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2春《外国法制史》离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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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师范大学22春外国法制史离线作业一及答案参考1. 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包括哪些种类?经济法律关系作为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依其三类对象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经济管理法律关系、竞争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在宏观管理方面主要表现为经济管理职权关系,即在一定职权职务范围内实施相应行为(主要是抽象行政行为)而形成的职权关系;在微观管理方面,主要是因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的经济管理法律关系。同时,经济管理法律关系也包括契约性的法律关系,如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关系。竞争法律关系是在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中形成的。它主要是在民商法对竞争

2、关系进行一般性规范的基础上,以经济法的原则和规范进行“二次调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本质上为政府商事合同的经济合同关系;公有主体参与的股东协议等企业关系;平等财政主体间的经济协作法律关系。2. 作为一种成效卓著的现代化投资工具,基金所具备的明显特点是:( )。 A集合投资 B较高收益 C分散风险 D作为一种成效卓著的现代化投资工具,基金所具备的明显特点是:()。A集合投资B较高收益C分散风险D专家操作管理ABCD基金的基本功能是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由证券分析家和投资家具体操作运用,将资金分散投资于特定的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归原所有者

3、所有。其显著的特点就是:集合投资、分散风险、专家操作管理。同时,该三个特点又保证基金较其他投资证券具有更高、更稳定的收益。3.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相关证据,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等措施。( )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相关证据,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等措施。()错误4.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部分有效B.无效C.必须在撤销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A.部分有效B.无效C.必须在撤销死亡宣告后有效D.有效参考答案:D5. 德国民法典中被广泛引用以适用于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4、从而被称作“母法”的原则是:( )A.契约自由B.无限私有C.诚实信用D.过错责任参考答案:C6. 法国总统下设的主要办事机构有总统府办公厅、总统秘书处、总统军事参谋部。(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7. 试论述立法过程的三个阶段。(北理2008年研)试论述立法过程的三个阶段。(北理2008年研)正确答案:(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rn (2)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rn 立法准备rn 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

5、出法案前进行的立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础的活动。rn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也可以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组织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rn 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宏观上有:其一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立法创议做出立法决策。其二法的清理、法的汇编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rn 立法准备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有重要价值。这不仅在于立法准备是否充分、科学直接关系所立之法能否行之有效而且更在于立法准备就其主要倾向看具有决策性。rn 由法案到法rn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由法案提

6、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rn 参与这一阶段立法活动的主体一般须是能够行使立法权的主体。由法案到法的活动主要是立法权行使者的专有活动是纯粹立法活动。主要内容通常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rn 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立法主体通过正式程序产生法的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固然往往能决定法案的命运但如若不经历由法案到法的阶段这一命运便不能最终实现。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具有法定性。现代立法的这一阶段的各个主要环节一般都由法所确定从而形成法定制度。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在法治发达国家理论、制度和事实上一般都能受到重视;在法治不发达国家一般在理论和法定制度上比

7、立法准备阶段受重视或比立法准备阶段正规而事实上一般不及准备阶段重要。rn 立法完善rn 立法完善阶段一般指法案变为法之后为使该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更宜于体现立法目的和适合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和立法辅助工作构成的立法阶段。rn立法完善阶段的主体同立法准备阶段一样不具有确定性。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清理、汇编和编纂。rn 立法完善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的价值和地位兼具立法准备和由法案到法两个阶段的一些特征。从立法价值角度看立法完善作为目的在于使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的活动同旨在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的立法准备是殊途同归的。另一方面立法完善阶段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同由法案

8、到法的阶段的内容一样属于立法性质的活动。(1)立法是由特定的主体,依据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的活动。(2)立法是动态的和有序的事物,是具有阶段性、关联性、完整性的活动过程。这一过程可分三阶段:一是立法准备阶段;二是由法案到法的阶段;三是立法完善阶段。立法准备立法准备,一般指在提出法案前进行的立法活动,是为正式立法提供条件或奠定基础的活动。立法准备活动的主体,多为立法权享有者,也可以是立法权享有者委托的机构、组织和人员,还可以是没有立法权也没有被委托但自己希望进行某些立法活动的主体。立法准备活动的主要内容,宏观上有:其一,进行立法预测,编制立法规划,形成

9、立法创议,做出立法决策。其二,法的清理、法的汇编和立法信息反馈工作中包含的旨在为法的制定和变动服务的工作,也是立法准备活动的内容。立法准备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有重要价值。这不仅在于立法准备是否充分、科学,直接关系所立之法能否行之有效,而且更在于立法准备就其主要倾向看,具有决策性。由法案到法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指由法案提出直到法的公布这一系列正式的立法活动所构成的立法阶段。参与这一阶段立法活动的主体,一般须是能够行使立法权的主体。由法案到法的活动,主要是立法权行使者的专有活动,是纯粹立法活动。主要内容通常包括四方面:一是提出法案;二是审议法案;三是表决法案;四是公布法。由法案到法的阶段,是立法主体

10、通过正式程序产生法的阶段。立法准备阶段固然往往能决定法案的命运,但如若不经历由法案到法的阶段,这一命运便不能最终实现。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具有法定性。现代立法的这一阶段的各个主要环节,一般都由法所确定从而形成法定制度。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在法治发达国家,理论、制度和事实上一般都能受到重视;在法治不发达国家,一般在理论和法定制度上比立法准备阶段受重视,或比立法准备阶段正规,而事实上一般不及准备阶段重要。立法完善立法完善阶段,一般指法案变为法之后,为使该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更宜于体现立法目的和适合不断变化的新情况,所进行的立法活动和立法辅助工作构成的立法阶段。立法完善阶段的主体同立法准备阶段一样,不具有

11、确定性。其主要内容通常包括:立法解释,法的修改、补充和废止,法的清理、汇编和编纂。立法完善阶段在立法活动过程中的价值和地位,兼具立法准备和由法案到法两个阶段的一些特征。从立法价值角度看,立法完善作为目的在于使法进一步臻于科学化的活动,同旨在为正式立法奠定基础的立法准备,是殊途同归的。另一方面,立法完善阶段的主要内容,绝大多数同由法案到法的阶段的内容一样,属于立法性质的活动。8. 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1999年7月,张华村四队村民李某向村委会和乡政府申请用地,得到了村委会的同意和乡政府的批准。随后,村委会向李

12、某收取了建房增容费8万元,乡政府向李某收取土地补偿费1.2万元。2000年6月,区土地局设在该乡的土地所给李某发了“高港区农户建房用地2000年增标卡”,并为他划土地200平方米。乡土地所也向李某收取了临时用地管理费、建房押金5500元。同年6月,区建设局设在该乡的建设站对李某建房用地进行了规划选址,并给他发了“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私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乡建设站又向李某收取了建房押金、增容费等2940元。此后不久,李某开始动工建楼房。同年7月8日,区建设局以李某施工现场无正式手续为由书面通知他停止施工。李某认为他的建房手续全办齐了,不存在违法的问题,继续施工。同年8月1日,市规划局

13、发现李某未经其批准建房,认为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的规定,于同年8月14日作出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认定乡建设站给李某发“个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应确认无效,并限令李某在15日内将其在非法占有的200平方米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全部自行拆除。2000年7月,市土地管理局下文明确李某建房所占用的土地已被国家征用,乡土地所将已被征用的土地当作集体所有土地审批给李某建房,属于越权审批,该批准文件无效。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向省建设厅申请复议。请回答下列问题:(1) 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4、(2) 李某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与城市规划法中的有关规定相矛盾,应当如何处理?(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依法可以向哪些赔偿义务机关要求国家赔偿?(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李某不服市规划局2000第060号处罚决定,可以向省建设厅或者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 人民法院对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应当不予参考。 (3) 李某对房屋被拆除造成的损失,可以向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中任一机关申请赔偿。 (4) 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其损失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

15、裁定不予受理乙 (1)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从性质上看,延程市城市管理规定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当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予以参考。但如果其他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矛盾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参考。 (3)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李某进行违章建筑所占有、使用的200平方米土地,是通过行政机关批划并

16、支付了各项费用取得的,并非通过他自己非法侵占行为取得的。因此,李某在该土地上进行违章建筑,其责任应归之于对该土地的使用行使申请、批准权的行政机关,李某的违章建筑被强制拆除,受到了损失,是由于县土地局、县建设局、乡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区土地局、区建设局、乡政府将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批划给李某建房,对给李某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应退还各自收取的费用。区建设局作为批准和办理建房手续的主要行政机关,在规划选址时,违法执法,未经市人民政府授权,越权审批,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乡政府、区土地局在不查明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批准建房、给予办理用地手续,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17、(4)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李某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而不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其损失,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9. 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有关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有关人员与经

18、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该有关人员是指()。A会计人员B记账人员C审计人员D审核人员B本题考查的是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根据会计法,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应当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10. 下列不属于法

19、在调整正义与利益关系时的评价准则的是:( ) A 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B 兼顾多数利下列不属于法在调整正义与利益关系时的评价准则的是:()A 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B 兼顾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C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D 效率具有绝对的优先性。msg:,data:,voicepath:11. 明治维新并没有摧毁日本的封建制度,也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主政治。(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2. 下列关于审理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B审理选民下列关于审理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20、()。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B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的十日内审结C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最长期限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D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最长期限是立案之日起三个月A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应当在选举日前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案件的期限是6个月,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案件的期限是3个月,但都可延长。13. 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四名成华胜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甲及乙、丙、丁、戊等共五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四名成员未出席。董事

21、会表决之前,丁因意见与众人不合,中途退席,但董事会经与会董事一致通过,最后仍作出决议。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该决议有效,因其已由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通过B该决议无效,因丁退席使董事的同意票不足全体董事表决票的1/2C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股东会的最终意见D该决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公司监事会的审查意见ACD本案股东会议因不符合表决人数限制,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14. 雅典捍卫民主制度的主要措施是:( )A.不法申诉制度B.贝壳放逐法C.违宪审查权D.水审参考答案:AB15. 中国国籍法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中国国籍法关于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根据中国国籍法规定,中国公民因其在外国

22、定居而取得外国国籍或因其退籍获准而丧失中国国籍。该法第9条规定,“定居在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但第1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16. 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 )。 A借款合同 B借用合同 C居间合同 D建设工程合同下列各项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A借款合同B借用合同C居间合同D建设工程合同B有名合同,是指凡是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

23、。无名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确定一定名称与规则,由当事人自由创设的合同。17. 议会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是大贵族为限制王权,维护自身参政权和议会权而斗争的产物。(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18. 什么是法律对人的效力?各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实行的原则主要有几种?什么是法律对人的效力?各国法律对人的效力实行的原则主要有几种?法律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选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1) 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 (2) 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本国公民,

24、都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3) 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 (4)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19. 有限责任公司,谁有权提议召开该会议,亦由公司章程自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代表20%以上表决有限责任公司,谁有权提议召开该会议,亦由公司章程自治,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代表2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方可提议召开。( )参考答案:错20. 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需要通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

25、对方当事人,则该意思表示的根据我国民法实践的一般做法,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需要通过传达媒介才能到达对方当事人,则该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为()。A相对人了解意思表示的内容时B意思表示离开表意人时C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D表意人完成其表意行为时C本题考查意思表示的生效。意思表示的生效根据是否有相对人而有区别。有相对人的非对话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有相对人的对话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处于客观上可了解的状态时生效。21. 战后,日本国会是国家唯一的立法机关,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A.立法权B.对政府的监督权C.对外交的监督权D.对财政的监督权E.对司法的监督权参考答案:ABCDE2

26、2. 现阶段,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 )。 A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B发展科学事业 C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现阶段,我国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A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B发展科学事业C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D发展文化事业ABCD我国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27、。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人民体质。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23. 在挑选副总统侯选人时,美国总统会着

28、重考虑如下因素:( )A.经济势力B.政治力量平衡C.政治经验考虑D.从声望来考虑参考答案:BCD24. 日本首相的提名权属于国会。(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25. 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对其他国家影响较大的有:( )A.产品责任法B.私生活秘密法C.国家赔偿法D.反托拉斯法参考答案:ABC26. 城市法的渊源包括:( )A.特许状B.城市立法C.行会章程D.习惯参考答案:ABCD27. 下列属于承揽合同的确?( ) A甲公司为乙公司进行珠宝鉴定 B某印刷厂为某法学院制作院庆精美画册 C清下列属于承揽合同的确?()A甲公司为乙公司进行珠宝鉴定B某印刷厂为某法学院制作院庆精美画册C清华大学90

29、年校庆,从北京外国语大学聘请了50名口译人员D某建筑公司为人民大学承建多功能体育馆ABD根据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28. 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 B法的移植是指对下列选项有关法的移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现代的法律都是从古罗马法移植来的B法的移植是指对同一个国家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C所有的法律原则不能移植D法的移植可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形成法系D本题的考点是法律移植与法律继承的概念 两

30、大法系,特别是大陆法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古罗马法的结果,但并不能说所有的现代法律都是来自古罗马,选项A错误。法律移植是对外国的法律的借鉴和引进,而法律继承才是对本国历史上的法律进行批判的吸收,故B错误。法律原则有一定的普适性,因此是可以移植的,故选项C错误。法律的移植可能是借鉴不同的法系的法律,因此可能会使得引入国形成其他的法系。故选项D正确。 29. 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建立,在人事制度上的意义在于( )。A.政务官的产生完成了转变B.文官的产生C.议会的产生D.首相的产生参考答案:A30. 首相是英国权力最大的人物,身处全国政治权力的中枢。(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A31. 国有土地上不

31、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上不得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参考答案:32.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者为( )。 A出资最多的股东 B任何一个发起人 C所有股东推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者为()。A出资最多的股东B任何一个发起人C所有股东推荐的人D股东委托的人A根据公司法第39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故应选A项。33. 中国的甲公司与法国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合同,约定在中国的广州市投资办厂,双方同时约定基于合资合同而产中国的甲公司与法国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资合同,约定在中国的广州市投资办厂,双方同时约定基于

32、合资合同而产生的争议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乙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公司提出抗辩,认为依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属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不能提交仲裁,只能向相应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本案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还是交由中国法院管辖?为什么?本案如果由中国法院管辖,法院又会如何适用法律?为什么?(1)本案应由中国法院管辖。因为依中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属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不能提交仲裁,只能向相应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2)本案由中国法院管辖,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为中

33、国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外国法律的合同条款无效。 34. 怎样理解在法的实施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怎样理解在法的实施中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关系?正确答案:现代法治是一种通过法律调整而形成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是以完善、良好的法律规则体系和正常运作的司法制度及实践为保证的。正式的法律制度、组织机构、程序和规则尤其是以司法独立为基本原则的现代司法制度是法的实施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rn 非正式制度是作为正式法律制度的补充和辅助而存在的同时又是法的实施中必不可少的社会机制。正式制

34、度不仅需要大量的公共资源支持而且往往因成本过高而无法有效运行;同时国家权力对社会的全面干预也可能会破坏社会自治能力和共同体的积极作用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现代社会为了调动社会和民间自治的力量参与法的实施过程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法律控制的有效性就需要通过非正式机制加以补充。rn 非正式制度无须过多耗用国家权力的严密控制却更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能有效地维持基层社会的运行是社会调整和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非正式制度在法的实施中的形式及作用主要包括:rn (1)非正式基层司法制度或程序。一些国家在行政与政治中心以及中心城市建立正式司法体制和组织的同时为了满足基层社会的需要还在基层社区设立了各种非正式司法

35、制度。rn (2)民间社会性纠纷解决机制。现代社会自始就允许一些传统的民间社会性纠纷解决机制。20世纪中期以后各国在司法改革中都在努力通过政策和法律扩大这些非诉讼机制的应用范围并鼓励民众积极利用这些机制在法律的框架下自主解决纠纷。我国的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成部分在实现基层自治和纠纷解决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n (3)随着当代社会纠纷解决的需求和司法功能的变化原来由国家司法机关高度垄断的司法活动开始出现社会化的趋势。一些机构尽管不属于司法机关、不拥有司法权但实际上却分流或承担了以往由司法机关承担的部分职能。rn 随着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和司法社会化的继续发展非正式制度越来越受到法制

36、社会的重视不仅传统的非正式制度得以重振新的机制和形式也在不断出现其作用范围在不断扩大社会对其认同和评价也日益提高。rn 一个公正、高效的社会控制机制通常应是一个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共同构成并相辅相成的系统二者首先是并存与互补的关系。现代社会的社会调整和法的实施均不能仅仅依赖正式的法律制度和诉讼等机制而必须同时鼓励和利用非正式制度;同时国家也努力通过有效的法律制约和规范克服其弊端并防止其被滥用。非正式制度的合理、有效运行不仅可以补充正式司法制度的不足减轻其压力降低其成本同时还能沟通法律与社会的联系缩短二者的差距改善法律实施的效果。rn 在当代社会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相互渗透不断发展、扩大

37、不仅非正式制度离不开法律的制约与监督而且正式制度中也越来越多地引进社会力量以克服司法制度与程序的局限增加其民主化和常识化色彩改善纠纷解决的质量和效果。现代法治是一种通过法律调整而形成的社会秩序,这种秩序是以完善、良好的法律规则体系和正常运作的司法制度及实践为保证的。正式的法律制度、组织机构、程序和规则,尤其是以司法独立为基本原则的现代司法制度,是法的实施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和保障。非正式制度是作为正式法律制度的补充和辅助而存在的,同时又是法的实施中必不可少的社会机制。正式制度不仅需要大量的公共资源支持,而且往往因成本过高而无法有效运行;同时,国家权力对社会的全面干预也可能会破坏社会自治能力和共同体

38、的积极作用,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现代社会为了调动社会和民间自治的力量参与法的实施过程,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法律控制的有效性,就需要通过非正式机制加以补充。非正式制度无须过多耗用国家权力的严密控制,却更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能有效地维持基层社会的运行,是社会调整和治理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非正式制度在法的实施中的形式及作用主要包括:(1)非正式基层司法制度或程序。一些国家在行政与政治中心以及中心城市建立正式司法体制和组织的同时,为了满足基层社会的需要,还在基层社区设立了各种非正式司法制度。(2)民间社会性纠纷解决机制。现代社会自始就允许一些传统的民间社会性纠纷解决机制。20世纪中期以后,各国在司法

39、改革中都在努力通过政策和法律扩大这些非诉讼机制的应用范围,并鼓励民众积极利用这些机制,在法律的框架下自主解决纠纷。我国的人民调解组织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成部分,在实现基层自治和纠纷解决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随着当代社会纠纷解决的需求和司法功能的变化,原来由国家司法机关高度垄断的司法活动开始出现社会化的趋势。一些机构尽管不属于司法机关、不拥有司法权,但实际上却分流或承担了以往由司法机关承担的部分职能。随着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和司法社会化的继续发展,非正式制度越来越受到法制社会的重视,不仅传统的非正式制度得以重振,新的机制和形式也在不断出现,其作用范围在不断扩大,社会对其认同和评价也日益提高

40、。一个公正、高效的社会控制机制通常应是一个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共同构成并相辅相成的系统,二者首先是并存与互补的关系。现代社会的社会调整和法的实施均不能仅仅依赖正式的法律制度和诉讼等机制,而必须同时鼓励和利用非正式制度;同时,国家也努力通过有效的法律制约和规范克服其弊端并防止其被滥用。非正式制度的合理、有效运行,不仅可以补充正式司法制度的不足,减轻其压力,降低其成本,同时还能沟通法律与社会的联系,缩短二者的差距,改善法律实施的效果。在当代社会,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相互渗透不断发展、扩大,不仅非正式制度离不开法律的制约与监督,而且正式制度中也越来越多地引进社会力量,以克服司法制度与程序的局

41、限,增加其民主化和常识化色彩,改善纠纷解决的质量和效果。35. 罗马法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将法律划分为( )。A.公法和私法B.成文法和习惯法C.人法和物法和诉讼法D.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参考答案:A36. 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 )。 A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 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C盗伐林木下列罪名中不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是()。A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罪B动植物检疫失职罪C盗伐林木罪D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BB项是刑法413条第2款的规定,为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属于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7. 张某在装修房屋时,为扩大室内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部分房屋结构,便把原本

42、放在厨房的灶具搬到了阳台上,抽张某在装修房屋时,为扩大室内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了部分房屋结构,便把原本放在厨房的灶具搬到了阳台上,抽油烟机的排气管从阳台玻璃上伸出来,该排气管正好伸到楼上王某家的窗户底下,当张某做饭时,油烟便飘进王某家。王家只好紧闭窗户。王某多次要求张某采取措施改变排气管的朝向,均遭到拒绝。王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改变抽油烟机排气管的位置。王某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有何依据?在本案中,张某、王某同住一楼,形成了不动产相邻关系。张某排放烟气必须以不侵害相邻人王某的权利为限,反之,王某有权要求张某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张某的抽油烟机的排气管正对王某的窗户,导致烟气进入王家,构成对

43、王某的侵害,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他有权要求张某停止侵害行为、排除妨碍。本题涉及相邻关系中有害物质排放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救济措施。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大气污染物,是指向大气排放并对大气造成污染的物质,如二氧化硫、烟尘、油烟、粉尘、废气等。在正常限度内,不动产权利人不得禁止相邻地排放的烟雾、煤气、不良气味等。对于正常的限度,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常做法以及大多数人的意愿等方式确定。38.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和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 B张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家

44、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和销售,可以免征增值税B张三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家具,可以免征增值税C银行销售金银,可以免征增值税D销售残疾人使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可以免征增值税C免征增值税项目 按照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3)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4)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的设备;(5)避孕药品和用具;(6)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7)国家规定的科研机构和学校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科研

45、和教学用品,直接用于科研或教学的;(8)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9)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10)个人(不包括个体经营者)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1)企业生产的黄金、白银;(12)国有粮食企业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和植物油;(13)军事工业企业,军队和公安、司法等部门所属企业和一般企业生产的规定的军、警用品;(14)专供残疾人使用的假肢、轮椅、矫形器;(15)个体残疾劳动者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16)符合国家规定的利用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所以ABD表述正确,不选。C项,银行销售金银,应当缴纳增值税,企业生产的黄金、白银可以免征增值税。 39. ( )是我

46、国古代第一部法医学专著。 A洗冤集录 B折狱龟鉴 C庆元条法事类 D淳熙条法事类()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法医学专著。A洗冤集录B折狱龟鉴C庆元条法事类D淳熙条法事类A40. 雅典的民主政治的确立经过了( )过程。A.梭伦改革B.阿菲埃尔特改革C.克里斯特尼改革D.柏里克利改革参考答案:ABCD41. 在重复保险合同中,各保险人的责任分摊方式不包括A比例责任B限额责任C顺序责任D连带责任在重复保险合同中,各保险人的责任分摊方式不包括A比例责任B限额责任C顺序责任D连带责任正确答案:D42. 甲公司与乙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联系。后丙公司从乙公司分立,并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再后来,乙公司向县人民法院甲公司

47、与乙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联系。后丙公司从乙公司分立,并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再后来,乙公司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并提交了债权债务人清单;法院裁定该公司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其中有甲公司拖欠的货款95万元。后乙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并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但乙公司已破产的事实因故没有告知甲公司。此后甲公司与丙公司继续发生业务往来,随后,丙公司向甲公司发了一份征询函,说明甲公司欠其货款128万元让其盖章确认128万元欠款,包括前述债权95万元。甲公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即盖章确认。丙公司以此为据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公司偿付欠款及利息、罚息。在诉讼中,丁公司提出证据证”目乙公司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个月内将该9

48、5万元债权无偿转移给了丁公司,于是要求甲公司向其偿还该债务。请问:(1) 丙公司是否对甲公司享有该95万元的债权?(2) 乙公司破产时未通知甲公司履行债务,在破产终结后,该债权如何处理?(3) 乙公司是否有权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丁公司?(1) 丙公司享有对甲公司的该95万元债权,因为分立后的公司对分立前公司的债权没有明确归属的,享有连带债权。 (2) 可由乙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投资人追回后,交法院分配,也可由破产债权人直接请求受理原破产案件的法院予以追回后进行分配。 (3) 不能,因为该行为是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可以在破产程序中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1) 本题考查的是公司分立后的债权归

49、属问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反向推论可以得知,对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归属没有明确约定的,分离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债务人只需向分离后的任何一个公司履行即可。 (2)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财产的追加分配。如题所示,乙公司破产时因故未能通知债务人甲公司清偿债务,因而在破产终结前未能收回该笔债权。但是,该笔债权并不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破产法第123条第1款规定:“自破产程序依照本法第 43条第4款或者第120条的规定终结之日起2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

50、配:发现有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第33条、笫36条规定应当追回的财产的;发现破产人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而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的债权属于该条第2项规定的其他财产,故可以进行追加分配。 (3) 本题考查的是破产欺诈行为及其处理。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乙公司将债权无偿转让给丁公司的行为是无偿转让财产,因此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43. 东明化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850万

51、元建一个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用地30亩(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东明化工厂为扩大生产规模,拟投资850万元建一个分厂,向某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用地30亩(愿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城市规划区内属于莲花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非耕地)30亩。为保证按时使用土地,东明化工厂与莲花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合同规定由莲花村向工厂出让土地3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45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合同写明。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的

52、土地必须先依法征为国有,其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土地合作权的出让方只能是代表政府的土地管理局。本案中由莲花村直接向化工厂出让土地使用权是违法的,违法的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合同。$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该工厂用地30亩是不合法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享有土地审批权,最高权限为10亩以下。$该工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方式应该是:县人民政府依法定权限批准征用莲花村的土地,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化工厂,由县土地管理局代表政府与化工厂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化工厂依合同向政府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登记,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后,取得土地使用权。44. 某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

53、申报纳税收入总额60万元,与收入相关的各项支出56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检查,某个人独资企业2012年申报纳税收入总额60万元,与收入相关的各项支出56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其申报的收入总额准确,但支出难以核实,于是决定对其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假定该个人独资氽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为15。2012年该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A22750B24300C17250D29700正确答案:C2012年该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01530一9750=17250(元)。45. 通常下列哪类国家会在宪法中公开明确地规定国家性质?( ) A伊斯兰国家 B社会主义国家 C资本主

54、义国家通常下列哪类国家会在宪法中公开明确地规定国家性质?()A伊斯兰国家B社会主义国家C资本主义国家D君主立宪制国家B资产阶级宪法通常不对其国家性质作公开明确的规定,而只作隐蔽性规定,如“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宪法对国家性质作公开明确的规定,如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从国家性质角度看,人类历史上共有四类国家即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A是从宗教信仰角度对国家进行划分的,D是指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故都不是正确答案。46.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

55、误的?( ) A消费税是价内税 B消费税是流转税 C消费税实行单环节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A消费税是价内税B消费税是流转税C消费税实行单环节课征D消费税均按比例税率课征D对消费税的理解 消费税是对税法规定的特定消费品或者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属于价内税、中央税。课税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税率设计具有灵活性;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既可从价定率征收,又可从量定额征收,如汽油、柴油、黄酒、啤酒等,还可重合征税;税款征收具有重叠性;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47. 由于西欧中世纪一般人都是教徒,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教会法院的管辖权是无限的。( )A.错误B.正确参考答

56、案:B48. 以下属于日本内阁总理府直属机构的是( )。A.国家公正交易委员会B.国家公安委员会C.公害调整委员会D.安全保障会议参考答案:ABC49. 与“法的统治”相对应的是“人的统治”。( )与“法的统治”相对应的是“人的统治”。( )正确答案:50. WTO反倾销规则规定,反倾销措施包括( )。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价值承诺WTO反倾销规则规定,反倾销措施包括()。A临时反倾销措施B价格承诺C反倾销税D价值承诺ABCWTO反倾销规则规定了三种反倾销措施,即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承诺和反倾销税。51. 对直接客体的侵害有物质性也可以是有非物质性的。( )对直接客体的

57、侵害有物质性也可以是有非物质性的。( )正确答案:错52. 伯来法系是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1世纪古代希伯来国家法律的总称。因犹太人使用的语文称希伯来文而得名。(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B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相关法规,下述对外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必须采取有限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相关法规,下述对外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A必须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B必须成立股东会C不得采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D不一定取得法人资格D外资企业的责任形式与责任 我国外资企业法对外资企业的法律形式采取了相对灵活的态度,符合法人条件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58、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设立其他责任形式的外资企业,但现有法律政策不允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只能是D。 54. 1977年宪法规定,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55. 关于对日本“明治维新”的看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原因是外在的压力B.口号是“和魂洋才”C.官僚阻碍小D.对内人民没有民主自由参考答案:ABCD56. 国际私法的其他名称有( )。 A法律冲突 B私国际法 C法律冲突法 D冲突法国际私法的其他名称有()。A法律冲突B私国际法C法律冲突法D冲突法ABCD57. 有关中医药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59、A. 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中医药法B. 我国传统医学内容包有关中医药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我国已经颁布并实施了中医药法B. 我国传统医学内容包括中医药和民族医药C. 中医药条例于2008年批准通过D.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学的人员,可不经过考试考核,注册后即可从业参考答案:B58. 李某,男,25岁,想成立一家独资企业通过传销方式进行销售。投资人只有他一人,但由于其个人财产不多,只有1万元,李某,男,25岁,想成立一家独资企业通过传销方式进行销售。投资人只有他一人,但由于其个人财产不多,只有1万元,他的家人便给他5万元作为出资(不是借贷)。李某自己并不熟悉企业的事务,于是他欲请王某(男

60、,15岁,头脑活络,朋友很多)管理该企业。在申请设立登记时,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张某要求李某在其企业中为张的女友安排一个职位,月薪不低于800元。李某心中不悦,但又怕如不同意,张某会刁难,只好应允。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设立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格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不合法。因为国家已禁止传销。$李某的家人不承担该独资企业的债务,因为李某在登记时只表明自己是投资人,财产是他自己的,他的家人不负责任。如果登记时,李某明确是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则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不合法。因为王某才15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不具有管理企业事务的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行为,有权拒绝。张某要求李某承担人力、财力的行为是违法的,李某有权拒绝,也可向有关监察部门举报。59.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展了日本固有的调解制度的法律是1924年民事诉讼法。( )A.错误B.正确参考答案:A60.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受统一商法典的是:( )A.华盛顿州B.新泽西州C.路易斯安那州D.加利福尼亚州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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