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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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招标人: (盖章)招标代理单位: (盖章)日 期: 目录第 一 卷5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预审)5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91. 总则161.1 项目概况1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61.5 费用承担171.6 保密171.7 语言文字171.8 计量单位171.9 踏勘现场171.10 投标预备会171.11 分包181.12 偏离182. 招标文件18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8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8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83. 投标文件19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93.2 投标报价193.3 投标有效期193.4 投标保证金19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0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进行资格后审的)203.6 备选投标方案20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04. 投标20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1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5. 开标21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15.2 开标程序216. 评标226.1 评标委员会226.2 评标原则226.3 评标227. 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

3、式227.2 中标通知227.3 履约担保227.4 签订合同23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8.1 重新招标238.2 不再招标239. 纪律和监督2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9.5异议和投诉2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附件B:废标条件4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43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43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44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44附件二:主要合同条款4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81、工程量清单说明482、投

4、标报价说明484、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55第二卷77第六章 图 纸77第三卷7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8第一节 一般要求78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100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102第 四 卷10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0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0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3三、授权委托书114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115五、投标保证金116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7七、施工组织设计118八、项目管理机构127九、拟分包计划表131十、资格审查资料132十一、其他材料133第九章 资格后审文件(可选用)134第 一 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预审)(项目名称

5、)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告号:项目名称:工程地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招标工程类型:本项目总投资额:工程造价:结构形式:工程规模:计划文号:规划许可证编号: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代建单位:代建单位联系人:代建单位联系电话:招标单位:招标单位联系人:招标单位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全市项目统一编码:房地产产权人:房地产产权证证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 项目规模: 万/万元3计划工期: 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4.质量标准: 。5.招标

6、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 )。6.该项目共分为 个标段。二、投标条件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 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4、业绩要求:企业近 年( 年 月 年 月)承担过 个类似项目( /万元)。(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项目经理近

7、年( 年 月 年 月)承担过 个类似项目( /万元)。(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5、信誉要求:近 年企业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1、合格申请人数量不超过 家时,全部参加投标;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 家时,采用“招标人推荐+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 7/9/12 家参加投标。2、投标人的组成方式:(1)招标人推荐:按照通过审查后的符合招标条件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可由招标人推荐 2/3/4 家合格投标人直接进入投标(合格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内在济南市辖区内的类似工程业绩);(2)随机抽取:A.近

8、三年内在济南市辖区内有类似工程业绩的合格投标人数量为 4/4/6 家,报名时需提供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B.近三年在济南市辖区内没有类似业绩的合格投标人的数量为1/2/2家。注:投标人对其提报的企业及项目班子业绩的真实性负责,开标期间将对所提报的业绩进行公示,一旦查证有虚报和造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记录诚信档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五、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号

9、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5楼报名窗口报名(节假日报名地点: ;联系人: 电话: )。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注:资质证书副本、财务状况表、开户许可证可只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六、投标文件的提交详见招标文件七、其他本次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济南建设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 月 日

10、9时0分 2016年 月 日16时30分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项目名称) 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时分,地点为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B区开标厅。逾

11、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1.1.4项目名称1.1.5项目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结构形

12、式为 ;地下 层,地上 层(局部 层);檐口高度 米;跨度为 米;工程类别: 类。1.1.6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相应标段图纸范围内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保修(约定的专业工程除外)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

13、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合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4、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 天3.4.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递交方式: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至以下账户:单位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2、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提交截止期限为 年 月 日 前,汇款时简要注明项目名称,并请将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及电子回执(JPG格式)发送至 。3、投标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到账以及非投标人

15、基本账户转出均视为无效投标。4、财务联系电话: 联系人: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年,指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密封骑缝处、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商务标

16、:一份;资信标:一份;资格后审文件(采用资格后审的):一份。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4册,分别为:商务标,包括(5)的内容(电子评标的提供电子光盘)技术标,包括(6)、(8)的内容资信标,包括(1)至(4)及(7)的内容资格后审文件,包括(9)的内容(适用于资格后审)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

17、中心1号楼 B区开标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 B区 层第 开标厅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以建设规模、结构型式、檐口高度综合界定。)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近3年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或者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

18、或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并通报或处罚,所形成的记录。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元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技术标、商务标、资信标、资格后审文件(采用资格后审的)格式:WORD、EXCEL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2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19、形式:光盘或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按照招标清单电子文档编写投标清单电子文档,刻制2张光盘。放入密封袋后,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标记“评标文档电子版”字样。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自

20、动放弃投标资格。10.7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

21、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

22、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资料费:元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

23、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标段前期准备

25、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工程标段中投标;(12)投标人低于成本或者违反政府指导价的报价。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6、。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

27、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28、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

29、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

30、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商务报价(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

31、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

32、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3.4.3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中标公示期结束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评标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

33、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评标委员会按照排序向招标人推荐2名或3名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公示期结束无投诉或投诉不影响评标结果的,5个工作日内向非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况的。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

34、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进行资格后审的)执行第九章 资格后审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

36、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规定进行分册(如技术标、商务标、),按照分册单独包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分册名称(比如“技术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

37、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读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招标(代理)人、唱标人、监督人、见证人等有关单位;(4)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核验投标单位的证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并宣布核验结果。(5)在监督人监督下

39、,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予以签字确认;(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抽取评标所需的权重指数;(8)对本次开标存在的异议的投标单位,请现场提出。(9)招标(代理)人、唱标人、监督人应对开标记录全部内容进行签字确认;(10)在监督人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密封入标书箱内;(11)在监督人监督下,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核验投标人所提供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12)开标会结束,投标人退场。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40、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

41、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

42、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

43、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

44、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45、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9.5.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9.5.1、9.5.2、9.5.3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

46、异议。9.5.5恶意投诉者将在济南建设网予以通报,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在本行政区域内限制其投标,并抄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单位盖章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

47、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注:采用资格后审的,详见第九章 资格后审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

48、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拦标价,拦标价标底价(1+)。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2.2.4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2.2.42.

49、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详见评分细则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详评分细则条款号编 列 内 容3评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A: 评标详细程序3.1.2废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B: 废标条件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细则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最终评标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50、前附表(适用于进行资格后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及评分细则。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分细则。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评分细则。2.2.4评分细则房屋建筑工程技术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00分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和施工段划分。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3分,3-6分,6-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

51、1-3分,3-6分,6-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6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针对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3分,3-4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6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评

52、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6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7.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的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3分,3-6分,6-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3分,3-6分,6-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9.安全生产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3分,3-6分,6-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0.文明施工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

53、情1-2分,2-4分,4-6,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1.环境保护及绿色施工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3分,3-6分,6-8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2.施工现场交通组织方案。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6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3.冬、雨季施工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6分。14.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保证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6分。15.周边及监理、专业分包等单位

54、关系协调措施。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为一般、良、优,分别酌情得1-2分,2-4分,4-6分,内容不全酌情扣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房屋建筑工程资信标评分细则(满分100分)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50分(1)项目经理为国家 级 (专业)注册建造师得15分,其余不得分。(2)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的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配置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机械(设备)管理员、劳管员、资料员等的配备,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得15分。(3)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并附有相关证

55、明,评委根据投标文件情况分别酌情得15-20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注: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拟派关键岗位人员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的技术标不得分,且商务标不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中标后若项目部人员配备与进入现场人员不符,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类似工程施工业绩25分(1)企业近3年( 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项加5分,最多加15分。(2)项目经理近3年( 年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加10分。(以上须出示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在规模(建筑面积、造价、层数、跨度)、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本次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3.获得奖项25分(1)企业近 年( 年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 质量奖项的每项加 分,最多加7.5分。企业近 年( 年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 安全生产奖项的每项加 分,最多加5分。(2)项目经理近 年( 年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 质量奖项的每项加 分,最多加7.5分。项目经理近 年( 年至今)所承建工程获得 安全生产奖项的每项加 分,最多加5分。注:质量奖分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三种档次,分值以市级为标准,每级递增50%。省、市级奖项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国家级的可延长至5年。奖项以颁发时间为准。房屋建筑工程商务标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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