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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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9页 共39页 法律宣传手册中科院研究生院法律援助中心、校团委、学生会、知识产权社法律援助中心简介:自2009年4月13日起,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正式运行,以法律系学生为服务主体,接受广大师生、学校周边居民的相关法律问题咨询,提供本中心法律援助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服务。特别注意:1、本中心是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的公益性学生组织的,所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不属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的职能活动,与该院没有任何法律上或经济上的关系。在任何情况下,该院均不对受援人利益未实现承担任何责任。2、本中心法律援助服务的具体提供者是法律硕士研

2、究生(志愿者),他们将在法学教师指导下提供法律援助服务。3、志愿者在法律事务室值班时即可及时处理。法律援助方式:一、电话、网络或当面咨询电话:88256453;e-mail:flyzgucas二、当面咨询 (综合楼418)申请人可自由选择以上任一方式。如果申请人选择方式一通过邮件进行网络咨询未能得到满意解答,或者认为事实复杂通过网络无法说清事实与问题而需要当面咨询的,可以再选择方式二通过预约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面咨询。 法律援助业务范围:(一)法律咨询;(二)代拟法律文书;(三)代理民事诉讼。本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以民事案件的咨询为主。如有涉及到需要代理案件或其他复杂情形,则申请人应于本中心

3、决定受理后,与本中心签署法律援助协议书,并办理其他委托代理手续。一、“124”活动介绍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期间,全国各地各组织团体都将展开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活动,旨在弘扬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2011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届时,我系将依托中科院研究生院,联合校团委、学生会及兄弟院校共同举办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望同学们积极参加,深入学习。二、法律前沿【产假拟由90天延长至14周】近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内容包括,产假拟由90天

4、延长至14周;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由生育保险支付,未上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等。(市民可在12月23日前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chinalaw.gov.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拟强制企业为职工缴保险】人社部发布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企业缴纳险种将从养老、医疗、失业险三项扩至五项,新增工伤险和生育险。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面临多想强制措施。【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实现人员“能上能下”】为做好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公开招聘采取考

5、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二是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三、基本法律知识法律,既是我们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藉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武器。下面我们将采取“知识问答”形式为大家介绍与我们关系最为密切的几部法律。【劳动合同法】1、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制定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6、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哪些单位及其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 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 履行、变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4、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人员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的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7、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 有关规定执行。5、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6、劳动合同法 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7、国家通过什么机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劳动合同法 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8、工会在劳动合同中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

8、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六条规定,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9、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约束力吗?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向本单位职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的劳动者具有约束力,本单位以及本单位劳动者应当遵守。10、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要经过什么程序?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9、平等协商确定;并且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进行公示 ,或者告知劳动者。11、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指的是哪些事项?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12、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劳

10、动关系,劳动者就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1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什么知情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14、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哪些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15、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其他证件包括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16、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

11、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17、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18、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条的规定,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

12、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19、劳动合同法 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怎么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 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劳动合同法 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20、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笫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侵权责任法】1.侵权责任法主要内容有哪些?答

13、:侵权责任法主要内容包括: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网络侵权责任、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内容。2.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答: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1款明确了侵权责任法的适用范围,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3侵权责任法确定的归责原则有哪些?答:(1)过错责任

14、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说,造成损害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行为人是否有过错,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就无责任。承担过错责任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这里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二是行为人有过错。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三是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2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实质上就是从侵害事实中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免除了受害人对过错的举证责任,加重了行为人的证明责任,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

15、过错的,就要承担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是对行为人的一种较重的责任,不宜被滥用,要由法律对适用范围作严格限定。例如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就采用过错推定责任。(3)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如法院在审理环境污染的案件中,法官在判断被告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时,只要查明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没有过错,即可适用无过错原则判决污染者承担责任。5.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应如何处理?答:侵权责任的承担是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基本构成要件的。行为人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的,除法律规定承担

16、无过错责任外,一般不承担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损害的发生尽管行为人无过错,但是由其引起,如果严格按无过错即无责任的原则处理,受害人就要自己承担损失,这不仅有失公平,也不利于和谐人际关系的建立。为此,侵权责任法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6.在什么情况下,侵权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答:侵权责任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侵权人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

17、,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5)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6)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7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答: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是共同实

18、施了侵权行为。这里的“共同”可以是共同故意,也可以是共同过失;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8.被侵权人如何要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答:对于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13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第14条规定:“连带责任人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连带责任是一个整体责任,无论被侵权人是向一个还是数个连带责任人请求承担责任,都不影响被请求的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全部责任。连带责任人对外承担了赔偿责任后,需要在内部确定各自的责任,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

19、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9.侵权行为发生后,哪些主体可以提出侵权赔偿请求?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被侵权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他的监护人代理提出赔偿请求。10.对侵权责任主体有哪些特殊规定?答:(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

20、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4)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5)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

21、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6)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7)无民事行为

22、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9)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1.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

23、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12.侵权人承担了行政责任是否还应承担侵权责任?答:侵权人还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1款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13.侵权人因同一行为既承担侵权责任,又要承担行政、刑事责任,但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的赔偿金或罚款的,该如何分配侵权人的财产?答: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2款规定:“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

24、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因此,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的赔偿金或罚款的,要将侵权责任赔偿放在首位。【婚姻法】1、 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2、结婚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答:结婚的实质要件:(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3)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直系身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结婚的形式

25、要件是什么? 答:结婚的形式要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4、结婚登记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一是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委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亲自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二是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全面查明申请人的有关情况,依法认定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三是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 5、什么是家庭关系? 答:所谓家庭关系,是指基于家庭的存在而产生的一些法律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

26、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关系,兄、姐与弟、妹之间的关系等。6、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7、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子女由哪一方抚养是否考虑子女的意见?不完全考虑。分三种情况:(1)对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对2周岁以上的子女,主要看子女随哪一方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3)对10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相等的情况下,主要考虑孩子的意见。8、按照婚姻法解释(三),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如何处置?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27、,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贷款属于登记一方的债务,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从中可以看出,该解释从法律的角度讲不动产买卖关系与婚姻关系很好的区别开来,首付款支付人已经通过银行贷款履行了合同所有的权利义务,在贷款之时就已经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该债务只能由登记人负责偿还。【合同法】1、什么是合同?答:合同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

28、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3、在哪些情形之下,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5、在

29、哪些情形之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6、在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中哪些情形下,要约失效?答:(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30、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8、什么是要约?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9、什么是要约邀请?答: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0、要约能不能撤回?答: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1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答:(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

31、;(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影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答:不影响。13、在哪些情形下,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答:(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四、北京十大律所如果您遇到特别棘手的问题,可以向资深的律师寻求帮助。下面,我们向您介绍北京最有名的十家律师事务所。【盈科律师事务所

32、】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是由资深律师组成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其人员构成为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毕业生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留学归国的中青年律师,并聘有法学界知名人士和专家担任顾问。业务范围包括诉讼及非诉讼两个方面,业务领域涉及: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公司事务、知识产权、税收、外商投资、跨国特许经营、国际贸易、海商海事、产权酒店/分时度假、移民法律业务以及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事务。【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是中国成立时间最早和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天元的总部位于北京,并在上海设有分所。天元作为国内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 其业务涵盖了公司并购

33、与重组、 证券与资本市场、外商直接投资、 境外投资与反向收购、 金融和银行、知识产权、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产业、资讯与媒体服务、娱乐与传媒、矿产和自然资源、国际贸易、海商与海事、诉讼与仲裁等多个法律服务领域。【君合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五日,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自其成立以来,君合即致力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其在中国律师业重建和发展过程中的先锋作用为业内所共知。历经十几年的发展,君合现已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许多法律服务专业领域占据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并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其专业服务水平。君合总部设于

34、北京,在上海、深圳、大连、海口、香港和纽约设有分支机构。【观韬律师事务所】观韬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成立。经过数年发展,观韬律师事务所现已成为中国一流的专业化、综合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目前,观韬律师事务所由众多造诣精深且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其中包括了各个法律专业领域的专家。观韬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电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机械制造业、能源业、化工业、医药业、科研业和服务业等领域。【君祥律师事务所】京市君祥律师事务所是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直属律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君祥拥有一批高学历、高规格的法律专门人才,君祥律师全部由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资深律

35、师组成,能快捷而有效地向客户提供各种法律服务。【金杜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三年在北京成立,是中国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数年的发展,金杜已成为中国律师业中规模最大并居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金杜在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旧金山的办公室均位于所在城市的中心商务地带,办公环境优越。据此,金杜法律服务的地理范围可覆盖到整个中国并延伸至境外。【证泰律师事务所】证泰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国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以著名专家、学者、国内外著名大学

36、毕业的博士、硕士并具有多年丰富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组成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秉持一贯的稳健和敬业精神,伴随中国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化和经济的持续增长,从一家最早只有几个律师的小型事务所,发展成为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目前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综合性事务所之一,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东京五地设有办公室,执业律师和各类专业人员总数近400人。【大成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4月,大成律师事务所是中国设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大成以“如法、诚信、守正、求新”为宗旨,以“建设法治、服务社会”为己任,面向中国

37、及境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中国法律服务。大成总部设于北京,并在上海、武汉、成都及济南等地设有分所,业务覆盖全国,并与港澳台及国外多家专业机构建立了密切、稳定的协作关系。【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系由金诚律师事务所(1993年3月创立、2000年力格律师事务所加入)和同达律师事务所(1992年12月创立)合并而成,是中国境内的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2000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五、开心一笑1、某共和国的一位军官有一次当众发牢骚:“总统是个白痴。”结果他被法院以侮辱国家领导人罪和泄露国家秘密罪送进监狱。2、法官:“证人,在

38、你作证之前,我应该告诉你,在法律面前,你只能讲你亲眼看到的事情,不要讲从别人那儿听到的事,明白吗?” 证人:“明白了!法官先生。” 法官:“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请你先告诉我,你是何时何地出生的?” 证人:“天哪!我尊敬的法官,我无法回答您,因为这是我母亲告诉我的。”3、一件离婚案开庭了,原告的律师叫他的当事人站了出来,他用同情的口吻询问道: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每天晚上,当你从办公室回家时,你的太太不但没有单独地等你,并且你还发现有人躲在衣柜里,是吗?” “是的,一点也不错!”原告回答。 “这当然会使你愤怒和悲伤啦!”律师说。 “我当然会悲伤,”原告道,“试想,我连一个挂衣服的地方都没有

39、了!”4、年轻的律师住在公寓,因公寓只有一个厨房,常要与楼内其他人员合用,所以他放在冰箱里的食物常常不翼而飞。有一次,他订了一只烧鸡,这只烧鸡本应该下星期一才送来的,结果在星期五便送来了。他为防万一,放烧鸡进冰箱时附带了一张条子。星期一打开冰箱时,烧鸡果然还在。那条子上写的是:“请勿触摸!谋杀案证物。”5、法庭准备正式开庭审判杀人犯吉米,可是他的律师因故没有来。 法官:“吉米,你的律师没有来,你要等他吗?” 吉米:“是的!法官先生。” 法官:“你是在作案现场被抓住的!对罪行也供认不讳,你等他有什么用,他还能说什么呢?” 吉米:“我也很奇怪,所以特别想听听他到底会说点什么。”6、两个冤家路窄的人

40、在大吵大闹。 一个说:“我要到法院去告你!” 另一个说:“奉陪!” “我要把你告到最高法院!” “奉陪!” “我到地狱都要告你!” “这个.到时我会请律师出庭的!”7、陪审席上坐着十二个陪审员。其中一个陪审员悄悄对旁边的陪审员说:“我是第一次做陪审员。但是,我绝对不会看错人,那个装模作样的家伙,我一看就知道他是有罪的。” “你说哪个?他不是被告,是辩护律师。”8、柯雅德希:“律师先生,如果我在开庭前送一只肥鹅给法官,并附上我的名片,您认为会怎样?” 律师:“您发疯了?您立刻会因为贿赂法官而输掉这场官司的!” 开庭的结果是柯雅德希赢了这场官司。第二天,他得意地告诉律师:“我没听你的劝告,还是把鹅给了法官!” 律师怀疑地说:“这不可能!” “可能的!”他解释道,“只是我把对手的名片同鹅一起寄去了!”第 39 页 共 3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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