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科各工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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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科各工种管理制度地面高低压配电室管理制度一、高压配电室管理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二、运行中每小时对高压配电柜、二次不间断电源、变压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三、巡回检查的容包括:1、各开关、电流表、电压表的读数,各信号指示灯的指示情况。2、变压器运行中的声音、温度及温度的饱和情况。3、输电线的发热情况,机械外力误伤致使绝缘破坏。4、防雷装置的部有无异常响声,装置上的接地线的引下线有无烧伤情况和断肢现象。5、断路器、隔离开关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四、值班人员应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并且对当班问题当班解决,重大问题立即报矿调度室,通知机电科技术人员进行维修。五、每一个值

2、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一个清醒的大脑,遇事不慌沉着冷静,做好每一项巡视工作。六、及时填写记录。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二、值班人员应熟悉各开关柜的原理性能熟练掌握开关柜的操作程序。三、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及值班人员擅自操作开关柜,配电室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的警示牌。四、各开关护标处悬挂“危险”字样的警示牌。五、配电室的开关柜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六、开关检修时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的警示牌。高压区域,在一定距离以外悬挂安全防护网,禁止人员靠近。七、配电室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器火灾的灭火器材。煤矿双电源

3、地面配电系统技术规定一、双电源供电的煤矿其地面变电所的配电系统,必须同时符合电力部门和煤矿安全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二、接线方式1、采用双电源供电的煤矿地面变电所系统一次接线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标准方案。2、地面变电所反馈出的两回供电线路不得直接接入同一电器设备,必须经开关控制并联锁后才能接入电器设备。三、运行方式1、正常情况下双回路1、2段母线同时带电,一主一备,并联开关及刀闸均处于断开位置。2、当某一回电源断电造成该母线停电时,必须先断开该母线进线柜的开关和刀闸后,方能合上母联柜的开关和刀闸,使两断母线同时带电。3、当两回路同时断电时,煤矿应立即启动自发电机经升压后并入母线,保证煤矿保安负

4、荷的需要,操作时必须先拉开两段进线柜的开关和刀闸后,方能合上自备发电机柜的开关和刀闸,并选择一段或二段母线带电。四、保护及安全闭锁方式1、煤矿地面变电所的所有开关柜必须具有过流、短路、速断、过压、低电压等保护,并定期进行试验合格,直接向井下供电的开关柜还应加装漏电保护,地面负荷应在低压开关柜上加装漏电保护。2、两段母线进线柜均应与母联柜闭锁,当两断母线柜同时处于合闸位置时,母联柜无法合闸;当母联柜处于合闸位置时,两段母线进线柜只能有其中一段母线柜可合闸,两段母线进线柜无法同时进行合闸。3、自备发电柜与两段母线的进线柜同时闭锁,只有在两段母线进线柜处于断开位置时,自发电柜才能进行合闸,自发电柜处

5、于断开位置时两段母线的进线柜才能进行合闸。4、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可实现向井下供电的自发电柜与风机闭锁,只有风机电机带电达到规定时间后,自井下供电的开关柜才能合闸,当风机停运后,向井下供电的开关柜自动跳闸。5、两段母线的电容控制柜进行闭锁,当一段母线的电容控制柜处于合闸位置时,另一段母线的电容控制柜不能合闸。五、其它规定本规未明确的部分,按有关的电力规程规章执行。二、低压配电室的管理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低压配电室是矿井配电的重要场所,丝毫麻痹均可造成各类事故的发生,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1、非工作人员未经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进入变电所,否则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出现事故

6、,严格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2、非当班值班电工严禁拉闸送电,未经当班值班人员许可维修人员严禁打开或摸动配电装置的任何部位。3、保证灭火器材安全使用方便。(灭火器不少于2个,灭火沙不少于0.5M3消防锹2个,消防桶2个)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变电所,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配电室交接班制度一、接班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现场并进行现场交接班。二、交班人员应将当班设备的运行情况,遗留问题以及应注意的事项填入日志,并交给接班人。三、接班人员听取接班人的意见后,应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检查结果未发现异常,方可接班,否则有权拒绝接班,并请示有关领导。四、接班人员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应及时处理。五、当班人员对本班发生

7、的事故全面负责。六、无人接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必须与调度室联系,并派人接班,直到值班人员到场方可进行交接班。七、交接班严格按照:手拉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的原则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一、配电室工作人员每天对设备转动部位,紧固件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二、维修人员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保养。三、每隔一个月对配电房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保养和调试。四、经常对设备进行清洁,保证设备无灰尘,无油污。五、经常检查设备有无漏电现象。六、冬季要做好防寒、防冻工作。七、定期检查防火措施及消防工具。八、经常清点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完好情况。设备包机制度一、设备在移交生效之日起,值班负责人对所

8、接受的设备进行检查。二、设备包机人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三、包机设备,包机人必须建立所有设备、设施的包机责任制。四、机电设备包机人必须专人专职负责,设备包机牌上必须注有包机人名、地点等容。五、包机人必须严格按所包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六、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发电房管理制度一、发电机房应有醒目的标志,未经允许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机房。二、值班人员必须每日对机房设备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和清理。三、每日对消防器具排查一次,保证可靠有效。四、车辆用油必须经保管开锁,值班人员监督放油,加完

9、油后由保管员亲自锁上。五、当班值班人员不准擅自放油,一经发现按矿规章制度处罚。六、冬季机房小锅炉必须按规定生火、加水,保证柴油机能随时起动。七、严格执行各岗位,各场所交接班制度八、当班人员必须对附近场所的设备加强检查看护、防火、防盗、防破坏。充灯房管理制度一、 矿灯管理使用制度1、全矿矿灯完好总数,至少比经常用灯总人数多10%。2、每盏矿灯都应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3、矿灯应完好,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封闭不严,灯头圈松动等情况,严禁发出。4、使用矿灯人员应保护好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矿灯,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5、灯房人员在每次换班2小时,

10、必须把没有还灯的人员报调度室。6、充电不足的矿灯不得发出,以保证矿灯寿命,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7、交矿灯时要对使用过的矿灯作全面检查,看是否损坏,如有损坏,查清原因,部件损坏的,按购部件价赔偿。8、矿灯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和发放,造成丢失,给予发灯人员处罚。二、 矿灯发放领用考勤制度1、充电工上班后要对灯及充电架作全面了解。2、发灯要专人专灯,发放时,要对矿灯作出全面检查,严禁失爆灯发出,做到台台防爆。3、做好矿灯领用,发放考勤记录。4、未充足的灯不得发出,以保证矿灯使用寿命。5、矿灯发出后,要在做全面了解,是否把不合格的发出,并做记录。6、交灯时要对使用过的矿灯作全面检查,看是否有损坏,未

11、交回的矿灯如发现裂缝,有损坏,按章罚款或按原价赔偿。三、矿用自救器管理制度自救器是矿工在井下遇到意外事故时进行自救的一种重要设备,因此每个人都要自觉爱护它,为保证自救器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1、自救器经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后,每个从事井下工作的工人,在充灯房领取自救器,用后经充灯工检验收回。2、管理人员入井,在充灯房领取自救器,用后经充灯工检验收回。3、所有人员入井都有必须带自救器,既不能交给他人,也不能放在别的地方。4、带自救器时要防止撞击,不能用锤或其它工具敲砸拨弄,更不能解下当坐垫使用。5、自救器到期后须立即更换,严禁私自拆开自救器和使用失效自救器,只有井下遇到沼气、煤尘爆炸、火灾等才准

12、使用。6、随身携带的自救器,每月必须由安全科检查一次,固定存放的自救器,每三个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漏气等现象,要及时到安全科更换,并说明原因。7、凡人为拨弄坏的,丢失的一律照价赔偿,因特殊情况损坏的,由安全科落实查处,酌情罚款。8、因工作变动或离矿,不再使用自救器的,要交回安全科,办理手续。中央(采区)变电所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1、坚守工作岗位,热爱本职工作。2、负责管好、用好、修好本所的设备设施坚持每班对设备进行两次巡回检查 ,做到心中有数,保持设备完好不失爆,并能正常运行,做到会操作、会维护、会处理一般故障。3、负责当班处理不了故障及事故要及时上报,以便及时组织排除或抢救。4、负责填好各项记

13、录,并搞好峒室清洁卫生工作。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坚持提前30分钟到岗位进行现场交接班,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交班人员要交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接班要确定设备运行情况。2、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查出问题,责任由当班人员负责,当班者应主支协同接班者进行处理,未经接班人员同意不准离岗。3、交班人员不在现场交接班,发生问题由交班者负主要责任,接放者在接班时马虎不负责,发生问题自己负责。4、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确认后签字,发生问题追究责任以记录为准。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本场所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2、非工作人员未经跟班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本所,否则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

14、带入本所。4、非专职电工严禁拉闸送电,严禁打开设备维修。5、保证灭火器材齐全,使用方便。峒室设备清洁、整齐、完好,无失爆,制度完善,记录规准确。6、对进入本所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设备包机制度1、中央变电所所有设备由本所值班人员负责包干管理,如所包设备发生事故或各级领导查出问题,由包干人员负直接责任。2、包干人员要负责好本变电所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做好清洁、卫生工作。3、对包机责任人所包设备完好率达不到80%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设备完好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的,给予表扬或奖励。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本所设备由包机人员负责,每月进行一次保养,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检修。2、保养 、检修要到位

15、、彻底、不留尾巴,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3、保养、检修要填好记录,写清处理问题的方法及结果。干部上岗制度1、坑电组长,每班必须对本所设备运行情况、人员上班情况、交接班情况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队长、调度室。2、跟班领导、队长每天必须对本所设备安全状况、运行 情况、完好状况、值班及交接班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汇报调度室、机电科。3、机电科长每周必须 对本所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设备缺陷及存在问题及时安排检修、排除,对缺岗、脱岗不负责任的值班进行处理,对下一周工作作出安排,并及时作出材料计划。巡回检查制度1、每班上班后,由当班组长组织对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巡回检查。2、检查

16、查出的问题,由组长组织指导责任人负责进行处理,保证供电系统运行正常不失爆。3、每次检查结束后,责任人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组长签字审核,班后交回机电科存档,以便汇综掌握情况。中央(采区)水泵房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1、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2、定时定量对设备进行加注润滑油。3、负责填好各项记录,搞好峒室清理卫生工作及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4、担负主、备水仓的排水任务,每班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处理水泵一般故障,保证正常运行。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员坚持提前30分钟到岗位进行现场交接班,做到手拉手,口对口。交接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水量情况,接班要确定设备运行情况。2、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员查

17、出问题,责任由当班人员负责,当班者应主动协同接班者进行处理,未经接班人员同意不准离岗。3、交班人员不在现场交接班,发生问题由交班者负主要责任,接班者在接班时马虎不负责,发生问题自己负责。4、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双方确认后签字,发生问题追究责任以记录为准。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本场所由值班人员负责管理。2、非工作人员未经跟班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本场所,否则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3、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本场所。4、非专职操作人员,不得操作设备。5、保证灭火器材齐全,使用方便。峒室设备清洁、整齐、完好,无失爆,制度完善,记录规准确。6、对进入本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设备包机制度1、主水

18、泵房所有设备由值班人员负责包干管理,如所包设备发生事故或各级领导查出问题,由包干人员负直接责任。2、包干人员要负责好本场所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做好清洁、卫生工作。3、对包机责任人所包设备完好率达不到80%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设备完好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干部上岗制度1、机电组长,每班必须对本所设备运行情况、人员上班情况、交接班情况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机电科、调度室。2、跟班领导、队长每天必须对本场所设备安全状况、运行 情况、完好状况、值班及交接班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汇报调度室、机电科。3、机电科长每周必须对本所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19、对设备缺陷及存在问题及时安排检修、排除,对缺岗、脱岗不负责任的值班进行处理,对下一周工作作出安排,并及时作出材料计划。巡回检查制度1、每班上班后,由当班机电组长组织对设备进行不少于两次巡回检查。2、检查查出的问题,由组长组织指导责任人负责进行处理,保证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3、每次检查结束后,责任人认真填写检查记录,组长签字审核,班后交回机电科存档,以便汇综掌握情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本场所设备由包机人员负责,每月进行一次保养,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检修。2、保养 、检修要到位、彻底、不留尾巴,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3、保养、检修要填好记录,写清处理问题的方法及结果。主扇风机房管理制度1、每一矿井必

20、须采用机械通风,在地面安装主扇风机,通风机在投产前需试运转72小时,并进行性能测试,投产后必须保证连续经常运转。2、排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并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不得超过5%。3、主扇风机必须装置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动机)其中一套作备用,主扇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备用主扇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启动。4、矿井主扇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保证在10分钟进行反风。5、主扇风机房必须做到干净整洁,窗明几净,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各种记录簿齐全。6、主扇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监测仪表,并安装直通调度室的。主扇司机至少每半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

21、录。7、主扇司机必须培训合格方准上岗操作,并做到专职负责。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9、启动前,必须对主扇风机电动机各部位进行详细检查,入井电源和风机要进行风电闭锁,做到先送风后送电,停风即断电。10、未经矿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停止主扇风机。主扇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11、矿井主扇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立即停止井下作业,切断电源,所有人员撤至地面,同时打开井口防爆门,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通风。12、禁止在井下安装辅助通风机。13、备用主扇每13个月进行一次轮换运行,以保证正常完好。14、每运行20002500小时对滑

22、动轴承润滑一次,禁止不同油号混杂使用。15、机电科必须经常检查风机房“五小件”,发现损坏及时更换。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1、各队的局扇,由通风科确定风机安装位置,本单位电工按技术要求安设局扇,必须有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并保证闭锁灵敏可靠。2、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设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风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3、井下不得出现串联通风。确需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瓦斯员必须按要求检测被串联工作面安装局扇风机前的瓦斯浓度,并在局扇风机前安装瓦斯探头,当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立即切断被串联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4、局扇由局扇管理员组织管理,除管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

23、能随意开停局扇:因检修或其他原因必须停止局扇运转时,须提前向通风科汇报申请,通风科要制定相应的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5、局扇要定期检修和更换。6、各队使用的风筒,由通风科统一管理。领取风筒后,由专职瓦斯员负责吊挂,本单位要注意保护好风筒,风筒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风情况时,瓦斯员要及时补修、更换,但由于本单位管理不善,出现扯环风筒风筒丢失现象时,要给予相应处罚。7、风筒口到工作面的最大距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断电撤人,设置珊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

24、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矿井通风瓦斯监控系统管理与维修制度1、矿必须建立监测系统,并配备一定的人员,负责监测装置的管理工作。2、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监测和通风技术专业的培训,经考核发给合格证,方可上岗独立工作。3、矿必须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在采、掘面及按规定需上监测的地点安装各类传感器。4、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头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责任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5、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或其

25、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类送通风、机电部门。6、煤矿矿井的采掘工作面都必须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7、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入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8、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10天由机电科负责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应携带标准气样、空气样,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三者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9、如装置监测人工监测出现误

26、差后,在测值的0.2%围,应以测值高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平均值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监测人员应及时下井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装置。10、瓦检员、放炮员、机电线路工每班至少对所管辖围的监测装置主支线电缆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11、监测装置必须按规定时间检修、调试、校验。12、凡属于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理围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安装,在安装拆除时,必须与上级主管部门及通风部门人员联系现场共同进行。因故障检修与监测装置关连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装置运行时,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要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13、

27、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面井巷等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14、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需保存8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15、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箱及电缆只许采掘队、班、组长在瓦检员的监护下,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擅自移动和使用。停止监测装置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追究使用者责任,并给予经济制裁。16、凡发生队组解脱或破坏监测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产后追查分析的制度,查出责任者立即给予重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安全仪器、仪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特制定安全仪表管理制度。一、发放围安全监察仪表指瓦斯报警器、瓦斯器、测风

28、表、一氧化碳检查器以及瓦斯校正器等。使用对象包括瓦斯员、一炮三检员、安监员、以及生产、调度、通风 、安全机电等到科室管理人员,分管安全生产副矿长、测风员等。二、完好标准的一般要求1、瓦斯器要求完好无缺、部件整齐、灵敏可靠,指示准确,瓦斯器的吸风系统、折光系统不堵不漏、不断,机体外壳经常保持清洁卫生,误差正负不得超过0.1%。2、报警器要求机体完整无缺、部件整齐、指示灵敏、电压保持3.7伏,低于3.4伏不得使用,瓦斯超过0.5%不得使用,同时要在10秒确实测出浓度。3、风表机体完整无缺,部件整齐、灵敏可靠,指示准确。三、管理制度1、使用与保管统一固定专人,不准随便转借他人,无岗位证不得使用。2、

29、当班使用要细心检查仪器各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向安全通风科汇报更换。3、校正检验,每周由安全科、通风科指派专人到现场对在用仪器进行校对,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每季度必须由安检科、通风科负责组织安排到县技术监督局进行一次校正。4、瓦斯仪每班上班之前必须由各使用人员在井下新鲜风流中进行校对。5、专职巡回瓦斯员必须负责监督各一炮三检员的瓦斯仪的使用,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其使用。6、使用中要爱护仪表,避免大的震动和冲击,无故损坏或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要由责任者赔偿20%或全部损失,丢失的按价赔偿。7、仪表要精心保管,不得放在井下或不安全又潮湿的地方,以保证各种仪表的准确性、可靠性。停送电制度一、变电所值班

30、人员负责所一切电气的停送信调配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严禁脱岗、漏岗。二、停送电必须由配电值班人员亲自进行操作,不得以捎口信的形式停电或送电。三、线路需停电时,必须由线路作业人员报调度室主任批准,由调度室签发线路工作许可证后,线路作业人员亲自持线路工作许可证与机电科联系并到配电室通知值班人员且在运行日志上填写作业容及注意事项后,由配电值班人员停电,并在开关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禁牌。如要停主扇风机房供电(两回路全停时),必须报请矿长批准。四、恢复送电时,线路工作人员必须再向调度室主任申请并由调度室签发供电许可证后,线路工作人员方可通知机电科,由机电科通知配电室值班人员送电,值班人

31、要在运行日志上填写停电作业情况,值班人员经检查无误,报经机电科长批准后,方可摘除停电禁牌恢复送电。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二条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2、安装电气设备地点周围要求环境干燥避开顶板淋水和滴水。3、开关放置与地面垂直,倾斜度不得超过15度。4、开关与电缆连接时,一个线组织允许接一条电缆,同时必须装有合格的密封圈,其直径不应大于电缆外径一毫米,外径与进线装置直径差不得大于二毫米,宽度不少于电缆外径的0.7倍,厚度不小于电缆的0.3倍,电缆与密封圈之间

32、不准包拆其它物品。5、不用的线咀,应用密封圈和厚度不少于2毫米以上的钢板压紧堵死。钢板应装在密封圈之外,钢板与进线装置的径差不大于2mm。6、电缆护套伸入开关器壁515mm,端部要齐,线咀压紧要有余量,压线板压紧电缆不超过电缆直径的10%。7、使用电缆接线时,地线要比火线长,要做到松开线咀拉动电缆时,火线被拉脱时,地线不被拉掉,仍保持连接。8、凡安装设备,经机电技术员和设备管理员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验收合格后,符合标准,方可投入运行。9、电器设备的电气间隙是否符合要求,接地装置是否齐全可靠10、设备安装验收投入运行后,由设备管理员按设备编号、容量、用途、使用地点、责任人在设备牌板及图板、台帐、卡

33、片上填帐续图。1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12、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1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防爆设备入井检验制度一、 购置井下所有防爆设备,首先检验是否有煤炭部颁发的防爆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矿用煤安标志。二、 设备准备入井使用必须由防爆员检查,并填写设备入井卡片方可使用。三、 设备入井,必须零部件完整齐全,防爆性能达到规定指标。四、 设备入井

34、后,入井人员应持设备入井卡片到机电科填报,由设备管理员在档案台帐、卡片上签注。五、 设备入井后,安装人员必须重新检查各项指标确实无误时,机电防爆员检查验收方可交付使用。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制度为了保证入井机电设备安装、使用的设备符合防爆质量要求,规程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入井。”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每月应检查一次,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检查一次外部。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容如下:1. 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2. 隔爆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变形。轻微凹凸不平不能超过完好标准。3. 隔爆外壳是否涂有防腐油漆

35、。大、中修后必须重新涂防腐油漆。4. 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要用合格的橡胶密封圈、镀锌金属圈和镀锌挡板。5. 通电试运转,观察开、停、吸合(或运转)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运行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放置顺序应符合规定要求。6. 隔爆接合面间隙应符合要求,对每台设备及电器的各个隔爆间隙都要逐一测量。7. 隔爆接合面是否有锈蚀和机械伤痕,是否涂有防锈油脂,并进行磷化处理,粗糙度要符合要求,针孔、划伤等机械伤痕不得超过规定。经过检查,符合防爆质量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填写入井设备验收登记表,由防爆检查员签发“入井许可证”。“入井许可证”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领用单位、防爆检查员等。井口把关人员要严格执行

36、凭证入井制度,逐台、件核对“入井许可证”,无证不准入井。小型电气管理制度1、照明、信号、等小型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2、照明、信号、通信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3、井底车场及附近、机电设备硐室、运输大巷、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采区车场、主要绞车硐室都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的间隔不得大于30米。4、地面通风机房、绞车房、变电房、发电机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5、通信线路进入井下,应在井口安设避雷装置,主井、绞车房、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乳化液泵站、采掘工作面都应装有,并能与矿井调度室直

37、接联系。6、井下通讯线路严禁用作回路。7、矿井电气信号应能同时发光和发声,重要信号装置附近应标明信号的种类。8、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它负荷。9、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10、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11、井下电缆接线盒应保持清洁、无杂物和水珠,接线盒应挂在巷道壁上,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压入压紧。12、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都必须设有接地极。13、每班值班人员必须保证各点的通讯畅通。杂散电流管理制度1、井下在检修设备时,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38、2、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接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外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3、对非本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4、对杂散电流使用要有专人管理。5、对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强保护设施。6、供电系统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7、供电线路应正确使用调整漏电保护装置,对泄漏电流定期释放。8、矿井各条巷道定期清除积水,对轨道、管道、钢带外壳和其它金属物按规定试放电处理。9、在带导电线、电气设备及油开关附近,不得有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10、对工作面的

39、溜子、皮带等在每班作业前进行释放一次,做好班前检查工作。11、爆破母线不与压风、洒水等管理,轨道、钢丝绳、刮板机等导电体和动力照明线路相接触。12、管路与电缆不与爆破母线同侧铺设,同侧铺设时要保持一定悬挂距离。电动机维护保养制度1、 经长途运输或长期搁置不用的电机,在使用前必须以500伏兆欧表测量其定子绕组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否则电机必须干燥,直至绝缘电阻达到规定值时为止。2、 电动机安装前,应检查铭牌上是否有防爆标志和煤安标志,否则不许安装,并须详细检查所有螺栓是否拧紧,弹簧垫圈是否丢失,隔爆外壳的各部件是否连接好,所有的隔爆零件不得有裂纹和影响隔爆性能的缺陷。3、 电动

40、机安装时应注意电机轴中心与被传动机器轴的中心一致。(否则会引起轴承损坏和轴的断裂)4、 电动机与电源连接时,应注意事项:(1)、橡套电缆通过接线盒密封圈的电缆直径要与密封圈的孔径相符,符合隔爆性能要求。(2)、置线时必须认清电机的电压等级,按其使用的电压等级改变绕组的接线方式。(3)、电机接线室保证电缆连接的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按接线要求布置导线的长度的和位置。部接地极的接地导线按适当的长度连接在接地螺栓上。(4)、接好线后,应检查盒的无杂物和灰尘,并清理干净。(5)、接线喇叭嘴上的卡板将电缆按压扁量10%压好。防止电缆串动(6)、电动机底脚上和接线盒处部位要有接地螺栓,使其可靠接地。5、电动

41、机应定期检查和清扫,外壳上不得堆积灰尘。6、电动机在运行期间,外壳温度不得超过110度,接线盒进线地方的温度不处超过60度。7、电动机运行时,轴承容许温度不得超过95度(温度计法),轴承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并更换润滑脂,更换前轴承必须用汽油洗干净。(一般电动机采用钙钠基润滑脂,户外温热带采用锂基润滑脂,2级电动机加油量为轴承室容积的二分之一,4、6、8、级电动机为轴承室容积的三分之二)。8、电动机安装与拆卸时,要注意保护隔爆面,装配时隔爆需要涂防锈油。所有隔爆面不得损伤和锈蚀,否则失去了防爆性能。如有损伤和锈蚀现象,要严格按照防爆电气设备隔爆面缺陷处理的规定进行修补。电缆管理制度1、煤矿安全规

42、程第466条规定:在总回风巷道和专用回风巷不应敷设电缆。在机械提升的进回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2、在水平巷道或倾斜角30度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3、在立井井筒或倾角30度及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它夹持装置进行敷设,夹持装置应能承担电缆重量,并不得损坏电缆。4、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应的松弛度,并在承受意外重力时能自由坠落,悬挂高度应使电缆在有矿车掉道时不致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5、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不得超过3米,立井筒不得超过6米。6、沿钻孔敷设的电

43、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7、电缆不应悬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并严禁在电上悬挂任何物件。8、电缆同胶皮风筒等易燃物品应分挂在巷道的两侧,否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9、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的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相互的间距应大于0.1米,高压同高压电缆之间,低压同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毫米,以便摘挂。10、井下巷道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在拐弯式分点以及联接不同直径电缆的接线盒两端,都应有吊勾或夹持装置悬挂注有、用途、电压等标志牌,以便识别。11、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接头,如果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接头处不能受力,应将接头设在中间

44、水平巷道,以便检修维护。12、硐室和木支架的井巷中敷设的电缆,必须将黄麻外皮剥除,并应定期在铠装层上加涂防锈油漆,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电缆并严密封墙管口。13、下列地点不应设电缆,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以及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14、电缆线路要有明确的标志,电缆线路要标明型号规格和使用地点。15、禁止瓦斯突出的回风巷道敷设电缆。16、电缆悬挂要有一定的弧度,不得把电缆钉死或拉的太紧。17、动力电缆与通风机的电缆及管路,要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18、井下任何地点禁止将送电的电缆盘圈。19、运行中的电缆不得漏电超温。20、电缆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应按

45、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中规定的项目,周期和标准执行,试验发现不合格的电缆,不应使用应及时处理。21、电缆主线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22、低电缆不应采用铅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铅芯。油脂管理制度1、对井下油脂要有专人管理。2、井下油脂必须有专人用专用油桶运送。3、不能在运输矿车或运输机运送。4、对于用油要有计划,不能浪费乱用。5、定期清理油垢,用油设备不得设集油槽6、对用油设备要加强管理,对于漏油设备要及时更换。7、用油设备地点必须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具。8、对于每次用油要有记录。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在堆放胶带的地点,必须设消防设置。2、备用胶带必须成圈堆放,不得影响通风和行人。

46、3、胶带必须堆放在通风良好,不受风雨损害地点。4、堆放胶带,必须高出地面,防止水浸入腐蚀损坏。5、保持堆放胶带地点清洁卫生,无杂物堆积。6、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胶带质量好坏情况,如果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配件管理制度1、配件设备必须根据生产需要,由机电科制定购置计划,报矿领导批准进行采购。购回的设备,必须保证质量、安全性能好、“三证”齐全。2、入库设备妥善保管,大型的设备应用雨棚遮盖,防止日晒雨淋,所有设备的图纸,说明书应齐全。由机电科收藏保管。3、配件及维修材料,必须专人负责管理,要按用途进行分类建立卡片和台帐。4、对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按定额控制,实行退旧领新制度。换下的设备和配件,应

47、进行技术鉴定,能修复的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按材料分类回收。5、根据设备的性能,选择适当的润滑油品种,制定各种设备的油脂消耗定额,按品种定额领用。6、根据煤矿机电设备配件和维修材料消耗定额,结合设备的使用台数、检修计划,编制配件及维护材料需要计划。电气试验制度1、机电科设备检验员要对所有入井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新设备要确认型号、产地、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号、说明书及图纸进行清点,负责电器试验工作。2、按机电设备防爆要求进行检查、试验,严禁不合格产品下井使用。3、试验设备的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要求,660伏的用1000伏摇表摇测,不低于10兆欧;380伏用500伏摇表摇测不低于5兆欧;127伏的

48、用500伏摇表摇测不低于2兆欧。4、做交流压试验,受额定电压加1000伏,历时1分钟,绝缘不被击穿。5、测量各主流电流的电压值及各执行继电器的动作电流值,其值应符合厂家规定。6、设备检验完毕后,符合标准要求方可下井交设备管理员使用,并将试验结果填入卡片,装入台帐并保存。7、井下当班电工应按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检漏、综保的试验和瓦斯断电仪的试验,并记录在册。8、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如因失职造成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做到“四不放过”。9、入井后的主要电器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应每6个月不少于1次,所有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缆绝缘检查应每月一次,接地网接地电阻值测定,每季一次,试验和调整结果应记入专用的记

49、录簿,如有问题应指定专人及时处理。10、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检测和电气耐压试验,每年应进行1次,但对操作频繁的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应每6个月进行1次压试验,油断路经3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1次耐压试验,并检查有无游离碳。11、更换和试验矿用设备绝缘油应有记录。各种保护试验制度1、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值班人员,班前必须对各种检漏保护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作出记录。2、提升绞车司机班前必须对绞车的各种保护进行试验,保证正常可靠。3、运输巷道调度绞车、无级绳绞车信号装置,每班班前由当班司机和当班电工试验一次。4、煤电钻综合保护在使用前由打眼工进行一次试验并作出记录。5、皮带

50、机综合保护装置每班在使用前由当班司机和当班电工进行一次试验,并作出记录。6、接地电阻测试按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执行。7、定期远方漏电试验按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维护与检修细则执行8、井下开关保护插件试验真空馈电开关按MT2000标准试验电磁起动器电子保护按MT17588标准试验9、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检查一次,每日应由分片负责电工一次外部检查。10、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校定每六个月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11、主要设备绝缘电阻的检查试验每六个月一次,不低于50。12、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13、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绝缘检查每

51、月一次。14、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每季一次,不大于2。15、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投入运行前进行测定。16、对保护试验不合格的立即退出使用。(检修后恢复安全性能后,方可继续使用)机电事故追究分析制度一、建立事故登记簿。每次发生事故后或安全活动结束后,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研究,追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受处理不放过)进行处理。二、事故的认定。设备遭受损坏或意外伤害,使设备一次停止运转30分钟以上、或一次影响产量50吨以上、或设备损坏价值500元以上者均称为事故;如

52、因事故造成全部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或设备损坏价值5万元以上者,称为重大事故。三、当月事故影响产量占当月计划产量的百分数为事故率,如其超出规定,应追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四、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五日把事故情况、经济损失、原因分析、处理经过和措施等情况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五、全矿职工和本科室人员必须对“三违”人员进行举报、制止。对因某人的制止,使本矿免去一次安全事故的人员,矿委会要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奖励,使“三违”现象在本矿消声匿迹。六、对于非工作人员非法操作电气设备造成事故的,要坚决进行重处重罚。七、对因操作造成的失职、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八、对于因电气设

53、备本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要追清原因。如因检验人员失职的,要追究检验人员的责任;如因运输过程中损坏的,追清人员,进行处理。机电科安全活动制度一、领导组成员: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科长。二、检查活动时间:每周由机电矿长牵头,自查一次全矿井所有机电设备,将检查结果登记在册。重大问题向机电领导小组或矿委会汇报;每月由机电矿长或安全矿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活动,问题及时处理;每季度由矿委会组织各职能科室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将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对安全工作做的好的进行奖励,对做的不好的公开处理,并与年终奖金挂钩。三、每班带队电工必须对主要设备进行详细调查,有问题及时处理。四、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学习

54、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分析执行规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安全现象的未遂事件,总结检查反“三违”事故措施执行情况,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记录、有效果。同时制定出一系列的防患措施。五、检查标准参照井下防爆设备检查标准防爆50条。机电职工培训制度一、从事煤矿机电工作的职工都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给合格证,否则不准上岗。二、井下电工、绞车司机必须特煤炭局以上上级主管部门发给的合格证书并熟练本岗位技术才能上岗。三、配电、充电、风机等不少于7天的培训时间,并由老工人带领一星期,方可独立工作。四、掌握矿山救护、急救的基本知识。五、职工培训期满进行考试,一次不合格继续学习,但不付

55、学习工资,两次不合格调离机电科。井口安全管理制度一、严格入井检身制,任何单位任何人入井,都必须经调度室审查检身并登记。入井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及必备的劳动用品,严禁携带香烟、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入井,严禁非防爆设备入井,严禁穿化纤服入井,严禁有病症的、饮酒和有思想情绪的人入井。二、严格实行班前会制度,不参加班前会的人一律不准下井。三、严格执行入井挂牌制度,出井必须由队长清点人数,集体带队出入井。如班后有人未出井,灯房须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要立即查明原因。四、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当班跟班干部、队长、安全员、瓦斯员、井下电工等要实行提前入井,最后出井。五、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

56、人制度。六、坑口附近20米以严禁抽烟、生火严禁有其它火源。七、坑口附近必须清洁卫生、整齐。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要害场所即矿井的重要场所,丝毫麻痹均可造成各类事故或导致设备的损坏和人身安全。我矿要害场所包括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充灯房、运料提升绞车房、主扇风机房、井下中央(采区)变电所、主水泵房、各主要硐室等。以上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禁止入”的规定。二、各级领导进入要害场所检查,必须持有效证件,遵守要害场所的安全规定。三、外来检查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必须有本矿领导陪同或持有调度室签发的检查证件,方可进入,同时要遵守要害场所的有关规定。四、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不断线值班制

57、度,做好有关记录。五、必须在要害场所安装可直通调度室的,保证随时畅通。六、要害场所要按有关规定配齐灭火器材,保证使用方便。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要害场所。八、本场所的值班人员要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机电科各工种交接班制度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定机电科各工种交接班制度。凡我矿机电科职工,不论职务高低、工龄长短,均须遵照执行。1、安全、瓦斯员;绞车司机、仓库保管、检身员、柴油机、配电室、风机司机、调度值班、领导值班等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实行工作现场交接,做到你不来,我不走。2、当班人员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当班生产或工作任务,同时交清工具,设备运转、隐患排除、

58、遗留问题等情况,当班隐患当班处理,不能处理的,除告明接班者外,要详细填写要交接班报表上,并于班后口头或书面报有关科室,如不报或迟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当班人员责任。3、接班人员和当班人员在现场交接时,双方须对工作现场全面进行检查,将发现问题认真填写在交接班报表上,并互相签字认可。4、接班人员认为当班人员工作质量差,任务没完成,需在报表上填写清楚,班后报有关领导处理,但必须先行接班,如不接班造成工作现场无人盯岗,要严肃追究接班人责任,接班人员对当班人员工作质量不检查,不验收,马马虎虎接班,一经检出严肃处理接班人员。5、当班人员对接班人提出的问题应妥善处理,直到问题圆满解决,方可离开,如不处理,

59、又不在报表上签字,要严肃处理当班人员。6、无论什么原因,接班不到,当班不准离开,接班人迟到,按规定罚款,同时按比例给当班者增加工资或劳动分,接班人不到,当班人擅自离岗,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直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交接班人员应互相配合,认真完成交接班工作,不得故意挑剔,推诿扯皮,否则,一以查实,要严肃处理。值班制度一、机电科值班由机电科所有成员参加,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二、每班必须有一名副科长以上领导带班,每班不少2人三、特殊工种人员生产值班均采用12小时盯岗值班制。四、严格执行本矿非生产日的安全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出入井,工随同其它岗

60、位值班人员同入同出。六、当班人员必须对自己所负责的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七、坚持井下岗位交接班,交班人员要把当班情况交待清楚,接班人要在交接后20分钟把接班后异常情况汇报调度室,否则追究其责任。八、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通讯畅通。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为了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逐步做到主要生产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合理的管理,实行“修理、改造、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科学管理相结合”和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并立的原则,努力做到合

61、理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经济运行,以获得寿命周期费用经济,设备综合效能最高的目标,对我矿机电设备进行统一管理。1、设立机电设备组织机构,坚持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方针。2、建立业务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充份发挥科技人员的作用和责任。3、建立设备的帐卡、牌板以及档案管理。4、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5、设备的选型和购置、安装与调试。6、制定各工种操作规程。设备管理制度1、本矿所有从事煤矿设备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运行维修人员,即跟班电工)都必须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并能认真负责执行。2、根据本矿设备台数和容量情况,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3、井下设备要分项负责,包机到人,并形成专管和群管相

62、结合的管理网。4、在制订生产计划时,必须对机电设备的购置订出计划,编制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实际需求量和备用量,符合2004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设备部分规定。5、设备必须分类编号,建立设备台帐。6、建立设备牌板管理制度。设备牌板必须填明设备类别、使用单位、待修和备用台数。7、设备图板管理,根据井下生产情况,在采掘平面图绘制设备模拟图。8、建立主要机电设备技术特征卡片。9、为了确实掌握设备数量和动态,设备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的台数和设备的搬迁情况,以保证帐、卡、牌、物一致,以及图板变化与使用地点相符。10、编制提升运输、排水、供电系统图,要求一式两份,一份留矿,一份报县局生产科,如有变动立即修改。11、设备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并损坏严重,或遭受意外灾害,其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购价值的80%以上,可报废。12、设备的报废,应由有关部门参加鉴定小组审定,然后在设备台帐上和图牌板上注销,并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13、设备管理员每旬对全矿设备进行一次严格检查,以充分掌握设备运转动态和设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和“失爆率”情况,并每月五日前将设备的“四率”报矿机电科。14、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和“十坚持”。设备运行、检修、保养制度1、运输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由指定的,并经过考试合格的防爆电气检查员检验,取得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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