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务大厦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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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 105 -页 共106页嘉陵江商务大厦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后审电子招标)招 标 文 件(工程量清单计价)编 号:HMS2014090388916726招 标 人: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 年 9 月 2 日目 录招标文件备案表.(2)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 投标须知.(5)(一) 总则.(5)(二) 招标文件.(5)(三) 投标文件.(7)(四) 投标报价.(9)(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1

2、3)(六) 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14)(七) 授予合同.(16)(八) 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18)第二章 评标办法.(19)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1)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22)第二节 通用条款(略). (24)第三节 专用条款 .(24) 第四节 绿化工程回访养护保修书. (35)第五节 廉政合同 .(36)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38)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0)二、授权委托书 .(41)三、投标函 .(42)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3)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2)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63)第六章 工

3、程量清单.(64)第七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64)第八章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65)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技术负责人:日 期: 年 月 日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初审:复审: 日 期: 年 月 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嘉陵江商务大厦景观绿化工程21.1建设地点海门市北京路北侧、嘉陵江路东侧31.1建设规模嘉陵江商务大厦景观绿化41.1投资额约100万元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1.1质量标

4、准合格71.1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5日历天81.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91.2招标范围绿化、景观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1016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112投标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13.1投标担保金额及提交方式本工程:人民币2万元,必须为银行汇票,其他方式一律无效1314.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工程详细地点:海门市北京路北侧、嘉陵江路东侧1418.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

5、目指引(2004年版)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期定额(2000年版)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8期)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4期)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市场价1518.3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费用汇总表、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1618.4招标控制价公布时 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10 天前1720.1投标文件份数书面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包)壹份,电子文件通过会员系统上传壹份。18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4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递交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924开 标开

6、标时间: 2014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0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为5人及以上单数,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135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 %,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提交至招标人帐户。户名: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帐号:89681015201110001235开户行:江苏银行海门支行中标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提交。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提交。23招标代理人单位名称

7、: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海门市定海路399号联 系 人: 黄女士电话:0513-82182288 13862850057 传真:0513-82182288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已具备施工条件 。(2)场内外道路 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 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8、。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 资质。2.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符合任意一条即可)2.3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时需缴纳(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55元),该费用无论是否中标不予退

9、还。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八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4.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10、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提出,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发布。5.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

11、,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6.1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以电子文件形式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发布。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在会员系统中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

12、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标处理。8.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8.1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 8.2 条; 书面投标文件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以下 8.3 条。8.1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海门市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授权

13、委托书公证文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投标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二)、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分析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5)所有招标文件提供表式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标处理。(其中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暂估价格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包服务费计价表招标人没有提

14、供有关明细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6)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7)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请如实填报,本表人员名单将在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中显示,作为标后管理跟踪检查的主要依据之一)。8.2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附表1-9)。(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8.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除外,应随身携带)。9.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5、10.中标单位在交易中心领取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同时递交四份有“新点”防伪标识的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应装订成册。1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13.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它方式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须按投标须知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汇票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帐户名: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海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帐号:320

16、6253901201000004013)。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该单位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及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备案的基本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未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13.2投标人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无效标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5天退还,最长不超过15天(从开标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1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退还。13.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

17、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自动放弃:(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中标人按前附表第21项要求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6)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

18、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 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19、。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政策性调整及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8.招标控制价18.1全部使用国有

20、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8.2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8.2.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18.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年版)、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期定额(2000年版),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以及其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18.2.3海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4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21、2014年第8期),除暂估价格以外,上述造价信息中无指导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取。18.2.4预算工资单价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4569号)规定计取(有幅度的按中间值计取)。18.2.5招标控制价=(标底审核价-不下浮部分)(1-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不下浮部分。注:不下浮部分包括:暂列金额(含该部分所涉及的施工文明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暂估价(含该部分所涉及的施工文明措施费、规费及税金)、甲供材料(含该部分所涉及的施工文明措施费、规费及税金)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 12%18.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控制价通知书。18.4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

22、制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10天前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发布,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查。18.5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提出,经招标人复核确有错误的,招标人调整招标控制价并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在南通工程建设网()会员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对招标人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当在开标3日前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投诉。招投标监管机构组织的复核只进行一次,相关复核费用按江苏省建设工程等造价管理总站关于明确招标控制价和招标价调整系数范围有关问题

23、的通知苏建价站(2009)2号)规定分别承担。18.6关于本工程暂估价暂估价项目估算价招标主体招标方式招标组织方式无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9.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19.2投标人应按本企业定额计价,若无本企业定额,则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年版)、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期定额(2000年版),苏建定(2000)283号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以及其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

24、文件规定执行。19.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19.4不可竞争费用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费率 工程名称费用项目 绿化、景观电气计算基础工程排污费0%0%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费0%0%社会保障费3%2.2%住房公积金0.5%0.3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0.7%0.8%分部分项工程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0.4%0.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奖励费)0%0%税 金3.477%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19.5

25、下列项目由中标人负责,其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并作为措施项目费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施工所需水、电费用由投标人与土建总包单位自行协商,相关费用列入报价。(2)仓库、办公室等临时设施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列入报价。(3)本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场地租用费用及二次搬运费用;(4)施工临时(包括建筑用地以外的)用地、道路、便道、绿化修建费用及拆除、恢复原样费用;(5)各类大型机械退场、组拆费用及闲置费用;(6)现场垃圾清运费及环境保护费用。19.6本工程所用的苗木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名、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经招标

26、人及监理认可,苗木价格结算时不作调整。 19.7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品牌之一进行报价,并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中明确所报品牌。 19.8投标人应该意识到,本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供应商等进行配合和协调。因此,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投标人,应充分估计这种正常的配合、协调工作对本招标工程施工的影响,在本次报价中考虑相关费用,排定合理的施工工期,在以后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该因素影响作为工期延误和增加赶工费用的理由。 19.9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读,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

27、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19.10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配合管理服务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绿化工程综合单价包括:苗木原价、土壤熟化、有机肥、运输、种植、机械费、苗木的支撑、局部遮荫覆膜、管理费、利润、2年养护等费用,苗木成活率1OO。 19.11商务标书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者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编制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江苏省执业标准为:初级造价员可以从事工程造价150

28、0万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编制;中级造价员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建设项目的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编制、审核和控制;高级造价员和造价工程师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相关专业工程造价的编制、审核和控制。造价人员跨地区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应符合中价协【2011】021号第五章第三十三条、苏建价站(2006)13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投标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投标文件的,应当加盖从事本项目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执业印章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或工程造价员执业印章),并附委托编制协议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

29、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严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造价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否则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标处理。(本工程为电子招投标、该条不作要求)19.12其他投标报价编制要求,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20.1投标人应准备 壹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备注:四份有“新点”防伪标识的投标文件由中标单位在办理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时递交交易中心)20.2投标人的书面投标文件即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8.3)分一包包装(该包原件作为备查材料,对密封性不作要求)

30、。投标人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除外,应随身携带)放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8.1、资格审查文件8.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会员系统中。开标时需携带CA锁和书面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电子标书上传技术支持电话:18951132107(陈斌)18951132089(蔡工),若该人员无法联系或无法解决,请及时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现场处理(工作日)或者到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栏上关于海门市工程建设电子投标的培训视频。如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因电子标书上传问题或者不能解密标书导致的无效标,其

31、后果自负。20.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CA锁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待投标截止后,统一由中心工作人员到银行办理进账手续和开具收据。)20.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8项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

32、,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 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23.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面第 23.1 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二章。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法23.3、综合评估法24.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当众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有关程序公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开标会

33、议的全过程,未经允许中途不得离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投标保证金,扣诚信分5分,并对评标结果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招标,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25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且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必须全部从专家库中

34、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7.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

35、章(或签字)的;27.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7.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7.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7.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7.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7.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7.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7.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7.11

3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7.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7.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7.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7.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7.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7.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7.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7.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

37、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7.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7.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7.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8.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并且按照海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后审实施细则和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审查、开

38、标、评标、定标有关程序进行。29.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30.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

39、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3.定标后,招标人在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33.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

40、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33.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组成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应当附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单独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还应当附招标控制价编制委托合同。34.中标人应当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5日内由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建造师证书、四份有“新点”防伪标识的投标文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和中标人还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

41、内不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5.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规定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36.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7.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招标人必须将合同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合同备案包括施工现场项目部人员名单和岗位、职责、身

42、份证等信息以及廉政合同。37.1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期满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备案手续上注明限制承接工程的起止日期,并在办理备案手续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况、限制承接的期限在江苏工程招标网和有关网站上给予公告、公示。37.2 企业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

43、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为拟中标人的,企业经招标人同意可放弃某项目中标,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放弃的,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人公告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38、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9、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4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

44、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0513-82100356)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

45、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予以驳回。第二章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评标程序: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三)商务标评分采用百分制,从投标报价进行评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以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则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1

46、、投标报价(100分)(1)确定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为有效报价,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确定评标基准价: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剔除极端报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极端报价是指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超过8%(含8%)的最低价。(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0.5分, 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47、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报价相同,则抽签确定名次。本工程的中标人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专用账户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海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承包人(全称): (中标人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嘉陵江商务大厦景观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48、: 海门市北京路北侧、嘉陵江路东侧 工程内容: 施工图所示景观绿化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5 日历天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币种,金额,单位) (小写)6.组成合同的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

49、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工程量清单(含补充通知)(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1)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0.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_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发

50、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

51、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负责人: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

52、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3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4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5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照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6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开工日期。1.17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

53、议书中约定的竣工日期。1.18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的有关资料)。1.19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20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1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2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3不可抗力:

54、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4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日期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函(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 图纸(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

55、其他合同文件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或发包人高于规范要求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

56、,承包人及时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

57、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监理工程师的职权仅限于合同明示,不超越监理工程师的正常职责。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

58、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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