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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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开大学22春民法总论在线作业二及答案参考1. 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万元。 A10000 B3000 C5000 D1000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得低于人民币()万元。A10000B3000C5000 D1000B2.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为各合伙人个人所有 B为原投资人所有 C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经营积累的财产性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为各合伙人个人所有B为原投资人所有C为全体合伙人所有D为合伙企业所有C合伙经营积累财产归合伙人共有。3. 票据伪造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_、_、_、_。票据伪造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_、_、_、_

2、。正确答案:侵权的民事责任、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相应的刑事责任、违约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不当得利的民事责任、相应的刑事责任、违约责任4. 下列属于法人企业的是( )。A.全民所有制企业B.有限责任公司C.合伙企业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参考答案:ABD5. 王某某2012年6月取得如下收入: (1)薪金收入45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600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0元。王某某2012年6月取得如下收入:(1)薪金收入4500元;(2)一次性稿费收入6000元;(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0元。要求:计算王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

3、3%=30(元) (2)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20%)20%(1-30%)=672(元) (3)讲学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王某6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0+672+800=1502(元) 6. 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首饰商店,后乙退伙,在退伙时,分担了合伙债务3000元。对于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其余债务,乙( )。A.不再承担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按其当时的出资比例承担按份责任D.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参考答案:B7. 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 )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A.撤销B.撤回C.收回D.撤销或者撤回参考答案:B8.

4、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关系的范围包_;_;_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家庭关系的范围包_;_;_。参考答案夫妻关系 父母子女关系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9. 我国现行物权法是2009年制定的。( )我国现行物权法是2009年制定的。()错误我国现行的物权法是于2007年制定的。10. 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办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 )A.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合伙人同意B.出资比例50%以上的合伙人同意C.全体合伙人同意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同意参考答案:C11.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 A. 具体行政行为 B. 抽象行政行为 C. 内部防治行为

5、D. 国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 )。A. 具体行政行为B. 抽象行政行为C. 内部防治行为D. 国防、外交行为参考答案A12. 按照合同协作履行的原则( )。A.各方当事人可根据情况履行合同B.当事人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C.一方不履行时,他方应予谅解D.各方应按照合同标的履行参考答案:B13.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向( )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A国务院 B当地 C省级 D县级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向()司法行政部门登记。A国务院B当地C省级D县级B14. 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财产所有权的消灭,也就是通过一定的法律事实,使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再继续存在。财

6、产所有权消灭的原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所有权的转让;(2)所有权的抛弃;(3)所有权客体的消灭;(4)所有权主体的消灭;(5)所有权因强制手段而消灭。 15.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 )。 A权利相同 B义务相同 C权利义务不相同 D权利相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A权利相同B义务相同C权利义务不相同D权利相同,义务不相同AB16. 合同具有绝对的相对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17. 民事责任是( )。A.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承担的法律后果B.民事主体过错行为致人损害的后果C.私法救济D.由法院加以确

7、认的责任参考答案:AC18.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 )的买卖方式。 A最高应价者 B最低应价者 C最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的买卖方式。A最高应价者B最低应价者C最先应价者D最后应价者A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19. 分析下面一段描述地方谘议局的话: “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谘议局章程分析下面一段描述地方谘议局的话: “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谘议局章程正确答案:谘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于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实际上谘议局根本不可能成为

8、真正的民意机构只不过是在各省督抚严格控制下的附属品。rn谘议局的筹建始于1907年其后由宪政编查馆草拟了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经奏准于1908年7月颁布。依照这两个章程的规定谘议局的权利有:(1)议决本省应议、革事项;(2)议决本省财政预、决算公债;(3)制定、修改本省单行法规、章程;(4)接受本省民众陈情、建议;(5)对本省行政机构实行rn有限的检察权。但其所议定事项可决权全在本省督抚督抚对于谘议局不仅有监督、裁夺之权而且有令其停会及奏请解散之权。谘议局议员的选举条件也极为苛刻因此它并不具备资本主义制度下地方议会的性质只不过是一种“民主”的点缀品而已。20.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

9、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有( )情况之一的,生产者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有()情况之一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A投入流通时尚未发现缺陷的存在B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C未将产品投入流通D不影响使用的BC21. 对经济纠纷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对经济纠纷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正确22. 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 )。 A折价 B扣押 C拍卖 D变卖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A折价B扣押C拍卖D变卖ACD23.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局可以注

10、销注册商标?在什么情况下,商标局可以注销注册商标?(1)注册商标法定期限届满,未续展和续展未获批准的。 (2)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3)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转移手续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24. 下列法律事实中,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 )。A.赵某因疾病死亡B.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C.崔某坚持每天晚上锻炼1小时D.张某将一万元借给孙某参考答案:AD25. 简述行

11、政处罚适用的条件。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一般认为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包括:(1) 前提条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反行政法行为客观存在;(2) 主体条件,是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适格主体实施;(3) 对象条件,必须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4) 时效条件,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须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般追究时效为二年。26.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 )。 A313人 B39人 C515人 D519人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A313人B39人C515人D519人A27.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

12、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向法院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法院受理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是()。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B28. 某食品商场开架销售,大大

13、方便了顾客,但商场雇用了大批营业员,尾随顾客身后,以防顾客偷窃,并且在门口张贴告某食品商场开架销售,大大方便了顾客,但商场雇用了大批营业员,尾随顾客身后,以防顾客偷窃,并且在门口张贴告示,限制消费者携包人内,这种行为()。A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B该行为是商场的一种合理限制,顾客应遵守C尾随顾客行为应予纠正D消费者应当接受商场的规定AC29. 境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境内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劳动合同法;但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14、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30. 有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仅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保管物损害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31. 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并且应在执照签发之日起_内缴合营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_,并且应在执照签发之日起_内缴清。15%$3个月3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

15、三人参加复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 A. 必须与申请复议的具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A. 必须与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B. 必须是在行政复议的过程中,经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活动C.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D. 必须在规定的地点提出申请参考答案AB33. 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各类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34. 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韩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韩某3月10日上岗工2011年3月1日,甲公司与韩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

16、月,每月15日发放工资。韩某3月10日上岗工作。甲公司与韩某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A2011年3月1日B2011年3月10日C2011年3月15日D2011年4月10日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本题中,劳动合同签订于2011年3月1日,但韩某3月10日才上岗,劳动关系自2011年3月10日起建立。35. 股票上市与公司债券上市股票上市与公司债券上市正确答案:股票上市与公司债券上市是依照上市证券的种类不同对证券上市所作的分类。股票上市是指发行人公司申请其所发行的股票的上市具体有股票境内上市和股票境外上市。公司债券上市是指发行人公司申请其所发行的

17、公司债券的上市在我国分为普通公司债券上市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股票上市与公司债券上市是依照上市证券的种类不同对证券上市所作的分类。股票上市是指发行人公司申请其所发行的股票的上市,具体有股票境内上市和股票境外上市。公司债券上市是指发行人公司申请其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在我国分为普通公司债券上市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36.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因为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37.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某股份

18、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5人。下列情形,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A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B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为2000万元C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时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AD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该公司由于甲董事辞去董事职务而少于5人);(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本题该公司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本题仅为持有公司股份8%的股东请求);(4)董事会认为

19、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38. 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问:如果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西甲两国。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A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B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C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D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C依据国家继承条约的规则,国家继承对划定边界或规定边界制度、国

20、际河道或国家领土的通过权、国际河流的使用、某一地区的非军事化或中立化等确立领土制度的条约不产生影响。而国家继承对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及共同防御等政治性条约产生影响。应注意区分两种不同类型的条约。39. 我国继承法保护胎儿的利益,规定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因此,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40. 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是指( )。A.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B.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C.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D.相对人与本人之间的关系参考答案:A41. 甲携带饲养的狗乘坐电梯,没有给狗戴嘴套,小孩乙因不会疼爱小狗,用手掐小狗的皮,被狗咬伤。甲可以据此减轻或者免除

21、自己的责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42. 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 ),才能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A.1年B.2年C.3年D.4年参考答案:B43. 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中南财大2010年研)简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中南财大2010年研)正确答案:(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派生的是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rn(2)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rn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具

22、备诉讼权利能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被犯罪分子侵害遭受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rn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此时原告仍应列被害人本人只不过其作为原告的诉讼权rn利和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行使。当被害人死亡时根据最高法解释第84条的规定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

23、事诉讼。rn(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rn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却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根据最高法解释第8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数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有的被公安机关作出劳动教养处理或行政拘留处分有的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些情况下被作出其他处理的同案人都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因为数人共同造成他人物质损失的行为是一个不可分开的整体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结果的原因是共

24、同的加害行为各加害人都应对物质损失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单位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仅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还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提出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同时对加害事实造成的物质损失要有事实根据并应承担举证责任。rn(4)附带民事诉讼的诉因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这一诉因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是物质性的。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

25、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派生的,是在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行为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2)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具备诉讼权利能力。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因为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任何公民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是附带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原告人。被犯罪分子侵害遭受物质损害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

26、患者等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此时原告仍应列被害人本人,只不过其作为原告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行使。当被害人死亡时,根据最高法解释第84条的规定,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一般是刑事诉讼的被告人,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应当赔偿物质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却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根据最高法解释第86条的规定,主要是指以下几种情形:未成年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27、的其他共同致害人。这种情形主要是指数人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交付人民法院审判,有的被公安机关作出劳动教养处理或行政拘留处分,有的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这些情况下,被作出其他处理的同案人都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因为数人共同造成他人物质损失的行为是一个不可分开的整体行为,造成物质损失结果的原因是共同的加害行为,各加害人都应对物质损失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和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这里的单位应作广义的理解,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

28、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仅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还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提出应当赔偿的具体数额,同时对加害事实造成的物质损失,要有事实根据,并应承担举证责任。(4)附带民事诉讼的诉因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这一诉因,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被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是物质性的。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44. 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在外国某一仲裁机构进行了仲裁。仲裁庭裁决的利率超过 了我国2000年度公中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在外国某一仲裁机构进行了仲裁。仲裁庭裁决的利率超过 了我国2000年度公布的利率最高限一个百分点。现外国公司欲向我国法院申请执行该仲

29、裁 裁决。假设我国与该仲裁裁决作出地国均为1958年纽约公约缔约国。 问:该外国公司应该向我国何地、何级法院、什么期限内申请执行该裁决?正确答案:根据我国加入1958年纽约公约的通知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该在裁决生效后2年内向中国公司住所地或财产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裁决。45. 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行为人有意思表示C.行为内容不违法D.行为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参考答案:C46.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效力未定合同的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B.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务的合同C.因受胁迫而订立的合同D.法定代表超越代

30、表权限订立的合同参考答案:B47. 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这个规定数额即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这个规定数额即为()。A征税标准B免征额C费用扣除额D起征点D48. 意思表示瑕疵的法定事由包括( )A.欺诈B.胁迫C.乘人之危D.重大误解参考答案:ABCD49.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可能承担哪些民事责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者可能承担哪些民事责任?经营者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侵犯人身权利的民事责任和侵犯财产权利的民事责任。 经营者侵犯人身权利的民事责任包括: (1

3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生活自助用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人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经营者侵犯财产权利的民事责任包括: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财产受到损害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做、更换、

32、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2)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费等合理费用。 (3)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约定提供,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按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4)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5)

3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金额,增加的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费用的1倍。 50. 民事法律事实(名词解释)参考答案:所谓民事法律事实,就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如登记结婚、订立合同、变更协议、转让债权、鸡蛋孵化成小鸡、自然人死亡等均为民事法律事实。51. 下列属于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 )。 A福利待遇 B劳动报酬 C社会保险 D试用期下列属于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条款有()。A福利待遇B劳动报酬C社会保险D试用期AD选项B、C属于必备条款。52. 某甲系文物爱好者。一日,见某百货商场里有“秦兵马桶,每

34、尊l000元”的告示,即信以为真,花2000元买回两尊。后被朋友告知其所购系复制品。某甲( )A.有权以受欺诈为由要求商场双倍赔偿B.有权以受欺诈为由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C.无权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D.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该买卖合同参考答案:C53. 甲欠乙债10万元,约定2004年3月1日还款,丙为一般保证人。后甲到期未还款。乙于2004年8月1日诉甲,11月1日判决生效,乙胜诉甲无财产可供偿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乙虽然是在保证期间内起诉,但是没有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视为保证期间经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B.没有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限为6个月。因此2005年2月1日后

35、,丙不承担保证责任C.没有约定保证时间的,保证期限为6个月。因此2005年5月1日后,丙不承担保证责任D.乙可以在2006年11月1日之前向丙主张自己的债权请求权参考答案:ABC54. 设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可设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可转移为债权人所有。()错误55. 狭义社会福利服务是针对( )的专业服务和生活照料。 A. 社会需求 B. 个人生活需求 C. 公共需狭义社会福利服务是针对( )的专业服务和生活照料。A. 社会需求B. 个人生

36、活需求C. 公共需求D. 社会发展参考答案C56.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正确57.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其具体含义是什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能被授予专利权?其具体含义是什么?(1)新颖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创造性是

37、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58. 试述刑事辩护与刑事委托代理的区别。(南京大学2006年研)试述刑事辩护与刑事委托代理的区别。(南京大学2006年研)正确答案: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

38、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两者有如下区别:rn(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rn(2)诉讼地位不同。虽然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非诉讼主体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rn(3)适用范围不同。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rn(4

39、)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刑事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rn(5)权限范围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的辩护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授权问题;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rn(6)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通信权等广泛的权利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则由被代理人授予不能超出被代理人权限范围。rn(7)活动名义不同。刑事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时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活动时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指控,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理由,以证明犯

40、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两者有如下区别:(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权或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依据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授权。(2)诉讼地位不同。虽然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非诉讼主体,但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而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41、。(3)适用范围不同。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4)诉讼任务不同。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刑事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5)权限范围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的辩护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授权问题;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6)权利内容不同。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通信权等广泛的权利,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则由被代理人授予,不能超出被代理人权限范围。(7)活动名义不同。刑事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时,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

42、理人活动时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59. 试论国际私法的性质。试论国际私法的性质。正确答案:国际私法的性质实质上就是要回答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法律部门。rn(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学说 rn根据其对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看法国际私法学者分为三大学派:rn“世界主义学派”或“国际法学派” rn这一学派认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其代表人物有德国的萨维尼、巴尔、弗兰根斯坦法国的魏斯、毕叶意大利的孟西尼等。他们主张国际私法具有国际法性质的主要理由有:rna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rnb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关系在本质上与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同。rnc国际私法的作用在于划分

43、国家主权扩及的范围。rnd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已成为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 rn由上可见以往主张国际私法是国际法的学者所讲的国际法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即国际公法因而他们实际上是把国际私法当作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没有把国际公法同国际私法严格区别开来。rn“民族主义学派”或“国内法学派” rn这一学派主张国际私法为国内法。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巴丹、尼波埃、巴迪福德国的康恩、努斯鲍姆、沃尔夫英国的戴赛、戚希尔、诺斯、莫里斯美国的比尔、库克、艾伦茨威格、里斯苏联的隆茨等。其主要理由如下:rna从调整对象和主体来看国际法是以各主权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私法则

44、是以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rnb从法律渊源来看尽管国际私法的渊源一部分为国际条约但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为国内法。rnc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和适用范围来看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协议的产物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国际私法主要是由单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rnd从争议的解决方法来看国际公法上的争议一般通过国家之间的谈判、斡旋、国际调查委员会、国际仲裁以及国际法院来解决。而国际私法上的争议属于民商事法律争议其案件大都由有关国家的法院和仲裁机构来解决。 rn基于上述理由这些学者认为从现实情况出发不存在统一的或公认的国际私法只存在中国国际私法、英国国际私法、美国国际私法或

45、法国国际私法等。从他们的观点来看他们所讲的国际法仅指国际公法似乎除了国际公法就不存在其他国际法了。rn“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 rn“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齐特尔曼和捷克的贝斯里斯基等。“二元论”者认为rna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国际;rnb国际私法本身既涉及一国国内的利益又涉及他国的利益;rnc国际私法的渊源既有国内法又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rn因此他们认为不能简单地说国际私法是国际法或是国内法可以说国际私法既有国际法性质又有国内法性质。rn(2)国际私法的国际性 rn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传统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的概念无论是其内涵还是外延都不能容

46、纳已有巨大发展的国际法律本身。国际法律的这种发展主要表现在国际上出现了大量的调整国际商事关系、传统的一般国际民事关系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关系和国际商事仲裁关系的法律。在国际社会中人们还可以看到一些直接规定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其中既有国际公约的规定如关于惩治国际犯罪的公约;也有双边条约的规定如不少领事条约直接对缔约国的国民或法人赋予在对方国家的权利。而且许多国际组织还建立了自己的行政法规及保障其施行的行政法庭。由此可见国际法律本身的发展已经突破了传统国际公法作为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的范围。 rn国际法已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之间的政

47、治、军事、外交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国际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超越国界的一切国际社会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国际法是一个体系而不是一个部门法。在国际法体系内大致包括以下法律部门: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国际行政法等。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从国际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它的适用范围跨越了国界;从渊源上讲“国际的国际私法也已大量存在。因此国际私法不同于我们所说的国际法即广义的国际法它是国际法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或分支。当然它和主要调整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系的国际公法是有区别的。

48、在国际法学中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一样是整个国际法学体系中独立的二级学科。国际私法的性质,实质上就是要回答国际私法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或者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特殊法律部门。(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学说根据其对国际私法性质的不同看法,国际私法学者分为三大学派:“世界主义学派”或“国际法学派”这一学派认为国际私法是国际法。其代表人物有德国的萨维尼、巴尔、弗兰根斯坦,法国的魏斯、毕叶,意大利的孟西尼等。他们主张国际私法具有国际法性质的主要理由有:a国际私法产生于国际社会。b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关系在本质上与国际公法所调整的关系没有什么不同。c国际私法的作用在于划分国家主权扩及的范围。d国际条约

49、和国际惯例已成为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由上可见,以往主张国际私法是国际法的学者所讲的国际法,主要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即国际公法,因而他们实际上是把国际私法当作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没有把国际公法同国际私法严格区别开来。“民族主义学派”或“国内法学派”这一学派主张国际私法为国内法。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巴丹、尼波埃、巴迪福,德国的康恩、努斯鲍姆、沃尔夫,英国的戴赛、戚希尔、诺斯、莫里斯,美国的比尔、库克、艾伦茨威格、里斯,苏联的隆茨等。其主要理由如下:a从调整对象和主体来看,国际法是以各主权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关系为调整对象的,国际私法则是以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

50、民商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b从法律渊源来看,尽管国际私法的渊源一部分为国际条约,但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为国内法。c从法律规范的制定和适用范围来看,国际法是国家之间协议的产物,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国际私法主要是由单个国家的立法机关制定的,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d从争议的解决方法来看,国际公法上的争议,一般通过国家之间的谈判、斡旋、国际调查委员会、国际仲裁以及国际法院来解决。而国际私法上的争议属于民商事法律争议,其案件大都由有关国家的法院和仲裁机构来解决。基于上述理由,这些学者认为,从现实情况出发,不存在统一的或公认的国际私法,只存在中国国际私法、英国国际私法、美国国际私法或法国国际私法等。从他们的

51、观点来看,他们所讲的国际法仅指国际公法,似乎除了国际公法就不存在其他国际法了。“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二元论”学派或“综合论”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德国的齐特尔曼和捷克的贝斯里斯基等。“二元论”者认为,a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既涉及国内又涉及国际;b国际私法本身既涉及一国国内的利益,又涉及他国的利益;c国际私法的渊源既有国内法,又有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因此,他们认为,不能简单地说国际私法是国际法或是国内法,可以说国际私法既有国际法性质又有国内法性质。(2)国际私法的国际性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传统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的概念,无论是其内涵还是外延,都不能容纳已有巨大发展的国际法律本身。国际法律的

52、这种发展主要表现在国际上出现了大量的调整国际商事关系、传统的一般国际民事关系以及国际民事诉讼关系和国际商事仲裁关系的法律。在国际社会中,人们还可以看到一些直接规定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其中既有国际公约的规定,如关于惩治国际犯罪的公约;也有双边条约的规定,如不少领事条约直接对缔约国的国民或法人赋予在对方国家的权利。而且,许多国际组织还建立了自己的行政法规及保障其施行的行政法庭。由此可见,国际法律本身的发展已经突破了传统国际公法作为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的范围。国际法已不是传统的国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关系)的具有法律约

53、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国际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超越国界的一切国际社会关系,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国际法是一个体系,而不是一个部门法。在国际法体系内大致包括以下法律部门: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刑法、国际行政法等。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或跨国民商事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从国际生活中产生出来的,它的适用范围跨越了国界;从渊源上讲,“国际的国际私法也已大量存在。因此,国际私法不同于我们所说的国际法,即广义的国际法,它是国际法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或分支。当然,它和主要调整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系的国际公法是有区别的。在国际法学中,国际私法和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一样,是整个国际法学体系中独立的二级学科。60. 什么是证明标准证明标准参考答案:证明标准是指法院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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