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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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农业开发监理规划 华禹咨询公司武汉市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监理规划荆门市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00六年十二月1工程概况武汉市汉南区、洪山区、蔡甸区200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市级配套项目主要建设项目包括:平整土地、道路建设、筑田埂、塘堰改造、硬化渠道及配套建筑物等2监理工作范围监理范围为3个区,市级配套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3监理工作内容3.1 施工方面(1) 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就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报项目法人批准。(2)督促项目法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2、批复单项工程开工报告。(3)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4) 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5) 工程进度控制: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确实措施,实现合同的工期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项目法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项目法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6) 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

3、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承包人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7) 工程投资控制:协助项目法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核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8)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9) 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

4、协调工作,编制施工协调会议纪要。(10) 协助项目法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11) 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项目法人。(12) 其它相关工作4监理工作依据1、本工程项目审批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资料。2、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3、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5监理工作目标通过本监理人对该项目的合同管理,从投资、进度、质量三个方面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全面控制,合理利用资金,严格

5、控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从而达到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各项预期目标。该工程目标系统详见表5-1。5.1 进度控制目标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和检查实施情况,用动态控制原理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系统分析,找出原因,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以达到:自开工日起,2007年 月 日之前完成该工程建设任务的目标。5.2 投资控制目标(1)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量严格按施工合同价进行控制。(2) 严格按施工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对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增加工程量进行控制。(3)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在确保施工中

6、进度目标的前提下,使得资金使用达到最优配置。5.3 质量控制目标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最经常、最繁重的工作。“千年大计,质量第一”,我们将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把关”的工作原则,以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为依据,以法律、规程、规范为准绳,以监理规划、细则为指导,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对施工过程的工序环节质量要素(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进行严格控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以数据为基础,事实为依据,严把质量关,控制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29武汉农业综合开发监理规划 华禹咨询公司6监理机构6.1 组织机构及框图本监理人将成立“荆门市华

7、禹咨询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农业开发项目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根据该工程性质和特点,各区监理部设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这些监理人员水平高、经验丰富,工作经历覆盖了本工程的全部专业。监理部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如下表6-1。项目监理部组织框图华禹工程咨询蔡甸区项目部汉南区项目部洪山区项目部表6-2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置表姓 名分 工资格证书号本人签名胡荆泉总 监2005420675侯晓飞信息管理20034208003洪山区监理工程师洪山区监理员蔡甸区监理工程师蔡甸区监理员汉南区监理工程师汉南区监理员 6.2 监理部设备配置 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监理部将配备如下表6-3设备:表6-3 拟 投

8、入 设 备 清 单设备名称型号已有拟购买或租赁设备状况备注数码照相机SONY V31台良好移动电话6部良好6.3 监理部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如下:6.3.1 总监理工程师(1) 确定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监理部的日常工作。(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对不称职的人员调换其工作。(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6) 审定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

9、审核签署承包人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决算。(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 调解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建设监理工作报告。(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人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验收。(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6.3.2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1) 负责编制本项目/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 负责本项目/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 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涉及本项目/专业的计划、方

10、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提出报告。(4) 负责本项目/专业单元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5) 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项目/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6) 根据本项目/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志。(7) 负责本项目/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8) 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合格时予以签认。(9) 负责本项目/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10) 检查承包人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

11、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11)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12) 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人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13)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14) 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监理记录。武汉农业综合开发监理规划 华禹咨询公司7目标控制方法、措施和工作程序7.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7.1.1检查监理自身准备工作7.1.1.1根据所监理工程的性质、规模、特点、工期等情况,建立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现场监理部。安排监理人员,并针对所监理项目的特点,进行

12、必要的上岗人员培训,全面熟悉建设监理合同条件,清楚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全面熟悉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便监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合同条件去处理和解决问题;熟悉质量记录等各种表式的填写方法。7.1.1.2针对所监理工程的对象和内容收集有关资料,一般应包括: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项目建设计划、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材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等。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核查并签发图纸。若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对于项目法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图纸,书面通过项目法人返回设计人研究处理;对于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由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报批。在图纸送达承包人后的合理时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技术

13、交底会议,承包人及项目法人参加,由设计人做技术介绍。7.1.1.3在监理合同生效后,应立即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在约定的期限内报送项目法人。制定工程质量控制计划和措施,明确质量控制重点和质量控制流程。编制监理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总目标、阶段目标、工程布置、施工方案、工程设备订货周期、现场施工条件等,编制监理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组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包括控制性目标,年度、季度和月份的工程款支付计划。做好合同分析,防范风险。建立信息目录和信息管理制度、监理信息管理系统。监理部应依据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建立协调制度,明确协调的程序、方式、内容和责任。协调会

14、议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例会和专题会议。根据所监理工程的类型和规模,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检验、检测、测量、计量等仪器设备。 制订监理规章制度,包括本工程各级监理人员具体职责、工作程序、奖罚制度等。见附录一。7.1.1.4监理人员进场后, 项目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尽快了解和熟悉自己负责的监理工作情况,开工前编写项目/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报送项目法人,同时抄送承包人。拟编写的监理实施细则有:(视工程情况编写,不限于此)土方填筑(田块土地平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田块土地机耕及旋耕工程监理实施细则道路硬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田埂修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堰塘施工工程监理实施细则(6)渠道U型渠安装工程

15、监理实施细则(7)安全监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施工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9)配套建筑物及涵闸工程监理实施细则7.1.1.5监理部接收由项目法人依据监理合同提供的通讯工具、办公设施和办公、生活用房等,建立工作和生活环境。7.1.1.6参加项目法人主持或与项目法人联合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第一次工地会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法人、承包人和监理人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项目法人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项目法人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承包人介绍工程施工准备情况;项目法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总监

16、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7.1.2督促、验证项目法人准备工作监理部对项目开工前项目法人应提供的条件完成情况需进行督促和验证,对可能影响承包人按时进场和工程按期开工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法人,并请项目法人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7.1.2.1检查首批开工项目设计图纸和文件是否已按供图时间及时到位。7.1.2.2检查开工前需要办理的各类手续是否办妥。协助项目法人办理开工申请,向质量监督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协助项目法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1996)等组织设计人、承包人进行建

17、设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的确定,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审批后,发送承包人并做好登记和记录。7.1.2.3检查施工用地能否按时提供及施工合同中规定应由项目法人提供的场外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条件能否满足工程开工的要求。7.1.2.4检查控制性高程点、坐标点的移交情况。7.1.2.5检查首次预付款支付情况并了解资金到位情况以及由项目法人供货的设备材料定货情况。7.1.2.6检查工程保险情况并进行风险分析预测。7.1.3检查承包人施工准备工作7.1.3.1检查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数量及资格是否与合同文件一致,如有变化,需征得项目法人同意。7.1.3.2检查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生

18、产能力、完好率及设备配套的情况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经检查存在问题或隐患的施工设备,应督促承包人尽快检修或撤离工地更换。7.1.3.3检查承包人进场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条款的要求,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储存量是否满足工程开工及随后施工的需要。7.1.3.4检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质量检测人员等)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7.1.3.5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申请,包括拟分包项目的

19、内容和范围,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相关许可证书、人员、设备、技术条件、施工经验(业绩)等,同意后报项目法人。7.1.3.6检查承包人的安全保障体系、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及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消防、救助等设施。7.1.3.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施工总进度计划。依据监理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才能作为实际执行的进度计划,并依此检查实际施工进度。7.1.3.8审核应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完成情况。7.1.3.9检查按照施工技术要求需要做的各种试验进展情况。7.1.3.10审核承包人在施工准备

20、完成后递交的工程开工申请报告。7.1.4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满足上述开工条件后,方可签发开工令。承包人开工申请按合同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工序(单元工程)四级划分进行。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各项工程开工条件,审批开工申请。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的开工,可依据监理合同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7.2工程质量控制监理工作7.2.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将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作好记录。7.2.2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

21、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7.2.3 当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在施工工艺措施报审表上予以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7.2.4 对承包人在施工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7.2.5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检验(1)督促承包人根据拟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使用报审表连同质量证明资料报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使用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规范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

22、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具体要求按施工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实施细则执行。监理人员应作好记录,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记录表。对合同规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将按与承包人商定的时间和地点共同进行进检查和检验。若未按商定的时间派员到场参加检查或检验,除监理部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部。监理部应在事后确认承包人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部对承包人自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进行抽样检验。作好记录。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句书面通知承包人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撤出现场。作好记

23、录。(2)对于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合同规定由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部审批,并抄送项目法人。监理部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项目法人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当项目法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监理部应用监理工作联系单要求项目法人送交交货延期的说明,并及时通知承包人。 项目法人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交货时,承包人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部批准。(3) 监理部一旦发现承

24、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应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人更换施工设备。作好记录。(4)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若监理部要求承包人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部可以指示承包人增加额外检捡。 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部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人重新检验。(5) 承包人未完成监理部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部可以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6) 现场材料试验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时,将查看承包人在工地建立的试验室、配备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要求承包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部进行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

25、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部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人提供,监理部可以使用承包人合格的试验设备。(7)主要建筑材料的检验频次监理部将按表7-1规定的取样规则和检验方法督促承包人抽样送检,并鉴证抽样送检过程和结果:7.2.6监理部应定期检查承包人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情况。作好记录。7.2.7按监理实施细则中确定的质量控制点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建立监理质量监控体系,确定需旁站的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协助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形成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由项目/专业监理

26、工程师进行旁站,并在监理日志上作好旁站记录。(1) 该项目需旁站监理的工程关键部位是:a、U型渠土方开挖及安装,涵闸和过路涵管b、建筑物工程及砌筑砂浆拌和(2)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其它隐蔽工程7.2.8隐蔽工程和重要部位的质量检验(1)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将拒绝签认,并严禁承包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2) 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要求承包人通知监理部进行检验,通知应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部按照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施工合同技术条款要求时,在检查记录

27、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3) 监理部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7.2.9 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及时报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或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以及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平时巡视、旁站和检查情况,及时评定单元或工序工程质量等级。作好记录。(承包人的自检和监理人员的抽检必须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使用的质量评定表必须正确,填写符合要求,否则不能评定质量等级。)7.2.10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检查整改结果,签

28、署复查意见。作好登记和记录。7.2.11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工程验收。7.2.12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参加阶段验收。质量控制程序框图(见附录二)。7.3工程投资控制监理工作7.3.1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工作:(1) 承包人统计经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2)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作好登记和记录;(3) 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

29、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法人。作好登记和记录。7.3.2 根据下列要求进行工程量的计量(1) 监理部对承包人提交的当月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部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2) 若承包人未按监理部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部复核修正工程量应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3) 监理部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人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7.3.3 审核承包人每月报送的工程量清单,清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已完成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及其客观存在项目的应付金额。(2) 经监理部签认的当月计

30、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3) 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4) 价格调整金额。(5)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6) 扣除应由项目法人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7) 扣除由项目法人扣留的保留金额。(8) 扣除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项目法人的其它金额。7.3.4监理部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人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将列入工程款支付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7.3.5 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后首先将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将分解表提交总监理工

31、程师审批。支付中,按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第7.3.3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7.3.6 监理部将按下列程序进行竣工结算:(1) 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申报表;(2)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3) 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与项目法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项目法人。7.3.7总监理工程师将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以及施工合同要求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在工程变更前与项目法人、承包人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7.3.8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将拒

32、绝计量和拒绝签署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7.3.9 监理部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7.3.10 由项目理工程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7.3.11 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向项目法人报告。作好登记和记录。7.3.12在工程完工(未验收前)时的支付签证中,除按施工合同规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外,注意索赔结算,尤其要注意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关于工期和质量的承诺。7.3.13工程竣工验收后,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由总监理工程师

33、审核承包人提交的竣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表后应附有以下详细证明文件:(1) 至工程竣工日期止,根据施工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款金额;(2) 承包人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并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7.3.14 最终结清按施工合同的规定进行。工程投资控制程序框图(见附录三)7.4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工作7.4.1 监理部将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1)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符合要求后,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2)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要求承包人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

34、进度计划,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符合要求后,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签认,作好登记和记录;(3) 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作好记录;(4) 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将要求承包人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作好记录。7.4.2 由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应用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等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分析。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人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

35、总监理工程师与项目法人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承包人的调整措施或延期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同意后,在网络图或形象进度图或S曲线图上画出新的进度计划。作好登记和记录。7.4.3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工作月报中向项目法人报告工程进度和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于项目法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进度控制程序框图(见附录四)7.5 完工验收7.5.1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应在自审、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监理部,并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申请完工验收。7.5.2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6、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完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l) 监理部审核后发现工程尚有重大缺陷时,可拒绝或推迟进行完工验收,但监理部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完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工程缺陷修复和其它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将工程竣工报验单退还给承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具备验收条件后重新申报。(2) 监理部审核后对上述报告及报告中所列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内容持有异议时,监理部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承包人,并要求承包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后的工程竣工报验单,直至监理部同意为止。7.5.3 监理工程师将督促承包人搞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7.5.4经监理部对完工资料及实

37、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报送项目法人。7.5.5监理部若确认承包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并备了完工验收条件,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使完工验收不能进行时,将建议由项目法人或授权监理部进行初步验收,形成初步验收报告。7.5.6监理部将参加由项目法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按工程验收规程执行。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部将要求承包人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武汉农业综合开发监理规划 华禹咨询公司8合同管理工程建设合同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合同标的人根据一定的条件,通过(工作)活动过程,达到

38、一定的目的要求的具有法律性的文件,因此,工程建设的所有活动最终都是围绕以合同为中心的活动,都是围绕合同目标实现的活动。施工合同管理是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监理处将在熟悉本工程的所有合同文件内容(包括施主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设计合同,质量监督合同)的前提下,正确引用合同条文来进行合同跟踪管理,督促合同双方严格按合同办事。8.1 工程暂停及复工8.1.1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将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的范围,并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8.1.2 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 项目法人要求暂停施工

39、、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人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监理处管理。8.1.3由于非承包人或非8.1.2中(2)、(3)、(4)、(5)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工期、费用等有关问题。8.1.4由于项目法人原因,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监理处将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将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

40、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8.1.5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处将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人继续施工。8.2工程变更管理8.2.1 监理处将按下列程序处理变更:(1) 设计人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项目法人或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项目法人转交原设计人编制变更文件。(2)监理处将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3)总监理工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

41、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4) 由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的评估情况与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进行协调。(5)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6)监理处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人实施。8.2.2 监理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理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项目法人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人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项目法人通报,并由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在变更文件上签字;(2)在监理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

42、项目法人授权对,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3)在项目法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监理处将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该工程款最终结算时,以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达成的协议为依据。8.2.3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要求承包人不得实施工程变更。8.2.4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监理处将不予计量。8.2.5 所有变更必须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8.2.6 工程变更程序(见附录五)。8.3 费用索赔的处理8.3.1 监理处将依据下列文件处理费用索赔:(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2) 本工程的施工

43、合同文件;(3) 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4)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凭证。8.3.2 当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的理由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监理处才予以受理:(1)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直接经济损失;(2) 索赔事件时由于非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3) 承包人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附有索赔凭证材料。8.3.3承包人向项目法人提出费用索赔,监理处将按下列程序处理:(1) 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处提交对项目法人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 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

44、内向监理处提交对项目法人的费用索赔申请表;(4) 总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5) 监理工程师进行费用索赔调查,并初步确定一个额度后,与承包人、项目法人进行协商;(6) 总监理工程师将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报告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的第(4)、(5)、(6)款的程序执行。8.3.4 当承包人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时,将与工程延期的批准联系起来,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8.3.5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项目法人的额外损失,项

45、目法人向承包人提出费用索赔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报告后,将公正地与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及时作出答复。8.3.6 当项目法人有承包人意见不同且协商不一致时,由监理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提出决定意见。如果双方接受监理处的决定,则可执行;如果一方不同意接受,可邀请中间方协调和(或)提交仲裁或诉讼。8.3.7 索赔处理程序(见附录六)。8.3.8 索赔控制措施(1) 熟悉合同文件,随时掌握合同实施情况并及时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及早发现索赔隐患,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2)做好监理日志及其它同期记录资料的管理,掌握好第一手资料,监督承包人做好试验记录、施工日志等资

46、料管理。当索赔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事件影响的扩大,并做好有关记录、照片等同期资料管理。认真组织索赔事件的调查,严格审查索赔报告,对索赔事件、造成的影响、索赔的合同与法律依据、责任的分担、索赔计算和证明材料等提出评价意见。根据合同授权,按程序公正处理索赔。8.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8.4.1当承包人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文件的规定条件时,监理处将予以受理。8.4.2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连续性时,监理处将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表并经过审查后,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并报项目法人。当承包人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表后,监理处应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

47、况,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8.4.3 监理处在作出临时工程延期批准和最终的工程延期批准之前,均将与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8.4.4 监理处在审查工程延期时,将依据下列情况确定批准工程延期的时间:(1) 施工合同中有关工程延期的约定;(2)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8.4.5当承包人未能按照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竣工交付造成工期延误时,监理处将按照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人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8.5 合同争议的调解8.5.1监理处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将进行以下工作:(1) 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进行调查和取

48、证;(2)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3) 在监理处提出调解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4)当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处理该合同争议的意见;(5)争议调解过程中,除已达到了施工合同规定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之外,监理处将要求施工合同的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8.5.2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争议处理意见后,项目法人或承包人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合同争议处理决定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意见应成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必须执行。8.5.3 在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监理处接到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有关证据的通知后,将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

49、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8.6 合同的解除8.6.1 施工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法律程序。8.6.2 当项目法人违约导致施工合同最终解除时,监理处将就承包人按施工合同规定应得到的款项与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并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从下列应得到款项中确定承包人应得到的全部款项,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和承包人:(1)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表中所列的各项工作所应得的款项;(2)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款项;(3)承包人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4)承包人所有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5)合理的利润补偿;(6)施工合同规定的项目法人应支付的违约金。8.6.3 由于承包人违约导致

50、施工合同终止后,监理处将按下列程序清理承包人的应得款项,或偿还项目法人的相关款项,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和承包人:(1) 施工合同终止时,清理承包人已按施工合同规定实际完成的工作所应得的款项和已经得到支付的款项;(2) 施工现场余留的材料、设备及临时工程的价值;(3) 对已完成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该部分工程的清理、质量缺陷修复等所需的费用;(4) 施工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8.7 违约管理(1) 加强计划管理,随时掌握施工现场情况,及时建议项目法人落实应尽义务,监督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减少或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2) 做好同期资料管理工作,为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处理提

51、供充分、准确的证据。(3) 对于发生的违约事件,监理处应严守合同,在深入调查清楚违约事件的基础上,公正处理各种违约事件;尽量减小对工程建设造成的影响和损失。8.8 风险防范措施(1) 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交通、施工工艺、气象、水文、地质以及其它可能的工程风险因素,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尽量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2)当风险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调动现场包括承包人在内的一切人员和设备力量进行保护、抢救,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3)对于由于风险原因给承包人造成的劳动量增加、费用和工期影响以及项目法人损失,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事求是地确定项目法人和承包人各自应承担的损失。武汉农业综合开

52、发监理规划 华禹咨询公司9信息管理9.1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处将按照委托监理合同和本监理人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及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9.2 监理处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编制监理月报,按监理工作月报制度执行。9.3 监理处的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期每天必须认真填写监理日志,按监理日志填写要求执行。(见附录七)9.4 监理处及时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在服务项目完成28天内,总监理工程师将安排信息管理监理工程师依据监理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见附录八)和监理工作报告编写提纲完成服务过程资料整编和监理工作报告编写工作。9.5 监理处的指示(1) 监理处的指示必须盖有监理

53、处公章并由总监或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2) 承包人收到监理处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人对监理处的指示持有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处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处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人。若监理处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人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人有权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3) 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处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处未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补发,则承包人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4)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或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54、9.7 联络(1) 联络以书面形式为主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并办理签收手续。(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第(1)条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9.8 图纸9.8.1施工图纸 按合同规定由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处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项目法人

55、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施工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人。 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人按项目法人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施工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期限报送监理处审批。监理处应在施工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9.8.2 施工图纸的修改项目法人委托监理处提交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将由监理处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期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9.8.3 图纸的保管监理处和承包

56、人均应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9.9 监理处工作月报、其它日常管理按监理处工作制度(见附录一)执行。9.10 监理处日志的记录按监理日志的规定(见附录七)执行。9.11 施工阶段的监理资料按监理资料管理制度执行。武汉农业综合开发监理规划 华禹咨询公司10其它监理工作10.1 协调工作10.1.1 协调的原则(1) 坚持顾全国家利益和工程项目建设的大局,以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为协调工作的出发点。(2)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令、法规、合同为准则,坚持“实事求是,平等协商、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责任,协调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同时充分考虑合同中双方的利益。(3) 充分

57、调动双方积极性,融洽双方关系。10.1.2 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监理处要及时、公正合理地进行协调和解决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由于各自的经济利益和对问题的不同理解所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10.1.3 协调的措施:(1) 及时调查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包括取证);(2) 及时与合同争议的双方进行磋商;(3) 监理拿出调节方案后,由总监进行协调工作。如协调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拿出处理意见。如承包人、项目法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对处理意见提出异议,在符合施工合同的前提下,此处理意见为最后决定,双方必须执行。(4) 协调过程中,除已达

58、到施工合同规定它的暂停履行合同的条件外,监理工程师须要求合同双方继续履行施工合同。(5) 协调的形式应以会议协调为主。(6) 协调工作措施还应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由监理处或项目法人主持的各种施工、生产协调会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工程信息,围绕工程建设目标,协调生产,协调各方关系。10.2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是现代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理处、承包人形象、素质的体现,是实现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的重要保证。监理处将通过监督、检查和指导承包人建立和健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及政府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把安全文明施工贯彻于工程

59、建设的始终,树立良好的形象。10.2.1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目标及方针: 目标: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创安全文明工地 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0.2.2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号令); 项目法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条例。10.2.3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内容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安全作业规程,大力倡导文明施工;制止一切不文明的施工活动,表彰安全文明施工先进承包人,批评或惩罚各种违背安全生产和不文明施工的

60、行为。万一发生了安全事故,坚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监督、检查和指导承包人建立和完善安全文明生产保证体系; 检查承包人的劳动保护措施、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安全文明生产规程的执行情况以及工程安全文明制度的执行情况; 提出保证安全文明生产的意见和建议;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督促承包人排除,将安全、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督促承包人生活区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及文明管理;10.2.4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措施10.2.4.l 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体系(1) 对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设备配置进行审核;(2) 审核承包人的安全规程、文明守则,特种作业操作规程,是否符

61、合国家及政府规定的标准;(3) 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学习计划内容,并监督在施工前对全体员工实施教育学习。(4) 对承包人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持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5) 敦促承包人开展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8) 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制度;(9) 定期(一般一个月)编制安全统计报表和文明施工工作总结;(10) 检查生活区的安全保卫、防火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10.2.4.2 工程实施过程对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1) 监督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守则进行施工;(2) 对施工总体布置、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设备运行情况、用电线路、道路交通情况及其作业环境,特别是对高空作业和特殊工种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制止一切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 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安全文明组织协调,协调相邻工程项目及工序间的关系,减少相互间的干扰,排除不安全因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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