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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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安全和防护条例二二 一二年八月一二年八月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大纲要求 了解总则 熟悉有关法律责任 掌握: 许可和备案 安全和防护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 监督检查 附则中的用语含义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本讲主要内容 本条例的发布方式 主要内容概述 对条例正文的理解 总结 条例的总体框架结构 本条例修订的要点 本条例的主要特点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

2、条例5发布时间和方式 发布方式: 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104次常务会议通过 国务院令第449号发布 发布时间: 2005年9月14日 施行时间 本条例自2005年12月31日起施行。 条款 共7章69条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14条) 第二章许可和备案(526条) 第三章安全和防护(2739条) 第四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辐射事故应急处理(4045条) 第五章监督检查监督检查(4649条) 第六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5064条) 第七章附则附则(6569条)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条例中用语的含义(1) 放射性同

3、位素放射性同位素: 指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放射源:放射源: 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指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条例中用语的含义 (2) 射线装置射线装置: 指X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 伴有产生伴有产生X射线的电器产品射线的电器产品 指不以产生X射线为目的,但在生产或者使用过程中产生X射线的电器产品。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

4、条例的几点解释 本条例的施行之日也就是89年10月24日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即44号令)的废止之日。 强调了安全与防护安全与防护并重的科学监管科学监管 符合IBSS、CODE和GB18871基本标准要求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方针 在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人员受照方面,安全与防护并重比单纯的防护更有效 体现了监管理念的转变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条例的几点解释(续) 规范范围扩展 从生产、销售和使用三个环节到全过程监管 分类管理 极高危险源、高危险源、危险源、低危险源和极低危险源五类 辐射工作单位实行许可管理规定 放射性

5、同位素备案规定 辐射事故管理规定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1主要特点 控制源头,分级发证 分类管理 进出口许可 身份管理 备案制度 进出口辐射标识 数据库数据共享 上下联动 横向互动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244号令-449号令的主要变化 完善了监管体制,调整了职责分工,明确了统一监管 完善了生产、使用、销售单位的许可证制度 确立了进出口审批制度 加强了转让管理,明确了转让要求 完善了备案制度 加强了安全和防护管理 完善了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3第一章

6、总则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针对现状和发展需求 分头负责,底数不清,责任不明 放射源流向难以及时掌握,监管不到位 存在安全隐患 应急反应能力不足 体现政府职能 加强监管、促进安全应用 根本出发点: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5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以及转让、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条例的效力范围,从以下3个角度来理

7、解: 地域角度 领陆、领水、领空 主体角度 生产、销售、使用的单位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进出口的单位 监管部门 行为角度 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进出口活动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6 第三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其他有关部门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

8、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管理体制和职责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7具体职责-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 制定分类管理办法 颁发I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许可证 颁发I类射线装置销售和使用许可证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同位素进出口目录 办理进口审批和出口有关手续 制定编码规则,产品台帐和源的编码清单备案 批准野外示踪试验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负责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级定性 实施监督检查 查处有关违法行为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8具体职责-公安卫生等部门 公安 安保、侦查和追缴 卫生 与环保部门共同制定射线装置分类

9、管理办法 负责使用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负责辐射事故医疗应急 外贸、海关、质检 协助环保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限值和禁止进出口目录 负责进出口监管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9分类管理制度和授权规定 第四条 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分类管理。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分为类、类、类、类、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将分为类、类、类,具体分类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分类的原则分类的

10、原则 不考虑放射事故和恶意使用放射源导致的不考虑放射事故和恶意使用放射源导致的(因为还没有完全研究出这些后果的定量方(因为还没有完全研究出这些后果的定量方法和比较方法,尤其是基于国际基础的方法)。法和比较方法,尤其是基于国际基础的方法)。 不考虑辐射的不考虑辐射的(例如增加患癌的风险,(例如增加患癌的风险,因为事故或恶意使用放射源导致的确定性效应比短因为事故或恶意使用放射源导致的确定性效应比短期内增加的任何随机性效应的风险要高得多)。期内增加的任何随机性效应的风险要高得多)。 不包括不包括(尽管由于有涉及这(尽管由于有涉及这类源的事故报道,本分类系统中也包括了为这些目类源的事故报道,本分类系统

11、中也包括了为这些目的使用的放射源)。的使用的放射源)。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1类别的描述类别的描述 I 类源类源极度危险源极度危险源 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将很可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将很可能对处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接触它超过能对处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接触它超过的的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数量的无屏蔽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数量的无屏蔽放射源放射源,伤害将可能是致命的。伤害将可能是致命的。 I 类源类源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水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水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 2022-

1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2类别的描述类别的描述 II 类源类源高度高度危险源危险源 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可能对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可能对处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在短时间(处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在短时间()接触它的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接触它的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数量无屏蔽源数量无屏蔽源,伤害将可能是致命的。,伤害将可能是致命的。 IIII类源类源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水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水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3类别的描述类别的

13、描述 III 类源类源危险源危险源 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可能对处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采取可靠的保护,可能对处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接触它理这一数量放射源、或接触它的人员造成永久的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数量的无屏蔽源性损伤。如果接近这一数量的无屏蔽源,伤害可能是致命的(一般不大可能)。伤害可能是致命的(一般不大可能)。 III III 类源类源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将公共补给水源污染到危险水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水平,即使放射性材料高度可溶。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4类别的描述类别的描述 IV类源类源低危险源低危险源 这一数量的放射性材

14、料这一数量的放射性材料对任对任何人造成永久性损伤。然而,如果不被安全管何人造成永久性损伤。然而,如果不被安全管理或可靠保护,理或可靠保护,(尽管不大可能)对处理(尽管不大可能)对处理这一数量的无屏蔽放射性材料或接触它或接近这一数量的无屏蔽放射性材料或接触它或接近它它的人员造成的人员造成临时性损伤临时性损伤。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5类别的描述类别的描述 V类源类源极低危险源极低危险源 被这一数量的放射源造成永久性被这一数量的放射源造成永久性损伤。损伤。 如果由于火灾或爆炸而散开,这一数量的如果由于火灾或爆炸而散开,这一数量的放射性材料放射性材料对人员造成永久性损

15、伤。对人员造成永久性损伤。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6射线装置分类原则 根据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从高到低将射线装置分为类、类、类。按照使用用途使用用途分医用射线装置医用射线装置和非医用射线非医用射线装置装置。 (一),事故时可以使短时间受照射人员产生严重放射损伤,甚至死亡,或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二),事故时可以使受照人员产生较严重放射损伤,大剂量照射甚至导致死亡; (三),事故时一般不会造成受照人员的放射损伤。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7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8第二章 许可和备

16、案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9许可证管理制度 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放污法第28条第1款规定,应当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是通过监管部门对拟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 、使用单位的安全和防护设施、人员资格、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评价和验证,满足国家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方允许该单位开展上述活动,以达到本条例之目的。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0许可证分级审批颁发规定 第六条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销售和使用类射线装置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

17、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前款规定之外前款规定之外的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颁发许可证前颁发许可证前,应当将申请材料应当将申请材料印送印送其行业其行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批颁发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1申请许可证的条件 第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所从事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规模相适应的,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及健康

18、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职业卫生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 (三)有专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安全和防护管理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四)有健全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五)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2申请、审批程序和时限 第八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使

19、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第九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3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 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所从事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三)有效期限; (四)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4变更规定和重新申领规定 第十一条 持证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

20、,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领取许可证: (一)改变所从事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的; (二)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5有效期、变更和注销规定 第十三条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延续;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 条持证单位部分终止或者

21、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查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6明令禁止规定 第十五条 禁止无许可证或者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活动。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许可证。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7进出口审批规定 第十六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制定并公布限制进出口放

22、射性同位素目录和禁止进出口放射性同位素目录目录。 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对外贸易的有关规定签发进口许可证。进口限制进出口目录和禁止进出口目录之外的放射性同位素,依据国家对外贸易的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8进口同位素及其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第十七 条申请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口单位已经取得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许可证; (二)进口单位具有进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其中,进口类、类、类放射源的,应当具有原出口

23、方负责回收的承诺文件; (三)进口的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类、类、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类、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四)将进口的放射性同位素销售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还应当具有与使用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以及使用单位取得的许可证复印件。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9进口审批条件 第十八条 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进口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24、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海关验凭放射性同位素进口许可证办理有关进口手续。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材料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依照国家有关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对进口的放射源,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还应当同时确定与其标号相对应的放射源编码。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0转让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九条 申请转让申请转让放射性同位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要求: (一)转出、转入单位持有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许可证; (二)转入单位具有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 (三)转让双方已经签订书面转让协议。 第二十条 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由转入单位向其所在地省、自治

25、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一条 放射性同位素的转出、转入单位应当在转让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分别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1台帐、编码和备案 第二十二条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建立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并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6、制定的编码规则,对生产的放射源统一对生产的放射源统一编码编码。放射性同位素产品台账和放射源编码清单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的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类、类、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类、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与有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 未列入未列入产品台账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未编码未编码的放射源,不得出厂和销售不得出厂和销售。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2废旧放射源备案编码、转移规定 第二十三条 持有放射源

27、的单位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交回生产单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位、返回原出口方或者送交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的的,应当在该活动完成之日起20日内向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施行前本条例施行前生产和进口的放射性同位素,由放射性同位素持有单位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放射源进行统一编码。 第二十五条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需要将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转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

28、应当持许可证复印件向使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3出口审批和要求 第二十六条 出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应当提供进口方提供进口方可以合法持有放射性同位素的证明材料,并由国务院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出口放射性同位素应当遵守国家对外贸易应当遵守国家对外贸易的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4第三章 安全和防护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

29、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5持证单位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第二十七条生产、销售、使用放第二十七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的行业主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单位安全和防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单位安全和防护工作的管理,并定期对其执行法律、护工作的管理,并定期对其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法规和国家

30、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6持证单位人员资质要求 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人员进行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全工程师担任。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由国务

31、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关部门制定并公布。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7对持证单位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三十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8终止和变更活动前的要求 第三十

32、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需要终止的,应当事先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进行清理登记,作出妥善处理,不得留有安全隐患。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处理责任。变更前当事人对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约定中不得免除当事人的处理义务。 在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终止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其未安全处理的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及时进行处理。所需经费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49废旧放射源处

33、理和场所退役 第三十二条 生产、进口放射源的单位销售类、类、类、类、类放射源类放射源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当与使用放射源的单位签订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返回协议;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原出口方。确实无法交回无法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返回原出口方的,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将类、类、类废旧放射源类废旧放射源进行包装整备包装整备后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第三十三条 使用类、类、类、类、类放射源的

34、场所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应当依法实施退役依法实施退役。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0标识和警示说明 第三十四条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场所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设备和射线装

35、置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1电离辐射标识和警示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2安全存放规定 第三十五条 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单独存放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专人负责保管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36、。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层防护和安全措施多层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3野外使用规定 第三十六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的,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

37、行。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4防护器材和放射性产品防护要求 第三十七条 辐射防护器材、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以及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产品和伴有产生X射线的电器产品,应当符合辐射防护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和销售。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5 辐射防护器材辐射防护器材,是指用于对电离辐射进行屏蔽防护的材料以及用屏蔽材料制成的各种防护器械、装置、部件、用品、制品和设施,包括铅胶衣等个人防护用品;铅玻璃、铅板、复合防护材料等射线屏蔽材料;放射源屏蔽罐、换源器、运输容器等。 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

38、置,指含放射源或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仪器设备和射线装置,以及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等不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射线装置。说明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6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产品含有放射性物质的产品,是指因功能或制造工艺需要将少量放射性物质加入其中,或以密封源形式装配在内,或因所采用的原材料与生产工艺而具有一定放射性比活度的产品,如烟雾探测器、荧光度盘、离子发生管、磷肥及附加有放射性物质的建筑装饰材料等。 伴有产生伴有产生X射线的电器产品射线的电器产品,是指使用该电器时伴生有产品功能所不需要的X射线的电器产品,不包括电视机、计算机终端设备。说明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

39、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7医疗机构质量保证规定 第三十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第三十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应当依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诊疗和国家标准,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诊疗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遵守质量保证监测规范,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保证监测规范,按照医疗照射正当化和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40、。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8对金属冶炼厂的规定对金属冶炼厂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金属冶炼厂回收冶炼废第三十九条金属冶炼厂回收冶炼废旧金属时,应当采取必要的监测措施,旧金属时,应当采取必要的监测措施,防止放射性物质熔入产品中。监测中防止放射性物质熔入产品中。监测中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设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通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部门。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59第四章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0辐射事故分级规定

41、第四十条 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1,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是指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

42、残疾。 ,是指类、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2编制应急预案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 应当会同同级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编制辐射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机构和职责分工; (二)应急人员的组织、培训以及应急和救助的装备、资金、物资准备; (三)辐射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措施; (四)辐射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程序。 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的风险,制定制定本单位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本单位的应

43、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3辐射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发生辐射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同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4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分级报告的规定及时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生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和重大辐射

44、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在4小时内报告国务院;特殊情况下,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报告,并同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5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的规定 第四十三条 在发生辐射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辐射事故可能发生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辐射事故的作业; (二)组织控制事故现场。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6实施应急预案 第四十四条 辐射事故发生后,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

45、府府应当按照辐射事故的等级,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辐射事故应急工作: (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 (二)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 (三)卫生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7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调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定性定级、立

46、案侦查和医疗应急查处理、定性定级、立案侦查和医疗应急情况。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国务院指定的部门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级别,负责有关门确定的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级别,负责有关国际信息通报工作。国际信息通报工作。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8辐射伤害人员的救治 第四十五条 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69应急预案的编制参考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

47、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文件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文件制定核与辐射制定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计划的方法事故应急响应计划的方法(IAEA-TECDOC-953)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0第五章 监督检查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1监督检查制度和监督员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销售、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

48、的单位进行监督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查。 被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配备配备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由从事辐射防护工作,具有具有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认可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担任。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应当定期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2限期整改规定,检查员的义务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产、销售、使用放射

49、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并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3检举权和举报处理 第四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检举;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有权向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检举。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关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4第六章 法律责任(5064条

50、)主要有以下内容:(1)对监管主体和监管人员(2)对从事活动单位(3)民事责任和处罚权限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5第七章 附则(6569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1)军用的监管(2)职业病防治(3)同位素运输和废物处置(4)用语解释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6本讲总 结 条例的总体框架结构 本条例修订的要点 本条例的主要特点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7条例的总体框架结构条例的总体框架结构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8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4条条 条例制订的目的 条例的适用范围 确

51、立监督管理部门 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现分类的原则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79第二章,许可和备案,第二章,许可和备案,22条条 许可证的分级审批颁发 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许可证的主要内容、有效期 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或注销 放射性同位素进口、转让等特定活动的条件、审批程序 放射性同位素的编码、备案原则和程序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0第三章,安全和防护,第三章,安全和防护,13条条 对持证单位的责任,人员培训、考核,人员健康和个人剂量监测,年度自我评估,废旧放射性同位素的返回或处理,场所退役,工作场所的安全联锁,场所、源或源容器的辐射警示标志

52、、标识,放射性同位素存放等安全和防护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对野外使用或示踪试验、辐射诊疗机构、废旧金属回收冶炼厂等特定活动的安全和防护进行了规定; 对辐射安全和防护有影响的辐射防护器材、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等产品质量进行了规定。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1第四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第四章,辐射事故应急处理,6条条 详细规定了辐射事故的分级、编制事故应急预案的部门和预案的主要内容、事故报告程序、各部门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分工等。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2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章,监督检查,4条条 规定了辐射安全和防护监督检

53、查的部门和级别、辐射防护安全监督员的设立、认可、培训和考核,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责和义务等。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15条条 分别对监督管理部门和持证单位违法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处罚措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分为: 限期整改 行政处分 罚款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4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5条条 对军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监督管理、职业病的防治、放射性同位素运输等进行补充规定; 对条例中的主要名词术语进行了定义; 规定了本条例

54、的实施时间等。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5本条例修订的要点本条例修订的要点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6修订的要点(修订的要点(A) 条例名称的修改条例名称的修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全过程、统一监管和分工协作全过程、统一监管和分工协作 采用“从摇篮到坟墓 ”的监管模式 统一监管,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放射源分级管理放射源分级管理 潜在危害和风险 放射源(极高、高、中、低和极低危险源 )5类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7修订的要点(修订的要点(B) 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制度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备案制度

55、 通过实行放射源身份证管理和转移登记制度 ,体现了由单纯管辐射工作单位到进一步管放射性同位素的理念。 更新对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与防护要求更新对辐射工作单位的安全与防护要求 安全基础条件和安全责任制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关键岗位 增加了辐射工作放射性废物管理增加了辐射工作放射性废物管理 体现谁审批谁负责监督检查的原则体现谁审批谁负责监督检查的原则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8本条例的主要特点本条例的主要特点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89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监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监督管理体制督管理体制完善了生产、销

56、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完善了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的许可制度装置单位的许可制度确立了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审批制度确立了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审批制度加强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的审批管理加强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的审批管理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的备案制度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的备案制度加强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加强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管理完善了辐射事故应急制度完善了辐射事故应急制度完善了法律责任完善了法律责任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0(1)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监督管理体制安全和防

57、护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3条); 县级以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其他有关部门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46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行政行政处罚权限处罚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64条)。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1(2)完善了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完善了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的许

58、可制度与射线装置单位的许可制度 明确了许可证的审批颁发机关审批颁发机关(第6条) 规定了许可条件许可条件(第7条) 明确了许可证的申请、审批程序和期限申请、审批程序和期限(第89条)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2(3)确立了放射性同位素)确立了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审批制度进、出口审批制度 确立了放射性同位素进口批准制度(进口批准制度(第16条) 明确了申请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条件条件(第17条) 规定了放射性同位素进口的批准程序和期限批准程序和期限(第18条) 明确了放射性同位素出口的批准程序出口的批准程序(第26条)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59、例93(4)加强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的)加强了放射性同位素转让的审批管理审批管理 规范了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条件条件 (第19条) 明确了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申请、批准程申请、批准程序和期限序和期限 (第20条)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4(5)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的备案制度)完善了放射性同位素的备案制度 转让转让放射性同位素的备案(第21条)生产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备案(第22条)废旧废旧放射源处理后的备案(第23条)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到外省使用转移到外省使用的备案(第25条)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5(6)加强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加强了放

60、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的安全和防护管理 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第28条)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与防护知识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上岗。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关键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6进行安全和防护年度自我评估(第进行安全和防护年度自我评估(第30条)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

61、;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进行整改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7活动终止时要妥善处理放射性同位素和放活动终止时要妥善处理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第射性废物(第31条):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需要终止的,要事先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进行清理登记,做出妥善处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在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终止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其未安全处理的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及时进行处理。所需经费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

62、和防护条例98废旧放射源的返回和集中贮存(第废旧放射源的返回和集中贮存(第32条):条):使用放射源的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将I类、II类、III类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生产国,将IV类、V类废旧放射源进行包装整备后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99场所和设施的退役(第场所和设施的退役(第33条):条): 使用使用I类、类、II类、类、III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要依法实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要依法实施退役

63、。退役。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0 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放射性标志,入口处安全和防护设施,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工作信号。具备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包装容器、设备、射线装置、运输工具,应设置标识。(第34条) 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放射性同位素单独存放,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专人保管,登记、检查,账物相符。(第35条) 产品要求:产品要求:防护器材、含源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合辐射防护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和销售。 (第37条) 医疗照射:医疗照射:制定质保方案,遵守质保监测规范,避免不必要照射,并事先告知

64、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第38条) 回收冶炼废旧金属:回收冶炼废旧金属:必要监测措施和报告要求。(第39条)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1(7)完善了辐射事故应急制度完善了辐射事故应急制度 明确了辐射事故的具体分级分级(第40条)建立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第41条)细化了辐射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程序处理和报告程序(第42条)健全了辐射事故的临时控制措施临时控制措施(第43条)明确了有关部门在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职责职责分工分工(第44条)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2(8)完善了法律责任完善了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

65、管部门违反条例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0、51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违法条例的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5263条)。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3(9)为制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提供了准则(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二六年一月十八日 )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 (二七年一月十五日 )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4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5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6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72022-5-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108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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