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制度PPT参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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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人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法人的分类|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概念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成立条件z依法成立z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z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z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z机关法人z事业单位法人z社会团体法人|始于成立,终于消灭|同时产生,同时消灭|范围一致 一般以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和业务范围为准|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指

2、与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有关的法律事实。) 特征:特征: 1 1、是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是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目的的民事行为。的民事行为。 2 2、以行为人的、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为必备要为必备要素。素。 3 3、是一种、是一种合法合法的行为。违法行为的行为。违法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1 1、口头形式:如当面交谈、电话、口头形式:如当面交谈、电话联系联系2 2、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一般书面形式 和和 特殊书面形式(公证、鉴证、核特殊书面形式(公证、鉴证、核准登记)准登记)3 3、推定形式、推定形式4 4、默示形式、默示形式(一)单方法律行为

3、与双方法律行(一)单方法律行为与双方法律行为为(二)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二)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为(三)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三)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行为(四)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四)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五)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五)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律行为1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民事行为能力为能力。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 2、行为人的、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3 3

4、、不违背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12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 的承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无效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合同中,对甲无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变更或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 应认定为有效 【答案】D 1、概念 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条件,并以将来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或不发生)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不生效的根据。 所附条件可以是事

5、件也可以是行为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条件:所附条件的事实必须具备的条件:|将来发生的事实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是合法的事实是合法的事实|所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所限制的是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或消灭|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指当事人在法律行为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的期限,并以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法律行为生效或解除的根据。|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期限是必然到来的事实 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元买你的房子”。

6、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合同尚未成立 合同无效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乙应当履行该合同(一)无效的民事行为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

7、后果|恢复原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人|其他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其他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二)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1、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2、显失公平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的民事行为的区别|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撤销权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视同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内部关系内部关系外部关系外部关系1、概念、概念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

8、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特征、特征()代理是一种()代理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代理是代理人()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进行的。行的。()代理是代理人()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授权范围内在代理授权范围内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所为的独立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授权内进行代理的()代理人在代理授权内进行代理的法律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 1、为私法自治之扩张(委托代理)。、为私法自治之扩张(委托代理)。 2、为私法自治之补充(法定代理、指、为私法自治之补充(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定

9、代理)。 3、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代理制度的作用代理制度的作用|代理进行法律行为|代理进行诉讼活动|代理履行某些法定义务|代理的种类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指定代理|违法代理种类违法代理种类无权代理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越权代理表见代理表见代理 1、概念、概念 代理权是代理人能够以被代理人代理权是代理人能够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或者受领意思表示,而其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的法律而其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的法律资格。资格。 代理权名为权利,实为权限。代理权名为权利,实为权限。代理权2、代理权的产生、代理权的产生(

10、1)基于法律规定)基于法律规定法定代理法定代理(2)基于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基于法院或其他机关的指定指指定代理定代理(3)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基于本人的授权行为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3、代理权的行使及限制、代理权的行使及限制(1)代理权的行使。)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尽善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尽善意管理人的义务,包括:意管理人的义务,包括:A、为被代理、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的义务;人的利益实施代理的义务;B、亲自代、亲自代理的义务;理的义务;C、报告义务;、报告义务;D、保密义、保密义务。务。 (2)代理权的限制(代理权的滥用)代理权的限制(代理权的滥用) 自己代理的禁止

11、、双方代理的禁止、自己代理的禁止、双方代理的禁止、恶意代理的禁止。恶意代理的禁止。无无权权代代理理1 1、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特征、无权代理的概念和特征1 1、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行为人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 2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3 3、客观上没有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由、客观上没有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由 行为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他人名义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他人名义所实施的代理行为特征特征: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行为人行为人第三人第三人代理权代理权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后果承受后果承受?2 2

1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代理权代理权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行为人行为人第三人第三人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后果承受后果承受(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拒绝权)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拒绝权法律后果法律后果追认追认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行为人行为人第三人第三人代理行为代理行为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拒绝拒绝代理权代理权后果承受后果承受(2 2)代理人的催告权、撤销权)代理人的催告权、撤销权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行为人行为人第三人第三人代理行为代理行为未追认未追认催告催告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撤销撤销表表见见代代理理1 1、表见代理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表见代理的概念、特征和构成(1)概念)概念 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

13、,足以使得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因某种表面现象,足以使得第三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第三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 因而代理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因而代理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代理。承受的代理。(2)特征)特征1、代理、代理2、无权代理、无权代理3、具有表见事实的无权代理、具有表见事实的无权代理 4、因具有表见事实,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受代理后果的、因具有表见事实,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受代理后果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3)构成要件)构成要件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行为人行为人第三人第三人表见事由表见事由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后果承受后果承受法律后果法律后果A、行为人不具代理权、行为人不具代理权B、具有表见事实、具有表见事实C、

14、第三人为善意、第三人为善意D、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4)表见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的效力1、第三人主张、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表见代理”(1)被代理人承受后果)被代理人承受后果(2)向行为人追偿)向行为人追偿表见代理表见代理2 2、第三人主张、第三人主张“无权代理无权代理”被代理人被代理人行为人行为人第三人第三人表见事由表见事由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后果承受后果承受法律后果法律后果无权代理无权代理(1)要求行为人承担后果)要求行为人承担后果(2)撤销该行为)撤销该行为 向有过错的被代理向有过错的被代理 人追偿人追偿 撤销撤销 老易请协立律师事务所的老易请协立律师事务所的

15、朱从伟全权代理自已追讨欠款朱从伟全权代理自已追讨欠款的案子。并先后交付了的案子。并先后交付了3 3万多元万多元的办案费用。后来朱从伟自已的办案费用。后来朱从伟自已撤诉,并卷走撤诉,并卷走3 3万多元。这令老万多元。这令老易受到了巨大损失。易受到了巨大损失。 1 1、朱从伟不是正牌律师,没有律师、朱从伟不是正牌律师,没有律师执业资格。执业资格。 2 2、朱从伟有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朱从伟有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及盖了事务所的公章的空白合同。函及盖了事务所的公章的空白合同。 3 3、朱从伟是否盗用了协立事务所的、朱从伟是否盗用了协立事务所的公盖及律师函。公盖及律师函。在委托追讨欠款案中的合同在委

16、托追讨欠款案中的合同中,协立律师事务所是一方主中,协立律师事务所是一方主体。朱从伟是协立律师事务所体。朱从伟是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朱从伟卷走了的工作人员,朱从伟卷走了3 3万万多元,责任由协立律师事务所多元,责任由协立律师事务所对老易负责。对老易负责。 朱从伟在协立律师事务所办公才朱从伟在协立律师事务所办公才令老易认为他是律师,朱从伟有协令老易认为他是律师,朱从伟有协立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合同,律师函立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合同,律师函及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并且朱及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并且朱从伟是以协立律事务所的名义与老从伟是以协立律事务所的名义与老易订立代理合同的。这就构成了表易订立代理合同

17、的。这就构成了表见代理,所以协立律师事务所与老见代理,所以协立律师事务所与老易的合同有效,协立律师事务所应易的合同有效,协立律师事务所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民事责任,卷走了侵权民事责任,卷走了3 3万元拿万元拿走了走了1010万元欠条原据,使老易的财万元欠条原据,使老易的财产权受到损害。朱从伟应负侵权民产权受到损害。朱从伟应负侵权民事责任。事责任。| 如朱从伟没有盗用事务所的公章,如朱从伟没有盗用事务所的公章,得到协立律师事务所的授权代理案得到协立律师事务所的授权代理案件,那朱从伟应是利用职务之便侵件,那朱从伟应是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协立律师事务所的占了协立律师事务所的3 3万多

18、元及老万多元及老易的易的1010万元欠条原据,如朱从伟没万元欠条原据,如朱从伟没有得到事务所的授权,那朱从伟就有得到事务所的授权,那朱从伟就是诈骗罪。是诈骗罪。 张媛口头委托其弟张利代其在某基金会存款,张媛口头委托其弟张利代其在某基金会存款,先后八笔共先后八笔共13万元人民币,张利系该基金会储蓄万元人民币,张利系该基金会储蓄部副主任,每次存款时在存款人栏填写张媛,在部副主任,每次存款时在存款人栏填写张媛,在经办人栏还是填写张媛。其后,张利伙同该基金经办人栏还是填写张媛。其后,张利伙同该基金会会计李丽以张媛的名义从该基金会贷款会会计李丽以张媛的名义从该基金会贷款8万元万元人民币,以张媛在该基金会

19、所存人民币,以张媛在该基金会所存13万元存单质押,万元存单质押,借款人栏、经办人栏和出质人栏都是填写的张媛。借款人栏、经办人栏和出质人栏都是填写的张媛。 张利将上述张利将上述8万元擅自打入甲公司的账号,有万元擅自打入甲公司的账号,有去无回。因未按时向基金会还本付息,基金会行去无回。因未按时向基金会还本付息,基金会行使质权,从使质权,从13万元存款中扣下万元存款中扣下8万元及其利息。万元及其利息。 在此期间,张媛口头委托张利将在此期间,张媛口头委托张利将2万元借给李万元借给李村,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对此张媛承认张利有代村,没有任何书面文件,对此张媛承认张利有代理权。理权。 张媛以其未借款和未设立质

20、押,张利的借款张媛以其未借款和未设立质押,张利的借款和质押均系其自己行为为由,向该基金会主张和质押均系其自己行为为由,向该基金会主张13万元的存款及其利息。基金会则认为张利的行为万元的存款及其利息。基金会则认为张利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张媛应当承受法律后果。构成表见代理,张媛应当承受法律后果。 问:本案如何处理?问:本案如何处理?案例分析二 本案的关键在于张利以张媛名义订立的借款本案的关键在于张利以张媛名义订立的借款合同和存单质押合同是否有效,张利的上述行为合同和存单质押合同是否有效,张利的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基金会是否有行使存单质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基金会是否有行使存单质权的法律及法理依

21、据。的法律及法理依据。 张媛委托张利代其在基金会存款张媛委托张利代其在基金会存款1313万元,万元,属于建立在委托合同基础上的委托代理,委托事属于建立在委托合同基础上的委托代理,委托事项为代理存款项为代理存款1313万元,委托和接受委托是双方的万元,委托和接受委托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代理行为当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代理行为当属合法有效。从代理效果看,张媛也实际与基金属合法有效。从代理效果看,张媛也实际与基金会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完全符合委托人张媛的会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完全符合委托人张媛的意愿。虽在张利行使代理权过程中存在瑕疵(未意愿。虽在张利行使代理权过程中存在

22、瑕疵(未如实填写经办人是张利,而填的张媛),但对委如实填写经办人是张利,而填的张媛),但对委托人张媛与基金会建立合法的储蓄合同关系并无托人张媛与基金会建立合法的储蓄合同关系并无实质影响。实质影响。 张利以张媛名义贷款张利以张媛名义贷款8 8万元、以张媛所有的万元、以张媛所有的1313万万元存单出质的行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元存单出质的行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之一,欠缺生效要人订立的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之一,欠缺生效要件,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时则属无效。件,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时则属无效。 从本案事后情况看张媛明确拒绝追认,因此该从本案事后情况看张媛明确拒绝追

23、认,因此该贷款和出质行为对张媛均不发生效力,全部责任均贷款和出质行为对张媛均不发生效力,全部责任均应由张利自行承担。需要注意,张媛委托张利存款应由张利自行承担。需要注意,张媛委托张利存款1313万元以及后来委托张利借款万元以及后来委托张利借款2 2万元给李村分别都是万元给李村分别都是独立的委托合同,每一次委托都有张媛明确的委托独立的委托合同,每一次委托都有张媛明确的委托意思和具体的委托事项,张媛从未有过委托张利以意思和具体的委托事项,张媛从未有过委托张利以其名义办理贷款和以存单出质的委托意思,因此张其名义办理贷款和以存单出质的委托意思,因此张利的行为完全符合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利的行为完全符合

24、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从另一角度看,存单质押合同属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从另一角度看,存单质押合同属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因借款合同被张媛拒绝追认而归于无效,作为从合因借款合同被张媛拒绝追认而归于无效,作为从合同的质押合同依法亦归于无效。同的质押合同依法亦归于无效。 张利的代理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关键张利的代理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关键在于本案情况是否足以使相对人基金会认为张在于本案情况是否足以使相对人基金会认为张利对张媛贷款一事享有代理权。贷款是为自身利对张媛贷款一事享有代理权。贷款是为自身设定大额债务的行为,作为发放贷款的贷款人,设定大额债务的行为,作为发放贷款的贷款人,基金会负有对借款人身份、资

25、信、贷款意思等基金会负有对借款人身份、资信、贷款意思等情况谨慎的调查义务,在没有借款人本人书面情况谨慎的调查义务,在没有借款人本人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显然不能以张利曾代理张媛存授权的前提下,显然不能以张利曾代理张媛存过款的事实就推定张利对张媛贷款也必然享有过款的事实就推定张利对张媛贷款也必然享有代理权,可见张利以张媛名义贷款的行为对基代理权,可见张利以张媛名义贷款的行为对基金会不构成表见代理。金会不构成表见代理。 基金会可否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行使其质基金会可否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行使其质权?我国权?我国担保法解释担保法解释第第8484条仅规定了动条仅规定了动产质权的善意取得,其设立基础是基于相对产质权

26、的善意取得,其设立基础是基于相对人信赖无权处分人对本无处分权的动产具有人信赖无权处分人对本无处分权的动产具有处分权的表象特征,而本案中以存单出质属处分权的表象特征,而本案中以存单出质属权利质押,存单上已载明权利人为张媛,显权利质押,存单上已载明权利人为张媛,显然张利在无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对该存单无处然张利在无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对该存单无处分权,基金会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与张利订立分权,基金会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与张利订立存单质押合同,自然无法与动产质权一样适存单质押合同,自然无法与动产质权一样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其不可能基于善意取得用善意取得制度,故其不可能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行使其所谓的制度行使其所谓的“权

27、利质权权利质权”。1、委托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法定情形48第四节 财产所有权v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v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v财产所有权的产生和消灭v财产所有权的保护49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v概念 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v特征绝对性排他性全面性其客体总是特定的物体和财产,而不是智力成果和行为50二、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一)主体v权利主体:财产所有权人按份共有 是指共有的财产按照份额属于几个人所有。共同共有 是指同一项财产有几个所有权主体,共同对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对外就共同的财产负连带责任。v义务主体51二、财产所有权法

28、律关系(二)内容v占有 是指单位或个人对于财产的实际控制。合法占有非法占有 善意占有、恶意占有v使用 是指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而对财产的运用。52二、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二)内容v收益 是指通过对财产的占有、使用而取得经济效益。v处分 是对某项财产在事实上或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是所有权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权能。53二、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三)客体v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v不限制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v种类物和特定物v主物和从物v原物和孳息v动产与不动产54三、财产所有权的产生和消灭(一)产生v原始取得 所有人取得物的所有权是最初的,不是从原所有人那里转移来的。v继受取得 是指新的所有人对财产取得所有权,是根

29、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的。55三、财产所有权的产生和消灭(二)消灭v所有物消灭v所有权的转让或放弃v因国家的行政命令或法院的判决v所有权主体的消灭56四、财产所有权的保护v确认产权v恢复原状v返还原物v排除妨碍v赔偿损失v返还不当得利57第五节 债权v债的概念和本质v债权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v债的发生v债的分类v债的消灭58一、债的概念和本质v概念 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v本质 财产权59二、债权法律关系的组成要素v主体 债权人、债务人v内容v客体60三、债的发生v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发生、变更、消灭债的关系的协议。v无因管

30、理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使他人得到利益或者避免利益受到损失的行为。61三、债的发生v侵权行为 当事人一方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使另一方遭受损害,因而在造成损害的人与遭受损害的人之间发生了债的关系。v不当得利 是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财产所有人受损而自己取得利益。62四、债的分类v合同之债和非合同之债v单一主体之债和多数主体之债v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v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63五、债的消灭v履行v抵销v混同v提存v免除64第六节 诉讼时效v时效的概念和种类v诉讼时效的种类及具体内容v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v期限65一、时效的概念和种类v概念 是指法律规定特定

31、事实状态在法定期间内持续存在,从而产生与该事实状态相适应的法律效力。v种类取得时效诉讼时效66二、诉讼时效的种类及具体内容v普通(一般)诉讼时效 2年v特别诉讼时效 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67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一)诉讼时效的中止v概念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最后6 6个月内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暂停暂停计算。不可抗力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68(一)诉讼时效的中止v法定事由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其他障碍权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32、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其他。69(一)诉讼时效的中止v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70(一)诉讼时效的中止v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中止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继续有效,中止事由消除后,前后期间合并计算合并计算。71(二)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

33、断v概念 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重新计算。72(二)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v法定事由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v法律效力 诉讼时效重新起算73(三)诉讼时效的延长v概念 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根据特殊情况而予以延长。v所有的诉讼时效期间都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由法院判定74 2006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5月6日甲穿该服装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服装存在

34、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是( )。 A.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06年4月30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答案】D75案例 张某与房东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两居室住房一年,租期为2003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先预付半年租金,第六个月期满时(2004年2月28日)再支付其余租金。经履行法定程序后,张某按期搬入住房。但2004年2月28日,张某并未支付其余租金。2004年8月,张某在仍未支付其余租金的情况下突然搬出了薛某

35、的房屋,不知去向。已知薛某从未向张某追要过其余租金。 分析:薛某为有效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在什么时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76案例v如果2005年1月10日薛某突然患病猝死,其子女和保姆为争夺遗产继承权诉至法院。2005年5月10日,法院二审作出判决,则薛某的继承人向张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77案例v如果2004年6月1日,在薛某多方追讨下,张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于2004年7月31日之前付清房租,但到期仍未支付,则薛某主张租金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如何计算?78四、期限v期日v期间当天不算入以上、以内:包含本数不满、以外、不足:不包含本数79第七节第七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经济纠纷的解决

36、途径v仲裁v行政复议v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80一、仲裁(一)概念 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81(二)适用范围v调整的争议 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v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82(三)仲裁机构v仲裁协会 社会团体 会员制v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83(四)基本制度v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

37、委员会不予受理。v一裁终局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84(五)仲裁裁决v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v仲裁庭 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v仲裁应当按照多数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85 张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张某的亲友们提出的下列建议中,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有( ) A.请媒体曝光并要求工商管理机关严肃查处 B.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

38、该奶粉的厂家索赔 C.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等 D.直接提起仲裁,要求商场和厂家连带赔偿医疗费等 【答案】 ABC86二、行政复议二、行政复议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87三、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概述v概念 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v适用范围 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88(二)审判制度

39、(二)审判制度v合议制度一审 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二审 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v回避制度89(二)审判制度(二)审判制度v公开审判制度v两审终审制度 法院的级别:基层法院 中级法院 高级法院 最高法院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90( (三)法院的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三)法院的判决与裁定的区别91(四)判决和执行(四)判决和执行v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否则,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v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92四、行政诉讼四、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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