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2春《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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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大学22春法学方法论在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1. 简要说明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简要说明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简要说明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含义和区别。本题考查的是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区别2. 代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一般的民事活动均可以适用。但是下列( )行为不适用代理。 A收养子女 B运送货物代理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一般的民事活动均可以适用。但是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A收养子女B运送货物C约定某人诊断病情D公司登记注册E违法行为ACE3. 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内容有哪些争论?学界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内容有哪些争论?对于犯罪构成的共

2、同要件或者说犯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通说主张四要件说,即任何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但是,随着犯罪构成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通说的观点逐渐受到挑战,出现“二要件说”、“三要件”、和“五要件”说等主张。4. 案情介绍 赵某与李某于1999年结婚后,由于忙于各自的事业,一直没有生孩子。2001年春节过后,夫妻俩决定生育案情介绍赵某与李某于1999年结婚后,由于忙于各自的事业,一直没有生孩子。2001年春节过后,夫妻俩决定生育,于是前往所在辖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依法办理了准生证。2002年5月1日小孩出生了,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两名工作人员来到了赵

3、某家中,声称赵某夫妇违反了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罚款200元。赵某夫妇声称:他们已经依法办理了准生证,没有违法行为,拒绝接受罚款。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市计生局已于2001年9月12日发布了通知,该通知规定:“凡是在2001年元月以后至该通知发布期间办理的准生证,统归无效”赵某夫妇最后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行政复议,要求复议机关撤销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处罚决定,并认定市计生局于2001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无效。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夫妇有权提起行政复议。$赵某夫妇在对区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时,有权一并对计生局于2001年9月12日发布的通知提起复议。因为

4、我国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赵某夫妇应向区人民政府或市计生局提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5. 1995年10

5、月,龙城中医院购置了一台X光机,在当月的23日向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派员进行防护测试和办理有关手续1995年10月,龙城中医院购置了一台X光机,在当月的23日向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派员进行防护测试和办理有关手续。1998年7月16日,原告在又购置了一台日本东芝TCT-300型CT机。以后不久即进行防护测试申请。县卫生局却对这些申请没有给予重视,有时甚至干脆拒收。2001年12月1日下午7时许,龙城中医院在抢救8名食物中毒的病人,县卫生局局长前来该院,因酒后失态,与本院医生、护士发生争执,并在医院内大吵大闹长达4个小时,在此过程中,卫生局长声称:“没有经过我黄某同意的都是非法行医,龙城中医院我一

6、直没来管你,民办的(医院)就是不能办。”2002年5月31日,县卫生局认定龙城中医院擅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30名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未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擅自开展x射线诊疗活动;放射科3名从业人员无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工作,认为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浙江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未听取相对人陈述和申辩的情况下对该单位作出了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934421.30元的苍卫罚字(2002)93号行政处罚决定。龙城中医院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题:该行政处罚在程序

7、上存在哪些违法之处?该行政处罚决定在程序上存在以下违法之处: 第一,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和原告之间存在很深的矛盾,正是由于这一点,导致了被告针对原告作出了比较重的行政处罚,卫生部1997年6月19日发布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16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案件的)承办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本案就属于这种情况。根据该规定卫生局长在该行政处罚案件中理应回避,却没有回避。 第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8、行政机关应当组织进行听证。在本案中,被告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包含了两项内容:罚款5000元和没收“违法所得”934421.30元,两项合计共达939421.30元,数额已经达到了巨大。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理应告知原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应根据原告的要求组织听证会,听取原告的陈述和申辩。 6. 虽然人口普查的成本很高,但是其结果的准确率也很高。 ( )虽然人口普查的成本很高,但是其结果的准确率也很高。 ( )正确答案: 7.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 )。 A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与个人 B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增值税的纳税人是指()。A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与个人B销售

9、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C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D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D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8. 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哪一权利是首要权利?( ) A发展权 B独立权 C自由权 D生存权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哪一权利是首要权利?()A发展权B独立权C自由权D生存权D生存权对一个国家和民族来说是首要权利,离开生存权,其他权利都无从谈起。9. 裁判事实属于司法三段论中的哪一种( )A.大前提B.小前提C.结

10、论D.逻辑过程参考答案:B10. 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以同期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有( )。 A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以同期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有()。A用于抵偿债务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C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D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ACD11. 下列选项,对诉讼外调解理解不正确的是( )。 A诉讼外调解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必要前提 B当事人可以不经诉讼下列选项,对诉讼外调解理解不正确的是()。A诉讼外调解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必要前提B当事人可以不经诉讼外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C诉讼外调解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

11、或村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主持D诉讼外调解解决的问题包括了是否保持婚姻关系在内的相关法律问题A诉讼外的调解,是指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婚姻登记机关等有关部门主持,帮助当事人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就保持或解除婚姻关系及其附带的法律问题达成协议的一种形式。诉讼外调解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制当事人达成某项协议,也不得阻止或变相阻碍当事人就离婚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外调解的规定无论在婚姻法上还是民事诉讼法上均非强制性规范,亦非离婚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不经这一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不得以未经诉讼外调解而拒绝受理。12. 裁判事实形

12、成的本体基础是( )A.理解B.解释C.判断D.适用参考答案:AB13. 从试用期的时间规定上看,试用期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从试用期的时间规定上看,试用期可以由双方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 )。本题答案:6个月14. 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属人法?( ) A国籍国法 B营业所所在地法 C住所地法 D惯下列哪几项属于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中的属人法?()A国籍国法B营业所所在地法C住所地法D惯常居所地法ABCD属人法表示,要适用作为民商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的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主要营业所在地所属国家的法律,或以自然人国籍、住所、惯常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15.

13、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没有阶级性。( )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政权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没有阶级性。()错误16. 17周岁的甲每月工资500元,以工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家中并无积蓄,也无贵重财产。其好友乙与丙订立了一货物买17周岁的甲每月工资500元,以工资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家中并无积蓄,也无贵重财产。其好友乙与丙订立了一货物买卖合同,总价款10万元,乙请甲为其提供担保,甲同意,并与丙订立丁保证合同,约定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乙不能履行债务,丙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没有完全代偿能力,因此,保证合同无效,甲不必承担保证责任B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4、因此,保证合同无效,甲不必承担保证责任C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无完全代偿能力,但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免除保证责任D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保证合同效力待定,如果甲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则甲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甲的法定代理人不同意,保证合同自始无效,甲不必承担保证责任C本题考查的是保证合同的主体资格。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要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方为有效。但本题中甲虽未满18周岁,但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属于“劳动成年”的情况,应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愿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就应当认定有效,

15、其应承担合同规定的义务。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具有完全代偿能力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条件,故本题中甲虽没有完全代偿能力,也不能免除保证责任。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17.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有( ) A法律事件 B法律行为 C法律规范 D法律原则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有()A法律事件B法律行为C法律规范D法律原则AB本题主要考查引起法律关系变更的要素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所以此题答案为A、B项。 18.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

16、得有哪些行为?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业的财产;(3)挪用企业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以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的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8)未经投资人的同意,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19. 某市葡萄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进口一批葡

17、萄酒,出口地离岸价格85万元,境外运费及保险某市葡萄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进口一批葡萄酒,出口地离岸价格85万元,境外运费及保险费共计5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葡萄酒厂将进口的葡萄酒的80用于生产高档葡萄酒。本月从国内购进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销售高档葡萄酒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万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本月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在本月认证,关税税率为50,葡萄酒消费税税率10)A该酒厂境内销售应纳消费税38万元B该酒厂境内销售应纳消费税为50万元C该酒厂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为391万元D该酒厂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1

18、5万元E该酒厂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境内销项税正确答案:ACDE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85+5)50=4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85+5+45)(110)10=1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85+5+45)(110)17=2550(万元)销售环节缴纳的增值税=50017一2550一204=391(万元)用进口葡萄酒生产高档葡萄酒,其耗用葡萄酒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销售环节缴纳的消费税=50010一1580=38(万元)20. 根据TPIMS协议,与GATT1994规定的国民待遇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根据TPIMS协议,与GATT1994规定的

19、国民待遇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不相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答案关于国民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的问题是TRIMS协议的核心内容,规定凡产生贸易扭曲效果的投资措施,即违背GATTl994第3条国民待遇义务或第11条一般取消数量限制义务者,都应禁止。在TRIMS协议附录的解释性清单中规定了5种目前明确禁止的履行要求,其中包括两种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形式:(1)当地含量要求,即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限度的国内产品或任何国内来源的产品。具体表现为,规定有关国产品的具体名称,规定企业购买或使用国产品的数量或金额,规定企业在生产中必须使用的有关国产品的最低比例。(2)贸易平衡要求,即要求企业

20、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数量或金额,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为限。另外三种是违反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形式:(1)贸易平衡要求,即总体上限制企业当地生产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的进口,或要求企业进口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以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为限。(2)进口用汇限制,即将企业可使用的外汇限制在与该企业外汇流入相关的水平,以此限制该企业当地生产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的进口。(3)国内销售要求,即限制企业出口或供出口的产品销售。21. 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有哪些?增值税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有哪些?增值税征税范围基本规定可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在境内销售货物。销售货

21、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在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货物的所在地或起运地在境内。 (2)在境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在境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所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发生在境内。 (3)进口的货物。对纳税人报关进口的货物,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22. 简述外国人目前在我国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范围。简

22、述外国人目前在我国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范围。(1) 根据我国法律,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商事活动,依法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活动,原则上与我国公民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即外国人原则上享有国民待遇。 (2) 外国人和中国公民以及外国人之间均可以在中国自愿缔结或解除婚姻,但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外国人可以在我国境内收养子女,也可以为中国公民收养。外国人可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在中国境内的动产和不动产。 (3) 除国防、机要和某些特殊职业(如律师、船舶引水员)外,外国人可以在中国从事各种劳动,并依法享有劳动保护。根据我国国内立法和参加或缔结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外国人依法取得的著

23、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受中国法律保护。 (4) 在外商投资领域,我国目前实行的并非是完全意义上的国民待遇,而实际上是一种差别待遇,在某些方面,如税收问题上,外资企业享有比内资企业更加优惠的待遇。而在市场准人、投资领域的问题上,外国投资者则受到更多的限制。在外国人的诉讼权利方面,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互惠基础上的国民待遇制度。 23. 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2006年)A寺庙内宗教人员的宿舍用地B国下列各项中,按税法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2006年)A寺庙内宗教人员的宿舍用地B国家机关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C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D国有油田职工和家属居住的

24、简易房屋天地正确答案:ADBC属于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的范围。24. 某公司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被债权人多次追讨债务。公司董事长王某遂与债权人商讨债务清偿问题,并提出向法某公司经营不善,造成巨额亏损,被债权人多次追讨债务。公司董事长王某遂与债权人商讨债务清偿问题,并提出向法院申请破产的提议,但债权人担心破产受偿率太低,于是向法院申请重整。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后,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且裁定重整期间为3月1日到当年12月1日。此后,管理人制备重整计划,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讨论。由于该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出资人利益影响很大,遭到出资

25、人组的拒绝。该重整计划后来依法经法院裁定批准,并由某公司负责执行。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某公司的董事长王某擅自作出经营决策,导致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后查明,王某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多次决策未经董事会讨论,每每造成重大损失,由此才导致公司身负巨额债务。请问:(1) 除了债权人申请重整以外,还有什么人可以申请某公司重整?若债权人中请破产清算,哪个主体可以申请重整?(2) 出资人组拒绝通过重整计划,有什么挽救措施?(3) 某公司在重整期间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债权人有什么保护措施?(4) 法律对王某的行为有什么规定?(1) 某公司可以申请重整。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那么,某公司或出资额占某公司注

26、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2) 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协商,出资人组在协商后可再表决一次,当然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若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法院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应管理人的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3) 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某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4) 王某的行为违反勤勉义务,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对股东、公司的责任,且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构成犯罪的,王某应承担刑事责任。(1) 破产法第7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中

27、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某公司作为债务人可以申请重整。若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那么,某公司或出资额占某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2) 破产法第87条第1款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因此,管理人可以同出资人组进行协商,然后由其再次进行表决。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

28、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一定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因此,若再次表决仍未通过的,法院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应管理人的申请批准重整计划。 (3) 破产法第78条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因此,若某公司的财务状况持续恶化,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该公司破产。 (4) 破产法

29、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3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131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王某不但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25. 以默示方式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 )。(2008年单选7)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后法优于以默示方式终止法律效力时,通常遵循的原则是( )。(2008年单选7)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后法优于前法C国际法优于国内法D法律优于行政法规正确答案:B默示废止,是指在适用

30、法规范出现新法和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规范而使旧法规范在事实上废止。故应选B。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国际法优于国内法,不会导致后者的效力终止,只是后者的适用效力受到限制而已,若前者被取消,则后者的适用效力不再受前者限制。行政法规与法律抵触的,则归于无效,不会产生法律效力,自然也谈不上终止效力。26.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海岛保护不能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 B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了属地管辖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海岛保护不能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B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坚持了属地管辖原则,别国领海污染事故波及我国时,只能通过外交方式解决C内水也属于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调整范围D海洋科学研究活动造成污染

31、也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法AB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活动,或者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以外,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也适用本法。”该条宣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对人效力和空间效力。根据该条第3款的规定,即使排污行为不发生在中国管辖海域范围内,如果污染后果波及中国管辖海域,该法也具有管辖效力。海岛是海洋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海洋环境就是保护包括海岛在

32、内的海洋的环境。27.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称谓有A.原因与结果关系B.犯罪因果关系C.刑法中的因果关系D.哲学上的引起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称谓有A.原因与结果关系B.犯罪因果关系C.刑法中的因果关系D.哲学上的引起关系正确答案: B C28.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 )。 A全部责任 B同一责任 C按份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而保证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A全部责任B同一责任C按份责任D连带责任D29. 简述票据权利包括的内容。简述票据权利包括的内容。正确答案:(1)承兑或付款提示权。rn提示承兑权。提示承兑权是指请求汇票付款人为汇票承

33、兑的权利。rn提示付款权。提示付款权是指请求付款人为票据付款的权利。rn(2)给付受领权。受领权是指票据权利人接受票据付款人或票据债务人所为给付的权利又称“给付受领权”。rn(3)追索权。追索权是指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收款人或持票人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被拒绝付款的金额、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权利。(1)承兑或付款提示权。提示承兑权。提示承兑权,是指请求汇票付款人为汇票承兑的权利。提示付款权。提示付款权,是指请求付款人为票据付款的权利。(2)给付受领权。受领权,是指票据权利人接受票据付款人或票据债务人所为给付的权利,又称“给付受领权”。(3)追索权。追索权,是指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收款人或持票

34、人请求票据债务人支付被拒绝付款的金额、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权利。30. 下列人员可以构成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有:( ) A某军指导员 B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C地方某医院医下列人员可以构成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的有:()A某军指导员B红十字会工作人员C地方某医院医生D战地医院医务人员D刑法第445条规定: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构成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31. 试比较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之间的关系。试比较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之间的关系。公司合并与兼并、收购、联营几个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 公司合并与兼并。吸收合并通常被理解为兼并。但实际上

35、两者是有差别的。兼并这一概念在我国立法中并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依一般理解,兼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购一家公司,并将该公司并入本公司,被收购公司解散;另一种是收购一家公司,以达到控制该公司的目的,但被收购公司的法人资格仍然存在,只是控股股东易位。前一种方式为公司法上的公司合并,而后一种方式则只是一种股份收购行为。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合并并不包括控制某一公司的兼并行为。 (2) 公司合并与收购。一般理解,收购有两个目的:一是与被收购公司合并,二是控制被收购公司。所以,收购只是公司合并的手段之一,公司合并是收购的目的之一,并且收购更侧重于手段。收购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收购资产,二是收购股权。在收购

36、资产的方式下,购买被收购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一般同时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负债,但是否接受负债以及接受多少,则非法律所强制,而是一个商业谈判问题,因为收购资产的法律性质是买卖行为,是一种买卖关系。但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则须遵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如果收购公司是以本公司的股份来换取目标公司的资产,则实为发行新股,须遵从有关发行股份的规定。在收购股权的方式下,收购公司从目标公司的股东直接购买股份,以取得控股权,如果目标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则除协议收购外,若通过证券交易所以交易方式购得,须依证券法规定,按收购要约程序购买。 (3) 公司合并与联营。联营与公司合并不同:两个

37、经济实体之间的联营(紧密型)尽管组成一个新的实体,但联营各方的法律地位不变;而公司合并则除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外,其他合并各方一律归于消灭。 32. 法官在审判案件中认识到的事实是( )A.客观的事实B.真实存在的事实C.虚构的事实D.被证据证明的事实参考答案:D33.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如何?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性质和组成如何?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它对公司执行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只没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38、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4. 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某一贸易术语卖方应承担下列责任、风险和费用: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根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某一贸易术语卖方应承担下列责任、风险和费用: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自负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依约定的时间、地点,依港口惯例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

39、的船舶并给予买方以充分的通知;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该术语应为下列哪项国际贸易术语?()AFOBBCIFCCFRDDDUA贸易术语的买方责任 本术语首先是海运或水上运输术语,且不在目的地交货,故排除DDU。卖方既不管投保,也不管运输,指的正是FOB术语。CIF、CFR、DDU的卖方均需负责运输和投保,故排除。 35.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颁布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生态学依据主要是( )。 A“物物相关”律 B“负省级人民政府可以颁布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其生态学依据主要是()。A“物物相关”律B“负载定额”律C“相生相克”律D“时空有宜”律D环境法中的

40、“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规定体现“物物相关”律;环境法中有关以产定供,浓度控制、总量控制等规定体现“负载定额”律;环境法中有关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动植物检疫等规定体现“相生相克”律。36. 某军通讯员甲某在受上级指派去部队取信的途中,顺路去某镇买生活用品,在离市镇5公里的地方,其为了试试其私自某军通讯员甲某在受上级指派去部队取信的途中,顺路去某镇买生活用品,在离市镇5公里的地方,其为了试试其私自携带的手雷是否有效,就扭下弹盖,套上拉火环,将手雷甩向小路左侧15米处的山坡下,将在那割草的两名幼童炸伤,其中一人重伤,另一人为轻伤。甲某构成:()A武器装备肇事罪B过失重伤罪C爆炸

41、罪D危险物品肇事罪C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甲某执行取信任务时,按规定不应携带手雷,其违反规定引爆手雷造成爆炸事故,导致一重伤、一轻伤的严重后果,由于甲某主观上想看看爆炸的效果,明知投放手雷的地方离市镇不远,应当预见到也许会有人在附近,而对爆炸会引起的后果持放任的态度,属于间接故意犯罪,对此应当以爆炸罪论处,不构成过失爆炸罪。37. (2012年)下列各项,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足( )。A个人独资企业的(2012年)下列各项,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足( )。A个人

42、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独资企业资本金进行个人消费B股份制企业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股东获利部分C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该企业的资本金进行个人消费D股份制企业业的个人投资者从该企业借款超过12个月仍未归还的借款正确答案:A选项B、C、D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38. 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区别。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区别。提示 应从概念、行为发生的场合、构成犯罪的条件、行为对象方面比较二者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4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审判活动中;而徇私枉法罪限于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既可能发生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中,也可能发生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 (2)构成犯罪的条件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徇私枉法罪则无此项要求。 (3)行为对象不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针对民事、行政诉讼的当事人;而徇私枉法罪则针对的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和一般公民。 39. 根据伊万的作品法律体系 跨国分析,受教

44、育的程度越高自杀率越低。 ( )根据伊万的作品法律体系 -跨国分析,受教育的程度越高自杀率越低。 ( )正确答案: 40. 赵百万(丙省西市人)从康富市购买了大量电脑,租由黄运(甲省北市人)任船长的货船,欲把电脑运往甲省北市。途径赵百万(丙省西市人)从康富市购买了大量电脑,租由黄运(甲省北市人)任船长的货船,欲把电脑运往甲省北市。途径乙省南市,经海关检查怀疑该船是走私船,遂将船连货物一同扣押。因黄运无法出示购买电脑的发票,被海关扣留了4天。后黄运在交纳了20万元押金后,返回赵百万处取购货发票。但海关认为该发票是假的,拒绝退还20万元押金。此时已被扣40天。赵百万和黄运对海关的扣押行为、限制人身

45、自由以及扣押金的行为均不服。北市、西市、南市均是省会城市,问:哪些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行诉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据此,本题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黄运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黄运户籍所在地)、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赵百万户籍所在地)均对本案有管辖权。41. 企业法人的清算活动包括( )。 A了结业务 B清理财产 C在法人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46、继续从事法人之业务 D企业法人的清算活动包括()。A了结业务B清理财产C在法人章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从事法人之业务D注销登记和公告ABD根据民法通则第40条的规定,清算法人在清算范围内有民事行为能力。清算包括了结现存事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移交剩余财产。清算终结后,清算组织向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并公告,法人消灭。42. 下列能作为配偶关系变动原因的是( )。 A结婚 B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 C配偶一方自然死亡 D离婚下列能作为配偶关系变动原因的是()。A结婚B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C配偶一方自然死亡D离婚ABCD配偶关系因男女结婚而发生,其终止的原因有配偶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以及夫妻双方离

47、婚。因此,选项ABCD为正确选项。43. 保险人采取的组织形式有A股份有限保险公司B有限责任保险公司C相互保险公司D保险合作社E个人保险人采取的组织形式有A股份有限保险公司B有限责任保险公司C相互保险公司D保险合作社E个人保险组织正确答案:ABCDE44.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必须由( )确定。 A财政部 B国家税务总局 C国务院 D国家税务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必须由()确定。A财政部B国家税务总局C国务院D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D45. 出卖人提前交付而买受人同意,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 A出卖人 B买受人 C出卖人和买受人分担出卖人提前交付

48、而买受人同意,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谁承担()。A出卖人B买受人C出卖人和买受人分担D以上答案都不对A根据合同法第71条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46. 下列为民法上的占有的是( )。A、甲对自己所享有的专利的持有B、乙对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的独占C、丙下列为民法上的占有的是( )。A、甲对自己所享有的专利的持有B、乙对自己所享有的商标权的独占C、丙因主人请客而对餐具的控制D、丁对偷窃他人物品的占有正确答案:D47. 票据取得方式中,_必须支付对价。票据取得方式中,_必须支付对价。正确答案:因买卖取得票据因买卖取得票据48. 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由于边界资源的开

49、采问题,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甲、乙两国为陆地邻国。由于边界资源的开采问题,两国产生了激烈的武装冲突,战火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甲、乙均为联合国成员国。针对此事态,如果拟通过联合国安理会采取相关措施以实现停火和稳定局势,那么,根据联合国宪章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甲、乙两国中的任一国把该事项提交安理会后,安理会才有权对该事项进行审议B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若获得全体理事国中1/2多数的同意,其中包括常任理事国的一致同意,该决议即被通过C在对采取措施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时,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任何一国投弃权票,不妨碍该决议的通过D只有

50、得到甲、乙两国的分别同意,安理会通过的上述决议才能对其产生拘束力C安理会可以根据其职权对国际争端进行讨论,不依赖于联合国成员国的主动提交。安理会对有关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的表决,需要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才能通过决议。弃权不产生否决的效果,这是安理会多年形成的惯例。安理会决议的效力取决于它履行联合国宪章的职权,无须当事国的同意。49. 水污染防治法没有禁止新建排污口的水体保护区的是( ) A重要的渔业水体 B重要的江河发源地 C风景名水污染防治法没有禁止新建排污口的水体保护区的是()A重要的渔业水体B重要的江河发源地C风景名胜水体D生活饮用水源B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 27条规

51、定:“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50. 2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2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B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C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D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BCD51. 简述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简述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结婚行为是一种创设身份

52、关系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既包括民法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也包括婚姻家庭法中关于婚姻成立的特别要件。凡欠缺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都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按照法理和各国的立法例,可对婚姻成立的条件作如下分类: 第一,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当事人自身状况和双方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 第二,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是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要件是只有当事人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之分适用于实质要件。 第三,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要件,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

53、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要件。 52. 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的有( )。A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政策的有( )。A以蔗渣为原料生产的蔗渣浆、蔗渣刨花板及各类纸制品B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瓷绝缘子、煅烧高岭土C利用污泥生产的污泥微生物蛋白D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E以建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正确答案:ABC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建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

54、值税。53. 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13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我国公民陆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13年3月,M公司派陆某到境内N公司协助完成一项重要工程,在N公司工作期间。M公司继续向陆某支付工资,但取消职务奖金由N公司每月向陆某支付补助。2013年陆某收入如下; (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5000元。 (2)12月份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4000元。 (3)312月份从N公司每月取得补助6000元 (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 (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30000元。 (6)6月从持有三个月

55、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分得股息1500元,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元从未上市某投贤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 (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陆某12月份取得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元。A2975B2895C6125D8875正确答案:B年终奖适用年终奖特殊计税方法。3000012=2500(元)。据此,确定适用税率10速扣数105元所以。年终奖个税=3000010一105=2895(元)54. 甲公司的“老干爷”牌注册商标被乙厂以连续3年停止使用为由请求撤销注册。为此,甲公司向商标局提供以下事实。其甲公司的“老干爷”牌注册商标被乙厂以连续

56、3年停止使用为由请求撤销注册。为此,甲公司向商标局提供以下事实。其中哪些可用来作为“老干爷”商标的使用证明?()A“老干爷”商标用于广告宣传B“老干爷”商标已授权他人使用C甲公司的营业执照D“老干爷”商标用于甲公司的产品介绍ABD商标法第44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

57、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C项中,营业执照对证明该商标被使用不具有证明力,因此,不应当选。 55. 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 A挪用扶贫款物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 B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走下列哪种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A挪用扶贫款物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B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走私活动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股票交易活动D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进行经营活动BC挪用公款罪的成立,客观上有三种形式:挪用公款

58、归自己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归还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公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由于A没有说明是否数额较大,所以不构成挪用公款罪,D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没有说明是否数额较大,也没有说明是否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所以同样不构成挪用公款罪。56. 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纳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纳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额相等)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于当日接受了税务机

59、关的处罚,补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滞纳金、罚款合计为( )元。(2003年)A1215100B1216115C1241200D1256715正确答案:B补缴的营业税为580000元,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800007=40600(元),滞纳金=(580000+40600)0550=15515(元),罚款为580000元,合计为1216115元。答案为B。57. 下列行为中,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A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 B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C土地使用权下列行为中,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A转让集体土地的行为B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C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

60、属的行为D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国家机关将土地使用权赠与公益事业的行为ABD58. 人身伤亡保险合同属于( )。 A要式合同 B实践合同 C射幸合同 D格式合同人身伤亡保险合同属于()。A要式合同B实践合同C射幸合同D格式合同ACD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属于要式合同。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即合同规定的情形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另外由于保险行业的专业性、复杂性,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只能与保险公司签订其已经预先制定好的、并且反复使用的合同,被动地服从、接受或拒绝保险方所提出的条件。59. 类型思维具有的特征包括( )A.开放性B.意义性C.抽象性D.整体性参考答案:ABD60. 英国宪政制度体现的核心思想是( )。 A人民主权 B三权分立 C天赋人权 D法治主义英国宪政制度体现的核心思想是()。A人民主权B三权分立C天赋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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