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样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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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分包合同样本名称: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乙方:名称: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分包事宜协商一致,于年_月_日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机房2、工程地点:杭州市二、分包范围机房系统工程(_)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_月_日2、竣工日期:年_月_日3、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

2、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按合同金额_%/日支付违约金。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

3、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该验收申请后经业主确认后组织竣工验收。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整改;整改期间,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数量由甲方根据工程情况确定。5、验收期限为乙方完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超过一个月甲方仍无法组织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五、安全施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由乙方承担。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六、合同价款及支付1、本合同金额(大写)为:圆整(人民币),如工程量发生变化,以双方工程结算确认的金额为准。2、甲方在收到业主支付的相关工程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乙方提供的收据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前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不承担质保金,工程结算完毕后乙方一次性提供给甲方全额工程发票。3、乙方收取工程款的指定帐号:_。七、质量保修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乙方应在工程竣

5、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八、合同解除8.1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损害甲方名誉或有其他行为导致甲方名誉受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8.3甲方因上述两项原因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此项目的预期利润。九、违约责任:(一)、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金额付款而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且每延期壹天应支付乙方应付款_%的滞纳金,总滞纳金金额不大于合同额_%。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与大楼设备安装等单位的关系协调,若未及时协调好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6、,误工工期不得超过_天,若误工期超过_天则每超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误工费每天_元,总延误罚金不超过合同额_%。甲方因更改原设计超出_%以上而造成多余的预算内材料,甲方须承担多余材料的运输、搬运费用(按实结算),并同时承担多余材料价值_%的搬运退货折旧等费用。(二)、乙方:若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每延期壹天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_%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额_%。工程质量确保优良,若由于用材及施工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必须按合同附件清单提供材料,若有更改须提前通知甲方并得到确认后方可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非合同内容材料甲方有权不予使用,以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

7、担。十、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甲方在承接本项目过程中向业主所作的一切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评标意见、合同及其附件,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约定的或约定与前述文件不一致的,以前述文件约定内容为准。甲方:(章)授权代表:乙方:(章)授权代表:_年_月_日工程分包合同样本(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

8、合同。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工程内容:四、合同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五、工程质量标准:六、工程造价:金额(大写):七、工程款由甲方从工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统一领取,乙方不得私自从工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商)开具发票。八、乙方因工程施工所发的生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九、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方案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十一、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和工程建设单位的监

9、督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措施,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十二、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责令乙方停顿,并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罚。因工程质量等原因,导致甲方被工程建设单位(包括总承包方或工程监理)通报时,则甲方按工程造价的_%扣罚乙方。第二次被通告时,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_%扣罚乙方。第三次被通报时,本合同应解除,乙方应无条件的退出施工现场,对剩余的工程量进行核定,并由甲方负责施工及结算工程总价款。十三、本合同项下的工程甲方只作为总包单位提取乙方费用,施工中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包括月计

10、划、月报表、签证、质检资料、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等,如有延误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十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确保工期。十五、乙方应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将抗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十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发现乙方存在不安全规范施工等情形,甲方工程师有权当场责令乙方停工整改,乙方应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十七、乙方未按竣工日期确定的时间完成工程施工,则乙方应按甲方和工程建设单位(或总承包方)签订的工程施

11、工分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实际损失费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实际损失费。十八、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十九、乙方因工程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机械设备租赁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因发生伤亡事故造成损失。二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分包合同样本(三)甲方(承包人):乙方(分包人):风险提示: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

12、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风险提示: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依据招标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这

13、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同时,这里也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另外,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违法分包的工程,当出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那么承包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分包工程范围:4、承包形式:5、工程期限:计划开工日期:_年_月_日,计划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合同总工期为日。6、质量等级:第二条 、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

14、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规范生产;(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3)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工程完成时及时完成验收和劳动报酬的发放工作;(4)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5)及时给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上保险,发包人给相关人员上的保险,视为承包人上的保险。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

15、细节除外);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人投入工作;(2)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计划,有不同意见可与甲方协商;(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6)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发生意外

16、事故要及时整改,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风险提示:驻工地代表实质上是建设单位派驻施工单位对该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造价等与施工发生一切密切联系诸方面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的代理人,是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的重要角色,发包方和承包方在选择驻工地代表的时候应当谨慎选择,以保障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7)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第四条 、承包价款1、承包价款的确定承包价款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审计后确定的费用为计价基础2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甲方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

17、款为建设单位拨付额的_%,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_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额结算。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3、工程质量按建设方规定要求合格率_%;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

18、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风险提示:如果是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第六条 、机械设备、材料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

19、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4、乙

20、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上岗证或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第八条 、工期延误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2)分包人应在约定情况发生后_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2、分

21、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合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_次的;(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的;(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第十条 、违

22、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 、本协议壹式_份,双方各执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风险提示: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

23、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总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特别要坚持大多数分包合同的结算必须在总包合同结算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建议在起草或者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以防止风险出现。甲方(盖章):代表:_年_月_日乙方(盖章):代表:_年_月_日工程分包合同样本(四)甲方(承包人):乙方(分包人):风险提示: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

24、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_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任务交由乙方完成,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风险提示: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依据招标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这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同时,这里也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另外,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

25、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违法分包的工程,当出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那么承包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3、分包工程范围:4、承包形式:5、工程期限:计划开工日期:_年_月_日,计划竣工日期:_年_月_日,合同总工期为日。6、质量等级:第二条 、本合同条款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对乙方承担施工任务的质量、安全、进度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乙方确保主合同责任的全面履行;制订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和责任制,规范生产;(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图套,并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解决图纸和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检

26、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技术工作,认定合格后在有关技术资料中签认;(3)负责本工程的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批准有关质量安全措施及方案,检查监督乙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工作;工程完成时及时完成验收和劳动报酬的发放工作;(4)甲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5)及时给相应的人员和设备上保险,发包人给相关人员上的保险,视为承包人上的保险。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全面了解总(分)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人投入工作;(2)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图套、验

27、收规范等施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保证施工安全;(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项罚款;(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的计划,有不同意见可与甲方协商;(5)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工程竣工时,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6)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保险,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整改,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风险提示:驻工地代表实质上是建设单位派驻施工单位对该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造价等与施工

28、发生一切密切联系诸方面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的代理人,是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的重要角色,发包方和承包方在选择驻工地代表的时候应当谨慎选择,以保障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7)乙方要及时派驻合格的工地代表,施工期间如要更换代表,不得擅自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更换的代表是具有相应资质的。第四条 、承包价款1、承包价款的确定承包价款以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审计后确定的费用为计价基础2承包价款的支付与结算甲方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建设单位拨付额的_%,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_日内按建设单位拨款额结算。第五条 、

29、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1、乙方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评定标准、设计变更洽商单等组织施工,经建设单位及监理检验,达到交工验收条件为准;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交底记录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未经甲方有关人员的书面通知,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工序、质量标准、设计要求或自行进行材料代换;3、工程质量按建设方规定要求合格率_%;4、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应无偿返修至合格,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费用从承包费用中扣除,因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由于甲方供应材料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支付;风险提示:如果是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

30、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第六条 、机械设备、材料1、本承包工程所需全部材料、成品、构配件等由甲方供应管理,乙方按甲方制定的有关材料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领取、使用,不得浪费。因乙方原因造成浪费,甲方有权对浪费所造成的损失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现场材料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日用日清,保持现场的整洁。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材料应即时退库,丢失剩余材料按丢失材料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剩余的废材料应即时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丢失使用剩余的废材

31、料按原值从承包者承包款中扣除。5、乙方领用材料必须与使用材料、剩余材料及废材料相符,出现材料不符情况,按材料丢失处理。第七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本协议工程应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发布的安全操作规程,因乙方违章作业或违反有关规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乙方应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实施施工作业场地的维护和清洁工作。4、乙方所有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上岗证或操作许可证上岗作业,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非本专业工作。第八条 、工期延误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

32、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2)分包人应在约定情况发生后_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 、合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

33、解除合同:(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_次的;(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_%的;(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2、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_%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1、本合

34、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义对外提起诉讼的,甲方应予协助,相关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 、本协议壹式_份,双方各执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风险提示: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总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特别要坚持大多数分包合同的结算必须在总包合同结算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

35、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建议在起草或者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以防止风险出现。甲方(盖章):代表:_年_月_日乙方(盖章):代表:_年_月_日工程分包合同样本(五)兹有工程总承包人_注册商标_住址_作为一方(以下简称总包人),分包人_注册_商号,住址_作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分包人)达成协议,因有鉴于总包人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从而分包人得以知悉总包合同所载各条规定(其中有关总包人的价款详细规定除外)并同意按附表二指明的文件所述项目履行,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现于_年_月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1本分包合同(以下照此名

36、称)中,除另有注释外,以下名称分别具有特定的意义:“总包合同”指其内容援引,载明于附表一内的合同。“分包合同”指本合同以及其他附表二内指明的文件,但不包括可能附入此类其他文件的标准印刷条件。“分包合同工程”系附表二内注明的文件上所叙述的工程。“总工程系指总包合同内所确指的工程。“雇主”,“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建筑工场”“临时工房”和“工地”各名词分别按总包合同内特定的含义。“价款”指附表三内规定为履行分包合同付给分包人的款额或由于分包工程更换调整根据分包合同应予付给的款额。总则2(1)分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务必做到总包人及工程师的满意,所谓满意必须合乎情理。

37、(2)按第四条 规定,分包人应提供劳务,材料,建造工场,临时工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水久性质的一切设备。(3)除事先取得总包人书面许可外,分包人不得将本分包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利益转让他人,或将本分包工程的部分或全部再分包给他人。必须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分包人常有未经许可擅自进行转让或收到按分包合同规定属于他名下的若干款项。3(1)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分包人应充分了解,确切明了,(但其中总包合同规定的总包价款,以及工程数量单内估算的单价等除外)分包人如需要时,可以径自出费向总包人索取一份总包合同的原抄本。(价款不包括在内)(2)除分包合同另有规定外,分包人应如实履行,完成,养

38、护其分包工程,务求不至因其关联方面的节略而构成总包人的失职,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分包人(除另有规定外)应负起并执行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相关联的所有义务与责任。本条内并无任何可资构成分包人与雇主间合同关系默契的解释。(3)由于分包人方面损害分包合约致造成总包人不能尽其责任,招致索赔,求偿,诉讼,损失,费用等情,分包人应予赔偿。(4)此处分包人须确认:由其损害,违反分包合同势将导致总包人犯损害,违反总包合同的过失,从而对总包合同及其他负有损失的责任,此种损失与费用必须双方同意认为是由于分包方失职造成的可能导致的后果。4(1)(关于提供和使用施工中架搭脚手架从略)(2)总包人应在工地提供第四附

39、表内指定的建筑工场及其他设施以利于履行完成分包工程(其他从略)工地施工与通道5(1)分包人按分包工程在工地施工时,必须遵循总包人同样的工作时间,对施工规定的所有合理的规章制度,材料到达和运离工地的时间等。(其余从略)(2)总包人为使分包人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必须使分包人能进入工地的一部份或几个部分,并使用该进入工地便道。但分包人不能认为因此而占有控制工地的任何部分。(3)分包人应允许工程师,及其代表,雇员,总包人在施工钟点内方便进入分包工程处所,工地场所,以便进行材料的准备贮放。开工与完工6(1)分包人必须在接到总包人书面指示十天以内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辛勤以赴,不得耽误。但遇到情况完

40、全出乎分包人控制之外或经由总包人指示批准者除外。但在本条本款约束下,分包人仍应在第三附表内所规定时间内完成分包工程任务。(2)在执行分包工程中,由于下列各点所造成的耽误:a由环境造成或突发事件(分包人对合约失职除外)使总包人得以延期完成总包工程。b由于受命作分包工程的更改,调整一一但不能引用(a)款。c由于总包人破坏分包合约。遇到上列情况,分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完成任务,以昭公平。此处必须明确,本分款(a)引用的任何情况,在分包人有权延期完成任务一则,必须在如此的前提下进行,即分包人必须在发生阻障之初十四天内以书面通知总包人,并且所需延长的期限不应逾越总包合约内载明赋予的延长期限。(3)凡附表三内

41、指明的几个分包工程部分所需几个不同完成的期限,在本条各款含意之内,它们必作为整体的分包工程看待。(4)本条并无任何牵制分包人在接获总包人书面通知(如(1)分款提出的)以前任一时间到场开工以完成任务的含意。指示与决定7(1)分包人在第八条 约束,必须于接获总包人的书面通知指示后遵从工程师及其代表有关工程改动的指示和决定进行工作,该项改动不论是否载明于总包合同内,都应遵从。由于遵从按照该项改变工作则分包人向总包人收费,得享有如同总包人按总合同向雇主方面收费的同等权利。再则,倘如工程师的指示和决定根据总包合同认为缺效或不当,分包人在执行其义务后(按第14条)得以向总包人索取其额外合理的费用。但由于分

42、包人对分包合同失职导致的费用不在此列。(2)总包人对于分包工程具有发施号令与裁定的权力,尤如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工程师对于总包工程的权力一样,分包人有遵照执行的同等义务。并具有在总包合同规定下如同总包人同等的权利。所谓总包人的权力包括在任何情况下得以使用的权力,不论在总包合约规定下工程师曾否使用该项权力。8(1)分包人务须按照下列情况更改,增添,节除其分包合同的工程:a根据总包合同所规定的工程师指示,并经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加以证实的事项,或b由于雇主和总包人协商同意,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的事项。c经由总包人以书面通知分包人的事项。本条所指工程师在总包合同下发出对分包工程的任何有效指示而构成分包工程的

43、改动,必须由总包人(按a款)证实者才能作为分包工程的改动依据。工程更改(2)凡直接发自雇主,工程师有关分包工程改动而未经证实的指示,分包人不应予以遵从,倘若分包人接有此类直接的指示,必须立即通知总包人的代理人员或总包工程的领班。倘如接获的是直接的书面指示,也须缴付给他。分包人只有在接获总包人的书面指示下,才应遵从办理,该项书面指示总包人必将尽速送到。(3)除上述情况外,分包人对分包工程不得作任何更改和变动。工程更改部份的估价9(1)所有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部份的估价应按本条,并根据附表三内所列款额加以增,减调整办理。(2)关于受权更改工程的估价应按照分包合同内类似工程的单价垒算,倘其中无此单价

44、,或其中单价不适于引用,另估的价额必须公平合理,所谓估价的公平合理应参照总包合同内相同更改工程的估价为准。(3)分包工程经授权更改亦即构成总包合同工程内容的更改,这项更改须由工程师加以检验测量,应认为分包合同内的价格须视检验测量结果作为更改工程价格计算的依据。工程师检验,测量时总包人应允许分包人到场参加,在总包合同下进行此种检验测量亦包含分包合同工程更改的部份,亦应据此估价。(4)除本分包合同附件“工程数量清单”明显载明有相反的规定外,该单内载明的工程数量并不作为对分包人完满地完成工程数量的限制。但实际完成较单内规定的超额部份须加以检验测量,照例估价,其性质与工程受权更改的完全相同。务须对附表

45、(3)内原定价款作必要的增删。通知与索赔10(1)在总包合同3条涉及的总体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按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必须向工程师或雇主递交统计报表,帐目,通知;同此。分包人也应向总包人递交书面的统计报表,帐目和通知以便于后者履行合同义务,上述书面文件务须尽早递交俾使总包人有充分时间并及时地遵守履行合约职责。此项约定旨在于分包人常以不了解(他应该了解的)情况为由。要取得原谅。须知此种统计报表,帐目,通知以及他的报告正是总包人所需要的。(2)分包人遵循执行本分条规定时,总包人如遇到有鉴于分包人在执行分约工程中付出的艰巨劳力,遭遇的人为障碍,克服困难的环境,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步骤向雇主处取得可以索赔的

46、经济利益,分包人须在充分时间内向总包人提供所有情况与协助,以便总包人向雇主索取此项利益,总包人在收取雇主给予的此种经济利益时,须按比例公平合理分配其部份于分包人。但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工程中所遇的情况,障碍,环境与执行工程无关的,总包人不负此种责任,因为分包人自己提出的足够偿付工程价款应该认为是正确和满足的。(3)倘如由于分包人方面违反本条(1)款内规定的理由,而总包人难于从雇主处追回总包合约内规定的款项,于是在不损害总包人的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得以由于这种违反规定从应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部份数目。工场物料财产11(1)总包合同载明提供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一则,这种财产在某种情况下是应归属

47、于雇主的,为了进行分包工程关系,该建造工场,临时厂房,材料,物料是由分包人提供的,但为了执行总包工程,该财产在归属雇主之前,须由分包人直接交总包人,再在施工中由总包人分发转交分包人使用以明手续。(2)(关于工厂厂房方面其它规定与疏浚吹填无关。此处从略)赔偿12(1)分包人于执行,养护,完成其工程中。凡造成他人(包括总包人的雇员,代理人)的身体伤害。财产损失,完全负有对总包人赔偿之责,这些受到损害人如向总包人索取所有的代价,费用,开支亦须由分包人付给。但倘如根据总包合同规定,总包人得以从雇主处索取该项赔偿时,总包人就无上述权利。倘如前述的伤害,损失是全然由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过失忽略等原因

48、导致的,分包人就无须担负赔偿之责。(2)在总包合约规定由总包人负责赔偿的情况下。分包人得以据此向总包人索取赔偿到规定程度不得超过。保险13(1)除附表五第一部份内另有说明外,分包人必须对该表内规定的人员,为他们可能遭遇的危险,进行人身保险,该保险期始自他们进入工地施工之时到他们履行义务终了止(按14条规定)(2)附表五内第二部份所列的保险单,总包人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总包工程全部完成止或总包人所冒工程的风险终了为止。倘如该保险单内规定在一定时期一定情况下属于分包人的工程建筑工厂、临时工房,材料或其物品遭到损坏而可以索赔的话,分包人应该取得该赔款或其损失的价值,按该两项价值较少的付给,并应申请该

49、遭到毁坏或受损可以换新或修理的价款数目。除上述情况外,在总包工程按总包合同规定完成以前,分包人应自负分包工程的风险。或者倘如总包工程规定并非分段完成的,须等到分包工程所属的最后一段完成,在此以前分包人须自费担负弥补分包工程中发生的损失和损害。(3)在充分完成该义务以前任何时期内签约任何一方务须凭借本条的规定。力求实现并维获保险事宜。任何一方如要求另一方出示相应的保险单及其付费收据,应按照办理。否则另一方可以代为进行保险,并从对方帐内扣除该项费用。养护与缺陷14(1)倘如在总包工程完成以前分包人已完成其本身工程或则根据总包同规定总包工程须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列于其中最后的工段,在此最后工段完工

50、以前,分包人应养护其工程使之处于完整状态并应修补(无论何种原因产生的)其缺陷并弥补其未臻完善之处以待总包工程或最后工段完满结束为止。并按照13条内,除上述的缺陷或不够完善之处确由于雇主,他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或总包人方面的雇员,代理人的错误与疏忽引起的以外,分包人不得对该项增加的工作要求额外付款。(2)在总包工程完工以后或者属于最后工段的分包工程完成后,分包人应维护其工程,并应修补其缺陷,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这情形如同总包人根据总包合同规定的有责于同一时期,同一条件下进行这项弥补的工作一样。在本分条款规定下,倘若系出于总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的疏忽,错误的缘因,致使分包人担负修补工程缺陷

51、,弥补其不够完善之处,则总包人就不能引据总包合同赋予他的相应权利,他应该偿付分包人为了进行修补缺陷,弥补不够完善处的合理价值。付款15(1)在执行分包工程期间,分包人应按时在总包人提出的七天的时间以内。具备书面通知递交总包人,其中载明按分包合同要求做好的工程予以报价以及按分包合同内规定的时期内送到工地的材料价款。该项书面通知的格式和内容须遵从总包人合理提出的制图,并做好工程部份的报价,须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如其中未载明单价的,则参照价款计算)。(2)总包人应按时根据总包合同规定迅速申请付款,在申请书内要提到根据总包合同以及分包人已按照上述条款履行义务因而申请应得的价款数目和运到工地的

52、材料费。(3)总包人自雇主处领取所有关系分包工程的付款,应在他领款七天以内按分包合同内载明的单价计算其数目(或参照价款计算)付给分包人,但须按照附表(3)内指明的比率扣除留置款。一直扣到附表(3)内(如有载明的话)指明的留置款期限到达为止。(4)在总包合同规定下的付款实际是从总包工程的留置款的前半部或后半部项下拨付的。(总包工程是分段完成的,而分包工程又是属于最后一工段的)总包人一经收到此款就应于七天之内将分包合同保留的留置款内前半或后半部拨款交付给分包人。(5)在分包人根据第14条规定完满结束其任务的三个月以内或者在总包人根据其总包合同规定全部取得付款的14天之内(按照两者中较早的为准)此处

53、假定分包人递送最后帐目的时间已逾一个月总包人应将价款及其他属于分包人的款项付给分包人,其中应扣除后者已经收到款项。遇到如此情况:倘如总包人在其合同约束下受命于雇主,或促使分包人为完整或养护分包工程而为雇主下达任务,分包人在悉按总包人或雇主之命完成该任务以前不得领取该付款。(6)总包人对于分包人遭到与其工程有关的事故,事端或分包工程的执行问题并不负有责任,但在工程师签发有关总包工程的养护证明(_)以前,分包人缮具书面有关事故索赔要求递交总包人或者在按段完成总工程中,分包工程属于最后工段者不在此列。总包合同的终止16(1)倘使在分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完满地执行其义务以前,总包人不论以任何理由宣告总

54、包合同的终止,则总包人须在此时以后用书面通知交分包人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用关系。此时分包人在11条约束下(材料财产权)应尽快地从工地搬走其建筑工场和撤离其人员。(2)分包人的雇用关系一经宣告终止,本分包合同内的其他各条规定也就自行停止生效。引用第3条规定:分包人得以领取全部价款,该价款是按工程数量单内所列的单价或价款计算的,或照本合同附表分包人在工地所有正式竣工的价格以及分包人已购买和留存工地的材料价格,再加上他须从工地撤离建筑工场的合理价格,但应当扣除分包人已经领到的价款部份数目。另外,倘如在宣告此项合同终止的当天,分包人已经正式备好或在工地以外安装完毕的物件以备随后装配于分包工程中之

55、用,他应当遵从总包人合理指示,将该项物件运达工地或其他处所,分包人得以如同他将物件留放在工地一样领取款额。对于合同宣告终止以前的本条的规定并不影响在签约的任一方违犯职责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在宣告终止以前赋予分包人领取价款以外任何款项的权益。(3)倘若是由于分包人违犯分包合同规定的原因而导致雇主宣告终止总包合同的,那么上条关于付款的各项规定就不得加以引用。就此总包人与分包人的权利相同,有如分包人因违犯之故放弃本合同,总包人也按(1)款发出终止的通知择取而接受本合同的放弃一样。分包人违约17(1)倘如分包人:a在总包人书面进行催促下,仍没有奋力执行分包工程;或b没有执行分包工程或者在总包人

56、书面要求按分包合同履行的其他义务,而他仍未照做。c在总包人书面进行指示按照办理的情况下,拒绝或忽视于撤去有缺陷的材料或改善有缺陷的工程。或d犯有倒闭行为,或与其债权人进入财产安排,或是一个进入财产清算的公司(为了重行开业自愿清算的除外)。遇到此类事情,在不损害其他利益和补救办法下,总包人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分包人终止其雇佣关系,可以占有其所存的材料,建筑工场及其他分包人运到工地的物件,并可以利用此种材料,物件以执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并在他认为合适时可以出售其中的一部或全部,将出售所得作为抵偿分包人欠他的款项。(2)合同按照这种情况终止时,引据以上条款,总包人和分包人的权利和责任就相同了,有如分包人

57、放弃了本合同,总包人也按上列条款规定以书面递交终止的通则,择权而接受其放弃一样。(3)总包人可以不用按本条发出其合同停止的通知而只从分包人之手接收过来分包工程,可以亲自由他自己,他的雇员或他的代理人来执行完成和养护工程的剩余部份,碰到这些情况,他这样做还可以从分包人处收回其合理的款值或者从即将归属于分包人的款项内扣除相当的一部份下来。争议18(1)倘如总包人在关于本分包合同方面与分包人发生争议,那就归属于本条规定范围之内,应当提请仲裁和由双方同意的人作最后裁决或如双方不能同意则在任一方申请下,暂由英国土木工程协会主任委任协会仲裁。(2)倘如关于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且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或关

58、系到分包合同工程方面,再假设双方还未同意或未委任仲裁人以履行上述条款的话,总包人可以书面通知分包人要求将本分包合同的争执事项提交仲裁人(他已经兼管总包合同方面的争议了),如果该仲裁人愿意接受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话(该仲裁以下称共同仲裁人)。遇到这种事,共同仲裁人可以在取得雇主准许下,按他自已认为公正可行的办法,决定同时或先后处理该争议,并可决定分包人作为一造对总包人与雇主为一造发生争议。并将罗列具体事实根据分包,总包合同予以证明而加以判决争议。(3)倘如双方在协议同意委任仲裁人以调解本条第一分款以前,总包人与雇主在总包合同方面发生争执,就此在法院审讯期间,又是总包人认为该项争议涉及,关系到分包工程

59、时,他可以用书面通知分包人撤销本条(1)款规定事项,由于总包人,分包人不再提出从而不存在对本合同的提请仲裁问题。19(1)本条内提及的“法令”系指一九七二年财政法令第一部(送经修正的),“税”,“应完税人”,“应完税物品”与法令的词汇同一意义。(2)分包人不应将税金列入价款之内,如他缴付给海关关长的税金,执照税,对总包人提供的可供完税的物品,后者应载明于分包合同内。(3)在递送完成部份工程帐目报表要求付款时,或送上的文件含有上述情形时,分包人不应将完税款项以单独项目列入并要求偿付。(4)a总包人对分包人履行15条中应在每次付款时另外增加付给一笔数目,相等于分包人交纳税局方面完税物品的税数(如1

60、5条(3)款所提的)b倘如皇家税关授权并发给营业证书于总包人,许其自行记帐申报税款的(在分包人可以接受的条件下)总包人应在每次付款时,代分包人填具一份完税发票,并将该完税发票记录的抄本连同付款单一并交给分包人。除上述情况外,总包人不得签发完税发票。倘使皇家税关和营业证书所许可的完税条件有所变更或撤销时总包人应立即通知分包人。生效(5)分包人按(4)款收到款项时(除(4)(6)款内所引述的自行记账申报税款的安排以外),应立即制备并交付于总包人一件生效的单据(其格式如同一九七二年规则si19721147价值加税款二十一条(2)的规定)或如该条例修正本内的规定。(以下四条规定都是关于在英国,总包人,

61、分包人向皇家税关完税中办理的手续与我们无甚关系,予以删略)。为证实签约关系,双方须于下节各自加盖印章铃记。参照原文第13页执行条例,凡不适用的词汇,可以删除。在分包合同自签订执行日起的三十天内,应在合同上粘贴10先令印花。附表一总包合同内容双方签订人:_日期:_ 总包工程概述:_附表二a作为分包合同部份的文件b分包工程附表三a(分包工程)价款b()留置款的百分率()留置款期限c竣工时期附表四总包人的设施a建造工场b其他设施附表五保险第一部份:分包人保险第二部份:总包人保险单总包人填写附表注意事项(完备附表手续)第一附表:本表须明确指明总包合同及其关联的文件。签订合同的日期:_ 签约双方:_与_

62、建造工程:_关联文件:总包合同通则(工程)规格建筑工程清单_号等总包合同及其有关文件必须明确填写。此外其他事项切勿列入。第二附表:凡作为分包合同一部份,和旨在明确说明分包工程的文件列入本附表,所以对分包工程的“建筑工程标价清单”,分包合同工程的图样,详细规格,单价,价款,报价单和估值均列入此表。有时可能遇到分包合同工程含有总包合同内所附某一部份的建筑工程清单,规格,摘要,图样,但除摘要与某一部份允许详载于本附表外,须加注意:总包合同的单价,价格不可写入建筑工程清单之内。倘如分包合同工程方面没有建筑工程标价清单,而分包工程上又须结合签附分包人的报价单或分包合同工程的估价单,应该注意这些单上不可填写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合同条件或付款期限。在分包合同虽明显拼除此种文件(指报价单,估价单)受到任何标准印刷的条件约束,但凡与分包合同不相一致的上述文件内()的任何规定应以删去为宜。在文字删除处由双方签署。之后,这些文件并入本附表,并写明“经由总包人和分包人同意删除并签署”。本附表内有时可能结合附入分包合同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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