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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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一、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十必须”制度1、“工前讲话”必须全体人员在场,做到人人明确作业分工、施工项目、对象、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2、施工防护、监护人员必须明确防护、监护对象、施工范围,做好施工登记簿的登、消记,堵截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防止意外事故。3、施工前要认真检查安全用具和工具,状态良好方准使用,大型施工作业必须有第一责任人到场指挥。4、监护、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精力充沛,注意力集中,禁止做与监护施工作业无关的其它事宜。5、各作业队的安全员、防护员、领工员、工班长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队领导的责任,发生事故,按奖罚规

2、定进行处罚。6、在营业线施工或穿越营业线时,必须按规定设立防护人员和防护标志。7、劳务人员上道必须有安全员带领。8、防护人员必须备齐防护用品,必须熟知防护知识。9、机械设备在营业线施工时,必须设置警示标志。10、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选择安全地点,并设有制动和防滑措施。二、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十不准”制度1、没有安全上岗合格证的施工负责人,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准施工。2、没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并未经审批不准施工。3、没有准备好必须的施工料具不准施工。4、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作业人员对制度熟悉不够不准施工。5、爆破作业现场主管领导不在位不准施工。6、爆破作业线

3、路封锁时间少于_分钟或紧后列车为客车时不准施工。7、爆破作业没有有关站段人员现场指导和旁站监督不准施工。8、对通信电缆等隐蔽设施位置不明、施工现场领导不在位、没有制定保护措施的不准施工。9、没有签订各级安全施工责任状不准施工。10、没有保证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不准施工。三、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施工安全“卡死”制度1、配齐防护用具,按规定设置防护人员。2、坚决杜绝施工机械、料具及人员侵入铁路行车限界。3、凡接触既有线设施的施工区段,必须按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禁超量超范围施工。4、基坑开挖作业前,要详细调查弄清隐蔽设施的位置及走向,杜绝挖断电缆及因施工损坏其它既有线设施。5、靠既有线爆破作业,必

4、须执行与车站办理确认的封锁要点时限设好防护,严禁因爆破损坏线路及行车设备。6、安全员、联络员、防护员、爆破员、工班长、机械司机等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7、加强劳务安全管理,劳务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关键岗位不准独立操作,不准担任“四员一长”,必须有正式工带岗。8、在汛期,严防因施工原因造成营业线路基塌陷、涵洞堵塞、排水不畅而影响行车安全。9、严禁违章使用封联线或手摇把。10、严禁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列车。11、严禁人员在铁路行车线上纵向行走和展示红色物品。12、严禁施工人员酒后上岗作业。13、严防作业车辆溜逸、轨道车辆违章行驶等情况发生。

5、14、严禁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电气化立杆、放线以及进行连锁试验等。15、严禁进路有关道岔未纳入连锁时开放信号接发列车。四、既有线施工事故苗头管理制度凡在既有线施工作业中,发生下列情况,经纠正未构成事故,应列为事故苗头,并按其性质及后果分为严重苗头和一般苗头。1、严重苗头(1)爆破施工a、未与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安全协议;b、未与邻近车站办理请、消点手续;c、未按规定采取防护、保护及警戒措施;d、爆破后未及时处理瞎炮、清理危石,检查既有行车设备;e、违反爆破安全规则超装药量施爆,造成设备损坏、影响行车等后果;f、未按规定保管、运输和使用火工器材。(2)机械作业a、施工机械超越限界作业;b、未按

6、规定设置安全防护;c、施工机械停放在线路两侧侵入行车限界;d、紧靠既有线平行等高地段有列车通过时,施工机械未停止作业;e、站内转道、调车作业信号不明、径路不清、未采取复述制擅自动车,未造成后果的。(3)开挖既有路基基坑及防洪工作a、未按设计文件组织施工;b、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c、防洪看守点值班人员擅离岗位,通讯防护品不齐、失效;(4)电缆过轨顶管、明挖电缆沟过轨施工a、未与有关部门签定安全协议;(5)区间卸料a、没有领工员(作队长)及以上职(级)别的胜任人员指挥卸车;b、区间卸料摘挂机车;c、复线小间距地段吊臂侵入临线限界;d、卸车完毕后未按规定检查材料堆放是否稳妥或侵限擅自撤离现场。

7、(6)站内作业a、没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调度命令;b、未按规定设置防护信号;c、施工准备工作不全,违反施工技术安全规则的要求;d、施工完毕后,未认真确认线路状况即开通线路,放行列车;e、使用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设置防护。(7)其它其它威胁既有线行车安全,经领导和业务部门确认列为严重事故苗头处理的。2、一般苗头(1)爆破员、防护员、联络员没有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作业合格证;(2)机械作业未按规定埋设限界桩;(3)施工作业损坏通信、信号、水电及其它管线路设备;(4)在堑坡、堑顶上作业没有设防护墩台、隔墙;(5)基坑开挖未及时回填夯实,造成积水影响路基稳定;(6)跨线埋

8、设电缆未与工务部门联系,没有配合人员监护。(7)其它威胁既有线行车安全,经领导和业务部门确认列为一般苗头处理的。3、在既有线电力、电气化施工中,避免严重事故苗头出现,一旦发现举一反三,采取拉网式检查,确认没有其它严重苗头后,对发现的苗头务必停工整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尽量减少一般苗头出现,一旦发现,必须立刻采取整改措施,杜绝苗头蔓延,造成安全隐患。五、既有线施工机具作业安全制度施工机具在既有线旁作业,如管理、要求不严,操作使用不当,稍有疏忽,造成行车事故,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为切实把好既有线施工机具作业安全关,特制定如下安全规定:1、既有线旁施工机械作业安全

9、规定:施工机械(立杆吊车、立杆作业车组、架线作业车组、安装作业车组载重汽车等)在既有线旁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业务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上岗作业证书,方准上岗作业、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2)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应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现场交底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和超劳作业,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3)施工机械进入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必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一机一人防护,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施工地段列车通过前_分钟,禁止任何机械施工作业。(4)在与既有

10、线相邻或平行地段(新建路基与既有路基等)作业时,任何机具(械)存放或停留必须符合铁路建设接近限界的要求,区间及站内直线地段距线路中心2.44m,曲线上建筑接近限界加宽办法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5)邻近既有线一侧使用机械施工作业,必须设置标志明显的限界桩。限界桩高度为0.8-1.0m,间距为10-20m。并应选择较宽阔的地形作为机械转头或会车地点、严禁因机械转头或交会时侵入建筑接近限界。(6)在场地狭窄,施工机械有可能侵入既有铁路建筑接近限界的地段作业时,禁止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的臂杆,铲斗向既有线一侧作圆周转动。向既有线外侧摆动作业,也应注意防止机械尾部侵入限界造成事故。(7)在既有

11、线堑顶、边坡上作业时,靠既有线一侧必须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防止施工机械向既有线滑落。(8)如施工机械发生意外侵入限界,影响行车安全时,应按线路发生故障时的防护办法设置信号防护,同时向就近车站或养路工区报告,并尽快组织抢修。在施工机械未撤出限界以外,行车安全未恢复时,不得撤除停车防护。2、运输车辆作业安全规定:(1)车辆驾驶员必须熟悉所驾驶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严禁将车交给无照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驾驶。(2)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建立定期检修和保养制度,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状态。行车前驾驶员对车辆进行认真的检查,确保装备齐全有效。严禁电瓶及点火装置、转向器和制动装置等主要部件不良或失

12、效的车辆带病上既有线从事施工运输作业。(3)在紧靠既有线的施工便道或新建路基上行驶时,速度不得大于10km/h。下坡或转弯时,应换入低速档运行,密切注意应与既有线保持的限界距离,任何时候都不得碰撞安全限界桩而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4)通过有人看守的临时道口时,应听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一停(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在道口拦木开放,确认没有列车驶来的情况下,应平稳操作,匀速通过,杜绝车辆在通过道口时突然熄火的现象发生。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施工队应指派专人担任安全防护和指挥工作。(5)施工运输车辆应安装警报器。倒车时必须了解车后道路及环境情况,确知倒车的距离和稳妥的范围后方可倒车。

13、在场地狭窄,人员众多地段,要有专人指挥,严禁长距离倒车,防止车辆倒车时侵入铁路限界。(6)施工运输车辆停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在坡道上停车。如受施工现场条件限制,需要在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止轮措施,防止车辆溜入铁路线路或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造成行车事故发生。(7)凡带升降翻斗的运输(自卸)车辆在既有线旁运行时,必须将翻斗放平,待车箱完全复位后方可行驶。严禁翻斗升起运行,或边走边落及在行车中操纵车箱举升装置。(8)既有线有列车通过时,在紧靠既有线的施工运输车辆都应停止作业,保持静止状态,待列车通过后再恢复作业。严禁有列车通过时,紧靠既有线及与既有线路基平行等高的施工地段,运输车辆仍从

14、事行驶和转头作业。3、施工机具及材料设备过轨作业安全规定:(1)跨轨运输一般轻便施工材料及机具时,必须集中固定地点。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施工防护。跨轨作业地点地形复杂,了望条件不良时,必须增设两端专职防护员。在车站内跨轨作业,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办理好承认登记手续,按规定设置防护,方可准许跨轨施工。(2)较笨重的施工材料、需要过轨时,必须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工地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工地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方可过轨。如通信发生故障致使联络中断,应立即排除线路上的障碍,并停止跨轨作业。(3)较笨重的施工机具(械)需多人抬运过轨时,必须与车站值班员办理好承认登记手续利

15、用列车间隔时间过轨作业。作业中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用电话或对讲机与工地联系,利用列车间隔时间,工地使用停车手信号防护,并派足够人力抬运过轨。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加强铁路既有线施工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施工兼顾运输,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三、使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七局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所管建设项目在既有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四、定义既有线施工是指影响既有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

16、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主要项目如下:4.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4.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4.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五、原则既有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六、

17、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影响新建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时间安排,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第二章施工等级的划分根据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规定,既有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_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_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_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2.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_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4.涉及、跨越既有客运专线的施工。二、级施工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_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

18、(全场)信联闭_小时及以上的施工。2.干线封锁正线_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_小时及以上的施工。3.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4.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_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三、级施工除级、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第三章施工组织领导一、项目部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为加强既有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为副组长,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及专业人员为组员的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李兴旺副组长:苗永平、张振华、董荣军、栾永平刘鹏利张军许雪庭张光建杨红军杨军组员:王鹄黄树斌

19、李学军侯志敏王永平罗晓华薛卫国韩芳二、项目部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职责2.1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相应等级的既有线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_号)的有关规定上报。2.2参加铁路局、建设单位既有线施工领导小组及施工现场协调组,并服从其工作部署。2.3参加铁路局、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施工方案会、协调会、施工现场预备会、碰头会及施工完工会。根据施工方案及会议精神,落实施工准备及安全防范措施。2.4领导小组组长须亲临施工一线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2.5负责

20、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施工现场协调组制度3.1各分部成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分部总工、安全总监、副经理为组员的施工现场协调组。各级领导小组需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_号)的有关要求。3.2施工现场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

21、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第四章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一、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原则上不准进行施工。特殊情况必须施工时,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_号)的有关规定办理。二、进行施工作业时,须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_号)的规定,实行施工登销记。第五章施工过渡工程施工过渡是新线引入、技术改造、电气化工程等既有线建设项目组织施工和运输配合的重要环节。现场要加强过渡工程管理,保证施工和运输安全。施工过渡工程须

22、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_号)的有关规定。第六章工程验收交接一、新建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拨接开通。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拨接开通使用。二、新建线施工的验收交接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_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七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一、确保施工安全是首要责任。项目所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措施,正确处理施工与行车安全的关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做

23、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二、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工程安全质量、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要做好确保行车安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三、项目所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负责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要严格执行既有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四、项目所属各单位必须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

24、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五、施工现场的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驻站联络员必须按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_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六、在施工前,要向设备管理和运输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并签订施工安全配合协议。要接受运输、设备管理单位和部门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轨道车、施工机械等自轮运转特种设备上线运行必须符合铁道部的有关规定。七、封锁施工开通后,要和设备管理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整修,设备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交接。八、其他有关事项遵照铁路营业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办_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广运发_号)的有关规定。第13页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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