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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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碑香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 文 件招标人: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十二月 项目编号:2011111850 招标编号:2011111850碑香路路面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人: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招标负责人: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F251012876二O一一年 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3. 投标人资格要求44. 招标文件的获取47. 联系方式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3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4第六章 图 纸66第七章 技

2、术标准和要求67第四卷6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79二、授权委托书80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82四、投标保证金83七、项目管理机构92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94九、资格审查资料95 第一章 招标公告碑香路路面改造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碑香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简发改发【2011】3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补助和社会人士捐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

3、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简发改发【2011】382号)的招标组织行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的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11185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起于禾丰镇碑垭场口(道光小学门口),止于与简阳市五星乡交界处(五星至安乐水泥路)2.2建设规模:修建主线长4440米,支线一长250米,支线二长140米,支线三长540米,支线四长910米(支线为入社路),均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20公里。主线路基宽4.5米(支线路基宽4米),水泥路面宽3.5米(支线3米

4、)的水泥路,宽度均不含砖砌路缘带(主线支线均要砌边带)。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含临时二级)或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2008年以来承建并完成三个四级及以上规模公路工程施工的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10时00分,地点为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原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六楼,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

6、、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地址:简阳市禾丰镇邮编:641406联 系 人:陈先生电话:13982925423传真:028-2702898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金阳路79号附8号7幅1楼15号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028-86770302 传 真:028-86770302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黄先生、 钟先生 电 话:028-27219498 、028-27219071传 真: 028-27028987

7、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名称:简阳市禾丰镇人民政府 地址:简阳市禾丰镇 邮编:641406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982925423 传真:028-27028987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阳路79号附8号7幅1楼15号邮编:610000联系人:秦先生 邓女士电话:028-86770302传真:028-867703021.1.4项目名称碑香路路面改造工程1.1.5建设地点起于禾丰镇碑垭场口(道光小学门口),止于与简阳市五星乡交界处(五星至安乐水泥路)1.2.1资金来

8、源上级财政补助和社会人士捐献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表中所包含的项目全部内容 的施工。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3.3质量要求合 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等级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不含临时二级)或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内)无亏损,业绩要求:近3年(一般限定在5年以内)已完成不少于3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四级及以上规模的公路工程。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以内(应予以书面

9、承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建筑、公路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级别三级及以上,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应予以书面承诺)。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公路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它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员用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至少提供最近6个月由本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省外企业需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

10、案登记证。(3)按四川省交通厅和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以下的(既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或无信用等级评价的)为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其投标为废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本条正文中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3 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 5 年内不接受其

11、投标;(15)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

1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即 年 月 日 23时59分前,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络在线方式进行匿名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即 年 月 日23 时59分前。由业主(招标代理机构)收集汇总所有问题,通过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补遗),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随时注意关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获

13、取方式为:登陆后,在“已报名项目”中下载澄清(补遗)文件。本次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该澄清、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及补遗文件等(如有)2.2.1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10时00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3年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如招标人或监督部门因工作需要则顺

14、延。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万元递交要求:(1)、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为中国建设银行 投标保证金应在 年_月_日_ 前转入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先转入投标人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高版企业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账户),再通过该高版企业网银账户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户 名: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行帐 号:5100 1687 4080 5150 7122(2)、基本账户为中国建设银行通过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年 月 日下午 17 点 00 分前转入以上账户。缴纳程序为在简阳市

15、交易中心网站凭密匙登陆,在“已报名项目”中点击缴纳保证金,再登陆建行高版网银,以“缴费支付网上支付”方式(注意:不能通过“转账制单”方式),缴纳至以上账户。(3).缴纳保证金后,请务必再次登陆“已报名项目”,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已缴纳”;如未按照上述程序缴纳保证金,系统将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中国建设银行高版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网银账户)的银行凭证,中国建设银行高版网银账户转入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证的凭证和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5个工

16、作日内,招标人将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系统退还到投标人的的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08-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2008-2010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3年(2008年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17、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

18、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要求办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19、”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 份,正本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U盘),(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免费提供副本叁份)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配套电子文档1套,应以U盘形式随正本密封提交(需扫描才能文档化的资料可不提供电子文件)。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

20、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

21、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原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六楼,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后签字确认。(5)开标顺序:按投递文件的先后顺序或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 5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评标专家确定

22、方式:从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6.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 + 差额履约保证金。(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3)差额履约保证金7【(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投标最高限价为(含暂定金额):347.19万元。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100,保函担保占 /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

23、保格式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开评标场地费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

24、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动幅度( 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并与开评标场地费用一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应予以书面承诺)。 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

25、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

26、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

27、式确定中标人: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10.7建设资金拨付项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或中标人基本帐户。建设资金支付方式在合同中另行约定。10.8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压证施工制度,

28、项目业主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日起算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的中级职称证原件压证后才能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至本工程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业主压证的视为中标候选人原因,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业主按规定不退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1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

29、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工程量的减少按以上程序执行。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

30、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10.14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

31、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5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

32、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10.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9递交履约担保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日起计7个工作日内,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

33、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按有关规定办理。10.20递交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人还需向招标人或主管部门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及(现金担保):1.从中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转帐;2. 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中标总价的5%;3.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日起计7个工作日内。10.21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向业主缴纳履约担保(包含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向业主缴纳履约担保(包含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视为中标候选人原因,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业主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其他规定处理。履约担保(包含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

34、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到达以下帐户: 帐户名称: 简阳市禾丰镇财政所 开户银行: 简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禾丰信用社帐 号: 8820012000178067510.22履约担保(包含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1. 基本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不考虑材料调差和设计变更的情况下按计量支付金额占合同总价的比例,同比例退还。2. 差额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不考虑材料调差和设计变更的情况下按计量支付金额占合同总价的比列,同比例退还。3. 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退还:在不考虑材料调差和设计变更的情况下按计量支付金额占合同总价的比列,同比例退还(须出具已支付的民工工资单)。10.23检

35、测试验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为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36、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7、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3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

39、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投标人不得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以网络形式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

40、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网络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网络形式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查询网络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

41、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

42、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络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

43、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其它情况。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

44、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

45、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46、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48、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

49、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

50、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

51、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2、,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和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

53、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

54、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 (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发出)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 法定代表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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