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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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 第一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保护(lodng boh)条例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zhungzh)放射防护条例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职业卫生配套(pi to)规章:规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

2、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即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即将) 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即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即将).尘肺病尘肺病防治条例防治条例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 管理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第二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3、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mnsh)诉讼法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2003年年10

4、月月1日起日起施行施行) 相相 关关 法法 律律第三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4现已发布现已发布(fb)(fb)的配套规章和文件(的配套规章和文件(111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03142号文)号文)第四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5一、修正一、修正(xizhng)背景背景第五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6第六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第七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2、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消除职业

5、病诊断的受理门槛3、简化劳动仲裁程序,使制度设置向保、简化劳动仲裁程序,使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护劳动者权益倾斜5、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考、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二、修正内容二、修正内容 第八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卫生部卫生部: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 ;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防治对策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研究提出职业病

6、防治对策; ;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等。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等。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等。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

7、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定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全国总工会全国总工会: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反映劳动者职业健康方面的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见和建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第九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 一方面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一方面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使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以取得职业病

8、诊断机构资质,增加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另一方面规定了以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增加劳动者自主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另一方面规定了承担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新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承担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新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款)第十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简化劳动仲裁程序,使制度设置向保、简化劳动仲裁程序,使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护劳动者权益倾斜 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等事项的争议须进行劳动仲裁。实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等事项的争议须进行劳动仲裁。实践中,职业病诊断也已经引入

9、劳动仲裁机制。但是,根据该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践中,职业病诊断也已经引入劳动仲裁机制。但是,根据该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法定的审理期限为员会可以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法定的审理期限为4545日,案情复杂的还可以延长日,案情复杂的还可以延长15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15日内提起诉讼。为保证职业病诊断工作顺利日内提起诉讼。为保证职业病诊断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新法案对职业病诊断中提出的劳动仲裁规定了特殊的程开展,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新法案对职业病诊断中提出的劳动仲裁规定了特殊的程序要求:(序要求:(1

10、 1)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受理。;接到申请的劳动仲裁机构应当受理。第十一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新法案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有异议新法案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

11、鉴定,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机构应当提请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新法案第四十九第二款)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新法案第四十九第二款)第十二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5、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考

12、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新法案一方面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新法案一方面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并对用人单位隐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并对用人单位隐瞒、损毁与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或者不依法提供上述资料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瞒、损毁与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或者不依法提供上述资料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新法案第七十三条第十款);另一方面规定,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新法案第七十三条第十款);另一方面规定,在职业病诊断、鉴定过

13、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并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参考劳动者的自述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新法案第四十九第一款)。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新法案第四十九第一款)。第十三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胡锦涛第十四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5职业病防治法目录职业病防治法

14、目录(ml) 总则总则(zngz)(1-13条)条)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420条)条)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2143条)条)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4462条)条)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369条)条)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086条)条) 附则(附则(8790条)条)第十五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6第十六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7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zhy)活动中,因接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

15、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素而引起的疾病。第十七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8法定职业病解释法定职业病解释 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动者、职业史、接触构成法定职业病的四个要件:劳动者、职业史、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有毒有害因素、国家已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职业病。缺一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病。缺一都不属本法所称职业病职业病分类及目录职业病分类及目录 :10大类大类115种种(1987年年11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中月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发布

16、(fb)了了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将职业病定为九大类99种)种)第十八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19职业卫生职业卫生(wishng)防治工作的防治工作的五个主要关口五个主要关口第十九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第一(dy)关口:前期预防 (1)工作(gngzu)场所的职业卫生要求;1.ppt (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3)新、改、扩建设项目的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审查; (4)特殊管理的问题。2.ppt第二十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1措施措施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时间段适用时间段法定责任人法定

17、责任人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职责部门职责建设项目职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病危害预评价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术引进项目*建设项目可行性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证阶段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承担*对评价报告进对评价报告进行备案或审核行备案或审核职业病防护设职业病防护设施施设计审查设计审查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害的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建设项目单位委托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设计部门设计设计部门设计审查审查职业病危害控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制效果

18、评价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术引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项目单位委托建设项目单位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机构承担-职 业 病 防 护职 业 病 防 护设施验收设施验收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项目单位申建设项目单位申请卫生部门承担请卫生部门承担 备案或备案或 现场验收现场验收职业病危害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目录规定项目规定项目2002年年5月月1日

19、已存在的日已存在的,2003年年1月月31日;其他日;其他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项目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日内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受理申报,受理申报,出具回执,出具回执,建立档案;建立档案;监督抽查。监督抽查。要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辩识要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辩识: 类别、工艺流程、原(辅)料等类别、工艺流程、原(辅)料等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第二十一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的“三同时三同时”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工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工程预算;程

20、预算;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包括试运行),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包括试运行); 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对职业病危害严重(ynzhng)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要经安监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职要经安监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业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第二十二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3第二关口:第二关口:第二十三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4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第二十四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5劳动者劳动者第二十

21、五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6第二十六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 4、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lioji)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5、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

22、病诊断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由其反馈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的判定结果。 6、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上述资料或由于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资料缺乏,难以作出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据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自述等,作出医学诊断。 第二十七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7、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和在岗时间有争议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告知劳动者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9、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

23、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10、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cngsh)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11、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第二十八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29第二十九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0职业职业(zhy)病诊断与职业病诊断与职业(zhy)病人保障(续)病人保障(续)第三十页

24、,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1职业职业(zhy)病诊断与职业病诊断与职业(zhy)病人保障(续)病人保障(续)第三十一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2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人(bngrn)保障(续)保障(续)第三十二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3第三十三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4第三十四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5 ( (一一) )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的主体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chngdn)(chngdn)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拒的强制性法律后果

25、,它是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绝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二)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共列有(二)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共列有140140多种多种 (三)法律责任主体:(三)法律责任主体: 法人法人 6 6 类类 个人个人 10 10 类类第三十五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6法律责任(f l z rn)主体职业卫生职业卫生(wishng)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人员安全监督部门直接负责人安全监督部门直接负责人安全监督部门直接负责主管人安全监督部门直接负责主管人安全监督部门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督部门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直接责任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直接责任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直接主管人职业卫生技

26、术服务机构直接主管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负责人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负责人用人单位直接负责人用人单位直接负责人用人单位直接主管人用人单位直接主管人安全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职业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第三十六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7第三十七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8申诫罚申诫罚财产罚财产罚能力罚能力罚降级降级撤职撤职开除开除除名除名通报批评通报批评警告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收受财物没收收受财物罚款罚款取消资格认证取消资格认证建设

27、项目停建建设项目停建危害的作业关闭危害的作业关闭 责令产生职业责令产生职业第三十八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39第三十九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40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f l z rn)(f l z rn)(续):(续):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三条 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四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 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六条 安全监督部门和卫生监督员安全监督部门和卫生监督员 第四十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41第七十七条(用语

28、解释)第七十七条(用语解释)第七十八条第七十八条 本法明确规定以外单位的管理本法明确规定以外单位的管理(gunl)(gunl)规定规定第七十九条(施行时间)第七十九条(施行时间)第四十一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新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zhyo)特点 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 监管体制得以理顺。监管体制得以理顺。“防防”主要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主要由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治治”涉及到体检、诊断和治疗涉及到体检、诊断和治疗,主要由卫生部门来承担主要由卫生部门来承担;“保保”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更加

29、强调预防为主更加强调预防为主 增加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防治职业病的规定增加了工会组织监督企业防治职业病的规定 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权益大力维护职业病患者权益 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可以申请民政部门的医疗和生活(shnghu)救助救助第四十二页,共四十三页。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内容(nirng)总结1。5、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等。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决涉及劳动关系等事项的争议须进行劳动仲裁。职业病分类及目录 :10大类115种。2002年5月1日已存在的,2003年1月31日。8、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diy)。职业史、危害接触史。两级鉴定,省级鉴定终结第四十三页,共四十三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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