、瓦斯超限和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二、每天应按时进行打印瓦斯监测日报,内容包括各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的当日瓦斯浓度。三、瓦斯检查日报、瓦斯监测日报填制好后,及时送交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并签附审阅意见。四、对当日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五、矿长外出时瓦斯日报审批,可指定受权代理人审阅,矿长回矿后再及时补签。六、填制瓦斯日报时,要认真填制,不准私自篡改原始数据,否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七、瓦斯日报表要妥善保管,不准丢失和销毁。至少要保存一年。云南能投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华盖山煤矿瓦斯管理制度2014年度瓦斯管理制度为规

52、范华盖山煤矿瓦斯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瓦斯管理制度,杜绝各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制定瓦斯管理制度。第一节 瓦斯治理责任制一、矿长(一)对全矿瓦斯治理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是瓦斯治理工作第一责任者。(二)负责建立健全瓦斯治理机构,配齐瓦斯治理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三)定期听取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等部门瓦斯治理计划、资金安排的汇报,保证有足够的瓦斯治理安全费用。(四)每季度召开一次有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工作,解决瓦斯治理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五)审阅签署通风瓦斯日报及瓦斯监控日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六)组织矿有关

53、部门管好、用好现有瓦斯治理技术装备。(七)组织矿有关部门抓好瓦斯治理特殊工种的技术业务培训和定期安全轮训,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二、矿总工程师(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瓦斯治理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对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二)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规划、瓦斯治理安全技措计划,合理安排瓦斯治理工程。(三)审批采、掘作业规程及有关计划、设计、规程措施时,要严格把好瓦斯治理措施关。(四)组织编制采区设计及采、掘接替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瓦斯治理措施。(五)每月组织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矿长汇报进行处理。(六)重点抓好局

54、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盲巷封闭、非正规采煤、通风瓦斯管理等重要环节,严防重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七)审阅通风瓦斯日报及瓦斯监控日报,对出现的通风瓦斯问题,应做出明确指示,并要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八)负责组织编制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一次,并参加瓦斯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三、安全副矿长(一)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二)定期监督检查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定期监督检查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情况,并对仪器、仪表、人员配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安全监督检查,监督瓦斯治理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5、。(四)协助矿长做好瓦斯治理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四、机电副矿长(一)对分管范围内的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转负责(二)负责维持主要通风机、机电系统、防尘供水系统的的正常运转。(三)负责井下机械设备正常运转,不产生机械火源,电气设备杜绝失爆。(四)负责实现掘进安全装备系列化。(五)负责组织分管科室(队)做好瓦斯治理业务保安工作。(六)协助矿长做好瓦斯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五、生产副矿长(一)对分管范围内生产系统的瓦斯治理管理工作负责。(二)协助矿长定期检查生产系统各部门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三)负责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瓦斯治理问题和事故隐患。(四)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工程。六、供销部

56、经理(一)对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器材、资金和人员配备负责。(二)按时供给瓦斯治理工程所需的器材和资金。(三)定期检查瓦斯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四)保证瓦斯治理工程有充足的人员,并随生产的发展及时补充调整。七、安全副总工程师(一)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治理的技术业务工作。(二)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审批全矿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三)定期召开瓦斯治理工作技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四)及时分析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技术上采取措施处理。(五)负责组织学习瓦斯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使用先进装备、技术。八、安全管理部(一)对通风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的技术业务工作负责。对

57、全矿瓦斯治理工作的安全检查监督。(二)负责编制、审批、实施瓦斯治理技术业务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定期不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矿井瓦斯治理月底检查、工程质量验收。(四)负责全矿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及时分析瓦斯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五)负责全矿井瓦斯治理的技术管理工作。(六)编制矿井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考虑矿井(采区)瓦斯治理工作。(七)负责编制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技术措施,并做好瓦斯排放工作。(八)做好全矿瓦斯治理各种基础技术资料的编制与报批,重点是瓦斯日报编制与报批,瓦斯日报至少保存一年。(九)负责管理、调试、校

58、验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十)负责职工瓦斯治理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负责推广应用瓦斯治理的先进经验、技术和装备。(十一)负责编制年度瓦斯治理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组织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及编制总结报告。(十二)制止瓦斯治理工作中的三违现象,追查处理三违人员。(十三)负责巷道贯通、排放瓦斯、等瓦斯治理工作中的安全检查监督。(十四)负责维修维护瓦斯监控系统,确保正常运行。九、调度室(一)负责矿井瓦斯治理调度联络工作,及时掌握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规程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瓦斯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二)负责瓦斯治理工作所需材料的下井调度工作。(三)熟悉掌握瓦斯治

59、理进展情况,发生瓦斯重大事故时,按规定时间通知相关人员和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应急处理指挥得当。(四)负责瓦斯监控日报的打印,并报送总工、矿长审阅签字。(五)负责瓦斯监控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六)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十、生产技术部(一)负责编制、审批、实施业务范围内瓦斯治理的规划、计划、设计、规程和措施。(二)对局部通风机的供电,风电、瓦斯电闭锁的连续可靠运转在业务技术上负责。(三)负责抓好机电设备的检修、管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防止机械摩擦、碰撞产生引爆火源。(四)负责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的断电功能测试管理工作。(五)负责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安装管理工作。十一

60、、供销部(一)负责供应矿井瓦斯治理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仪表等。(二)负责发生重大瓦斯事故时所需应急救援材料的供应。十二、采掘区队(一)对矿井生产管理区域瓦斯监测设备、断电仪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二)负责生产区域的瓦斯治理设备设施的管理。(三)做好井下排放瓦斯管理工作(四)负责本队职工瓦斯治理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五)对生产区域内电气、机械设备运转要保证不产生引爆火源,对产生的此类事故负责。(六)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本队责任区内的瓦斯治理隐患的排查、处理及整改落实。十三、机电维修队(一)负责矿井的瓦斯治理电气设施的管理工作,杜绝发生电气、机械设备引爆火源。(二)负责瓦斯治理设备、

61、材料的安全运输工作。(三)对本单位人员造成瓦斯治理设施的损坏、丢失负责,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四)负责本队所有职工瓦斯治理业务知识及抢险、救灾知识的培训、教育。(五)对排放瓦斯工作过程中安全停送电负责。十四、其它辅助单位在业务范围内配合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工作。第二节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一、瓦检员必须按照CH4、CO2、CO等有害气体的检查制度规定进行检查。二、瓦检员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管辖范围内的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火设施,能够正确填写瓦斯记录牌板、瓦斯检查手册和班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三、瓦检员必须会正确使用仪器,下井必须携带检测有害气体的必需装备,并保证高浓度部位的瓦斯能够得到安全检查。四、

62、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所有有瓦斯涌出的工作面,每班至少3次,并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可能积聚瓦斯或一氧化碳的硐室或巷道的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五、采掘工作面一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2次,对一氧化碳浓度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积聚瓦斯或一氧化碳的硐室或巷道的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六、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七、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

63、天至少检查1次,档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八、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按所管辖范围进入工作区域路线检查:采面:进风巷mdash;mdash;机电设备处mdash;mdash;采面风流中mdash;mdash;上隅角mdash;mdash;回风流mdash;mdash;回风巷为一次循环。掘进:局部风机10m范围处mdash;mdash;回风流mdash;mdash;局部高冒区域mdash;mdash;工作面风流为一次循环。九、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时间间隔均匀,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个班的检查次数;十、瓦检员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用光学仪器在相同位置对检查区域的瓦斯探头显示浓度校核,误差较大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其测量数据暂以显示值较大的为准,安全管理部及时安排调校,并且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十一、瓦检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十二、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设专职瓦检员在现场交接班,巡回检查的瓦检员交接班地点,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并设置明显标志。十三、瓦检员要尽职尽责,严禁发生脱岗、虚报、高值低报或发现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的行为。十四、瓦检员在检查过程中,只要发现瓦斯超限,有权责令停止该工作面作业,按规定撤人,断电并汇报。十五、瓦检员要爱护、保养好仪器,并按规定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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