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技术规程

上传人:仙*** 文档编号:84796762 上传时间:2022-05-04 格式:DOC 页数:34 大小:105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下载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技术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技术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技术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资源描述: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技术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技术规程(34页珍藏版)》请在装配图网上搜索。

1、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技术规程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文件陕建监总发(2003)056号各人工地基检测站:根据现行法规、规范、规程的规定,现将再修订后的陕西省建 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省建设工 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试行)和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 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编制统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开始 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原陕建监总发(2002)044号文件同时作废。2003年12月5日附件1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管理办法1总贝卩1.1为规范及加强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质量监督检测工

2、作,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制订本办法。1.2本省境内的建设工程中凡采用换填垫层法、预压法、强 夯法和强夯置换法、振冲法、砂石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夯实 水泥土桩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渣土桩法、土及灰土 挤密桩法和其他各类人工地基工程(以下简称人工地基)、钢筋混凝土 灌注桩(含人工挖孔灌注桩、毛石混凝土灌注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以下简称桩基)以及其它各类地基处理方法处理的地基工程,其施工 质量均须进行质量检测。1.3本省境内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委托无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的单位进行上述内容的人工地基工程质量 检测。1.4为确保检测结论的公正性,检测站不

3、得检测本单位(含隶属单位)设计、监理或施工的工程。1.5各级质安站、专业质监站要按工程质量监督导则的 要求,加强对地基基础工程质量及其检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凡采用人工地基的建设工程,无人工地基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 未加盖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总站)陕西省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人工地基检测报告备案专用章”以下简称备案专用章”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建设、监理 单位不得验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1.6各人工地基检测站要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陕建施 发(1998)495号文件的规定,向省总站上缴管理费。2检测单位及个人的资质管理2.1凡在本省境内从事人工地

4、基工程质量检测的单位,不分 隶属关系,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者, 须试检一年。一年后,经复查合格,发给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以下称 资质证”,)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 展检测工作,未经复查的单位凭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开展试 检工作。2.2 资质证”有效期为四年。省总站每两年复查一次,有效期 截止前三个月可申请复审,合格者持证继续开展检测工作。持证单位 要将承揽检测工程的情况、存在问题、处理结果等每半年向省总站书 面报告一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要及时报告。2.3外省、市、自治区的检测单位进入本省境内承担人工地 基工程质量检测任务时,须先向

5、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发给 资质证”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 应的检测工作。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亦须加盖省总站的备案专用章”否则,检测报告无效。2.4凡具有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单位,业务上受省 建设厅领导,具体工作委托省总站实施。2.5所有人工地基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末取得 陕西省建 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上岗证”以下简称 上岗证”的人员,不 得参加人工地基的检测试验、审核、审定以及检测业务的承揽工作。2.6 上岗证”的有效期为四年。省总站每年要对持证的检测人 员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其对工作纪律的遵守及对检测技术标准的执行 情况,审查合格者,方可继续工作

6、。2.7检测站要不断完善检测质量保障体系,要严格按质量程 序进行外业检测及内业资料数据的整理及处理工作 ,做好检测人员的 继续教育工作,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3检测项目的实施3.1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应采用省总站统一格式,由 本单位持 上岗证”的法定代表人或持 上岗证”法人的委托人负责签 订。3.2人工地基检测站承接到检测任务后,应按国家、行业、 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规程等制订检测方案。对于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地质条件复杂和检测合同额超过八 万元的综合检测项目以及未列入标准的地基处理新工艺的检测项 目,其检测方案均须到省总站备案。3.3对本站承接的所有人工地基检测工程,有关检测站应在 检测

7、工程进行前及时以书面或以网络的形式向省总站报告检测工程的名称、地点、地基类型、检测进度计划、检测人员组成情况等,以 备省总站随时现场抽查,不按时向省总站报告的工程不予备案。3.4各检测站应建立经常性的现场检查制度。对大型复杂检 测工程项目,单位技术负责人应至少到现场检查一次;单项工程技术 负责人应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并应在原始记录上签字。3.5各检测站在检测工作中要认真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和本 省有关规范、标准、规程、技术规定,切实做好抽样、检验、计算、 分析、评价、结论等工作,并对检测报告负责。有责任提出检测中发 现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岩土工程环境变化等问题,并应指出后续施 工及使用期间的注意事

8、项。3.6人工地基现场检测应由持 上岗证”的技术人员主持。每个 检测现场持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操作证”以下简 称操作证”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严禁持 操作证”的人员单独进行现 场检测工作。3.7各检测站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应采用省总站统一印制的 封皮,按内容要求和格式编制,并由本站技术负责人签发、盖章,再 报省总站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为有效。3.8当检测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 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研究解决,并应将结果报省总站备案。3.9各检测站应按国家、行业和本省规定的取费标准收费。 不得随意压价、抬价,不许持 上岗证”人员代替非持证人员签订检测 合同,更不

9、允许采用变相手段贿赂有关人员。为保证检测质量,维护 正常的检测工作环境,检测报告备案时,省总站要监督收费标准是否 与工作量一致。3.10检测报告的备案时限为三个工作日(法定假日除外,以下 类同),重大工程或复杂工程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各检测单位要将检 测报告书及时送省总站备案,不得积压。对备案中发现的工作行为及 检测报告存在的问题,以人工地基检测质量问题通知单通知检测 单位,经检测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签字认可后返回省总站存档。4其它4.1无上岗证”人员不得从事人工地基的检测及业务承揽工 作;为保证检测质量及技术发展,各检测站不得在承揽业务时低价恶 性竞争;不得伪造、篡改检测记录及数据。4.2对

10、于在检测工作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 制性条文的单位及个人将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 按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的程序及内容进行处理。4.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附件2: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试行)、总贝y为确保我省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的质量,统一检测方 法,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试行规程。本规程依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 程之相关条文,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规程所称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系指整体人工地基 和桩 基工程施工中和完毕后,对其工程质量进行的检测与评价

11、,不 包括设计阶段的试验性检测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与质 量自检。本规程适用于本省境内各种桩基和地基处理工程的检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 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标准。二、基本规定检测单位在进行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时,应具备下列资料:1. 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及该工程地基基础(以及上部结构)设计资料;2. 经业主和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中执行的 技术 标准、使用的机具性能、质量控制手段及质量指标、施工顺序、 施工记录及异常情况说明、施工自检表)。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方案应根据建筑场地地质 条件、工程特点、施工工艺的不同分别编制;对施工质量有异议时

12、, 应适当增加检测数量和检测手段,并保证检测质量真实可靠。采用高应变动测法确定承载力时,应具有可靠的、同等 条件的动静对比验证资料,且动静对比验证的桩数不少于3根。当对动测法的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应以静载荷试验、抽芯等其 它原 位测试方法的检测结果为准。低应变检测法提供的承载力不能作为评定质量的依 据,只能作为估算值或参考值提出。各类基桩(含人工挖孔桩、毛石混凝土灌注桩等,以下 类同)以及旋喷桩、后压浆桩、搅拌桩、高压注浆桩等,其桩身质量 评价,可采用动测法或其它有效方法进行检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各类复合地基质量检测的桩 (片)数量应满足有关规定要 求,检测时如有10

13、%的桩(片)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加倍抽检;如仍 有10 %的桩(片)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认定该整体人工地基质量不符 合设计标准,必须进行补救处理,然后,再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检测。2. 对各类基桩的施工质量(承载力)有异议或进行全面评价时, 应采用单桩静载荷试验或可靠的高应变法进行检测,抽检数量由设计、监理和检测单位共同确定,单桩静载荷试验数量 一般应不低于1 %且不少于3根,高应变法检验数量一般应不低于 5 %且不少于5根。3. 对以消除地基湿陷性和地基液化为主要目的的检测工程,当有少量测试数据不能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时,可根据建(构)筑的类别和抗震设防类别,结合场地和地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14、和评价。各种复合地基承载力测试值,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超值产生的原因或增加测试点数进行补测。对测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以室内试验确定土壤湿陷性等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时,每个天 然土层不得少于6组;2. 以标准贯入试验评价砂土液化时,每一主要土层的试样个天 然土层不得少于6组;3. 用载荷试验确定承载能力特征值时,在同一条件下,不得少 于3根(片)(50根以内不少于2根),以高应变动测法试验时,在同一 条件下不得少于5%,并不得低于5根。各种土工试验、载荷试验(如单桩浸水、抗压、抗拔、 水平、浅层、深层、复合地基试验等)、动测法、抽芯法及其它检测 方法的测试,均应

15、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的规定。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在计量检定周期的有效期 内且合法有效。外商在中国销售的计量器具,应有省级以上计量行政 主管部门的型式批准及计量检定合格证明。进行高应变承载力检测时,重锤应材质均匀、形状对 称、锤底平整,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并采用铸铁或铸钢制作。锤重应根据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按下表(预估承载力与锤重对照表)选 用:预估承载力与锤重对照表预估极限承载力Qu(kN)锤的重量与预估极限承载力的关 系Qu Qu XI.0 %3000 Qu Qu X.1 %4000 Qu Qu X.3 %5000 Qu Qu X.5 %检测点应具有代表性。除钻孔灌注桩的成孔质量的

16、检 验外, 其它地基处理或基桩的检测应在达到有关规定的间隔时间后 进行。检测手段及抽样率应根据建(构)筑物类别、重要性、场 地复杂程度、桩型、成桩机具、施工工艺和成桩的质量及可靠程度等 综合确定。检测单位应对地基基础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价。在检 测中发现的勘察、设计、施工问题,应在检测报告中指出,并应提出相应补救处理措施、建议和有关注意事宜。三、各类桩基工程的检测数量和手段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2. 地质条件复杂、桩的施工质量可靠性低;3.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和新工艺;4.

17、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 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对于大直径(桩径大于 800mm 的圆桩或长轴大于 800mm的椭圆桩)挖孔混凝土灌注桩,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应 采用钻芯法检测桩身的完整性和抗压强度以及桩端持力层的承载力 和稳定性;1. 设计对基桩完整性、混凝土质量有特殊要求。抽检数量为总 桩数的10 %且不少于10根;2. 设计对基桩承载力有要求,且终孔后未进行桩端持力层核验 的。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3. 基桩反射波法低应变动测曲线杂乱无章,不能正常有效地进 行桩身完整性分析判定时或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中不能明

18、确完整性 类别或完整性类别为皿类的桩,对这部分桩应全部检测;4. 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中桩底同向反射信号强烈,桩端持力层 的岩土性状(承载力和稳定性)有可能较差时,对于这部分桩应全部抽 检;5. 基桩低应变发射波法判定完整性类别为皿类的桩,应全部检 测;6. 钻孔抽芯法的桩体岩心采取率不低于 90 %。桩径大于800mm的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嵌岩桩,其 承载力可根据终孔时施工单位提供的桩端持力层岩性报告结合桩身 质量检验报告校核,也可于施工前参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2002附录D的要求进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确定端承 力参数。抽样数量为总桩数的10 %,且每个柱承台下的单桩抽检数

19、量不得少于一根。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有试桩资料时按试桩结果,无 试桩资料时按设计要求)小于10000kN的非端承桩、非扩底桩,满足下列条件并满足高应变法适用范围时,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基桩承载 力检测:1. 本规程条规定条件以内的工程桩除应进行单桩竖向抗 压承载力静载试验外,在取得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后,可 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以此作为单桩竖向 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的补充。抽检数量不少于5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 5%;2.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 条规定条件以外的预制 桩,可采用高应变法进行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抽检数量不 少于5根且不少于总桩数的5%;3.

20、对于在低应变法检测中发现的桩身完整性有问题或接头存 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桩身完整性:4. 作为与抗压极限承载力静载荷试验动静对比的桩。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建筑物以及地质条 件复杂、成孔质量可靠性低的特殊工程,当混凝土灌注桩桩长 20m时,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含孔径、孔斜、沉渣厚度等),检测数量不少于20%。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 列规定:1. 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2.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基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 %,且不得少于20根;其 他桩基工程不应少于总桩数的

21、20%,且不得少于10 根。3.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或地基条件较为复杂的桩径大于800mm的人工挖孔灌注桩、嵌岩桩的桩身质量检验应 采用钻孔抽芯或声波透射法进行,抽样数量为总桩数的10 %,且每个桩承台下的单桩抽检数量不得少于一根;钻芯法岩芯采取率不少于90%。对地基设计等级为甲级且承受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 基桩工程,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验。对于夯实扩底灌注桩(复合载体)、后压浆灌注桩(含桩 侧、桩端后压浆)等未列入国家规范标准的基桩工程,工程桩施工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性试桩,试桩数量为总桩数的1 %且不得少于3根(50 根以内为2根),其完整性检测可米用

22、低应变动测法 检测,抽检桩数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单桩竖向承载力检测,均应采用静载荷试验,工程桩的检验桩数在同条件下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四、各类垫层地基工程的检测数量和手段对土或灰土垫层地基、砂和砂卵石垫层地基、土工合成材 料地基、粉煤灰地基、水坠砂地基、预压地基等,地基承载力的载荷 试验检测数量,根据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面积分别按以下条件选取:1. 地基处理面积1000 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增加1 点,不足300 m2按300 m2计,且每单体工程不应少于 3点;2. 地基处理面积3000 m2以上,且上部荷载较小的单层排架 结构的一般工业厂

23、房,每超出1000m2至少增加1点,不足1000m2 按1000m2计。且每单体工程不应少于 3点;对于土或灰土垫层地基、砂和砂石垫层地基,应分别采 用跟踪检测土或灰土垫层的压实系数和轻型动力触探、干密度检测和 重型动力触探等检测垫层的施工质量。检测数量应根据基础形式、地 基处理面积不同,按以下条件选取:1. 整片换填地基处理(大基坑)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 且单体工程每匹土不少于3点;2. 整片换填地基处理(大基坑)工程,地基处理面积3000 m2以 上工程,且上部荷载较小的单层排架结构的一般工业厂房,每300m2 至少应有1点,且单体工程每匹土不少于 3点;3. 独立基础每一独立

24、基础下至少应有 1点;4. 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土或灰土垫层压实系数检测可采用环刀法,取样点应位于每层 厚度的2/3深度处;对砂和砂石垫层地基、矿渣垫层可采用重型动力 触探。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确定设计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以检 测垫层的施工质量。压实系数也可采用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或其 它方法检验,检测数量可参照土或灰土垫层地基检测工作量。对于强夯地基,应采用两种以上的检测方法进行平行对 比试验,具体可参照土或灰土垫层地基的检测手段、检测数量进行检 测,其取样手段可采用开挖探井的方法,探井深度应达到地基处理深 度,取样间距不应大于1.0m。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一工程,应增加 数量,必要时

25、增加检测手段。五、各类复合地基工程的检测数量和手段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旋喷)注浆桩复合 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或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 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等,其承载力检验应 采用单桩(多桩)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检测数量为总桩数的0.5 1%,且单体工程不少于3处,地基处理面积在500m2以上的工程, 每超出300m2至少增加1处,不足300m2,按300m2计。按上述 规定确定的单体工程检测数量超过 9处时,可将试桩阶段承载力检测 数量包含于检测数量之中。各类复合地基中的桩身强度以及桩间土岩土性能检测 应根 据增强体的类型按下述条款分别采用取

26、桩身试样、动探、标贯 以及低应变动测等方法检测桩身压实系数、密实度和桩身完整性以 及桩间土的挤 密效果、湿陷性消除情况等:1. 旋喷桩工程:当按桩基对待时桩体强度或完整性检测数量及方法与混凝土 灌注 桩相同;当按复合地基考虑时,低应变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不 少于总桩数的2%。2水泥土搅拌桩工程:水泥土搅拌桩的施工质量检验在成桩 28d后,可采用低应变 动力检 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工作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 且不少于10根。经载荷试验和基桩低应变动力检测检验后对桩身质量有怀疑 时,应在成桩28d后用双管单动取样器或其它办法钻取芯样作抗压 强度试验,检验数量为0.5%且不少于3根,每根取样部

27、位为桩中心 2/3处,取样间距不应大于 1.0m,同时,每一主要土层不得少于 6 组。3. 灰土及素土挤密桩工程:应检测全部处理深度内的桩身及桩间土的干密度,并将其分别 换算为压实系数尢和桩间土平均挤密系数 n c评价桩间土挤密效 果、湿陷性消除情况等。检验的数量:对于一般的工程不应少于桩总数的1 %;对重要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甲、乙级)不应少于1.5 %。桩身、桩间土取 样间距不得大于 1.0m,桩间土取样点应位于各挤密单元的形心部 位。每探井剖桩数不宜少于3根。4. 振冲碎石桩:应采用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等原位测试方法进 行桩身及桩间土的检测,有条件时应对桩间土处理前、后的效

28、果进行 对比,抽样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5%且不少于5孔(点);5. 对于振冲密实法处理的砂土地基,宜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及其它测试手段,抽样率按振冲点数的1.5 %且不少于5孔(点)。6. 砂石桩工程的质量检验:对桩体可采用动力触探试验,对桩 间土可采用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或其他原位测试等方法进行检测,桩 间土质量的检测位置应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中心,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桩孔总数的2%。7. CFG桩复合地基:桩身结构完整性质量检测宜采用低应变动力试验,在同一条件 下,检测数量不得少于20 %,且不少于10根。8. 碴土桩(柱锤冲扩桩)工程:碴土桩(柱锤冲扩桩)施工结束后7 14d内

29、,可采用动力触探 试验对桩身密实度进行检验,桩间土挤密效果、湿陷性消除情况,应 采用开挖探井的方法取桩间土试样检验桩间土的干密度 ,并换算成挤 密系数以及湿陷系数,评价桩间土的压实程度及湿陷性消除情况。其 抽查数量为总桩数的2%,且每一单体工程桩身及桩间土总检验点数 不应少于6点。9. 灰土井工程:当灰土井井径小于80cm时,应检测灰土无侧限抗压强度、干 密度、灰土搅拌均匀性等。检测试样可采用井探、钻孔抽芯等方法,其抽样率应不低于10%,且不少于5个,必要时,应进行载荷试验。当井径大于80cm、形状不规则以及静载试验所需外荷大于 2000kN时,可在桩后37天内,检测桩身灰土无侧限抗压强度、

30、干密度、压实系数以及灰土搅拌程度等,检测数量为井桩数量的10%且不少于10根,取样部位应位于桩径的2/3处,并沿桩身每50cm 一点平行取样。在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未出台前,桩身灰土无侧限抗压强度 平均 值暂按3:7灰土是否达到500kPa、2:8灰土是否达到400kPa 评定灰土井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对暂未列入本规程的地基处理类型,尚应按有关规范、 标准或检测理论结合当地经验与设计单位共同确定检测方案。六、基坑支护工程对于基坑支护结构的检测及监测可按建筑基坑支护技 术规 程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002相关条款 执行。七、附则本规程由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31、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3: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质量检测报告编制统一规定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岩土工程勘察报 告编制标准及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统一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质量 检测报告基本技术要求,保证检测报告质量,规范检测报告编写格式 和内容,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指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系指人工地基 施工 结束后的质量检验检测的技术报告,施工前的试验性技术报告 原则上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编制人工地基质量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除执 行本规定外,尚应满足国家、行业以及本地相应规范、规程的要求。2基本规定检测报告应客观公正地反映建筑场地地基处理情况,勘 察设 计中存在的影响建筑物

32、安全使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补救措施 以及注意事项等。检测报告应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准确、数据无误、图表 清晰、 结论有据、便于使用、宜于长期保存,并应因地制宜,重点 突出,有明确的工程针对性。检测报告一般由文字部分、图表部分和附件部分组成。文字部分其内容应简明实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前言;2. 工程概况;3. 自然地理环境和场地水文、工程地质条件;4. 地基处理目的和设计要求;5. 施工概况及自检情况;6. 检测依据;7. 检测手段及检测工作量;8. 检测原理、方法简介;9. 检测资料的分析与评价;10. 检测结论。检测报告图表部分应包含下列内容:1. 检测点平面位置图(示意图);2. 各种

33、原位测试测试成果图、表;3. 各种动力测试原始曲线、分析成果图(表);4. 各种成孔质量检测曲线、成果图表。检测报告附件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委托任务书、设计变更资料;2. 击实试验报告;3. 施工自检资料、各种自检表;4. 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检定报告;5. 本工程参加人员结构及上岗证号码表。3文字部分前言:应说明任务来源、承担检测单位、委托日期、检测日期等。工程概况:应交待工程名称、建筑规模(层数、高度)、建筑用途、结构类 型、基础形式、采用人工地基种类、地基处理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和场地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应写明建筑场地自然地理位置、工程勘察单位、勘察时间以及 场地的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条件,

34、有无不良地质现象,如断层、地裂 缝,有无湿陷性及湿陷等级、砂土液化及其等级、地下水类型及水位 埋藏深度等。地基处理目的和设计要求:地基处理目的及采用的地基处理方法,采用桩基时,应交待桩 顶标高、桩径、桩长、混凝土强度等级、总桩数、有无扩大头及扩大 头设计参数、主要桩侧及桩端地层性质、承载力情况。采用各类换填 地基时,应叙述换填材料、换填厚度、顶面及底面标高、开挖深度, 下卧层情况(是否存在软弱地层、承载力指标)。指出设计要求达到的具体指标(如强度、承载力、密实度等)。外放尺寸以及是否满足规范 要求等。施工概况及自检情况:施工单位及其在施工中执行的技术标准及条款、使用机具的名 称及鉴定情况、按设

35、计要求的布桩情况(桩体错位数、错位率、垂直 度偏差情况等)、施工中的质量控制手段、方法及指标(如对振冲桩来 说,其指标为密实电流、填料量、留振时间)、施工顺序(平行线逐点 进行或间隔进行等)及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说明(以上内容须经业 主、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检测依据:检测中所遵循的规范、规程、规定以及版本编号等。检测手段及检测工作量:检测中根据地基处理目的、设计要求结合检测依据具体条款所 采用的检测方法和检测工作量。检测原理、方法简介:所采用的检测方法原理简介以及采用的检测仪器、设备、计量 器具、检测器具工作前后工作状况、计量检定情况以及训 一量器具编 号、检定证书编号等。检测资料

36、的分析与评价:全面完整地叙述各种检测方法、检测数据分析、处理的过程、 各种指标的统计结果(统计个数、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标准差、 变异系数)、各参数物理性质直观观察情况,所引用的各种图、表应 准确无误。检测结论:检测结论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重点说明各检测指标能达到 的具体指标,并明确是否满足设计、规范规程的要求,以及判定所依据的规范、规程的具体条款:针对设计、勘察、施工中存在的有可能 影响到建筑物安全使用的问题,应在结论中予以提出,以引起有关方 的高度重视;同时,对于后续施工及建筑物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有 必要提出建议。4图表部分检测点平面位置图(示意图):检测场地长、宽以及外放尺寸应正

37、确标明;检测点相对坐标(标 明尺寸)。各种原位测试成果图、表。各种动力测试原始曲线、分析成果图(表)。各种成孔质量检测曲线、成果图表。5附件委托任务书、设计变更资料。击实试验报告。施工自检资料、各种自检表。检测设备、计量器具检定报告:各种检测仪器、计量器具计量检定证书。检定证书应由省级以 上技术监督部门委托授权的检定部门检定,生产厂家出厂检定以及非 省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委托授权的检定部门的检定无效 。外商在中国销 售的计量器具,应有省级计量行政部门的形式批准及计量合格证明。本工程参加检测人员结构表:本工程参加检测人员结构表中应列出本工程所有参加人员的 姓名、性别、职(称)务、岗位、上岗证、操作证

38、编号等。检测报告封皮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统一印 制,各级责任人签名均应手写。加盖检测单位公章和左上角加盖 CMA 章后方可送省总站备案。6附贝S本规定由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4 :关于正确理解执行荷载试验每级加荷观测时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人工地基检测站:由于现行规范内容对荷载试验表述详简不一,致使有关试验人 员在试验过程中执行混乱,出现了观测时间不够、稳定标准确定错 误、试验观测设备安设不规范、观测沉降量偏小、试验结果偏大等问 题,对工程失之于安全。为防止上述现象出现,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 下:一、垫层荷载试验、复合地基荷载试验每级加荷时间不得

39、少于 2.5个小时,记录时间间隔按10、10、10、15、15、30、30等 时间间隔进行,在加压前后各记录一次,正确确定其稳定标准,并按 总站统一格式记录。二、荷载试验数据的采集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安装及观 察记录质量,决定着试验结果的准确与否。为确保采集数据质量,现 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1、 埋设量测沉降用的固定点,应设在离承压板边缘1.01.5 倍承压板直径或边长(垫层及复合地基)的地方,并保证基准梁不受其 它影响发生变形;2、承重墩或承重墙应设在离承压板边缘 1.01.5倍承压板直 径或边长的地方;3、试坑开挖时,开挖至试验标高 2030cm时停挖,其剩余 土体待设备安装时,在持有

40、操作证的试验人员的指导下开挖,以保持 试验土层的原状结构及天然湿度;在试压表面用粗砂或中砂找平时, 其厚度不超过20mm,并在试验前进行预压。同时,应防止试验标高 土层受长时间的暴晒、雨淋、冻结的影响;4、基桩荷载试验安装时,有关试验桩、锚桩和基准梁之间的中心距离、记录规定、稳定标准,应执行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JGJII06 2003)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002)的有关规定;5、进行现场试验时应随时绘制草图,观察沉降变化趋势,以 确定加荷情况,随时反映试验装置的安全信息;在内业资料分析时, 应进行多种曲线分析判读,以保证所确定结果的准确性。各检测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组织

41、本单位技术人员学习土力学的 应力、应变固结理论,正确理解承压板在垂直方向及水平方向的应变 影响范围,正确理解新老标准、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不同从属关 系,学习不同规范规程、手册(GB50007 2002、 JGJ106 2003、 JGJ94 94、 JGJ79 2002、GB50025 一 XXX、 GB/T50123 1999、工程地质手册第三版荷载试验部分)及不 同部颁规程对同一种荷载试验要求,正确理解其对荷载试验安装、观 测时间规定的精神实质,加强对压缩固结试验理论的理解。同时将上 述要求传达给所有持证操作人员,并由项目负责人监督其执行,以保 障现场检测数据的采集质量。陕西省建设工程质

42、量安全监督总站2003年12月18日一、历史的回顾1、我省人工地基检测管理工作历程 我省对人工地基检测站工作的统一管理始于 1993 年,到 2004 年共成立了 23 家人工地基检测站。这一时期检测站成 立的主要程序是:由欲设站单位提交申报资料,省总站组织 专家进行核查,核查标准参考了 1998 年建设部动测单位 资质审查条件及 1996 年陕西省工程质量监督站考核办 法,制定了陕西省人工地基检测站资质审查(考核)标 准,其内容包括计量认证情况、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及上 岗证考试情况、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仪器设备设臵是否符合 要求等;检测内容为高、低应变动力测试、岩土工程原位测 试,所有过程均有

43、严格的评分标准,省总站根据评分情况拿 出审核意见报省建设厅批复,开展试检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 后,颁发正式资质证。同时要说明的一点是,由于地基检测 的特殊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检测站的设立有严格的数量控 制和地域控制,及人员控制,除西安地区外,各地市只设一 家,建设规模小的地市暂不设立。 2004 年起检测站的设立由 建设厅直管,检测队伍迅速扩大,从 2003年底的 23 家扩展 到现在的 30 家有余。我们当时对人工地基检测站的定位和 专业监督站一样,由于专业的特殊性,现有监督机构普遍缺 乏岩土工程专业人员及设备,再加上编制及经费的限制等, 我们将人工地基检测站作为监督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待,实

44、行检测报告备案管理,每年参加政府质监机构召开的有关 会议,下发各种文件,进行管理和指导。 目前的检测工作 量及检测人员变化情况:检测工作量已从 1993 年检测报告 备案 10 余份,猛增到 2004 年的 3000 余份;人员已从开始 的单位办资质,人员无持证一说且不足百人的规模,增加到 现在的持证人员千余人(上岗证 487 人,操作证 572 人)。2、主要做法及成效 完善管理办法, 制定统一标准。 人工地基检测站初建之 时,由于当时国家尚无统一的检测内容及标准,地基检测工 作均由当时各勘察单位按自身的理解工作,检测内容及标准 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我们根据当时的现状及工程事故教训, 于 19

45、95 年以省总站文件形式,制定了陕西省建设工程人 工地基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 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 、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 程质量检测报告编制统一规定 、人工地基检测站各级岗位 责任人指导书及陕西省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统一 格式,至 2004 年先后进行了四次修订,其中 1995 年制定 的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主要 内容,相继进入了 2002 年版的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 术规范、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 规范等。这说明当时的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 量检测技术规程在技术上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同时为了强化对人工地基

46、检测工作的监管,我们规定了无检测报告或报 告未加盖省总站 备案专用章”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 工,竣工工程不予验收,城建档案馆不予验收其资料。 持证上岗,加强检测人员综合素质培养。首先,我们对 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岗位证书,对现场操作人员实行现场操作 证书制度,使之掌握并正确运用检测手段和技术规范,给工 程质量作出准确诊断。加强检测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公 证、廉洁的作风,以保证检测工作公证性。对他们进行技术 培训,使之懂得异常情况如何处理、安全上应注意什么问题、 熟练掌握野外记录、操作的规范等,保证了原始资料的质量; 第二,实行站长、总工月例会制度,对当月工作中发现的不 良行为及技术问题均进

47、行通报,不定期地召开检测现场技术 研讨会,指出现场检测工作质量安全存在的优缺点;第三,增强对各种地基处理方法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原因的分析 研究。 严格技术执法。对弄虚作假,违反强制性条文等严重问 题的单位采取了停业整改,对个人取消上岗资格等办法,进 行严肃处理,目前共对二个单位分别作出了停业一个月和三 个月的处罚,对十余人取消了上岗资格。 制定最低价格。如其它行业一样,检测工作中也存在着 低价恶性竞争问题,有的单位不从技术优势上比,而采取压 低价格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严重威胁着检测工作质量。对 此我们制定了最低限价,作为行业自律,有效遏制了这些不 良市场行为。 督促检测单位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48、、 保证检测工作质 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要经过制定方案、现场数据 采集、 资料统计分析、 报告编制、 技术审核审定等多个环节。 因此我们同省技术监督局密切结合,将其在计量认证通过的 质量管理手册 、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作为对其 进行日常管理质量标准的一个重要部分,并保证其正常运转 及不断完善。同时我们专门印发了人工地基检测站各级技 术人员岗位责任制指导意见 ,并要求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 地质条件复杂的人工地基工程,以及合同额超过 8 万元的检 测方案,必须到省总站备案。关于检测技术方案的编制,我 们制定了专门格式,规定了统一内容。确保了检测手段、数 量、方法的完整。检测项目负责人要对原始

49、记录进行检查、 签字,检测报告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总工程 师的手写签名及日期,充分发挥了各级责任人的作用,增强 其责任感,最后检测报告到省总站备案后统一发出。针对检 测工作中的质量作假行为,我们首先从合同管理上着手,制 定了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检测统一合同文本 ,由检 测上岗人员签定合同;其次,积极发挥监理、建设及施工单 位的作用,实行检测现场见证制度,编制了陕西省建设工 程人工地基检测现场见证的规定 (试行),检测报告必须附 有监理(建设)单位签字、 盖章的 “人工地基检测现场见证记 录结论 ”,否则视为报告无效; 再次就是检测机构法人或委托 法人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必须进行声明

50、,声明中要有法人 (或委托法人)签名、身份证号码及加盖单位公章,从制度 及程序上杜绝了不良情况的发生。 经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 检测工作发挥了重大的社会经 济效益,为工程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证。我省现在每年出具 检测报告 4000 余份,在检测中均发现由于勘察、设计、施 工、业主行为的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年占1015%左右,如在垫层地基施工中由于灰土最优含水量及拌和质量或 砂石的级配不良造成的承载力不够及不均匀,在各种复合地 基中由于土的腐蚀性的存在及施工机具的仪表器具鉴定不 准,造成整体桩的报废;或在饱和土中采用完全挤土工艺造 成的沉管灌注桩及静压桩,造成大面积质量缺陷;桩偏位或 钻孔灌注桩

51、施工中质量控制参数极不合理,端承灌注桩沉渣 几近一米,造成整个工程报废;或同一工程因泥浆稠度掌握 不好导致承载力相差 1000kN 以上等各种现象,我们在积极 协助有关方面帮助分析原因解决问题的同时,为避免上述质 量问题的大面积发生,均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或工作简报 的形式发布,以使有关专业人员从中吸收教训,避免同类事 故大面积发生。 我们在抓检测质量的同时, 也没有放弃安全管理。 鉴于 现场检测工作中的吊车启运、堆载、用电中时有人员伤亡发 生,我们坚持以人为本, 在对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 于 2002 年前后督促各检测站为检测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办 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了检测人员

52、的切身利益,提高 检测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二、现实的困惑1、由于我国历史的原因,勘察设计体制产生严重分离, 岩土工程体制正在推行之中,勘察人员对上部结构使用功能 了解不够,结构设计人员对地基处理工艺原理知之不多,对 勘察报告的理解使用往往发生偏差,如勘察中对上部地层的 原位测试取样数量质量重视不够,对软弱夹层的危害性不重 视,设计的地基处理工艺对地基问题没有针对性,如在自重 湿陷性黄土地层中采用增强透水通道的砂卵石桩或砂石垫 层,或由于对规范、条文理解的不到位,一些简单措施未能 及时采取, 而造成的工程投资浪费触目惊心。 房屋墙体开裂, 或国家大型投资的所谓 “首长工程 ”、“献礼工程 ”导致

53、的质量 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投资浪费,也不是监督机构所能够左右 的。我们虽然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勘察、设计、施工问题以 论文形式在原陕西建筑刊物上发表,如陕西省勘察工 作质量现状、 原因及对策 、陕西省地基基础设计质量现状、 原因及对策 、陕西省人工地基检测质量现状、原因及对 策,但看来收效不大。2、专业人员自身的缺陷。虽然目前各种建设法规已相继 出台,但由于客观原因,专业技术人员只着重于专业理论及 技术标准的研究学习,对各种法规赋予自己的权力、责任及 义务不够重视,如检测人员对安全生产不重视,设计人员对 施工环境考虑不够,对工程的检测条件不予理睬,在因自身 工作质量原因发生事故后还振振有辞,有的设

54、计人员使用未 经审查的勘察报告或使用不具资质单位出具的勘察报告或 无视勘察报告的结论及建议,选择不合理的处理工艺及处理 方式,或采用未进入技术标准的新工艺、 新材料而未经审定, 或在施工图中明确规定有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检测 手段、数量等等。3、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法规,非法肢解、分包工程。同样 由于历史原因,上部施工单位对岩土工程了解甚少或缺乏专 业人员,将自己承揽的工程的地基分项分包给地基专业队 伍,这本身来说是正常的。但不按规定进行管理,或合同中 质量责任不明确;同时一些不具备资质的单位通过各种方式 也承揽业务,更为可怕的是建设单位利用自身地位强行将工 程肢解分包,自己又无能力进行管理,

55、上部结构施工单位又 无法管理,造成一种质量安全管理中的 “金三角 ”状态。发生 质量事故后又无法查清楚原因,分清责任。这种建设单位的 违规行为,是目前质量安全管理的一大顽疾。4、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检测资质的审批程序发生根 本性的变化,具有人工地基检测资质的单位、 人员迅速扩展, 导致检测行业的整体业务素质迅速下滑,给人工地基检测管 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三、未来的展望有一位外国哲人说过:充分理解过去,我们将弄清现状;深刻认识过去的意义,我们可以揭示未来的意义;向后看, 就是向前进。”在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以后, 我们相信将随着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及建筑工程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的 出台,检测管理工作

56、将迈上一个新台阶。今后,我们拟进一 步加大对检测站质量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转上的监督,不能仅 将各种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 已,而要确保其正常运转并不断完善之。同时,拟成立由专 家组成的监督小组,加大对检测现场的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 力度,对发现违规者报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特别是由于 我省地域辽阔,地貌单元众多,从陕北的湿陷性黄土到陕南 的饱和软土、膨胀土,从西部的冲洪积形成二元结构的湿陷 性土、砂卵石地层到东部的高地震烈度区的液化土,再加上 新标准、新工艺的不断出现,为我们在检测技术方法和检测 管理工作方面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我们将本着对国家及人民 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不断研究新问题、发现新问题、 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使我们的监督耸立在 牢固可靠的基础上。黄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我们坚信,在全社会构立一个和谐型社会、 节约型社会的时候, 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