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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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学校管理篇(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

2、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主管部门,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报属地政府,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主管

3、部门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池塘、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二)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责任到人,及时排查。

4、2、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设施,所需药品和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电教室的仪器设备及电源、线路等,保证微机室、档案室、图书室内的湿度。3、每学期检查一次学校的消防设备、并对全体教师进行消防模拟演习。 4、每学期,就安全问题及时召开班主任会,及时了解学生中不安全因素,每周星期五为安全教育日。5、随时检查学校周边环境,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同交通部门和治安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6、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听体育课,检查体育器材的使用情况及体育运动的管理情况。7、每学期组织一次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体检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8、租车带师生外出时,学校要检查其车辆手续及安全措施。要求出

5、租车单位检查车有无故障,然后校方与出租车单位签订租车合同及安全保障协议。9、实验课前,教师一定要检查实验器材及实验所需药品。(三)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制度1、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镇教体办和县教体局上报。2、对发生校舍倒塌、火灾、交通等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非正常死亡,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急需抢救的,在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和镇教体办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报告当地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到最低限度。3、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工作的

6、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5、重大事件发生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四)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学校要把安全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并把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之一,与每学年末对全校干部、教职工的考核评价挂钩。第一条 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成立“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确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

7、,重点和要害部门还要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第二条 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 制定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第四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第五条 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和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安全责任制;强化信息报送制度和重大活动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对于大型文体活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坚持治安巡逻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的社会治安环境;加强校园内车辆管理;健全门卫制度、会客登记制度;

8、加强学校各类房屋,特别是出租房屋的管理。第六条 值班人员、安保人员脱岗,中途离岗或者由于疏忽甚至退缩,造成当班时间内校产损失的,应负主要责任,负责部门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赔偿相应的损失。第七条 安卫办、政教处、德育处应确保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如因工作大意或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按学校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第八条 教师在教学中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一定影响的,在评优中执行一票否决,并全部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同时追究分管年级行政干部、教导处有关领导的责任。第九条 总务处要认真管理好学校财产和各

9、种器材,保证各种财产安全和正常,如因保管不当或环境治理工作不力,造成校产流失,按谁看管谁负责的原则,少一赔一,造成财产损失按学校规定处罚,同时追究总务处领导的相应责任。第十条 电教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造成电教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丢失的,按学校规定给予相应赔偿,并追究教导处有关领导的责任。第十一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回收,查看仪器、设备、药品(特别是危险品)的,视其轻重,除给予相应处理外,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第十二条 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未能做好膳食卫生、餐具消毒,定期检疫的,本着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并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第十三条 图书室、会计室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图书流失

10、、票据等办公用具被盗的,除全额赔偿外,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第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调离、退休、外借等,要做好财产的交接和保管工作。若因瞒报,不报造成自我经济损失的,后果自负。造成校产流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五条 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火灾、失窃、师生伤亡等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的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在考核评价中相应扣分。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相关领导要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做检查。第十六条 凡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和师生伤亡,造成恶

11、劣影响的,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主管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总责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优晋级选模,取消先进单位、优秀单位、优秀班子、规范化学校等资格。第十七条 教体办党总支、学校党支部,将逐级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报请上级批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党籍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或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执行。(五)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为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突出安全工作首要地位,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组织本单位有条不紊的开展各

12、项安全工作,根据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教体系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制度。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安全工作汇报,进一步布置安全管理工作。二、按照会议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不缺席上级召开的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和部署重要安全会议精神。每学期主持2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工作计划。重要工作要随时召开会议,及时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三、召开安全会议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安全责任书、布署安全月活动、119活动日活动、安全教育及应急演练等重要安全事项。四、在教代会上,报告学校本年度安全事故、安全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

13、度安全工作计划。(六)一岗双责和岗位责任制度学校安全管理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和逐级安全责任制。为了加强和规范学校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定学校各级人员安全责任。一、学校的法人或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学校一级安全责任人,负主要责任,对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建立由本人任组长的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党政

14、工领导,安全、保卫、后勤等管理干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一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4、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工作责任制;与学校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制定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5、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及师生培训计划,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6、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7、根据季节和节假,安排好防汛、防雷、防台、防

15、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食品卫生、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8、及时、如实地向乡镇教体办、教体局办公室、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报告安全事故、重大险肇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9、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本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10、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予处罚。二、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学校二级安全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将安全工作融入学校的教学、科研、后勤、安保、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2、与下属科室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

16、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3、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学校应急疏散与防震、防火、防汛等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自然灾害及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4、二级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和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5、具体指导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工作。三、各科室组的负责人是学校的三级安全责任人,负有具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在上一级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组织实施本部门、科室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实施本部门、科室组的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3、定期向上一级安

17、全责任人报告安全工作。(七)考核奖惩制度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和谐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一、年初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三、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四、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五、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

18、的发生。六、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不得参与评优选模。七、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八、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九、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八)安全经费投入和保障工作制度一、经费保障制度是学校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确保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三、学校应尽力保证安

19、全工作专项经费逐年增加和投入。四、各处室、各场所的责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安全设施的隐患,学校安全检查小组要认真负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上报,学校将及时解决。二、学校安全保卫篇(九)门卫人员值班制度一、学校负责门卫的安保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审查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五、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

20、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九、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十)监控室值班制度一、监控室内监探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二、值班期间不串岗、不睡岗、不吸烟、不搞娱乐性活动。三、监控设备不得随意关闭,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情况。四、按规定进行录像

21、和布防,监控录像至少存储30日,录像资料要完整,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提前消除。五、做好保密工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入内。六、严格遵守视频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保证系统正常有效运行。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执勤,认真记载值班记录并做好交接班手续。八、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九、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十、自觉爱护机房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报告。十一、注意机房卫生,保持机房整洁。(十一)24小时值班制度一、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24小时值班。二、对陌生人员进出校门,要认真询问,并做好登记备案

22、工作;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进校。三、学校大门要有专业保安值守,按时开闭,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有关处室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保安人员有权扣押。四、学校财务处、库房、微机室、图书馆等重要部门都要安装保险安全门、窗上加内开式防盗网。五、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用电、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若遇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六、寒暑假期间,学生应按时离校。特殊情况需留校者,事先个人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报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和保卫科备案。七、节、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学生进入校园;遇有紧急情

23、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八、对故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九、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防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经发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做好家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十二)接送学生管理制度为加强小学幼儿园儿童离校的安全管理,规范儿童接送手续,杜绝接送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每学期开学初,班主任应调查清楚本班学生离校接送情况,幼儿园要办理家长接送卡,严格落实好家长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制度。二、每天上下午放学,班主任必须组织本班学生站路队送至学校指

24、定区域,等候家长接送。三、家长因故不能接送委托他人接送的,家长须事前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明确接送人与儿童的关系,接送时班主任应先让儿童辨认接送人,接送人出示接送卡,辨认无误且接送人签名后再让其接回儿童。四、家长未及时接送或委托他人接送,接送人身份辨认不明时,班主任应看护好儿童并及时通知儿童家长。五、如因学校儿童接送工作失误,造成儿童丢失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十三)进校(园)车辆和人员审查登记制度 为维护校内正常秩序,强化内部治安,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卫国家和教职工、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关校门。 二、门卫应

25、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审查、登记制度,提高警惕,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有毒、易燃易爆及可疑物品的人员和神志不清、酗酒、衣衫不整及形迹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三、对按规定允许进入校园,但观其行为又有嫌疑的人,门卫应掌握其活动情况,并予以记录,必要时请其出校。 四、礼待来访人员。对待来访人员,应有礼貌,不卑不亢。有人来访时,门卫必须及时联系被访人员或部门,经同意后让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联系不上或拒不登记的,门卫不得允许来访人员进入校园。在来客登记单上,如没有被访人员签名的,不得允许来访人员离开校园。 五、学生中途离校须检查班主任或有关部门开具的批条。否则,不得允许其离开校园,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六、本校师生

26、或外来人员携带物品出校,需经有关部门开具出门证,门卫有权对进出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必要的检查与核实。 七、外来人员联系工作,应凭介绍信或有关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八、来访人员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应减速行驶,应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否则,门卫可拒绝并令其离开校园。 九、晚上六点以后,本校教职员工进校应登记进出时间,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晚上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 十、假日及下班后,校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学校,确需进入学校,必须由本校人员带入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办理注销手续。 (十四)教师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每日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24小时负责

27、学校安全和各项事务的处理,带班领导要分配好值班教师的工作,明确职责,夯实责任。二、在两操及各项集会、放学、午休时,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应提前到岗,在校门口。班主任负责在楼梯口组织学生安全有序上下楼梯。严防学生三餐时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三、在午休时,应督促学生按时入睡,督促班主任做好住宿生人数的检查登记,严禁学生在午休时外出,严防学生逃学或其它不安全的事。四、做好重点部位的检查和巡逻,检查学校大门和后门是否及时上锁。五、学生放学后及时检查教室、办公室及功能教室是否关好门窗。六、每日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严防精神病人和酒疯子及流浪人员入内。七、每日督促打扫卫生,确保室内外整洁,重点巡查库房、

28、食堂、厕所、清洁区、教室的清洁卫生。八、准确填写值班日志。(十五)校园巡逻制度一、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精神,建立由值班领导夜间带班,保卫人员昼夜轮流值班巡逻制度,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二、轮流值班、带班,按编组顺序进行,安卫办或保卫科负责考勤。在带班领导、安卫办主任或保卫科长监督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发生事故要追究带班人员和值班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三、值班人员每日八时由安卫办或保卫科组织交接班,一般情况当班人员不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由主任或科长严格掌握,分管主任批准,安卫办主任或保卫科长负责指定替补人员,确保值班工作顺利进行。四、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发现值班人员

29、打牌、下棋、睡觉、酗酒现象,不认真巡逻,因失职造成被盗、火灾等事故者,依损失大小,分别给予扣除相应考核分值、扣发当月安全奖或行政处分,损失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各组人员要提高警惕尽职尽责,要特别加强对学校前后大门、院墙一周、施工工地等死角区的检查巡逻,严禁杂人员私自进入玩耍,维护正常的学习及工作秩序,确保校园内安全。六、带班干部有权处理夜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安保值班人员接受带班干部的领导,应及时请示汇报。七、带班人员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不准发生空岗现象。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十六)保安工作制度一、负责全校纪律、安全和保卫工作。二、严格监督全校师生员工遵守执行教职工守则和学生守则中

30、规定的制度。三、若遇情况严峻时,必须立即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并挺身而出,奋力保卫学校财产和师生性命。四、有关保安工作的各项事务均应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情况应直接向安卫办、保卫科或校长报告。五、对来校参观访问的领导、来宾,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六、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七、做好防范各种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八、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尽职尽责。九、负责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十、协助政教处查处学生违纪行为。十一、配合政教处对学生宿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查房、安全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十二、对进出学校的人员进行严格外的登记、检查,对校园重点部位及周边环境进行定期巡逻、巡查,时时保持高度警

31、惕性,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十七)专业保安聘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学校保安的聘请及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保安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作用,构建平安和谐的文明校园,根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鲁村镇范围内的所有学校(含民办幼儿园,下同)及其保安人员。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 各学校(幼儿园)必须成立学校保安人员管理机构。办公室设在学校(园)保卫科,各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指导、协调、监管保安队伍的建设、管理和考核、评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必须主动联系法

32、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及县保安公司、辖区派出所,定期对学校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保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形成联防体系和综治工作合力。 第五条 学校(园)保安人员(包括兼职保安)在学校的领导下,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保卫学校的安全,预防、制止、打击校园暴力和违法犯罪,处置校园各种治安突发性事件。具体职责是: 1在学校安全卫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履行进出校门来访登记制度,每隔二小时巡逻校园内环境,维护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并积极协助处理。 2在学校上学、放学前后半小时内,积极维护校门口的道路交通秩序,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3正确使用学校

33、物防、技防器材和设施设备,重点巡查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财务室、仓库和功能室等重要场所。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定时巡视学生宿舍区周边情况。 4协助公安机关、辖区民警维护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动反映校园内外治安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辖区派出所报告。 5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指挥校内机动车辆安全有序出入、有序停放。 6保安人员实行值班签到和交、接班情况登记制度。准时开启、关锁好校门,准时启动其他安全防范设备、设施。 7保安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给予制止并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第三章 招聘、辞退、培训、经费第六条 学校(园)保安员的招聘本着“谁使用、谁聘请、谁负

34、责”的原则,由学校按上级要求按程序依法公开聘用:1聘用程序:(1)拟聘人员提交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件和证明;(2)镇派出所资格审查;(3)面试;(4)择优录用。2学校(园)要听从教体办安排,成立保安员聘用工作领导班子,对应聘人员严格审查,择优录用。3招聘过程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全部承担。4. 用人单位在保安员招聘后,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要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资格证明;(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3)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4)建立保安

35、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5.保安员不得为招用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第七条 应聘学校保安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男18至40周岁的中国公民; 2身体健康(经本县、当地乡镇级医院体检后出具的健康证明);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4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5退伍军人以及持有效保安证件的人员优先。第八条 保安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申领保安员资格证和保安培训合格上岗证,持证上岗。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1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3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

36、年的;4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第十条 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服装由各学校自行联系,在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购买,使用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的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第十一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按国务院公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2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第十三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2扣

37、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4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6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用人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第十四条 学校保安员需辞退或因不适合从事学校保安工作需更换,由学校保安员聘用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报教体办批准,并处理好一切善后工作。第十五条 保安员有本办法“第十三条”禁止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保安员在保安

38、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第十七条 学校保安员接受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培训,积极参加县级公安机关组织的专业培训及办证(办证费用自理)。第十八条 学校保安员的经费根据县府核批的标准由县、镇、学校三方承担,学校专项支配(主要开支保安员工资、购置保安服装、购买保安员五项保险、培训等费用),但不得挪做它用。第四章 日常管理第十九条 学校要建立应聘保安员的个人档案。应聘保安员应当提交下列个人资料: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查验原件);2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3县(乡镇)级以上(含县、乡镇级)公立医

39、院体检健康证明;4学历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5已参加社会保险人员上年度社会保障情况相关手续;6退役军人退伍证、保安员证等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7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第二十条 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保安管理考核制度,做到职责、制度上墙,加强对保安人员队伍的管理考核工作(后附学校保安管理考核制度供学校参考)。 第二十一条 学校要定期召开保安员工作例会,互通信息,分析队伍情况,认真做好保安队伍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建立师生举报箱和投诉电话。对保安员的渎职行为或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查处并勒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管理办法执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保安员中的见义勇为行

40、为,学校应做好相应的慰问、表彰工作。如学校保安员发生伤亡或其它各种意外事故,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因实际需要增加物防和技防设施、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招投标购买,由公安部门确认的具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第二十五条 学校保安员的通讯设备及校园物防、技防系统必须与公安部门联防通讯总台联网,实现有效联网互动、动态管理和联防信息的共享。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鲁村镇教体办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为试行办法,将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修订完善。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十八)专业保安岗位职责管理制度1、保安人员上班时间。有住宿生的学校实

41、行双岗轮班(白班07:00-18:00、晚班18:00-07:00),保安以白天值班为主,确保白天安保工作到位,夜间宿舍管理以宿舍值班人员为主,保安仍在门卫值班,夜间值班的保安,原则上白天可以休息;没有住宿生的学校(园)实行白天全天值班,周末可以轮换休班,每月必须保证四天休班。2、早晚上下学前设置好校门前隔离带。学生入校、中午放学、下午离校时段,两名保安人员分站门外隔离带两头维持家长车辆停放和学生进校秩序。晚间集中放学时段,门口导护老师到位后,两名保安人员需分别在校门外东西两侧人行道旁(各班放学疏散点)巡视、监护。3、上课期间,封闭校门。学生一般不得出校,如需出校者,保安人员必须收取由班主任批

42、准的假条,并登记在册,方可让行。不得允许学生在校门内向外界购买物品4、校外人员来访,无论因公或因私,都要先电话联系被访人,确定可入后再登记其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方可准入。该人员离校时,保安人员必须请被访人到门卫签字后方可放行。5、学生家长来校送、取学习用品或特殊情况接送学生,原则上由保安通知学生到传达室交接。如确需入校处理,必须联系被访学生班主任,确认并要求其如实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方可准入。离校时由被访人班主任签字后方可放行。6、校外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出示证件并填写来访登记表,门卫保安不得让其进入校园。如果外来人员强行入内,门卫保安应及时阻拦并报警,以防止意外发

43、生。7、保安人员每天要记录教师进出学校情况。关注每天教师午间、晚间放学导护到岗情况,如有未到岗情况及时向校长室汇报。8、不得让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需登记车牌号、驾照号后方可指定位置停放。9、要加强非机动车辆管理,非机动车辆进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园内内严禁骑车。10、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校长室或值班领导。11、负责传达室卫生及门前三包。保安要禁止一切商贩进入校内买卖,严禁商贩在校门前摆摊设点。确保校门通道整洁、通畅。12、要严格履行校内物资出门证制度。无总务处开具的出门证,学校物资一律不得出校;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学校领导同意使用学校

44、包括水、电在内的一切财物。13、白、晚班交接班时,两班各派一名人员同时对全校进行检查,情况正常双方确认并在交接单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逢双休日,白班保安要坚持每小时一次校园巡视,未经领导同意,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学生)在校园内活动。14、晚间保安必须保证在传达室内22:00之前坐班,同时在18:00-22:00间每一小时巡视全校一次,关注水、电、门窗等使用情况。22:00-7:00适当巡视3-4次。15、保安人员要全面了解全校电力设施、水路管道、消防设施、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基本状况,掌握抢险、灭火、防护的基本技能,通晓学校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中对自身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到有备无患,沉着应急。16凡违反学

45、校门卫制度,不服从保安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治安者,保安可将其送交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或公安机关处理。15、本职责同时适用于学校安排的值班教师。(十九)专业保安管理奖惩制度一、凡工作不尽职尽责,上班时打瞌睡、看书报、看电视、上网、不按规定着装、擅自离岗,着装不整齐、在禁止吸烟区吸烟、公共区域吃东西的等行为的,一次扣2分;二、凡擅自换岗的,扣双方当事人各1分,擅自换岗造成工作失误的扣双方当事人各2分,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并扣双方当事人各3分;三、对外来人员态度不好或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四、在值勤区内参与赌博、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影响单位形象、擅自留宿客人、在同志之

46、间挑拨离间搞不团结等行为者,扣3分;五、因酗酒上班或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按学校保安人员五条禁令处罚;六、凡因工作失误致使学校财产损失或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可给予扣分,赔偿损失直至辞退处理;七、不按时巡逻或巡逻不尽职尽责的,校园内车辆乱停乱放不制止的,扣1分;八、上班迟到又未事先请假或迟到10分钟以内的扣1分,迟到20分钟以内扣2分,迟到20分钟以上扣3分;九、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集训、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参加义务劳动、不参加组织学习的,一次扣2分;十、不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扣1分;未严格盘查、登记,让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每次扣1分,影响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每次扣2分;十一、重要情况不妥善处置或未及时上报

47、的,一次扣2分;十二、当次记分,按月汇总记录,每分按10元人民币扣减其工资。当月扣3分以内者,给予教育反省处理;月扣6分以内者,由其在学校教职工会上作书面检讨;月扣6分以上或一年累计扣20分者,予以辞退;十三、每月督查记录由学校保卫科(安卫办)汇总后交镇安体办备案考核。(二十)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一、认真做好来访人员审查工作,并填写好外来人员登记表。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方可进校。二、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和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四、经校方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

48、非务工人员进校,外来务工人员会客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不允许进入校园内。五、严格落实静校制度,放学及节假日校园内不得留有学生,认真清校,关门落锁。切实落实好校内巡逻制度,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留宿校内。 六、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中午休息和放学时间,值班人员应加强门卫检查。七、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内。八、外来各类车辆律不得进校,特殊情况需报校办批准。九、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部门的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十、门卫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前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十一、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

49、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执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十二、严格落实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夜间巡查、节假日巡查和日常的巡查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学生宿舍及易发事故、事件区域的夜间巡查,门卫人员要勤巡逻、勤检查、勤观察,确保安全。十三、每次校园内及周边巡逻检查后,都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录清查时间、线路、部位、情况、采取的措施等,当班人员不得以巡查之便到责任区各部位进行闲聊、休息、睡觉、更不能提前记录或做假记录。十四、门卫室的报警设备处于正常状态,规范使用,做好记录。加强对监控设施及防卫器械的管理与使用,严格落实电视监控24小时

50、值守制度,严防将防卫器械借与他人使用,严防器械流失。十五、认真履行门卫人员职责,不做与门卫工作无关的事。(二十一)安全保卫和警用器械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器材的正常使用,以免发生丢失和损坏现象,从而影响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一、安保警用器械要存放到保卫室警械架上,不能随手放置到局外人随手拿到的地方。二、安保器材设专人对其进行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三、每组安保值班人员要交接好安保器械,统一到保卫室领取器材,并进行登记。橡胶警棍、催泪喷雾器、对讲机、防割手套、警用按钮要随身携带,以方便急用。四、所领取和使用的器材要经常进行保养,经常进行检查与核对,以确保器材的使用期限。五、对发生损坏和丢失的

51、器材,使用人要有书面的报告材料,经学校审阅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并将报告存档备查。六、安保器材保管人员要定期核对器材使用帐目,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长汇报。七、安保警用器械严禁转借他人或私自使用,更不允许携带回家占为己有。八、器材如有损坏或出现机械故障,应及时到安卫办或保卫科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更换。(二十二)技防设施管理使用制度为了规范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学校的整体防范功能,根据相关的技术标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称的技术防范设施是指:电视监控设施、周界报警设施、消防设施、报警设备、三铁(铁门、铁锁、铁栏)、强光照明设备。二、学校根据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实

52、际,逐步完善各部位的技术防范设施。三、全校的技术防范设施由安卫办负责管理、维护和使用,后勤等部门积极配合。四、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由安卫办提出总体方案,经有关部门论证,学校同意后,付诸实施。五、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技术防范设施,由校务会研究决定,进行公开招标,择优定标。工程结束,经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方投入使用。六、技术防范设施的经费列支。新建、改建项目由学校的专项经费列支。七、安卫办应对技术防范设施的使用加强管理,防止设施损坏。发现损坏后应及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修复。八、安卫办应加强对技术防范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三、安全教育管理篇(二十三)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一、学校

53、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开设公共安全教育课,开展学生生存教育、自护自救能力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避险、逃生和报警方法。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开学初、放假前,对学生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二)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周活动;(三)每月开展一次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人身防护、病预防、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预防溺水、心理健康、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等安全教育日活动,开展全方位、系列化的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演练; (五)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洪水、地震、消防演练。 三、每学期分管安全工作

54、的学校校(园)长、校园专职保卫干部应按时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四、学校应开设安全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基本安全常识。五、学校专业保安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维护人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电工、锅炉工、食堂工作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 六、学校应当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与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七、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会同公安、交警、交通、消防、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学校对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

55、生掌握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八、学校应当与学生监护人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二十四)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一、安全教育领导机构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

56、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1、教师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暑期教师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2、学校集会。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校学生集会,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3、专题报告会。邀请铁路、交警、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电力等有关部门来校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4、班会。各班利用班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5、利用广播、板报、图片展览、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安

57、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6、体育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理化生实验课。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四、安全教育职责安卫办工作职责1、利用广播、橱窗、板报、学生会、教师会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学生,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3、进行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4、学生离校及时播放安全提示。5、每学期做一次交通安全、法制等教育报告。6、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安全教育图片展览。7、每学期举行一次交通法规、法律常识、消防知识、安全知识为内容的知识竞赛或讲座。8、每学期组织观看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录像片。9、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团会。

58、团委职责1、配合安卫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2、对学生家长进行一次加强子女安全监护的教育。3、对在校外租住学生和骑自行车学生每月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并建立档案。4、重点对违纪学生进行法制等思想教育。总务处职责1、每周对各类管理人员和第三产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培训安全技能。2、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过期、霉烂、变质食品。3、教育学生买饭、打水要排队,以免烫伤。教务处职责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3、教育教师注意实验课、室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班主任职责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责

59、任人。要充分利用班会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2、每周班会,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班会的重要内容之一。3、每学期开学、放假、集会、实践活动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职工职责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二十五)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工作,高度重视,针对季节特点适时组

60、织教育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二、政教处、安卫办等相关部门职责,制订安全教育宣传计划,收集、编写教育宣传材料,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队会、团会、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形式,通过下发安全明白纸、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学校安全知识手册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事故、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四、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学生年龄、生

61、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六、积极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系列活动。(二十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为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每年对学校教工和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责任主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教工、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一、学校

6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管理机构有关人员,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二、新生入校后由保卫处、学生处、电教中心联合组织对新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三、新进教工由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四、 每年组织教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五、 每年对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害部位责任人、义务消防员组织一次灭火演练。六、每年“11、9”宣传日,由 教体办牵头组织各学校采用电影、广播、板报等形式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二十七)应急演练工作制度一、定期开展防火、防汛、防震、防爆、防踩踏、防不法分子破坏(侵害)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并不断地完善预案和方案。二、编制应急处置演练工作的实施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演练目的、组织、参加人员、演练内容与形式、时间与场地安排、评判要点、保障支持、经费预算,工作要求、效果评估和注意事项等基本要素。 三、以实战要求对待模拟演练,认真做好演练前的准备工作,各项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包括组织管理、技术规范、物资准备、部门配合、媒体沟通等。 四、实行演练现场评估制度。对演练过程要进行现场点评,确保演练达到设计要求。在演练结束后,通过问卷、集体座谈和现场评讲等形式开展演练评估和总结,完成演练评估报告。 五、使用的物资在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归还入库,不足部分要及时补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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