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管理办法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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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6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试行市轨道交通2号线建设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组20XX10月 目录第一章总则4第一条目的4第二条管理围4第三条管理要求4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5第四条组织机构5第五条组长6第六条副组长及各小组6第七条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7第三章参建方责任7第八条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7第九条各参建单位责任8第十条防火要求9第十一条施工要求10第四章计划管理11第十二条计划审批11第十三条计划实施13第十四条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15第十五条计划的检查与控制16第十六条指标分析与计划管理16第五章施工管理17第十七条工程区域17第十八条工

2、程车开行19第六章安全管理27第十九条安全要求27第二十条安全和防护规则28第二十一条防护必备品29第二十二条防护的具体办法29第二十三条作业防护的注意事项30第二十四条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的使用和防护31第二十五条接触网安全规定32第七章附则32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新线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间施工单位多、涉及专业广、交叉作业频繁,为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施工相互干扰、相互制约的矛盾,规施工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全线施工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依据运输工作集中

3、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制定,是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的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管理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市轨道交通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2号线一期工程。本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地铁线路以下轨道区域:1.按轨道交通工程轨行区和轨排基地移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所有已移交的区域。2.具体包括:所有距车站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米的围、区间任何距离轨道中心线3.0米围,或是任何区间风道、风井、连通道及折返线等。3.本办法对停车场、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同样适用。4.本办法仅适用于施工期间,移交运营后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三条 管理要求凡参加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和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上述

4、轨行区进行作业,如:人员行走、车辆通过、货物装卸与运输、车辆停放,或在上述轨道区域上空及区间泵房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放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新闻采访等工作,均应依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轨行区管理组统一安排后方能进行。各车站实行地盘商管理模式,各地盘商、驻地监理有权检查进入本站或通过本站进入轨行区的施工单位和个人的工地出入证和轨行区施工作业令,如无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装修阶段工地出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相关证件可拒绝其进入本站或通过本站进入轨行区。各地盘商、驻地监理应严格履行地盘管理职责,并承担因管理松懈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轨行区封锁区间严格执行行车不

5、施工,施工不行车的要求,遵循谁的设备谁负责的原则。轨行区作业管理主体在轨铺通前以轨道施工单位为主,在轨铺通后以接触网施工单位为主。在轨道铺设、机电系统工程安装、车站建筑安装装修和机电调试工程阶段,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均需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工程施工及行车管理工作,设立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安装及装修阶段轨行区管理组以下简称管理组,管理组机构设置如下:计划副组长行调副组长电调副组长 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 各参建单位计划室 组长 监理单位第五条 组长1.组成:由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指定专人担任。2.职责:

6、管理、指导轨行区管理组工作。协调公司本部与外单位于工程运输管理计划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协调公司各部、室间于工程运输管理计划会议上未能商妥的问题;审核需于施工行车通告中发布的施工与运输周计划,签发施工行车通告。第六条 副组长及各小组1.组成:副组长及各小组是轨行区管理组的具体执行机构,由市轨道交通2号线公司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相关部、室组成,负责日常工作。设调度员和办事人员若干。人员、办公地点及联系将另文公布。2.管理组的主要职责:1根据集团公司和2号线建设公司下达的工期计划及各承包商实际施工情况,制订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的月度计划;2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负责收集、汇总、编制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周计划,

7、管理组各副组长及监理单位工程师参与施工周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召开周计划协调会;3负责审批临时、变更计划,合理安排、协调各承包商调度室对线路、机车车辆的使用,监督有关单位执行审批的日计划;4组织实施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轨行区施工与运输计划的执行情况;5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负责上报、协助调查事故。6负责调查、分析、处理违反施工计划的行为。第七条 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1.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前期以轨排施工单位、后期以接触网施工单位为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成立施工调度室、管理轨行区。具体交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通过协商会议确定。其它各参建单位均应设置调度计划室,负责向主体施

8、工单位调度室以下简称施工调度室提报本单位施工计划,其成员报所属2号线建设公司轨行区管理组备案。各参建单位在管理组的集中统一指挥下,由各自的调度室成员或由调度室指定的施工区域主管组织进入轨行区施工与运输或进行相关的工作。2.各参建单位调度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所管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安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2负责所管辖施工单位轨行区作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根据施工行车通告组织工程实施。3负责对轨行区作业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与检查。第九条 各参建单位责任1.轨行区主体施工单位1主体施工单位负责新建及维护、管理轨行区的通风、照明、施工配电、消防等设施。2负责全面督促及检

9、查其它各参建单位的垃圾回收、污水处理,轨行区无主垃圾及污水由轨行区主体施工单位负责处理。3其它参建单位在轨行区施工时,轨行区主体施工单位应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防护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危及安全的施工,主体施工管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并立即向轨行区管理组汇报。2.各参建单位安全规则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轨道交通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办法;2参加施工的员工必须身体健康,无耳聋、色盲,并经安全教育合格,方准上岗操作;3每天开工前和收工后应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4各参建单位应指派一名有资格的人员负责监督整个施工时间本项目一切工点的安全事宜;5除了施工计划指定的施工围,

10、原则上不得进入其他承包商施工地点或区域交叉施工不可避免除外;6从规定的出入口进出工地;7及时清理、回收施工垃圾,常态保持工地的整齐、清洁,堆料稳固;8在隧道应有充足的照明,如照明不够,及时联系监理或主体施工单位解决;9发生任何损坏及故障必须立即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及驻地监理报告;10必须按照管理组的统一安排进行施工。3.安全主管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或工点的施工与运输安全负责,并承担领导责任,可授权工点的负责人带领施工队施工,并指定其为该工点的安全主管。各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点的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安全主管的主要职责为:1每次进入轨行区施工前先在集合地点清点人数,做好施工前的安全

11、教育与准备工作;2确认是在批准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施工,凭管理组批准的施工作业容带队进场。安全主管在施工前应负责对各种安全保护措施进行安排和检查,并与轨行区管理组保持联络;3负责施工领域的施工安全,确保其属下人员和自身的人身安全;4负责事故紧急处理的指挥、报告;5在每次撤离施工领域前负责指挥撤除保护措施、进行清道和施工场地的清洁,确保站台、横通道各项临时设施、机具、材料的堆放不侵入行车限界且稳固,并确认其属下已携同设备全部撤离工点、轨道畅通。第十条 防火要求1.无论车站或是区间,工点围严禁吸烟;2.未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及主体施工管理单位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第十一条 施工要求1.

12、站台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循以下要求:1确保在站台上的设备材料按照划定的区域堆放整齐,脚手架搭设稳固,任何工具材料严禁侵入行车限界;2站台板清洁,没有大量的积水和浮土;3不得向轨行区丢污物、包装纸箱、木板、废弃的设备配件、安装材料、工具、垃圾等。4未经管理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入轨行区或利用批准的轨行区施工作业令进入非批准围的轨行区。2.在轨行区域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循以下要求:1确保道床的清洁,施工完毕后将施工垃圾清除出轨道区域;2人员、工程车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由施工负责人统一负责,动车时,由施工负责人向司机下达指令,司机按正确的指令执行。3严禁使用道床或钢轨做垫板,在上面进行剧烈的

13、击打;4接触网第一次受电后,施工单位在作业期间需接触网停电或接触网停电挂地线的,应在施工申请表中明确提出要求,施工请点时确认接触网已停电或已挂好地线方可作业。如无停电要求,接触网一律视为有电。5按照规定时间在工程领域搭设脚手架,作业完毕及时拆除;6严禁向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丢污物、垃圾等;7严格按照规定在施工区域两端进行安全防护,施工完毕并经该工点施工负责人确认线路出清符合规定后撤除。8其他单位需要在道床上开孔或开槽需经管理组批准并征得轨道施工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3.在道岔区施工应遵循以下要求:1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对道岔区进行保护,特别是要落实对道岔尖轨尖端、滑床板的保护措施,并将作业要

14、求传达至所有作业人员;2确保道岔区的各项设备的清洁;3未经管理组许可严禁任何人移动停在道岔区附近的机车车辆;4未经管理组核准严禁任何人扳动道岔;5未经管理组许可严禁任何人拆卸道岔设备、固定道岔尖轨的临时木楔或其它物件。第四章 计划管理第十二条 计划审批1.计划分类1月计划:根据年度工程筹划,各参建单位在每月25日17:00前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提交月度轨行区作业计划,计划包括施工容、施工区段、施工时间、车辆使用计划、运输组织方案等。具体格式见附表六2周计划:各参建单位根据项目月度计划和实际进度,以书面形式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申报周计划。周计划的容应至少包括:具体格式见附表四1车辆的使用情况。车

15、辆类型、存放地点、行驶路径2作业容、作业时间、作业区域、施工负责人及作业人数。3运输组织方案使用工程车运输或者需要接触网停电、封锁区间时。4备注容是否需要停电、安装脚手架或其他单位配合等。3临时作业:遇特殊或紧急情况下,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可通过书面申请,提前2天向管理组申请轨行区临时作业。管理组视当日实际作业情况予以安排。具体格式见附表七2.计划的申请、编制、审批及调整1计划的申请:1施工单位各计划调度室应按照施工作业的具体要求,于每周的周二17:00前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提交下周的轨行区周作业计划申报表,同时提交上周完成工作量统计表。2接触网送电后轨行区周作业计划申报表还应注明是否需接触网停

16、电、接地以及停电的区域和围以及工程车、轻型车的使用情况。3作业容可能造成设备设施功能及使用条件发生变化的,须在办理施工作业申请时特别注明,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其他专业设备、设施恢复到施工前状态,应将本专业设备变更情况反馈本单位计划室并上报管理组。4作业计划申报的作业时间应包含施工作业前准备时间和作业结束后出清轨行区时间。2计划的编制、审批、发放:1轨行区作业计划由管理组组长负责审批。2所有申报的作业计划经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汇总后,于每周三15:00召开计划协调会,对于安全上有特殊要求和规定的,在会议上提出讨论确定,施工单位须派生产副经理参加。管理组对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协调安排,确定下

17、期周计划,并编制施工行车通告。3施工行车通告由轨行区管理组组长签发,并于每周五15:00前下发各施工单位,并抄送领导小组、轨道集团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4根据施工行车通告及各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提前48小时提交的变更计划,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编制轨行区进场作业令见附件三并由轨行区管理组组长审核、签发,并在每日17:30前以形式下达各施工单位计划室。3计划的调整:1原则上周计划一经批复,将不再进行计划变更。2特殊情况下,若施工单位因故需取消作业计划或缩短作业时间,应提前24小时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提出,并说明原因。已取消的作业计划需重新申请。3特殊情况下,若施工单位因故需增加作业或需延长作业时间,应提

18、前48小时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申报,并说明原因。管理组视实际情况予以批复。4作业计划调整后,管理组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计划室。5因救援、抢险等紧急情况,管理组组长有权随时取消、变更、终止已排定的作业计划。第十三条 计划实施1.各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将已签发的轨行区进场作业令下发到各自施工负责人及工程车车长/司机处,施工负责人凭作业许可证、出入证及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带领持有出入证的施工人员在车站出入口登记进站。工程车车长/司机凭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出车。2.施工负责人向车站轨行区值班员提交轨行区进场作业令进行请点,车站轨行区值班员根据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请点,经施工调度室核对后,给出轨行区

19、作业许可号该号以每日0:00计时,第一项入轨作业为01,如090901表示9月9日第1个轨行区作业许可号,给予准点。施工调度室和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分别在轨行区作业许可登记簿见附件五上登记。3.接触网受电后如需接触网停电的施工作业,管理组需与电力调度在未设电调之前,管理组可直接向变电所值班员确认确认相应区域接触网停电、接地工作完成且收到停电通知单及接触网挂/拆地线通知单后,方可给出轨行区作业许可号,给予准点。请点后,施工负责人在确认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到位后,方可进行作业。需开行工程车的作业,须凭管理组下发的区域封锁命令,在请点并确认进路正确后,方可进行作业和组织车辆运行。4.轨行区作业必须在规定作

20、业时间完成,经全面检查并确认施工人员、机具、工具及物料已撤离轨行区,达到车辆运行条件,并撤除防护信号后,由施工负责人向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办理销点手续,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向管理组办理销点手续,并分别在轨行区作业许可登记簿上记录。如有区域封锁命令,则由管理组下令取消。如已办理停电接地手续的施工,管理组通知电调组织或直接组织接触网单位拆除地线。5.施工作业请、销点,原则由施工负责人在同一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处办理,如需进行异地请、销点,需得到异地请、销点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及施工调度室的共同确认。原则上不允许延时施工,如确因特殊原因需延时施工,施工负责人需在规定完成时间前30分钟通过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向施工调度室

21、提出具体延时申请,经主管调度同意后方可延时。6.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用其他单位的相关设备,必须经设备所属单位同意或派人到场协助作业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完毕后必须将设备恢复正常,并通过设备所属单位确认。7.多方配合作业的施工,由牵头单位负责统一办理施工请、销点手续。8.未取得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和轨行区作业许可号的施工,车站轨行区值班员不得允许进入轨行区作业。第十四条 轨行区作业计划实施流程图各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在每周二17:00前向主体施工单位调度室提交下周轨行区作业计划申请书主体单位调度室汇总申请,分析需协调的问题,并拟定初步方案施工调度室编制施工行车通告,组长审核、签发施工行车通告取消相关调度命

22、令,通知电调组织或直接组织接触网单位拆除地线特殊情况下的增减计划,各施工单位计划调度室需提前48小时向行车调度申报,行车调度视实际作业情况予以安排使用工程车辆时,需下达工程区段命令;需停电,接挂地线时,需向电调或变电所值班员确认后方可给出入轨作业许可号行车调度组织后续工作,施工结束施工负责人给出入轨作业许可号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办理销点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向施工调度销点施工完毕,施工负责人检查线路出清情况动车或进场施工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向施工单位准点,开行工程车时,向工程车司机抄送调度命令行调副组长核对,给出轨行区作业许可号各施工负责人携轨行区进场作业令向车站轨行区值班员请点施工调度室于施工前日17:3

23、0前下发次日轨行区进场作业令计划副组长组织召开计划协调会每周三15:00,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调度及监理参加第十五条 计划的检查与控制1.计划的检查与控制:1各业主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应按照管理组的要求对各项作业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2管理组将协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对作业安全进行定期的检查。3管理组和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应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对设备运输和线路使用实施调度工作。4管理组对违反调度计划和调度命令的作业行为,应立即发布停止作业的命令,该参建单位对因此停工而造成的损失和延误负责。2.信息的反馈:1施工负责人或安全主管应及时向管理组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

24、清情况。2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应及时向管理组汇报计划完成情况,线路出清情况。3管理组原则上只接受书面计划日计划施工里程与实际施工里程。2日计划投入劳力与实际投入劳力。3计划兑现率实际完成的计划与计划数的比值。2.计划管理:1轨行区作业计划每月统计汇总一次,由计划副组长组织进行分析、考核。2当班工程车司机负责记录工程车使用时间、机车车辆使用台数。3各参建单位应按照计划审批的时间和区域进行作业,对违反相关作业规定和本管理办法的单位将由管理组实行考核。第五章 施工管理第十七条 工程区域1.车站轨行区、区间轨行区定义:车站轨行区与区间轨行区以车站头、尾端墙为界,轨行区分左线和右线轨行区,各线行车组织规

25、定的上行线为右线,下行线为左线。对2号线规定如下:从望城坡站面向光达方向、右手侧线路为右线,左手侧为左线。2.工程区域定义:1原则上工程区域由一个或多个车站轨行区及区间轨行区组成。2工程区域的边界应由作业单位架设防护用围栏或红闪灯,并在各工程区域的边界处贴上警告:正在施工中,不便之处敬请原谅。3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不准开工,并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3.施工人员进入工程区域:1施工人员进入工程区域的凭证为轨行区进场作业令或调度命令。2施工负责人进入轨行区作业前须向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办理请点手续。3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预报、确报。如因施工离车站较远或施工条件较复杂,而需要提前预报、确报时,施

26、工负责人应事先与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商定明确,并通知全体防护人员及施工人员。施工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信号的同时,应加强警戒,注意了望,监视来车。在任何情况下,如作业地点的停车防护信号尚未撤除或待避工作尚未做好而工程车临近时,防护员应及时向工程车显示停车手信号,使工程车停车。但最多不能使工程车在该工程区域停车超过20分钟。4施工人员进入轨行区安全要求:施工负责人应派人在工程区域的起点、终点以外设置防护信号具体见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施工负责人确认防护员已设好停车防护后,才能发出施工命令。在使用拖车、梯子、和其他大型设备之前,或在已带电的设备附近工作时,各参建单位必须获得管理组同意。带电区域严禁使用金属梯

27、子。进入施工场地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荧光衣。安全防护员必须配备指定的防护工具并在规定位置做好防护。未经管理组允许,不得在工程区域安装脚手架。不能在正线轨道上接触网已供电的情况下使用脚手架和升降台,除非已确认接触网已断电,且接触网已挂接地线。脚手架必须在作业时间接触网送电前拆除。施工负责人如发现作业地点有妨碍行车安全的异常情况时,除采取紧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外,并应立即显示停车信号和通知管理组暂不放行工程车。4.设备材料的管理:1装卸的设备、材料和工具应稳固,不得偏载、超载和超过机车车辆限界。装载危险物品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2区间装卸设备和材料,必须按照批准的时间作业,并有充足的照明设

28、备,每次卸车后,施工负责人应认真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通知车长动车。3靠近线路堆放设备、材料和机具,应堆放稳固,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站台堆放的设备和材料,无人看守时应稳固堆放于距离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2.0米以外的地方。其他情况,除获得管理组批准,承包商施工用的设备和材料不得放置在距离站台边缘远离轨道侧1.5米的围。4下列情况,装卸工程车严禁动车:未经车长同意。未清好道或设备、材料和机具堆放不稳固。有边门的平板车未关好车门。乘车人员未坐稳。车设备、材料和机具偏载。5工程车到达前,货物所属承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与车站承包商商定卸车事宜,提供卸车场地、设备等。工程车到达后与车长共同商定卸车地点

29、、时间,由车长指挥工程车对位。6卸车过程中,既要做到卸料位置准确,又要确保安全。7管理组的设备由管理组进行管理。通讯设备在使用前管理组交于有关人员并登记,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应立即归还管理组进行销记,并保证设备的良好,对使用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的,管理组要追究使用者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要求使用者单位给予赔偿。5.施工人员从工程区域撤离1完工后,必须经主体施工单位指定人员检查,设备完好无损并签认后,施工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再到车站轨行区值班员处办理销点手续,并通知本单位的计划调度室。2当发出停工命令时,施工人员应即时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并迅速到安全地点待避。施工负责人确认安全并已达到放行工程

30、车的条件后,方可通知防护员撤除停车防护。3使用停车信号防护的施工地点,在撤除停车信号后,如工程车需减速通过施工地点时,在工程车开来一端的防护员用黄色灯光接车。第十八条 工程车开行1.工程车进入工程区域1工程车由车长指挥。工程车运行前,车长会同施工负责人对机车及连挂车辆的技术状态做必要的检查,保证技术状态及制动作用良好,确保装载捆绑牢固,并不得超出规定的车辆限界,经司机检查确认后,方准运行。2每次出车,均应按轨行区进场作业令或调度命令到指定地点待命,凭调度命令进入指定的工程区域,没有轨行区进场作业令或调度命令任何人无权要求出车。强行出车的后果全部由出车方承担。3轨行区值班员应掌握所辖区域工程车作

31、业计划和位置,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4工程车进入工程区域的凭证为调度命令,调度命令一经发布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否则造成后果自负。管理组有权勒令违反调度命令的施工单位退出工程区域或停工,并将追究其责任。5同一车站轨行区或同一区间轨行区同一时间只准一列工程车占用。6未经管理组许可,原则上不允许以工程车充当通勤车使用进入区间。2.行车限界1在地铁线路上运行的工程车装载货物必须满足限界要求。2正线作业各项临时设施侵入建筑限界时,必须绘制作业时临时行车限界断面图,报管理组审批。3临时行车限界经批准后,施工单位应制作临时限界检查架,定期进行检查。严禁超限界工程车进入作业区间。必要时由施工单位在

32、施工地段的两端按批准的限界设置限界检查门。4超限工程车必须通过作业区间时,将由管理组事先通知施工单位拆除脚手架等障碍物,并派员会同施工单位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才准放行超限界工程车。5施工期间,工程车的行车限界为:限高:3800mm以轨顶面为准;限宽:半宽1800mm以轨道中心线为准,所运输的货物不得超出运载车辆的边沿;限长:所运输的货物不得超出运载车辆或车组的两端边沿。6装载货物时,应符合平板车的容许载重量和集重要求。装载货物的重量严禁超过平板车标记载重量,货物的重量应合理分布在车底板上,不得偏载,防止集重和超限。7承包商具体负责人应负责监督装车,派人跟车,并向装车人员说明注意事项,随时检查装

33、载加固是否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有关规定或协定的装载加固要求。8装载超长、超限和集重货物时,如货物重心的投影不能位于平板车纵中心线上时,同一转向架左右旁承游间之和为210mm,但任何一侧旁承游间不得为零。9对于超限、超长货物运输或作业必须制定详细计划,并经过管理组审批后方能进行。3.速度限制:1工程车在线路上的最高限速由轨道承包商提出,由管理组规定,并在施工行车通告上公布。正常情况下:工程车在正线推进运行的最高速度限制为20Km/h;单机挂车运行最高速度限制为25Km/h;工程车或轨道车在正线上牵引运行的最高速度限制为25Km/h;工程车侧向通过道岔最高速度限制为10Km/h;大件货物运输工

34、程车的最高速度限制为25Km/h;因弯道或线路情况需要采取特殊速度的,根据计算结果确定,但需征得管理组的批准。向存车线调车的速度限制为15Km/h;进入尽头线的速度限制为10Km/h;车辆对货位的速度限制为5Km/h;车辆连挂的速度限制为3Km/h。2如需进行换铺长轨,工程车最高速度需由施工单位向管理组申报,管理组批准后执行。3车辆严禁溜放作业。4对超速行车造成事故的,超速行车单位承担全部责任。4.机车车辆检查1检查制度凡有工程车的单位,在出车前和完工后应对机车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并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日检、周检和双周检。出车前工程车司机进行机车车辆性能检查,对货物装载加固情况进行检查,并

35、由车长确认。司机随时检查机车总风缸、制动主管的压力,检查发动机的润滑油压力、冷却水的温度及其转速等情况。进行大修的机车车辆应由所有单位提前10天做好大修计划,并在管理组备案。集团公司所属机车车辆的检查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程执行,但应提前10天通知管理组。各施工单位的工程机车车辆,相关的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做好管理监督工作。2车长/司机要求所有工程车司机及车长,其资格均应获得管理组的认可,其责任为:负责工程车的运行及安全。检查机车车辆性能。在区间运行按规定鸣笛。车长通过手信号灯或信号旗、确定道岔位置来控制工程车的运行。与管理组保持联系,报告紧急情况。服从管理组的统一指挥。在作业时,根据施工负责人的指令

36、移动车辆。在调车作业中,严格执行要道还道制度。3工程车检查出车前车辆的检查容主要是:a.检查工程车制动系统性能。风管连接能达到全列制动的要求。b.检查铁鞋等制动器材的配备情况。制动器材不达到要求不得出车。c.车辆轮缘状态,轮缘的垂直磨耗高度不得超过18毫米,并无碾堆。机车、轨道车轮缘厚度在距轮缘顶点18毫米处测量不得小于23毫米,轮箍缺陷或剥离长度不得超过30毫米,深度不超过1毫米。d.两轮箍测距为1353毫米,容许差度不得超过3毫米,轮箍或轮毂不松弛,轮箍、轮毂、辐板辐条、轮辋无裂纹。轮箍踏面磨耗深度不超过7毫米,擦伤深度不超过1毫米,滚动轴承的轮箍踏面擦伤深度不超过0.7毫米。e.出车前应

37、检查车辆的照明情况,不合乎要求应立即进行处理。f.大件设备的运输,需由安装单位的计划调度员和车长/司机共同检查货物的超长、超重、偏重、重心位置、超限等情况,并加以确认。货物安放不牢固的需采取措施,否则,车长应拒绝出车。g.其它车辆安全规程规定的检查容。车长/司机应保证做到车辆状况不好、不安全不出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谁命令出车、所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停车后再起动时的检查:a.停车超过30分钟如要再起动须进行制动机的简略试验。b.工程车到达停车地点,机车熄火后应立即做好机车车辆的防溜措施。再起动时,需先撤除防溜措施。c.停车后再起动未超过30分钟且未载货时可不做制动机试验。d.载货停车后再

38、起动未超过30分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5.路况各轨道承包商应对其管辖的线路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线路的质量。1各轨道承包商应制定线路巡道制度,指定专人在每天进行巡道,并报管理组进行审批。若因轨道质量造成行车事故的,集团公司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巡道的主要容包括:线路是否正常包括道床、轨道、接触网、附属设备和隧道主体结构等。限界是否满足。行车安全措施和条件是否具备。2每天首次出车的工程车同时承担巡道任务,车长负责将巡道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记录在行车日志中并及时上报管理组。3对于巡道所发现的问题,如轨道上遗留工具、物品等能够当场处置的,予以当场处置,查明责任方,并记录在行车日志中。应

39、及时上报管理组,以便在例会中提出批评、警告或处罚。4对于不能当场处置的情况,车长应直接告知施工负责人及报告管理组,由管理组和存在问题的参建单位计划调度室联系解决,所造成的窝工损失或工期延误,集团公司有权向责任方追究责任及补偿。6.道岔管理1道岔的操作及维护保养由轨道承包商负责,正常情况下道岔置于正线开通位置管理组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加锁。2施工作业中需扳动道岔时,由管理组提前通知相应轨道承包商计划调度室派专人根据施工行车通告和管理组的指令扳动道岔,扳道人员在确认道岔密贴,进路正确并用钩锁器加锁后向本单位计划调度室汇报,计划调度室确认进路正确后向管理组汇报。3所有车辆在道岔前应一度停车,确认进路正确

40、、道岔密贴并加锁后方准越过道岔。4所有施工单位在道岔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向管理组汇报,由管理组通知轨道承包商恢复道岔定位状态,恢复后轨道承包商计划调度室应及时向管理组汇报。5扳道需由专人负责,扳道员在地面,手执黄、红两色信号旗;在洞,手持信号灯向司机及车长显示标准的道岔开通信号。严格执行一看、二扳、三确认、四显示制度。7、具体作业1铺轨作业:司机及车长均应加强了望,确保施工安全,并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2大件运输作业:按大件设备运输有关规定作业。当工程车在装货或卸货时,不得移动工程车。直到车上或周边工作人员已停止作业,并转移到安全位置,承包商安全主管在确认货物达到安全距离后才能向车长发出可以移动车辆

41、的指令,司机按车长命令动车。2在接触网架设后的大件运输:必须确认接触网已经断电,且任何人员不得站立在接近接触网的工程车位置上。没有办理出清程序,接触网不得恢复供电。1接触网作业:需要长时间停留在某一位置施工时,特别是在坡道上停留时,需采取必要的制动措施,以防止车辆溜逸。2工程车行驶时,司机和车长必须加强了望,准确判断路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工程车在隧道行驶、通过地铁车站、曲线以及了望不良时,应鸣笛示警鸣笛方式见附件二,减速通过。3各单位或承包商在封锁区间或限速区间两端设置标志,工程车在整列驶离限速终点标志后可按正常速度运行。地铁线路沿线各参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安装设备阻碍工程车的运行。7.

42、清道:每天工程车作业完毕后,施工单位均应对各自的作业区域进行清道,检查轨道出清情况,经主体施工单位检查确认,并予以记录。8.紧急情况的处置:1紧急情况是指工程车行车过程中,发生了物体或人员碰撞,危及有关人员安全及造成长时间工程运输停顿或阻塞的情况。2处理事故的优先顺序为:保护生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调查。恢复正常运作。3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司机应立即停车,并坚守岗位,不得随意将车辆移动,等待处理。4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施工负责人需承担起事件处理及救援的指挥责任。5车长应立即联系有关施工负责人将伤者就近急救,并报告本单位计划调度室和管理组。在采取抢救行动前,应先保证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不受

43、到威胁,并不失时机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保护好现场。6管理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及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业主代表、集团公司有关人员共同到现场处理,尽快恢复作业。7需要将伤者送医院急救的,各参建单位均有责任第一时间提供车辆,以争取在最短时间救护伤者。各参建单位均应在工地办公室配备急救药箱,能够进行送医院前的简单包扎处理。8对发生物体碰撞的,待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完毕,经允许后工程车才能重新启动,管理组将追究责任方的相应责任。9管理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处理。并收集以下资料:施工负责人、车长、司机、工班长,工程车编号;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概况。9.信号:为保证轨行区作业安全,特制定统一的信号

44、显示方式,具体如下:1固定信号启用后:工程车出入车辆段/场的半高挂信号机。红灯禁止通过。黄灯允许进出车辆段/场。红/黄灯引导信号进出车辆段/场。车辆段/场调车信号机。红、蓝灯禁止越过调车。月白灯允许调车。2手信号手信号的显示及收回时机:接车时,在看见工程车头部灯光时开始显示,待工程车头部越过信号显示地点后方可收回。临时停车信号显示,必须等工程车停稳后方可收回。调车信号显示,待司机作出回答鸣笛后方可收回,但停车信号必须待工程车停稳后方可收回。3手信号的显示:见附件一。第六章 安全管理第十九条 安全要求凡进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工地的单位和人员,自身和所属设备的安全由自己负责,对不遵守安全规定

45、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破坏施工和行车安全论处。有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及梯车的单位,在进驻轨行区施工前要和主体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在线路上施工或行走应遵循以下要求:1.有责任警告不遵守安全规则的人注意安全;2.不得对工作地点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构成干扰;3.不得无计划进入轨行区;4.不得单独进入轨行区;5.不得破坏属于或将属于公司的任何财物;6.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或干扰设备装置的正常运行和测试;7.不得将以下物件复制或借给其他人员:1公司职工工作证;2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机电设备安装与装修阶段工地出入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相关证件;8.不得转借或滥用管理组赋予的任何施工作业令或权力;9.除了行

46、车有关人员,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登乘工程机车、轨道车;10.不得爬乘正在运行中的机车车辆;11.在无防护的情况下不得在钢轨上行走;12.不得在相隔不足20米的车辆间或车辆与车档间工作、穿行,除非已确定车辆不会移动或不会进行调车作业;1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停在线路上的车辆;14.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撤除车辆的防溜措施;15.在线路或附近工作或行走时,应穿着易于司机辨认的荧光衣。第二十条 安全和防护规则1.任何人员必须凭作业许可证及出入证进入车站,并不得将许可证及出入证借与他人。无轨行区进场作业令或未经管理组批准,任何人员、任何作业不得擅自进入轨行区。2.不得转借或滥用管理组赋予的任何轨行区进场作

47、业令或权力。3.不得破坏任何财物。4.不得未经批准而以任何方式更改或干扰设备装置的正常运行和测试。5.除行车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登乘工程机车、轨道车。6.不得飞乘飞降运行中的机车车辆,不得在轨枕、钢轨上坐卧站立,横穿线路时必须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制度。7.不得在相隔不足20米的车辆隔挡或车辆与安全档间作业、穿行,除非已确定车辆不会移动及不会进行调车作业。8.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停在线路上的车辆。9.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撤除车辆的防溜措施。10.在线路或附近工作或行走时,应穿着荧光衣。11.轨行区边界应由作业单位架设防护用围栏、红闪灯,并在指定区域的出入口处贴上警告:正在施工中,不便之处敬

48、请谅解。施工工地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不准开工,并不得擅自变更防护办法。第二十一条 防护必备品1.红旗和黄旗:用于高架、地面线昼间的施工防护。2.红灯和黄色闪光灯:用于地下线的防护和高架、地面线夜间的防护。3.电台:各承包商至少配备三部电台,用于防护员防护时防护员之间和防护员与被防护的施工人员之间进行联络,电台频率不得窜用。4.口笛或口哨:防护员用来警示被防护的施工人员,注意工程车。5.配备荧光衣:用于保护防护员和所有施工人员,在隧道、地面线和高架线夜间使司机和车长能看见防护人员和施工人员。第二十二条 防护的具体办法1.区间防护1区间防护时,防护员远离作业区段100米处使用红黄旗/灯设置防护,遇曲

49、线等不宜了望地段应延长防护距离至150米并在50米增设近端防护,防护区域不得安排工程车运输作业。2原则上必须在线路两端进行防护,但如能确定只有一端来车时可在一端进行防护,如作业影响邻线行车则必须对邻线也进行防护。2.防护的过程1防护员接到防护任务后,携带必备工具和物品,和施工人员一起到达指定的施工地点。2防护员按照要求选好防护地点,高架、地面线昼间使用红黄旗,夜间使用红、黄灯,地下线一律使用红、黄灯。3防护员必须在面对来车方向的右侧设好防护后,施工人员才可以进行施工。4如果作业的区段不允许工程车通过,则防护员必须设置红色号志,红色意义是:严禁工程车通过。如作业对工程车影响较小且允许通过,则防护

50、员设置黄色号志。黄色的意义是:要求工程车慢行或减速并鸣笛通过。5当工程车接近施工地点时,防护员可通过电台和口笛通知前方施工人员有工程车接近,要求施工人员及时撤离到机车车辆限界以外,并将使用的工具、机具等物品撤出机车车辆限界。6防护员在施工人员和施工所带的物品没有撤除机车车辆限界前,不能撤除红色防护号志,当防护员确定施工人员和物品撤除机车车辆限界后,防护员方可撤出红色防护号志,改为黄色防护信号,示意工程车减速通过,如防护员确定线路上的施工已不影响工程车正常运行,则可撤除黄色号志,示意工程车正常通过。防护员确定工程车已通过施工区段后,重新设置好防护,施工人员才可以继续作业。第二十三条 作业防护的注

51、意事项1.防护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防护员在出发前应对必须携带的防护物品和工具进行检查,确保防护用品性能良好。2.作业过程中,如施工单位的施工对工程车运行的轨道、线路造成影响,已不能确定是否允许工程车通过时,防护员必须显示红色号志,停车后通知工程车的车长和司机,并做好记录。3.防护员必须专职防护,必须坚守岗位。施工人员和施工物品撤出机车车辆限界后,防护员撤出防护时,如果将红色号志去掉,司机将认为区间线路良好,正常速度通过。4.如一个施工单位作业的地点较多且不集中,作业间距超过200米的,必须在每个作业区设置防护员防护,跨区间作业的无论作业间距多少,都必须设置防护员防护。5.施工人员不得

52、超出前日提报的施工计划申请单中申报的施工里程施工,否则防护员的防护视为违规防护,将取消施工单位的作业计划。6.坚持谁防护、谁撤除的原则,防护一旦设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挪移、更改防护装置。设置单位应随时检查防护装置是否正确、完备。7.防护员手持防护号志防护,当工程车接近时,防护员不能在线路中走动,应站在工程车前进方向左侧面对来车方向右侧显示防护信号。防护员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侵入车辆限界;8.防护员严禁随意使用红色防护信号和标志,在施工现场如不影响行车和不中断行车的情况下,在施工中断或结束时必须及时撤除防护,区间严禁出现无人看管的防护信号和标志。第二十四条 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的使用和防护1.因作业

53、需使用手推小平车和梯车等轻型车时,要有手刹止轮装置并征得轨道承包商认可后再得到管理组同意方可使用。2.轻型车必须在规定区域、时间之使用,施工负责人必须跟随车辆,现场指挥,并保持手持台畅通3.轻型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随车人员以保证小平车和梯车随时能撤出线路,需在线路上停留时必须做好防溜措施。4.轻型车使用完毕后不得停留在线路上,应撤离到安全区域并进行固定,停放的轻型车严禁侵入限界,不得影响行车。5.轻型车在推动过程中严禁作业人员手离开车辆,以便随时采取制动措施。6.轻型车作业区域两端须做好防护,防止轻型车溜逸。轻型车在作业中应注意其他作业人员和设备情况,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7.轻型车在占

54、用轨道时,两端应设置红闪灯防护。8.同一作业区有两辆以上轻型车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协调,原则上空车避让重车。第二十五条 接触网安全规定1.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与接触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1米的作业,接触网必须停电后方可允许作业,施工单位应在轨行区作业计划申请单注明,并在请点时向管理组请求施工区段接触网停电并采取挂地线接地保护措施。2.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所有施工作业均应按接触网受电后的相关作业流程办理,所有施工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接触网带电后的相关规定,供电施工单位未经管理组及电力调度同意,严禁擅自对接触网进行停送电作业。3.接触网施工单位负责接/挂地线。

55、其他施工单位需挂接地线的,应向管理组申请。接触网施工单位现场挂/拆地线后,需填写接触网挂/拆地线通知单,并通知变电所值班员、管理组及本单位计划调度员,当设置电力调度时,须通知电调。4.在轨行区正式通电前,要组织所有参建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通电前的施工宣讲,以及通电后的具体里程、车站、围等。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对故意阻挠、蓄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致使工期拖延的,业主将根据损失情况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赔偿。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承包商,所产生的损失、后果自负。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按轨道交通集团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考评办法暂行及轨道交通集团机电设备安装及装修阶段现场管

56、理奖罚细则试行的相关条款处理。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轨道交通集团2号线建设公司轨行区管理管理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宜由相关单位协商后由按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以补充管理办法的方式执行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 件一.轨行区手信号的显示方式二.工程车、轨道车等工程车的鸣示方式三.轨行区进场作业令格式四.轨行区周作业计划申报表格式五.轨行区作业许可登记簿格式六.月份轨行区作业计划申报表格式七.轨行区临时作业计划申报表格式附件一:轨行区手信号的显示方式序号手信号类型显示方式昼间夜间1停车信号:要 求工程车停车展开的红色信号旗,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 上,向两侧急剧摇动红色灯光,

57、无红色灯光时, 用白色灯光上下急剧摇动2紧急停车信号:要求司机 紧急停车展开红旗下压数次,无红色信号旗时,两臂高举头 上,向两侧急剧摇动红色灯光下压数次,无红色灯光时,用白色灯光上下急 剧摇动3减速信号:要求工程车降低 速度运行展开的黄色信号旗,无黄色信号旗时,用绿色信号 旗下压数次黄色信号灯光,无黄色信号灯光,用白色或绿色灯光下 压数次4发车信号:要 求司机发车展开的绿色信号旗,上弧线向工程车方向作圆形转动绿色灯光上弧线向工程车 方向作圆形转动5通过手信号:准许工程车由 车站通过展开的绿色信号旗绿色灯光6引导信号:准许工程车进入 车站或车厂展开的黄色信号旗高举头上左右摇动黄色灯光高举头上左右

58、摇 动附件二:工程车、轨道车等工程车的鸣示方式序号名称鸣示 方式使用时机1启动注意 信号一长声工程车启动或机车车辆前进时双机牵引时,本务机车 鸣笛后,尾部机车应回示,本务机车再鸣笛一长声后启动接近车站、隧道、施工地点、黄色信号、引导信号、天气 不良时在区间停车后,继续运行时,通知车长2退行信号二长声机车车辆、单机开始退行3召集信号三长声要求防护人员撤离时4呼唤信号二短一长机车要求出入车厂时在车站要求显示信号时5警报信号二长 三短发现线路有危及行车安全的不良处所时工程车发生重大、大事故及其他需要救援情况时工程车在区间停车后不能立即运行,通知车长时6试验自动制动复位动机一短声试验制动机开始减压时接到试验制动结束的手信号,回答试风人员时调车作业中,表示已接受调车员发出的信号时7缓解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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